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二度光顧家樂福用盜來行李箱再裝贓物 當場人贓俱獲遭逮捕
台南中西區的某家樂福量販店,最近經歷一場連串詭異的偷竊事件,49歲鄭姓男子於16日清晨7時趁著賣場員工稀少,竟然悄悄地偷走商品,包括男用內衣、運動襪等,而後匆匆逃離現場,隔天晚上竟再度現身同店鋪,竟然把偷來的行李箱用來裝贓物,當場遭警方逮捕。據悉,鄭男在16日利用賣場員工稀少的時間,在店內偷取男用內衣和運動襪等物品,並將其藏在手提包裡,還使用老虎鉗剪斷20吋行李箱上的防竊磁扣後,騎著車離開,讓商家損失約3000元。離奇的是,就在17日晚上,鄭男竟然再次現身於該家賣場,提著前1天偷來的行李箱,進入店內,這次竟將兩瓶高粱酒放進箱子裡,並假裝購買1組番茄汁到櫃台結帳;然而,商家早已警覺到這名鄭嫌的可疑行為,密切關注著其動向,並於第1天就報警通知警方。警方待鄭男買單時當場將其逮捕,並於行李箱內則發現藏匿的酒瓶,以及用來剪斷商品磁扣的老虎鉗,面對警方的質問,鄭男毫不掩飾地承認自己的罪行,被訊後將依照《竊盜罪》嫌現行犯的身份,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進一步偵辦。
錦新大樓被爆管委會欠租金 電梯前通道遭封住戶怒踹倒
位於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上的錦新大樓,發生過火災、多條命案,因此被網友稱為「猛鬼大樓」、「最猛凶宅」。3日時有工人進入錦新大樓,將前門通往電梯的空間封起來,原因是管委會與持有公共空間所有權的公司有產權糾紛,1名住戶更失控踹倒正在堆砌的磚牆。錦新大樓位於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上,39年前曾發生火災,奪走19條命,後來又發生女子跳樓,壓死賣肉粽的小販,以及縱火案、情侶雙屍命案等事件,加上管制鬆散,電梯、樓梯等處皆未管制,更常發生有人從頂樓墜落的意外,錦新大樓因此被網友稱為「猛鬼大樓」、「最猛凶宅」。為防止外人闖入,再度發生墜樓意外,錦新大樓日前派人裝設磁扣以及安全裝置,3日又見工人入內,在前門通往電梯的通道堆砌磚牆。據悉,此公共空間原為1間旭耀公司所有,該公司將此處租給管委會,不過管委會卻以收不到管理費為由,已欠繳租金多年。該公司也在大樓出入口張貼公告,向住戶解釋情況,更指出管委會多年來欠下的租金,已達上千萬元。即日起將收回此處的使用權,並派工人將通往電梯的通道封住,住戶未來僅能從公設出入,附屬於該公共空間的信箱也要在時限內遷出,如有侵入私人領域者,旭耀公司表示將依法究辦。現場有住戶對工人堆砌磚牆的行為非常不滿,雙方更因此直接在出入口爆發爭執,其中1名男子情緒激動,出腳踹倒蓋到一半的磚牆,目前由里長介入處理中。
別讓外送員上樓?變態記住妻子姓氏、工作地點 他曝恐怖經歷:還好我在家
外送員水準參差不齊,近日就有男網友透露,曾遇到變態外送員記住他家的門牌、妻子的姓氏及工作,還刻意跑到女方的工作地點,最後甚至大膽到欺騙大樓警衛,在沒點外送的情況下直接上門按門鈴、試圖闖入住家,讓他下定決心不再讓外送員送餐上樓,並呼籲大家提高警覺,不要讓陌生人隨意進出社區。一名清華大學畢業的男網友24日在Dcard以「如果可以真的不要讓外送員送上樓..變態很多」為題發文指出,「如果是社區大樓的,建議大家放警衛那邊就好,外送員都很辛苦我知道,但品質真的沒有控管,你怎麼知道外送的是不是通緝犯或是變態,尤其女生要保護好自己。」例如曾有一名變態外送員記住他家門牌,平時還會故意等他們的訂單,上樓送到門口閒聊數分鐘「所以可能遇到說,哇你們吃這麼好或什麼,我們會大概聊一下幾秒鐘」。起初夫妻倆不以為意,還會說聲辛苦了,並給予小費,不料對方竟記下妻子姓氏、工作,甚至還跑到妻子工作的診所。更扯的是,夫妻倆有一晚根本沒叫外送,但這名變態外送員竟上樓按他們家門鈴,還跟警衛謊稱有外送訂單,試圖闖入屋內,所幸原PO當時也在家,沒有讓妻子單獨1人面對,事後他們也當場報警抓人,並痛罵管委會。結果原PO了解後才知道,這名外送員經常出入社區,當晚他就是騙警衛說他是xx號x醫師叫他送上去的,警衛才因此幫他解鎖磁卡搭電梯。為此,社區從此之後也規定「所有外送員都不准上社區。」原PO也補充,其實本來就不行,大樓底下都有設置外送桌,但好像沒有全部落實,熊貓的還是會上來。原PO也在文末表示,「總之我們現在都不太敢點外送,各位如果你們是只有小孩在家的,萬一遇到危險怎麼辦,為了避免外送員辛苦,也避免誤會及危險,真的能不要讓他們上來就不要,希望大家可以認同我這個觀念頂上去,讓更多人養成這種習慣,不要讓陌生人可以隨意進出社區!」許多網友看完都認為物業管理有疏失,「這算你們物業失職吧,不該讓非住戶上去啊,不然要設定樓層磁扣幹嘛呢?」、「這主要是你們保全問題,我們大廈所有外送都得簽名,然後保全打電話給客戶確認,跟外送送上樓沒有明確關係」、「我社區以前也吵過這問題,後來都設置外送桌給外送人員使用」、「通常物業會聯繫屋主才會放行,所以物業失職」。也有網友認同原PO說法,「有些外送員會記住漂亮女客人的地址,然後在群組內互相分享,如果又常叫,那你就不只被你送過餐的外送員鎖定,而且外送員來來去去那麼雜,有些退坑前弄客人弄店家就不跑,被負評什麼根本不在乎」、「我自己也有兼職外送,我覺得送上樓本身就很危險,不管是對外送員還是住戶」、「之前也有遇過怪外送員,我跟他只見一次面,但下一次遇到他送單,他就抓著我老公瘋狂問要怎麼交女友,還一直探問我在不在(我們是住一樓,沒有警衛)。」一名女網友也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們家是透天,因為地址不太好找,我之前都會提早出去等外送員,結果有一次被外送員記名字加臉書傳訊息,他說他之前上班的地方,在我租屋處樓下,所以很常看到我,沒想到又遇到了什麼吧啦吧啦的……我只覺得超恐怖的,後來搬家,外送一律無接觸,等他們走了再去拿。」
39年來至少30死!命案頻傳、靈異傳聞四起 台北「最猛凶宅」將設門禁
近年有台北「最猛凶宅」之稱的中山區某大樓,39年來至少30人在該處喪命,龍蛇雜處且命案頻傳,靈異傳聞四起,讓地方人士頭痛,更造成警方困擾。上月底又有高中生差點魂斷該處,警方與里長將人救回後,在藍綠等議員奔走協商下,決定要「募款」3萬元替大樓裝門禁磁扣,不再讓陌生人輕易前往,地方人士得知後直呼:「功德一件!」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某社區大樓,前身為知名飯店,1984年2樓餐廳因電線走火,引發致命火警,導致19人死亡、49人輕重傷。飯店之後改名,成為分租套房的住宅大樓,但裡頭有神主牌、神像,又因緊鄰紅燈區,住客背景複雜,還有「一樓一鳳」色情業者隱身其中,多年來成為靈異與治安事件兼具的都市傳說地標。曾在當地擔任管區的員警說,該大樓近年頻傳墜樓,起因是頂樓的女兒牆低矮,管委會雖有請保全,但毫無門禁管制,所有人都能自由進出直奔頂樓。警方為釐清墜樓原因,幾經要求,管委會才在頂樓晒衣場裝監視器。上月,連續3周都有人從大樓墜落身亡,年紀最小是國中生,獨自從中部搭火車北上,最終陳屍在大樓後巷,該生手機一起被摔爛,家人都不知孩子為何會命喪該處。警方調查,愈來愈多跟大樓毫無淵源的「外地人」,前往該處墜樓,里長與警方希望管委會裝設門禁,讓住戶持門禁磁扣,才能感應大門或電梯進出,豈料管委會與住戶有財務糾紛,帳戶被凍結,已無法動支公款。上月底,1名高中生出現在該大樓頂,警方、消防動員搶救,所幸被1名巡佐機警拉下來,避免憾事。一問之下,該生本來前往其他大樓,但因有門禁作罷,才來到中山區這棟。員警聽聞直言:「我們1人捐個5000、1萬,拜託趕快裝門禁!」據了解,連日來在里長、藍綠議員輪番會同市府會勘後,初步估計310戶的門禁磁扣,約僅需3萬元,近期再與管委會確認,就會安裝門禁管制,希望別再讓陌生人無故前往。警方表示樂觀其成,並建議頂樓的女兒牆也修繕加高,否則長期以來,巡經該處,都擔心「被砸到」,盼未來能平靜點。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
錦新大樓「第一凶宅發威」3週死3人 隔壁工地工人嚇到不敢上班
有台北「第一猛鬼大樓」稱號的錦新大樓,近期三週有三人墜樓死亡,其中兩人更是跌在旁邊正施工的社宅空地,傳出工地工人連續看到屍體落地,就嚇到不敢去上班,如今各界也將介入錦新大樓,盼望不要再有各種意外發生。台北中山區錦州街上的錦新大樓,39年前就因飯店發生意外,帶走19條人命,轉變成住商大樓後,又連續發生多起外來人士墜樓的意外,讓這棟大樓成為「最猛凶宅」稱號,2023年至今為止,已發生5起墜落意外,甚至進三週就連續三起,恐怖狀況也讓外界覺得不可思議,特別墜樓的人還都是非住戶的外來人士。如今除了中山分局將定點加強巡邏守望,錦新大樓管委會也必須加強控管人員進出,並在電梯或大門裝上磁扣等裝置,來防止外來人士再度踏進大樓中發生意外。一旁正在興建的社宅工地,就因連續墜樓害工人嚇到不敢上班,甚至有工人上班到一半感到身體不舒服,所以就不來上班,避免工人心情上受到影響。工地人員也表示,相關單位都有來關心,希望能隔壁工地可以順利施工。《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生命線專線:1995※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錦新大樓」電梯裝磁扣很難?再傳女子墜樓跌工地 2週抓2命猛鬼大樓發威
台北市中山區錦州街上的「錦新大樓」39年來已經發生26死,如今再添1命,今(12)日一早警方包圍旁邊工地,傳出一名女子自行進入該大樓並搭電梯到頂樓墜樓,工地值班保全聽到巨響,趕往查看發現連忙報警,警消到場時發現女子已經當場身亡。有臺北「第一猛鬼大樓」稱號的錦新大樓,兩週前才傳出有非住戶女子搭車跑來臺北,又到了該大樓頂樓,隨後墜樓在防火巷喪命,今日再度傳出有女子自行上頂樓墜落隔壁工地。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女子在今天早上9點左右,獨自步行到錦新大樓頂樓,警方也立刻封鎖現場並進行鑑識採證,現場排除他殺狀況,但詳細原因仍有待調查釐清。錦新大樓前身為時代大飯店,在1984年一場大火帶走19條人命,改名錦新大樓後,卻在1996年又遭大火肆虐,隨後不時傳出有許多外來非住戶的人,跑進大樓上輕生,門禁出問題也讓人好奇,為何電梯不管制,可以讓外人隨意跑進來大樓內。《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到前女友家求「一起去宮廟改桃花」 迷信男被拒竟霸著不走…下場曝光
45歲曾姓男子與江姓女子分手後,要求復合並提議一起去宮廟找師姐改善兩人關係,遭拒後竟「霸住」女方家,逼得江女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曾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曾男今年5月與交往多年的江女分手,6月間持可打開社區大門、電梯及女方家門的同居時住處磁扣,進入女方家提議到宮廟改善雙方關係,並在被拒後大鬧江女住家數小時,直到警方到場才離開。未料,曾男因大鬧遭大樓主委取消磁扣權限後,當天傍晚竟翻牆進入社區,再跟著其他住戶進入電梯,隨後發現自己的磁扣雖無法打開社區大門、電梯,但可以打開前女友家大門,再次進入江女住家。江女透過主委得知前男友行徑後,再次報警,警方也當場逮捕曾男送辦。曾男偵訊及出庭時都否認犯行,辯稱以為磁扣故障,才會翻牆進入社區,且江女住處大門是打開的,強調沒有未經同意進入。法官則認定他用不理性方式處理與前女友糾紛,又未經住戶同意,侵入社區大樓而侵害住戶居住安寧,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外宿如何保證安全? 美國前CIA探員揭訂「3樓到6樓房間」為佳
在外住宿通常不比待在家中安全,面對各式各樣可能遭遇的危險,事先預防遠比臨機應變來得有效。曾任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探員的特蕾西(Tracy Walder)分享,自己外宿期間保持安全的方法,包括在手機應用程式開啟緊急設定,也會特地挑選3樓到6樓的飯店房間,因為「足夠安全」。根據《每日郵報》報導,特蕾西表示,專門下訂3樓到6樓的飯店房間,是因地處較低且與大廳較近,又和1樓保持一定距離,若要逃生相當方便,入侵者也不太容易爬到這裡。與此同時,她還會在進入房間立刻將門上鎖,並且放置門擋、插上門閂,增添額外的安全保障。此外,特蕾西覺得,信任一個從不認識的人,甚至待在他們的房子,根本就是超級危險的舉動,因此從不預定私營的住所,即使網站出現很多優良評價,「你也不知道是誰寫了這些評論。」她也透露,自己還會事先搜尋目的地的相關資料,避開一些存有恐怖主義勢力的地方;行前會在手機應用程式開啟緊急設定,一旦遇到緊急狀況,設備就能發給緊急連絡人所在位置,或在行李箱放入蘋果Air Tag,確保家人得知行蹤。特蕾西分享自身經驗,引起網友熱議。(圖/翻攝自Instagram@theunexpectedspy)特蕾西指出,儘管自己曾遭丈夫嘲笑,丈夫認為「不太可能有人隨便闖入別人房間,而且飯店工作人員其實都有磁扣可以進入」,但她仍在執行一次機密的海外任務之後,由於極度的不安全感,決定在每次的旅行加入一些安全措施。
弱視又無法久站!水電工等30分鐘怒飆保全「X你娘」 因「這理由」被判無罪
黃姓水電工曾在去年12月1日前往台北市某社區大樓修繕水管,怎料遭到翁姓保全刁難30分鐘,讓他一氣之下在大廳痛罵對方「X你娘」,並因此遭一狀告上法院。對此,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黃姓水電工的視力僅剩0.3,膝關節還因病無法久站,卻遭保全刁難在先,於是最終裁定黃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身為水電行負責人的黃男,在2022年12月1日中午12時許前往台北市某社區大樓修繕水管,期間他在9樓查看水管之後,返回水電行拿取工具,並再次前往該社區。沒想到黃男卻因受不了等候住戶偕同上樓的時間過於漫長,竟在大廳當眾辱罵翁姓保全「X你娘」,因此被檢方依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黃男坦承,他確實曾將三字經脫口而出,但沒有貶損他人的意思。他還透露保全當時明明就有目睹自己跟住戶上樓,後來他再下樓拿東西,保全就不讓他上樓了,甚至請翁男打電話協助他聯絡住戶,對方還故意不動作,作勢要趕他走。眼下他不但一眼失明、膝關節壞掉不能久站,還拿著很重的工具,於是他在等了30分鐘後終於忍無可忍,一時情緒失控罵了髒話。對此,台北地院法官檢視總長27分43秒的現場錄音檔案,可見錄音剛開始黃男就已出聲請保全「再按鈴看看」,可見他待在大廳的時間確實超過錄音檔時長。此外,黃男在等待期間不斷表明願意辦理訪客登記,若有疑問,保全也可以陪同上樓,或者撥打管理中心電話向住戶確認。他更向翁南說明,自己當日已跟客戶上樓過,下來只是拿個工具,希望保全能讓他上樓完成修繕工作。然而,翁男卻以按電鈴無人接聽、不能讓陌生人上樓為由拒絕水電工,但與此同時,卻又讓一名陌生訪客在未辦理任何登記或與住戶聯繫的情形下,主動幫忙感應電梯磁扣,協助對方上樓。後來9樓住戶下樓查看時,才發現黃男被攔下無法上樓。事後法官調查發現,黃男的右眼球的確萎縮僅有光覺、左眼黃斑部也病變,視力僅0.3,而他的左右膝關節則均已發炎,並重建置換人工關節,甚至還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證實其的確有眼睛失明、無法久站的狀況。且透過錄音檔案也可知,黃男被拒絕上樓前,已與住戶上樓過一次,保全理應知道他是修繕水電的師傅,而且當時被放行的陌生訪客只說要到10樓工作,就可以在未登記、未向住戶確認的情況下上樓,反觀黃男費盡唇舌,仍然不被放行,還被迫在大廳等了30分鐘,明顯是翁男在故意刁難。因此法官認定,黃男因久站身體不適,再加上遭到保全刻意刁難,因此為了發洩情緒罵出三字經,而非針對保全人格,不論是客觀上還是主觀上,都沒有貶低他人的意思,也不具備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FENDI最新話題包款「C'mon Bag」正式開賣!以20個零件組合而成的時髦外型讓人忍不住想鼓掌叫好!
時尚迷們最關注的2023秋冬it bag,絕對少不了FENDI的C'mon 包款!這個靈感來源受到2023-24秋冬女裝系列純粹簡約的線條而啟發的包包,是由專業皮革工匠們運用慧心巧手,以20個零件組合出簡約的外型,可說是展現精湛皮件工藝的最佳傑作。FENDI C'mon 包款自2023年7月起,在全球FENDI精品店與fendi.com官網開始販售。(圖/品牌提供)C'mon包款有著圓潤柔和的廓型外觀,柔美曲線與細微稜角相輔相成,磁扣翻蓋上並有著同樣光滑邊緣的復古金色金屬 FF 標誌,吸引眾人目光。有著不退流行及鮮明特徵的FENDI C'mon包款,時尚外型與百搭風格,無論日夜都能完美搭配各種造型。(圖/品牌提供)各有細微變化的三種不同尺寸:中型FENDI C'mon包款的翻蓋是使用比包身略長又散發精緻光澤的光面皮革製成;優雅嬌小的小型C'mon包款則是採用半亮面小牛皮為素材,與中型C'mon包款一樣有著壓花皮革細節及一個多功能的後袋;小巧Nano尺寸的C'mon包款背面特別加上皮環設計,還能當成掛在腰間的實用腰包。FENDI C’mon包款Medium/91,000元(圖/品牌提供)FENDI C’mon包款Mini/76,000元(圖/品牌提供)FENDI C’mon包款Nano/38,000元(圖/品牌提供)
5億高中生命案夏姓父子不起訴 檢方「10樓墜下」打臉高大成、靈媒低樓層說法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夏姓父子涉嫌殺人罪部分,因查無積極證據罪嫌不足不起訴。檢方今上午召開說明記者會一一釐清各種臆測,證實死者賴男並非低樓層墜樓「3樓和8樓都不可能」,維持10樓墜下的判斷,打臉法醫高大成以及靈媒的說法。台中地檢署表示,經查根據被告夏男居住之 10 樓陽臺欄杆所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及陽臺外側前緣平臺上亦有擦狀抹痕,並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 DNA 等情,比對現場勘查採證之墜樓路徑及身上之致命傷,包括身上平行 2 條傷痕狀,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認死者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 而針對外界所質疑之 3 樓、8 樓墜樓進行查證,3樓住戶於偵訊時表示,完全不認識被告夏男,更未提供門禁磁扣予其他人等語,並提供住家動態監視影像畫面,經檢視皆無陌生人進入家中,是 3 樓之該層住戶與本案實屬無關。另該社區之 8 樓而言,外界所指與被告夏男父子有關之戶別為 8-1 戶,其與死者墜樓倒臥之處,水平位移長達 10 公尺,且再衡諸上開所述,現場樹叢樹枝有壓斷折損及死者身上之致命傷痕(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所致等情,斷無自 8-1 戶處墜樓之可能。另檢察官全面清查其他樓層住戶後,均表示在墜樓前皆無發現異常情事,是依現有查得之事證,實無法遽認死者係自其他樓層墜樓可言。經解剖鑑定後,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稱,死者因其墜落後體表並無裂開,故其倒臥現場並無血液噴濺痕跡,又死者除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約 800cc 外,臟器破裂,血液都流在胸腔及腹腔內,是屬於多重創傷,所以有傷及循環系統造成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並有兩肺破裂塌陷、血胸,所以肺部無法呼吸…死者胸腔、腹腔出血大約 800cc 左右,加上兩肺已塌陷無法呼吸,所以還是可能導致他死亡等語。
5億高中生離奇命案偵結 中檢認「無下毒沒推下樓」!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案情撲朔迷離,包括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該案追查月餘,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第一時間依《殺人罪》裁定30萬交保的配偶夏男不起訴,但因涉嫌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另夏父同樣《殺人罪》不起訴。台中地檢署說明全文如下:臺中地檢署偵辦夏姓被告父子 2 人被訴涉嫌殺害賴姓死者等案件,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爰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至被告夏○源、夏○盛涉犯殺人罪嫌部分,經檢察官詳細蒐證後,因查無充分之積極證據而認其等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本件賴姓死者於民國 112 年 5 月 4 日經救護人員送醫急救無效而死亡後,經警方於同年月 5 日報請本署檢察官相驗,本署謝怡如檢察官於當日即率同本署法醫師前往相驗,並訊問死者家屬、被告夏○源等人。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初步認其涉有殺人罪之犯罪嫌疑,予以諭知新台幣 30 萬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於同日聯繫法醫研究所,擇定於同年月 9 日進行解剖。檢察官於本案發生後,迅即針對所有可疑事證,指揮司法警察密集進行相關偵查作為,除調取相關之監視影像;被告、死者及其他相關人等之通聯紀錄、就醫紀錄、車行紀錄等外;檢察官並同時實施相驗、解剖、勘驗(現場)、鑑定(毒藥物、生物跡證、指紋…等)、搜索、扣押、數位採證(分析)及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進行約詢等共 100 餘項偵查作為,以釐清下列四大重要疑點:一、被告夏○源與死者有無結婚真意?經查:據本案所查得之數位鑑識、通聯紀錄、行車紀錄等分析,被告夏○源與死者,雙方幾乎毫無交集。且據死者之高中輔導紀錄,其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另檢察官亦查得被告夏○源與死者之結婚證人係隨機任意找尋,該位證人甚而不清楚係何人欲結婚及雙方家長亦無不知悉兩者結婚之情事,認定夏姓被告與死者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二、死者墜樓前有無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經查:死者經檢察官會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進行解剖鑑定,其報告指出: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共驗 2551 種);另臺灣大學法醫研究所亦函文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之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是死者於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之可能。從而,本件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三、死者係自何處墜樓身亡?經查:根據夏姓被告居住之 10 樓陽臺欄杆所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及陽臺外側前緣平臺上亦有擦狀抹痕,並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 DNA 等情,比對現場勘查採證之墜樓路徑及身上之致命傷(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死者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四、現場及被告夏○源身上有無犯罪跡證?經查:檢察官於指揮警方至被告夏O源住處搜索並對被告夏O源之身體與所著衣物進行勘查採證後,被告夏○源身體及雙手經檢視未發現可疑傷痕或痕跡,其所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亦無可疑跡證及血跡反應;並再根據被告夏○源及死者之 DNA 鑑定報告,被告夏○源與死者之指甲內均無血跡反應,亦無對方之DNA 等情,實可研判雙方並無肢體接觸。另再根據死者之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並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至死者家屬及外界於本案偵辦期間所提查證方向之調查結果如下:一、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經檢察官指揮警方詢問夏姓被告社區保全人員暨死者墜樓第一時間所拍攝之照片所示,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二、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根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死者急救病歷及相驗照片所示,死者送醫時,醫護人員確有在死者右手、左手施打針劑,並對死者套用護頸,且該死者頸部傷痕所呈之線條與護頸形狀相符,因此針對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三、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本件於被告夏○源住所扣得水果啤酒罐上雖檢測得有死者之DNA,然解剖鑑定報告中之血液、尿液卻無酒精反應。此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稱:有可能是飲用的量比較少或者喝下去之時間比較短,來不及吸收到血液或排泄到尿液中,且酒精要進到血液中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所以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是最準確的等語明確。是依上開解剖鑑定之科學數據所示,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四、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死者之出血量雖僅 800cc,仍會死亡:死者經解剖鑑定後,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稱:死者因其墜落後體表並無裂開,故其倒臥現場並無血液噴濺痕跡,又死者除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約 800cc 外,臟器破裂,血液都流在胸腔及腹腔內,是屬於多重創傷,所以有傷及循環系統造成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並有兩肺破裂塌陷、血胸,所以肺部無法呼吸…死者胸腔、腹腔出血大約 800cc 左右,加上兩肺已塌陷無法呼吸,所以還是可能導致他死亡等語。五、查無死者自其他樓層墜樓之可能:本件經檢察官針對外界所質疑之 3 樓、8 樓進行查證,該 3 樓住戶於偵訊時表示,完全不認識被告夏○源,更未提供門禁磁扣予其他人等語,並提供住家動態監視影像畫面,經檢視皆無陌生人進入家中,是 3 樓之該層住戶與本案實屬無關。另該社區之 8 樓而言,外界所指與被告夏○源、夏○盛有關之戶別為 8-1 戶(被告夏○源所住 10 樓之戶別為 10-3),其與死者墜樓倒臥之處,水平位移長達 10 公尺,且再衡諸上開所述,現場樹叢樹枝有壓斷折損及死者身上之致命傷痕(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所致等情,斷無自 8-1 戶處墜樓之可能。另檢察官全面清查其他樓層住戶後,均表示在墜樓前皆無發現異常情事,是依現有查得之事證,實無法遽認死者係自其他樓層墜樓可言。六、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死者並未被施打或服用毒藥物、酒精致昏迷,以及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業如上述,是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七、外界另有質疑被告夏○源於案發後,有變裝攜帶證物離去等情,應屬誤載: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查證後,該張媒體所登載之照片(被告夏○源身著紅、白、藍 T 恤)係拍攝於 112 年 5 月 8 日,案發日(5 月 4日)被告夏○源係身著淺灰色外套,此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可資證明。另死者墜樓後,被告夏○源係搭乘電梯下至一樓,亦有社區大樓監視錄影畫面可參,故相關外界所傳其係步行下樓此節,亦屬誤會,併此敘明。八、被告夏○源拒絕測謊:至被告夏○源為何沒有測謊乙節,按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1789 號刑事判決意旨,測謊基本程式要件,須經受測人同意配合。惟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後,拒絕測謊,檢察官實無法責令強行執行測謊。綜上所述,本案經檢察官縝密蒐證,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刑事鑑識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等專業堅實之辦案團隊與鑑定機關,除依上開查得之相關事證外,再逐一分析、檢視及相互核對證人之供述、通聯紀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數位鑑識、社區磁扣刷卡紀錄及社區與道路監視器影像等證據資料,均無從認定被告夏○源與其父即被告夏○盛涉有本案殺人罪嫌,而認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 條第 10 款規定為不起訴處分。另被告夏○源於無結婚之真意下,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之公務員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並據此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就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訴。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為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追求真實之核心價值,對任何可疑涉嫌犯罪之情事,必致力追查、全盤蒐證,以釐清事實。然檢察官身為法定公益代表人,亦須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若查無積極證據足資證明犯罪嫌疑,實無法僅憑臆測、推論或涉嫌人不合理之動機、舉措即遽論其涉嫌犯罪,此為法治國家之安定基礎及保障人權之司法精神。
知名作家遭控性侵!男合夥人淚訴被當「玩具」 何則文認「難以言喻的關係」
台灣「#MeToo」運動持續延燒,知名專欄作者、青年職涯教練何則文也在19日深夜被黃姓合夥人指控性侵,黃男聲稱,何則文很會說話、很會操弄人心,也一直想方設法誘導他拍攝裸照,還會主動傳送下體充血的照片換取信任,後來只要事情不如他意,他就會對他罵三字經,黃男甚至還被逼迫裸體挨打、賞巴掌、下跪、幫忙口交、性侵,甚至被迫幫他打掃家裡、擦地板。對此,何則文也在2小時後於臉書火速回應,不但貼出他與黃男的對話紀錄,強調自己「一直以來不會強迫別人做他不想要的事情」,還指控黃男「混合著部分事實與部分虛構的內容,指控你明明知道真相的事情。」黃男19日深夜透過臉書發布一篇超過3000字的長文,內容直指知名作家何則文性侵,「不是只有女生會被侵犯,男生也會」。他指出,何是他的大學學長,兩人是透過系上的啦啦隊活動認識的,雖然曾覺得對方說話瘋瘋癲癲的,但當時天真的相信對方在網路上包裝出來的人設,再加上何也很關心自己,所以認為對方說的話都是真理,沒意識到這卻是一切噩夢的開始。黃男回憶稱,何則文其實很會操弄人心,他會先以開玩笑的方式誘導他說出或做出一些令人難以啟齒的話或行為,也曾要求他脫光衣服拍裸照,還強調不用露臉,甚至回傳「站在鏡子前面全裸並且生殖器是充血狀態的照片」,說是因為信任他才會傳這樣的照片給他,並聲稱是後會刪掉照片。大學畢業沒多久,他接受邀請與何一起開公司,「對當時已經被洗腦的我來說,這麼照顧我的學長需要我的幫忙,我沒有二話立馬就答應他。」沒想到只要事情不如他意,何就會罵他三字經,或是要求下跪道歉、拍照、錄影打自己耳光,「他給了我他家裡磁扣,要我去他家,我以為是要討論接下來的課程跟活動,但並沒有。」黃男表示,每一次去何則文的家都感到非常痛苦,「一到他家他就要我脫光衣服,脫光衣服之後他會打我、會賞我巴掌、凌辱我、叫我跪著幫他家打掃、擦地板」,甚至逼迫口交、性侵,事後還說只對這樣對他,要他說感恩,他就這樣被壓榨了好幾個月,每天都會做噩夢,看到何傳來的訊息就會害怕,但又不能不點開,自己彷彿變成何的寵物、玩具,最後實在受不了才向身邊的人告知此事,「還記得第一次講的時候我的聲音跟呼吸都在顫抖,我很怕沒有人相信我。」黃男坦言,這次的「#MeToo」事件爆出來之後,考量到何則文接觸的人幾乎都是學生、社會新鮮人,對外形象正面,經常撰寫幫助公益、社會弱勢的文章,因此決定將這件事情說出來,避免出現潛在的受害者,「只要大家不知道這件事,你就有可能用同樣的手法繼續荼毒下一個我」、「我講的所有事情,我都有證據,我希望不要再有人跟我一樣的遭遇了。」對此,何則文也隨即在臉書火速回應,指出他對黃男絕對是有愧疚的,也絕對是應該跟他道歉,並聲稱他當時已跟對方道歉,並且也根據他的期盼道歉補償損失,「有關於他說我們相處過程中的一些矛盾衝突,跟我造成他的痛苦與精神壓力,我不會否認,因為那是他真實的感受。我很抱歉。」何則文貼出2張與黃男的對話紀錄。(圖/翻攝自臉書/何則文)何則文強調他們的關係相當密切,且進一步的確有一些難以言喻的關係存在。但關於性方面的事情,「我必須說,我經歷的故事跟觀點可能他所陳述的不同。」何也貼出2張與黃男的對話紀錄,只見照片中何問黃,「準備好被Ⅹ屁眼了嗎?」而黃則回「準備好了」,還說自己會以「對方看到他就會想Ⅹ他屁眼為目標而努力。」另1張照片則顯示黃主動問何「需要全裸下跪拍裸照嗎?」而何則回答「不用…你不要自己腦補。」何則文貼出2張與黃男的對話紀錄。(圖/翻攝自臉書/何則文)接著,何則文話鋒一轉,多次重申自己「不會強迫任何人做他不想做的事情」,更反覆聲稱沒有所謂的其他受害者,「在他的觀點那個經歷故事讓他事後回想很痛苦,我當時也願意承擔跟道歉,但在我的生命歷程中,我並沒有強迫任何人做他不想做的事情。我的確有做錯的地方,我願意承擔,我會也付出代價。」如今何則文又在今早(20日)發一篇貼文,指出黃男知道事情的原委,絕對不是他現在所說的那樣。「我從不想傷害你,你也說過你不想傷害我,很難過如今卻變成現在的情況。」他也表示自己可以理解他在公事上遇到的問題,「這些都是我不好,於公於私我真的都覺得對不起你。但我還是不明白為何你要選擇在此刻,用混合著部分事實與部分虛構的內容,指控你明明知道真相的事情。」何則文最後也在文末對黃男喊話,「我還是希望你可以說明那時候真正的情況,我還是希望你不要忘記你當時對我說的內心想法。」《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屋主拿豆花遭反綁搶案神反轉 竟是女直播主聯手男友洗劫閨密
台南市金華路某大樓前日下午驚傳搶案,王姓女屋主開門拿取豆花外送時,41歲許姓男子竟趁隙闖入,以束帶控制王女和屋內的33歲鍾姓女子,並將屋內的2萬元現金和數十萬元名牌包洗劫一空,而許男落網後說法矛盾、漏洞百出,警方持續追查,這才發現許男與鍾女竟是男女朋友,2人聯手行搶,鍾女也於今日遭移送,並建請檢察官聲押。據了解,鍾女從事直播主工作維生,而許男是她的忠實粉絲,時常拿自己的積蓄「斗內」,2人也因此越走越近,今年3月進而成為男女朋友,而鍾女與王女相熟,知道對方家境優渥、經濟寬裕,住在市價4000萬的大樓外,家中還有許多名牌包,在覬覦其錢財下計劃此場搶劫行動。鍾女先是接近王女以取得其信任,並趁王女不備拷貝其住家大樓磁扣,在案發前先交予許男,案發當日佯稱想吃豆花,並開門接應讓男友趁隙入內,許男為了「作戲做全套」,在過程中還毆打2人。鍾女更以被害人自居,頻頻向保全人員秀出傷口道歉,氣憤表示「你看,我都被打到瘀青了」,保全也因此頻頻道歉,但警方調查後發現鍾女竟是全案的幕後黑手。許男落網後,不願吐露女友共同犯案,說詞漏洞百出,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鍾女與許男竟是情侶,大樓磁扣也是鍾女供應,今日上午將她逮捕歸案,鍾女則矢口否認、頻頻喊冤,訊後被依強盜、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將她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建請聲押。
小三光明正大進家門 正宮3年後「找到陌生頭髮」才知尪偷吃
原諒丈夫偷吃,卻遭無情背叛!新竹一名人妻在2018年發現老公劈腿廠區女同事並攤牌後,對方雖簽下和解書與承諾跟小三斷絕往來,但她3年後卻在家裡找到陌生頭髮、被朋友告知兩人藕斷絲連,警衛甚至透露「小三有磁扣」,這才驚覺一直被蒙在鼓裡,對小三提告與求償50萬元。判決書指出,人妻在2022年4月收到自己好友與小三友人告知,小三仍與丈夫藕斷絲連且透過新創的臉書帳號聯絡,丈夫遭質問後除坦承,簽下和解書之後依然和小三交往,更交出相關臉書帳號、密碼,人妻也因此找到兩人在閉密空間內緊貼的親密合照。人妻更指,同年8月發現家裡有竊聽密錄器,女兒在地板找到陌生人頭髮,警衛還說有名女子近3年來都趁她上班開白車過來,且有大樓磁扣可隨意進出,氣得人妻向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小三雖辯稱,人妻所住社區都有監視器、保全人員,若非問心無愧,她怎敢多次開車進出讓對方找到證據,但人夫坦承,自己和小三每周會在住處和摩鐵發性行為1次,且臉書帳號就是小三創來聊天用的,更指兩人「寫完和解書1、2個星期又繼續交往」。法官審酌後判小三侵害配偶權,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