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長期的產權與停車糾紛,引發飯店業者與大樓住戶衝突,台南市在小年夜當天竟然當街上演有如電影「玩命關頭」般的戲碼,大樓住戶為了不讓飯店業者駕車離開,趴在引擎蓋上,飯店業者沒停車,還繼續往前開了300公尺才把車停在路旁讓住戶下車,所幸過程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但把目擊眾人嚇得目瞪口呆,且業者與住戶各執一詞,後續案情將由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台南市北區一間飯店與隔壁的大樓停車場共用同一個車道,大樓B1是住戶的停車場,B2停車場的產權則屬於飯店所有,但沒有獨立車道,因此員工及顧客停車都需與大樓住戶使用同一個車道,糾紛引此產生。雙方因為是否需要支付管理費,長期以來一直沒有共識,還一度要打官司,雙方關係緊張,大樓管委會在農曆過年前在出入口設置機械式門擋,造成飯店方面無法進出,飯店業者在10日當天,先自行動手將門擋撥開,再開車從地下室上來要外出,立馬遭到一名住戶擋在車前,質問他為何破壞公物。業者未搭理該住戶,仍慢速往前推進,該住戶失去平衡趴在引擎蓋上,驚嚇之下大聲叫對方停車,但車子並未停下,駛出停車場後右轉,開了兩個路口才停止,期間這名住戶就攀在引擎蓋上,場面就像動作片般相當驚險。該名住戶驚魂未定,連忙報警處理,該大樓主委指出,因為飯店業者一直不支付管理費,才設置門擋,這也是建管單位同意的,飯店業者則表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多說,但當天是因為對方先開罵,他怕出事才想趕快離開,並無傷人意思;警方則已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將積極偵辦。
北台灣水晶蝦大王余鎧丞,因養殖水晶蝦聲名大噪,近期他跨足餐飲業,在北市精華區連開了多間飲料店、羊肉爐,也因為出手豪氣,結交許多政商、警界好友,但親姊妹卻出面指控,余鎧丞教唆黑道經常突襲姐妹,就要她們交出過世老母留下的上億豪宅,姊妹面對黑衣人多次登門問候,嚇得報警,但警方消極作為,更令姐妹傻眼。面對弟弟的惡行惡狀,余家姊妹只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的消極態度讓她們更害怕,「黑衣人明明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就闖入我們的住處,我要求警方依照侵入民宅驅離他們,警方卻說無權驅離,除非有傷害行為。」琪琪表示。被稱為水晶蝦大王的余愷丞被指控找來許多不明人士在凌晨突擊騷擾親姊妹,企圖藉此逼走胞姊、霸佔豪宅。(圖/翻攝臉書)琪琪無奈的說,每次黑衣人在門外叫囂,警察獲報到場後也只是站在後面看而已,有次報警還遭反嗆「不要再打了,你們自己家的事自己處理。」琪琪透露,年僅12歲的姪子甚至曾經想要買刀自衛保護阿姨們, 「到底還有誰可以保護我們?」「我懷疑鎧丞根本已經和警察打過招呼,所以他找黑道來都沒事。」琪琪透露,余鎧丞與許多警察關係密切,彼此稱兄道弟。本刊調查,余鎧丞的臉書好友名單中,確實不乏高階警官,經常貼出自己和警官餐敘的照片;他的連鎖飲料店開幕時,從兩線一星巡官到三線一星高階警官,都前往捧場站台。「外面的人都以為我弟很有錢,叫他余董,但他只是個欺負家人的敗家子而已。」琪琪說,她們姊妹們多次傳訊息給余鎧丞,要求當面談清楚,但他從不理會,甚至封鎖家人手機。余家三姊妹懷疑,余愷丞有刻意與警方打關係,因此當他們報警遭騷擾時,警方雖到場但態度消極,甚至與黑衣人一起坐在客廳滑手機。(圖/讀者提供)學生時期,婷婷、琪琪與余鎧丞都在加拿大求學,陌生國度裡,三姊弟相依為命、互相照拂。余鎧丞在加拿大不慎出車禍,婷婷更扮演母親的角色,日以繼夜的照顧,這段時光單純美好,至今仍深深烙在姊妹心中。望著一家人過去和樂融融的照片,余家姊妹擒淚溫情喊話:「鎧丞,我們是一家人,不要為了錢趕盡殺絕好嗎?你想通後,我們隨時張開雙手歡迎你回家。」針對姊妹指控,余鎧丞回應表示:「父親生病期間,都是我在照顧、處理,這些都是父親的醫藥費和其他貸款。」他也反控姊妹們是為了爭財產,才顛倒黑白。另外,余鎧丞委任律師高嘉甫也表示,余鎧丞在去年11月間把姊妹住的房子中「自己的」房間出租給鄭姓男子,鄭男帶著女友要入住,卻遭姊妹指控侵入住宅;而警方到場後也認為是單純的出租糾紛。高嘉甫也反控是余家姊妹找來黑衣人,將鄭男打得破血流。新店警分局江陵派出所所長黃國龍表示,警方當時接獲報案到場,發現是件產權糾紛,所以無從介入,目前雙方皆互相提告,派出所已受理,積極偵辦中。余愷丞交友廣闊,與警界交好,經營的連鎖飲料店去年在西門町開幕時,許多警官還到場祝賀。(圖/翻攝臉書)
菲律賓在本月20日,發生一起當地警察因為口角紛爭,近距離槍殺手無寸鐵的鄰居母子事件,影片在經由社群媒體傳播,引爆菲律賓國內民眾怒火;儘管行兇的員警已經投案,但事發當下,該名警察的年幼女兒,不但全程目擊爸爸槍殺鄰居經過,還在父親開槍前,大聲對被害人嗆聲「我爸是警察」,囂張的態度引發菲律賓當地民眾的討論與怒火。綜合外媒報導,這名行兇的員警,是46歲努埃茲卡(JonelNuezca),他老家住在丹轆省(Tarlac)帕尼基(Paniqui),但平常是在外地工作。案發當天,他返鄉休假,結果卻與鄰居家人發生爭執,一言不合竟開槍斃了鄰居母子。據悉,努埃茲卡本來就與鄰居葛瑞格里歐(Gregorio)一家人有產權糾紛,而他返鄉休假時,因為有不明人士施放自製爆竹,所以他在未穿警察制服的情況下,直接帶著手槍就去理論,並企圖想在沒有明確證據下,逮捕25歲鄰居法蘭克(FrankGregorio)。結果引來法蘭克的母親、52歲的桑雅(SonyaGregorio)上前攔阻。而在曝光的影片中,先是看見努埃茲卡瞪著法蘭克,努埃茲卡的女兒則在一旁叫囂「我爸是警察」。護子心切的桑雅緊緊抱著兒子,並大喊,「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警察。」結果這番話,激起努埃茲卡的怒火,他大喊「要我現在就宰了你們嗎?」接著槍聲大作,法蘭克跟母親桑雅,全都被努埃茲卡擊斃,而整個失控的槍擊過程,努埃茲卡的女兒全程目睹。失控殺人的努埃茲卡,案發後曾一度逃離現場,過了1小時後才攜槍(Pangasinan)投案。菲律賓警方表示,目前努埃茲卡被控兩項謀殺罪指控,且已經羈押。這起警察一言不合濫殺民眾的事件,引爆菲律賓全國網友怒火。菲律賓網友紛紛在推特上以「停止殺人菲律賓」(#StopTheKillingsPH)、「為桑雅葛瑞格里歐伸張正義」(#JusticeforSonyaGregorio)等話語,期盼引起全球的重視,當地政府部門發言人表示,菲律賓警察和國家警察委員會保證會對全案進行公正的調查。(影片請點我)
新北市1名葉姓男子(77歲),因為長期和新店區黎明路上的黎明清境社區有產權糾紛,今(10)日凌晨1時許,他竟然委託怪手業者強拆社區警衛亭,社區住戶見狀立即出來阻止,警方獲報後,也到場請葉男停止拆除動作,目前社區主委已經赴派出所,對葉男在內等5人提起《毀損罪》、《妨害自由罪》、《恐嚇罪》、《強制罪》告訴,詳細案情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警方調查,黎明清境社區的建商曾將產權捐贈給社區民眾使用,其中包含社區警衛亭,豈料,建商卻因為債務問題,又將土地產權轉讓給葉男,因警衛亭阻礙大型重型機具進出施工,葉男才委託業者進行拆除。今日凌晨的拆除作業,引來數十名住戶聯合抗議,警方獲報到場後,拆除作業才停止。葉男則向警方表示,警衛亭是違建,自己有權處分該地上物。社區主委則到派出所,對葉男、施工人員等5人提起《毀損罪》、《妨害自由罪》、《恐嚇罪》、《強制罪》告訴。
全台有不少因產權糾紛或結構問題停建的爛尾樓,不僅是都市景觀毒瘤,更潛藏安全危機,新北市工務局出手整治轄內爛尾樓,鎖定永和中正路、永和樂華市場、新莊新北大道與林口閃電屋4大20年以上爛尾樓,邀集地主與所有權人協調,盼透過都更或重建方式,讓爛尾樓重生。一卡20年 逢雨必淹新莊新北大道某棟建物興建時,因起造人與承造人糾紛,工程一卡就是20年,每逢下雨必淹,地下室積水成了水塘,環境髒亂,成為周邊民眾惡夢。日前案件曝光,市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到場稽查,限期3日內抽除積水,封住開口避免再次積水,並開罰以維護環境。為免類似情形再發生,工務局近期盤點市內有建照卻至今未申請使照的建案,列出包含新北大道建案、永和中正路、永和樂華市場與林口閃電屋4大20年以上爛尾樓,成為首波整治目標。工務局施工科長潘亮宇指出,永和中正路案件原設計地上9層、地下1層,在1981年蓋到目前地上4層後,眾多地主對結構強度有意見,多次向市府陳情,案件因此延宕;目前市府除要求封閉大樓,也找來地主協調盼能透過重建等方式解決。盼改善周邊環境永和樂華市場案當初是建商與永和公所合作案,1990年蓋到現在地上6層的規模,但大樓被拍賣,建物與土地所有人產權複雜,案件最後不了了之;目前永和區公所已舉辦多次說明會,除要求改善環境,也研擬透過都更重建。潘亮宇指出,第4案林口閃電屋案同樣也是大樓被拍賣後,建物與地主所有人不同,相關人士也仍在法律訴訟中,但目前建物所有人積極維護,狀態是4案中最好的。潘亮宇表示,由於這些案件有合法申請建照,所以不能依法令強制拆除,市府近期全面發文給所有權人,展開協助與協調,盼透過重建或都更解決,改善周邊環境。
樂華夜市位於新北市永和黃金地段,卻有一棟爛尾樓盤踞逾20年,當地民眾、攤商早已見怪不怪,但樓內環境髒亂易孳生病媒蚊,新北市副議長陳鴻源16日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將先從環境清理開始,再尋求根本解決之道。據了解,該爛尾樓為樂華市場舊址,鄰近永和路約500公尺處,占地約500坪,是一棟水泥鋼筋裸露的6層樓建築。該處有近90名地主、百餘個攤位,早年因年久失修,永和鎮公所主張「改建」與建商協調,但建商未徵得所有地主同意,還偽刻地主印章製作同意書,引發一連串產權糾紛,最後法院介入拍賣,產權分散於建商及不同民眾手中,荒廢至今逾20年。陳鴻源昨邀集工務局、環保局、永和區公所等單位會勘表示,該處環境髒亂已嚴重影響周圍民眾生活品質,加上天氣逐漸炎熱,易造成病媒蚊孳生,因此首先要解決樓內垃圾、積水等問題。再者,市府各單位跨局處應協調,找尋相關所有權人,進一步討論該大樓後續管理及解決辦法。環保局代表指出,將要求所有權人限期清理屋內物品,並搭配清潔隊環境消毒,另外,將請水利局協助,調用大型抽水設備解決積水問題。
已故的世界佛教華僧會長、高雄市阿蓮區光德寺住持淨心長老也是「財團法人臨濟護國禪寺」董事長,他生前曾為了臨濟寺討回寺產受阻一事,寫信向總統蔡英文陳情,也獲得蔡總統回應,委派總統府祕書長陳菊前往瞭解;不過,還未有進展,淨心長老就於上個月離世,現在追回寺產的責任就落在弟子悟潔法師身上。淨心長老(左2)生前為臨濟寺董事長,曾為爭取收回寺產一事奔走,向總統蔡英文陳情。(圖/報系資料庫)憂心寺產被奪的悟潔法師表示,臨濟寺的本堂「大雄寶殿」是目前台灣最大的純檜木建築,寺內的和尚仍每天在大雄寶殿做早晚課,重大的法會也在裡面舉行。他說,寺院後方納骨塔安置很多日本兵的遺骨,每年有許多日本家屬來台祭拜,也有很多日本佛教人士與信眾前來交流參訪,更吸引不少觀光客前來參觀,不僅是重要的信仰中心、珍貴的古蹟,也是國民外交的據點。悟潔法師說,希望文化部跟台北市政府趕快溝通,「看能不能協調,把原本就屬於臨濟寺的地歸還給我們。」大雄寶殿內供奉當年從日本運來的佛像,寺內僧人每日在此做早晚課。(圖/張文玠攝)對於臨濟寺產權糾紛,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表示,臨濟寺為直轄市定古蹟,若要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把禪寺建築的土地劃定為古蹟保存區,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由台北市政府訂定古蹟保存計畫,再依都市計畫法令劃定或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但因臨濟寺位於國定圓山考古遺址範圍內,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考古遺址所在地都市計畫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主管機關之意見」,台北市政府辦理臨濟寺土地的都市計畫變更時,只要依規定先徵詢文化部意見即可。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資科表示,目前北市府正依照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指示,先進行「古蹟保存計畫」,待計畫完成後再著手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並無推拖的情況。
屏東萬巒鄉萬法寺納骨塔爆出產權糾紛,塔位所有權人陳寶權與多位權益人多次向寺方抗議,爭取權益,卻吃閉門羹,雙方各說各話陷入口水戰,13日住持釋見引及律師團前往地院對陳等人按鈴提告。法師釋見引大動作提告,指控陳等人,利用媒體與網路抹黑、汙衊、恐嚇,將不再沉默、以訟止惡。塔位權益人陳寶全提出當時寶塔宣傳資料,表示塔位設計為八卦形單面單排,如今早已面目全非。(圖/陳寶全提供)據了解,萬法寺旁的中東寶塔產權多次易主,目前由萬法寺住持釋見引所有。1月7日主張擁有1000個塔位的陳寶全及近百位民眾,到萬法寺前拉白布條抗議,陳指出當初他買了1000個塔位投資,最近想要入寺看塔,卻遭寺方刁難不讓他進入。隔月陳向議員陳情,檢舉塔內消防安檢不合格,帶領縣府相關單位前往會勘,被寺方委任律師以私人產權及稽查未依程序為由拒絕。本刊獨家找到陳寶全,他提出相關判決文「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處分書89年度議字第823號」,打臉釋見引對外聲稱的萬巒區農會發文,字號「屏警刑三字第47129號」之文件,痛批釋見引有誤導之嫌。陳寶全指控,依照中東寶塔目前官網內部裝潢示意圖,早變更為立體式,質疑未向有關單位申請,有違法之嫌。(圖/陳寶全提供)陳寶全表示,當時釋見引控告王福份案件,已於2000年不起訴定讞,釋見引不服再提上訴高分檢,還是遭駁回,陳寶全說:「釋見引避重就輕,打烏賊戰。」另外,陳寶全也拿出當初寶塔的宣傳資料,指控釋見引,涉嫌竄改「中東寶塔」內部設施,將原本八卦形單排單面塔位設計,改為立體式的塔位,預估這樣塔位瞬間多了三倍數量,陳寶全質疑釋見引並未向屏東縣政府相關單位申請,私自更改,豈不嚴重影響塔位所有權人的權益?屏東萬巒鄉萬法寺納骨塔爭議,雙方各說各話,已陷入口水戰,有待司法釐清。(圖/翻攝畫面)如今寶塔爭議,雙方鬧得對簿公堂,陳寶全指控身為全國佛教協會副理事長的釋見引,如果行事作風坦蕩蕩,為何不敢讓外界進入納骨塔看個明白?遮遮掩掩到底在怕什麼?如今到底誰是誰非?恐怕等待司法才能給個公道。
位於屏東縣萬巒鄉萬法寺的中東寶塔,發生民眾沒有合法寶塔使用權狀,卻謊稱擁有一千多個塔位,分別在今年一月六日,以及二月七日聚眾前往中東寶塔叫囂事件。適逢武漢肺炎流行期間,萬法寺住持及中東寶塔管理者見引法師,本著平疫為重,率領僧眾日日誦經持咒,盼疫情早日消彌,不願於此時興訟,未料滋事份子仍頻頻向媒體放話,見引法師決定不再忍耐,將對陳寶全、顏和勇為首的滋事者提告。今年一月六日,農曆年關將近,以陳寶全、顏和勇為首,帶領號稱有百餘位納骨塔的受害者,前往萬法寺門口,自稱拿著「塔位使用權狀」要來察看「自己的財產」,令寺方錯愕不已。因為,陳寶全和顏和勇兩人,早在民國九十七年即狀告,尚未接手中東寶塔的見引法師「侵佔塔位」,最後地檢署偵查終結,判被告釋見引以「不起訴」處分。陳寶全狀告釋見引案,為97年度偵字第7585號,以不起訴處分。顏和勇狀告釋見引案,為97 年度偵字第1531號,同樣是不起訴處分。陳、顏二人,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地檢署判定,兩人手持之「塔位權狀」與釋見引無關。另,十多年來兩人時間充足,卻未針對權狀合法與否,提出民事確認訴訟。直到今年一月六日,陳寶全、顏和勇兩人第一次聚眾前往萬法寺時,記者質疑他們手持的「證據」,乃「王福份」所簽具,毫無法律根據時。陳寶全卻回說:「我現在去哪裡找王福份?現在誰經營我就找誰!」不禁讓人懷疑陳寶全曾任台灣省營建公會理事長,竟會做出這等「橫柴入灶」之事?二月七日陳寶全等人,竟找來屏東縣議員潘長成,用屏東縣議會名義發出公文,以「寶塔產權糾紛」為由,帶來多名縣政府主管到中東寶塔進行「消防檢查」。問題是寶塔產權糾紛和消防檢查,兩者有什麼關係?況且議員只有議事權,沒有執法權。而最荒謬的,是縣府官員一聽竟要「消防檢查」,立刻向潘長成表示,消防檢查必須要先有事由,並事先通知,最後滋事者只能訕訕離去,結束這場查水表的鬧劇。二月七日陳寶全(左二)帶著屏東縣議員潘長成(左三),前往中東寶塔辯稱要來「消防檢查」。除了二度聚眾在萬法寺喧囂,要強行入塔說要「入內察看自己的的產權」。陳寶全還不斷地在媒體放話,讓萬法寺住持、中東寶塔現任管理者見引法師非常無奈。見引法師在接受採訪時,拿出萬巒區農會發文,字號「屏警刑三字第四七一二九號」之文件,內容表示「萬巒區農會合法承受東方福座金寶塔後,屢遭寶塔『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等人,威嚇、滋擾、騷擾……,以竊佔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其中「原違法佔有人王福份」,這句話特別啟人疑竇,如王福份是違反佔有人,那陳寶全從王福份那裡取得的塔位權狀,具有法律效力嗎?此外,陳寶全和顏和勇也曾在屏東地檢署控告見引法師,但檢方以「不起訴」處分。現在陳、嚴二人說要入寶塔內,看他們所買的塔位?但他們事實上並無塔位,萬一讓他們入內,隨手破壞別人的塔位,以此威脅塔方,到時要怎麼辦?塔方豈有隨他們起舞,而不善盡保護合法塔位之責?然後,這卻也有讓他們有話可說,說是見引法師避不見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中東寶塔管理者釋見引法師。見引法師表示,中東寶塔到她管理時,已是第六手。她是向第五手浦津公司及負責人陳宗漢購得寶塔產權,並將之轉為服務信眾之非營利納骨塔,絕非從王福份那裡取得寶塔。陳寶全若要討公道,應向王福份爭取,怎麼會是找她來要塔位?更何況王福份在財務發生狀況,寶塔被當時的萬巒農會,即現在的第一銀行法拍時,「王就已親手寫下切結書,表示所有向他購買的塔位者,未來債權皆由王親自處理。」見引法師表示,她從沒有避不見面,只是正值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時,人人防疫為重,寺方不但替全國立消災祈福牌位,每天勤誦金剛經、消災吉祥神咒、解毒咒,替天下蒼生祈福消災免難。每年清明祭祖法會,萬法寺住持見引法師都會率領中東寶塔塔位家屬,舉行超薦法會。但陳寶全等人,不顧疫情險峻,知道自己塔位權狀無效,且已敗訴過,不願透過法律途徑,只是不斷透過媒體放話,讓她及整個佛教界的形象受到抹黑,實在是令人忍無可忍,因此決定提告,以訟止惡。見引法師說,她個人事小,整個佛教界事大;她除了將對陳寶全等人提告,還要召開記者會以正視聽,不再任由陳寶全單方面向媒體放話。她表示,決不向惡勢力低頭,不再任由陳寶全等人破壞她及佛教界的聲譽;因為她要是妥協,未來非法之徒群起仿效,這將是佛教界教難的開始。清明前後塔位家屬都會前往祭祖,並沒有滋事者所說的,阻止塔位所有權人進入祭拜。
屏東萬巒鄉萬法寺上個月7號因納骨塔糾紛,聚集上百位民眾抗議事件後,屏東縣議員潘長成接到民眾投訴,納骨塔未通過消防安檢以及有違建和濫墾濫建的疑慮,今天中午2點,潘長成要求消防、水保等各科室一級主管,到現場了解會勘,但寺方也不是省油的燈,派出3名律師和信徒還有數10名法師,一群人在納骨塔門口,手牽手,持白布條,大陣仗擋在門口,拒絕議員和縣府官員進入,現場一度火爆。屏東縣議員潘長成下午率隊遇進入寺方會勘,卻不得其門而入,寺方法師手持權杖,不斷敲打地面,發出敲擊聲響,態度強硬,潘長成要求寺方不要阻擋公務人員執法,但寺方委任律師認為納骨塔為私人產業,若是要消防安檢,或是進行會勘,須先行文告知。寺方找來3位委任律師,強調縣府和議員會勘私人產業於法無據,態度強硬。(圖/馮緯瀚攝)但潘長成認為納骨塔若沒有消防安全疑慮或是違建問題,為何不敢開大門讓縣府公務人員檢查?心態相當可議。但委任律師堅持縣府人員於法無據,不肯讓步,雙方各執一詞,場面一度火爆,經過數10分鐘的溝通未果,潘長成為避免不必要衝突,決定擇日再會勘。投訴人陳寶全表示,他當初購買1千多個塔位,沒想到近年要入寺看塔,屢遭寺方刁難,有多個消費者像他一樣權益受損,寺方大門深鎖還避不見面,態度強硬,要求民眾若有疑慮可尋求司法途徑,讓他權益受損。據了解,該納骨塔在1991年由負責人邱振明起造,共有3萬個塔位,邱男賣出約5千個塔位後,1994年將產權與經營權易主給王福分,王男陸續再賣出1萬5千多個塔位,後來產權登記給「埔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宗漢,最後產權與經營權由釋見引法師取得,如今因為納骨塔位產權糾紛鬧上新聞版面,成了羅生門。寺方找來3位委任律師,強調縣府和議員會勘私人產業於法無據,態度強硬。(圖/馮緯瀚攝)
萬巒鄉一座納骨塔遭民眾投訴,塔位產權疑遭侵吞,納骨塔負責人釋見引法師向本刊解釋,她於2009年向埔津公司所購買納骨塔的產權,與投訴人所說的前負責人王福份並未有交易,她承購後,曾有私立福祿壽、福祿壽、東方福座、大願山等四種版本的權狀向她主張權益,她向這些民眾表示:「這些都不是向我購買的,你們向誰購買的就去找誰呢?」遭人指控的法師釋見引,據了解,她還是中國佛教協會副理事長,來頭不小。(圖/翻攝畫面)釋見引表示,當初這四種版本的權狀所登記的編號,幾乎都重複,等於一個塔位四賣,這樣後續接手的人,怎麼可能概括承受?釋見引無奈的說,「當時我接手這座納骨塔,根本沒想到背後牽扯這麼複雜,收到民眾告我侵占或是詐欺的法院傳票,我請的律師費用和跑法院的車馬費,就無法估計,真的很倒楣。」但民眾說,納骨塔位權狀要易主,後面都會有新、舊持有人蓋章,這都可以查詢,質疑是否塔位多賣?民眾指出,法師當時購買納骨塔時,一定會清點交接,這些都有資料明細可查詢,「並非法師的片面之詞,就否認我們當初的塔位權益。」律師表示納骨塔引發的產權糾紛,所有人權益恐怕只能尋求民事法庭主持公道。(圖/翻攝畫面)律師陳昭琦表示,這應該是屬於買賣產權糾紛,所有權人只能尋求民法,主張「給付不能、瑕疵擔保等損害賠償。」建議民眾向當時賣給他們的王姓負責人求償,以求釐清真相。
屏東縣一位嚴姓民眾,在20多年前向萬巒鄉一處「福祿壽納骨塔」負責人邱振明手中購買約50格塔位,後來納骨塔產權多次易主,最後落到一位法師手上,結果法師將納骨塔整修改裝,還疑似將塔位竄改編號,讓家屬無法找到親人,而當時所買塔位持有的權狀,法師也拒不承認,成疊的權狀成了一堆廢紙,嚴男痛批:「簡直亂搞」。被民眾控訴的納骨塔負責人釋見引法師表示,之前產權糾紛,她並不知情,歡迎民眾尋求法律途徑來主張權益。(圖/翻攝畫面)嚴男指出,他20多年前向邱男購買塔位,除了提供家人百年之後可用外,也用來投資,但邱男後來將產權易主給另名男子王福分,王男賣出1萬5千多格,並更名為「大願山祥雲寶塔」,在2014年,王男又將產權登記給「埔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宗漢。此時嚴男要使用產權時,發現所擁有的納骨塔位都瞬間消失,而納骨塔產權又易主給一名釋見引法師,嚴男說,「依照現值塔位一個約6、7萬元,少則損失數10萬,多則數百萬。」認為是該名法師從中作梗。位於萬巒鄉的這座納骨塔,發生產權糾紛,民眾投訴,一位法師接手後翻臉不認帳他們的塔位權益。(攝影/宋岱融)本刊求證釋見引法師,她表示,當初埔津公司購買這棟納骨塔為法拍產權,後來她買下來弘法,但因為納骨塔已經有20多年,年久失修,才會進行整理,並非擅自塗改編號。至於有人主張塔位所有權,但她表示完全不知情,歡迎有疑慮的民眾,尋求司法途徑來捍衛自身權益。
對於「奕品竹」建商提出地主買屋詐貸等指控,事主之一的桃園市中央獅子會會長李朝倉表示,當初因為自己與楊姓地主互不相識,才會透過中間人介紹,根本無共謀假買賣一說,他說,當初是因為楊男所賣的房價,經評估後認為有賺頭,且看過權狀及設定確定沒問題,加上對方聲稱急需現金周轉,才會全以現金買賣。李男表示,買房都有留下金流紀錄,自己也是事後才知楊男與建商有債務關係,不禁苦嘆「我們買房子就是查沒有貸款、有無設定,哪裡會知道建商跟地主的債務糾紛。」對自己莫名捲入這場無妄之災感到無奈。至於建商質疑為何李男私自帶著律師及鎖匠前往該屋破壞門鎖且更換新鎖一事?李男也委屈表示,「我跟建商說我要貸款,錢都給地主,一直拜託建商給鑰匙,對方也置之不理。」事後詢問過警察,警方才說房屋所有權人,就有權利更換門鎖,他才安排農會人員前往現場鑑價拍照,並無建商指控放款不符合程序一說。蘆竹農會游主任則表示,一切依正常程序核貸,對於建商質疑放款程序有瑕疵,不以為然。本刊致電及傳簡訊向楊男求證假賣買真詐貸一事,截至截稿前,對方皆無回應。
北市知名建案「奕品竹」座落於中正區廈門街,12樓高共建有50戶住家、4戶店面,以每坪60萬起跳入主北市精華地段打響名號,成為當地熱門銷案。但現在卻爆出產權糾紛,一名「以地換屋」的楊姓地主不僅違約未給付建商購屋尾款,還涉嫌與他人聯手將承購的店面及新房藉由轉手借貸、買賣等手段,騙取8千萬元後便消聲匿跡避不見面,害建商不僅錢和房子兩頭空,甚至為此還揹負5千萬債款,求助無門。本刊調查,「奕品竹」建案原與25個地主簽訂合建契約,從事廢五金回收的楊姓地主當時依土地坪數約可換得1間半的新屋,但楊男以「想多分建物,日後可以用房貸當周轉金」為由,最後以額外給付4100萬元及自有的土地與建商達成協議,成功換取該建案內的兩間店面與一戶位於11樓約30坪的新房。豈料,建案完工後雙方進行房地更換,建物產權轉至楊男名下同時交由板信商銀信託,原本有意想以「兩間店面」向板信商銀貸款的楊男最後卻因負債比過高,遭銀行拒絕放貸。建商禁不起楊男以「急需用錢」名義苦苦哀求,便在銀行的建議下同意將兩間店面以「建商名義」向板信商銀抵押貸款5千萬先替楊男還債,殊不知就此一步步踏入楊男精心設下的圈套之中。本刊調查,原來這名從事廢五金回收業的楊男在外負債累累,在取得5千萬貸款還清負債後便所剩無幾,原本答應給付建商的4100萬屋款遲遲未交付,甚至還將歪腦筋動至位於11樓的新屋,偷偷以2430萬的價格轉手賣給桃園市中央獅子會會長李朝倉,讓事後得知詳情的建商超傻眼。對此,李朝昌表示自己是拿真金白銀去買11樓,也不認識楊姓地主,雙方是透過中間人介紹,當初看權狀、設定皆沒問題,加上楊男賣的價格經自己評估後認為有賺頭,且對方聲稱急需現金周轉,才會願意以現金買賣,沒事後才得知建商與楊男有債務問題,認為自己也是苦主,莫名捲入這場無妄之災。本刊致電及傳簡訊向楊男求証假賣買真詐貸一事,至截稿前,對方皆無回應。
熟悉此案的人士指出,這件土地買賣糾紛,最引人爭議的便是利用「土地註記」作為爭產手段。當初雙方訴訟對壘時,柯氏兄弟陣營向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辦理訴訟「土地註記」,表示土地有訴訟和產權爭議,由於「土地註記」可能需要經過法院最長的三級三審定讞後,才能塗銷登記,對於相關所有權人來說,處置動作曠日廢時。塗銷「土地註記」比起假處分、假扣押動作來得更為耗時,而且無法用抗告等方式尋求救濟。該人士指出,雖然在法律上,「土地註記」並不禁止買賣,但勢必影響買家的意願;不少產權糾紛的案例中,故意興訟的一方常常利用「土地註記」的特性,讓對手無法處分名下的不動產,進而逼迫對方就範,更甚者還企圖從中揩油獲利,「除非口袋夠深,否則很多屋主或地主會因『土地註記』熬不下去,甚至有小地主因此輕生。」據悉,美國與日本對於「土地註記」有完整的配套規定,台灣本來已有假處分等類似功能的法律手段,卻修法增加了「土地註記」規定,「人家註記規定是一整本法規,你不學整套的,只從裡面抽出兩頁拿來台灣用,結果就變成惡法。等同讓有心人士不必花一毛錢,就可以達到阻止買賣的目的。」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若不動產在言詞辯論終結前,原告得申請受訴法院裁定許可,持此裁定向地政機關辦理訴訟註記,雖然不影響土地買賣交易,但謄本上顯示註記資訊,立法的美意是可以提醒買方注意產權爭議,事後也不得主張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所為之交易。而訴訟終結後,再由當事人以法院發給的證明文書,申請塗銷該項登記。(吳嘉億)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1期《周刊王》和2157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6/19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雜誌內附超商折價券,幫您激省484元,粉絲切勿錯過。想追蹤周刊王最勁爆消息,請進最新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119wantweekly 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時報周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