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碳權抵換市場下滑…國內碳權交易漏洞多 無助實質減少台灣碳排
國際碳權抵換市場去年出現10年來首度下滑,台灣碳權交易所主管表示,這是信心問題!主要是過去碳權的產生、核發、方法學太過寬鬆、認證浮濫致現在出現許多爭議。環境部官員表示,目前規畫碳權交易,環評強制要求抵換的事業單位,不能去碳交所買國外碳權來抵換,只能在增量抵換平台或在碳交所上購買國內碳權抵換。台灣碳權交易所8月7日在高雄掛牌上路,但由於相關子法尚未公告,因此目前仍無法購買到「碳權」,環境部本月底會預告碳交易子法,為明年碳權交易取得相關法源,以利台灣碳權交易所明年上線。台灣碳權交易所表示,國內企業目前是可以從其他國家交易所購買碳權,但台灣碳權交易所運作上,會配合環境部法規訂定,原則上國外碳權先於今年底前上架交易,國內碳權啟動交易則落在明年。只是目前國際上卻傳出市場對碳權交易前景不如預期。目前我國碳權交易大致可分為「增量抵換平台」及「碳權交易所」,前者為大型環評開發案時,要求開發單位抵減未來的碳排量,後者則為自願性減量市場,事業單位可以購買用以自主宣告「碳中和」或扣抵碳費等。環境部已公告自願減量機制,鼓勵事業及各級政府提出自願減量專案並且執行後,可以取得「減量額度」,也就是外界俗稱「碳權」,供事業扣抵碳費或交易提供給有需要者抵換。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說,碳交易如果要有效,應該搭配總量管制,但台灣缺乏總量管制,甚至在碳費徵收上還給予優惠費率,漏洞越來越多。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徐祥誠則表示,若納入國外碳權的作法沒有辦法實質減少台灣的整體碳排,也沒辦法讓企業開始規畫減碳路徑。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長蘇意筠表示,目前規畫如果是環評強制要求抵換的事業單位,不能去碳交所買國外碳權來抵換,只能在增量抵換平台或在碳交所上購買國內碳權抵換。

原訂2024開始徵收碳費…證實再延一年上路 環境部解釋了
碳費徵收再延一年上路!依行政院原本規畫2024年開始收取碳費,但昨日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證實,由於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等,會待明年碳費審議委員會拍板碳費後,以2024年的碳盤查為基礎,在2025年開徵碳費。工總表示,樂見環境部與企業溝通,將法規規畫細緻化,未來才有利於企業遵從。環境部昨正式揭牌,下設資源循環署、氣候變遷署、環境管理署、化學物質管理署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等單位。蔡英文總統及副總統陳建仁昨天出席「環境部揭牌暨部長布達典禮」時皆表示,希望加速推動碳費機制及《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的修訂,陳建仁期許,盡速推動碳定價。蔡玲儀表示,目前碳費徵收對象仍是以年排碳量逾2萬5000噸的製造業及電力業等為主,初估全台約有500多家,今年底會將自主減量優惠費率、碳費徵收辦法、碳費審議會辦法等預告,碳費審議會明年初拍板碳費後,由於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因此於2025年徵收碳費,並接軌2026年上路歐盟碳邊境稅(CBAM)。碳權交易所已在今年8月成立,但碳權交易辦法卻遲遲未訂出,蔡玲儀提及,碳權交易所碳權包括國外碳權、國內自願減量額度(如沼氣回收、汰換電動機車等),提供增量抵換之用,抵換後可抵減要繳交的碳費等,目前預估11月預告交易辦法、年底正式公告。蔡玲儀說,由於碳費2025年徵收,因此2024年溫管基金沒有收入來源,行政院編列公務預算挹注3.1億元,將優先推動效能標準、排放強度、部門減量及自願減量建置等。至於碳費要收多少?環境部長薛富盛說,台灣參考是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的碳費機制,過去環保署也與業界多次討論,並整理各產業建議。工總提出多項建言,包括碳費應該前低、後高,滾動式檢討;政府應避免對同一排放源實施碳排交易及課徵碳費;部分廠商已投資溫室氣體減量,進行設備汰換以及製程改善,碳費收取配套應將廠商之前自願減量成果納入。台灣的碳費制度是否能接軌國際,產業界持保留態度,希望政府徵收碳費後,可以提供證明文件,以降低企業出口被課碳關稅、重複課稅風險;以及政府所收的碳費應「專款專用」,所收的碳費有7成可以協助企業推動淨零碳排轉型工作。

中鋼公司榮獲2023「亞太暨台灣永續行動獎」1金2銀1銅佳績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以下簡稱:永續基金會)於近日假台北世貿一館舉辦2023「亞太暨台灣永續行動獎」頒獎典禮,中鋼公司推動各項永續行動成果備受肯定,今年四項參獎類別共榮獲1金2銀1銅之佳績,並由陳守道副總經理接受行政院陳建仁院長頒獎。中鋼公司以「高值化精緻鋼廠」及「發展綠能產業」為經營雙主軸策略,在開發精緻鋼品與新穎技術相關智財議題上,積極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及完成驗證,建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系統與制度,於「台灣永續行動獎」之「和平與正義制度」類別榮獲金獎。另外,中鋼公司與國內知名大學共同推動「AIR HoPE產學研發中心」計畫,該計畫以「量測方法學建立」、「減排技術開發」、「特徵成份及影響分析」為三大研究主軸,不僅有系統地培育企業研發潛力人才,並開發無機氣體感測晶片及移動式質譜儀,可即時即地量測PM2.5,帶來技術與知識的革新,於「台灣永續行動獎」之「工業、創新基礎建設」類別獲得銀獎。中鋼公司將退休人員視為大家庭的一份子,不僅設置專責單位關心同仁退休後的生活,協助安排定期健康檢查及鼓勵投入社會公益活動,並建立「退休人才庫」,提供彈性雇用制度以傳承經驗及企業文化,故於「台灣永續行動獎」之「減少不平等」類別獲得銅獎。此外,在「亞太永續行動獎」部分,中鋼長期推動組織型碳盤查及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除了定期揭露碳盤查資訊,落實公司治理外,也透過系統自動計算獲得最低排碳產製路徑與最佳生產總成本,在「氣候行動」類別獲得銀獎。隨著低碳時代來臨,近年各國或區域經濟體將實施碳關稅制約碳排放,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臺灣亦於今(112)年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碳費徵收機制。中鋼以「智慧創新、綠能減碳、價值共創,成為永續成長的卓越企業」為願景,全面展開低碳轉型、數位轉型及供應鏈轉型工作,不追求「量變」生產更多鋼鐵,邁向「質變」創造鋼鐵更大的價值,將在生產流程、產品組合、營運模式、綠能減碳、投資布局及公司治理等各面向持續精進,引領國內鋼鐵產業鏈提升國際競爭力。

出席「2023富邦永續大未來論壇」 鄭文燦:明年啟動碳費徵收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昨(23)日出席「2023富邦永續大未來論壇」時表示,政府除去年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外,「氣候變遷因應法」、「環境部組織法」等法案亦於今年獲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將研擬合理碳定價機制,規劃明年啟動碳費徵收,並成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完備碳權交易機制,規劃明年啟動碳費徵收,同時也會持續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實踐台灣能源轉型目標,打造台灣成為更具韌性的國家。鄭文燦表示,淨零轉型是跨國界、跨世代、跨領域且攸關國家長期韌性發展的課題,蔡英文總統及賴清德副總統皆高度重視淨零轉型,尤其台灣的未來取決於現在,因此政府於去年正式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積極推動能源、產業、生活、社會等四大轉型策略,為台灣邁向淨零轉型打底。鄭文燦說,台灣目前年碳排量約2億6千萬噸,為逐年降低碳排量,政府將研擬合理碳定價機制,讓產業獲得調適,並規劃明年啟動碳費徵收,初期將以大排放源為優先徵收對象。此外,台灣證券交易所將與國發基金合作籌組「台灣碳權交易所」,完備碳權交易機制,而碳權交易不同於證券交易的自由買賣機制,原則會以有需求的產業為優先,再逐步擴大適用範圍。此外,為協助引導企業減碳,經濟部已與全國工業總會共同合作成立「產業碳中和聯盟」,藉由公私協力、廠商以大帶小的模式推動產業淨零轉型,盼能進一步形成減碳生態系,落實節能減碳工作。「台灣在推動能源政策上遭遇許多挑戰,為確保不缺電情況,蔡英文總統上任7年來,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極大化工作,並訂定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需達29GW(百萬瓩)的政策目標,其中太陽能光電系統占20GW,截至目前已完成建置10.25GW。」鄭文燦指出,政府也陸續克服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融資及國產化等挑戰,並逐步興建風場,預計2025年要達成5.6GW目標。另一方面,政府7年來也核定規劃興建7個燃氣電廠及擴增機組,全力實現2025年天然氣發電占比提高至50%的目標。鄭文燦指出,再生能源極大化無法一蹴可幾,需要長期的努力,並以確保穩定供電為前提,未來燃氣發電將導入氫能混燒,並逐步調整比例至30%左右,以降低天然氣發電所產生的排碳量,並積極開發地熱能、海洋能及其他綠能,實踐台灣能源轉型目標。此外,產業的調適亦相當重要,包括鋼鐵業、石化業、造紙業、水泥業等產業均已進行相關準備,而台灣已逐步邁入新的碳經濟時代,如何將挑戰變成商機,需要大家共同集思廣益。

2024下半年開徵碳費!房地產業者憂心拉抬房價 環保署回應了
為達「2050淨零碳排」目標,環保署表示明年下半年起將首度開徵碳費;不過房地產業者擔憂,碳費將轉嫁到營建成本,甚至拉抬房價。環保署指出,碳費徵收目的是促進實質減量,「是經濟手段而非財政工具」,建築業也非初期碳費的徵收對象。環保署表示,碳費徵收仍在規畫,初期擬徵收對象是年排放量2.5萬噸以上的電力業與製造業,且被徵收對象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適用優惠費率,目的是促進實質減量,並非關注徵收金額或轉嫁到營建成本等。環保署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針對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期階段管制目標,將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且訂定的費率須經審議委員會來審議,環保署將與各界充分溝通討論,相關衝擊也會整體審慎評估。據環保署規畫,碳費將採「先大後小」的方式逐步推動,建築業並非初期碳費徵收對象。排放量大的製造業,《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9條規定,對於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是提供誘因、鼓勵積極減量。有學者指出,業者須達到指定減碳目標才能取得優惠費率,但目前指標尚未出爐,環保署給各行業訂的減量目標也都不同,「優惠費率只是讓碳費徵收更複雜,沒有必要。」

2024下半年啟動碳費徵收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正式揭牌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昨天正式揭牌!而《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上路後,外界最關注的莫過於碳費徵收,環保署署長張子敬表示,碳費目的是為促進實質減量,並非徵收的金額或是造成成本轉嫁,預定在今年下半年與各界討論,至於碳費徵收的金額則將由審議會於明年上半年討論、下半年開始徵收。張子敬說,全球因應氣候變遷的腳步非常快,例如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即將在今年10月施行供應鏈加速減碳要求等,因此,在完成環境部組織改造前,需要成立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增加人力,讓氣候變遷因應法的各項子法、碳盤查、碳費徵收、氣候變遷調適等各項工作都能如期推展。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下設「綜合規劃組」、「排放管理組」、「減量推動組」及「調適韌性組」等4組共15科,其人力來源除自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現有人力48人移撥外,將持續增補至84人,未來完成組織改造後員額則可增加至124人。除了碳費外,《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提及業者可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申請碳費優惠費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碳費為汙染者付費,不應有優惠費率外、更應逐年調高,如果一開始就有優惠,恐減少碳定價的經濟誘因,應該要先達到減碳效果後,再思考啟動優惠費率。「根本不應該有優惠費率」,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說,優惠費率使碳定價徵收更複雜,因為環保署要針對各行業指定不同的減量目標,事業單位則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到指定目標者才能拿到優惠費率,但目標指定的依據等都還沒見到。不過,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說,「碳費不是目的、減碳才是目的」,希望透過優惠費率讓企業邁向減碳,因此只要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且達成指定目標後,才會給予優惠費率,如果屆時未達到目標,將追回優惠,至於各行業指定目標的訂定方法,則會在氣候法子法中提出。

碳費徵收2024上路!環保署明年決定費率:先大後小、分階段為原則
今年2月公告施行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授予環保署可徵收碳費,依環保署規畫,首波擬針對年排放量2.5萬噸以上的電力及製造業排碳大戶徵收,相關法制擬今年出爐,至於費用等則待明年碳費審議會決定,至於住商大戶則非首波徵收對象,擬用獎勵方式促其減碳。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昨天參與「淨零轉型 攜手前行」氣候論壇簡報時表示,據聯合國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IPCC)在今年3月提出的AR6評估報告時指出,2020年較工業革命前已增溫1.1度C,未來極端天氣事件將更頻繁和強烈,2050年前達到淨零碳排為全球共識。蔡玲儀指出,今年2月15日公告施行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中,大家最關注莫過於碳定價,規畫碳費徵收先大後小、分階段進行,初期會針對年排放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及製造業徵收,並會設計差別費率及免徵條件,預計在今年8月會有草案,同時將有「自主減量優惠費率」、「繳費方式」,但會先召開研商會後再行預告,至於費率則待碳費審議會決定。外界也關心我國碳費是否能夠符合歐盟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的已支付碳價,蔡玲儀說,CBAM受影響最大產業為鋼鐵及扣件等產業,並從今年10月1日起啟動,首先會要求進口商申報碳排,規畫從2026年起收取,而原產國支付的碳價可減免。她舉例,如果有鏍帽工廠向上游鋼鐵廠購買已繳交碳費的「盤元」製成的產品,取得相關憑證可做為碳費抵免之用。

因應淨零碳排 環保署成立「氣候變遷局」規劃碳費徵收
環保署表示,立院已三讀通過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減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我國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未因應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環保署將成立「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局」,並將在今年地球日4月22日正式掛牌,該局將在環境部組改完成前,成為我國氣候行動專責單位。環保署指出,在溫減法時代,氣候變遷及減碳政策都由「氣候變遷辦公室」負責,但該單位是環保署內部任務編組,人力及資源不足以應付「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擴增的業務量能,新成立的「氣候變遷局」是三級機關,可補足人力,作為未來環保署組織改造完成後, 成為環保署未來組改後,新設「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的過渡機關,至於首任氣候局局長,將會在在4月22日氣候變遷局前公布。環保署說明,未來氣候變遷局下將分「綜合規劃」「減量推動」「排放管理」及「調適韌性」等4組,人力來源除現有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48人外,今年會優先增補40人,未來推動的工作將包括登錄盤查作業、查驗碳排認證機構管理、碳費徵收決定費率、企業自主減量、自願減量交易機制及產品碳足跡標示等。

立法院新會期開始 民眾黨5大面向監督新內閣
立法院第十屆第七會期今(1)日展開,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賴香伶、張其祿、吳欣盈與陳琬惠一早開記者會,宣誓本會期將針對社會安全、經濟繁榮、環境永續、居住正義、財政紀律等五大面向監督民進黨政府,並提出優先法案,促進朝野積極審查。邱臣遠向新任行政院長陳建仁喊話,新內閣沒有蜜月期,一交接就必須無縫接軌,處理超徵稅收、勞保年金改革、落實居住正義等工作。邱臣遠表示,上會期因藍綠政治算計,導致《全民共享條例》草案延宕,目前朝野沒有共識,但為了回應民意,應加快嚴審並衡量財政紀律、反對空白授權條款,以照顧弱勢、有效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為考量,幫助度過今年可能的通膨和不景氣。民眾黨團將持續監督《平均地權條例》相關子法及內部規定、《氣候變遷因應法》後續的碳費規定、「兵役改革」的後續法規政策配套及執行、《礦業法》也要把握第七和第八會期的時間修法。賴香伶表示,陳建仁2016年擔任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2017年曾提出「年改會勞保年金改革建議方案」,但最後僅推出「政府每年撥補200億元挹注勞工保險基金」方案,最重要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拖延6年動也不動,當時陳建仁說,將在2023年檢討是否整併勞工退休金,當年的副總統陳建仁如今變成行政院長陳建仁,應該盡快提出勞保改革方案。張其祿指出,2016年總統立委大選電視辯論,時任副總統候選人的陳建仁,宣示未來將聚焦年輕人居住正義對症下藥,然而2016年到2022年全國房地產可能成交價指數上漲1.85倍、租金上漲7.5%,高房價等住居問題每況愈下。《平均地權條例》三讀後,時任代理部長花敬群馬上背棄對國會的承諾,宣布預售屋禁換約不溯及既往,內閣改組後花敬群仍回任次長,民眾黨立法委員們將一同強力監督,要求政府確實解決過高房價與租屋黑市問題。吳欣盈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確立台灣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環保署預計半年內優先提出包含碳盤查、碳費徵收、溫管基金收支辦法等12項子法,面對氣候變遷下的全球變局,需要產業綠色升級的重要誘因,才能協助台灣產業接軌歐盟CBAM等國際規範,提升國際競爭力,未來將持續監督氣候政策的進度與成效。陳琬惠指出,新會期將持續關注復育國土傷痕,停止礦產資源受掠奪式開發,《礦業法》修法只剩第七與第八會期,第八會期又面臨年度預算及2024大選,《礦業法》修法迫在眉睫,希望盡快召開黨團協商,請經濟部提出民眾信服的解方,為台灣立下國土永續發展的典範。

「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院三讀通過 目標2050淨零碳排、授權可徵收「碳費」
為提升因應氣候變遷,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納入2050淨零碳排目標外,也授權可以徵收「碳費」,環保署規劃首波將針對排碳大戶開徵,但也會有自願減碳優惠費率,並擬在半年內推出子法。環保署表示,溫室氣體減量政策或措施,可能會影響部分社群,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事項,諮詢因應淨零排放轉型受影響社群;各相關部會要採行適當公民參與機制廣詢意見,擬訂公正轉型行動方案(計畫),修法也強化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以研擬階段管制目標為例,在召開公聽會前,應將舉行公聽會日期、地點及方式等事項,公開周知;並得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各級政府每年編寫溫室氣體減量或氣候變遷調適方案成果報告,均應對外公開。環保署說,碳定價是減碳重要策略,本次修法增訂對排放源得徵收碳費,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以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低碳經濟發展,鼓勵事業採行自願減量措施,取得減量額度得移轉、交易或拍賣。透過修法納入多元經濟誘因機制搭配碳費徵收制度,將可促成事業加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環保署表示,將於半年內提出相關子法,包括修正盤查登錄作業、查驗認證機構管理、碳費徵收及費率、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等,將盡速與各界研商討論,同時依據本次修法精神廣徵各界意見。各項子法訂定前,環保署將先召開相關法規說明會議,讓產業界充分暸解本次修法內容及未來運作規劃,在邁進淨零目標時更能促進永續發展。

碳費開徵後 蔣萬安建議3成收入給地方 環署不排斥但比例需再研議
「2050淨零碳排」已經成為全球共識,行政院也正在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其中,也包括開徵碳費規定。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天在立院質詢時也表示,雙北、台中正在研議訂定「低碳城市條例」,將設置低碳基金並尋找財源,做為地方減碳之用。他建議,中央徵收碳費後應將收入中的三成,分配給地方,協助地方進行減碳工作。環保署長張子敬答詢時表示,將碳費收入用在地方的減碳工作,他個人並不排斥, 但直接訂定提撥三成的比例,未必恰當。他說,如果訂定3成比例,那其他經費,例如減碳科研經費又該如何配合調整?但他承諾,有關碳費用途及各部門如何支用,環保署會再與行政院做討論。蔣萬安同時也關切未來「碳盤查」的相關議題。他指出,台灣有19多萬家中小企業將會受全球減碳趨勢的影響,因為參與相關供應鏈,必須接受碳盤查,中央機關在碳盤查機制上應該先量化,有了量化數據,企業才能制定有效的碳減排措施。蔣萬安另建議,碳費開徵要能與國際接軌,徵收費率也應符合歐盟能夠接受的標準,避免台灣貨物出口到歐盟,很可能還要再被課徵一次,另外,開徵碳費,究竟能替台灣減多少碳?環保署應該要提出成效評估。張子敬則說,目前已經有287家台灣大型企業進行碳盤查,但秉持開辦碳排查「由大到小」原則,中小企業將不會優先納管,但他也說,由於國際減碳要求,台灣貿易也受供應鏈、產業鍊要求,中小企業仍應儘速配合碳盤查予以因應。他同時說明,未來開徵碳稅,絕不是為收碳稅而收,也不是繳個100元、300元就沒事,作開徵碳稅是一種經濟工具,目的鼓勵產業願意投資,就像繳稅有累進費率設計,若適當節稅就可以適用較低費率,碳稅費率機制也應該更細緻的思考。溫室氣體管理法已經在2015年7月實施,為了配合全球減碳趨勢,環保署將其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予以修正,修正草案目前已在政院審查。這次修正的重點包括因應歐盟碳關稅即將在2023年試行,同時也配合歐盟在去年7月提出的「碳邊境調整機制」,對於碳費徵收、企業碳盤查做明確規定。

淨零排放進逼2/碳費最快明年起徵 費率入氣候變遷法引朝野激辯
立法院本會期將《氣候變遷因應法》列入優先排審法案,並可望完成三讀。根據環保署版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廠商製造產品出口前都將被徵收「碳費」,排碳大廠最快2023年就實施,不過細數目前朝野立委提出的版本中,針對碳費費率是否納入母法意見仍分歧,將是未來朝野爭論焦點。各國為避免國際碳關稅貿易制裁,紛紛宣佈2050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總統蔡英文去年4月22日也宣布加入全球超過120個國家淨零排放的行列。環保署將原本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明確入法,並增訂碳費徵收機制。不過對於碳費費率,環保署擬留待子法訂定,並未在修法條文中明訂。以全球最早實施碳定價的歐盟來看,碳交易市場的碳價每噸約新台幣2000元。環保署目前已對我國高碳排的287家企業進行碳盤查,可完整掌握約2.27億噸碳排放,約佔台灣整體碳排放的八成,是首波鎖定的碳費徵收對象,未來再擴及其他產業。歐盟開徵碳關稅在即,全球競爭力前20大國家都積極佈局再生能源,如太陽能與風電等,台灣一旦落後,不但吸引不了投資量能,產業更可能因而喪失國際競爭力。(圖/報系資料庫)針對碳費費率,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認為,對照法國、瑞士等國家,碳價費率都清楚寫在母法中,政府若想透過碳定價有效促進企業減碳,就應修訂碳費起始費率每噸300元,並逐年調升至歐盟水準,才能有效減碳;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也呼應,認同徵收費率可以先由每噸碳排300元起徵,每年調漲10%,十年後才可與國際碳價水準接軌。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則認為,母法中應明定碳費徵收原則,且定價必須接軌國際,避免業者出口產品至其他國家,又會被課徵碳關稅;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則主張,國際上碳費多是針對燃料徵收,台灣的碳費應比照新加坡擴及所有產業,以電費附加費率徵收,包括住商、交通及企業費率應該一致,才能達到全民減碳的目的。綜觀立法院九個修法版本中,包括民進黨洪申翰、吳玉琴及蘇治芬,國民黨則有吳怡玎、謝衣鳳和洪孟楷,加上時代力量陳椒華、民眾黨團等提案,對於碳費機制是否要明確在溫管法母法中訂定,朝野立委版本各有不同。民眾黨團與吳玉琴修法版本皆有明確訂定費率,前者主張碳費起徵費率應為每公噸300元,並以每兩年為期,滾動式檢討調升;後者則針對進口化石燃料與原料業者,及排放溫室氣體來源徵收碳費,每公噸徵收10元至30元;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碳定價主要有碳費、碳稅及碳交易三種方式,但是碳價要訂多少,面臨「捏驚死放驚飛」窘境,太低沒辦法減碳、太高又怕產業承受不了,政府必須要用科學基礎來說服民眾,不能用喊價的;洪申翰則認為,就像油價和電價有變動性,碳價不適合放在母法裡,應待《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透過子法或辦法制定碳價。所謂的「碳費」,是由環保署訂出向企業收取每公噸碳的費用。環保署初步研擬以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業者為收取對象,像是電力、鋼鐵、石化、化材、水泥等產業為主,類似隨油徵收空污費,至於徵收費率則尚未訂出。綜觀國際上碳定價主要有二種類型,一種是「碳排放交易系統」,也就是對各業者碳排放量設定限制,允許排放量低的行業將額外的配額,出售給排放量大的業者;另一種則是實施「碳稅」,針對造成碳排放的商品或服務,依排放量課稅,類似垃圾袋隨袋徵收。

碳費大戰2/環保署調查英文版說每噸應收10美元 中文版摘要卻隻字未提
究竟台灣碳定價喊出每噸10美元的價格從何而來?其實在環保署2020年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所做的研究顯示,對台灣高碳排大戶而言,每噸10美元的碳定價僅提高約6%的電價,反應在產品成本上約千分之一,對企業沒有嚴重威脅。立委林奕華、賴香伶日前在立院質詢中也提出質疑,為何環保署委託英國倫敦政經所做的研究建議是10美元,卻反而參考日本、新加坡的3~4美元?「碳費每噸徵收3美元,與巴黎協定的40~80美元相差甚遠,恐難接軌國際標準。」綠色和平鄭楚忻提到,環保署在碳定價制度上,關於訂定原則、徵收對象等細節全部拖延到子法討論,只會拖慢台灣企業減碳工作,無助於淨零排碳目標。(圖/綠色和平提供)立委林奕華辦公室主任黃世安也向CTWANT記者表示,「環保署當時雖有將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報告英文版,全文上網揭露,卻未將建議碳費寫入另一份中文版」,「我因為習慣先看原文版,才知道報告中有建議台灣每噸碳費徵收10美元。」也就是說,綠色和平等環保團體倡議的碳定價每噸10美元,是依循環保署委託的研究報告所提出的碳費徵收金額主張,與政府站在同一陣線。然而就碳定價每噸10美元,政府官員的態度卻很模糊。環保署長張子敬在11月18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回覆立委質詢時,就很明白地說,「碳定價的重點是促成企業實質上的減碳作為,縱使徵收碳費與其他國家一樣高,也無法參與各國碳權交易,因為台灣不在聯合國體系內」。立委林奕華認為徵收碳費定價,至今還未有具體政策,質疑2050年淨零排碳恐成空話。(圖/王永泰攝、報系資料照)就連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也在10月初於立院備詢,就立委林奕華提問「如果每公噸徵收300元碳費,會不會太高?」回覆說,「若以鋼品出口到歐洲來看,確實會影響我國企業的競爭力。」並強調說經濟部會觀察南韓等主要貿易競爭國所訂的費率。依據世界銀行資料,南韓每噸徵收碳費約16美元。環保署與經濟部官員的保守回應,似納入產業企業成本大增壓力的考量。眼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年2月立法院會期將審議,「總統蔡英文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宣示,台灣將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目標,迄今根本沒看到具體措施」,在野黨立委說,碳費議題勢將引起朝野高度關注。

碳費大戰3/工總搶回碳定價話語權 排碳大戶硬是做了兩份問卷調查
面臨歐盟2023年課徵「碳關稅」,我國將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預計2023年開始徵收碳費因應,估計288家年排放量逾2.5萬噸排碳大戶業者將受影響。而究竟碳費如何徵收,目前有兩大組織的版本現正角力中。這場角力從今年4月登場。今年4月20日世界地球日前兩天,綠色和平在環保署前公開呼籲「終結碳汙染,有效碳定價」,7月出版「有效碳定價解盲手冊」,以世界多國的政策措施來支持「台灣碳費應每噸徵收10美元」主張。到底每噸碳費應徵收多少?成本與減碳成效能否平衡?綠色和平主張看看「碳定價的先驅」-瑞典,從1990年代每噸26美元(約新臺幣730 元)起價發展到2020年時每噸126美元(約新臺幣3,530元),預計瑞典在2045年前可達到淨零排放。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中)提到企業支持減碳,希望政府能儘速提出一套完整配套措施,並透過問卷調查了解企業對碳費定價的看法。(圖/王永泰攝、翻攝工總問卷)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說,「瑞典做為全世界碳定價最高的國家,GDP不僅沒有下降,還是歐盟前段班,從 1990年至2017年間增長78%,亮眼表現可歸功於政府大量投資綠能產業、改善建築空調系統與基礎交通設施,將全國的能源效率大幅提升所致。」也就是說,瑞典政府徵收高額碳費用來提升能源效率。據此,綠色和平9月間完成《2021台灣排碳大戶碳定價意向調查》,106家進行,有效回卷33家,「七成排碳大戶,認為合理碳費10美元/噸以上」。工總7月也開始出聲,在「2021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對政府政策的建言」中,以12頁篇幅說明「能源暨環境政策」,就「碳費」徵收僅對製造業、電力業,未包含所有產業,且其他產業也只有年排放量逾2.5萬公噸的業者才須繳交碳費,顯然「不符合公平原則」,此外「新加坡於2019年開始徵收碳稅,初始每公噸約新台幣100元,適用於所有行業,不與豁免。」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認為,「有效碳定價」應迅速被全面規劃即制定。(圖/翻攝綠色和平官網)而在綠色和平提出碳費10美元問卷調查結果的同時,工總也在10月26日至11月15日進行更大規模的產業調查,「47%企業認為碳費每噸新台幣100元(約3.6美元)最為合理」。工總提到,「碳費費率訂定業者呈現分歧」「多數製造業認為『碳交易』才是降低碳排的最佳方式,並搭配總量管制推動」,此外政府目前關於碳中和/淨零排放等進程緩慢,此外「碳費先行」、「針對電力業及290家排碳大戶先行開徵」與產業想法落差大,並要求政府推動碳費之際須同步建立碳交易等制度,且徵詢產業看法。工總秘書長蔡練生向記者表示,「若台灣碳費收太少,減碳壓力小,失去效果;反觀若徵收碳費多,增加企業成本」「企業不會反對碳費等碳中和政策,這是世界潮流與必要重視的氣候變遷,但企業希望看到政府能先提出一套完整的配套措施,降低大家的憂心。」

台積電急問我國碳權交易機制何時出爐?政府部會莫宰羊
到底我國何時會訂定出碳權交易的價格與相關辦法,將成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會議重要焦點,據多名立委的了解,詢問國發會、金管會、財政部等各單位後,發現相關單位正等待「環保署的修法與新增徵收碳費等規定」,較能進一步完備碳定價機制,環保署目前則表明「未來碳權交易,將不以金融商品形式推動」。因應歐盟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草案,國際間碳定價制度等,已成為各界關心的議題,財政部、金管會、環保署與國發會等單位,將就「綠色金融行動方案與碳權交易所」各自提出專題報告,其中關於包括台積電等廠商催生多時的碳定價機制,到底何時可以上路?交易方式如何?其實至今相關單位都無法給予明確的時程說明,也無較具體的草案辦法可供外界了解,但目標明確是以落實2050淨零轉型政策為主。財政委員會立委林楚茵等委員們,督促碳權交易機制具體辦法草案儘快出爐。(圖/立委林楚茵辦公室提供)目前環保署正辦理溫管法修正作業,增加徵收碳費規定,以完備碳定價機制,並以抵換專案制度可加速溫室氣體減緩活動,執行單位取得之減量額度可提供減碳義務者抵消其部分排放量,降低減量成本,將可藉此擴大推動抵換專案制度,鼓勵大排放源協助小排放源減量,逐步達成減碳目標。環保署已依溫管法規定進行排放量盤查、查證、登錄制度,建置「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考量各界對於總量管制及市場流通等的疑慮,環保署擬修正溫管法,新增徵收碳費規定,分階段實施,碳費徵收所得則專款專用於減碳工作,並優先用於輔導、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發展低碳技術及低碳產業,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環保署指出,同時配合抵換額度交易,健全我國碳定價制度,加上我國排放源集中,為達有效減碳及使產業能以合理價格取得抵換額度,未來碳權交易將不以金融商品形式推動。有關碳費徵收對象、費率及獎勵補助等相關事項,將於子法訂定,環保署目前也正積極與各界溝通,待母法修正通過後,加速推動子法及各項相關工作。國發會則是提到,碳定價已成為國際重要的減碳誘因工具,透過碳排的外部成本內部化,促使產業減碳。目前國際間碳定價的方式主要為徵收碳稅費或實施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機制,將參考國際碳定價機制,依環保署修法新增授權徵收碳費等規定。金管會認為,參考國際間碳權交易所之發展經驗,需有部分前提及考量事項,如:需由政府先設立溫室氣體的總量管制目標,再分配排放權給排碳之業者,並考量商業化之可行性。實施總量管制,除需要完備相關法規外,亦需搭配完善配套措施,如:設置碳排放資料庫,建立碳排放量盤查、查證、登錄制度,訂定減量目標、核配額度及交易人資格等,以循序漸進導入總量管制及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