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經來請「生理假還是全薪特休好」? 網點關鍵:扣半薪而已先休
女生生理期來總是容易不舒服,有必要時就會請假不上班。日前有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請問到底請生理假還是特休好?」,表示自己的公司有「特休換錢」的制度,若她堅持不用特休,一定要請生理假的話,老闆表示會扣半薪。她疑惑哪個比較划算,發文詢問網友意見。這名女網友表示,公司規定是員工的特休若沒使用,就可以於年底時換錢,「之前老闆有算給我看,一天沒休就是大概1300左右換錢給我」,她接著表示,但若是請生理假,就會扣半薪。「我自己這樣看是請生理假比較好?」她表示自己過去曾爬文過,不少人表示特休就是要休完,換錢很不划算,她相當害怕自己判斷錯誤,「想請問我是不是哪裡有沒算到的部分?」女網友表示過去曾因生病,向老闆表示想請特休,但當時老闆告訴她請病假比較好,扣比較少錢。該則PO文有不少網友解答,「特休留著以備不時之需」、「如果確定特休可以換錢,那先休生理假或病假都ok,最後會是賺的~」、「生理假扣半薪而已,我都先休生理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薪資部分則「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怕面試問太細…新鮮人憂「被公司扣分」 人資曝真相:1情況才麻煩
找工作面試是一大門檻,求職者除了要回答面試官問題,若有問題也可以提問。一名女網友因為是初次找工作,便好奇面試時是否可以詢問仔細一點,包括加班費、休假等問題,引發一陣討論。原PO在《Dcard》論壇透露,她是第1次找工作,凡事講求謹慎,維護自身權益,至少要符合勞基法,但又怕問得太細,會被對方覺得是麻煩的人而刷掉,內心十分煎熬。原PO指出,她已經面試1次,之後還會有1次算是觀摩,若沒問題就可以報到。回家後思考一番,發現還有很多想問的,從加班費、休假方式,到特休給假,都希望可以了解,認為與其進去工作後,才發現不喜歡,不如先弄清楚,避免浪費彼此時間。原PO擔心問太多,會被面試官覺得難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建議:「如果不能問才奇怪,表示希望你趕快入職的爛缺」、「才3個問題還好吧,而且滿基本的」、「如果因為問太多對方不耐煩,這種公司也雷居多,了解自己應有的權益沒有什麼」、「這些都是基本,問了沒什麼」。另外,也有曾擔任人資的網友解答,「反而希望在面試時提出問題,遇過太多面試時說沒問題,結果上班後問題一堆」、「老闆最怕問說有沒有問題?你什麼都不問,最後進來才一堆問題,這才是最麻煩的」、「我覺得問清楚很好,我自己在找工作也會問的很清楚,好的公司不怕你問的」。原文。(圖/翻攝自Dcard)

司機員為休假「打地鋪」搶隔日頭香 台鐵道歉:年底前改線上申請
台鐵機員人力不足,為了請假還須本人至現場登記,因此就有不少司機自備睡袋打地鋪排隊;有司機表示,如果隔日要上班就無法好好休息,還會增加行車風險。對此,台鐵也致歉,並表示將在年底前全面改為線上申請。某位台鐵員工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投訴,抱怨司機人力不足,所以台北機務段的司機員,都需前一晚到現場打地鋪排隊請假,只為了隔天搶到頭香,但是也會因為控管休假人數,導致白排隊。據了解,只能請3個月後的休假,因此如要出國7天,也必須在3個月前的每一天到現場填假單。他補充,「不要說特休假了,連補休都休不完,因人力吃緊沒辦法讓大家休完,補休假就一直欠,公司化後聽說補休沒有名目,還可能發不了錢」,司機員為了搶頭香請假打地鋪的方式,除了行車風險增加外,連內部都有危險因子存在。台灣鐵路工會秘書、司機員吳長智表示,依目前各個機務段約能讓1成的人力請假,不過以台北機務段情況可以發現,許多人傾向休假大於領加班費。另外,許多周末間的貨物列車皆會停駛,並將人力調往客運列車,因此周休假日的人數也低於1成。對此,台鐵也已向同仁說明並道歉,表示為改善公平、公開原則,預計於年底前原面改為線上請假申請模式,目前正在編寫程式中;台鐵強調,除了台北機務段外,其餘各段也規劃要比照辦理。

馬偕醫院遭爆壓榨員工!醫師「不准請公假」受訓 院方喊「誤解」說明了
馬偕紀念醫院遭爆出,要求醫師參加急救訓練但卻「不准請公假」,只能使用「特休」受訓,疑似侵害員工權益、違反勞基法。對此,馬偕醫院回應,醫師到職時給予的14天特休假中,已納入「公假訓練」天數。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表示,近期接獲會員投訴,指馬偕紀念醫院要求院內住院醫師接受「ACLS」(成人高級心臟救命術)訓練,但受訓期間卻未給公假,只能請「特休」參加訓練,且台大醫院、台北榮總等醫學中心均有給受訓醫師公假或補休,沒想到馬偕紀念醫院竟罔顧員工權益,一再知法犯法。工會指出,ACLS急救訓練需耗時2天,若以住院醫師至少200人、粗估日薪2500元來算,院方以特休方式強制醫師受訓,可為醫院省下約百萬元成本,故工會已經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檢舉,要求對馬偕紀念醫院進行勞動檢查。對此,馬偕紀念醫院回應,醫師到職時所給予的14天年度特休假中,已納入「公假訓練」之天數,因此本院ACLS執照訓練均為「公假公費」,且剩餘的特休假也遠優於《勞基法》規定,對於此次事件造成的誤解,會再進行內部討論。

勞動部公布10大特休NG態樣 滿1年只給7天假恐違法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特休(特別休假日)是勞工的法定權益,但似乎有不少企業主還對其中的相關規定不甚了解。為此,勞動部3日特別發布聲明,點出10種特休假的NG樣態,呼籲雇主們千萬別以身試法。勞動部日前發表聲明,指出目前實務上,仍有部分雇主因為不清楚特休規定而遭到受罰,所以勞動部特別提出與特休請修、折發公司相關的常見NG態樣進行說明:特別休假請修相關1.勞工工作滿一年只給特別休假7日:實務上仍有雇主誤以為勞工工作滿半年取得之3天特別休假,可從滿一年的7天中扣除,依法勞工工作年資滿半年及滿一年之3天及7天特別休假,雇主應分別給予。例如:勞工在111年3月1日到職、112年4月1日離職,其享有的法定特別休假日數分別為滿半年的3日,以及滿1年的7日,共計10日。2.雇主逕自排定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特別休假期日應按勞工意願排定,當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者,雇主不得於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或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而需減班休息時,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別休假納入排休。3.未給予部分工時勞工特別休假: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之勞工,不論其約定之出勤方式及薪資給付方式為何(部分工時或全時工作、按件計酬或按時計酬),均有該法相關規定之適用,部分工時勞工如果在同一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也要給予特別休假。4.雇主未告知勞工下一年度可休日數: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項規定,勞工於符合特別休假條件之日起30日內,雇主應告知勞工年度內可休特別休假日數。5.雇主未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特別休假日數:雇主應將勞工當年特別休假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以書面通知勞工;書面通知之形式,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為之。特別休假折發公司相關1.雇主因勞工自行離職而未結算未休日數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契約終止時,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均應結算工資,就算勞工自行離職,雇主仍應就未休畢之日數,結算工資給勞工。2.年度終結未於規定期限內核發未休日數工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有明定未休日數工資發給之期限,於年度終結時,應於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或於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給。例如:採曆年制的事業單位,如約定發薪日為次月5日,則年度終結應結算之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應於次年1月5日發給,或於次年1月30日前發給。3.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金額計算有誤: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所定基準計算未休日數工資數額,或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造成工資有少給之情事。4.未休日數工資以發放年終獎金為由拒給: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與事業單位依民俗所發給之年終獎金,分屬不同事項,雇主不得宣稱年終獎金已內含未休日數工資為由,拒為給付。5.事先與勞工約定所有特別休假均直接折發工資:特別休假是提供勞工休憩之機會,未休畢之日數才折發工資,所以雇主不得與勞工事先約定一律拋棄特休排定的權利,全數折發工資。勞動部也提醒,如遇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四方客運爆欠薪「駕駛員罷工」 中市交通局祭重罰 365公車路權收回
曾多次傳出積欠勞方薪資的四方客運,17日再因未付薪水給員工導致駕駛罷工,其在台中市13條路權、每日476班車次,昨僅1路線、6車次如期發車,台中市交通局緊急啟動代駛,對業者祭出重罰,除收回四方客運365線公車路權,並裁罰244萬元;該公司45名駕駛昨也到勞工局申請調解。四方客運目前在台中市取得13條路權,包括綠4、68、88、242、243、245、248、249、352、354、355、365、922線等。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該公司每月5、15日分兩次發薪,交通局多次與資方討論金流問題,並啟動補助款分期補助,要求收到補助款後即匯給員工,本月初如期發薪,但16日駕駛又發現薪資未入帳。葉昭甫表示,16日獲知四方給付薪資延誤,即找資方討論,要求當天下班前給付薪資,但因未付,且四方客運駕駛約有60名,立即啟動代駛制度,由其他4家客運業者啟動13條路線代駛,先滿足尖峰時間班次需求。四方客運今年第1季就傳出積欠薪資,這次又未如期撥薪,交通局昨祭出重罰,收回其路線之一的365路;交通局指出,未來資方若逾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成效,將收回243、245、249及365路的經營權,如未確實改善,不排除收回全部路權;並依契約開罰235萬元,另依《公路法》開罰9萬元,函請10月20日前改善完畢。四方客運45名駕駛昨到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該公司今年8月就曾發生積欠薪資案,勞工局9月派員實施勞檢,發現確實有延遲發薪狀況,10月11日開罰4萬元;昨勞方提出請求資方給付資遣費、工資、特休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本周內將召開協調會。四方客運發聲明指出,16日的協商失敗主因,在於雙方對政府補助撥付的限制與程序,交通局主張分4期預撥虧損補助且金額未確認,四方客運則希望能一次性支付5到9月的補助金共1600萬元;近期內將邀第3方召開第2次協調會。

台中四方電巴欠2個月薪「運將罷工」 東海大學接駁車沒了
台中市四方巴士再傳因為積欠司機薪水2個月,引爆今日集體罷工,60多名司機員僅有一人上班,包括東海大學的校園接駁車原先也由四方客運承攬,學生「被迫健身」往返校區,所幸校方緊急調來民間遊覽車、小巴協助,交通局也緊急協調其他公車業者代駛。另外,40多名司機員到勞工局申請調解,要求四方巴士依勞基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並請資方給付資遣費,而針對這起欠薪罷工事件,勞工局也回應了。東海大學因為校區範圍廣大,校內設有多站公車站牌,提供師生、遊客往返校區,從管院大樓至科技大樓,上課日平均應10到15分鐘會有一班車,不過今日因四方客運駕駛罷工,全面停擺。校方在各公車站牌貼出公告,寫下「因四方電巴公司勞資問題,司機無預警罷工,今日作法為:四方電巴一台行駛至18:25,協請友連遊覽車公司協助下午3時,另由9人座校車協助接駁」。根據台中市府交通局表示,依照四方客運今日的預排班表,自動稽核系統顯示今日漏班470班,共可開罰235萬元,另再依公路法再罰9萬元,總計244萬元。市府強調,確定的開罰金額,將視今日最終漏班班次而定。另外,勞工局表示,四方客運未依法給付112年8月份工資案,勞工局在9月份收到勞工申訴,並於9月18日派員至四方巴士勞動檢查,確實有延遲發薪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也在10月11日開罰四方巴士4萬元罰鍰。勞工局指出,今日上午勞方等約40餘人前來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勞方主張依勞基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並請資方給付資遣費、工資、特休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工局將儘速安排調解協處,保障勞工權益。

四方客運屢傳欠薪司機罷駛 交通局開罰244萬…不排除13條路權全收回
台中市公車業者四方公司屢次因勞資糾紛發生罷駛、脫班狀況,嚴重影響乘客權益。對此,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今(17日)表示,日前協調四方公司將市府預撥的補助款,優先支付駕駛員薪資,但四方公司未依約撥付,導致駕駛罷工,昨晚已緊急協調其它業者啟動代駛機制,避免民眾權益受損,呼籲四方公司正視解決勞資爭議,儘速撥付駕駛薪資,確保勞方出勤正常。葉昭甫指出,四方公司拖欠駕駛員薪資,導致駕駛醞釀罷工,市府將依契約開罰,並緊急協調其它客運業者啟動代駛制度,確保四方公司13條路線尖峰時間的乘客權益;四方公司有13條路線、所需駕駛數大約60位,昨晚代駛業者也趕緊針對代駛路線行駛路徑、班次、站點逐一確認,今啟動代駛機制,公車顏色與四方客運不一樣,但班號會一致,請民眾注意搭乘狀況,有問題可跟交通局反映。是否會收回四方公司的路權?葉昭甫回應,路權是客運業者經營的本體,對於向政府申請購車營運補助等都有非常大的影響,若業者經營不當影響民眾權益,市府可將13條路權全數收回;他也提到,今日早上勞方已向勞工局陳情,勞工局會儘速召開勞資協商,希望資方釋出最大誠意,如期如質撥付薪資,確保勞方出車狀況正常穩定。至於四方客運為帶有公營性質的企業「唐榮車輛科技」轉投資的公司?經濟部是否有介入處理?葉昭甫表示,目前經濟部還沒針對這件事介入,呼籲四方基於泛公營企業型態,更應該落實企業責任,政府相關補助已提供專案性分期撥付,請業者務必確保撥付駕駛薪資。交通局補充說明,針對今日四方公司罷駛班次,四方公司所營13條路線核定班次共476班,依照四方客運今日的預排班表,自動稽核系統顯示今日漏班470班,目前僅發出6班,依契約規定每班可開罰5000元,共可開罰235萬元(5000*470),另再依公路法77條可再開罰9萬元,總計244萬元,交通局將視今日最終發車狀況依照實際漏班班次開罰;另因已嚴重影響民眾乘車權益,屬重大事故,交通局將依《公路法》47條,函請四方公司限期改善,若未於期限內(10月20日前)改善完畢,將依《公路法》第47條收回部分路線路權。針對代駛情形,交通局指出,四方公司所營13條路線目前已請台中客運、統聯客運、中台灣客運、中鹿客運、巨業交通、全航客運及睿奕交通協助相關路線代駛事宜。另四方公司駕駛員薪資,四方公司分別於每月5日撥付前月底薪及15日撥付前月變動薪資,目前四方公司積欠該公司全數60位駕駛員的9月變動薪資,合計約276萬元,交通局已嚴正要求四方公司應立即撥付及恢復正常發車班次。對此,勞工局也表示,四方客運未依法給付112年8月份工資案,勞工局於112年9月份收到勞工申訴,並於9月18日派員至該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單位有延遲發薪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已於112年9月21日通知該單位檢查結果,並於112年10月11日處以新臺幣4萬元罰鍰。有關四方客運再傳出積欠司機9月變動薪資,勞工局指出,今日上午勞方等約40餘人前來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勞方主張依勞基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並請資方給付資遣費、工資、特休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工局將儘速安排調解協處,保障勞工權益。

連年終獎金都不領?過來人揭「年底離職」背後原因 1關鍵賺更多
時序來到年底,不少有轉職需求的人也開始尋找新工作,但多數都會選擇領完年終獎金再離職。不過,一名網友好奇,上班族每天辛苦工作,除了每月的正常薪資,無非就是盼望農曆春節前能領到一筆獎金,但仍有人反其道而行,選擇在年底離職,「這些人在想什麼?」對此,許多過來人揭開背後原因。「發年終前離職的人在想什麼?」原PO在PTT八卦板發文,「10月中旬了,也到了將近年底的時間。相信很多社畜在外流血流汗,無非就是在盼望一份農曆年節前的大紅包、年終獎金,結果還是會看到有人把離職時間押在年底。到底?這些人在想什麼?」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就不缺年終的人啊」、「忍無可忍,一天都不想多待」、「垃圾公司趕快走」、「沒差這條」、「連中秋都沒拿也很多」、「去年有個中階主管跟頂頭上司吵一架,12月中離職,有的人能忍有的人不行」、「有些連年終都沒有,根本沒差」、「就爛不想待,我前幾年也在過年前離職,以前的年終跟我現在一個月領的差不多」。另外,有鄉民提到「跳槽加薪就比年終多了」、「離職跳槽領的差額比原東家要給不給的多」、「年終又不一定很多,而且有些跳槽有押期限還有給簽約金」、「領完才換的話,下一次新工作的年終也是未滿一年計算」、「可能年終很差或是他特休+當月休假剛好跨過可以領年終的日期」、「特休沒放可以換錢」。(圖/翻攝自PTT)

30歲月薪7.5萬每天準時下班嫌無聊 網友:產業、公司名請附上
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30歲,月薪7.5萬,雖然沒有年終但每週可以有一天在家工作,甚至準時下班與一年特休12年,但卻讓他覺得無聊沒有成就感,做了三年想離開舒適圈,詢問是否可以換份工作,還是要繼續進修往上爬。這樣的發文一出就引發網友關注,不少人都留言認為「不把產業與公司名附上來是要怎麼健檢?」。不少人都問網友產業與工作內容,搶著要他的輕鬆工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友表示自己的工作安逸,30歲就可以領到月薪7.5萬的工作,甚至每天準時下班、每週除了週休二日外還可以有一天在家上班,特休更是每年可以有12天。不過這樣的工作讓他沒有成就感。他也表示已經做了三年的他,有一種待在舒適圈的感覺,感覺自己應該繼續進修往上跳。但他也知道外面可能找不到這樣好的福利與薪資,雖然沒有年終,但每個月扣掉勞健保實領7.2萬,「如果要找到(外面)年薪80-100萬的工作,學歷和語言能力都有要求,我是不是應該巴著這份工作繼續做?」。他詢問網友後不少人也紛紛回應,「直接先說是什麼工作,否則路人要如何提供意見。」、「產業、公司名請附上,不然如何健檢」、「請問還有缺人嗎?」、「建議樓主辭職,然後讓我進去」,另有網友認為要把握這樣的工作,也可以在上班時間發展副業,讓自己可以過得更充實。

補班日太多被罵爆!明年「只補1天班」 這類人超吃虧
由於今年「補班日」太多引發民怨,行政院乾脆決定就都不補班了,明年(2024年)僅春節次一周需要補班,其他連假皆無需調整。讓網友無奈直呼,「明年沒補班日也沒連假,大家開心嗎?」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網友昨(9日)在PTT以「明年沒補班日也沒連假,大家開心嗎?」為題發文指出,「政府大概是被民怨抱怨怕了,大家抱怨補班日,所以政府改成沒有補班日,這樣萬一還是有抱怨怎辦?抱怨一會休,一會不休。」原PO感嘆,有連假出去玩比較好安排,「你說自己請特休,小孩的課沒特休阿,大家上課你自己出去玩還不是要補課,連假是大家一起休假的日子,現在好了,什麼都沒了,我能請特休,別人不能阿,比較好的應該還是連假、補班,去請特休吧?這次換誰跟政府抗議呢?」沒想到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我請特休別人沒休就不會塞車了,好爽」、「才不要全國都在休…擠死」、「開心啊!最討厭星期六補班了」、「就自己請假,其實沒差」、「補班換連假根本神操作吧,去哪都塞」、「觀光業者少賺會抗議而已吧」、「我之前補班,課長不給請特休,直接成為眾多稻草之一」、「這樣彈休多到笑,超爽」、「超開心,我一年30天特休假,一般人就好好工作不要跟我擠」。不過,也有一派網友認為,對他們來說不補班很吃虧,「不用補班還要配合要補班的可憐人不能放連假,想到就不爽」、「我們公司不用補班這樣超虧,好幾天假就不見了」、「對於不用補班的公司來說,少彈性一次,等於勞工少兩天假」、「有些公司不用補班也不扣薪,這些人可能有差吧。」

工作12年沒休年假 OL被迫離職「索賠66萬敗訴」網一看原因罵翻
一般來說,工作滿一定時間,公司會給予特休假。不過,中國湖南一名女子入職10多年,期間沒有休過年假,累積12年都沒休過年假,因此提告索賠14.6萬人民幣,怎料法院判決敗訴,公司只需要支付1萬多人民幣,引起網友熱議。根據湖南高院,女子2009年入職某房產公司,因無故調崗等原因被迫離職,她認為自己在公司10多年來,沒有享受特休假,公司應支付相關補償,於是在2021年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對結果不服,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009至2021年,共12年未休年假的薪水14.6萬人民幣(約66萬新台幣)。然而,法院認為仲裁時效為1年,2009至2019年的未休年假薪水已超過期限,因此不予支持;至於2020年的未休年假薪水,薪資條以及發放流水顯示已發放,也不再支持。僅房產公司未證明2021年度女子已休年假或換成現金,應按規定支付期間的3倍薪水,總共10182.44元人民幣(約4.6萬新台幣)。消息曝光後,掀起熱烈迴響,網友紛紛砲轟:「只能說勞動法有大毛病,不夠完善」、「勞動法保護誰,這不是很清楚了嗎?」、「不懂這個所謂的1年時效到底是保護誰的?」、「感覺勞動法就是一個笑話」。

受災戶提6項補償訴求全吃軟釘子 痛批基泰建設甩鍋
基泰建設施工不當造成北市大直街民宅下陷損壞,後續賠償問題雙方持續角力,11日台北市政府舉辦「物品損害賠償說明會」時,受災戶拋出6項賠償意見,不過全遭基泰建設以「待鑑定責任後,另行協商或依據司法途徑處理」給予軟釘子,令住戶痛批其甩鍋。台北市法務局在21日舉辦說明會後,將居民提出的賠償要求整理為6大訴求,包括「另支付撫慰金」、「地下室因建築物塌陷無法於事後檢附單據請求財損,且塌陷建物將於9月25日拆拆除,要求加賠償金額。又頂樓加蓋所受財損範圍較大,住戶要求增加賠償金額」。「出租人因鄰損導致的收益損失補償」、「因緊急撤離致而產生的薪資損失或請個人特休所受損失賠償或補償」、「墊付承租人添購立即需求性的基本家具,後再依購買單據進行找補」、「有非所有權人或承租人的實際建物使用人,遭而遭撤離安置於飯店,要求應比照承租人權益負責賠償或補償相關財損」。然而基泰建設認為受災戶所提出的6項訴求,並未規定在台北市府所訂的《專戶存款收支作業要點》,建議待鑑定責任釐清後,另行協商或依據司法途徑處理;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指出,訴求賠償中的「建築緊急撤離無法上班、請特休假損失」,可根據《專戶作業要點》給予補償,但若未來塌陷戶另有需求,法務局將協助他們與基泰建設協商。

每天上班11小時「沒勞健保」 連鎖果汁總店長操9年崩潰…老闆判還191萬
高雄市一名伍姓女子在知名連鎖果汁店擔任總店長,平時在各分店奔波,每天工時高達11小時,月休僅4日,卻沒加班費和勞健保,忍耐9年後對老闆提告,要求歸還加班費等共276萬元,並補繳23萬勞退金。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老闆應支付伍女191萬元、提撥18萬勞保退休金專戶,並開立非自願離職單。根據判決書,伍女主張,她自102年3月1日起受僱於被告,並受指派至果汁店各分店從事工作,受僱期間工資為每月49,000元,每日從早上10點到晚上9點,工時11小時,月休4日,每月有4日之休息日出勤,且每出勤日均有加班3小時,被告應給付平日加班費1,379,040元,休息日加班費1,011,840元。原告認為,她自受僱被告第4年時應有特別休假14日,第5年至第9年每年則有15日,惟原告均未休過特休,是被告應給付特休未休之工資130,640元。另被告於原告任職期間,沒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雖事後補提繳98,760元之勞工退休金,原告仍得請求被告將差額236,414元提繳至勞工退休金專戶。伍女指控,自己多次向被告請求如實給付加班費,雙方因而產生嫌隙,她預備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時,才發現老闆未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經向勞工局提起調解申請後,被告於111年5月3日緊急為其投保勞保,但投保薪資僅有25,250元,遠低於薪資49,000元,因此要求老闆給付2,762,437元,另提繳236,414 元至勞工退休金專戶,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果汁店老闆辯稱,伍女於102年3月受僱被告,約莫3個月即離職,年資已中斷。嗣於105年5月左右再受僱兒子經營之分店,至111年5月18日原告發函終止勞動關係而離職,雙方並無僱傭關係。縱令存在僱傭關係,雙方已約定所給付者包括各項加班費、特休薪資、退休金提撥及保險補貼(下稱統包制)。依照雙方統包制之約定,顯然優於勞基法規定,原告起訴顯然違反誠信原則。高雄地院認為,縱使雙方有統包制之約定,仍應能區分何者為平日工資、何者為加班費,並就統包範圍詳為約定,然被告並無提出工資清冊,且記載於攷勤表上之各項數字並無記載名目以及計算方式,更無統包制相關文義之記載,判處被告仍應依法給付加班費191萬元、提撥18萬勞保退休金專戶,並開立非自願離職單。

當老師很爽?人夫抖陰暗面:每天工作12hr 寒暑假去學校「浪費時間」
不少民眾嚮往公務員的工作,除了上班時間固定,也有穩定的薪水和福利,但其實背後有許多辛酸。一名男網友就分享,老婆從事老師這一行的優缺點,從早忙到晚,讓他相當心疼。原PO在PTT《八卦板》指出,老婆是國小老師,職等330,月薪6萬多不含課後加班費,每天7點半就要到學校早值,下班到家後都已經7點了,整整連續工作12小時,但回家還不能休息,必須準備作業日誌,六日有一天要忙學校的東西,無法好好放一個完整的周末。原PO點明,老婆除了備課,行政輪值就是最惱人的,寒暑假也是說是毀了,因為有1個月要到學校「浪費時間」,僅拿到一張國旅卡和幾天特休,若有課輔就得來學校工作,此外還有一堆雜事,以及處理不完的恐龍家長,晚上還要回訊息,並沒有外界想像的輕鬆,而且勞動節沒放假、教師節也沒休,平常有事情要請假,還要自掏腰包,給代課老師鐘點費,每個月一堆雜七雜八扣一扣,薪水剩不到5萬。原PO看老婆從早忙到晚,甚至放假也要處理事情,感到十分心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雖然如此,原PO也點出老師這行業的優點,像是很多福利補助,小孩讀書不用錢、公立幼稚園直接保送不用抽籤、國旅卡1萬補助、貸款利息較低、午餐費用便宜、工作穩定成長等。原PO認為,對有責任心的老師來說,這份工作不會輕鬆,光恐龍家長就很頭痛,還有教育局不時一堆問題,「只有擺爛的老師會覺得這份工作爽」。在外商公司上班的他,都覺得自己的工作比較舒適,坦言很心疼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