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錯刀醫師陸希平扯「間接救人」 高雄民生醫院、衛生局火大回應了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驚傳醫療疏失,2名護理師、麻醉醫師和執刀外科醫師竟然都沒有核對身分,就對1名中風無法表達的黃姓男病患開刀,結果手術完後才發現開錯刀,事後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還偽造病歷登載,企圖掩蓋疏失,11日已遭衛生局決議2大過免職處分。對此,陸希平昨(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甚至還「間接救了病人」。對此,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民生醫院12日晚間雙雙發聲明還原事發過程,直指陸希平說謊。陸希平昨親上火線回應爭議,他聲稱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和所謂的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他當下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的過程當中突然接獲麻醉科的電話,告訴他送來的這個黃姓病人(應該要開的是張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低到50、30左右,他才下去處理,「報傳有些人說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這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直接去完成交接。」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也稱他馬上就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黃姓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也沒有家屬,所以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以及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然後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事後黃姓及張姓病人也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至於偽造病歷部分,陸希平堅稱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去簽名的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份同意書。我是絕對不會去寫我不該寫的部分,對黃姓病人來講,我是這樣去做的。」不過高雄市立民生醫院12日晚間卻發出5點聲明打臉陸希平:1.「陸姓醫師表示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才趕去處理乙節」,根據調查,陸醫師4月4日上午7:57從開刀房打電話至「一般病房」,詢問開刀病人為何還未送至?隨後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即將病人送至手術室,隨後並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不過當下護理師與手術室均表示該病患預排刀為8:30,依照院內SOP手術室程序尚未完備,請陸醫師等候手術室通知病房後,才能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但陸醫師不願等候手術室通知,仍執意「親自指示」工友將指定病人立刻送往手術室,且8:00至8:30該時段正逢病房護理師進行交班之時間,因忙碌時刻故無法當下與工友確認送出病人之身分。2.當天陸醫師與黃姓病人幾乎同時抵達手術室,陸醫師隨即催促相關同仁立刻上刀。麻醉醫師對該病人進行麻醉評估時,告知病患血壓偏低、不宜手術,但陸醫師仍堅信病患接受手術後即可恢復,不採信麻醉醫師之評估,執意上刀,直至此時團隊仍無人察覺病人送錯。3.黃姓病患原本就不是陸姓醫師的病患,是單純因「內科疾病」收住院治療,「無照會外科手術之需求」。與陸醫師自述「麻醉科因病人血壓不穩定,才通知他前往處理」之情事不符。4.陸姓醫師發現病患錯誤後,在手術後親自致電通知送病患入院之護理機構,要求補簽「同意書」,此節疑涉嫌簽署不實之同意書,皆有明確之相關事證,本局已函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5.陸姓醫師非自願離職乃是本院經法定程序審議處分大過2次予以免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也發聲明表示,依照院方醫品病安委員會調查、本局約談相關醫事人員陳述,4月4日當天上午主刀醫師陸希平明確逾越院方既定程序事證明確,是導致本起重大病安事故之主因,且經審閱病歷紀錄,發現主刀醫師陸希平不但開錯刀,且事後涉病歷登載偽造同意書企圖補救。陸醫師雖聲稱「間接救人」云云,卻挑戰醫療專業與倫理之虞,除經院方人審會決議免職處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亦將依據行政調查事證並參採陸姓醫師之自述說明,儘速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堅定捍衛病人安全的醫療核心價值。
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 主刀醫師陸希平發聲否認造假病歷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發生「開錯刀」的醫療疏失,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傳出想息事寧人製造假病歷,不過陸希平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接到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陸希平說法,針對這次醫院開刀開錯病人事件,造成民眾對醫護人員一些相關負面觀感,對大家表示深深抱歉,他也還原開刀始末,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報傳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去完成交接」。陸希平還表示,「我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當中突然接到麻醉科電話,告訴我說送來的病人(即送錯的黃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我一聽就趕快下去處理,我們處理完後才發現是錯的,我們大概花十幾分鐘時間做完整處理,之後還包括打點滴,總共時間是幾十分鐘,處理好後病人生命徵狀改善,之後電話打來才說病人送錯了」。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馬上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這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沒家屬,是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跟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因為屬於緊急狀況,所以我們是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因為接著開張姓病人手術,這兩位病人(黃及張)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針對竄改病歷部分,陸希平強調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張同意書」,陸希平表示,只有寫自己的部分,絕對不會去寫不該是他寫的部分。
台北17歲少年砸2千萬買房 父母1行為證明「花自己錢」:免徵贈與稅
台北一名17歲少年今年砸2000萬在新北市買房,卻不用被課徵贈與稅,主要是少年的父母做了一件事,證明其購屋是「花自己的錢」而非贈與,十分聰明。少年父親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出示少年存摺影本,證明支付不動產的資金來源,是少年自2013至2023年10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台北國稅局查證,少年銀行帳戶在買房時,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銀行帳戶支付,確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所以不必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說明,少年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如果用好用滿,從7歲開始,10年下來到17歲,就可以免稅贈與4000萬元。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了解,未成年人購置財產,若能證明支付款項確為未成年人所有,免徵課贈與稅;假如無法證明,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應課徵贈與稅。另外,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如不能證明支付之價款屬購買人所有者,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同法第24條規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因此,未成年人在購置房屋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定要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離職5年討分紅被拒 男會計1招自己發「745萬年終」下場慘了
太離譜!中國上海有一名男子離職5年,認為自己是元老,做出不少貢獻,竟向前公司要求分紅,遭到拒絕後心生不滿,因為他過去在公司負責會計工作,離職時偷走的印章和支票簿,他便自己開了一張170萬人民幣(約745萬新台幣)的支票當作年終獎金,結果東窗事發被逮。根據《澎湃新聞》報導,許姓男子2014年至2018年擔任會計一職,原本由表姊擔任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但表姊過世後,改由表姊夫勝任。他認為,表姊公司創立多年,自己曾作為元老,也有不少貢獻,理所當然應該得到獎勵。因此,許男2016年底曾向表姊夫索討公私分紅,被對方多次拒絕,讓他心存不滿。直到2018年公司業務調整及人事變動,他選擇離開,但趁機帶走公司的相關印章以及支票簿。今年初許男再度向表姊夫提分紅,但同樣又被拒絕,便決定利用這些印章,拿著前公司的支票,利用公司支票兌付漏洞,通過虛假勾對驗收單據、偽造審批人簽字等手段,到銀行取出170餘萬元人民幣,給自己發「年終」。不過,事情很快就被揭穿,警方將許男逮捕歸案後,他對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國中生刺同學重傷免關?律師:極有可能還是要坐牢
新北市某高中國中部1名九年級男學生今(25)日中午與隔壁班另名同學在走廊爆發口角,爭吵過程中,突持摺疊刀刺向同學,同學胸、頸遭刺傷,當場失去意識,被送往醫院急救,目前受傷學生仍未脫離險境,涉案少年則將由警方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有人直呼少年犯沒有責任,但律師林俊峰就說,造成大量失血可能會被認定具有殺人犯意,而負殺人刑責,極可能要被判刑坐牢;民事部分,律師陳頂新則說,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通常即少年父母,原則上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監督並無疏失,或即便監督,損害仍會發生,則法定代理人不用負賠償責任。峰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峰說,若少年持刀將被害人脖子割傷,造成大量失血,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可能會被認定具有殺人犯意,而要負殺人刑責。雖然刑法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但如果最後成立殺人罪的話,少年仍極有可能要被判刑坐牢。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頂新則說,喉嚨為人身要害部位,為維持生命關鍵,若以利刃割畫喉嚨等部位,將造成喉嚨受有嚴重傷勢,重創功能致死,少年可能構成刑法殺人未遂罪,雖得依刑法減輕其刑,然而若少年涉犯重罪,仍會受到有期徒刑宣判,只是未滿18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並按性別分別收容。至於民事部分,林俊峰說,依照民法規定,少年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使少年行為時無識別能力,也需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加害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也要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陳頂新則說,除非少年的法定代理人能證明其監督並無疏失,或即便監督,損害仍會發生,則不用負賠償責任。
疑用甲苯又抽菸…北市新建工地火災 15歲童工二級燙傷
台北市民權西路一處新建工地5日發生火災,一名15歲工人全身燒傷面積高達40%,台北市勞檢處表示,已勒令工地停工,由於現場沒有預防火災設備,將依法開罰3至30萬元罰鍰,如後續確認傷者未經代理人同意到工地工作,會另處2到30萬元罰鍰。民權西路一處工地昨天中午冒出黑煙,警消到場發現一名工人燒燙傷,包括後背、臀部以及大腿和手臂都有受傷,警消立即將傷者送醫,警方初步了解,現場工人以甲苯清洗物品時,因其他工人點燃打火機抽菸造成起火,導致童工受傷,警消即通知相關主管機關到場,並列入紀錄調查起火原因。勞檢處主祕康水順表示,第一時間到工地勞檢,初步了解少年正進行工地地下室4樓停車場地坪施工,由於器具混到環氧樹酯必須用甲苯清洗,但過程中疑有工人使用打火機抽菸,因而釀成火災。他說,傷者是童工且二級燙傷、全身燒燙傷面積多達40%,但無生命危險,已先勒令地下室停工,未來要送復工計畫書到勞檢處並通過審查才可以復工。另外,初步勘查工地沒有設置預防火災所需設備,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6條,可開罰雇主3至30萬元罰鍰。康水順也指出,未滿18歲者從事非危險性、有害性工作,需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勞檢處會再確認童工是否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工作,6日將找相關人員到勞檢處說明。如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46條,裁處雇主2到30萬元罰鍰。
詐進校園2/大學生「乾淨好審核」!無卡分期騙術再起 破解方法曝光
去年一名男大生洗腦同學無卡分期買哀鳳手機,再交由他變賣,誆稱每支最高可賺5千元,當時登上新聞版面引發熱議,近來無卡分期詐騙又出現還大舉入侵校園。受害學生A男(化名)指控詐欺前科犯林男勾結手機行設局,以投資哀鳳手機和電腦誘騙學生簽下無卡分期契約,結果非但沒拿到手機和電腦還背了一身債,除了逢甲還有嶺東、靜宜等學校也傳出有學生受害,目前警方已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中。逢甲大學生出面控訴,詐騙主嫌林男勾結特定手機行,將黑手伸進逢甲大學進行「無卡分期」老鼠會詐騙,以「簽約立刻拿5千佣金、不用支付分期款,賣掉手機電腦後還有分潤」為話術騙學生,之後林男再丟出「揪下線」誘餌,介紹費1人3000元,從去年10月至今已有近600個學生「入坑」遭騙。其實,無卡分期詐騙去年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一名翁姓男大生以「一起賺錢」話術洗腦同學,申辦無卡分期買iPhone手機,再將手機交由他轉售,誆稱每支最高可賺5000元佣金,他聲稱會幫忙繳分期款,但只繳兩三期就搞消失,被害人被資融公司催繳方知受騙,該起無卡分期詐騙案受害人數約80人,財損近600萬元。受害學生們已通報學校且組自救會串聯,但願意站出來的只有少數,警方已組專案小組偵辦中。(圖/本刊攝影組)本刊調查,銀行發放信用卡通常以「還款能力」及「其他銀行授信額度」做為評等關鍵,像是學生、主婦、自由接案者等有穩定還款能力的族群,卻常因沒有穩定收入證明無法申辦信用卡,因此「無卡分期」應運而生。無卡分期概念類似過去的「賒銷」,買方先把貨物帶走,並按照買賣雙方的同意,定期支付分期的款項。 無卡分期非現金借貸也非信用卡分期,在還款結束前,商品的所有權仍在賣家手上,若消費者未能及時還款並存在消費糾紛,業者可能要求消費者支付一定利息並收取一定比率的違約金。另外,無卡分期所融資的對象是第三方融資公司,不受金管會管轄與保障,若有糾紛只能求助警方或是消保會。至於該如何破解不肖業者話術?只要看到以下說法,就是詐騙無誤,例如「會幫忙代繳每月分期款」,實則藉名購買商品;「未滿20歲不會通知家長」,但依法規定未滿20歲非成年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免責條款,不需繳納無卡分期費用」,但其實此舉不具法律效力,民眾簽訂契約仍須注意內容。被學生指控是詐騙主嫌的林男低調回應表示,一切都在司法程序中,至於他與手機行的關係等問題則不願加以說明。
民法下修18歲成年…滿18歲當八大無須監護人同意? 北市商業處回應了
《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台北市依法修正《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年滿18歲不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在八大行業伴舞、陪侍,有議員質疑變相鼓勵18歲民眾去酒家伴舞或陪侍;對此台北市商業處強調,為符合《民法》總則修正規定,避免與民法規定抵觸,因此需配合檢討修正。台北市商業處強調,為符合《民法》總則修正規定,避免與民法規定抵觸,因此需配合檢討修正。圖為台北市政府外觀。(圖/報系資料照)台北市商業處表示,《民法》修正前,因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選擇工作時,依《民法》立法意旨須由法定代理人輔助其確認,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北市商業處說明,在《民法》修正前,北市府歷來執行稽查均該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統計2019年至今查獲18至20歲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從事陪侍、伴舞之案件,計2019年4件、2020年7件,2021年至今尚未有查獲相關違反規定情事。北市商業處指出,現民法整體評估「滿18歲為成年人」並自2023年1月1日上路,因應《民法》已修正為滿18歲為成年人,其具有完全法律行為能力,與《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的「...18歲以上未滿20歲需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規定牴觸,因此配合民法成年年齡進行該自治條例修法程序,提送市議會審議中,並無降低從事陪侍、伴舞之年齡。北市商業處強調,為輔導產業正常發展,降低業者誤觸法規經營業務,未來仍將嚴格執行稽查,促使業者知法守法,以維護商業秩序。
打不贏「烙人圍堵學弟」!台東校園霸凌37秒影片曝 網驚呼:1對1會被團滅
國立台東專科學校驚傳鬥毆事件,有學生疑似與學弟發生糾紛,竟從校外找來一群黑幫圍堵毆打,甚至拍下霸凌影片上傳網路。衝突畫面曝光後,網友紛紛狂酸,「現在的小孩真的有夠優秀,都自己把犯罪紀錄上傳到網路上,方便之後調查,了不起負責。」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轉發該段影片,直呼「現在小孩真兇」,只見一名身穿白衣的平頭學生與黑衣少年拉扯互毆,平頭男頻頻出手朝著對方正臉猛毆了好幾拳,眼見黑衣男打不過,一群年輕人開始逼進圍堵平頭男,驚覺苗頭不對,平頭男趕緊往後退遠離嗆堵人群,但凶狠少年不打算放過對方邊嗆邊走近,一群人蜂擁而上圍堵平頭男。37秒影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嘲諷,「前面片段單挑時黑衣瘦皮猴完全被虐,超弱」、「如果一對一就被學弟打到躺了」、「一個一個來可能會被團滅」、「很明顯知道會打輸,先叫人來」、「有這種體力,去打少棒為國爭光啊。」不過也有人猛酸,「沒在怕,還會錄影上傳」、「現在打架還帶攝影師~作秀啊」、「真棒的腦袋,替自己留下犯罪證據」、「自己錄影送自己進去。」對此,台東警分局表示,已受理報案並掌握涉案人,通知少年及法定代理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並與校方共同約制少年不得再發生暴力行為。
台南女竟讓女童騎車上路 警開罰5項違規下場慘
臉書粉絲專頁「台南式」15日晚間PO出一則影片,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畫面中有一名母親竟讓坐在機車前座的小女孩操控機車,雖然小女孩技巧熟練油門收放自如,沿著中西區民族路一路騎了超過1.5公里,但女孩明顯未成年,警方表示此行為已違規,會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開罰。臉書社群台南式PO文指稱,驚見成年人放手讓坐在機車前座的女童操控機車上路,女孩技術看似相當熟練油門收放自如,一路沿民族路騎超過1.5公里,西門圓環也難不倒她,雖然一度打錯方向燈,但最後進圓環時還是有打對,目擊民眾則表示,女童雖技術到位但明顯未成年,放任孩童無照十分不可取。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孩童駕駛機車行為已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車主允許未領有駕照之人駕駛機車,將依道交條例第23條吊扣其駕照3個月;車主同時違反21條,將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汽車牌照1個月,孩童未乘坐於後座,駕駛人也將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表示,此機車駕駛違規部分將依法舉發,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到場勸誡,警方也呼籲民眾此行為相當危險一旦遇有前方突發狀況孩童將無法正確妥適應對處置,也提醒家長切勿有此類放任孩子的危險駕駛行為。
她打3劑新冠疫苗「牙齒鬆脫」怒告2醫 求償400萬判決出爐
一名20歲女子於前2年新冠疫情肆虐期間,分別至2間診所施打了2劑BNT和1劑莫德納疫苗,後來卻出現了頭暈、牙齒鬆脫等副作用,因此憤而提告。對此,她指控2名醫師在知道其未滿20歲時、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就作業,已侵害了她的身體健康權,便向醫師求償400萬元。後來,台北地院則認為,由於無法證明其症狀與疫苗副作用的因果關係,判醫師免賠。據了解,該女子分別在2021年9月、2022年1月施打了BNT疫苗,後在2022年4月再打了莫德納疫苗,沒想到身體卻於今年2月開始出現問題,包括耳多有異常怪聲、皮膚搔癢、頭暈,更有牙根炎、牙齒鬆脫導致無法正常咀嚼的狀況。對此,女子認為上述病症都是施打疫苗才產生的副作用,且在施打當時她還未滿20歲,醫師是在沒有家長同意和陪同之下為她打針,並由於該疫苗未經世界衛生組織正式認證,有不良反應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決定以損害她身體健康權為由,對2間診所的醫師提告,要求負擔後續60年的保險費用、根管治療費、精神賠償等等,共求償400萬元。而2名醫生也出庭駁斥,直言該疫苗的副作用並無牙根炎,且接種後的併發症應於14天內就會出現,而該女子的症狀是在打完疫苗將近2年才有,可見與疫苗副作用沒關係。另外,醫師也提到,該女子前後3次施打疫苗僅間隔了3個月,意味著接種的迫切性為日常生活所需,認定其已經獲得家人允許,主張免賠償。經過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女子所稱的副作用與疫苗施打有因果關係,因此判2名醫師免賠,仍可上訴。
與基泰建設大股東「同名同姓」 家泰建設董事長「電話被打爆」急澄清
「基泰建設」位於北市中山區大直街94巷的都更案「基泰大直」7日因施工不慎,導致建案周邊7棟鄰房傾斜、塌陷。事後「基泰建設」的幕後大股東也被挖出是王姓家族成員,包括「山福開發」的董事長王維聖。沒想到「家泰建設開發」的董事長恰好也叫「王維聖」,導致他的電話在大直事故後被人打爆。對此,他本人也於12日連忙透過官網發布公告澄清,希望大眾不要再搞混。大直建案發生事故後,基泰建設瞬間成為媒體焦點,外界也好奇基泰背後的掌權人究竟是誰?根據股市觀測站資料顯示,基泰建設前10大股東以王姓、楊姓、鄧姓家族成員為主,公司最大股東並非董事長陳世銘或總經理馮先勉,而是山福開發的3.15%,以及山福開發董事長王維聖個人持有的1.81%股權。此外,與王維聖具一等親關係的王再福為山福開發董事,個人也持有基泰3.11%的股權,為持股比例第2高的單一大股東。家泰建設開發董事長發布聲明澄清。(圖/翻攝自家泰建設開發官網)然而,家泰建設開發董事長恰好也叫王維聖,因此一度遭外界誤認為是基泰建設的大股東,導致電話被打爆,他本人也在12日透過官網發聲明澄清:「家泰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王維聖,與近日新聞媒體報導『基泰大直』鄰房坍塌事件之建商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大股東山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維聖,僅係同名同姓,並非同一人,且二間公司均與家泰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無任何關係,敬請社會大眾切勿混淆,特此聲明。」
巴西差距49歲爺孫戀 65歲市長度完蜜月送16歲新娘回學校上課
巴西一名65歲市長希薩姆(Hissam Hussein Dehaini)4月12日與16歲少女考安(Kauane Rode Camargo)結婚。在巴西年滿16歲男女結婚,在父母的同意下是合法的。2人7月時在阿魯巴度假,並曬出2人在度假時的照片。16歲考安在阿勞卡里亞市的一間公民軍事學校就讀,2022年參加15歲至17歲少女選美比賽,獲獎後在社交活動認識了當時才與第二任妻子離婚不久的希薩姆,隨後便愛上對方,而希薩姆和考安結婚前,是16個孩子的父親,並已結過6次婚。2人在4月12日結婚後,考安的母親瑪莉琳(Marilene Rode)被提拔為市政文化部長,而瑪莉琳的手足伊麗珊傑拉(Elizângela Rode)則被任命為市政廳秘書長。希薩姆婚後不久便休假1個月與考安在阿魯巴蜜月度假,度假完剛好8月,還是高中生的考安須返回學校上課。考安也分享了2人在度假時的照片,年紀差距成為網友的議論對象,考安則表示「老實說我們不在乎」,雖考安未成年,但在巴西16歲結婚,只需父母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即可結婚,而巴西為世界上未成年婚姻第五大國。國際非政府組織「Girls not Brides」統計顯示,巴西目前有超過220萬名未成年人結婚。
驚悚畫面曝!北市幼童騎滑板車過馬路 慘遭直行汽車撞飛
北市南港區興中路21日晚間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孩童騎乘滑板車行經該處路段斑馬線時,卻不慎遭到直行的汽車迎面撞上,所幸孩童遭撞後並無大礙,還能自行起身。而驚悚畫面曝光後也瞬間引起網友熱議。初步了解,一名孩童和家長一前一後行經該處,不過當小朋友騎乘滑板車行經該處斑馬線時,卻遭到直行的汽車迎面撞上,小朋友當場被撞飛,所幸其事後並無大礙,還可以自行起身。警方根據相關監視器畫面也指出,本案汽車行經人行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依規定可對其開出6000元罰單;不過孩童使用滑板車穿越車道,同時也涉及違反道交條例,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500元罰鍰,如當事行為人未滿14歲,則改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南港分局指出,由於本案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紀錄,建議民眾遇有類此行車事故,當下請立即撥打110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若先自行和解後,發現其他權益損失,亦可事後聯繫警方補成案,並依據相關法規查究雙方肇事責任。南港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應確實減速,注意有無行人欲通過路口,並禮讓先行,另學(滑)步車,並非交通工具,不得於道路使用,父母及家長攜幼童外出,應確實注意隨行保護,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未成年少女MTV看電影遭性侵 業者挨告慘賠15萬…原因曝光
大陸一起因被告人在點播影院內性侵未成年人引發的侵權索賠案件,近日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相關刑案落槌之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涉案點播影院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向該點播影院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主持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涉案影院當庭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5萬元(約新台幣15萬元)。《澎湃新聞》報導,王男去年在一間點播影院內對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實施性侵,經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雖然被告已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涉案影院也存在嚴重失職。前台工作人員在接待未成年被害人和王男觀影時,發現被害人年齡偏小、可能是未成年人,卻沒有詢問、登記未成年人信息。今年6月20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長寧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涉案點播影院給予精神損害賠償。向法院起訴的同時,被害人感覺到自己蒐集證據能力薄弱、法律政策水平也有所不足,於是向長寧區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希望得到幫助。長寧區檢察院立刻啟動支持起訴的審查工作。承辦檢察官尤麗娜介紹說,現行《上海市點播影院建設技術要求和管理規範》中未成年人保護條款明確規定,點播影院應對目測可能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顧客做到主動問詢,若出現未成年人不是和法定監護人同行觀影的情況,需要求提供未成年人本人、監護人及陪同人的身份信息,並做好詳細登記備案等相關工作。近日,該案在長寧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意見,並主持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涉案點播影院當庭向被害人道歉,並一次性支付被害人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5萬元。長寧區檢察院介紹,此次要求失職點播影院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上海市尚屬首例。該案首次填補了《上海市點播影院建設技術要求和管理規範》中,點播影院經營者違反相關未成年人保護條款無明確罰則的漏洞,為今後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參考,也為接下來引導點播影院經營者、從業者更加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樹立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加強未成年人保護起到較好警示教育作用。同時,針對點播影院內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頻發問題,長寧區檢察院立足社會治理職能,廣泛開展調研,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點播影院行業開展綜合整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