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5000萬交保 是否會再逃亡、串證受矚目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郭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週二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新北地院合議庭經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目前審理進度(已就部分證人訊問完畢)等情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認罪繳錢也沒用!美國司法部要求提高量刑 恐面臨36個月監禁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加拿大華人前執行長趙長鵬於美東時間23日,在致美國華盛頓西區聯邦地方法院(W.D. Wash.)法官瓊斯(Richard A. Jones)的一封信中,坦承自己做了「糟糕的決定」,並願意為違反美國反洗錢法承擔全部責任。對此,檢方也嘗試針對趙長鵬向W.D. Wash.求刑36個月,預計將於4月30日宣判。綜合Milk Road、The Currency Analytics的報導,美國司法部(DOJ)表示,趙長鵬涉嫌幫助幣安迴避美國的聯邦制裁和反洗錢法,理應受到嚴厲懲罰,這不僅能讓他承擔責任,還能對其他試圖規避美國監管以獲取經濟利益的個人及實體起到威懾作用。報導補充,趙長鵬未能在幣安內部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從而使該交易所成為了非法活動和恐怖組織的避風港,美國司法部更列舉了一系列的犯罪行為,包括利用幣安平台進行洗錢、勒索軟體攻擊的收益透過幣安進行交易,幣安同時也放任加密貨幣混幣器服務,讓暗網市場的的匿名操作更容易,增加執法難度。另根據認罪協議,趙長鵬原本已繳交1億7500萬美元保證金獲釋,並同意不會對最多18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但DOJ卻認為,趙長鵬非法行為的規模及影響,值得上調標準量刑指南(Standard Sentencing Guidelines)。美國檢方也告訴W.D. Wash.「有鑑於趙長鵬蓄意違反美國法律的程度及後果,處以高於量刑準則的36個月的刑期是合理的。」這一最新進展,標誌著趙長鵬和美國政府之間的法律鬥爭已顯著升級,也為正在進行的加密貨幣監管辯論奠定了新的執法標準。在各國政府努力應對數位資產的崛起之際,趙長鵬的案例對監管審查日益強化的新興產業起到了警示的作用。而趙的判決結果更可能會對幣安,以及全世界更廣泛的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產生深遠的影響,從而決定未來幾年的監管和執法軌跡。
社會救助補丁1/戶籍與實居地不符難獲政府救助 民團促修10多年未修法令
被視為弱勢族群救命丹的《社會救助法》已經10多年未修法,民團與部份民代均認為在社會結構快速變遷下,該法已經不符當今社會的需求,尤其許多需要被「接住」的社會底層民眾只能被法令排除在外,層層疊疊的條件設限,他們疾呼「該是修法的時刻了」。施行44年的《社會救助法》上次大幅修法已是2010年的事,由社運團體「芒草心」、「人生百味」、「社區實踐協會」及「興隆會所」社工團隊組成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倡議修改逾10年社會救助法,修法重點將鎖定「放寬限制,即時扶助貧窮者」,包含家戶人口計算方式、戶籍地與實居地認定方式,以及是否該將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加計虛擬收入等修法重點。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表示,他們最常接觸到的是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原因在於現行的《社會救助法》規定,申請者的戶籍地與實居地要一致才符合申請資格,但現代人大量移居到都市中,當民眾搬離戶籍地到其他縣市租屋工作,那就一定申請不到社會救助。「大多數的街友已經貧窮到連實居地都沒有」巫彥德說,個案陳大哥(化名)平常住在台北車站,為了申請低收回到戶籍地,但當承辦人員詢問實居地時,他回答「我一直在流浪,沒有住的地方」,就是因為法令規定要有實居地的事實,陳大哥無法受到政府補助;不僅如此,陳大哥接連在找工作、辦電話也都在「實居地」卡關,雖然最後人生百味出面協助,同意人生百味的服務據點作為陳大哥的暫居住址,但巫彥德也感慨地說:「如果他沒有遇到我們呢?他人生就是在一個死循環裡。」巫彥德說,台灣詐騙猖獗,檢調追查許多人頭戶最終都是無家街友,這些街友經常在面對「會不會被逮」與「活下去」之間作抉擇,前者是機率問題,後者在眼皮底下就得面對,「沒有人喜歡過驚心的犯罪生活」他強調,如果社會救助制度能有效地支持這些貧困的人,他們不會放棄選擇自己的命運,甚至拒絕成為被支配的工具。此外,現行的《社會救助法》在財力計算時採用「家戶合計」的方式,包括配偶、父母、孩子、阿公阿嬤等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資產都會計入,這使得急需救助的民眾,因為受制於許多早已無往來的家人也被合併計算,進而無法申請救助。嘉義市議員張秀華服務的案例中,一名阿莉小姐(化名)有過三段婚姻,前後總共生了五個小孩,她的人生就只負責生小孩,並沒有負到養育的責任,小孩最後多跟隨父親或是交由阿公阿嬤撫養長大,等到阿莉老了需要人照顧時,小孩也沒有人要理她,而當她要申請社會救助,名下的五個小孩的所得及資產也都計算在內,造成她申請不到補助。張秀華也無奈地表示,能說這些小孩不孝順嗎,好像也說不過去,畢竟她沒有負到養育之責,但阿莉打零工的流浪生活過得貧苦是事實。從20多年的服務案例經驗中,嘉義市議員秀華體認到《社會救助法》中有不少需要修正之處,唯有透過檢討改善,人民才有好日子過。(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張秀華臉書)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認為,現行《社會救助法》許多規定已無法有效回應民眾的需求,未來國會修法提案,首先將《社會救助法》改為《適足生活權利保障法》,宣示我國社福體制從殘補式救助轉換為權利保障的決心。此外,現行法令針對戶籍的限制,對無戶籍者與不在戶籍地居住者已經實質構成歧視,使部分亟待救助的貧困人民無法申請低收入戶,應該修法容許人民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低收入戶認定及相關公共補助,以積極保障貧困人民的生存權。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主張,將朝向容許民眾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救助修法,家戶所得認定也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陳冠廷臉書)陳冠廷進一步表示,許多家庭的實際居住狀況與戶籍上的家庭成員可能不符,比如外出工作的子女可能多年都沒有跟父母同住,但現行法規卻認為他們「同屬一戶」,要統一計算家庭所得收入,所以這些長輩要申請低收入戶就非常困難,因此,修法將提出「家戶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
吳思瑤質疑與詐騙廠商交情匪淺 洪孟楷駁:對方謊稱受害者
二五電信涉嫌販售黑莓卡給詐騙集團,除負責人陳威良日前遭雲林地檢署起訴,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蕭祈宏因違反旋轉門條款也一併吃上官司。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近日被爆出曾幫二五電信開過協調會,被質疑是協助詐騙集團的犯罪活動,洪隨即澄清說明原委。民進黨立委吳思瑤24日質疑洪孟楷利用立委職務之便為電信業者撐腰,更是在最為忙碌的選舉期間都抽空為廠商開協調會,顯然交情匪淺,並希望將反詐騙掛在嘴邊的國民黨應當以相同標準對自我進行審視,並向大眾清楚說明,給社會交代。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發布聲明反駁,表示他的國會辦公室去年11月底接獲全國某產業公會理事長請託,指稱二五電信遭受業務上不公平對待,當下即向該理事長表示,該公司必須具名提出陳情信及具體事證,才能協助了解,而後對方提供相關陳情書與NCC的回文,表示問題都在中華電信,並經由辦公室與相關單位求證發現說法出入,因此於12月中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釐清。洪孟楷表示,協調會由洪孟楷委員表示,在會議過程中華電信的說明完整,業務處理上沒有問題,且避免衍生後續糾紛,他在協調會中要求中華電信要嚴守立場,不可放寬虛擬網路營運商(MVNO)資格,因協調會沒有結果,故並未有任何結論,但要求都要依規定辦理。洪孟楷稱後續因有相關報導,尤其是涉嫌詐騙刑事案件,立即嚴正向該公司表明,不再提供任何協助。洪孟楷稱二五電信謊稱自己是受害者,指稱「中華電信違法阻擋合法業者互聯協商」;更稱要「促進電信市場自由化」「維護合法業者權益」。對比後續詐騙刑事案件起訴,格外諷刺。洪孟楷痛斥前NCC委員罔顧旋轉門條款,成為該公司有薪顧問,無怪乎能拿出NCC公文佐證,實在知法玩法、更不可取。呼籲檢調司法應針對此案件從重量刑,嚇阻國人深惡痛絕的詐騙行為。洪孟楷強調民意代表接受民眾陳情實屬常見,然本辦公室對於每一服務案件絕對要求「具名」、「書面」、且有相關「證據」佐證。如召開協調會前,也必與業務單位了解求證;協調會是讓陳情人與行政機關有當面溝通機會,一切仍須回歸法例規定。本辦公室至目前累積召開上百場協調會,參與機關單位無數,皆秉持依照法令辦理的態度,讓陳情人獲得清楚資訊為原則,以往參與者皆可證明。
打詐專案逮176人扣逾3.2億財物 新!假幣商「智能合約」騙女金融主管千萬
警政署刑事局本月8日起執行為期12天的打詐專案行動,鎖定全台車手及虛擬貨幣,共搗破11個洗錢、車手集團,逮捕176名嫌犯,總計查扣280萬現金、外幣、黃金、虛擬貨幣泰達幣1000萬顆,總價值超過3.2億元。其中出現新詐騙手法,以陳男為首之犯罪組織,假扮幣商,被害人超過50人,甚至有名金融業高階女主管被騙上千萬元。刑事局指出表示,這波打詐專案動員全國警力,鎖定投資虛擬貨幣詐騙為重點,掃蕩水房、車手等集團進行查察,打擊不法。打詐專案從4月8日至19日為止,成果頗豐,總計破獲11個詐騙集團,逮捕176名犯嫌,羈押28名,並有4件涉及虛擬貨幣詐騙,另本次行動共計查扣280萬元現金、外幣、黃金、虛擬貨幣泰達幣1000萬顆,價值超過3.2億元。偵破案件中,偵查第七大隊受理民眾遭假投資詐騙案件,經層層過濾、分析金流及虛擬貨幣流向,鎖定以31歲陳男為首之詐欺集團,以投資虛擬幣後市可期等話術,取信被害人匯款投資,甚至派出車手冒充幣商跟被害人收款、簽立虛擬貨幣買賣契約,塑造正當交易之假象,假幣商車手協助被害人將泰達幣轉至詐欺集團指定之電子錢包佯裝成功入金。經查,陳男去年1月至6月,涉嫌勾串隱身柬埔寨的假投資詐欺機房,進行詐欺,也控制被害人入金之電子錢包,被害人以為購買虛擬貨幣,殊不知全詐團將匯款跟虛擬貨幣全拿走。案經檢警蒐證跟監,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進行3波查緝,共查獲陳男等13人,粗估被害人約50人,財損金額逾4000萬元;其中1名金融業高階女主管被騙走1100萬元以上。檢方複訊後,陳男與旗下4名車手聲押獲准,其餘成員5萬至10萬元交保候傳。
中山大學職員鑽漏洞變賣偽造生日禮券狠撈144萬 二審判刑曝光
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楊姓男子,擔任保管生日禮券的職責,卻以不道德的方式,將這些禮券以折扣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網友,甚至企圖以偽造假禮券掩飾其犯罪行為,一審法院依法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上訴,法院考慮到其承認部分罪行並與學校達成和解,最終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法院指出,中山大學自2017年起每年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生日禮券,用於教職員工的生日賀金發放,楊男因為賭博問題導致負債,於2020年擔任業務後,發現校方未對禮券進行有效管理,因而開始利用這個漏洞進行非法活動。楊男在2020年6月20日從保險箱取走230張面額1000元禮券後,以打9折價格在網路上販售給他人;同年11月,將保險箱內1084張禮券取出,又偽造了900張禮券放回保險箱,並將真正的禮券藏在家中。校方在清點禮券時,發現禮券的不尋常情況,於是展開調查,最終揭露楊男的犯罪行為,在審訊期間,楊男矢口否認自己的犯行,聲稱是因為學校保險箱不安全才將禮券帶回家。檢方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楊男利用職務之便,共侵吞1448張禮券,價值共計144萬8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物罪》、《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名起訴楊男;一審時,高雄地院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提起上訴後,與中山大學達成和解,並賠償90萬元,法官考量楊男坦承部分犯行且經過審理程序及科刑宣告後,認為其有悔改之意且無再犯之虞,二審時改判楊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期間受到保護管束;此外,偽造的900張禮券也被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21歲女遭繼父「偷裝攝像頭」 她接家人電話告知「偷窺照外傳」秒崩潰
英國一名21歲女子控訴,自己的繼父在她剛滿18歲時,在她的泰迪熊內放置「隱藏攝像頭」,偷拍她的裸照,甚至還會偷拿她的內衣或是性用品來使用,針對此事,法院也判該名繼父22個月有期徒刑,且並須遵守10年性傷害預防令。根據外媒《Sunday World》的報導,21歲的凱瑟琳辛普森(Catherine Simpson)痛訴,自己在成長過程中,曾經向媽媽和其餘外人表示,48歲繼父保羅塞爾伍德(Paul Sellwood)對她做出性暗示行為,這也讓她感到相當擔憂,但當時沒有人相信她,媽媽也告訴她,繼父「打她的屁股」和「猥褻的評論」並沒有任何意義。而在2021年9月時,凱瑟琳19歲生日的前幾週,凱瑟琳的哥哥打電話給她,表示自己在家裡的iPad上發現了一張她穿著工作服的照片,且看起來像是在房間的衣櫃頂上偷拍,這也讓凱瑟琳再也無法忍受。凱瑟琳在同事的支持下,打電話報警,而繼父保羅在被逮捕後,坦承自己曾偷窺凱瑟琳,並在她的泰迪熊內放置「隱藏攝像頭」,偷拍她的照片,以及偷拿內衣或是性用品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後凱瑟琳也丟掉了自己衣櫃上方的所有泰迪熊,雖然這是她每年收集的家庭傳統,但因為繼父的偷窺事件,讓她再也無法忍受它們,光是看到都會感到害怕。最終保羅塞爾伍德也於2023年9月21日在北安普頓刑事法院被判刑,六項指控包括拍攝兒童不雅照片、持有違禁兒童圖像、持有描繪獸交的極端色情圖片、偷窺罪等,總共判處22個月有期徒刑,且他必須遵守10年性傷害預防令。凱瑟琳的媽媽後來也向她道歉,而凱瑟琳則是放棄了作為性犯罪受害者的自動匿名權,希望能夠呼籲加強量刑,並向政府發起請願,該請願也於今年2月獲得批准,目前有351個人支持,呼籲「增加對包括偷窺在內的性犯罪的最高刑罰」,希望能幫助為女性創造一個更安全的世界。
台中航港局技佐收賄發駕照 坐牢咬出9警!科長不認罪判8個月
台中1名56歲宋姓男子2021年間任職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因受賄替船舶業者偽造核發駕照,挨判刑徒刑9年。但宋男在服刑期間,向檢方咬出替台中港務警察做假駕照,總共9人,其中1名李姓科長堅決不認罪,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依《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嫌,分別判宋男3年4月徒刑、李姓科長8月徒刑,其餘8人緩起訴。檢警調查,宋男自1989年起任職於台中港務局,2021年擔任港務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負責遊艇動力小船的駕照核發、換發及補發。宋男先前因收賄替船舶業者偽造核發駕照而入獄,被判刑9年,他在服刑期間,又咬出曾幫港警製作假駕照,一張收取5000元。根據判決出書指出,涉案的港務警察,分別為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中突堤、北堤、西碼頭派出所之余姓、洪姓、林姓、謝姓、陳姓、吳姓、呂姓警員等9人。審理期間,宋男均認罪,並表示港警透過口耳相傳,得知免試發照內幕,來找他幫忙,自己則向港警收取偽造費2000元。被咬出的9名員警中,8名港警均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但任職台中港警總隊李姓科長堅決否認犯案,強調2人不認識,自己身為警察不會違法云云。不過,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認為李根本不具參加營業用動力小船測驗資格,卻持有該駕照,罪證確鑿。而李員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以《偽造文書》方式取得駕照,犯後又否認犯行,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8月徒刑。另外,宋男因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依法得減刑,依《貪汙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盜用公印文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3年4月,褫奪公權6年。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8歲弟遭武術教練打死「拉上椅擺拍」 事隔10月未下葬…爸吐心碎原因
大陸山東省青島市1名8歲男孩去年在武術俱樂部被毆打致死,引發關注。男童母親指控,自己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死亡,身上遍體鱗傷,且教練為撇清責任,還把已經全身癱軟的兒子硬拉上椅子拍影片。據悉,該案將於本月24日開庭審理,死者父親透露,至今尚未將孩子下葬,「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回顧案發經過,男童母親去年6月22日透過網路社群指控,自己的孩子於6月1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某武術俱樂部遭到教練毒打後離世,「看著孩子身上的傷,孩子當時是多無助多無奈,一個8歲大的孩子還沒來得及好好看這個世界,爸爸媽媽沒有保護好你」,希望相關部門給出一個說法,還孩子一個公道。死者母親指出,當她趕到醫院時,兒子已明顯死亡,全身上下遍體鱗傷,懷疑是武術俱樂部的教練動的手。更誇張的是,教練當時還拍攝照片,試圖證明男童一切正常,然而他的姿勢明顯不對勁,全身都已癱軟,最後更從椅子上滑了下來,臉色慘白,疑似是被人硬拉到椅子上擺拍。針對本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事後發布情況通報稱,2023年6月18日14時許,城陽區某武術運動俱樂部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1人死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將該武術運動俱樂部負責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經過檢方偵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故意傷害罪嫌起訴。驗屍報告顯示,男童是遭人用鈍性物體多次重擊,導致創傷性休克,並引發肺臟脂肪栓塞死亡。事隔10個月,青島中等法院將於4月24日開庭審理,男童父親22日透露,目前孩子仍未下葬,「凶手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死刑釋憲辯論1/死囚代理律師:死刑讓政府怠惰面對「犯罪成因常來自國家系統失能」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逃避面對社會制度不足才醞釀出犯罪成因的事實。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也對定讞後被害人的照料有所疏忽。他自陳1996年高中暑假,將他一手帶大的阿嬤遇上搶劫,死在街頭。當時他有強大意圖想殺了犯罪行為人,想要復仇,直到進入大學後,犯罪學中各種罪犯的解析才讓他自由。李宣毅表示,當時他明白過來,犯罪成因可能是年輕人想去賭場翻身、可能是失業的中年人走投無路等,到底是家庭、學校、部隊、職場哪個環節讓這些人與社會脫節。如果可以追溯犯罪的成因,國家系統的失能才會不斷被發現,進而修復。李宣毅指出,他在求學時,漸漸意識到想要消彌犯罪,該追殺的不是那個被告,而是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能阻止悲劇再度發生。阿嬤的死是提醒大家擁抱身邊的人,唯有緊密聯繫人與人的關係,放棄歧視、排除身邊的人,犯罪成因才有滅絕的可能。李宣毅認為,創傷需要國家建立有效的系統來協助,然而要做到這一點十分困難,死刑的存在會降低國家步上艱困道路的決心。為了更美好、更安全的社會,應該要直接面對問題,而不是藉由死刑來逃避。
被害人律師代表:廢死運動讓民眾反感 台南殺警家屬也痛批沽名釣譽
憲法法庭進行死刑大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陳淑貞律師2024年4月23日代表出庭陳述意見,陳淑貞律師表示,廢除死刑運動讓台灣民眾相當反感,根據犯保協會對被害人及家屬所做問卷,超過96%、接近百分之百比例支持死刑,歐盟廢除死刑歷經53年,台灣、日本、美國同屬人權先進國家,也均保留死刑。她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更直接痛批廢死其實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陳淑貞律師指出,被害人及家屬對於殺害小孩婦幼及家暴殺人,竟還不能判處死刑一事,無法接受,也認為目前精神鑑定制度很有問題,就算精神鑑定結果發現有病,並非就不能判處死刑。對於目前流行的殺人案件說法,指殺死一、兩人不能判死刑,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非常反感。陳淑貞律師直言,死刑執行問題近年來懸而未決,死刑犯在監所生不如死,已有死刑犯不堪痛苦在監所自殺,現在死刑犯關在監獄至少20年以上,之前高雄大寮監獄暴動挾持案,也是因為不堪久待監獄才發生,顯示廢除死刑改採終身監禁也有很大問題。陳淑貞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不應廢除,歷次死刑的違憲審查均認為死刑制度合憲,死刑犯與犯罪被害人之身體自由與生存權同受保障,同享人性尊嚴,特定犯罪以特別刑法規定特别罪刑,符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比例原則。現行法律對於死刑犯訴訟人權已充分保障,社會大眾高度肯認死刑具有防衛社會安全的目的,目前社會共識礙難接受廢除死刑。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