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同建案釀3次「天坑」 楊文科:沒工安絕不復工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七街新業建設工地17日發生第3次基地塌陷,縣府18日委託專業技師現勘,依法再度開罰9萬,要求建商24小時輪值、2天內提交搶險計畫及致災原因,同時提撥2000萬責任保證金入縣府保管專戶,縣長楊文科強調首要之務是盡速恢復,「沒有工安絕不復工!」新業建設8月21日發生第1次道路塌陷挨罰9萬,10月15日又有第2次道路塌陷重罰18萬,豈料該工地16日才被勒令停工,17日深夜又在工地內的工務室旁基地發生土石流失塌陷。新業建設總經理簡福榮說,工地是開挖地下6層約22.5公尺,15日路基塌陷後,臨時電失效、抽水機無法抽水,致地下水位上升10餘公尺,觀測發現應變器壓力變小,但砂土流向地層的位置很難發現,深夜工務室旁出現塌陷,緊急採取灌漿處理。大地技師吳重緯建議盡速抽水,維持一定水位面,避免持續性的沉陷問題,基地外圍施作CCP止水灌漿,以最保險的做法把水封住,後續水的排放也須設法處理。工務處代理處長陳盈州指出,該工地16日被勒令停工後,要求建商對坍陷道路復舊,並盡速提出搶險計畫和提撥責任保證金,維護周邊2棟社區大樓安全。簡福榮承諾會24小時安排人力值班,強化觀測、加強水路等控管,同時提撥2000萬的責任保證金。陳盈州指這次坍陷是在基地內,未涉及公共建設道路,依照《建築法》對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再各處3萬的罰款,強調現階段要求建商完成搶險後,再提出復工計畫,復工審查會邀專案小技師及周邊住戶代表開會,一定要求建商給住戶滿意的解決方案。新竹市和平路1處建案工地,上月21日也出現塌陷,新竹市議員林彥甫向市府索取建案施工計畫書與監測紀錄,但市府回應因具營業祕密不可提供,讓他傻眼,怒轟不受監督,如何能有公共安全。市府都發處則回應表示,監測公司所提供的監測報告涉及檢測技術及報告分析的智慧財產權,無法逕自完全公布,但分析報告的相關數據等,都由4大公會技師協助審核並確認安全性,第三方單位確認過程公正,強調審核標準非常專業。
金仁寶集團前岳婿連環官司落幕 前女婿沈軾榮獲不起訴處分
金仁寶集團負責人許勝雄與前女婿沈軾榮兩人衍生多起案件,雙方大和解後,台北地檢署今天針對沈軾榮被控洩漏金寶營業秘密等3案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許勝雄父子等人,被控涉及金寶、吉寶合併案、群創光電股權交易案、金寶股權交易案、金寶庫藏股等案,北檢先前已予不起訴處分。許勝雄認為他對金寶的持股比例偏低,為免日後金寶董事改選時,恐未能獲得持有金寶股權5.62%的沈軾榮家族支持,而導致許勝雄喪失對金寶的經營權,許勝雄即策畫金寶、吉寶合併案,另安排兒子許介立獲分配金寶庫藏股,以增加許勝雄家族對金寶的持股,進而衍生一連串的訴訟案件。沈軾榮也被控洩漏金寶營業秘密等3案部分罪嫌。不過,金寶因經營權衍生的訴訟糾紛,許勝雄及前女婿沈軾榮去年6月2日已簽署共同聲明上演「大和解」。兩人發表共同聲明表示,雙方近日以來於媒體報導的諸多紛擾,相信都是因為欠缺溝通及誤會所致,經誠信善意溝通後,以化消對彼此之誤解,並願放下過去、著眼未來。北檢今年8月31日先對許勝雄、許介立父子、金寶總經理陳威昌、仁寶副董事長陳瑞聰、仁寶總經理翁宗斌、金寶財務長游千慧、金寶行政管理處長徐華美等8人,做出不起訴處分。北檢今天再對沈軾榮被控洩漏營業秘密等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針對沈軾榮被金寶控告洩漏營業祕密等3案,檢方調查後,認定沈軾榮變更配股意見所衍生官司,係因董事會程序問題,並非沈蓄意為之;另沈以父親名義在媒體刊登聲明,相關內容也早被媒體廣泛報導過,沈罪證不足,今不起訴沈。
半導體業界名聲響叮噹 台灣「晶片魔術師」梁孟松助攻中芯
美國媒體報導指稱,華為Mate60 Pro新手機無線速度可與iPhone 14匹敵,可能再逼美國對大陸制裁出重手;而備受矚目的華為旗艦新機,成功挑戰晶片禁令,因搭配的是中芯晶片,也讓有「台灣晶片魔術師」封號的中芯執行長梁孟松再度受到外界關注。梁孟松在半導體業界是響叮噹的人物,但其名聲卻是「毀譽參半」,梁孟松登上媒體版面總是與半導體製程推進有關,曾助三星超車台積電,被業界人士視為「台積電叛將」,也曾帶領中芯從28奈米推進入到14奈米製程,如今又助攻中芯衝到7奈米,讓他享有「晶片魔術師」的封號,而產業競爭、媒合,沒有誰對誰錯,就看是站在哪個利益的角度。台積電出身的梁孟松,擔任資深研發處長,曾是台積電前共同營運長蔣尚義、業界人稱「蔣爸」的愛將,因為他是當年台積電最被看好的研發人才之一。梁孟松於2009年初離開台積電後,率領多名技術團隊投效韓國三星,擔任三星研發副總經理,主因傳聞是三星向梁孟松開出,在三星3年可賺到台積電10年薪酬。台積電因此對梁孟松涉嫌洩漏營業祕密而提告,法院判決梁孟松於2015年結束前禁止使用、洩漏台積電的營業祕密及人事資料;梁孟松在競業禁止期限結束後,短暫返回三星任職,之後又被中芯國際挖角。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過去接受媒體專訪時,提到對梁孟松的看法;張忠謀坦言,原本對梁孟松印象很好,讓他覺得好感打折的原因,是梁孟松跑來跑去(三星、中芯),他語帶惋惜表示,知道梁孟松要離開台積電時,他曾努力挽留,最終卻沒有留住。
國安法修正案上路卡關 國科會:估12月完成關鍵技術認定
近年共諜案頻傳,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案,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最重關12年,但行政院迄今未公布生效,主因是國科會遲遲未完成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導致國安留空窗。國科會副主委陳儀莊17日指出,目前正在蒐集各部會名單,預計年底完成審議並報行政院。所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依據國科會定義,指的是若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且符合基於國際公約、國防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應進行管制,或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的技術。由於過去曾發生中共資助特定組織,在科學園區成立公司竊取營業祕密,導致國安拉警報,國安法修法後授權國科會認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此技術不只含括半導體、AI等商業機密,相關學術研究案中若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內容,也將被列在項目名單中;據悉,由於背後還有各路意見角力,比如在陸台商憂心不慎觸法,導致國科會未對外公告。陳儀莊指出,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已於今年4月28日生效,6月19日已召開跨部會會議,並成立核心關鍵技術辦公室,各部會所提出的關鍵技術相關項目,會送到辦公室內討論、挑選,再送往由國科會主委吳政忠負責召開的審議會審定,預計年底能送行政院核定。談及關鍵技術認定程序為何卡關,國科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長陳國樑則強調未有延宕,《國安法》第三條授權國科會訂定子法,但子法訂定必須蒐集產官學專家意見,國科會也一一拜訪大專院校、業界專家,過程須比照母法,要經過行政院與立法院相關程序,「中間沒有任何差池」。此外,外界關注新版國安法遲遲未上路,挨批縱放共諜,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澄清,現行《國安法》即可科以相關刑責,這跟修正後是否施行無關,且現行條文、修正條文,對懲處共諜的刑度一致,沒有不能科以刑責的問題。林子倫強調,法務部今年5月26日已依照修正後的國安法擬具施行細則,並預告完成,司法院也在5月依照修正後的第19條完成專庭設置;後續相關法制工作跟配套,已請國科會、法務部與相關部會妥適規畫施行期並加速作業。未來如有外國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法院得依本法加重刑期,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全。
歐盟碳邊境稅明年首申報 台廠揭洩密漏洞
歐盟碳邊境稅2026年上路,在此之前先要求繳交碳排報告,明年1月底進口商就須第一次申報,今年6月已先公告邊境調整機制(CBAM)過渡期申報規章草案。但台廠發現制度有漏洞,包括未規範當地進口商保密義務,商業機密恐被洩漏。經濟部表示,已用部會名義代為在子法平台發聲,供歐盟正式公告前調整。要課稅,就要先知道商品排了多少碳,試辦期外國進口商不需採購CBAM憑證,但每季需提交CBAM報告。CBAM今年今年10月啟動過渡期,要求最晚2024年1月底前,廠商必須第一次提報2023年第四季(3個月)的CBAM報告(產品碳含量)。歐盟執委會過渡期申報規章草案,內容涵蓋進口商應申報項目、出口國生產商應提供進口商資料項目、產品碳含量計算方式、無法提供實際產品碳含量時使用預設值的比例限制、罰則等。經濟部研發會表示,國內產業界發現申報規範有部分執行細節不清楚,例如未同步規範進口商的保密義務,恐有洩漏生產商營業祕密的疑慮。此外,對於中間產品碳含量的比例限制,若產品來自尚無盤查制度的國外廠商,生產廠商恐面臨無法提供實際產品碳含量困境。研發會說,等申報規章定案後,會立即辦理「產品碳含量試填工作坊」,提供廠商產品碳含量計算分配的演練,建構填報能力以符合報告規範。
生成式AI有隱憂…涉及智財預防侵權 經濟部研擬指引
生成式AI如ChatGPT,可編曲、寫報告、編程式碼,為科技一大突破,但隨之而來的負面風暴,如洩漏營業祕密、侵犯著作權等爭議,也令各國政府急尋解方。經濟部官員表示,目前經濟層面,以智財問題最大,將就AI生成物是否享有著作權或專利權、訓練資料合理使用範圍、企業強化營業祕密保護等3大面向,建立指引。因應生成式AI帶來的效應,行政院已要求各部會盤點可能影響,並提出對應方案。經濟部官員指出,經濟部已由工業局、智慧局、技術處等單位設立跨部局處專案小組,由次長林全能擔任召集人,就所轄業務檢視,初步結果,以對著作權、專利權的衝擊最大。近來智慧局也頻頻收到民眾提問,網路看到ChatGPT生成圖象、文章能否引用。智慧局長廖成威指出,民眾投餵文章、資料給ChatGPT,就涉及著作「重製」,其引用內容的著作權歸屬原有文章作者,為此ChatGPT完成作品的著作權不一定是操作人所有,須檢視作品引用量、關鍵技術重要性而定。廖承威指出,生成式AI的著作權、專利權,以及訓練資料合理使用範圍,目前國際仍在討論,但網路無國界,ChatGPT沒有語言限制,我國做出的指引須與國際接軌,智慧局將了解全球趨勢,邀專家學者討論適合我國的指引,對外公開。現在很多企業會應用ChatGPT,操作人傳送資料、獲得所需文件,但提供的資料也會被ChatGPT引為己用,未來若有人問類似問題時,引發洩漏營業祕密爭議。廖承威指出,如取用量與技術占比低到一定值以下,或是改變參數值讓原有資料的影子都看不到,可否算合理使用?至今全球尚未定義出來。
調查局組長涉性騷遭拔官 接任人選曝光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義守大學美女教授楊智惠涉犯《營業祕密法》案,傳出偵辦的台北市調處中正站組長劉錦勳,在拘提前曾邀約楊女吃飯,暗示「交往換辦案放水」,疑有性騷擾舉動,調查局指示督察處調查,並將劉員調職,調查局13日表示,已調升曾派駐印尼法務祕書的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專員宗志坤接任中正站組長。調查局表示,除宗員外,另人事室調查專員忻雅蕾調升花蓮縣調查站肅防組長。宗、忻2人均於17日就任。台北市調查處偵辦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的義守大學生物科技系教授楊智惠,被控在擔任三顧生醫董事長期間,竊取營業祕密,北檢上月指揮台北市調處拘提楊女,未料執行的調查官未當面宣讀所涉罪名及法律權利,楊聲請提審,北院認為程序有瑕疵,裁定楊當庭釋放。但事後楊女在檢調偵訊時,指控劉在拘提前約她吃飯,席間暗示她涉案,示意若2人有進一步發展,或許可放她一馬。調查局獲悉此事,已指示督察處查明實情,依性騷擾防治法相關程序處理,督察處已約詢楊女說明,楊女指證歷歷,但劉員則否認此事,另本案台北市調查處已移由該處其他單位接辦。
調查局組長涉性騷女教授 遭拔官降調
調查局偵辦義守大學女教授楊智惠涉犯《營業秘密法》案,卻傳出當天執行拘提的台北市調處中正站組長劉錦勳,拘提前曾邀約楊女吃飯,還暗示「交往換辦案放水」,楊還指控早在2021年時,劉竟趁酒意強吻她臉頰,還推稱「妳很漂亮我忍不住。」調查局17日將劉拔官,調回局本部總務處,強調劉涉犯《性騷擾防制法》,已由督察室查明,台北市調處另派員續辦楊案,不會影響原案偵辦。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的義大生物科技系教授楊智惠,被控在擔任三顧生醫董事長期間,竊取「細胞層片培養技術」等營業祕密,離職後攜往新公司「超基因」,導致三顧核心技術外流遭受損失。北檢6月9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傳喚楊女6人,但楊女當時未到案,檢方隨後指示市調處拘提楊女,但楊女應訊時,反控承辦調查官劉錦勳兩度對她性騷擾。2021年楊任職三顧董事長,被劉約至KTV聚會,劉趁著酒意靠近,強吻她的臉頰,她當時怒斥「你在做什麼?」劉竟不以為意,推稱「妳很漂亮,我忍不住!」此外,劉在拘提楊女前偷約對方吃飯,暗示兩人若「進一步發展」,或許可以在此案放水,楊另指控,市調處做筆錄時,也未依規定,對她當面宣讀所涉罪名及法律權利,聲請提審,北院認為程序有瑕疵,10日裁定楊當庭釋放。調查班43期的劉錦勳,今年2月榮獲調查局「十大傑出據點」,原本有望由組長調升副主任,但後來捲入im.B吸金案飯局,又爆出性騷擾女教授,調查局指劉已降調局本部內勤,性騷案也由督察處調查中。
涉嫌竊取54億營業機密跳槽仁寶 北檢搜索約談前英業達4主管交保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代處長江穎範,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大批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昨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檢方訊後今凌晨諭令江男50萬元交保,其餘賈姓、蔡姓、洪姓3名被告各以20萬、50萬元交保。英業達指控,江男多人於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竊取、洩漏該公司大量技術性營業秘密,帶往仁寶公司,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檢調今約談人在國內的江男4人,其中有2人已離開仁寶公司。另英業達指控尚有多名跳槽竊密的前員工涉案,但這些人人在國外,因此預料檢調將會有另波偵查行動。英業達2018年發現,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江男等人,因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卻於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先後跳槽至仁寶,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價值54億的營業秘密帶至仁寶。北檢2018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3人、2019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仁寶電腦公司。全案仍在北院審理中。當時英業達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此案是公司主動發現並送請檢調單位偵查,對於司法程序予以尊重,對公司財務和業務未造成重大影響。另仁寶則表示,3人的確為仁寶現任員工,公司一向在營業秘密方面採嚴格的防範與標準,一切法律問題將由律師及法院處理。不過,事後英業達再清查發現,江男等人除帶走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外,另竊走大批重大祕密,向調查局報案,北檢昨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江男4人到案。
跳槽「對手」還竊走數十億營業秘密!北檢調搜索約談英業達前主管4人
英業達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桃園製造中心江姓代處長,2017年跳槽到競爭對手仁寶電腦,擔任大陸崑山廠廠長後,陸續把子弟兵挖到仁寶,還把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帶到仁寶,台北地檢署2018、2019年分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仁寶電腦公司。英業達日前再清查發現,另有數十億的營業祕密被竊走,報請檢調偵辦,檢調16日兵分8路搜索仁寶電腦涉案員工辦公室、住處等地,約談江男4人到案。英業達指控,江男等多人於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竊取、洩漏該公司價值數十億元的技術性營業秘密,帶往仁寶公司,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檢調今約談人在國內的江男4人,其中有2人已離開仁寶公司。另英業達指控尚有多名跳槽竊密的前員工涉案,但這些人人在國外,因此預料檢調將會有另波偵查行動。英業達2018年發現,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江男等人,因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卻於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先後跳槽至仁寶,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價值54億的營業秘密帶至仁寶。北檢2018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起訴江男3人、2019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仁寶電腦公司。全案仍在北院審理中。當時英業達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此案是公司主動發現並送請檢調單位偵查,對於司法程序予以尊重,對公司財務和業務未造成重大影響。另仁寶則表示,3人的確為仁寶現任員工,公司一向在營業秘密方面採嚴格的防範與標準,一切法律問題將由律師及法院處理。不過,事後英業達再清查發現,江男等人除帶走價值54億的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外,另竊走數十億的重大祕密,向調查局報案,北檢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江男4人到案。
誰可當「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委員? 工總苗豐強今開研商會提出五點建言
包括聯發科、台積電、日月光、友達、原相科技、鴻海等51位國內廠商法務長、學者專家智庫等產、官、學、研,今天(7日)出席由工總理事長苗豐強主持「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等子法草案條文研商會,針對子法草案所帶來的隱憂,工總也提出五點建言。政府於2022年6月8日公布修正「國安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授權國科會訂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子法,國科會遂於12月31日預告訂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草案條文。工總表示,會中業者及專家關切重點包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委員之產業代表性是否足夠以及如何遴選,業界與利害關係人是否能夠充分參與;並建議釐清條文中「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辦公室」屬性與「補助、委託、出資…政府機關(構)」、「技術主管機關」之權責分工等。另外,受政府補助超過50%之計畫主持人以及從事該計畫知悉關鍵技術人員管制,範圍包含已終止之計畫回溯期長達3年,相關救濟程序為何,亦為業界所關注。針對子法草案所帶來的隱憂,工總提出以下五點建言:第一,「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審議會」中,「產業專家」應有最低名額規定,確保業者參與;審議會在審議核心關鍵技術時,「應」邀請利害關係代表及其他相關專家列席提供意見;提報審議會認定關鍵技術項目時,應同時檢具「利害關係人意見」。第二,關鍵技術辦公室職司重責,其研析建議對產業影響至鉅,因此,關鍵技術辦公室的組織設計與決策機制,有必要做具體規定;諮詢產官學研等利害關係人意見之作業細則,亦宜有明文規範;外聘諮詢委員,其遴選資格、利衝規範、獨立性規範、作業要求,同樣需要完整規定。第三,為確保「關鍵技術項目」的國安審查目的,應在辦法中,明訂審查要點,確保審查透明性,並在提報認定過程中確保所檢具之各項資料,不涉及廠商的營業祕密。項目公告後,應通知該項目持有人以強化保密措施,避免影響該產業未來發展。第四,對於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之盤點及認定,其中包括已終止之計畫,為免因本草案之回溯施行,讓國內優秀人才因受高度管制難以繼續發揮原有效益亦承擔不確定風險,因此工總建議,針對已終止或執行中之計畫,不適用於本辦法施行前。另,針對補助計畫因事後機關進行經費變更者,亦應比照適用。第五,對於被列冊人員收受通知後可否申覆並應如何處理,以及解除列管的資格與條件等,建議宜有明確規定。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三讀通過! 洩露「國家關鍵技術」祕密將關5年以下
營業祕密訴訟與審理,因涉及高度專業,立法院今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將觸犯《營業祕密法》的一審刑案,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另外,違反祕密保持命令罪,改採非告訴乃論,並提高罰則,違規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洩漏受保護的營業祕密,屬於國安法所指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可關5年、最高可罰300萬元。2014年起,《營業祕密法》賦予刑事責任,國家檢調可以介入調查,但營業祕密的偵辦與審理有相當難度,先前刑事案件一審在地方法院,也讓許多地方法院的法官相當頭痛,《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三讀修正後,《營業祕密法》的一審刑案,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至於罰則,三讀條文規定,違反《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祕密保持命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受保護的營業祕密,屬《國家安全法》所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祕密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罪者,不問犯罪地的法律有無處罰規定,也適用此規定。本次修法包含10大重點,修正重點包含強化營業祕密訴訟保護、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擴大採行律師強制代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專利及商標救濟採行對審制、紛爭解決一次性、促進審理效能、司法E化升級、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以及解決食物爭議。三讀通過條文,包括引進起訴後得聲請法院選任中立的技術專家,執行蒐集證據程序的查證制度,以及為求專業、妥適、迅速解決當事人的紛爭,準用商業事件審理法採行的專家證人制度規定等。另外,為保障被害人的權益,三讀通過條文增訂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害人訴訟參與的規定,針對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審理程序,增訂審理計畫、查證、專家證人規定,並擴大採行律師強制代理,修訂舉證便利化、強化營業祕密訴訟資料保護等制度。
立院三讀通過《國安法》經濟間諜罪 最重處12年有期徒刑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嚴懲大陸經濟間諜的《國安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從事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行為者,可處5年至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至1億元罰金;若犯罪所得超過罰金最高金額,得以所得利益的2倍至10倍範圍內酌量加重。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提醒國安及情治單位勿藉此冤人入罪,保障人權。行政院修法說明指出,近年我國高科技產業屢有遭外國及中港澳等競爭對手違法挖角高階研發人才,並竊取產業核心技術案件發生,嚴重影響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與競爭力。據法務部調查局的資料,去年查獲26案攸關國家安全的侵害營業祕密案,換算被侵害的營業祕密市值多達2118億7839萬餘元。三讀條文明訂,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行為。立委李德維表示,當代的國家安全概念,不限於軍事,而是擴及經濟發展與產業競爭力,保障國家安全非常重要,但也應該勿枉勿縱、審慎執法。他舉例說,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人被控涉犯《國安法》,一審、二審都判無罪;捲入澳洲王立強共諜事件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依《國安法》查辦涉共諜無罪,最後僅以洗錢罪起訴。他呼籲檢調單位要頂住上級壓力,絕不能以國家安全為由無限上綱,讓情治司法人員踐踏人權、陷人於罪。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未來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定義或檢核,以及政府部門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產業發展,相關主管機關要更用心審慎評估。此外,針對軍品採購限制,三讀條文明訂,對於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若知悉是由大陸、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製造,而交付或提供,處1年至7年徒刑,可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若知悉的是不實的軍用武器、彈藥、作戰物資,處3年至10年徒刑,可併科5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金。為因應經濟間諜而修法的尚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三讀條文明訂,若將本人名義提供予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中資企業在台從事投資行為,可處12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受政府機關委託、補助或出資,且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個人或法人、團體、其他機構之成員,離職未滿3年者進入中國應經申請,違者可處200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李德維強調,希望除了嚴懲不法之外,對於兩岸正常的經濟與產業投資,應該給予加強保護以及支持,才能把兩岸關係恢復到正常道路。
南亞塑膠前高層涉嫌洩密 大陸對手產能提升都怪他
南亞塑膠子公司陳姓高階幹部被控退休前,將公司營業機密資料供給大陸競爭公司,還轉任該公司的子公司當總經理,該公司自陳男任職後近年來產能提高,嘉義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起訴陳男,嘉義地院重判他3年4月徒刑,檢方及陳男都提起上訴。陳男是南亞塑膠及其子公司必成公司的元老,任職近30年內,曾參與必成公司的建廠工作,後來當過必成1、3廠廠長及大陸昆山必成公司的副總經理、產銷組副組長等重要職務,熟悉廠務及業務,2017年8月自願退休後,10月即到競爭對手、大陸某玻璃纖維公司的子公司當總經理,年薪約人民幣120萬元,在他之前,還有涂姓員工也轉任這家大陸公司。必成公司從電郵信箱發現陳男退休前,先後將履歷寄給這名涂姓前員工、對手大陸公司的唐姓負責人。必成公司驚覺有蹊蹺,還原陳男使用的電腦硬碟中遭刪除的資料,發現公司的關鍵商業機密疑被用手機拍攝、重製,提供給對手公司,憤而提出告訴,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陳男坦承曾用手機拍攝、重製資料至電腦硬碟,但否認妨害商業祕密,他辯稱電腦裡的資料很多是員工傳給他,他存在電腦硬碟,沒有交給大陸對手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檢方則認為,陳男曾與必成公司簽保密協議,顯示陳男會觸及公司商業祕密,協議規定違約將懲處並移送法辦,除判刑還得併5000萬以下罰金,且得加重罰金,而大陸對手公司自陳男任職後近年來產能提高,因而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著作權法》等罪起訴陳男。
揭福又達賣唾液快篩「利潤高達45億」 議員:比高端疫苗還賺
食藥署日前核准福又達進口唾液快篩試劑,台北市議員徐弘庭發現,Gmate唾液快篩在馬來西亞每劑大約賣台幣100元,但福又達公司將在台灣賣230元,他評估每劑獲利扣掉成本可達150元,以3000萬劑來算,利潤高達45億,比高端賣給政府500萬劑疫苗獲利40億還要賺。去年6至12月間,有多達40起申請唾液快篩專案進口案,不過,全部都被食藥署以資料不齊全結案打了回票,沒有任何申請案獲得進口許可,福又達公司今年4月15日申請進口韓國家用唾液快篩,僅2周就火速獲核准。徐弘庭昨指出,從網路上搜尋Gmate就可以知道國外銷售價格,這支唾液快篩劑在馬來西亞,零售價格大約是台幣100元,如果大批採購1000萬劑以上,還可以把每劑價格壓到2美元(約台幣59元),福又達預計採購3000萬劑,每劑成本不會超過2美元,甚至有可能更低。他說,由於福又達還未公布Gmate唾液快篩劑售價,不過已有醫材公司預購,據了解價格是每劑230元,依此計算,扣除60元售價每劑獲利將高達170元,即使再減掉其他成本,每劑獲利應該也有150元,以3000萬劑計算,總利潤就高達45億。徐弘庭分析,高端賣給政府500萬劑疫苗,總收入大約是40億,但還要扣掉原料、生產、權利金、代工等成本,不過,福又達僅靠進口1支唾液快篩劑,獲利就超過高端賣500萬劑疫苗的總收入,比高端賣疫苗還要好賺。此外,徐弘庭表示,他向衛福部索取資料,要求提供檢附文件、製造廠商資訊,結果衛福部竟回文說特定個案內容,因為屬於申請者營業祕密或經營事業有關資訊,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不予提供,他痛批衛福部,用祕密特定資訊或者是機密為由,不提供廠商申請快篩的資料,實在是啟人疑竇。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林欣慧強調,早在去年4月30日時,食藥署就已公告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申請專案製造相關資訊,提供業者依循,未能申請通過的業者,都是因為安全有效性等技術性資料不齊全,才會被駁回。林欣慧坦言,福又達確實是今年第一個前來申請唾液家用快篩試劑的業者,「主要是因他們準備的安全有效性資料夠齊全」。福又達申請的這款「Gmate COVID-19 Ag Saliva」,其他有意願引進的廠商也可向食藥署申請,只要業者附上完整資料就會予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