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狼父多次性侵小四女兒 犯後「態度良好」僅判7年10月
屏東去年發生一起家暴性侵案,狼父對自己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竟起色心撫摸其胸部及下體猥褻得逞,日後還得寸進尺對女童強制性交,女童向母親哭訴揭發狼父惡行,屏東地院審理宣判處狼父7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女童向母親哭訴遭父親侵犯,表示狼父起初先是對其身體上下其手,而後無視她反抗強制性交得逞,且惡行不只一次,母親聽聞後勃然大怒立即報警。檢警偵辦時,發現狼父多次在家中對未成年親生女兒強制猥褻及性侵,造成女童身心及人格發展受創,行徑惡劣,違反家暴和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女童父親起訴。法院審理時,狼父皆坦承犯行,表示願意承擔後果,法官審酌,女童當時未滿14歲,狼父不僅沒盡到父母養育愛護職責,竟為滿足一己之私慾,趁機對女童犯此惡劣行徑,應予重刑,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具悔意。法官日前依法判決,依狼父對14歲以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2月,對14歲以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併處7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狼父酒後對8歲女兒「舌吻」被咬傷竟怒踹爆打 法官宣判下場慘
苗栗縣單親父親,去年酒後對自己8歲女兒恩恩(化名)強吻,今年1月再度強吻恩恩,過程中狼父被咬傷舌頭,不料竟情緒失控,爆甩女兒巴掌及踢打,苗栗地院一審時依《強制猥褻罪》重判5年6月徒刑,經上訴二審時,法官依女兒證詞,改判徒刑4年,可上訴三審。判決指出,今年1月狼父飲酒後在住處嘴對嘴強吻女兒,並將舌頭伸進恩恩口中,過程因恩恩不斷反抗造成咬傷,狼父竟一時情緒失控怒甩恩恩巴掌,並踢踹其腹部後拿一旁拖鞋毆打女兒背部,事後推開時導致恩恩頭部撞擊到身旁的椅子,直到2月恩恩告訴學校老師父親行徑,老師聽聞後立即報案,事件才曝光。據調查了解,狼父只要飲酒便容易對恩恩出手,依恩恩證詞去年6月狼父酒後會摸其胸部,審理時狼父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抱抱女兒,稍微親吻,但是出於親情之愛,且咬破的是嘴唇並非舌頭,表示從未對女兒動手只有輕輕推開。法官不採信其辯詞,一審時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重處5年6月徒刑,經上訴,法官審酌恩恩證詞,狼父未飲酒時還是好父親,顯然父女2人關係並非全然負面,最終宣判更一審從輕判狼父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狼父3年不斷伸狼爪 親生女兒「被性侵抑鬱企圖輕生」男判關21年半
新加坡一名父親對親生女兒伸出狼抓、導致女兒抑鬱甚至企圖輕生的事件,這名男子被指控會趁著家人們都不在家的時候,要求大女兒陪他看成人影片,多次非禮性侵得逞,整起案件2日上午開庭,現年62歲的男子當庭認罪,被判處坐牢21年6個月。根據新加坡《8視界新聞網》報導,這起性侵事件發生2016年至2018年期間,嫌犯在大女兒升上國一後,2016年某天趁著家裡其他人都不在時,要求女兒陪他一起看成人影片,對女兒毛手毛腳,非禮得逞。事後,這名狼父還告訴女兒不可以對其他人提起這件事,否則整個家就毀了,還說這是在教導她如何保護自己,然而男子接著又多次非禮和性侵大女兒,導致她抑鬱甚至企圖輕生。2018年,這名女兒升上國三後開始發覺被告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於是告知一位好友,之後在好友勸說下撥打求助熱線,在人員的開導下向母親坦白,讓男子的獸行曝光,據報導,男子被控12項控訴並當庭認罪,由於被告年紀超過50歲,不會被判鞭刑,除了判處坐牢20年6個月,法官還另外判處坐牢12個月,共需坐牢21.5年。◎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新加坡一名男子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多次非禮性侵得逞,導致女兒抑鬱甚至企圖輕生。 (圖/翻攝自推特)
少女浴室產「無肛症」女嬰 竟是陪狼父打獵上山遭性侵
花蓮縣少女依依(化名)正值荳蔻年华,去年5月卻傳出於家中浴室產下1女,家人惶恐立刻追問下,依依這才表示,她前年5月,陪父親上山打獵,未料在山上過夜時,父親突然上下其手,強制性侵得逞,依依事後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法官日前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狼父有期徒刑9年。去年5月,未滿14歲的依依在自家浴室產下1女早產兒,家人發現後再三追問,依依一開始不願吐實,之後鬆口是父親所為,表示前年陪父親上山打獵時,在山上過夜1晚,不料父親晚上竟變成惡狼,對其上下其手,依依強力反抗,遭父親用體型力量壓制,最終強制性侵得逞。據調查,事後依依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在身上檢查出自殘、輕生之行為,家人知情後帶依依去醫院採集檢體,證實早產兒「生父」就是狼父,因胎兒早產發育不良,肛門直腸在胚胎發育時期產生異常,使直腸無法連接到正常肛門開口處,患有「無肛症」。檢警審查時,狼父矢口否認犯行,嗆稱「沒有印象,喝醉了」等詞語脫罪,法官認為,狼父毫無悔改之心,且犯後仍避重就輕,態度極其惡劣,認為自己侵害女兒行為毫無不妥之處。法官表示,父親所為違悖人倫綱常,不僅社會道德,未盡兒女養育之責,更造成依依嚴重心理傷害、未發育全的身體創傷,因滿足一己性慾,而對未滿14歲女兒強制性交導致懷孕,且犯後無悔改之態,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宣判狼父有期徒刑9年。
「檢查下體分泌物」指侵女兒49次 網友幫報警揭狼父惡行
高雄1名單親父和前妻生有對雙胞胎姊妹,父親趁小女兒熟睡時,竟潛入房間侵害,女兒向網友吐苦,網友驚覺報警,才揭發狼父惡行,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估算至少侵害有49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據調查,受害者為雙胞胎中的妹妹,在父母離婚後,夫妻倆分別扶養2孩子,由爸爸獨自照顧姊姊,小女兒則在6歲後回到父親身邊生活,但該名父親竟心懷歹念,自2020年起,趁讀小六的小女兒熟睡時,潛入房間指侵得逞,持續到女兒升上國中後還繼續犯行。直到前年2月,小女兒結識網友,向其吐露遭父親侵害的經過,網友得知後,立刻協助報警並到醫院檢查,確認少女的處女膜有0.5公分的陳舊性裂傷,事情才曝光,立即將親爸帶回偵辦。大女兒作證表示,妹妹曾哭訴約5次,爸爸利用她深夜熟睡時,撫摸下體,手指插入陰道,情緒上極度不適害怕,強調妹妹是個很活潑的人,很少有不開心的情緒。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該名父親辯稱是檢查女兒分泌物,處女膜陳舊性裂傷造成原因很多,無法證實是其所為,法官審查時認為,少女雖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人遭侵害反應皆不同何況是幼童,因此不可推論未遭到乘機性交。據調查後,法官認定該父從2020年2月起到隔年1月間,趁小女兒熟睡時指侵49次,違悖人倫道德,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合併判刑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軍人殘忍對8歲女兒施暴3小時「臟器碎裂慘死」 法官強制判絞首死刑
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探討死刑掀議,放眼國際,以穆斯林為主的馬來西亞儘管已經廢除死刑,但當地的高庭法官(高等法院)22日卻判處一名對女兒施暴的軍人絞首死刑,並將另行擇定絞刑日期,消息曝光也引發當地輿論熱議。根據《星洲網》報導,2018年1月31日晚間8時30分至11時30分,這名狼父、41歲的莫哈末阿都拉,在家中對當時年僅8歲的女兒施暴,並將女兒活活打死。根據死亡女童的驗屍報告,她全身32處傷痕和瘀青,包括頭部、頸椎、腹部的都有傷勢,而臟器碎裂則是致命傷。莫哈末阿都拉聲稱,由於女兒不願喝聖水,不服從管教,因此才會動用體罰。被害女童遭打後,失去意識倒在家中,被發現時全身都是傷痕,送院後隨即確認死亡。警方在初步調查便確認為家暴案,隨即扣留被告,並帶領被告回到家中搜證,同時進行案件重演。被告在口供中聲稱,自己當晚曾經用軍用腰帶鞭打女兒,並對她拳打腳踢,女兒更因此尿失禁,而他早就不是第一次家暴,先前就曾用塑膠椅毆打女兒。針對這起父親施暴打死女兒的命案,負責審理此案的芙蓉高庭法官表示,被告身為人父與軍人,知法犯法,不但沒有好好愛護年幼女兒,反而對其施加暴行,甚至虐打至死,殘酷冷血的行為,不配為人父親。儘管馬來西亞已經廢除死刑,但法官22日判被告強制絞刑死刑,因為「死刑才是他犯下致死罪刑的合理刑罰」。41歲大馬前軍人對親生女兒連續施暴3小時使其死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罪刑重大,罕見裁決強制死刑。(圖/翻攝自星洲網、馬新社)
單親獸父天天性侵高中女兒 她忍兩年才求救原因曝光
台北市一名男子和妻子離婚後,帶著讀高中的女兒回父母家同住,妻子當時也認為爺爺奶奶也在對小孩更好,沒想到卻是把女兒推進地獄。單親爸利用和女兒同房的機會,竟然多次性侵女兒當成洩慾工具,女兒忍了2年才敢求救告知媽媽,並透露這段時間內心掙扎不敢說的原因。台北單親爸性侵同房同床高中女兒,每週兩次的次數總計高達上百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對台北夫妻離婚後,因媽媽無法獨力撫養女兒,因此由爸爸照顧並住在台北爺爺奶奶家,家中因有祖父母和其他長輩照顧,媽媽因此認為跟著爸爸更好,沒想到回到老家的父女,因家中房間有限,因此必須要同房,卻從2年前開始被同房同床的爸爸性侵。高中女學生就在兩年間被爸爸性侵了上百次,幾乎每週2次的亂倫行為,卻讓女學生不敢對外說,深怕祖父母會認為是自己的錯,直到2022年才向媽媽求救,「實在太噁心,我想跟媽媽住」,這才讓媽媽發現女兒竟長期遭到親生爸爸性侵。警方獲報後趕往住處,同住家人才驚覺有這樣的狀況出現,男子也被當場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到了地檢署後,男子卻又全盤否認性侵,並指控是遭到青春期女兒的誣陷,所幸警方早已用密錄器,錄下狼父親口認罪性侵女兒,並根據被害人所指控的受害次數,估算出狼父至少對女兒性侵上百次,依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被害女高中生也在案發後,被媽媽接回去同住。《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馬來西亞14歲少女遭狼父3度性侵! 法官當庭落淚怒判鞭刑
馬來西亞一名14歲少女遭到父親3度性侵,身心創傷嚴重。而當法官聽見法庭通譯員宣讀被告犯行時,當庭忍不住心疼落淚,重判該父親72年有期徒刑及30下鞭刑。綜合外媒報導,馬來西亞麻坡市(Muar)一名狼父,在今年6月22日、26日及7月3日,3度性侵自己的14歲女兒。而此案開庭時,法官阿布巴卡爾(Abu Bakar Manat)在聽見法庭通譯員宣讀被告犯行後,當庭忍不住心疼落淚。當法官阿布巴卡爾在宣告量刑前更表示「作為一名父親,你應該成為英雄並保護家庭,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讓我感到非常難過」。雖說被告當庭認罪,但仍被重判每項罪名24年監禁與10下鞭刑,共計72年有期徒刑與30下鞭刑。不過由於被告認罪,法官裁定監禁可以同時服刑,最終只需坐牢24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鬼父舔5歲女下體問「有高潮嗎?」 不認錯還嗆:我想讓妳快樂
新北市一名24歲女子控訴被生父長期猥褻,5歲開始到小二期間遭對方舔下體,長大後才驚覺被性侵而覺得羞恥、骯髒,直到朋友鼓勵才打電話與父親對質,未料生父卻稱:「我是好康逗相報,看妳悶悶不樂,想讓妳快樂。」拒不認錯,還自爆愛上中班小孩。女子對父親提告後,台北地院判父親3年刑期。可上訴。女子5歲時被不斷說好玩、「會不會想嘗試被舌頭舔下體」的父親說服遭性侵。直到小二接受學校的性宣導才拒絕對方要求,但父親雖慢慢減少次數,仍不時問「能不能舔」,直到小六才沒再發生。女子長大發現舔下體是錯誤後,曾嘗試與父親溝通,對方卻跳針自己不是變態、狼父。女子後來在朋友鼓勵下,打電話與父親對質,但對方又拒認錯,還說:「我沒有猥褻妳的心態,我是好康逗相報,想告訴妳這個很快樂,妳要不要試試看?」甚至遭到「你還教我自慰」的女兒反嗆後,回答:「我那時候不認為不對,現在也不覺得」、「我最近愛上一個中班小孩,妳認為不正常嗎?妳也認為不正常。我搬到新莊就是為了小孩。沒有人會認為我是正常,可是我確實是這樣的人。」女子在父親說出,「妳去告我好了啦,我也無所謂,假如我是心懷邪念,那我承認錯,但對妳沒有那個邪念,我還覺得那時候妳好像悶悶不樂,想讓妳快樂」,後提出告訴。父親雖辯稱,當時看書說有90%女生一生沒有過性高潮,才問女兒要不要試試看,以及「我舔了1分鐘,問她有無高潮感覺,她說感覺很奇怪,我有觀察她身體抖動,就1次,時間我不太記得」。但法官認為,父親行為泯滅人性、顛倒倫常,對女兒造成嚴重的身心成長創傷,且犯後態度不佳、始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也未與女兒和解,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3年5月。可上訴。◎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都可以撥打113專線,24小時全年無休。
資優生想看心理醫生…分居母追問才知「愛女遭性侵2年」 犯人竟是生父
彰化一名少女從國中開始多次遭父親猥褻、性侵,為了轉移心理壓力,她每天埋首苦讀,成為校內資優生,不料升上高二後又被爸爸性侵,崩潰之餘只好求助分居母親,希望對方讓她去看心理醫生;母親驚覺有異,追問後得知女兒遭丈夫性侵,趕緊報警處理。案經審理,二審法官判處被告9年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少女平時和哥哥、堂弟同睡一房,2018年4、5月間,她正在房內熟睡,半夢半醒間感覺有人在摸她胸部,睜眼一看竟是父親伸出狼爪,但她選擇隱忍,後因和哥哥作息不合,只好搬到父母房內睡覺。由於妻子平日都在外工作,後來更離家分居,期間狼父多次趁機猥褻女兒,甚至性侵得逞。遭父親侵犯後,少女為了轉移注意力,每天埋首苦讀,成為校內資優生,誰知2年多後又遭染指,讓她情緒面臨潰堤,遂傳臉書訊息向母親求救「我可以去看心理醫生嗎?」母親驚覺有異,追問後得知女兒遭丈夫性侵,全案才曝光。對此,被告否認犯行,辦稱是妻子刻意挑撥,也可能是自己拒絕買手機給女兒等語。台中高分院審酌,被告身為人父,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保護教養義務,要求他善盡為人父母之責,自非過度期待,然而他長期以來卻悖逆人倫,數次乘機猥褻、強制性交,侵害少女之性自主決定權,使其身心蒙重不可承受之壓力,創傷將來何時復原亦未可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處9年徒刑;可上訴。
10歲女遭狼父性侵被阿嬤冷回:別害妳爸被關 舅公友得知怒揭發…判決曝光
高雄一名10歲女童疫情停課期間,二度在家中遭親生父親性侵,女童向奶奶求助,奶奶竟回「不要跟別人講!不然爸爸會被關!」。女童最後向舅公的友人求救,才揭發此事。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兩罪,判狼父5年,可上訴。2021年6月某日,就讀的國小的女童上完疫情停課的線上教學,跑到爸爸的房間玩手機。當時爸爸躺在床上,見有機可趁,突然把女童全身衣褲剝光,自己也脫掉內褲、露出下體,甚至企圖抓女童的手去摸自己的生殖器。女童當時嚇到反抗,爸爸才放開她,女童趁機逃出房間,直接跟奶奶告狀、強調「爸爸想要用他尿尿的地方碰我尿尿的地方」,但奶奶竟冷血告誡女童「不要跟別人講!不然爸爸會被關!」小孩子就是天真、不會想太多,幾個月後,女童又跑到父親房間玩手機,這次爸爸竟然直接伸手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女童死命掙扎後再度逃離魔爪。不久後,女童在一場舅公辦的餐會上認識一名「劉阿姨」,阿姨喜歡可愛的女童,兩人玩在一起,女童才偷偷跟阿姨說出家中的秘密。「劉阿姨」聽到後簡直不可置信,向女童再三確認後,立刻透過熟識的市議員報警,教育局緊急通報校方進行安置,市府也對女童父親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女童對於此案被揭發,還一度懊悔表示,奶奶警告她不可以說出去。但某次她是真的不小心,不小心跟舅公的朋友說了。心理諮商報告也顯示,女童遭侵害後充滿無助感,符合DSM-5創傷後壓力症(PTSD),警覺度或反應性升高,對於同儕不經意的碰觸出現明顯的情緒反應。女童的哥哥為了保護妹妹勇敢作證,強調不只一次看到爸爸在房間裡摸妹妹的胸部、屁股跟尿尿的地方,時間長達3年,至少10次以上。爸爸每次抱住妹妹亂摸,妹妹都會叫,他甚至曾經衝進房間想要救妹妹,但爸爸的手力氣實在太大,最後都是奶奶進來罵人,爸爸才收手。開庭時,女童父親依然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是在跟女兒玩,只有摸她肚子跟搔癢。阿嬤也否認自己罵過兒子,還責怪孫女、孫子亂說話。法官認為,女童前後證詞一致,代表此事印象頗深,女童平時和爸爸的感情也很好,沒有理由誣陷爸爸,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兩罪判狼父5年,可上訴。
發現9歲孫女胸部有吻痕 竟是「狼父所為」…法院判決曝光
吳姓男子2020年對當時9歲的女兒吸吮胸部,幼童阿嬤發現其胸部有吻痕,經追問後得知此事並報警處理,最高法院駁回吳的上訴,考量阿嬤說「請求原諒我兒子」及幼童也不希望吳男被重判,依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將吳男判處有期徒刑10月定讞。2020年11月11日下午1點多,吳男乘幼女熟睡不知抗拒之際,接續以嘴唇吸吮她兩側胸部,隔天上午她更衣時,為其同住在該處之祖母發現其胸部有吻痕,追問後報警處理,檢方將吳男起訴。一審將吳男判刑2年6月,二審考量吳的母親及女兒都不希望他受重刑宣告,吳母向法官請求原諒兒子,女童接受警詢表示不希望吳男被關入監,再審酌吳男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判刑10月,吳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趁國小女兒同學夜宿他家 狼父伸魔爪猥褻下場曝光
新竹縣1名徐姓男子於去年10月間,趁國小的女兒帶著同學小芳(化名)到自家過夜,竟在女兒面前4度伸狼爪強摸小芳下體,2個小女生不斷反抗卻無果,甚至躲起來,徐男才停止侵害惡行。法官審酌徐男對小芳造成重大心理創傷,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童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1月。據了解,去年10月14日小芳與徐男女兒計畫週末出遊,便到對方住處過夜,怎料徐男幾杯黃湯下肚色心大起,竟趁小芳與女兒同房休息時,躺在她身邊伸出魔爪,撫摸其下體和生殖器。過程中,徐男女兒發現當場喝斥並與小芳合力將父親趕走,但過了一段時間徐男又繼續觸碰小芳下體,小芳不斷推開抗拒,如此一連4次,最終小芳忍無可忍躲進廁所,徐男才作罷。法官審酌,徐男為逞個人之慾,侵害小芳性自主權,欠缺對他人應有之尊重,也導致小芳產生難以抹滅的心理傷害與陰影,本當從重量刑,但考量徐男坦承犯行,表達悔悟之意,並與小芳父母調解成立,履行賠償責任,且未造成其他身體上的嚴重傷害,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童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3年1月。
聽信風水師「和處女啪啪」消災擋血光 狼父硬上11歲女兒…竟逃過鞭刑
太離譜了!新加坡一名50歲男子3年前到馬來西亞看風水,聽信風水師需和處女發生關係才能「消災」,沒想到他竟對自己的11歲親生女兒下手,法院判決在今(19日)出爐,他被判處23年徒刑,逃過鞭刑。根據《新明日報》報導,這名男子原本是一名倉庫助理,他和妻子及2名女兒,和52歲的哥哥住在北部一帶的政府組屋裡,自2018年10月起,趁著和小女兒在房間睡覺時伸狼爪,警告不可告訴別人,小女兒因為害怕爸爸報復,事後只敢和媽媽、姊姊同床睡,選擇保持沉默,但男子仍不肯罷休,在同年10月至12月間,趁妻子和大女兒出門買菜時,非禮小女兒甚至性侵。女兒被性侵不敢告訴媽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直到2019年,小女兒在校課業退步,還喝酒、抽電子菸,遭到學校關切,她才坦承一切,情緒失控表示被爸爸侵犯,這起事件才曝光。男子事後被捕,接受精神評估,沒有任何疾病,他稱自己在2018年9月到馬來西亞請假風水大師,對方告知他在2019年會有「血光之災」,並建議他和處女發生關係,便能擋災,還開價2000令吉(約13438元新台幣),不過他沒有接受提議,反而選擇侵犯女兒。案件經過審理,男子面臨9項控狀,指他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間性侵及非禮自己的小女兒,他認罪後被判坐牢23年,由於年過50歲,因此逃過鞭刑。
鉛筆盒紙條控父性侵 狼父竟法庭嗆少女:「我會告到底!」
13歲少女小玉(化名)鉛筆盒藏紙條,提及熟睡時遭父親猥褻,同學發現後,向師長報告,小玉父親竟當庭恫嚇她:「妳告我沒關係阿,我會告到底!」新北地院痛批狼父惡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10月徒刑,可上訴。檢警調查,去年12月21日晚間11時許,小玉熟睡時遭父親猥褻,她雖驚醒,但害怕被打而未反抗、張揚。隔日上學時,有同學向小玉借筆,打開她的鉛筆盒時,指甲勾到紙條,打開一看,發現小玉在紙條寫說:「每次放學回家都要摸大腿」、「趁我睡覺時脫我褲子」、「也用他的臭死的舌頭舔我重要部位」。小玉還抱怨:「他該死該死,我已經受不了這個家」、「為什麼我要出生到○○○這個爸爸家」、「如果我有了自己家庭,那麼我要怎麼跟對象說這件事」、「說來說去都是死王八蛋害我有陰影」等語。老師詢問時,小玉情緒崩潰,但父親否認犯行,並辯稱:「連碰都沒有碰過」,甚至在小玉作證結束後嗆聲:「妳告我沒關係阿,我會告到底」。合議庭認為,小玉在事發隔天面對師長詢問,出現一般性侵被害者常見的哭泣、傷心且情緒激動反應,對於遭侵犯經過前後指述一致,若非真遭猥褻,豈可能對親生父親積怨至此?更何況,本案曝光是同學不慎看到紙條而發現,並非小玉主動告知,可見她無虛構誣陷其父的動機及必要,判處狼父1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