
公務員跌倒領不到慰問金 憲法法庭判決相關辦法違憲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秘書室石姓女書記,2017年12月6日到北市大安區國有房屋履勘時,不慎踩空臺階摔跤,導致足部挫傷、蹠骨骨折等傷害,聲請受傷慰問金1萬元,北區分署根據相關辦法,認為這是她的疏忽,拒絕核發慰問金,石女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2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認定相關慰問金發給辦法違憲,石女可提起再審,或由所屬機關補發慰問金,以節省訟源。憲法法庭指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1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者,應發給慰問金。」是國家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發生意外的保障,為保障人民服公職權的具體化,條文所稱的「意外」,不限於單純因外來危險源所致事故,還應包含因公務人員本身疏忽所致。憲法法庭進一步指出,2018年6月27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須有「外來危險事故」才能發放慰問金,增加法律所無限制,牴觸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權的保障意旨。大法官表示,公務人員職業安全保障,屬於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權保障意旨,慰問金具有職災補償性質。《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1條第2項所稱「意外」,不限於單純因外來危險源所致之事故,但子法《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卻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規定當事人疏忽所致事故,如非突發性外來危險引起者,就不屬於意外事故,無法發放慰問金,相關辦法已牴觸憲法意旨。不過上述《慰問金發給辦法》已於2021年4月修正,目前公務員慰問金的發放,已不會有類似本案問題了。

沒錢買?桃園男偷騎樓烤肉爐 累犯下場慘了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因竊盜案被判刑2次,他今年1月初經過一處住家騎樓,竟又偷烤肉爐,屋主發現後報警,法院依竊盜罪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之前因竊盜案件,經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2月2次確定,去年4月7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不料他不知悔改,又在今年1月初行經桃園某騎樓,徒手竊取屋主的烤肉爐,得手後駕駛小客車離去。屋主發現烤肉爐不見,報警處理,經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案情才曝光。法官認為,張男不憑自己的力量賺錢,反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所為實有不該,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也把烤爐還給告訴人,再衡以張男於警詢時自陳所受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而張男算是累犯所以加重其刑,依竊盜罪判張男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此外,去年高雄也有一位董姓男子,平常靠做資源回收,他騎車看到某住家前有烤肉架和烤網,就偷了拿去賣,屋主想清洗烤肉架發現不見,也憤而報警,屋主堅持提告,不原諒董男,事後董男也被逮捕送辦。

獨/屏東縣長周春米槓屏東地院 法官論壇罵聲不斷
法官出身的屏東縣長周春米,不滿屏東地院駁回明揚公司的假扣押案,昨天(26日)上午對於前來拜會的屏東地院院長李昭彥表示:「說明得不夠可以讓聲請人來補正,不需要在第一個時間駁回」,審判界則有不同聲音,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裡砲聲隆隆、罵聲不斷。有法官認為,屏東縣長把屏東地院當「細漢ㄟ」,也有法官私下指出,周春米自己也當過法官,相關發言令人遺憾。另有法官私下指出,屏東地院院長李昭彥當過澎湖地院院長、並不是新手,卻在此敏感時刻拜會屏東縣長,時機非常不恰當,如果對方問他涉及審判核心事務,他該回答嗎?或者該怎麼回答呢?也有法官將砲口對準司法院,認為司法院近年來用人不當,不少法院院長搭直升機上位,審判資歷和行政歷練不完整,因此面對社會議題的應對進退和掌握能力嚴重不足,嚴重損害司法形象、也不利人民信賴。媒體報導新到任的屏東地院院長李昭彥,昨天(26日)上午拜訪屏東縣長周春米;周春米在院長拜訪結束之後,對媒體表示,「我有把訊息傳達給他」,她說現在大家都是一起來面對這樣重大慘痛的傷亡,犯罪保護人協會跟地方法院聲請,如果地方法院認為,假扣押說明得不夠,可以讓聲請人來補正,不需要在第一個時間駁回,屏東地檢署也發表聲明,表示會協助犯保進行抗告或聲請。據指出,屏東地院今(27)天回應表示,不便對個案發表意見,強調假扣押抗告日期為5天內。

瑪莎3煞二審宣判今出爐「向宋母道歉未獲回應」 張敦量提700萬和解遭拒判9年
台中瑪莎拉蒂3惡少一案,彰化縣食品業小開張敦量9年,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判4年8月,張父提出願以700萬和解並上訴,遭宋母拒絕,27日二審判決出爐,張敦量部分法官仍維持原判,以殺人未遂、強制等罪處9年,陳、李則是從重傷害罪,改為傷害罪,加上強制罪判3年。2021年11月7日凌晨,李韋霖駕駛瑪莎拉蒂搭載友人張敦量、陳勁豪,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張夥同李韋霖、陳勁豪涉將宋男打成重傷,引發社會譁然,事後張因涉犯殺人未遂等罪,而另兩人涉犯強制及傷害等罪,3人被提起公訴。張男一審判9年,兩共犯判4年8個月,一審法官認為,由於張敦量另外用腳數次重踹宋的頭部,雖幸運救回一命,但至今仍有嚴重後遺症,足認有殺人犯意,因此張依殺人未遂、強制罪判刑9年,陳、李則是以傷害致重傷害罪、強制罪判刑4年8月。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開庭時還提出男大生到健身房影片,主張不構成「重傷害」求輕判,張與律師也在庭上強調,絕對沒有殺人犯意,不過宋母反控影片來源不明,不得作為證據,反使宋生得處於害怕被跟蹤的處境,要求加重其刑。此外,張敦量父親提出願以700萬和解,條件是需同時與陳、李等共3人一起和解,但距離宋母要求的賠償金仍有300萬元落差,因此破局。張敦量在辯論終結前,張也趁宋母出庭時,向宋母鞠躬致歉,「宋媽媽,對不起」,但宋母未正眼對他。台中高分院法官在27日宣判,張敦量仍維持原判,依殺人未遂、強制等罪處9年,共犯陳、李則是從重傷害罪改判傷害罪,加上強制罪輕判3年。

年輕「客廳尿尿」持刀追砍妻兒…他老了逼2子盡義務:就是要養我 淒慘下場曝
新竹一名71歲戴姓男子年輕時沒有盡到父親責任,老了卻要求兒子要養他。他的兒子受不了告上法院,請求免除扶養戴男之義務。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戴男確實對妻子施暴,因此判2兒免除扶養戴男之義務,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兒子們指控,父親結婚後吃喝嫖賭,賺的錢都沒拿回家,喝酒後常在家發酒瘋、罵髒話、大聲咆哮到深夜、在客廳尿尿、把門踹壞,還會打他們和媽媽;後來媽媽受不了離婚,但父親在離婚後仍經常騷擾他們,甚至持刀追砍媽媽。兒子們痛斥,從小是媽媽把他們養到大,父親根本沒有盡到為人父之責任,還家暴,因此現在沒有理由要他們扶養父親。對此戴姓父親駁斥,離婚前有做工養小孩,且前妻買房子時,自己也有幫忙出錢,不記得一個月拿多少錢回去,但至少他們母子不會餓死,「說我有打小孩、有拿刀追他們,那要拿證據出來,兒子應該就是要拿錢扶養我。」法官審理後認為,戴男稱有拿錢回家養小孩、有繳房貸等,均未舉證以實其說,另外,根據1990年、1996年的刑事判決,都能證明戴男確實對妻子施暴,因此審酌之後,判2兒免除扶養戴男之義務,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分手沒還鑰匙…他在前女友家裝針孔「監視有無新歡」 下場曝光
分手後小心恐怖前任!近日,彰化一名楊姓女子與前男友卓姓男子分手後,與新歡張姓男子交往,不料小倆口意外發現卓姓男子竟在楊女家中裝設針孔攝影機,且還數度闖入楊女家裡、將張姓男子的個人資料公布在臉書社團內。楊女與張男將卓男告上法院後,法院判卓男需賠償楊女20萬元、張男2萬元,全案可上訴。據判決書紀錄,卓男與楊女過去曾是男女朋友關係,在2021年11月時,卓男在楊女不知情下,偷偷在電視機上裝設針孔攝影機,並利用Wi-Fi遠端連線即時觀看,之後2人於2022年1月分手,但卓男卻未將楊女家鑰匙歸還回去。他懷疑楊女有新對象,且想檢查針孔裝備是否安裝得宜,故分別於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7日2次利用鑰匙擅闖楊女家中,行為相當恐怖。之後楊女與張男交往,卓男得知後無法接受,於2022年3月8日在臉書社團上公開張男照片、住址等個資,直到其針孔攝像機被楊女發現,他才於2022年4月8日時請友人陪同,前往楊女住處拆除針孔設備。楊女不滿卓男監視行為,張男也不滿個資被公開,2人分別提告卓男,求償70萬、10萬。之後卓男表示,他已在刑事方面被判刑,且沒有將偷拍影片傳出去、也沒有將張男資料拿去詐騙斂財,請求法官酌情減少賠償金額。經法官調查後發現,卓男去年給付總額為0元、名下僅有1輛汽車,與楊女、張男2人比較經濟收入、社會地位後,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卓男犯罪事實確定,但求償金額過高,最終判卓男賠償楊女20萬元、張男2萬元較為合理,全案可上訴。

怎有「裸男」躲女兒衣櫃 爸直接賞一巴掌下場慘
通常躲衣櫃的劇情,只會出現在偶像劇會電影中。一名劉姓粗工發現,女兒房間衣櫃竟然有一名「裸男」,他直接賞了男子一巴掌,事後才知道那是女兒的男友,而且男友還沒滿18歲,法官認為,劉男當時不知道男子年齡,依傷害罪判拘役20天,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劉男主張,他在今年1月突然發現裸男藏匿於其女兒之房間衣櫃,就對他打巴掌,當時不知道告訴人未滿18歲。而男子跟女兒是男女朋友關係,因為他和家人吵架,前往她家訴苦,沒想到卻被打,口腔有1公分撕裂傷,雙臉頰鼻挫傷等傷害法官認為,劉男的指述情節和警方大致相符,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認定他知道男子未滿18歲,難認其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法官說,念在劉男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不過還沒和男子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劉男高職畢業,目前從事粗工,月收入約3、4萬元,需扶養母親及女兒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依傷害罪判他拘役20天,易科罰金2萬元。

美國法官認定川普詐欺 浮報財產高達千億元
美國紐約法官26日認定前總統川普的詐欺罪,他「多次」向銀行和保險公司浮報財產,金額高達36億美元(約新台幣1159億元)。對此,川普律師也做出回應。據《BBC》報導,法官恩戈隆(Arthur Engoron)認為,這些文件顯然涉嫌商業詐欺。去年9月,紐約州總檢察長詹姆斯(Letitia James)起訴川普,指控他跟2個兒子以及川普集團,在2011至2021年間浮報資產。詹姆斯表示,川普做了虛假的商業紀錄和財務報表,為了更好向銀行貸款和減稅等。對此,川普律師表示,法官的決定是「誤判」,希望能駁回訴訟,因為大眾沒有因為川普的行為受傷害,相關貸款是很久以前的事。川普也否認自己有任何不當行為,他稱這是有偏見檢察官提的政治迫害,而法官也高度政治化。律師強調,川普是一位投資天才,也是一位能看到別人所看不見的價值大師,法官的決定忽視了基本的法律、會計和商業原則。據悉,因為該決定,川普集團在紐約的營業執照被勒令取消,而裁決不會害他的公司被解散,但可能會結束川普大樓等標誌性地產的控制權。審判原定10月2日開始,現在川普仍在尋求推遲審判,也反過來起訴法官。而這只是川普在爭取明年回到白宮期間,捲入的幾起法律糾紛之一,他涉4起刑事案件、背91項重罪指控,而他全都不認罪。

吸毒拒檢撞警車逃逸 毒蟲慘遭判1年
去年才被勒戒的吸毒人口吳姓男子因不服警方取締,吸毒後陸續撞警用機車與汽車後逃逸。吳男後來在國道3號南下373.2公里田寮路段失控撞擊路旁圍欄後停下,警方上前破窗逮捕他。橋頭地檢署對此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徒刑1年。吳男於去年5月19日駕駛自小客車先在路竹區與岡山區肇事,民眾報警後。警網通報湖內分局一甲派出所2名警員至路竹區大仁路與仁愛路口攔查,但吳男先擦撞警用機車後逃逸,他之後到阿蓮區碰到警員圍捕,他以倒車方式衝撞警用機車後欲逃離現場,又再度撞擊另1輛警用汽車。吳男後來開上國道3號,但在行駛至國3南下373.2公里田寮路段失控撞擊路旁圍欄後停下,警方上前破窗逮捕,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吳男當天共有闖紅燈等15項交通違規,並撞毀警用汽、機車各1輛。法院調查,吳男有恐嚇取財、剝奪行動自由等前科,且曾經吸毒被勒戒。他明知施用毒品會引發其精神症狀使其危害他人,但仍使用毒品導致自己陷入精神障礙的情形。吳男曾經於案發前的2021年2月、同年6月間,2度因施用毒品引發精神症狀使其傷人或釀成交通事故遭送醫住院,他並於去年1月告知醫師,已經了解精神症狀是因為吸毒而引起,未料又因吸毒橫衝直撞,甚至撞擊警車。法官認為,吳男明知故犯,依刑法第19條規定,無法減輕其刑。法官審理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徒刑1年。可上訴。

疑不滿司法不公 婦屢寄紅白包恐嚇司法官
台南市蔡姓女子疑因不滿司法不公,從2021年12月起,陸續寄送裝有白包、紅包、安太歲字條,甚至保險套等物品的信件,涉嫌恐嚇多位司法官,類似信件多達20封。台南市警方比對相關資料後,查出蔡女涉案,因事證確鑿,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地方法院及台南地檢署等單位多名司法官,從2021年12月底起,陸續接獲以電腦打字寄送的未署名信件,裡面分別裝有現金白包及紅包、安太歲廣告,護身符、提貨券、餐券、住宿券及判決書等物品。收到信件的司法官個個心生恐懼,深受其擾。檢方指揮台南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刑大偵五隊會同警四分局、鑑識中心共組專案小組,調閱大量資料及透過大數據分析比對後,鎖定47歲蔡姓女子涉有重嫌,經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及拘票,今年7月20日執行查緝收網,在對方住處搜出保險套、紅包袋、假金條、招財符等證物。據了解,蔡女疑因打官司從沒贏過,於是對司法不滿並批評不公,經上網肉搜判決法官及檢察官姓名、住處、生肖等相關資訊後,直接寄送裝有紅包、現金或禮券等信件,故意挑釁司法官。不過,蔡女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但因警方沒有直接證據,經市警局鑑識中心將查獲證物送DNA鑑定,比對結果與該嫌犯相符,事證確鑿,全案22日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移送法辦。

質疑管委會選舉…女住戶「被踢出群組、公布個資」怒提告 遭法官5原因駁回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因反映管委會選舉問題,遭踢出社區Line群組2次、被調侃「又不是在迎媽祖」,個資甚至也被公開,氣得對4名住戶提告求償。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依5原因駁回林女告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2021年因社區大樓管委會選舉期間,發現住戶「詹女」的丈夫周男為新任主委,但周男非大樓住戶,且平時也沒設籍,因此多次透過Line群組反映。但林女指控,她不只沒得到回應,還因為被「王男」踢出群組,遭「陳女A」嘲諷:「拜託!不要再(讓)她進群組了」、「她已經二進二退了,又不是在迎媽祖,千萬不要三進呀。」另名「陳女B」看到後也調侃林女「小叮噹」,並嗆「這麼惹人厭」。而被林女點名質疑的詹女,則把林女住處、姓名及外觀特徵等資料,全數公布在社區群組,令林女氣憤對詹女、2名陳女、王男共4人提告,分別求償5萬、5萬、10萬、10萬。然而,法官認為被告用詞雖戲謔、不雅,但難認定林女社會地位、評價受影響,言論無侵害名譽權、人格權;且Line群組的加入、踢人功能,只要是群組內任意成員都能使用,非王男權限,難以認定妨害表達自由權。法官依此駁回所有訴訟。可上訴。

家樂福楊梅倉庫大火判決出爐 臨時工丟菸蒂燒掉39億
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去年3月14日發生大火,廠房設備、鋼骨燒毀,裡面存放的家電等商品也付之一炬,總損失逾39億元,消防局事後火場鑑識查出係菸蒂釀禍,檢方發現是許姓臨時工拆櫃時隨手丟了一根菸蒂釀禍,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宣判,被告許姓男子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本案被告與檢察官仍可上訴。桃園地院調查,23歲的許姓男子去年3月14日上午6時58分在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擔任拆櫃臨時工,許男趁還沒開工前,跑到物流廠C棟的儲棧板暫存區抽菸,隨後將未完全熄滅的菸蒂丟在該處,便逕自離開現場,直至上午7時16分,火舌竄出造成C棟倉儲內部物品、設備等燒損,燃燒面積約1萬2千平方公尺,廠方事後與消防局評估損失約39億元。檢警根據廠房監視畫面查出,當時僅許姓臨時工在現場抽菸後隨即引發大火;法官根據消防局與廠方提供監視畫面,被告許男案發時在現場抽菸共兩次,第2次於7時10分抽菸離開該處後,隨即現場於7時16分竄出火苗,且現場火災發生前除被告許男外,並無其他人出現,法官複審根據監視器畫面擷取照片,被告於現場抽菸後,並無特別將菸蒂熄滅動作,桃園地院審理時,許男一度否認涉案,但監視畫面卻讓他百口莫辯。法官認為被告許男犯行明確,違反廠區相關規定而於禁菸區抽菸,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引起火災,其過失情節非輕,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造成財產損害情形,衡量被告素行、生活狀況危害等情狀,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本案被告與檢察官仍可上訴。

602旅飛官6度偷拍中士女友裸照 被判拘役丟工作下場超慘
台中新社陸軍航特部602旅王姓少校飛官與同營區中士女友交往期間,竟多次偷拍對方裸照,2人分手後,去年女友發現遭到偷拍憤而報警。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考量王男侵害隱私未能與被害人和解,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共6罪,合併應執行100日,得易科罰金;王男因此丟了軍職,連退休俸都沒了。判決書指出,王男原為陸軍航空第602旅之少校飛行官,與同營區之女中士為男女朋友,2018年7月21日至去年6月17日間,王男多次在台中、台東等地偷拍女友裸照、私密影片等並上傳雲端硬碟。去年6月間,女友查看王男手機,赫然發現自己遭偷拍,氣炸報警。警方於同年7月27日上午持搜索票,前往王男營區內寢室搜索,並扣得手機、筆電等證物;檢方偵訊時,王男坦承未經女友同意就拿手機偷拍對方裸體影像,但辯稱其中有幾次女方知情,不過女友反駁都是遭偷拍。。台中地院審理時,從檢方查扣手機、電腦中資料,認為王男前後共6次偷拍,但無證據顯示他散布或提供他人觀覽,但王男犯後雖坦承不諱,卻未能與被害人和解。王男辯護人主張,他因本案失去軍職及退休俸,中年失業又有房貸要繳,請求緩情。法官審酌,王男侵害被害人隱私,又未能成立調解、賠償,不宜緩刑,依6個《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各判拘役30日至60日,應執行10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女治手汗卻釀「胸背腿臀狂出汗」 求償236萬因「1理由」敗訴
許姓女子為治好手汗,因此南下高雄找莊姓醫師求診,手術後卻發現胸口、後背、大腿竟開始大量出汗。許女不滿莊姓醫師沒告訴她後遺症,因此提告求償236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莊男已盡告知義務,手術過程也均無疏失,判莊男免賠。根據審判書內容,2019年10月4日許女經由母親陪同,赴高雄尋求知名神經外科醫師莊姓醫師求診,為治好手汗,實施「立體定位燒灼第三胸交感神經切除手術」,當天許女花了8萬元動手術,術後就回家休養。但是術後不久,許女就發現她的胸口、後背、大腿和臀部都出現代償性出汗,以及持續性的上背部、雙上肢神經痛症狀,令她懷疑是手術後遺症,質疑莊男在術前未說明清楚術後併發症、代償性出汗等問題,許女稱,若是莊姓醫師有如時告知她後遺症及神經損傷之風險,她根本不可能接受手術。為此,許女自2019年12月6日至2021年2月2日先後前往台大醫院、長庚林口醫院及恩主公醫院就醫,還特地南下回診2次仍無法解決,共支出醫藥費共新台幣1萬331元,另外許女與母親從板橋搭乘高鐵至高雄求診,支出來回費用7300元,如後續要再進行重建手術,需再花費80萬元。許女稱術後近2年無法工作,薪資損失共計54萬3559元,包含回診費用、復健費估計20萬元,以及精神撫慰金80萬元,向莊姓醫師求償236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莊男承認治療手汗會有代償性出汗現象發生,但是這些都是身體代謝、體溫調節,對身體健康並無影響。莊男也在手術前花了1小時向許女說明所有風險,包含實施方式、成功率、可能副作用、改善情形及比例。莊醫師也指出,許女稱有持續性上背部、雙上肢神經痛等症狀,但手術位置為第三肋間,依神經支配身體表皮呈節狀分布情形,並無後背部及雙上肢神經痛之可能,認為是許女在2020年6月19日與他人打架上肢受傷所致。如確實是因為手術傷及肋間神經,導致上背部神經痛,也屬於併發症狀而非疏失,且疼痛感僅會持續半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醫審會報告已明確指出,該手術不可能造成許女雙上肢麻感及神經疼痛,且許女確實有在術前相關說明書等文件上簽名,手術後診所人員也有告知疼痛照護方式,因此判定莊男無責。許女稱自己因手術後遺症近23個月無法正常工作,其原因是因為許女因就學無法全職上班,以及無法勝任工作而離職,與該手術無關。另外,許女並未在術後4個月起針對上背疼痛問題看診,因此無法認定該疼痛問題長期存在,法官認定許女提不出更有利證據,判許女敗訴定讞。

妻子與姊夫麻將桌下互蹭 丈夫怒告賠獲25萬
嘉義已婚黃姓女子與蕭姓姊夫發展不倫戀情,不只平日互傳曖昧訊息,於蕭男家中打麻將時,還在麻將桌下用腳互相磨蹭,黃女的林姓丈夫今年7月間無意間發現遭妻子背叛,激忿填膺下提起民事告訴,要求蕭男賠償10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最終判決,蕭男應賠25萬元,可上訴。嘉義林男與黃女結婚5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今年7月黃女孩子使用其平版電腦時,因需連手機分享網路wifi,此時林男偶然發現妻子手機不時跳出曖昧訊息,包括蕭男回「都沒有在運動」,黃女「因為只跟你運動」、「但好像也都你在動」、「你的心都在我這裡」等內容的曖昧對話。林男傷心欲絕深感妻子背叛,憤憤不平拿出黃女及蕭男2人腳部磨蹭的照片,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侵害配偶權行為,提告蕭男並要求賠償100萬元,審案時蕭男自述,與黃女互動僅是關心聊天,截圖只是片段並非全部,且照片中互蹭只是「開玩笑」,當時也有其他人在場。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蕭男與黃女互動親密,從通訊對話內容截圖、互動照片等證據,可證蕭男、黃女已逾越一般親友正常社交行為,2人的行為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情節重大,依侵害配偶權行為,判決蕭男賠償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