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恐嚇運將搶200元! 法官因1原因判無罪
高雄男子阿強(化名)於去年7月18日持刀恐嚇一名計程車司機小劉(化名)掏錢,得手200元。橋頭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罪起訴阿強,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案發後的隔天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橋院審理後判阿強無罪,但得每月固定回診,為期兩年並受保護管束。阿強曾經擔任北高雄一處大眾運輸的排班司機,他於去年7月18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到計程車排班處,他持菜刀恐嚇小劉:「拿1000元出來,不然500元也好」等語,小劉經與阿強協商後最後交付200元。阿強得手後騎車離去。小劉在事發後報警,警方循線找到阿強,訊後移送橋檢偵辦,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恐嚇小劉的隔天7月19日因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對路人吼叫,經路人報警後由警消協助送往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就醫。阿強在就診時還胡言亂語,言談間顯示他有被害及宗教妄想的情形。他後來因傷人風險高,收治入院直至去年8月23出院,並因精神疾病自去年12月30日起至今年3月2日於凱旋醫院入院治療,醫院對他診斷為精神疾病嚴重病人。法官考慮阿強的病情曾經復發,判處他無罪,但建議需有家人或專人督促阿強服藥、就醫,維持每月回診的方式執行監護處分,如果出現不規則就診或不願意服藥、病況惡化等情形,則轉為全日住院治療的監護處分。
毒蟲嫌打麻將講話聲很吵竟「持刀砍頸」殺人 法官重判14年徒刑
今年3月13日,彰化縣和美鎮發生一宗極為悲慘的兇殺案。賴姓男子因為對租屋處的噪音感到不滿,懷疑有人在議論他,竟然持西瓜刀對正在該處訪友的洪姓男子進行致命的砍殺,導致洪男傷重身亡。這起案件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日判處賴男14年有期徒刑。法院的判決指出,賴男有興奮劑(安非他命)、酒精使用障礙症,以及興奮劑、酒精引發的精神病症。案發當天,他在已經吸毒的情況下,又在家中飲用2、3瓶啤酒,才導致自我情緒及行為完全無法控制。據了解,賴男當時因為不滿共住宿處的房客打麻將聲音太大,並認為有人在議論他,遂拿著西瓜刀走出房外要理論。這時,洪男正在該處訪友並在走道上聊天,賴男一怒之下,手持西瓜刀朝洪男的後頸砍下一刀,致使洪男頸椎、脊髓、多處血管受傷大量失血,當場身亡。警方在逮捕賴男後進行吐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每公升0.24毫克,同時對其尿液進行毒品檢測,結果呈現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察官依賴男涉嫌《殺人罪》提起公訴。法院認定,賴男在酒精、毒品的影響下認為有侵害自己或家人的情事發生,於是先發制人,對完全無怨隙的洪男進行隨機的砍殺,表現出極高的社會危險性,並考量賴男種種前科紀錄,認為其刑罰反應能力薄弱,最終判處賴男14年有期徒刑,並令其在刑滿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實施監護處分5年。
超狂通識課2/有夠酷!校外教學竟在刑事警察局 台大學生最好奇「精神鑑定準確嗎?」
台大最受歡迎的通識課《國民法官必備之基礎鑑識科學》,就連校外教學地點也很特別,竟是刑事警察局!而課堂上學生最好奇的課題是什麼?答案是「精神鑑定!」「質疑犯人可以偽裝思覺失調症躲過刑責?」開課的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笑答,「要詐病是很困難的!而且下場恐怕更慘。」翁德怡致力於推廣鑑識科學,認為可藉此減少冤案,也能降低社會對立的情形。「例如5億高中生案,許多人質疑若是墜樓,大體外觀不應該如此完整,但就科學上這是可能的,法醫解剖的結果也顯示高中生體內的骨頭都斷裂了。」翁德怡是國內唯一同時具備法醫毒物學及臨床毒物學專長的醫師,因此也有參與5億高中生的案件鑑定,「除了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毒物組利用質譜儀分析的1000多項毒藥物外,我鑑定的部分為死者在中國醫藥大學急診部急救時驗出血液中「鉀離子濃度」為正常,所以死因就不可能因為被注射「氯化鉀」而導致死亡。」若對相關的鑑識方法和過程不了解,很容易產生誤解或存有質疑。「例如很多人認為殺人之後假裝思覺失調症,就能減輕刑責,懷疑『精神鑑定』的準確性,我就邀請專精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擔任客座講師,來解答學生的疑惑。」翁德怡說,事實上要「詐病」是非常困難的,專家們有一套標準來檢驗,要逃過所有審查幾乎不可能。而且,詐病真有比較好嗎?答案可能讓大眾意外。翁德怡說,精神鑑定後會進行監護處分、強制就醫,原本最多是5年,現在修法後變成5年後評估,若不通過就會再視情況延長監護年限,甚至可能比原本的刑期更長,所以詐病並沒有比較好!翁德怡希望透過教學讓更多人了解鑑識科學,只要在30年當中能避免一次錯誤的判決,她覺得就值得了!(圖/趙世勳攝)正如《成為惡人之前:老貝利法院最具聲望女法官的6個人性思辨》這本書裡面所說的,「法律不是為了報復的鋒利之刃而制定,它是一個鈍化的工具,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謹慎應用」。翁德怡說,到底該怎麼判刑和訂刑期?這門通識也邀請了雲林地院王子榮法官來跟學生一起討論「判決的艱難」。翁德怡原本是急診科醫師,在面臨次專科的選擇時,因為當時正著迷於推理小說,尤其喜愛日本法醫作家海棠尊的《巴提斯塔的榮光》,內容描述醫師利用專業知識下毒的故事,也曾翻拍成日劇《白色榮光》。「我從此就對鑑識充滿興趣,所以次專科就選擇臨床毒物,後來再讀毒理研究所,以及自修法醫毒物學不過大家可以放心,直到目前為止,我周邊的人都活得還蠻健康的,我只喜歡鑑定,並不會對別人下毒。」翁德怡至今仍愛看推理小說,以前也很喜歡知名作家東野圭吾的作品,還曾到日本探訪他書中主角加賀恭一郎的生活軌跡。「我喜歡他講述人性的部分,例如他的一本作品《信》,描述哥哥為了籌措弟弟的大學學費入室竊盜,意外殺人而入獄,真心懺悔每個月寫一封信給被害者兒子表示道歉。」但弟弟從小到大飽受歧視,哥哥出獄後弟弟拒絕和哥哥見面,受害者家屬真能原諒兇手?這每一個事件的正義不是絕對的黑白兩面,正是翁德怡認為最重要的部分,也希望能傳達給課堂上的學生。正如後來學生推薦給她的另外一部東野圭吾的作品《空洞的十字架》裡所說,判殺人犯「死刑」,被害者家屬就能得到救贖嗎?若我們廢除死刑,改判殺人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終身勞動所得都來賠償被害者家屬,家屬真能放下嗎?「讓死者安息,對生者有愛」,這是翁德怡開立這門通識的初衷,最想傳達給學生的訊息。翁德怡笑說自己是「追星族」,最愛日本刑偵劇《相棒》飾演神戶尊的及川光博(右),她認為學生需要知道法律知識,因此特別邀請台大法律系的蘇凱平老師來授課,另一個私人原因是蘇老師聽過及川光博,因此成了翁德怡的不二人選。(圖/報系資料照)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新店身心障礙男啞鈴弒父 不排除監護處分安置醫院
新北市新店區昨日晚間驚傳弒父慘案,有身心障礙的鍾姓男子疑似與父親口角,竟持啞鈴攻擊父親頭部,還淡定打給母親「通知」此事,鍾母回家後緊急通知警消到場,鍾父送醫後宣告不治,鍾男警詢後,將移送台北地檢署,如檢方複訊後認他欠缺辨識能力,不排除予以監護處分,安置於醫療院所。據了解,行兇的鍾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長期無業、沒有收入,平時生活和開銷都由父母照顧,昨日晚間7時許因不明原因與父親口角,一氣之下竟用啞鈴狠砸父親後腦,鍾父頭部遭受重創,當場倒臥血泊中並失去意識。鍾男還淡定打給母親,要媽媽回家「處理」,鍾母返家後立刻通知警消到場,但鍾父傷勢過重,送醫後宣告不治。根據《刑法》第19條規定,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自身的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能力,不罰。若顯著降低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者,得減輕其刑。至於監護處分的期限,依據《刑法》第87條規定,監護處分期間為5年以下,第1次延長期間為3年以下、第2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均為1年以下,「無次數限制」,但每年會評估有無繼續執行的必要。
27歲醫科女與母吵架「縱火燒死父」 遭最高法院判刑10年
3年前醫學系畢業的27歲劉姓女子因與母親發生爭執,竟趁家人於凌晨熟睡之際,購買汽油在住宅潑灑點燃縱火導致父親死亡,最高法院駁回劉女上訴,考量她罹患思覺失調症,準備醫師考試中、有上進心,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刑10年,刑前監護2年定讞。劉女罹患思覺失調症之精神病性症狀,2019年5月15日晚上她因細故與母親發生口角爭執後,緊繃之情緒及壓力無法排解,竟心生不滿,隔天凌晨3點多開車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作為助燃溶劑,再返回住宅附近停車。同日凌晨4點多,劉女拿裝汽油的塑膠桶回家,將汽油潑灑至住宅1樓客廳沙發睡墊附近點火燃燒,劉女見火勢起後,立即逃離現場,並駕駛上開自用小客車逃逸,警消人員獲報到達現場撲滅火勢。睡在住家2樓後方房間的劉女因聽聞燃燒聲響驚醒逃離,但睡在另一房間的劉父因火勢猛烈且濃煙密佈,吸入過多濃煙後倒地,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併高溫灼傷,引發燒燙傷併吸入性嗆傷而死亡。案發後,法官而考量劉女羈押在看守所,可能無法適時接受較正規之醫療,將使其精神病性之病症有加速惡化之虞,裁定令她先到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2020年12月檢察官執行指揮書將她送入嘉南療養院執行監護處分,接受治療約1年後,因病情明顯改善、繼續審理。台南高分院考量劉女罹患思覺失調症未適時接受醫療體系之協助,致其精神狀態處於不穩定之狀況下,趁家人於凌晨熟睡之際縱火致父親死亡,考量她犯後並非毫無悔悟,母親表示願意原諒求輕判,判刑10年,刑之執行前監護2年,劉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民進黨屏縣長初選 黃偉哲錄製影片推薦周春米
民進黨屏東縣長初選三位候選人都已完成登記,而今日又有黨內大咖表態支持心中的人選。立委周春米陣營今(15)日公布台南市長黃偉哲的推薦影片,稱贊周春米具有法律專業且二十年磨一劍為屏東,是一個不一樣的政治人物,帶來一個嶄新的屏東。黃偉哲在影片中表示,台灣曾經發生過幾次令人遺憾的社會案件,周春米身兼女性與法律專業立委的身分,用自己畢生經驗,成為國家建構社會安全網的助力,她推動了《跟蹤騷擾防制法》及司法精神病院、完善精障監護處分等法案的三讀。他說,周春米有立委的經歷,知道國家資源和地方願景如何結合,她從法官、律師、立委,在屏東二十年磨一劍,所有的打拼,讓她成為今日屏東縣長的最佳人選。「周春米有別於大家對政治人物的想像,他兼具法律人的清晰邏輯和女性的知性與溫暖。」黃偉哲說,周春米研擬出許多「有溫度的政策」,並能緊盯細節、實事求是,讓政策變政績,成果有目共睹。黃偉哲說,周香米不會用模糊的語彙和邏輯面對鄉親,一定是耳目一新的好選擇,因此屏東縣長他推薦支持周春米。周春米表示,台南是南臺灣兩個直轄市之一,南高屏本質上其實是同一個生活圈,未來縣政上一定有許多要與黃偉哲市長請益、交流並且合作的地方。因此,這次能獲得黃偉哲市長的推薦,意義非凡。她說,黃偉哲的推廌就像是替自己注入一劑強心針,來自有直轄市治理經驗的市長的推薦,選民可以放心將屏東託付給春米。
今年國際審查身心障礙權利公約 人權會籲速修法完備社會安全網
立法院現正召開臨時會,將審議患有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多項法律的相關條文,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1)日發布聲明,呼籲修法應對監護處分期間明定上限、審理程序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速修正《精神衛生法》並參酌《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在維護精神障礙者的基本權益外也能完善社會安全網。人權委員會聲明指出,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及《法院組織法》相關條文,但依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版本,精障者受監護期滿得延長,且延長次數未設限制,將可能造成精障者遭受長期或甚至終身監護的可能。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由相關機關參研先進國家作法,設計符合我國之特殊處遇措施,除了應提高評估小組審查次數及審查強度外,在司法程序中並應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人權委員會表示,俢法應依據「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並以讓觸法的身心障礙者復歸社會為目標,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加入如交通權、知情同意權、司法近用、補償與救濟權與正當法律請求權等各項權利保障措施。人權委員會強調,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內容,締約國應修正過時的法律及慣例以避免任意拘禁精神健康障礙者,而特別是非自願住院可能造成傷害,而《精神衛生法》現行條文第41條強制住院及第42條緊急安置規定,已於2017年審核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而列入優先檢視清單,我國即將於今年進行CRPD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呼籲行政院宜儘速提出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精神病犯嫌監護無助回歸社會 監委促政院改善
監察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今(16)日對「精神疾病犯罪嫌疑人之處遇未盡周妥」、「現行監護處分制度不利復歸社會」調查結果舉行記者會,指出行政院及司法院對精神障礙者監護處分機制的執行不周妥,不僅影響他們的醫療權益,也不利這些人復歸社會機會。監察院已在昨天通過兩位監委提案,力促行政院注意改善。調查報告指出,嚴重精神病犯之鑑定期間通常僅1日,難發現真實,而且實務欠缺執行處所,凸顯相關規範密度不足,影響當事人訴訟權益及司法人員正確審判,應該要研議改進,以維護健康人權及司法正義;政府主管機關應針對刑事程序中出現嚴重精神症狀的被告請求停止審判的權利,予以合理調整,例如可研議修法「先治療再審判」,才能讓被告有效行使憲法賦予的防禦權、辯護權等程序保障權利,進而符合憲法賦予人民之訴訟權及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規定。高涌誠強調,不應對精神疾病患者貼標籤,但近來發生多起如屏東超商店員挖眼案等疑似精神疾病有關的刑案,凸顯現行偵查程序開始時,並沒有對疑似罹患精神疾病之犯罪嫌疑人實施篩檢或評估等流程,使處於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之病犯難以獲致續行醫療等處遇,惟法務部認為「先治療再偵審」不利相關事證蒐集的見解,恐有違被告訴訟權的行使。監委認為,這種作法並不妥當,「亟待策進」。王幼玲說,監護處分兼具醫療保護及預防對社會安全危害的意旨,但屬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應受「比例原則」的規範,並考量被告行為的嚴重性、危險性及未來行為的期待性,評估醫療效果,司法單位應審慎啟動監護處分機制,並對受處分人進行長期的調查追蹤,應為未來重入社會做準備,而不是為了與社會隔離。
留英博士觀落陰遭幻聽纏身12年 持刀傷警無罪須強制監護4年
高雄楠梓警方將患有思覺調症的鍾姓男子強制就醫時,慘遭持藍波刀和球棒的鍾男刺傷肚子、血流如注,警方開槍後才順利壓制他,鍾男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不過一、二審都認為鍾男罹思覺失調症長達12年、欠缺辨識能力,判處無罪,但須強制監護4年,還可上訴。法院審理時,發現鍾男從小就是學霸,一路讀到公費留學,赴英國念博士學位,在倫敦大學人類學博士班的論文題目是《陰陽眼及觀落陰》,指導教授鼓勵他回台灣做田野調查,不料竟是一連串悲劇的開始。當時35歲的鍾男在觀落陰時變了一個人,自認返台後被「聲音」控制、長達12年,他每天自言自語,一直抱怨有人在他耳邊說話、男女都有,每天只睡3小時,常常出門走路20幾個小時,就這樣連續9個月。母親帶他求醫後,診斷是「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但他覺得自己沒病、不願吃藥,病情未能改善,當然也無法完成博士論文。鍾男曾在街上拿榔頭揮舞,還花錢買刀、其中包括銳利的藍波刀,母親制止他還遭他痛罵,警方強制帶他到醫院看病,但他不願住院治療,懷疑大家都對他有敵意,從此隨身帶鐵杖「防身」。心碎又無力的母親,只能再次對外求助,衛生局準備介入。最近一年來,鍾男病情愈來愈嚴重,去年6月8日楠梓警方派4名警員將鍾男強制送醫,鍾男看見警察來了,連忙拿出藍波刀和鋁製球棒「自衛」,一名員警慘遭藍波刀刺中,其他3人也受傷,還好就醫後都無大礙。支援警力到場後,開槍射中鍾男手部,才順利帶他就醫、並移送法辦。楠梓警方在法院作證時,表示鍾男案發時,胡亂揮動藍波刀和球棒,沒有特別要攻擊誰,高雄凱旋醫院醫師鑑定時,發現他從小就有憂鬱症,案發時只覺得警察要攻擊他,他是為「正義」而自衛,一、二審都判決他刺傷警方無罪,但應透過監護處分強制治療,因此宣告監護4年。
談屏東挖眼案 侯友宜:問題不解決還會有下次
針對屏東便利商店女店員遭列管患者挖眼攻擊事件,新北市長侯友宜今(5)日指出,精神病患需要保護,但其他民眾同樣也該被保護;中央應盡速設立司法精神醫院,讓司法及戒護體系進駐精神醫療處所,「問題不解決,我們無法想像的殘酷悲傷,還會有下一次。」侯友宜指出,精神病患犯罪,最需要的就是給予適當的強制管束及治療,只有完整監護並穩住病情,才是對患者自身及一般民眾最佳的保障;而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就是讓他們在具有高度戒護、專業醫療的專責醫院裏接受治療,絕非以「法無明文」推卸保障民眾的責任。侯友宜說,他不斷呼籲中央要儘速設置專責的司法精神醫院,讓司法及戒護體系進駐精神醫療處所,讓保全工作與專業醫療完整結合,監護處分的目的才能被實踐,才是長治久安之計。可惜一談再談,卻始終沒有被具體落實,甚至具攻擊性的精神病患者接受法院請求醫院鑑定時,也造成一般醫院精神科醫師的恐慌。侯友宜以從警三十年的經歷指出,精神疾病罪犯處遇在實務運作上的力不從心。雖然他們是病患,值得被保護,但也可能在毫無病識感的情況下,傷害其他同樣值得被保護的民眾,「手心手背都是肉,絕不該因處遇不力,而讓任何一方承受風險。」侯友宜指出,依目前台灣法規及處理機制,精神疾病罪犯一旦宣告執行監護處分,將會轉由一般公立醫院或精神療養院收治,此舉不僅造成醫療人員沉重的心理壓力,病患也無從得到最佳治療。「我不只一次提醒,刑法第87條已經不合時宜,且影響社會層面深廣,應該儘速修法。」侯友宜提及,依刑法第87條,精神疾病罪犯最長監護期限為五年,五年一到,如果病患尚未完全康復,就回歸社區,又怎能不引發地方人心惶惶?這終歸是無盡的惡性循環。「問題不解決,我們無法想像的殘酷悲傷,還會有下一次。」侯友宜呼籲中央各部會強化彼此合作力道,加速專責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置,並務實地修正相關法規中落伍的規範,以國家高度整合起精神醫療資源、安全戒護管制以及社會安全系統,這項任務已經刻不容緩。
屏東挖眼案引發眾怒 衛福部規劃籌設「司法精神病房」
屏東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男子在被勸說戴口罩後,打傷超商店員,引發外界對社會安全網的討論。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與健保署近期為提升思覺失調症病人用藥順從度,已於9月15日正式公布推動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獎勵醫療院所為患者施打長效針劑。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衛福部也正規劃補助醫院籌設「司法精神病房」,未來北、中、南、東部共計將成立4到6家醫院設置「司法精神病房」。因應強化社會安全網,心口司與健保署合作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於7月29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通過,參與方案的醫療院所除可依現有品質指標表現獲得年度獎勵費用外,每新增照護1名「當年度連續施打長效針劑4個月以上」的固定就醫個案,可獲得1000點獎勵。心口司司長諶立中表示,該改善方案已在9月15日正式公布,並非今日才拍板上路。由於近日屏東縣發生店員遭攻擊案,心口司這幾日也都為此開會討論。目前楊姓個案已護送就醫至精神醫療機構治療,屏東縣衛生局和醫院將共同討論後續治療處置。目前衛福部正結合法務部,規劃籌設「司法精神病房」,專責收治法院裁定監護處分的潛在暴力風險精神病人,提供積極治療,今年將補助1到2家醫院設置,未來北、中、南、東部共計將成立4到6家醫院設置「司法精神病房」。衛福部也呼籲大眾,若家中有精神病人,務必協助病人就醫,及按時回診與規則服藥。
屏東挖眼案 朝野力促司法精神病院病房儘速上路
屏東縣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日前勸導男子戴口罩,卻遭對方徒手挖雙眼,導致潘女鼻梁斷裂、視網膜剝離,引發當地居民恐慌。對此,朝野立委紛紛疾呼儘速設置司法精神病院,避免悲劇一再發生。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坦言,這起事件凸顯了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因此去年五月她提出刑法修正草案「監獄做不到的,司法精神醫院來做」,今年3月行政院已通過相關修正草案,司法精神醫院也正積極規劃興建中,期盼儘速投入政府系統收治。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行政院目前積極推動建置「司法精神醫院」,在司法精神醫院未正式完成運作前,先由司法精神病房做為階段性的處理;即使未來司法精神醫院成立後,分級分流仍會繼續推動,讓整套系統完整,同時他也將持續推動相關議題修法,強化社會安全機制,讓民眾免於不安。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認為,應以家庭與社區為基石,落實前端預防,醫療機構及衛生單位則與地方派出所,共同建立社會安全防護網,當病患回到社區時要通報警察機關;此外,加強社會處的社工與相關人員對精神病患家庭的訪視及輔導,通報流程需簡化與單一,以便提供脆弱家庭即時的服務;醫療系統的部分,也必須規畫朝專責醫院或收容所建置。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指出,去年衛福部跟法務部決定設置機構,催生精神處遇的醫療資源,但衛福部最快明年才能透過跟精神療養院合作,完成4至6家的司法精神病房設置。事前預防的工作,長期不足的心理衛生社工及社區關懷員,也是社會安全網無法擴張的關鍵因素。賴香伶說,這起攻擊案的嫌犯被起訴後,接下來所要面對的是「是否得具保釋放」、「是否得主張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阻卻罪責」,以及「應否及如何執行監護處分」等環節所涉及的爭議,現階段社會安全制度的建置只差完成法制化的臨門一腳,呼籲政府「真的不要再拖了。」
牙醫遭殺害!蔡英文才回「改進司法制度」 兇手竟逃死定讞
患有思覺失調的賴姓男子因與在牙醫診所工作的妹妹有糾紛,前年他間持刀到診所、揚言找妹妹,卻先後殺害羅姓、翁姓護理師,接著又砍殺王姓牙醫師致死,歷審將賴男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王醫師遺孀鄒鳳珠曾向總統府陳情,獲蔡英文總統親筆回信允諾,將強化對精神病患的照顧,改進司法制度及法制,當時鄒鳳珠接受訪問時表示,希望這次真的可以改變,被害人的犧牲和我們大家的努力及全民的期待才能有意義。2018年5月間賴男持刀衝入王姓牙醫的診所,接連砍殺在櫃檯的羅姓、翁姓護理師,接著持刀殺害王姓牙醫師;台中高分院就他殺害牙醫師部分判處他無期徒刑,殺害羅女、翁女未遂部分各判10年、13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仍將賴男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為原判決認定賴男有殺人的動機與他所罹患的思覺失調症有一定關聯性,並沒有違背法令的情形,且賴男殺人時有辨識能力不能減刑,且量刑並無不當。至於檢方提上訴批評更一審判決沒有諭知監護處分部分,最高法院認為,賴男殺人時沒有辨識能力問題,法院就不能判決命他進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宣告,檢方此部分的上訴沒有理由。至於,王醫師遺孀鄒女及護理師家屬等8人民事求償部分,日前台中地院判決賴男須賠償喪葬費、醫療費和精神慰撫金等1298萬多元,至於王妻求償扶養費547萬多元部分,則因她名下有房地產、丈夫遺產等難認不能維持生活,而判不賠。
「謝謝哥」持刀刺傷超商店員 罹病輕判3年6月定讞
新北市李姓男子到超商消費時,常將「謝謝」掛嘴上,去年3月認為簡姓店員服務不周,微波食品加熱後不夠熟,竟持水果刀朝簡男狂刺5、6刀,簡男逃到對面的派出所求救、撿回一命;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認為李男犯案時受思覺失調症影響,且已達成和解,輕判3年6月、刑後施以2年監護處分,全案確定。判決指出,去年3月12日凌晨2時半,李男到新北市林口區某超商購買微波食品,簡姓店員幫忙加熱微波食品,李男在店內用餐後,不滿微波食品沒有熟,認為簡男欺負他,趁簡男背對著他補貨時,拿出隨身的水果刀朝簡男腰部、前胸等處狂刺5、6刀。簡男以右手抵擋李男攻擊,逃到派出所求救,李男一路尾隨,看見警員出面,嚇得丟棄水果刀,抱頭蹲下。簡男送醫急救後保住一命。李男辯稱,沒有殺人意圖,因為簡男沒把微波食品時弄熟,感覺在針對他,加上照顧中風的父親一年多來壓力很大,才會想教訓簡男。簡男堅稱,微波食品不會沒熟,李男是熟客,平時買東西後常說「謝謝」,人很安靜且有禮貎,雙方沒有恩怨。一審認定,李男雖有思覺失調症病史,但犯案時未受該疾病影響,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6月徒刑。高院審理後,認定他無殺人動機、犯案後未逃跑,考量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受思覺失調症影響致辨識能力降低,減刑改判為3年6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