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WANT
search
  • 最新
  • 社會
    • 社會首頁
    • 時事
    • 直擊
    • 調查
  • 娛樂
    • 娛樂首頁
    • 即時
    • 大條
    • 專題
    • 人物
  • 財經
    • 財經首頁
    • 熱線
    • 人物
    • 專欄
  • 政治
    • 政治首頁
    • 焦點
    • 人物
    • 評論
  • 漂亮
    • 漂亮首頁
    • 美容
    • 時尚
    • 精品
  • 生活
    • 生活首頁
    • 綜合
    • 汽車
    • 美旅
    • 3C
    • 健康
    • 寵物
    • 運勢
    • 運動
  • 國際
    • 國際首頁
    • 最新
    • 大陸
  • 影音
CTWANT App icon

安裝我們的 CTWANT APP 體驗更好的服務,接收更快的即時資訊。

iPhone

ios icon 立即安裝

Android

android icon 立即安裝
⊗ 清除
  • 全部
  • 社會
  • 娛樂
  • 財經
  • 政治
  • 漂亮
  • 生活
  • 國際

alt

侍奉公婆終老 立委呼籲修法「媳婦有權分遺產」

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照顧長者樣態愈來愈多,有些是媳婦侍奉公婆終老,有些是看護工陪伴長者最後一程。不過根據中華民國《民法》規定,這些人辛苦照顧長者終老卻不在繼承遺產順位中,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提案修《民法》,讓真心付出時間與心力照顧長者的人,也有資格繼承遺產。遺產繼承有「特留分」規定,除了夫妻可以互相繼承遺產外,繼承順位則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不過,愈來愈多人臨終前是由媳婦或是看護的陪伴下離開,例如資深藝人陳松勇與印傭Yuli情同父女,陳松勇在過世後欲留大筆遺產給Yuli,一度讓陳松勇家屬有意見,後來幾經協調下,Yuli獲得400萬元遺產後返回印尼,事情才圓滿落幕。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我國老年人口(65歲以上)於110年1月有高達380.4萬人,占總人口比率16.2%,扶老比則提升為22.7%,相當於1位老人由4.4位工作人口(15至64歲)來扶養,長期照顧需求日趨嚴重。又因社會變遷,實際負擔長期照顧者,愈來愈與民法規定有繼承權者產生差距。葉毓蘭認為,隨著社會變遷,實際照顧長者終老的,有時候是媳婦、看護工等,他們實際付出時間跟心力陪伴長者度過人生最後一段路,卻不在特留分繼承順位中,即使被繼承人想要給予實際照顧者應有財產繼承,也礙於法律,無法給予相應遺產。因此她提案修正《民法》部分條文,讓實際照顧者在制度上得到權益及誘因。葉毓蘭指出,民國108年5月通過《民法》親屬編的修正,修正第1113條之2至第1113之10,增訂「意定監護」之制度,顯見我國有脫離傳統親屬之法制體系,選定適當之人從事照顧之實際需求。葉毓蘭提案增列《民法》1149條之一,被繼承人無繼承人者,法院得依與被繼承人同居共財,並致力於被繼承人療養看護者之請求,給予全部或一部分遺產。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療養看護,或提供其他勞務使被繼承人財產增加之被繼承人親屬,得向繼承人請求依其貢獻之額度給予相當金額。

publish-icon 04月04日, 2022 繼續閱讀
alt

媽生前指定他繼承 2姊翻臉不認:弟弟口說無憑…專家揭最後手段

談錢傷感情,即使是親人朋友也可能反目成仇。新北市一名男子有1個大哥和2個姊姊,媽媽生前指定死後房產讓他繼承,沒想到媽媽過世後,2個姊姊不認帳,雙方爆發衝突撕破臉。根據《三立新聞》報導,男子媽媽在世時,曾表明房產要讓他繼承,大哥沒有意見,2個姊姊卻翻臉不認帳,認為凡事講求證據,「如果媽媽有這樣說過,應該會有遺書,但什麼都沒有,弟弟口說無憑」,還說這時代男女平等,不應該弟弟說了算,「憑什麼?」由於雙方沒有共識,在沒有辦理過戶的情況下,房產成為4人「公同共有」。男子便拿著媽媽的土地、建物權狀正本、大哥的同意書,找到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請求協助處理,將哥哥的1/4權利轉讓給他,並尋求專業建議,準備和2個姊姊「拚輸贏」。雙方最後只能尋求法律途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對此,鄭文在感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地政士難為無遺囑之轉移」,目前的情況處於「公同共有」關係,即使每個人可以依照自有的持分協議分割,但未經同意前,不得處分不動產,只能訴諸法律才能解決。鄭文在解釋,不動產的移轉、繼承,都只有活著的人才說了算,雖然男子媽媽在世指定繼承,但未立下遺囑,沒有證據,最好的做法是生前就應該立下遺囑,並請公證人辦理公證,才能大幅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雙方只能對簿公堂,讓法官解決。不過,鄭文在也透露,遺產繼承有「應繼分」與「特留分」,即使男子能夠證明,媽媽在世指定將所有房產繼承給他,但2個姊姊仍可以向他主張「特留分」,會取得不動產持分的1/8,大哥若不主張則無持分,男子最後會得到3/4的持分。他提醒,很多事情要趁活著時提早進行,「否則人走後,往往無法如自己所願,所以提早尋求專業的地政士協助,才不會讓後世為了繼承產生諸多糾紛」。

publish-icon 02月26日, 2022 繼續閱讀
alt

要降低「特留分魔咒」還是有一招 律師完全公布教你遺產計算公式

在遺囑實務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就是「特留分」,這也是我在為民眾立遺囑時,經常被問到的頭痛問題。先說明一下特留分,簡單來說,就是法律規定「一定」要分給繼承人的「最低」比例,想要立遺囑的人,都必須遵守這個規定。特留分的問題,只有在立遺囑時才會出現,若沒有預立遺囑,因每個繼承人能分多少遺產,法律已有規定,所以不會有特留分的困擾,但特留分對很多想立遺囑的人來說,是一個「不解」的概念,也就是不能理解為何法律要設這樣的規定?違反特留分最有名的案例,就是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他的遺囑交代將所有遺產都留給張國煒先生,這就顯然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但張榮發先生遺囑是在專業人士協助下完成的,因此他應該是知道特留分的,但他為何仍會立下一個違反特留分的遺囑,很多人不解。我認為張榮發先生在知道特留分的狀態下,還是立下這樣的遺囑,主要原因在於總裁的霸氣與對法律的不服。(註: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預立遺囑,全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及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經大房主張遺囑無效向法院提出訴訟,台北地院判定該遺囑為張榮發親簽符合法定要件屬有效,判決張國煒勝訴;大房三子再上訴,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有關特留法的部分其家屬已經協議完成。)就像許多民眾不解的是,為何自己的遺產,自己不能完全支配決定?對這個問題,其實我也不知道答案,每次有民眾問我時,我只能含糊地說法律怕沒分到的人覺得太不公平,法律希望可以照顧每個繼承人這類的回答,但說實話,這種說法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心虛。大家都知道,每個人生前如何處分自己的財產,法律都不會干涉,但對想立遺囑防止子孫爭產的人,法律卻說你沒有完全的支配權,生前可以,死後卻不可以,真的有點奇怪。尤其是許多沒有子女的夫妻,發現配偶過世後,配偶的兄弟姊妹居然跟自己一樣也是繼承人,就算寫了遺囑,也躲不過特留分的魔咒,最後只能氣得大罵爛法律,讓我這個律師實在也不知道該怎麼為民法辯護。氣歸氣,要完全躲過特留分是沒有辦法的,不過還有最後一招,就是預立遺囑,雖然預立遺囑還是躲不過特留分的魔咒,但卻可以大幅降低特留分的威力。以下2個案例說明:案例一:王爸有財產6千萬,有乙丙2個子女,王爸想將所有的財產都給乙,不想給丙。狀況1:沒有立遺囑由於王爸沒有立遺囑,因乙丙二人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二人依法平分王爸的財產。結果:乙丙每人各分到3千萬。狀況2:王爸立遺囑並交代將遺產全部給乙兄弟二人應繼分為各1/2,第一順位繼承人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2,丙的特留分為1/2×1/2=1/4 。總遺產×丙的特留分比例=丙可實際分配的金額算式:6000萬×1/4=1500萬(丙可分到之遺產)乙須從遺產中扣除1500萬元予丙,其餘均為乙所有。結果:乙分到4500萬,丙分到1500萬。案例二:李氏夫妻沒有子女,李先生父母已逝,有姊妹2人,李先生過世前,名下財產6千萬。狀況1:沒有立遺囑李太太和李先生的2個姊妹,均為繼承人,李太太應繼分為1/2,李先生2個姊妹應繼分也是1/2,因此李太太可以拿到3千萬的遺產,李先生的2個姊妹則各分1500萬的遺產。算式:李太太→6000萬×1/2(配偶應繼分)=3000萬李先生的姊妹→6000萬×1/2(第三順位應繼分)=3000萬3000萬×1/2(姊妹2人)=1500萬/每位姊妹結果:李太太分得3000萬,李氏姐妹各分得1500萬。狀況2:李先生立遺囑將財產全給李太太李先生的2個姊妹應繼分為1/2,第三順位繼承人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算式:總遺產6000萬×1/2×1/3=1000萬(姊妹的特留分)因姊妹有2人,所以各分得500萬李太太須從遺產中各給予李氏姐妹500萬元,其餘均為李太太所有。結果:李太太分到5000萬,李氏姐妹各500萬元。

publish-icon 12月17日, 2021 繼續閱讀
alt

人妻得卵巢癌…獨子尪變臉「無臉見祖宗」公婆勸離婚 談判過程他被車撞死了

雖然現在觀念越來越開放,但仍有家庭保有重男輕女或是傳宗接代的觀念,讓許多女性吃足苦頭。一名人妻為了懷孕,得了卵巢癌,必須切除子宮、卵巢,沒想到丈夫得知後竟秒變臉,連公婆都來勸離婚,結果在談判過程中,獨子丈夫遇車禍身亡,更狗血的是,之後女秘書稱腹中有老公的小孩,要來分遺產。律師程立全日前在《震震有詞》透露,一名女性朋友與丈夫愛情長跑7年結為連理,因為男方收入不錯,所以朋友沒有上班,就待在家中;一直以來,朋友都希望能有個小孩,因此積極備孕,也試過人工受孕等方式,但就一直沒消息。人夫得知妻得卵巢癌變臉。(圖/翻攝自YouTube/高點電視)程立全表示,由於備孕費用不便宜,因此丈夫常常加班;豈料,朋友突然發現下腹疼痛、頻尿、體重一直下降,去檢查發現是過度刺激卵巢,變成卵巢癌,被醫生判定必須切除子宮、卵巢,如此一來再也不可能懷孕生子。而丈夫得知消息後變臉,「我家單傳,這樣我沒辦法面對列祖列宗。」公婆也輪番上陣,要媳婦顧全大局,跟他兒子離婚。很不幸的是,在掙扎、談判的過程中,獨子尪發生車禍,結果在醫院住了幾天後宣告不治。程立全說,喪禮期間,女秘書突然拿了一份自白遺囑,稱自己腹中有男方的孩子,因此要來分遺產,後來雙方開始打官司,所幸法官認為,夫妻倆還沒離婚,因此婚後財產一半先給元配,剩下的另一半再扣特留分,剩下的才是女秘書的,讓朋友最後還是有一點依託。

publish-icon 12月09日, 2021 繼續閱讀
alt

自誇一夜三次郎 4千人斬富豪遭妻吐槽「沒有人與人的連結」

日本77歲富豪野崎幸助於2018年迎娶22歲的AV女優須藤早貴,婚後3個月就離奇暴斃。而睽違3年之後,須藤早貴遭日本警方以磨砂等罪名逮捕。在事情爆發前,須藤早貴曾接受過專訪,表示雖然野崎幸助曾自稱是「一夜三次郎」、「4千人斬」,但婚後的他早有性功能障礙,自己與他並沒有發生「人與人的連結」。據悉,野崎幸助是日本和歌山當地的知名富豪,白手起家的他曾做過廢鐵販售、保險套零售、金融貸款、不動產,身價最高時達到50億日元。而喜好漁色的他,曾自豪自己睡過4千名女性,而在他們身上也曾豪擲30億日元(折合新台幣約8億元)。後來與須藤早貴於2018年結婚。根據《Friday》報導指出,須藤早貴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野崎幸助雖然自稱「一夜三次郎」、「4千人斬」,但在2017年兩人認識時,77歲的野崎幸助早已因為年老體衰產生性功能障礙,兩人直到婚後都沒有發生「人與人的連結」。而訪問中,須藤早貴也坦言,與野崎幸助結婚是因為看上對方能給予每個月大筆的零用錢。而在野崎幸助逝世後遺留下13億日元的遺產,,雖然他生前就立下遺囑,表明要將所有個人財產都捐贈給田邊市政府,但儘管如此,身為妻子的須藤早貴仍可以獲得「特留分」,大約一半的遺產。而警方推測是須藤早貴2018年5月24日晚餐時,將過量興奮劑摻在野崎幸助的飲食內讓他服下,導致他中毒身亡,於晚間10時30分左右被女管家發現。至於須藤早貴曾透過網路和毒販聯絡過,讓警方懷疑是有計劃的犯案。警方認為野崎幸助想要離婚,讓她害怕失去金援,才會謀殺親夫。

publish-icon 05月15日, 2021 繼續閱讀
alt

4000人斬77歲富豪娶「前AV女優」才3月就暴斃 嫩妻調查結果出爐

日本和歌山縣一名名77歲富豪野崎幸助「閱人無數」,上過床的對象多到讓他有了「4000人斬」的稱號,而他在2008年娶了曾是AV女優的須藤早貴後,才短短3個月就在家中床上離奇暴斃。由於當時警方在他體內驗出大量興奮劑,當時22歲的嫩妻也成為殺人嫌犯,而且她在野崎幸助的告別式上還面露笑容;如今調查結果有了最新進展,須藤早貴謀殺親夫的原因也出爐了。綜合日媒報導,野崎幸助是透過高級約會俱樂部認識須藤早貴,當時一晚就豪砸數十萬日幣,一生交往過4000名女子,灑錢將近日幣30億元(約台幣8.2億元)。須藤早貴回憶初次相遇是2017年底,透過女性朋友介紹認識男方,當時野崎開出結婚條件,須藤每個月將會收到日幣100萬元(約台幣25.6萬元)的生活費,所以須藤藉此否認犯案,「因為我每個月都會拿到100萬,怎麼可能會是我做的。」野崎幸助留下的遺產大約13億日圓,根據法規,妻子可以分到4分之3,而其他兄弟姐妹可以分到4分之1;然而野崎幸助早於2013年就立下遺囑,內容表明要將所有個人財產都捐贈給田邊市政府,並由和歌山家庭法院認定該文件。儘管如此,身為妻子的須藤早貴仍可以獲得「特留分」,大約一半的遺產。須藤早貴在野崎幸助的告別式後,被拍到貌似心情很好,面露笑容、不見哀痛。(圖/翻攝自推特)須藤早貴在丈夫的告別式中不僅打哈欠,結束後還坐在休息室的沙發上滑手機,臉上流露出喜悅的神情,與身旁的友人一邊笑談、一邊撥弄頭髮,神態輕鬆自在,一點都不像剛經歷喪夫之痛的人。警方推測是須藤早貴2018年5月24日晚餐時,將過量興奮劑摻在野崎幸助的飲食內讓他服下,導致他中毒身亡,於晚間10時30分左右被女管家發現。至於須藤早貴曾透過網路和毒販聯絡過,讓警方懷疑是有計劃的犯案。警方認為野崎幸助想要離婚,讓她害怕失去金援,才會謀殺親夫。

publish-icon 05月01日, 2021 繼續閱讀
alt

4000人斬富豪「婚後3月暴斃」!遺囑留一手 嫩妻「13億遺產」一毛都拿不到

日本和歌山縣77歲富豪野崎幸助一生風流,號稱「4000人斬」的他閱人無數,未料竟與AV女優須藤早貴結婚短短3個月就離奇暴斃。經過抽絲剝繭,警方懷疑須藤早貴透過興奮劑殺害野崎幸助,因此將其逮捕。值得關注的是,13億日圓(約新台幣3.3億元)遺產須藤早貴一毛也拿不到,因野崎幸助在生前早就留一手。根據日媒《スポニチ》報導,野崎幸助留下的遺產大約13億日圓,根據法規,妻子可以分到4分之3,而其他兄弟姐妹可以分到4分之1;然而野崎幸助早於2013年就立下遺囑,內容表明要將所有個人財產都捐贈給田邊市政府,並由和歌山家庭法院認定該文件。儘管如此,身為妻子的須藤早貴仍可以獲得「特留分」,大約一半的遺產。對此田邊市政府表示,待總金額清算完畢後,將會與須藤早貴討論,但目前磋商尚未開始。不過值得關注的是,若須藤早貴被判定有罪,將喪失繼承權,財產將規田邊市所有。另外,野崎幸助的4名親屬也向和歌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遺囑無效。也就是說,若遺囑經過法律訴訟後,確認是無效的話,加上須藤早貴若被判有罪,野崎幸助全部的財產將由該4名親屬平分。

publish-icon 04月29日, 2021 繼續閱讀
alt

遺產劇場/夫妻膝下無子女 3千萬財產可以不分給兄弟姊妹嗎?

現在社會上,許多夫妻因為對傳宗接代的觀念比較淡薄,又或是因受到生理因素影響,所以膝下沒有子女,若是有這種情況,將來其中一方過世後,繼承人就會和有子女的家庭有所不同。【案例事實】林先生和林太太兩人結婚已經20多年,兩人都已經超過60歲了,而他們的父母也都已經過世了。他們沒有子女,雖然有點遺憾,但兩人看得很開,也沒有去認領,沒有子女的羈絆,反而讓他們能夠安排很多活動,充實自己享受生命。不過,有一件事讓他們很困擾,因為他們在職場上各自奮鬥了30年,累積不少財富,他們非常願意在自己走了以後,把財產都留給對方,但因為他們沒有子女,法律上卻規定他們一定要把一半的財產分給對方的兄弟姊妹。對於這點,林先生林太太一直無法理解,他們的兄弟姊妹都已經各自成家立業,平常往來並不熱絡,為何自己走了以後,兄弟姊妹不但是自己的遺產繼承人,而且還可以分到一半的遺產,如果只有一個兄弟姊妹,就等於這個兄弟姊妹可以和自己配偶「平分」遺產,這點實在讓他們不能接受。他們到處請教別人查網路,得到很多奇奇怪怪的建議,有的建議他們把資產放在人頭名下,有的建議用假設定,有的建議用信託,有的建議用死因贈與,但這些方法真的有用嗎?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可以將來不用把遺產分給兄弟姊妹呢?【法律解析】根據777遺囑網的創站人劉韋德律師表示,願不願意把財產留給兄弟姊妹,完全視平日關係與個人意願,沒有對錯問題,但是社會上的確有很多類似林先生一樣不願意留給兄弟姊妹的案例,至於會發生這種問題的原因,主要在於我國民法對於繼承人制度的設計。一般人可能不了解,我國民法上的遺產繼承人,分成配偶繼承和血親繼承兩大股,這兩種繼承人之間是併存關係,都是繼承人,而因為血親繼承有順位之分,所以如果沒有子女(第一順位)的話,後順位繼承人就會往前遞補,如果父母(第二順位)也過世了,就會變成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和被繼承人的配偶一起繼承的狀況。例如,林先生林太太的父母都已經過世,所以血親繼承人就輪到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而兄弟姊妹的應繼分是二分之一,因此就變成林先生會一起和林太太的兄弟姊妹各繼承林太太遺產的二分之一,或是由林太太一起和林先生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林先生二分之一遺產的狀況。※應繼分就是法律規定可以繼承遺產的比例。劉韋德律師表示,由於兄弟姊妹的繼承權是法律規定的,所以是無法排除的,至於一些網路常見的建議,都會因為涉及通謀虛偽而可能無效,或是有高度法律爭議,或是根本毫無排除避免繼承權的效果,建議不要輕易嘗試。但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完全不讓兄弟姊妹繼承呢?劉韋德律師表示,只有一種方法,可以完全合法的不讓兄弟姊妹繼承,那就是「生前移轉」。生前移轉的意思是指在過世之前,就把財產移轉給配偶,因為在死亡時屬於被繼承人的財產才會是遺產,只要在過世之前移轉,即使是過世前一分鐘才完成移轉,就都不是遺產,所以兄弟姊妹對這些財產就不能主張繼承。劉韋德律師也指出,大多數人死亡的原因都是因為疾病,而通常疾病從發生到死亡都會有一段時間,而這段時間就可以進行處理安排,所以當知道自己時間有限時,就可以趕快將財產轉移到配偶名下,但這種方法的缺點是若遇到意外或急性疾病死亡時,可能就沒有時間做移轉了。劉韋德律師另外建議一種方法,這種方法雖然不能夠完全排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但卻可以大幅降低兄弟姊妹繼承的金額,那就是立遺囑。因為我國民法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也就是說,雖不能改變配偶的兄弟姊妹可以一起分遺產的事實,但是可以合法做到「降低」兄弟姊妹繼承的比例。因此如果林先生在遺囑中,交代自己兄弟姊妹的繼承範圍僅限於特留分,其餘財產則留給配偶,這樣一來就會讓兄弟姊妹可以繼承的遺產範圍降低很多。以案例試算,假設林先生過世時,留下3千萬的遺產,有配偶,沒有子女,有弟弟一人,此時林太太和林先生的弟弟可以繼承的金額試算如下:【未用遺囑交代時】林先生弟弟分到的遺產為1500萬 (算式:3000萬x1/2=1500萬)林太太分到的遺產也是1500萬 (算式:3000萬x1/2=1500萬)【有用遺囑交代時】林先生弟弟分到的遺產為500萬 (算式:3000萬x1/2x1/3=500萬)林太太分到的遺產為2500萬 (算式:3000萬-500萬=2500萬) ※1/3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比例從以上的比較可發現,如果有用遺囑事先規劃,林太太可以分到的遺產足足比未規劃時多了1000萬,因此利用遺囑做規劃是非常有用的。實務上,也可以先用遺囑做備案,以防因意外或急性疾病突然死亡等狀況,等到若發生一般疾病而預知即將離開人世時,再將資產全部移轉給配偶,這樣一來,就不會有配偶和兄弟姊妹一起繼承的狀況了。劉韋德律師小檔案台大法律系畢業,86年律師高考及格,擅長不動產糾紛處理、遺產繼承、遺囑撰寫、婚姻等案件。2019年起自費百萬創設遺囑、離婚協議書等免費App提供民眾下載使用,現任職某上市公司資深法務主管。遺囑產生器APP這裡載:蘋果手機/安卓手機離婚協議書產生器APP這裡載:蘋果手機/安卓手機 劉律師免費法律諮詢信箱lawyerleoliu@gmail.com(限不動產買賣糾紛、遺產繼承、婚姻等相關案件)

publish-icon 08月16日, 2020 繼續閱讀
alt

豪門兄弟翻臉2/避談遺產?雙親過世大哥秒失聯 二弟偷瞄才發現另有持股公司

七月二十七日,是「中美兄弟製藥公司」(中美製藥)前董事長林滄洲的二周年忌日,次子林志鴻和么兒林志隆帶著兒女們,來到林滄洲的塔位祭拜,卻不見身為中美製藥董事長的長子林本源一家人。原來,雙親相繼過世後,林家三兄弟就因為家產分配產生嫌隙,二個弟弟覺得大哥其心可議,甚至鬧上法院。「爸爸過世前三天,滄洲突然巧合地辦理股權變更,將中美製藥的股份贈與大哥(林本源)、大嫂及他們的子女,已故大姐的家人及二姐也都有分到,就是我及弟弟(林志隆)兩家完全沒份,我真的很訝異。」林志鴻解釋,林滄洲向來對子女一視同仁,而且不分男女或內外孫,因此財產處理上不可能太偏頗。林志鴻坦言,父親辭世後的七、八天,他才意外得知「滄洲」的存在,「那天下午二點多,我看到大哥(林本源)和二姊(林綺玲)在餐桌上要求媽媽簽名,好奇有什麼事,趨前一探才發現是『滄洲』這家公司的文件。」他表示雙親陸續過世後,已經一年多沒見到林本源,對方連電話也不接,「我懷疑他(林本源)是刻意避談遺產分配問題。」林滄洲與施淑美夫妻感情深厚,施淑美在林滄洲死後就鬱鬱寡歡,把資產全交由大兒子林本源處理沒過問,沒過多久也逝世。(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林志鴻還指控,林滄洲過世前用來辦理股權轉移的「動產所有權贈與契約書」中,前幾頁的認證都是林滄洲的簽名加蓋指印,唯獨最後一張的「股權分配名單」僅蓋上木刻圖章,「可信度令人懷疑。」律師翁詩淳指出,被繼承人如果在生前就以贈予的方式分配財產,就不屬於遺產;若在死後留下財產,而沒有立下遺囑,那就由所有繼承人平分,如果有4個兄弟姊妹,每個人可得4分之1。此外,法律有規定每位繼承人的「特留分」,規定必須要留給每位繼承人至少一小部分財產,如果有4個兄弟姊妹,就算被繼承人很寵愛其中一個兒子,也不能把所有財產都給他,其他人至少會拿到財產的8分之1。林本源表示,母親施淑美生前精於財務管理,凡企業及家庭財務皆親自管理及支配,子女並無權干涉母親處理方式,何遑侵佔之有?母親林施淑美早在父親往生前,即交付委託書給他授權處理房屋之銷售事宜,該買方在父親往生前早已決定購買,簽約日母親無法前往,因此授權他代理執行,其售屋款項亦經履約保證公司全數匯入林施淑美帳戶,供其個人支配,「何來不法?」至於擅改保單受益人,林本源表示,依《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要變更受益人必須由要保人親自簽名對保同意,更改當天並有多位證人在場,受益人更改為林本源乃父親之旨意,一切依法辦理,事實與林志鴻先生所說不符。林本源說,滄洲投資公司成立由父親林滄洲授意專業會計事務所,依《公司法》規定成立,並報請經濟部核定在案,所有股權分配乃依林滄洲個人指示辦理之,為當事人個人決定,此決定與林本源先生無關。他也提醒兩位弟弟說,「父母德行廣為好評,百善孝為先,勿使家族蒙塵;父親早已將兄弟分業,理當互相祝福,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期盼自愛自重。」

publish-icon 08月05日, 2020 繼續閱讀
alt

【偏心與公平2】預立遺囑是「勒索孝道」? 劉韋德:只能看緣分

國內首創《777遺囑產生器》APP的劉韋德律師分析,多數人有「4不」原因而未預立遺囑,就是覺得不急、不想,更多是不會寫遺囑以及不知如何寫出公平或是讓子女都能接受的遺囑。而每年全國調解會常處理的案件,家族分產案就是一大宗。就連豪門也不例外。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預立遺囑,將財產獨留么子,觸發大房子女爭取法律「特留分」爭議,台塑創辦人王永慶企業經營之神未設立遺囑,即引爆四房家族成員爭產打官司風暴。曾有位父親生前找他幫忙立好遺囑,幾年後這位父親過世,孩子們為了財產怎麼分配有歧見,知道父親有預立遺囑後就通知他來宣布遺囑。「當大家聽完那瞬間,是一陣很長時間的沉默。這份預立遺囑真的很有power,也是實現父親意旨的最大意義。」劉韋德說,寫遺囑分配財產不像數學題,可以算得清楚,而且華人都是有傳屋留地給子孫的使命感,如果沒有生前先想好分配的方式,從很多例子就可以看到子孫共同共有這些房地產,沒有賣也沒有好好管理,最後只能擺爛成廢墟,反而未能實現父母生前財富傳承心願。而真實生活中,確實有許多父母預立好遺囑後會請律師通知給每個小孩,讓他們知道父母心有所屬,甚至明白說「可視情況,更改遺囑」,其實就是希望小孩能常來看他們別無所求。劉韋德強調「沒有辦法做到百分之百的公平」,除非把房屋、土地等不動產都變賣為現金,一律平分給每位繼承人,才有機會做到公平。但這多不符合國人傳承房地產觀念,很少人會用這個方式。現在劉韋德逢人就說,父母「給」不是義務,小孩盡孝則是本分,勿將「預立遺囑」視為「勒索孝道」,因為子女孝順父母的真心或假意,與遺產分多分少,沒有必要關連,只能算是一種緣份。他理想中最為欣賞的遺囑,就是部分留給子女,其餘部分捐贈慈善社福機構,「取之社會,用於社會」。(李蕙璇)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0期《周刊王》和2156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6/12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粉絲切勿錯過。想追蹤周刊王最勁爆消息,請進最新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119wantweekly 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時報周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publish-icon 06月13日, 2019 繼續閱讀
alt

【偏心與公平3】5種預立遺囑比較 公證費500元起可增法律效力

自砸百萬首創《777遺囑產生器》APP的劉韋德律師,台大法律系畢業,86年取得律師考試及格,曾開過法律事務所,現為一家上市公司資深法務主管,擅長不動產法令及遺產案件等。劉韋德說,目前《民法》對於財產繼承相關法律,有應繼分、特留分的規定。有些父母請律師或是公證人幫忙撰寫與認證的遺囑中,會想把全部財產都留給其中的一個繼承人,就會觸犯到特留分的問題,若是用《777遺囑產生器》APP練習撰寫遺囑過程中,系統也會提示法律規定,提醒民眾注意特留分事項。民眾在撰寫遺囑的重點主要是在「遺產分配」,例如建物、土地、證券、債券、基金、債權等。分配方式有三種:一、依法定應繼分。 二、指定應繼分比例,由使用者指定每位繼承人可以繼承財產的比例。 三、指定單獨繼承分割,由使用者指定特定財產由哪一位繼承人單獨繼承。目前《民法》規定預立遺囑有自書遺囑、口授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共5種方式。其中,自書遺囑是較易預立的一種方式,無須有見證人,但也常因為筆跡差異、遺囑內容觸犯法律問題等,而常引起分產紛爭,現在也愈來愈多民眾會再請公證人認證,增加法律效力。依公證費用標準表,認證費用500元起。請公證人做中文公證書1,000元起。收費金額會視遺產標的金額、價額分級距加以調收,而認證後的遺囑也會留一份存檔於公證單位。以下就5種預立遺囑方式,說明民眾常使用的時間點及是否需要有見證人、公證人以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並以★代表稍難程度,★★★為最難程度,提醒民眾注意相關細節。在見證人部分,要留意「未成年人、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都不能夠擔任見證人。(李蕙璇)777遺囑產生器三步驟 10分鐘搞定第一步:輸入基本資料選定遺囑內容,量身訂做。遺屬單元分13項:一生感言、喪葬安排、愛的叮嚀、財產分配、公益捐贈、器官捐贈、指定執行人、信託、禁止分割、剝奪繼承權、認領非婚生子女、指定保險受益人與其他等。第二步:編輯區依系統指示輸入操作,遺產分配可依「應繼分、特留分」試算。第三步:遺囑實作預覽遺囑全文,可重複修正,儲存在手機或上雲端輸出列印,照印出來的練習版本,謄寫製作實體遺囑,簽名及日期,可找見證人為證,無須付費,也可付費找公證人認證,增加法律效力。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0期《周刊王》和2156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6/12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粉絲切勿錯過。想追蹤周刊王最勁爆消息,請進最新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119wantweekly 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時報周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publish-icon 06月13日, 2019 繼續閱讀
First
Last
置頂
ctwant-logo
  • 關於CTWANT
  • 聯繫&爆料
  • 隱私權政策
  • fire icon 發燒熱搜
  • facebook-icon Facebook
  • facebook-icon Youtube
  • facebook-icon Telegram

© 2020 The CTWANT Company

本網站所刊載內容著作權屬王道旺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或經授權使用,他人非經授權不許轉載、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