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女廁偷窺 辯想做「變性手術」:要看私密處
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去年潛入台積電女廁,拿手機反射螢幕偷窺2名女子,被發現後當場遭逮。盧男辯稱,他因為想變性才想看女生私密處,法院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9日晚間6點多,盧男潛入台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隔間後埋伏,等一名女子如廁,她看到盧男拿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利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方式窺視。同天晚間7點多,盧男又故技重施,他繼續在廁所等,等另名女子如廁,他又用相同手法窺視,當場被陳女發現,踢開他的手機,通知公司保全人員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當場扣得盧男手機2支。盧男提出入學證明、錄取名單、研習證明,還有在校表現優異證明、公司應徵面試錄取紀錄等,想證明他無犯意。盧男辯稱,他之前在其他公廁也看了幾次,「我不是故意要偷看,我是想動變性手術,想知道手術完會怎麼樣,我有上網查,之前也有跟醫生拿過關於女性私密部分的圖片,因為看圖片沒有真實性。」台南地院認為,盧男無故利用手機螢幕窺視他人如廁,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實屬不當,他犯後矢口否認,也沒跟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依無故利用工具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2罪,各判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警自轟3/警大天條是這兩條 知情者曝:有人偷喝牛奶被退學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日前以警槍自戕,原因直指被警察大學「未審先判」認定竊盜而迅速退學,才自轟證清白。有網友質疑,警大審理程序如此快速顯見未經過完整調查,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警大校風一直都相當封閉保守,且有2項「天條」,只要任何人觸犯,絕對會火速被退學。相較於竊盜和作弊的警大天條,有網友整理出警大近年來學生涉及的風紀案件,發現有警官在校期間已被抓包是偷拍慣犯,卻在記過後仍可繼續留校就讀,直到其畢業任職後再次因偷拍被抓包,才遭被記2大過免職,令外界難以置信。實際翻開警大學生獎懲紀錄,學生獎懲紀錄第13條中洋洋灑灑列了總共17項可予以勒令退學或退訓、開除學籍的「罪行」,除了竊盜與作弊之外,時至今日仍舊可以看見「惡意毀謗國家元首」,或含糊不清的「不當行為,有損校譽,情節重大」者的規定。有網友指出,花蓮港警總隊一名許姓員警在就讀警大期間就曾偷拍女生被抓,卻僅被記過懲處,質疑校方懲處比例原則何在。(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有網友指出,花蓮港務警察總隊許姓員警,被北檢查出其在某校泳池偷拍女學生沐浴畫面,上網牟利,進而被查出他早在2018年就讀警大期間,就因在高中女廁裝密錄器被逮,警政署考量其初犯且年紀尚輕,予以改過機會,卻在分發至花蓮任職後持續偷拍長達5年,情節如此重大卻未被退學,讓外界質疑校方懲處的比例原則。有知情人士透露,警大校風封閉保守,若不是專校或正期體系出身,一般人入校就讀後除了有學業壓力外,通常都需要適應期,才能接受警大類軍事化的管理風格,且學生只要涉及「竊盜」和「作弊」,學校行政體系絕對會火速勒令退學,其中最有名的例子為,曾有學生因在校期間偷喝同學牛奶被抓到,即遭到退學處分。而梁姓女警因涉嫌竊盜遭退學後,也曾撰寫訴願狀,表達自己是否構成竊盜罪嫌,應由權責機關依正當程序調查,或經法院判決後方得認定,但她卻在未接受任何司法調查的情況下被退學,主張校方應遵從無罪推定原則,且校方只進行內部行政調查程序就認定她有竊盜之事實,「實屬速斷」。梁姓女警遭勒令退學後即附上Line Pay收款紀錄,證明自己絕無竊盜犯意。(圖/翻攝畫面)對梁女自戕一事,警大回應表示深表遺憾與哀悼,後續也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並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大叔衝越南相親…妹子狂拖台錢 他見對象阿姨嗨喊「我要」結局超展開
高雄1名50多歲的周姓男子透過婚友社介紹赴越南相親,見到小他31歲的黎姓女子後甚為滿意,陸續付出82萬餘元,想把黎女娶回台灣,不料女方遲遲不願配合辦理結婚證明,雙方不了了之。溝通過程中,周男意外得知黎女在台灣有位30多歲的阿姨,外型十分亮眼,竟想改娶阿姨,最後也沒成功,氣得怒告婚友社。根據判決書,周男主張,被告與黎女、越南籍媒人共同基於詐欺取財之故意,先佯稱其可媒介他前往越南結婚,致其陷於錯誤,遂於108年5月19日簽立跨國婚姻媒合書面契約,並在媒人陪同下與黎女相親、辦理簡易婚宴,陸續支付82萬餘元,然而黎女卻未配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才發現受騙,要求婚友社賠償損失。婚友社辯稱,媒合周男與黎女時,曾向對方表示雙方年齡差距過大,希望他考慮,經原告同意始進行,一切作為皆應原告要求且依約辦理,相關悔婚條約及處裡方式皆亦事先約定並經簽名同意,惟周男對婚姻觀念無正確認知,縱婚友社持續關心輔導,原告仍堅持己見,甚至與黎女發生紛爭導致斷聯,並非婚友社責任。高雄地院查出,婚友社確有偕周男前往越南和黎女相親、辦理簡易婚宴,原告並曾和女方同房,自相親後即不斷以LINE互相聯繫;而於黎女未依約辦理結婚登記時,婚友社旋即搭機前往越南查看,並向原告建議黎女甚為可疑,請他另擇相親對象,嗣於108年7、8月間亦陪同原告再度前往越南相親共2次。法官還發現,周男曾誤傳黎女阿姨照片予黎女,並稱「高雄阿姨,假如沒老公,我要,30幾歲這麼漂亮」等訊息,導致女方被惹怒,而原告抵達越南後雖與黎女同房,然因其不同意「摸摸」等細故,2人又發生爭吵,且婚友社察覺黎女行徑有異時,即多次勸告周男勿匯款,客觀上難認有詐欺犯意,判處婚友社免賠。
男大生告白學姐2次遭拒 拿刀狂砍送「最後一程」下場慘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大生因為跟同校盧姓學姐告白2次遭拒,他心生不滿拿美工刀砍對方,幸好盧女送醫搶回一命,他除了被法院判了5年8月,還要賠償165萬5400元。判決書指出,林男因為跟盧女讀同一所科大而認識,在2021年5月晚間,林男透過友人邀約盧女見面,他告白遭到拒絕,隔日又約她見面,又被拒絕一次,這時林男回宿舍偷拿舍監室的內美工刀,再前往盧女宿舍,拿刀朝盧女的頸部及身體猛力揮割數下,還說要送她「最後一程」,讓她前頸、前胸及右上臂被割傷,盧女緊急送醫後急救搶回一命,警方在宿舍逮捕林男,查扣他丟在資源回收桶的美工刀。林男辯稱,當時他服用大量安眠藥而意識不清,無殺人犯意。辯護律師稱,盧女身上的傷均非致命傷,雖然林男揮刀,但不是用致人於死的力道,另外林男就醫,尿液檢驗呈苯重氮基鹽陽性反應,足認被告案發前服用過量安眠藥而意識不清,主觀上無殺人犯意。法官認為,林男大學在學,現另從事廚房工作,月入約2至3萬元,盧女要300萬元慰撫金過高,林男因故意侵害盧女身體權,除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有期徒刑5年8月,還要賠償165萬5400元。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乾哥哥」慘了! 殺人少年遭法官裁定移送檢方偵辦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乾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因有殺人犯意的不確定故意,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乾妹妹」將於同日下午宣示。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受害家屬2024年3月11日透過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發布4點聲明,包括應廢除少年塗銷記錄、先進中介學校專責完善輔導少年、家長落實親子教育且負連帶刑事責任、教育先行後還司法公權力,要求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
撞見女友留宿陌生男子 暴怒男怒吼「去死一死」活活踹死她
2023年10月高雄一名于姓男子前往吳姓女友租屋處,卻發現女友留宿另名陌生男子,于男自覺「被綠」當場毆打2人,並在陌生男離去後繼續毆打猛踹女友頭部致其昏迷不醒,送醫後宣告不治,高雄地檢署19日宣布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于男起訴。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40歲于姓男子與23歲吳女為男女朋友,2023年10月3日上午6時30分,于姓男子前往女友位於苓雅區的租屋處,卻發現吳女留宿另名陌生男子,心生不滿情緒失控毆打2人。該名男子離去後,于男不但聯繫陳姓男友人到場助陣,甚至升高傷害犯意,持續毆擊及以腳猛踹女友頭部,還怒罵「去死一死」,致吳女受多處瘀傷出血,施暴過程中更制止陳男詢問是否須送醫的勸告,陳男事後以吳女手機私下聯絡吳女友人,在于男離開後將昏迷吳女送醫急救,但仍因重度昏迷、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死亡。雄檢獲報後,立即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黃嬿如指揮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進行偵辦,經專案小組分析比對,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于男,並在案發隔天上午將于姓男子拘提到案,之後,因于男另涉他案遭判決確定,立即送監執行。
汪小菲怒告大S經紀人 不滿遭嗆「邊詆毀邊示愛」判決曝光
汪小菲先前開直播談及大S(徐熙媛)時透露有復婚想法,事後遭大S經紀人廖瑋琪抨擊「別一邊詆毀熙媛一邊示愛,利用公眾媒體以『愛』之名,捏造不實,企圖干擾法庭審理」。汪小菲不滿對廖瑋琪提告後,台北地檢署今(13日)認定廖瑋琪言論沒有妨害名譽,處分不起訴。汪小菲2023年10月9日與中國大陸網紅連線直播,並在回答對方「對大S是愛還是可憐」時爆出驚人之語:「那就再復婚嘛,不好嗎?」掀起熱議。廖瑋琪同天發出4點聲明回應,並在第4點批評汪小菲「企圖干擾法庭審理」。對此,汪小菲立刻透過律師反駁廖瑋琪指控,強調絕無干擾法庭審理行為,且均有配合法庭進行相關程序,稱廖瑋琪的指控嚴重偏離事實;汪小菲要求廖瑋琪3天內道歉未果後,向北檢提告加重誹謗罪。檢方調查後認為,廖瑋琪受大S請託代為發表個人主觀感受及想法,大S也是基於個人對事實之認知、體認後加以判斷,以澄清或抒發各不滿情緒,絕非憑空杜撰詆毀汪小菲,認定無妨害名譽犯意,無法僅憑汪小菲單方面感受,即對廖瑋琪究責,廖女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不起訴結果出爐後,廖瑋琪雖表示還沒接獲正式通知,但「很開心一早聽到這個好消息,很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的加油打氣,終於塵埃落定」。
桃園男化名「紅豆姐」借錢 騙走88萬下場慘了
桃園一名男子6年前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受害人A男,接著以「紅豆姐」等化名,謊稱自己沒錢吃飯,用各種理由向對方借錢,總共騙得88萬多元,後來因為避不見面,事情才東窗事發。法院審理後,相關懲罰也曝光了。根據判決書記載,男子2018年6月20日在手機遊戲認識A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用化名從同年7月17日開始,找各種藉口借錢,包括「沒錢吃飯」、「家人過世需要喪葬費」及「家人住院」等。A男不疑有他,先是在捷運站出口交付3000元,後來陸續轉帳626000元、256280元到指定帳戶,另外還以網路訂餐方式,支付20次餐點費用,總共7584元,直到對方後來避不見面,而且未償還借款,這才恍然大悟受騙上當,氣得報警提告。法院調查發現,男子在2013年曾因涉犯詐欺取財案件被判刑,並在2017年1月執行完畢,怎料隔年再度犯案,為累犯,可見沒有學到教訓。法官指出,男子先後詐騙A男之詐欺得利、詐欺取財行為,屬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且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主觀上亦是出於單一詐欺之犯意,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考量男子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至今仍未和A男達成和解,最後依詐欺取財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回收紙箱消失起爭執 連續11次狂罵鄰居「垃圾人」…大媽下場出爐
桃園市1名吳姓婦人與鄰居長期不睦,去年4月間黃姓女鄰居發現自家門前的回收紙箱不翼而飛,懷疑是吳婦所為,雙方爆發爭執,吳婦竟連續11次指著黃女怒罵「垃圾人」、「心腸有夠惡毒」等語,遭黃女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婦與黃女為鄰居,雙方因故相處不睦,民國112年4月21日10時32分許起,因黃女在住處前,懷疑吳婦未經告知逕自取走一箱紙類回收物品乙事,吳婦因而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上開處所辱罵黃女,足以貶損黃女之人格尊嚴與社會上之評價。據了解,吳婦當時手指著告訴人,罵了「垃圾人就是這樣啦,垃圾人(台語)」,還連續罵了11次,並稱「整個社區都說妳是垃圾」、「我們現在整社區都不跟妳講話」、「鄰居看到妳就像看到鬼、垃圾」、「整個社區鄰居、隔壁誰想跟做妳朋友、誰想跟妳打招呼、誰想跟妳一起」等語。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與告訴人發生爭執,不思以理性溝通解決,竟公然侮辱告訴人,致告訴人名譽受損,顯欠缺尊重他人名譽之法治觀念,且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並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男暗戀女同事…竟在公司偷裝攝影機「偷拍她更衣」 下場出爐
1名蔡姓男子愛慕女同事,竟自2020年起至2021年11月間,對女同事跟監、盯哨、尾隨,甚至在公司儲藏室安裝攝影機,偷拍女方隱私。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被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蔡男與A女係同事,因對A女有愛慕之意,竟基於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實行跟蹤騷擾行為之接續犯意,於民國110至111年11月1日止,為監視、觀察A女行蹤,在其與A女共事之桃園市龜山區公司內儲藏室裝設錄影機台,無故竊錄A女休息、更衣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不僅如此,蔡男多次盯梢、守候、尾隨A女並接近其工作場所座位,而持續為違反A女意願且與性有關之跟蹤騷擾行為,使A女心生畏怖,足以影響A女之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嗣於111年11月1日,A女發現蔡男裝設錄影機台而報警,經警持搜索票至被告位於新北市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錄影機1台。桃園地院審酌,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竟起惡念,無故竊錄告訴人之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跟蹤騷擾告訴人,嚴重侵害告訴人之隱私並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所為實應非難,且迄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而未能取得告訴人諒解,經告訴人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自家5天內連2女吸毒猝死 媽竟幫忙「棄屍涼亭」…母子下場出爐
屏東縣1名陳姓男子2022年11月14日在住處和1名女性友人施用海洛因,發現對方失去生命跡象,嚇得打電話報警,無奈友人送醫後宣告不治。沒想到,陳男4天後再度邀約1名黃姓女子吸毒,結果黃女同樣失去呼吸心跳,他擔心吸毒犯行再度曝光,竟和母親一起將死者棄屍在涼亭,遭檢方起訴。判決書指出,黃女於111年11月18日18時至19時間,在陳男住處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因濫用藥物,海洛因使用過量中毒而死亡。由於4天前才有女性友人在家中吸毒身亡,陳男見黃女身體僵硬、無呼吸心跳,遂請託母親不要報警,其2人共同基於遺棄屍體之犯意聯絡,決意將黃女之屍體載運至他處棄置。陳男當時先將黃女屍體裝至大型塑膠袋內,隨後把塑膠袋抬至黃女的機車腳踏板上,再由他騎機車在前、母親跟隨在後,一同前往位在屏東縣竹田鄉文筆路與太平路口之文筆亭;同日19時50分許,陳男母子協力將黃女屍體自塑膠袋內取出,將屍體以趴臥姿勢棄置在文筆亭內之石桌椅處,2人隨即離開現場。屏東地院審酌,被告2人在黃女因施用毒品暴斃身亡後,未報警妥善處理,竟決意棄置屍體,渠等無視對死者應有之尊重,使被害人曝屍公共場所,引起社會大眾恐慌,所為均屬不該,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和有期徒刑8月。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母子撤回上訴,合議庭考量陳母和黃女家達成和解,維持一審判決,另宣告陳母緩刑2年;仍可上訴。
澳洲猛男大生吃老鼠藥命危 蛇蠍台籍女友下藥證據坐實
去年4月一名澳洲來台當交換學生的男大生,竟因誤食老鼠藥送醫住進加護病房,檢警調查和他同居的45歲台籍女友說詞反覆,先是說吃小吃吃到老鼠藥,隨後又稱是誤食加有老鼠藥的果汁,最終調查她疑似不滿男大生常跑夜店,與結交其他女性朋友,又不想讓他回澳洲,才會下老鼠藥控制,如今依傷害罪送辦。澳洲來台就讀淡江大學台北校區華語班的24歲學生Alex Shorey(肖里),2023年4月17日開始出現流鼻血、血尿等症狀,後來演變成心肺衰竭,被緊急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加護病房治療。當時檢警調查和他同住女性友人嫌疑最大,該名女子起初表示是誤食台灣小吃,隨後又說詞反覆,甚至表示自己要吃的藥被對方誤食等。檢警也發現她在事後訂了一張飛往英國的單程機票,懷疑她意圖潛逃,調閱兩人通訊對話內容才發現,她是對方女友但不滿年輕氣盛的蕭里愛跑夜店,又和其他女性結交,因此不想讓他回澳洲又想控制對方才下老鼠藥。由於台籍女子沒有殺人犯意,因此依傷害罪移送。而肖里則在專機回澳洲就醫後已恢復健康,過去也曾拍下影片感謝捐款募資的台澳民眾。
不滿親姊不給生活費!弟竟上網發她資料「找有緣人」 挨告遭判2月徒刑
一名徐姓男子不滿姊姊不給生活費,2023年1月竟在網上公開女方的個人資料、照片,表明「找有緣人」,導致姊姊接到多通不明騷擾來電,因此報警對他提告,此案經由高雄市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徐男遭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徐男不滿姊姊不肯資助生活費,去年1月23日晚間6時左右,在屏東市大武路某工地匿名於臉書公開女方個人資料、電話號碼與照片,透露「他是我姊,未嫁,電話09XXXXXXXX找有緣人」,提供許多不特定人士共見共聞,導致姊姊後來接到多通不明來電,無端蒙受騷擾。法官認為,徐男基於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之犯意,非於蒐集特定目的之必要利用姊姊個人資料,侵害女方的隱私權及資訊自主決定權,所為實有不該,外加雙方目前尚未達成和解及調解共識,因此判定男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以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前情侶路上吵架 他勸架被譙三字經怒揮拳…下場超慘
台北一名曾姓男子看到一對男女在路上吵架,好心上前勸阻卻被罵三字經,氣得出拳攻擊柯姓男子,導致對方頭部撞擊地面,受有頭部外傷合併創傷性腦出血傷害,送醫後癱瘓臥床,約1年10個月後死亡。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曾男行為和柯男死亡有因果關係,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月。判決書指出,曾男於民國110年5月21日晚上10時6分許,在住處前目睹柯男與王姓女子發生拉扯,其上前阻攔,引起柯男不悅,2人互罵,其因此心生不滿,基於傷害犯意,以右手往對方頭部揮擊,致被害人倒地不起,頭部撞擊地面,受有頭部外傷合併創傷性腦出血之傷害,經送醫後持續癱瘓、長期臥床,於112年3月23日死亡。曾男辯稱,「我只認為犯傷害罪。我不知道被害人有沒有喝酒,但像喝醉的樣子。他一直用手去騷擾王女,所以我禮貌性的問她有沒有需要幫忙,但王女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話,也沒有跟我說柯男是她前男友」,後來死者不斷罵他三字經,自己希望對方閉嘴才出拳,不知道他的傷勢這麼嚴重,也沒想到事情會變這麼嚴重。高等法院審酌,被告於揮擊被害人時,主觀上雖僅具傷害故意,但可預見酒醉中之被害人如遭重力攻擊而跌倒致頭部撞擊地面,恐造成死亡結果,卻疏未預見,應就被害人死亡結果負責,兼衡被告之素行狀況,及其自陳國中肄業,從事冷氣裝修、保養工作等情狀,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月。
打完才發現是陳沂!施暴男道歉喊「沒受人指使」:看到背影就衝過去
網紅陳沂昨(5日)遭人當街暴打,事件曝光後震驚各界,其中21歲犯嫌黃姓男子的打人動機,更引發無數猜想。黃男今接受媒體訪問時,續稱誤認陳沂是騙過她的網婆,之後發現打到的人是陳沂也相當驚訝,並在鏡頭前90度鞠躬對陳沂道歉。黃男受訪時先向陳沂道歉,強調當時真的是一時酒醉認錯人,把對方當成同姓網婆,「我喝醉神智不清,才會對陳沂小姐動手,真的很抱歉」。表示自己與朋友喝悶酒後,要朋友載她去黃女住處,並在路上發現背影很像黃女的陳沂,才會上前打人。黃男說,朋友見她打陳沂嚇得趕快攔住他,事後上網查發現自己打到名人也嚇到,表示「事前完全不認識陳沂,沒有受到任何人指使」,最後90度鞠躬道歉,表示如有機會想當面對陳沂致歉。他也指自己平日幫媽媽、阿嬤賣麵賺錢,沒加入幫派,身上的百萬Richard Mille名錶其實是仿品。黃男90度鞠躬道歉。(圖/翻攝畫面)然而,黃男說法與警方調查有明顯出入。據悉,監視器拍下黃男作案前已在現場埋伏至少1小時;等陳沂出現後還問對方:「妳是陳沂嗎?我可以跟妳合照嗎?」打完人才改口不斷叫囂喊「黃xx」。另有警界人士透露,有傷害及毒品前科的黃男作案後留在現場等待員警、疑刻意酗酒泥醉營造無法自主身心狀態,卻能配合警方帶回管束、開口即供稱認錯人。每個行為都符合無主觀犯意、非計畫預謀犯案、顯無身心自主能力等減刑要件,不排除背後有黑幫教唆或高人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