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都被告1/家族12親友成同案被告 他當選里長無效還被判刑
農曆春節本應是闔家歡慶團聚日子,但金門有戶人家卻開心不起來,家族聚在一塊大家竟都是同案被告,原來他們涉犯選罷法,被查出將戶籍遷到親戚家中支持里長張男,被法院判定為「幽靈人口」,株連親友12人。而以一票之差險勝選上里長的張男,不但遭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底判刑1年9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讓張男懊悔自責不已。被指為幽靈人口的A小姐表示,自己是張男的姻親,講起一家子都被告,她唉聲嘆氣「張男沒臉見人,今年過年他都躲在家中,不敢出門拜年。」原來前年底張男競選里長,未料搞得烏煙瘴氣,「親戚們都被罰2萬元,張男雖因選舉耗盡積蓄,還是跟我們說會分期付款幫忙付罰鍰」。A小姐指出,親戚們是為加價出售配售的金門高粱才將戶籍遷在同一戶,未料竟成了選舉投票「幽靈人口」,觸法被判刑。(圖/報系資料照)對於親友為何會集中戶口,A小姐娓娓道來,前年初因為金門家戶配酒機制,有人有意加價收購,幾個兄弟姊妹便將戶口集中在一個戶籍內,方便統一配送;後來同年7月老里長去世,9月張男才登記參選里長,而11月底選舉,張男以一票之差險勝,後續開箱驗票還鬧上新聞,確認勝選後還沒享受喜悅,未料官司又來。A小姐說「以為只是家戶配酒但後來官司超誇張」,判決書上指張男早在大前年就有意參選,也因此兄弟姊妹們全變成「幽靈人口」,親戚們加上朋友總計12人將戶口寄放在2個戶籍內,但沒有在該戶籍生活,檢方認為是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共同意圖使張男當選,已涉犯《妨害投票》提起公訴,一票人慘淪同案被告,經協商後判2萬元罰鍰;而里長張男也因為《妨害投票》被訴,刑事部分判刑1年9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民事裁定「當選無效」。律師王志超指出,幽靈人口案戶籍遷移事證明確,是選舉查賄重點,提醒民眾挺親戚友人同時也要避免觸法。(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146條第1項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由於幽靈人口涉及人民選舉權、遷徙自由、居住自由等權利,憲法法庭一度為此召開辯論,他指出自己之前曾擔任檢察官,前年九合一選舉從里長到議員,檢方大力查賄,重點即放在清查「幽靈人口」。王志超提醒,通常幽靈人口都是找自己親友,一被查到全脫不了干係,因此礙於人情壓力跟留案底,還是得兩相權衡。
打工搶劫團2/「偏門打工」專門拐騙邊緣人 警:年節前「收簿」最熱門
新北市1名34歲白牌車司機蔡男因為缺錢,竟上網用假帳號上臉書「偏門工作」組搶劫團,原本正常的打工網站儼然成了犯罪分子招攬人才庫;另針對主嫌蔡男自認「自己不下手就沒事」的想法,律師直接打臉,點出蔡男謀劃搶劫的犯意明確也有同夥指認,證據確鑿,被起訴定罪機率頗大。本刊調查,臉書社團「偏門打工」上頭工作五花八門,多以「收簿」為主,包括帳戶、銀行卡等,由於近來新聞報導有太多關於人頭帳戶者遭監禁凌虐事件,就怕沒人敢應徵偏門工作,因此招募標題直接「洗白」表示「不出國、不違法」,「銀行卡每張8到12萬,租用3到5天」、「別傻傻被騙,我這一律面交、給錢」;也有公司主打「誠信」2字,連控不控車(意即「拘禁監控」)都明白寫出來讓你自己選「可控18萬一本起,不可控6萬起」。「偏門工作」社群上常有徵人啟事,喊出高額佣金或以大把鈔票吸引社會邊緣人,資深員警點出找車手和收簿2類為大宗。(圖/翻攝自臉書「偏門工作」)除了收簿,詐團持續找「豬仔」、「PK(詐騙)人員」,但為了撇清鬧上國際的柬埔寨黑工、KK園區割器官刻板印象,詐團改換台詞為「出國工作,單純工作」、「海外大公司徵才,不黑龍轉桌全部呈現給你看」,但事實上是換湯不換藥。不過他們鎖定的徵才對象是走投無路的「北風北」、被女友騙錢背債、小額借貸但天天要還錢的「日日會」人們,加上公司提供「絕佳的團體生活、包住宿」,活脫脫是被控制行動自由的「豬仔」。有趣的是這種徵才啟示底下的留言,有好心網友轉貼人頭帳戶、豬仔新聞示警,要大家小心。一名資深員警表示,臉書、Telegram等社群軟體群組上,通常以「收簿」和「找車手」2類最多,通常會從社群轉加Telegram私聊,約面交時間地點等。近期農曆年關將近,看準社會邊緣人需錢孔急,徵最多的是不用任何勞力,只需要銀行帳戶的「收簿」,一本行情價5到10萬相當誘人,不過能不能拿到錢又是一回事。員警指出面交時民眾可能直接被抓走囚禁、帳戶被搶,如有不從就遭虐待毆打,直到戶頭被通報為警示用戶,時間已經過了2、3個月,「沒有利用價值」才會被釋放,「能平安保命已經萬幸,遑論要拿錢」。 針對主嫌蔡男自認不親自下手不用吃官司,律師王志超指出,種種證據加上同夥指認,已涉犯《準強盜罪》。(圖/本刊資料照)至於蔡男策畫千萬名錶搶案,人在現場督軍不下手,就自認能逃過法網,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蔡男以為能脫鉤,完全是錯誤觀念。他指出,蔡男事前上網找人行搶、鎖定該隻千萬名錶下手、到現場督軍整起搶劫過程,已有明確犯意聯絡;加上犯案前後都變裝企圖製造斷點,以及落網的2人指認他是主謀,種種證據顯示已涉犯《準強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兩歲半#me too2/新北餵藥案烏龍北檢要查 律師:覺得受侵害就立即報案
北市某幼兒園陷入#me too風暴,一名女童指稱「老師摸屁屁」,家長氣炸提告《性騷擾》,幼兒園也對家長提告《誹謗》,至於近來全台矚目的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新北地檢日前公布幼童毛髮均未檢出「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證實是烏龍一場,後續衍還生出疑涉散布假訊息,對此,北檢也將介入調查。一名2歲半女童回家告訴爸媽在幼兒園「老師摸屁股」,家長立即向幼兒園反應,不過雙方疑似溝通有落差,後續幼兒園園方到派出所提告家長《誹謗》,家長則到婦幼隊提告《性騷擾》,又向相關單位檢舉該幼兒園違法。由於照顧幼兒的老師全為女性,是誰伸鹹豬手性騷抑或烏龍事件,還需要警方深入追查。對此,一名專辦婦幼案件的資深員警表示,就本案來看,如在查扣之影像中發現除了正常照護外,老師有做出不必要動作,譬如愛撫、指侵等,就能證明性侵或性騷。另外,近期me too風暴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即使每日一爆大咖,但目前還未接獲相關報案,他提醒《性觸摸罪》屬告訴乃論,若未經合法告訴,偵查機關難以發動偵辦,被害人應勇於求助,站出來幫自己討公道。律師王志超建議,如認為自己受到侵害,最好立即到附近警所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圖/本刊資料照)律師王志超建議,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侵害,最好立即到附近警所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他也回憶自己擔任檢察官時,曾受理不到1歲的幼兒性騷案,媽媽發現小孩私處紅腫,後來在家中裝設監視器,驚見竟是阿公撫摸其私處,小孩爸媽得知實情相當崩潰,阿公最後遭到法辦。此外,日前板橋區某幼兒園爆出餵藥疑雲震驚全國,新北地檢署6月29日公布36幼童檢驗結果,證實是烏龍一場。案件一開始為幼兒園人員疑似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涉嫌傷害、妨害幼童發育,驗尿結果被驗出含有巴比妥藥物,36位家長陸續提出告訴,引發全台幼兒園人人自危,檢方從5月23日起檢驗38名幼童毛髮,均未檢出「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而案件演變至今,餵藥案除了是烏龍案還疑涉散布謠言,北檢也將介入偵辦。
烏龍重婚2/美魔女不甘「被離婚」 怒向科技業老董前夫追討財產
到法院訴請離婚卻被告知自己犯了《重婚罪》,竟然連離婚都免了!桃園一名6旬美魔女A小姐(化名)因此第2段婚姻不保,她怒控當年沒辦離婚就失蹤的第一任老公大明(化名),現在飛黃騰達成為多家科技公司老闆,對方得知重婚後提出離婚訴訟,一審、二審都判准,A小姐說在兩人關係中自己總處於弱勢,還被「負心漢」拋棄2次,新仇舊恨交織下,她怒上訴離婚無效,還打算要和大明分財產,幫自己討公道。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大明明知自己跟A小姐已在法院公證結婚,雖然2人未辦喜宴、未去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依照當時民法之規定,2人的婚姻已經是有效成立,後來大明想放棄這段關係卻未辦理離婚,跟A小姐失聯再與別人結婚,因此無法主張他跟A小姐婚姻關係無效,才在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2人婚姻關係是有效存在。不過,如A小姐要求夫妻財產分配,大明可能會向法官主張雙方多年從未有同居的事實,進而請求法官酌減分配夫妻之剩餘財產。律師王志超表示,如A小姐訴請離婚無效,要求分配財產,對方可能主張雙方多年未有同居事實,進而請求酌減分配。(圖/律師王志超提供)本刊調查,刑法第237條 《重婚罪》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法 985 條 《重婚罪》中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也就是一人不得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因此A小姐和大明兩人的第二段婚姻,根據民法規定都已被撤銷,被認定是無效;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此外,結婚要件2007年5月23日民法修正,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也就是從2008年5月23日起,結婚新人需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證書上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才正式生效。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牽涉重婚罪官司受到矚目,由於關係千億遺產分配,三房李寶珠曾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圖/報系資料照)重婚罪官司中,最知名的就是當年台灣首富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王永慶身分證配偶欄上為大房「王月蘭」,但他身邊還有二房楊嬌以及三房李寶珠。由於王永慶過世後留下千億遺產,但與3個妻子結婚當時都有公開儀式及2個以上證人,適用1985年以前的舊《民法》,婚姻有效,如果一夫三妻獲法院認證,遺產分配將大洗牌,也因此三房李寶珠2019年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並被法院認定雖為「重婚」,但仍是王永慶的現存「配偶」。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科技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
囚父奪產1/老翁被「軟禁」一劑疫苗都沒打 怒控逆女:謀財害命
台北市一名8旬林姓老翁,曾經中風、又罹患心臟病、高血壓、青光眼等多種疾病,反覆進出醫院,未料去年卻無預警被女兒阿玲(化名)送到桃園一處安養院,還以「失智」為由收走其所有證件和手機,不讓其他人探視,今年3月間他好不容易趁隙脫逃,才讓此事曝光。老翁控訴女兒是為謀奪變賣松山區近千萬元房產,才主導整起「軟禁害親父」事件,讓他相當「切心」,不排除對女兒提告。老翁表示,自己30多年前與妻子離異,帶著當時年僅7歲的二女兒阿玲一起生活,他在兄弟飯店附近開了間珠寶店,結識許多政商名流,和資深藝人白冰冰交情頗深,經營得道同時也賺了不少錢,他父兼母職一路拉拔大了女兒,期間父女倆常結伴出國遊玩,包括澳門、香港、日本都曾留下足跡。未料,老翁年紀老邁後病痛纏身,多次因為心臟病裝支架、高血壓、中風、青光眼等問題進出醫院,但他住院期間女兒卻鮮少出現,一度只有老翁年長的哥哥守在病床旁。奇怪的是,去年3月間老翁本要出院返家,卻被救護車送到一處陌生的桃園安養院且不由分說被軟禁起來。由於老翁的手機、身分證、健保卡、金融卡全遭沒收,無法對外聯繫,有如人間蒸發,後來老翁哥哥見狀況不對,加上好友白冰冰熱心尋人,才透過關係得知老翁被關在安養院內,哥哥詢問是否能帶走老翁,卻遭院方以哥哥非直系親屬拒絕,且在探視2次後,就被院方拒絕探視。就這樣過了近一年無人聞問的日子,老翁忍不住密謀脫逃,今年3月間他趁著清晨工作人員倒垃圾、門禁較為鬆散時搭電梯下樓,強撐著虛弱的身體,沒命朝大門跑去,出了門後又拐過巷子,正好看見一輛計程車經過,趕緊攔車坐上,要求司機快把他載到台北,並向計程車司機借手機撥打,才終於聯繫上哥哥,哥哥又驚又喜反問「你還活著!我以為你往生了!」老翁自述在安養院期間,女兒阿玲不但一次都不曾現身,甚至沒跟他商量就賣掉了他繳貸款、以女兒名字買下的松山區復興北路千萬元套房,錢都進了阿玲口袋。老翁得知實情後,心酸又悲哀,他說自己被軟禁在安養院,罹患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卻沒有醫生幫他看診,且連一劑新冠肺炎疫苗都沒打,怒控整起事件根本是「女兒謀財害命殺死父親!」老翁親筆寫下遭女兒背叛、無預警送到安養院的過程,並說自己的手機提款卡證件全被沒收,內容字字血淚。(圖/民眾提供)老翁表示,自己在安養院中曾因心臟疼痛,拜託院方聯繫小孩帶他看病,沒想到小孩竟帶他去看精神科,還說他有失智症,當時醫護人員還問說「你爸狀況很好,怎麼會有失智」,老翁當時很不解,現在回想起來,安養院似乎是以此為藉口把他留在院內,限制行動。日前,老翁向北市議員林瑞圖陳情,也在議員幫助下由社會局安置,後續不排除對阿玲提告,要給不肖女兒一個教訓。而關於老翁不排除提告女兒遺棄罪一事,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294條《違背義務的遺棄罪》規定在「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無自救力之人」是指無法自己維持生存之人,而且必須不盡扶養、保護義務。對照老翁狀況,女兒雖違背父親意願但她持續支付相關費用,應不構成《遺棄罪》。律師表示,如有失智症、監護宣告等狀況,入住安養院,院方會為其做評估,如情節嚴重會與家屬商量,限制其外出以防走失等意外。但如無醫師診斷證明或未經院方評估確認其失智狀況,將其監禁在安養院,控制其行動,已觸犯強制罪或妨害自由罪,可以報警提告。關於是否有軟禁病父奪產一事,記者多次致電、寫簡訊試圖聯繫老翁的女兒,但截至截稿前,都未取得回應。記者也向安養院求證老翁是否曾遭軟禁,一名男子接聽問清記者來意和問題後,突然匆匆拋出「沒這回事,都是依照家屬合約規定的,我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隨即掛上電話,記者再度致電,該安養院電話已無人接聽。
囚父奪產2/多病老翁被關安養院失聯一年 好友白冰冰也救不出他
如同八點檔電視劇情節,啃老族女兒為謀奪房產,竟將多病老父親「軟禁」。台北一名高齡80歲的林姓老父親向本刊淚訴自己遭不肖女「謀財害命」,差點死在安養院內,幸好哥哥和好友資深藝人白冰冰伸援手,被囚禁一年的他終於逃離安養院、重見天日,如今他站出來為自己討公道,也不排除提告,給不肖女兒一個教訓。老翁回憶,他和前妻離婚後,當起單親老爸撫養7歲的女兒,父女一起生活36年,不過女兒極有個性,有時候他也不忍苛責,對女兒相當寵愛,但女兒沒工作一度以卡養卡,積欠大筆卡債,老翁看不下去也會念她2句。這2年多來他年事已高,病痛纏身,因為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青光眼等病痛陸續出入醫院,未料去年3月間,女兒沒有事先告知,就將他從醫院送往安養院,還以「失智」為由收走他的所有證件、手機、提款卡等,斷絕他所有對外聯繫管道,一連串的狀況讓他相當震驚。據了解,老翁是名珠寶商,在北市復興北路開業近20年,資深藝人楊麗花、白冰冰都是座上賓,其中,白冰冰因購買翡翠和老翁結識,進而成了多年好友,前年景氣差,老翁身體又不好,於是將店面收起來,不過兩人仍常有聯繫,而老翁突然斷聯、電話又關機,遍尋不著,白冰冰驚覺不對,開始四處尋人。老翁昔日在兄弟飯店附近的商業大樓內開珠寶店,常有大咖明星光顧,包括楊麗花、白冰冰等人。(圖/本刊攝影組)白冰冰說,她和老翁結識10多年,2人都會固定聚會吃飯,自從發現老翁不見後,她很憂心老翁獨居加上身體不好可能出意外,開始找遍台北新北基隆等地的醫院,後來又查詢各地安養院等機構,才終於在桃園一間私立安養院找到人。白冰冰將此消息告訴老翁的哥哥後,一群人才終於放下心中大石,趕往該處探視老翁。老翁一見到哥哥,如同看到救星激動的久久無法言語,一開口就表明「想出院回家」,但院方駁回哥哥的申請,表示「你不是直系親屬」,拒絕老翁出院,後續哥哥又拿吃食、衣物去探訪,不但通通被婉拒,院方甚至再也不讓他和老翁會面。白冰冰也說自己曾到桃園探視,但院方人員口氣很差,不斷拒絕、趕人,最後好不容易才同意讓她隔著鐵門跟老翁對話。事後白冰冰透過管道詢問院方與老翁的女兒,他們都表示老翁是因「失智」所以入住安養院,但對照當天她和老翁之間的對話,對方的思緒、邏輯都非常清楚,因此白冰冰認為「失智」的說法有待查證。渾身病痛的老翁孤立無援,想到女兒阿玲竟然將自己丟到安養院,每每夜不成眠,一想到她就老淚縱橫、痛心非常,也怨嘆自己沒教好小孩。老翁懷疑女兒串通院方任他自生自滅;而他最無法接受的是在安養院一年多期間,女兒非但連一通電話都沒有,甚至今年他逃出安養院,女兒同樣不聞不問,至此,老翁徹底心寒和心死。老翁的哥哥則表示,弟弟的家務事他真的不願插手,他知道弟弟和3個小孩感情不好,甚至連相依為命的阿玲,也「不太甩父親」。他說阿玲世新大學畢業,算是知識分子,不過疑似長期無業,是靠爸一族。雖然她將父親送進安養院,每個月3萬3千元月費都有繳,可是也同時變賣了父親買給她的房產,如果整起事件是阿玲「設局謀產」,順道甩鍋多病老父,那就「實在不孝!」此外,身為父執輩的他曾多次聯繫阿玲都沒有回應,讓他頻頻搖頭嘆氣。律師王志超表示,老翁如無失智等症狀,遭安養院控制行動,安養院涉犯強制罪和妨害自由罪,可以報警提告。(圖/王志超提供)律師王志超表示,如有失智症、監護宣告等狀況,入住安養院,院方會為其做評估,如情節嚴重會與家屬商量,限制其外出以防走失等意外。但如無醫師診斷證明或未經院方評估確認其失智狀況,將其監禁在安養院,控制其行動,已觸犯強制罪或妨害自由罪,可以報警提告。關於是否有軟禁病父奪產一事,記者多次致電、寫簡訊試圖聯繫老翁的女兒,但截至截稿前,都未取得回應。記者也向安養院求證老翁是否曾遭軟禁,一名男子接聽問清記者來意和問題後,突然匆匆拋出「沒這回事,都是依照家屬合約規定的,我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隨即掛上電話,記者再度致電,該安養院電話已無人接聽。
教授霸家產1/自家房產被失智母贈與哥哥 妹控貪心兄謀奪病重老父財產
台北市一名L小姐(化名)向本刊控訴,她的哥哥目前是北部某國立大學的助理教授,當年以攻讀博士為名出國7年,將罹病兩老「丟包」給她這個已出嫁的女兒,去年哥哥還趁父親已是半植物人、意識不清,將多筆父親名下價值約2億元的房產土地過戶給自己,「連我爸留給我們一家住的房子都不放過」。L小姐怒批親哥哥「貪心又超過」,已委請律師提告,幫自己討公道。L小姐難掩憔悴,在丈夫陪伴下向本刊記者控訴哥哥惡行,原來她父親已經高齡92歲,經歷國共大戰,民國38年他以軍醫身分跟著國民政府來台,直到返回對岸家鄉無望,才在台灣娶妻生子,育有L小姐和其哥哥。因為父輾轉調職,加上很有理財頭腦,包括北中南等地都擁有房產和土地,一家人算是隱形富豪不愁吃穿。不過,老父親本該含飴弄孫、頤養天年,在去年4月住進護理之家後變成「半植物人」現況更是成謎。「哥哥禁止我去探視或是打電話問病況,我已經整整一年沒見過父親。」L小姐難掩擔心,紅了眼眶,另一個讓她放不下心的還有罹患憂鬱症和失智症的媽媽,許久未見老伴讓老媽媽很不安,每天照三餐打電話追問L小姐父親近況。雙親各有狀況,更奇怪的是L小姐今年3月去參加自家社區區權會,才赫然發現2016年父親留給自己和丈夫孩子居住的家,明明是父親的房產,現在所有權人竟變成哥哥的名字。L小姐回憶當年哥哥突然遠走美國攻讀博士,「丟包」罹癌父親與憂鬱症母親,她無怨無悔獨自照料2老長達7年。(圖/方萬民攝)L小姐說「查詢後才發現,我們家的房產一月先被過給失智的媽媽,然後又贈與給哥哥」,L小姐覺得非常奇怪,順藤摸瓜發現父親名下包括台北2間房子、新北一間、台中高雄各一間房產以及幾筆土地,總共市價約2億元的資產,從去年起即開始陸續被贈與給哥哥。「爸爸的證件、印章、存摺簿全在哥哥手裡,他已經是半植物人,怎可能去做贈與手續?」L小姐懷疑哥哥心懷不軌,故意讓重病父親氣切留著一命,趁機將財產全部放進自己口袋,為的是父親過世後,不讓她分半毛遺產。L小姐請律師聯繫哥哥,希望「一家人」能私下協商,未料對方冷回「這些本來都是爸爸要給我的!」L小姐氣極,「2018年爸爸表示房產會對半給我們兄妹,當年哥哥聽完無法接受,爸爸才沒有寫遺囑公證等動作,沒想到哥哥連我的家都要奪走!」目前L小姐委請律師申請母親的監護宣告,希望給失智母親好的治療外;也針對哥哥提告《偽造文書》。她怒轟「古語有云百善孝為先,在國立大學教書的哥哥為了財產根本不顧親情,算甚麼老師?」針對L小姐狀況,律師王志超建議,由於父親健康狀況不明,家屬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父親的監護人,法院會請醫師去評估父親健康狀況,如發現父親已經無行為能力,將由家屬中推派1人或由法院遴選出監護人;也由於判定無行為能力後,依據醫療或就醫紀錄回推狀況,在無行為能力期間所有一切法律行為,譬如贈與都屬無效,財產得返還父親。另外,如當事人有「自書遺囑,也就是由自己從頭到尾書寫,載明年月日,有簽名、捺印、明載增減字數,可被認定為有效遺囑。而現今社會女男平等,法院一般判例通常認為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高齡92歲的父親去年變成半植物人後,L小姐更在今年發現自己住處的產權變成哥哥名下,連帶父親所有房產、土地全被贈與給哥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對於L小姐的指控,哥哥反駁全是「鬼話」並正在蒐集證據提告。哥哥表示從小開始父親便逐步贈與以及轉移現金、房產給他們倆兄妹,妹妹也有分到,但父親重男輕女,認為財產應「傳子不傳女」,所以幾乎大部分房產土地是留給他,且都有父親意願書、人證等佐證。至於妹妹目前住處,原本是媽媽和他長期居住地,結果妹妹認為學區方便,跟父親索討疑似遭拒,未料妹妹竟把媽媽和他的東西扔出去,直接搬進去住,他不排除就此對妹妹提告,他說自己手中有父親的意願書,所以目前妹妹所居住之房產所有權人是他而不是妹妹。
教授霸家產2/回國將老父證件印鑑都掛失 2億資產輕鬆轉入自己名下
北部一名國立大學助理教授遭親妹妹L小姐(化名)控訴, 10多年前哥哥去美國唸博士,把罹癌的父親以及患有憂鬱症的母親丟給她獨自奔波照顧,哥哥回國後就以「照顧父親」名義「接管」其存款,去年起更將市值約2億元的房產及土地全收進自己名下,被發現後還辯白「本來一切就是我的!」氣的妹妹怒告教授哥哥《偽造文書》。L小姐表示,哥哥大她3歲,個性內向、孤僻,2人雖然年齡相差不大,但自小不親、鮮有交集。2008年間,當年32歲的哥哥以「公司內小人陷害無法升遷」等理由,突然跑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把當時被醫師診斷出罹癌的父親和患有憂鬱症的母親「丟包」給她和丈夫照顧,一走就是7年。期間,哥哥未留下電話等聯繫方式,鮮少跟家裡互動,直到2011年老邁雙親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表示綁架了哥哥要求贖金,兩老心急如焚,最後L小姐的丈夫不得已寫e-mail向美國大學求助,才輾轉找到哥哥,確認他的安全。2015年,哥哥回國後,又回到原公司工作,對父母的狀況,他表示「負全責照顧」,還把父親的證件印鑑直接報遺失,並帶著父親重新申請,L小姐也沒有多想,直到今年3月得知自己住家從父親名下轉給母親,再被贈與哥哥後才恍然大悟「這一切該不會是早就計劃好的吧!」本刊調查,L小姐的哥哥已婚,目前在北部某國立大學化工系擔任助理教授,他擁有美國大學材料科學所博士學位。九旬老父親近年來曾因肺炎反覆入院、也曾一度病危,但哥哥回國介入照顧後,L小姐已經一年沒見過已是半植物人的父親。她回想從小到大父親曾多次講述當年戰火連天,跟隨國民政府顛沛流離輾轉來台的日子,擔任軍醫的父親最後以上校退伍,自己又出來開業,同時在北中南都置產,苦心積攢起房產家業,希望傳給L小姐和哥哥,讓他們生活無憂。L小姐不捨父親一輩子生活刻苦節儉,「我家連買最便宜的平板衛生紙都被爸爸唸,因為一抓就是一疊,他說用量不精準很浪費。」父親目前現況不明,L小姐卻發現「哥哥眼裡只有錢」,不斷對家產下手,思考再三後痛心對親哥哥提告,除了討公道外,更心疼病重父親和罹患失智症、憂鬱症的母親,希望他們都能受到妥善照顧。律師王志超表示,依據男女平等觀念,法院通常認為L小姐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圖/報系資料照)針對L小姐狀況,律師王志超建議,由於父親健康狀況不明,家屬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父親的監護人,法院會請醫師去評估父親健康狀況,如發現父親已經無行為能力,將由家屬中推派1人或由法院遴選出監護人;也由於判定無行為能力後,依據醫療或就醫紀錄回推狀況,在無行為能力期間所有一切法律行為,譬如贈與都屬無效,財產得返還父親。另外,如當事人有「自書遺囑,也就是由自己從頭到尾書寫,載明年月日,有簽名、捺印、明載增減字數,可被認定為有效遺囑。而現今社會女男平等,法院一般判例通常認為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對於L小姐的指控,哥哥反駁全是「鬼話」並正在蒐集證據提告。哥哥表示從小開始父親便逐步贈與以及轉移現金、房產給他們倆兄妹,妹妹也有分到,但父親重男輕女,認為財產應「傳子不傳女」,所以幾乎大部分房產土地是留給他,且都有父親意願書、人證等佐證。至於妹妹目前住處,原本是媽媽和他長期居住地,結果妹妹認為學區方便,跟父親索討疑似遭拒,未料妹妹竟把媽媽和他的東西扔出去,直接搬進去住,他不排除就此對妹妹提告,他說自己手中有父親的意願書,所以目前妹妹所居住之房產所有權人是他而不是妹妹。
VIP騷擾狂3/正妹直播主不再怕癡漢 跟蹤騷擾將有法可治
直播平台VIP大咖粉絲遭爆假冒鴻海代表,想入股17LIVE談投資,該男子之前又以百萬力捧正妹直播主,卻因「約不到喝咖啡」而怒批遭騙愛騙財,女方則稱遭對方騷擾、抹黑不斷,身心俱疲。北市警局婦幼隊表示,只要言語、肢體動作讓女方感覺不舒服,就可能涉及「性騷擾」,為了完備法規,新法「跟蹤騷擾防治法」已送審,將能更有效保障被害人人身安全。北市警局婦幼隊長張櫻嬌指出,如言語或訊息讓女性朋友感到不舒服,已經構成「性騷擾」,被害者可以蒐集完整對話內容,在當地警局報警,依情節輕重以社維法等法令開罰,警方也會定時查訪受害者和加害者雙方情況。律師王志超提醒女性朋友,在網路世界裡,不要輕易提供個資或LINE等通訊方式,確保自身安全。(圖/王永泰攝)由於該性騷法令恐未完備,行政院提出的新版「跟蹤騷擾防治法」已送立法院審查。之前台北101百貨1名正妹櫃姐,去年遭1名愛慕者連續5個月天天站崗「盯梢」,警方獲報到場驅離,但遭嗆「我站在這裡怎麼了嗎?」因沒有具體危害或違法事實,僅能依《社維法》開罰。新的防騷法通過後,未來在「緊急」狀況下,被害人除可聲請保護令外,遇嚴重騷擾者,還可由法院裁定「預防性羈押」;新版跟騷法,犯下跟騷行為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如攜帶凶器犯案,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律師王志超也表示,直播平台都有與直播主簽約,明訂不能私下接觸粉絲,以此保障直播主人身安全。由於網路世界發達,提醒女性朋友千萬不要在網上提供自己的個資,包括LINE帳號、手機等,如跟網友見面,最好約在公眾場合、有朋友陪同,以確保安全。針對17LIVE指控,L男以鴻海業務總監身分洽談入股合作事宜,L男也聲明澄清,第1,他否認假借公司名義找上17LIVE,且自己並非談投資而是尚在評估階段;第2,17LIVE對外發出的是不實聲明,8月25日當天他並未惡意闖入且未滋事;第3,有關被網路詐騙和霸凌部分,他已經報警。另外,有關他的行為是否涉及騷擾直播主,L男表示要等看到截圖、與律師會談過後才能回應。 北市警局婦幼隊長張櫻嬌指出,女性如遭到騷擾、跟蹤,應該先報警,目前警方除依社維法偵辦,也會派員定時訪查受害者和加害者。(圖/于魯光攝)
敗家蝦王2/親弟叫黑衣人持「租約」深夜闖住家 嗆胞姊:快搬走否則她們陪睡
北台灣知名水晶蝦大王余鎧丞,近來跨足餐飲業,卻遭親姊妹指控掏空父親近3千萬資產,還覬覦母親過世後留給3姊妹的億級豪宅,找來有幫派背景的黑衣人拿著房屋租賃契約,侵門踏戶要住在豪宅的姊妹搬走,否則就要「讓黑衣人留下來陪睡」,讓姊妹們相當害怕。3姊琪琪(化名)回憶:「我當天看到房屋租賃契約書,十分不解,因為房子是過世的媽媽留給我們姊妹居住的,目前還掛在母親名下,仔細一看,契約書中的出租人竟是鎧丞。黑衣人說他們是『拿錢辦事』,隨即找來律師背書作證,並打電話給鎧丞。」琪琪表示,余鎧丞當下告訴律師「要家人離開」,否則就要讓黑衣人在家陪她們3姊妹睡一晚。被稱為水晶蝦大王的余愷丞被指控找來許多不明人士在凌晨突擊騷擾親姊妹,企圖藉此逼走胞姊、霸佔豪宅。(圖/翻攝臉書)由於擔心黑衣人會再度拿鑰匙「自由進出」,余家3姊妹當夜連忙換掉門鎖,豈料隔天凌晨1點多,住家門口又出現黑衣人,而且這次來了10幾個,「他們不斷叫囂、撞門,要我們出面,甚至囂張地找來鎖匠,想要強行進入,還說會找人每天輪班,直到我們離開為止。」琪琪透露,去年12月,她們連續1周都遭到黑衣人登門恐嚇,今年1月間,這幫人甚至踢壞門口的監視器。律師王志超表示,由於房屋仍登記在已過世的余母名下,因此是她的子女共同持有,若要出租一定需要半數以上的子女同意,才有法律效力。另外,如果不明人士闖入住宅,被害人可依侵入住宅罪提告,且警方一定要依法受理,「並沒有『一定要有傷害行為』才能強行驅離的說法。」對於親弟弟為了爭產,不惜找來黑道對姊妹們趕盡殺絕,余家姊妹們既心痛又無助。(圖/攝影組攝)針對姊妹指控,余鎧丞回應表示:「父親生病期間,都是我在照顧、處理,這些都是父親的醫藥費和其他貸款。」他也反控姊妹們是為了爭財產,才顛倒黑白。另外,余鎧丞委任律師高嘉甫也表示,余鎧丞在去年11月間把姊妹住的房子中「自己的」房間出租給鄭姓男子,鄭男帶著女友要入住,卻遭姊妹指控侵入住宅;而警方到場後也認為是單純的出租糾紛。高嘉甫也反控是余家姊妹找來黑衣人,將鄭男打得破血流。陌生男子拿出的房屋租賃契約,表示自己已經與余愷丞簽約,以每月3萬元租下余家三姊妹住的豪宅。(圖/讀者提供)
禽獸父親3/性侵生病女兒判5年6個月 律師怒批:法官判太輕
台北市1名父親大明(化名ˋ46歲),2018年趁親生女兒小可(化名,26歲)出院休養期間,竟對女兒性侵得逞。法官認為大明罔顧倫常,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5年6個月。育有2子的律師王志超怒批,當父親沒有負起責任,居然還趁著女兒因心臟病身體虛弱無力反抗,趁機逞獸慾,再加上父親有毒品前科,實在該加重處罰。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21日下午1時許,大明和小可都在套房內午睡,但父親突然爬上床扒光她的衣服,小可驚醒問父親「為何這樣對我?」孰料父親竟冷回「到閻羅王那裡再說!」接著以男上女下方式性侵得逞,將精液射在她的胸部及腹部。事後,小可向男友求救並到醫院驗傷、報警。根據了解,這對父女相差20歲,父親大明高中肄業,曾因施用二級毒品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目前是名送貨員,收入不多。而小可因心臟瓣膜問題住院,出院後因經濟困頓,才會借住父親家,2人硬擠在一間套房內,平時小可睡床上,父親睡地板。而這對父女原本就疏離,同住後更時常發生爭吵,兩人關係降到冰點,甚至案發當天上午,父親曾大罵小可「小孩生了丟給外公外婆照顧,很不負責任!」「還一直去找男友」等語。王志超表示,《強制性交罪》一般刑期為3到10年左右。「我自己有2個小孩,看到這名爸爸獸行,難掩滿腔怒火!」他批這名父親沒有負起責任好好照顧子女,竟為一己私慾趁機性侵;再加上有施用毒品的前科,又犯下性侵親生女兒,可見惡性重大,王志超認為法官判5年6個月刑期太少,應該以「累犯」來加重處罰。父親性侵親生女兒,還不顧對方可能因為心臟衰竭而猝死,律師王志超認為法官判5年6個月實在太輕。(圖/王志超提供)
榨乾投資客1/建商老董給「員工價」 男豪買6戶想撈一筆錢房兩失
台北市1名年輕的投資客小中(化名,34歲)透過熟人引薦,再加上建商老闆給出罕見的6折員工價,於是一口氣花了3420萬買下6間房子,豈料,半年後卻發現房子被建商和元大銀行女行員聯手一屋兩賣,過戶到他人名下,就連在銀行專戶裡的3千多萬也消失不見,這個晴天霹靂讓他差點活不下去。「我以為買下這6戶預售屋,日後一定穩賺不賠。」經營軟體產業身兼投資客的小中說,2016年6月初,他在朋友穿針引線下,前往「佳達建設公司」推出的預售屋建案「十二章」看房,由於是熟人介紹,建商潘榮璋(59歲)還給他罕見的六折「內部員工價」。這樣的好康讓小中相當心動,一口氣買下6間,其中坪數最小27坪,最大56坪。不過,「員工價」唯一條件,就是必須一周內付清全部房款3420萬元,小中於是依約匯款到元大銀行的「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專戶,雙方並在106年6月8日完成買賣契約。小中所購買的建案「十二章」位在石牌捷運站附近,門口有老樹和地藏王小廟,風水問題曾引起熱議。(圖/周志龍攝)沒想到買房半年後,小中突然收到「建商可能倒閉」的消息,他立刻詢問當初設定銀行專戶的元大銀行,這才發現戶頭裡的錢全沒了,連他原本買的6間房子,也莫名的全數被過戶到別人一位「高小姐」名下。元大銀行表示,本件經法院判決,前孫姓行員並沒因此案得到任何利益。且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至於投訴人所稱的高小姐,均不是元大的信託契約當事人,與元大亦無權利義務關係。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
榨乾投資客2/銀行專戶內3千萬一毛不剩 臨櫃詢問還遭嗆:你可以來提告
台北1名投資客小中,花3千多萬買下6間房,原以為買到便宜能大撈一筆,沒想到半年後聽聞建商財務有問題,到元大銀行一查才發現3千多萬的買房錢都沒了;小中不但對建商提告,還找上銀行理論,卻被銀行反嗆「你可以來提告!」小中回憶,自己買房的半年後,2017年1月間,突然收到「建商可能倒閉」的消息,他立刻詢問當初設定房屋專款專戶的元大銀行情況,這才發現戶頭裡的3420萬元一毛不剩,連他原本買的6間房子,也莫名的全數被過戶到一位「高小姐」名下,「我當下才體會什麼叫晴天霹靂!」「銀行專戶明明是要保障買家權利,建商把錢都拿光了我卻不知道,到底專戶保障在哪?」另外,當小中的6間房子遭偽造契約書轉讓,「難道銀行不用打電話照會,做查證的動作?」小中找上元大銀行理論,對方竟回答,「你可以提告,如果官司打贏,我們銀行就賠你!」元大銀行表示,本件經法院判決,前孫姓行員並沒因此案得到任何利益。且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至於投訴人所稱的高小姐,均不是元大的信託契約當事人,與元大亦無權利義務關係。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
榨乾投資客3/神秘「孫小姐」勾結建商 造假轉讓契約捲房又捲錢
台北1名投資客小中投訴,2016年他向建商潘榮璋買下6間預售屋,半年後建商卻在元大銀行行員「孫小姐」介紹下,將這6間房子賣給「高小姐」。還將他銀行信託帳戶裡的3千多萬買房子的錢提領一空,建商、女行員以及加上奇怪的新買家,這一切都讓小中懷疑背後不單純。投資買下6間預售屋,原以為這投資「穩賺不賠」,發現變成一場空後,小中又氣又懊惱,乾脆自己扮起柯南要揪出誰在搞鬼。追查後發現,他所買的6間房,才過了4個月,已在同年10月12日被以3千萬元價格,轉賣給1位「高小姐」,還有1份「權利轉讓契約書」以茲證明。「我『自願』損失4百多萬把房子賣給別人,這完全不合理啊!」「建商開庭時曾說,買下我那6戶的高小姐,竟然是元大銀行行員「孫小姐」介紹給她的。」小中認為整起事件沒這麼單純。原來,「孫小姐」與建商早就熟識,知道建商買地蓋房有龐大資金需求,且不斷借錢調度,所以介紹自己認識的投資客高小姐,買下小中的六間房。但詭異的是,孫姓女行員之後就突然離職。元大銀行表示,本件經法院判決,前孫姓行員並沒因此案得到任何利益。且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至於投訴人所稱的高小姐,均不是元大的信託契約當事人,與元大亦無權利義務關係。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
榨乾投資客4/詐財建商2018年破產 董座遭求償兩手一攤:錢都花完了!
投資客小中花3千多萬買下6間預售屋,以為可以賺進好幾桶金,沒想到卻被建商將房子一屋二買,銀行裡的3千多萬元甚至也被提領一空,小中事後追問建商,3千多萬花去哪,對方卻回他全都花完了,更令小中傻眼的是,建商早在2018年宣布破產,而且今年3月該預售屋還被法拍,苦主小中連一毛錢都沒分到。本刊調查,「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在2007年成立,一度設址在內湖區商辦大樓內,似乎頗具規模,但公司負責人潘榮璋卻因資金多處缺口,在2018年2月宣告破產。潘榮璋名下的另家「佳達工場」,同樣在2018年遭命令解散。小中表示「我問他(潘榮璋)我的錢到底在哪,他兩手一攤就說付工程款全花完了」。這樣的擺爛態度讓小中無法接受。所幸司法還了小中一個公道,關於「轉讓權益契約書」1案,法官在今年6月依《偽造文書罪》判潘榮璋5年2個月徒刑。「佳達開發建設公司」2007年成立,公司一度設址在內湖區商辦大樓,但負責人潘榮璋在2018年宣告破產。(圖/翻攝畫面)除了房子遭轉賣,銀行專戶裡的3420萬元遭提領一空,小中更被建商騙得團團轉;原來小中匯款的帳戶是元大銀行「佳達開發建設公司」專戶,其實是建商蓋房向銀行貸款融資的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專戶,根本不是他認為的「履約信託」專戶。元大銀行表示,本件信託案為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也就是預售屋的建案融資,並非成屋買賣的「買賣價金信託」。土建融「不動產開發信託」的契約當事人為佳達建設公司;元大銀行依土建融信託契約,必須按照佳達公司指示辦理。因為此時僅有預售屋,尚無成屋,充其量僅是「債權」,也無法辦理所有權登記。本刊另致電建商潘榮璋電話未接,留訊息詢問回應,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針對小中的情形,律師王志超表示,該建案今年3月遭法拍,但是小中6月才拿到法院判決建商假造「轉讓權益契約書」。其實,法拍前,小中可以申請「假扣押」,法拍後會依債權分配,多少拿回一些投資金。另外預售屋常發生問題,甚至建商蓋一半中途落跑、倒閉等狀況,如民眾要自保,購買前可以與建商協議,請其找有相當資產的連帶保證人一同簽約,好讓買預售屋多一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