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昨召集朝野協商,確定本會期將於9月23日開議,因殺警案引爆強烈民怨,朝野決定30日院會處理《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值得注意的是,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未來將歸屬立院哪個委員會監督,目前可能選項包括經濟、交通或教育委員會,待9月20日協商確定。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德維也指出,蔡政府一再出包,包括防疫、《數位中介法》草案、論文門等等,衛福部、通傳會、數位部及國安局長陳明通等,都是在野黨迫不及待「直球對決」的重點對象。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說,本會期重點在《警械使用條例》,預計30日提交院會討論;與其搭配的《外役監條例》修正,預計由法務部提修法版本。《氣候變遷因應法》、《精神衛生法》,及攸關性私密影像防禦網的《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也會盡力在本會期完成。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新會期是預算會期,國民黨團將著重明年度中央政府公務預算、前瞻計畫第四期預算審查。至於法案部分,會力促較急迫的《警械使用條例》、《外役監條例》修正與《氣候變遷法》等。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下會期關注的法案從五大政見延伸,居住正義的《平均地權條例》、《所得稅法》,經濟委員會的《礦業法》、衛環委員會的《氣候變遷法》,各委員會都提出關注的法案。《性暴力防治法》、《性私密影像保護法》也是民眾黨團的關切重點。預算方面,將對數位部疊床架屋的情形,及國防預算創歷史新高用力監督。至於數位部將歸屬立院哪個委員會監督?目前數位部長唐鳳主張放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但朝野大多認為除了教文委員會,也可與NCC一樣放在交通委員會;同時,因數位部的業務範圍,很大一部分是要促進產業發展,也可放經濟委員會。最後結果將於9月20日交由朝野協商決定。
「你有病啊!」、「有病要看醫生啦!」,台南市歸仁警分局謝姓警員前年處理一起房屋整修所引發的糾紛時,因不滿當事人謝姓男子的言談態度,當街大聲說出這些話後挨告。審訊時,謝員雖搬出《精神衛生法》辯解,還強調當下已經盡量用中性、客觀的言語,但仍被台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判決指出,2020年12月間,謝員被指派處理謝男、楊男因房屋整修所引發的糾紛時,在過程中不滿謝男的言談態度,不僅在巷道大聲對謝男說「你有病啊!?」、「有病要看醫生啦!」,還對著謝男的家人表示,對方「明顯不正常啦!」事後,謝男向台南地檢署提告公然侮辱,案經檢方偵結起訴後,謝員在審訊時辯稱,依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員警可於現場判斷1個人是否行為異常或疑似精神疾病,他自認當下已經盡量用中性、客觀的言語,告知對方需要就醫,及以客觀言語向另名在場人解釋謝男不符大眾思考邏輯及脫序的言行,並無侮辱對方的意思,還出示職務報告、報案紀錄單及密錄器檔案光碟作為佐證。不過,法官認為,《精神衛生法》只規範警察機關執行職務時,發現罹患精神疾病的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時,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護送就醫等權責,指的是員警值勤時遇有上述情事,自應依法通報並循法定程序處理,並非可以藉此恣意謾罵。法官還強調,被告與告訴人發生言語衝突時,以激動情緒指稱對方「有病」、「明顯不正常」,依社會一般常情判斷,顯屬對告訴人的貶抑言語,難以認為是中性、客觀陳述;更何況,被告在過程中,也未曾根據《精神衛生法》向主管機關或醫院諮詢、聯繫或通報。法官審酌,謝員不思以適當態度面對、處理他人間的紛爭,僅因值勤時與告訴人發生言語衝突,即以貶抑詞語辱罵告訴人,使告訴人名譽及人格評價受有不良影響,未能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加上又沒有獲得告訴人諒解,處罰金5000元。全案可上訴。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8)日指出,在野黨的監督無可厚非,但國民黨「以疫謀亂」的烏龍口水,對國民黨未必加分,喊話要國民黨如有證據證明「高登案」與他有關,趕快去檢舉提告,否則「亂講換我告你」。他呼籲,既然朝野已達共識,疫情下以不開臨時會為原則,立院將在5月底休會,應對預算案、人事案及重大法案朝野共同努力,共同把握最後的3個星期。柯建銘說,從疫情初始口罩議題、要求普篩開始亂,而後乞丐疫苗之說、又有引進中國疫苗等,國民黨「毫無建設性、無同理心,但我們都走過了。」他說,最近「快篩試劑問題」,台灣和全世界都在搶快篩試劑,進口及國產有貨的全部收購、徵用,對於「高登事件」的資訊,他與所有人一樣都從媒體得知,高登負責人他也不認識,昶虹公司負責人是過去跑立法院的記者舊識,其胞弟因2015年幫我助選,當選後2016至2017年僅當一年助理,後為顧問,就是如此而已,「國民黨以為抓到大尾、政治介入,根本是胡扯、扯遠了!」柯建銘批評,國民黨見黑影就開槍,和抹黑羅氏快篩、扯上前立委蔡煌瑯如出一轍,「如有證據與我有關,趕快去檢舉提告就好了!不用抹黑、口水、影射,否則亂講換我告你,如此夠清楚吧!遊戲規則公平,光明磊落一點!」「既然朝野已達共識,疫情下以不開臨時會為原則,5月底休會,我們須與時間競賽了!」柯建銘說,立法院還有該做的很多功課,把握最後三星期,完成法定義務與責任,才是朝野共同責任,包括:111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紓困條例、預算延長案;3位NCC委員、監察院副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台鐵公司化、促轉條例、權利回復條例、會計法、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精神衛生法、幼教及幼照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院會重大法案;還有各委員會必須審理的氣候變遷因應法、醫事法、醫預法、行政院組改、公教退撫新制、犯罪被害權益保障法、平均地權條例、消防法等法案。
本土確診數連續1周破千?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出席立院衛環委員會「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審議,針對部分條文未達共識,陳時中與現場立委數度熱烈討論。但本土疫情延燒,今天傳出上看3000例,陳時中約在中午12點18分向召委林為洲告假,隨即赴疫情指揮中心處理公務。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0)日將排審《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表示,杜絕隨機殺人及重大治安事件須做好預防工作,不能出了事再補破網,應該要統整精神醫療資源,並加強社區監測機制,才能從源頭防治,讓孩子能安全地在外玩耍。立院衛環委員會排審攸關社會安全網的《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前夕,多個民間及人權團體舉行記者會,提出民間版9大訴求,內容包含社區支持到位、建立社區危機處理機制、提升心理衛生中心、服務準備銜接、強制住院治療7天、決策納入使用者、機關義務明確化、理解多元處境,以及平等尊嚴為核心指導原則。「身為雙寶爸爸,我相信松山信義的父母們,都希望孩子能夠安全地走在戶外,一起陪伴孩子平安地成長。」滿志剛說,要杜絕隨機殺人及重大治安事件,該由「根本」做起,了解主關機關及各部會的處理困境,從源頭妥善地做好預防工作,絕不能「出事了再補破網」,安全網東補西補的下場,就是喪失更多寶貴性命,癱瘓社會資源。滿志剛說,他主張應將精神醫療資源,統整至社會支持網絡中,相互提供支援,並加強社區的監測機制,完善規劃,積極運作,讓安全網更加緊密,提升服務品質與效能。
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情精彩、發人省思,當中的角色「應思聰」細膩刻劃思覺失調患者的痛苦,而我國《精神衛生法》規定,患者須有自傷傷人之虞才能強制就醫,也讓許多「沉默的應思聰」被深藏在家中。本刊接獲投訴,25歲的阿華(化名)當兵回來後性情大變,整日把自己關在房內成為繭居族,8旬祖母更因此擔憂成疾,只盼孩子能得到幫助。「他現在像魔鬼一樣,嘴巴會自言自語,我看了真的很害怕。」阿華嬤表示,孫子剛回家時偶爾還會陪同買菜、扛重物,但自我封閉的時間越長,阿華的病情也越發嚴重,他不洗澡、不倒垃圾,頭髮鬍鬚更不曾修剪,整個房間滿是垃圾髒污,家人走過都會聞到一陣惡臭,越發脫序的行為讓全家都膽戰心驚。「社會局、兵役課還有精神科醫師都來過,都沒有辦法。」阿華爸說,他曾向多個單位求救,連台北市議員張茂楠都來關心,還有醫師進入阿華房內,匆匆一瞥就能斷定是思覺失調症,倘若未及時治療,對他大腦的損害將越嚴重,無奈礙於法規限制,無法將他強制就醫。去年12月底,本刊造訪阿華爸與祖母的工作地點,當日的台北出現難得陽光,終於結束連日的低溫與潮濕,但罕見的溫暖並沒有照射進2位長者的心裡,想到「心肝寶貝」懷著報效國家的理想投筆從戎,如今竟成為足不出戶的「繭居族」,他們同樣飽受折磨。「希望上天保佑我們阿華,錢賺多賺少不要緊,只要他健康快樂就好。」記者抵達時,阿華嬤正拿著三柱清香向供奉的神明喃喃祈禱,一字一句都訴說著為人長輩最真摯的心願,她怎麼也想不到,曾經帥氣斯文、人人誇獎的「乖孫」,有朝一日會變成長髮凌亂、拒絕洗澡的「都市野人」。阿華爸回憶,阿華在大家庭中長大,自幼個性內向害羞,但他身量挺拔、笑容靦腆,從小就深得眾姑姑和阿姨的喜愛,他大學期間曾到高級餐廳當服務生,當時還經常與朋友同事去唱歌出遊,交友互動都十分正常,原期盼這個小兒子有個正當工作安穩一生,沒想到當志願役從軍後竟毀了他一生。阿華爸說,兒子大學時不想繼續被關在學術象牙塔中,決定休學投身軍旅,阿嬤原本十分反對,但他尊重孩子的想法,阿華也在2018年進入部隊,更自願為國鎮守前線,到「國之北疆」東引島忍受刺骨低溫與強勁寒風,放假還會帶著馬祖特產回家探望,正當家人逐漸放心時,意外卻在2019年發生。據了解,阿華在2019年9月間因不明原因失蹤,軍方發現後立刻報警並調閱通聯,最終才在島上一角找到人,但在哪尋獲、如何找到都未與家屬清楚說明,阿華被發現後,立刻送往北投國軍醫院醫治,部隊更明言禁止他回去服役,阿華最終只能在前年初被迫不光榮退伍返家。阿華2018年主動請纓到馬祖東引為國鎮守疆土,卻疑似在軍旅中遭受刺激而性情大變。(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巨大的變故給了阿華強烈打擊,他回家後立刻把自己關進房間,絕大多數時間皆不與外人接觸,僅過年圍爐有出來一起吃飯,阿華爸多次想與兒子溝通皆未獲正面回應,原以為歲月能消弭兒子心中的傷痕,讓他自己「想清楚、冷靜一點」就能重新開始,阿華的情況卻每況愈下。阿華嬤提到,她每天會在餐桌上放200元,阿華則會在半夜凌晨出門,拿這筆錢去超商買飲料、便當和香菸,倘若真偶遇家人,就會像「老鼠碰到貓」般立刻躲閃,她曾試圖進房間幫忙整理,但遭孫子阻止還被推出房門,她無數次站在阿華的房門外難過落淚,心急如焚卻又無計可施,最終只能黯然離去。本刊調查,《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若發現疑似精神病患有自傷、傷人或可能舉動時,得由警察、消防及衛生單位會同家屬護送至「指定強制就醫責任醫院」就醫,但阿華封閉自我的舉動不符合上述條件,家屬四處求助皆吃閉門羹,只能看著阿華的情況越發惡化。「只要他會洗澡,就好了。」阿華嬤表示,她對這個孫子別無所求,找不找工作也不要緊,只期盼相關單位能伸出援手,讓孩子能得到應有的醫療照顧,別讓愛孫的大好歲月就此埋沒在陰暗骯髒的房間中。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細膩刻劃思覺失調患者的痛苦,當中角色「應思聰」發人深省。(圖/翻攝公視)
《精神衛生法》1月中通過修正草案,行政院強調此次大修是以強化社會安全網和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為宗旨,本刊卻發現,全台有許多患者在無「自傷傷人」之虞下,即使生病仍無法獲助,其親友鄰居更飽受影響,如高雄婦人阿月(化名),她遭受家暴性情大變,母喪後精神越發不穩,常深夜摔家具到巷弄內,製造噪音更有公安疑慮,卻始終無法可管,成為鄰里間的「不定時炸彈」。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情精彩、發人省思,當中的角色「應思聰」細膩刻劃「思覺失調」患者的痛苦,而我國《精神衛生法》規定,患者須有自傷傷人之虞才能強制就醫,也讓許多「沉默的應思聰」潛藏在社會各角落,不知何時何地會突然爆發傷人。高雄婦人阿月(化名)因家暴和接連變故而精神失常,時常會在深夜大吼、砸東西,成為鄰里間的頭痛人物。(圖/宋岱融攝)「晚上聽到她在砸東西,偶爾還會哭、大叫,真的跟女鬼一樣。」與阿月比鄰而居二十多年的小榮(化名)透露,阿月長年來沒有工作,靠領政府補助維生,阿月的丈夫則是當地知名的「浪蕩子」,無業軟爛還有許多惡習,甚至會對妻小施暴,夫妻倆分合多年,阿月也越發精神不穩。小榮說,阿月的老母親以前還會約束女兒的行為,但在丈夫和媽媽接連去世後,阿月行為更加脫序,連兒子都無法忍受而選擇搬到朋友家住,她平時獨居在家、日夜顛倒,總會在深夜時大呼小叫,還數度從頂樓丟擲桌椅家具,但沒有人因此受傷,報警也只有威嚇效果,附近居民早已不堪其擾。本刊調查,阿月是當地的知名人物,超商店員、便當店老闆娘以及飲料攤販都認得她,鄰里間認為她可憐又可悲,附近的商家過去還會免費提供食物飲水,一片好心換來的卻是無情詛咒。「她嘴巴很壞,指名要貴的吃,不給就會在店門口罵街。」便當店老闆娘無奈表示,過去有好心人曾資助阿月三餐,贊助停止後她原也歡迎這個「苦命人」來吃飯,但阿月專挑較高價的菜色,店家考慮成本和營養均衡曾制止,阿月竟直接破口大罵,連「全家死光光」這種話都說出口,久而久之就不再同意阿月上門。在記者採訪時,讓附近住戶「百感交集」的阿月也來到便當店前,只見她在微寒的天仍穿著單薄的短褲衣衫,手腳四肢被大片白斑覆蓋,腳掌更微微變形,她看著菜色的眼神透露渴望,記者見狀連忙買來便當讓她享用,她的話語雖含糊不清,仍不忘記連連致謝,難以相信這個瘦弱的6旬婦人竟是鄰里眼中的「頭痛人物」,場景令人五味雜陳。「政府像這種的就不好好照顧,我們只能盡量做,又能說什麼?」當地里長邱滄來也已關心阿月多年,他透露,阿月身世坎坷,還曾遇上無良仲介試圖用50萬騙走她名下的透天厝,所幸被他即時發現制止,而阿月造成附近鄰里困擾,但因為沒有「自傷傷人」也無法強制就醫,只能由鄰居間相互照應,包容這個「病人」。阿月精神失常卻又無法得到良好照顧,時常罵人砸東西外,還會徒步十多公里「閒晃」,腳掌疑似因此腫脹變形。(圖/宋代融攝)
台北市25歲志願役阿華(化名)在服役期間疑似受到刺激而精神不穩定,遭強制退伍後性格大變,如今繭居家中長達2年,平時閉門不出還不洗澡、拒絕與家人溝通,卻因不符「自傷傷人」條件而無法強制就醫,讓8旬祖母操碎了心,台北市議員張茂楠呼籲,《精神衛生法》應更加完善,讓被隱藏的黑數都能得到幫助。2019年播出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當中的角色「應思聰」細膩刻劃「思覺失調」患者的痛苦,而我國《精神衛生法》規定,患者須有自傷傷人之虞才能強制就醫,而這些「應思聰們」難保何時何地會突然爆發傷人。本刊調查,阿華長相帥氣、個性斯文,2018年懷著報效國家的理想投身軍旅,2019年底突然精神不穩遭強制退伍,返家後開始把自己關進房內,拒絕與家人說話外,還不洗澡、不整理,家人行經他的房門都會聞到陣陣惡臭,景況宛如「都市原始人」,家屬四處求援,兵役課、社會局和衛生局卻都愛莫能助。「法律規定,強制送醫就是要有衝突,阿嬤怎麼會捨得。」張茂楠表示,根據《精神衛生法》,患者得先出現自傷、傷人或成為地方上的危險人物,才有可能將他強制送醫診斷,但家屬不願見到過激舉動,更害怕「捅了這個蜂窩」後果將不堪設想,只能眼睜睜看著阿華虛耗人生。張茂楠提到,阿華的案例也反映了《精神衛生法》修正的重要性,對於這種沒有紀錄的個案,衛生局應專案管理,安排心理醫生或輔導師定期輔導,盡最大努力協助患者得到幫助,「不然他才20幾歲,家庭和國家要養他多久?」張茂楠也斷言,阿華不會是個案,在社會還有許多黑數沒被發現,倘若這樣的患者出現在高風險家庭,稍有不慎便會演變成社會案件,希望衛生單位能即時深入各角落,讓預防重於治療,阻止悲劇發生。台北市議員張茂楠呼籲《精神衛生法》應修正的更加完善,面對沒有紀錄的個案則該專案管理,給予這些「黑數」最大幫助。(圖/方萬民攝)精神科醫生楊聰財則表示,部分個案缺乏病識感,他們不覺得自己有病,但已出現人際關係退縮、大腦功能退步、關在家裡等症狀,家屬應動之以情,用商量、引導的方式協助就醫,如果患者真的不願配合,家屬也可到精神科門診拿無色無味的藥水,滴在湯水中給患者服用,讓他們初步得到幫助。「臨床的實務上,可能有些人就需要這樣陪伴著。」楊聰財說,有些患者無法及時就醫,但他們的病情會慢性化,長久下來可能會出現幻覺、被害妄想、幻聽和自言自語等正性症狀,以及表情淡漠、對什麼事情都失去興趣的負性症狀,在這過程中,家屬能做的只有耐心等待。楊聰財也提到,倘若家屬先斷絕阿華的金援,他或許就會開始配合家裡的飲食,屆時就有機會投藥,也可能患者會因不順心而爭執吵鬧,家屬可針對他情緒不穩情況加以記錄,倘若真有失控行為,就能啟動強制就醫。楊聰財表示,精神病患也有人權,但大眾無法預測患者在發病時的行為,才會設定「自傷傷人」作為強制就醫的重要考量,而目前《精神衛生法》上有強制社區治療,但患者也必須符合症狀時常不穩、有反覆住院需要和安全考慮才能啟動,他也坦言,目前醫療體系難以直接介入阿華的狀況。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建議,患者如沒有病識感,家屬可到門診取得無色無味的藥水,加進湯水中給患者服用給予協助。(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現正召開臨時會,將審議患有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多項法律的相關條文,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1)日發布聲明,呼籲修法應對監護處分期間明定上限、審理程序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速修正《精神衛生法》並參酌《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在維護精神障礙者的基本權益外也能完善社會安全網。人權委員會聲明指出,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及《法院組織法》相關條文,但依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版本,精障者受監護期滿得延長,且延長次數未設限制,將可能造成精障者遭受長期或甚至終身監護的可能。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由相關機關參研先進國家作法,設計符合我國之特殊處遇措施,除了應提高評估小組審查次數及審查強度外,在司法程序中並應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人權委員會表示,俢法應依據「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並以讓觸法的身心障礙者復歸社會為目標,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加入如交通權、知情同意權、司法近用、補償與救濟權與正當法律請求權等各項權利保障措施。人權委員會強調,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內容,締約國應修正過時的法律及慣例以避免任意拘禁精神健康障礙者,而特別是非自願住院可能造成傷害,而《精神衛生法》現行條文第41條強制住院及第42條緊急安置規定,已於2017年審核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而列入優先檢視清單,我國即將於今年進行CRPD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呼籲行政院宜儘速提出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立法院有「1修憲、2預算及10個法案」等重要任務,臨時會有急迫性與必要性,因此將在今天遞案召集臨時會,呼籲國民黨不要會反對而反對,朝野一起合作如期完成重要法案的審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劉世芳、副幹事長蔡易餘-、副書記長洪申翰及立委鄭運鵬舉行記者會。柯建銘說,上次國民黨在朝野協商中反對臨時會中修憲,是非常不負責的作法,不該用程序問題擋修憲;他說,包括十八歲公民權在內的修憲提案必須在二月出委員會,才來得及在今年選舉交付公民複決,呼籲各黨不要忽略,也別讓台灣人民目看破手腳。另外,柯建銘指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否則拖到下個會期將拖超過半年,另外還有「提升海空戰力軍事採購特別預算」,都已經過委員會審查完成,希望2個預算案能如期完成。柯建銘說,其他重要法案包括《私校退場條例》,在委員會已審查;沒有林智堅的《地制法》,大家可以理性討論,國民黨必須要表態,要解決內部派系與地方椿腳問題,竹竹併攸關國家整體發展,能夠快、為什麼要拖5年,「請國民黨不要患林智堅恐懼症,好好理性討論。」其他還有《精神衛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與「屏東挖眼案」相關配套法案,都需要盡快完成修法。劉世芳說,面對2022的新挑戰,有許多法案在上個會期無法完成,但無論是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及地方治理,其急迫性非常高,因此會向立法院議事組遞案,要求召開臨時會。蔡易餘說,為了讓修憲能完成通過公民複決,必須要衝高投票率,必須趕在2022年選舉一起舉行,沒想要國民黨翻臉比翻肚子更快,呼籲國民黨不要再用杯葛的手段,讓十八歲公民權實現的時程又延宕。
蔣姓紙藝師因不滿遭勸導戴口罩,3進3出超商持刀刺死一名桃園龜山蔡姓超商店員,引發社會公憤;對此,立委蔣萬安今(22日)憤慨表示,修補社會安全網破洞,蔡英文總統要讓大眾等多久?他質問還要多少次的「遺憾」、「痛心」,政府才願意正視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並補漏,不讓悲劇重演?蔣萬安表示,震驚社會的屏東挖眼案發生不到兩個月,昨天又傳出超商店員遭刺身亡的憾事,兇嫌向警方自稱患有精神疾病,長期看診服藥。他不禁要問,修補社會安全網的破洞,到底還要等多久?「小燈泡犧牲那麼久,社會安全網的洞補了嗎?」、「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司法改革?該不該快點修法了啊」、「妳的社會安全網在那?勸說戴口罩就要被殺死,妳看不到嗎?」蔣萬安說,民眾紛紛留言向蔡總統傳達心中的憂慮,請問蔡總統看見了嗎?蔣萬安認為,施行將近30年的《精神衛生法》,距離上次修法已經超過10年,如今仍停留在「就醫治療」的觀念,早已無法應付社會現況,先前他已提出修法草案,修正精神病患者的緊急安置、強制治療條件,建構完整而持續的精神醫療照護網絡。他希望讓現行制度趕上時代的需求,完善社會安全網,但一年又要過去,直到今日仍在苦等行政院的版本。蔣萬安不滿地說,再多的抱歉都無法喚回逝去的生命,政府不該只是嘴巴上喊口號,應該拿出更實際的作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衛福部的預算審查,他已要求行政部門儘速提出具體的辦法,並將《精神衛生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完成審查通過,希望悲劇不要再次發生!
今年9月時,屏東縣高樹鄉1名潘姓超商女店員因規勸未確實戴口罩的男顧客而慘遭挖眼襲擊,目前潘女雖已出院在家中休養,但該起襲擊事件仍在其心中留下恐怖陰影。根據親友表示,潘女至今每天晚上依舊會做惡夢,也不敢出門與外人接觸,對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潘姓女店員出院返家後便住在外婆家,由外公外婆照顧起居,但生活已因挖眼攻擊事件而有所影響,即使眼睛已逐漸康復,每天晚上還是會做惡夢,也極少外出,害怕與陌生人接觸。而攻擊潘女的楊姓嫌犯,因本身有精神疾病遭到強制送醫,本月(11月)4日已移送屏東地檢署複訊,檢察官經審訊後,認為楊男涉嫌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等罪,且有再度犯案嫌疑,遂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外,立委為防範患有精神病者犯案而提出《精神衛生法》修法,衛福部長陳時中上個月(10月)6日備詢時則表示,衛福部一直有持續在與司法院進行溝通,預計將在年底提出政院版修正案送立法院審查。
屏東日前發生超商店員遭人挖眼攻擊的恐怖案件,而台北市中山區15日上午11時許,也發生恐怖挖眼案,,一名陳姓女子(39歲)因不滿電梯內的吳姓婦人(56歲)勸她「戴口罩」,竟盛怒之下,持美工刀朝婦人猛刺,還疑似要挖對方眼珠,台北地檢署稍早證實,陳女被以殺人未遂罪移送偵辦,檢方裁定2千元交保,但台北市衛生局稍早評估及查訪後,由警方一同協助將陳女強制送醫。陳女遭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據悉,今天上午11時許台北市衛生局派出醫護人員,警方也陪同前往陳姓女子的住家,評估狀況後,雖然陳女並沒有攻擊病史,也並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社會局認定她有《精神衛生法》第32條所定之情形,由警方協助強制送往北投國軍醫院觀察。陳女涉嫌持刀砍婦人,遭警方上銬逮捕。另外,持刀亂刺的陳女原先經移送北檢由檢察官訊問後,因看不出陳女患有精神疾病,故認無羈押必要,諭知1萬元交保候傳,但幾個小時後陳女仍籌不出交保金,因此檢察官降保為2千元,並通知轄區警方加強巡邏查訪。
台北市56歲王姓婦人15日在住家大樓的電梯裡,勸鄰居32歲陳姓女子戴口罩,不料竟激怒對方,陳女從包包拿出美工刀,抓狂朝王婦頭部、手腳亂砍,甚至出手要挖傷其眼睛。管理員報案,警方趕往壓制情緒失控的犯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當天諭知陳女1萬元交保,但因陳女沒錢,幾小時後降保為2000元,並請轄區警方加強巡邏。王婦17日在臉書爆料指出,15日她搭電梯好意提醒1名女性戴口罩,對方出電梯後,竟朝她持刀砍殺、手指挖眼,當天地檢署就交保放人,質疑難道要死人,才會被重視嗎?網友熱議,形容猶如屏東挖眼案的翻版。警方調查,32歲陳姓女子與王姓婦人同住台北市新生北路某社區大樓,15日2人搭電梯要下樓出門,在電梯裡,婦人見陳女沒佩戴口罩,勸對方戴口罩再出門。陳女不悅,也不戴口罩,等到1樓出電梯時,突然從包包裡取出美工刀,趁王婦不注意,朝其頭頸、臉、手腳多處猛砍;王婦掙扎,陳女更徒手朝其臉部狂抓,險些挖傷其眼睛。兩女肢體衝突並大聲叫喊,管理員見狀趕緊報案。中山警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壓制失控的陳姓女子,依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送辦。警方初步調查,兩女雖是同棟社區鄰居,但並不認識,過去也沒結怨,僅因規勸戴口罩,就讓陳女失控亂砍人。據了解,陳女目前離婚獨居,應訊時精神狀態正常,並無精神相關方面疾病。據了解,陳對於為何攜帶美工刀一事交代不清,但坦承因為口罩的事情和王女起衝突,陳女表示,過去和王女不認識,沒有宿怨,事發當下她自己也有被攻擊,身上也有一些擦挫傷,陳女否認有針對王女眼睛攻擊,希望能和王女和解。警方因王女遭到攻擊後,心神未定,告誡陳女不要去騷擾王。檢察官訊問後,因查無陳女患有精神疾病,認為無羈押必要,諭知1萬元交保候傳,但陳女仍籌不出錢,檢察官降保為2000元,並通知轄區警方加強巡邏查訪,如果發現陳女再有傷人情形,將依《精神衛生法》通知主管機關強制送醫。
近期發生駭人聽聞的屏東挖眼案,有鑒於過去發生過殺警案、小燈泡事件都與精障犯罪有關,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排審《法院組織法》,討論對於精障犯罪的緊急處分修法方式,司法院與法務部卻發生激烈交鋒。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現在屏東挖眼案犯嫌目前狀態是什麼?衛福部官員稱其目前是自願住院,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目前沒聲請羈押,治療完畢再考量,目前沒辦法訊問被告。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認為,現行《保安處分執行法》就能聲請緊急的保安處分,不必另訂法疊床架屋;蔡碧仲認為此舉會被認為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一直以來的問題都是法官判決到後來要免除其刑了,就把人放出來不能關了。屏東挖眼案的犯嫌是屢次犯案的精障人士,一再發生攻擊行為導致當地居民惶惶不安,社會上也希望對於這類具有攻擊性,會危害社會安全的精障人士在司法上能進行相關處置與治療,立法院今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討論相關修法,法務部與司法院頻頻針鋒相對,唇槍舌戰。羅致政問該嫌目前的狀態是什麼?衛福部表示,目前在平安醫院治療,羅追問,是用《精神衛生法》做緊急治療?衛福部說沒有,是病人自願住院。羅也問蔡碧仲,你們有提羈押嗎?都怪法官會把人放出來,你們有提嗎?蔡碧仲說,「目前沒有,治療完畢再考量,目前沒辦法訊問被告。」針對爭議最大的《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四條》,司法院認為依此法「檢察官對於應付監護、禁戒、強制治療之人,於偵查中認為有先付保安處分之必要,亦得聲請法院裁定之」就可對犯嫌進行保安處分,但蔡碧仲直言,「就不好用啊!」蔡指出,目前僅有民國91年跟民國101年兩次有用過,20年來才兩次,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當場澄清,事實上就他們所找到的資料就用了20次,正在進行監護的人也很多,是可以用的法。法務部主張《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四條》,在判決確定前就先執行,被學界認為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因此要把該條刪除,改參照德國「暫時安置」方式進行,檢察官比較有機制可以依循。蔡碧仲也提到檢察官第一時間要以此法做保安處分的困難,像是檢察官不具精神鑑定專業,沒有檢察官敢做任何處置。林輝煌則稱此作法為疊床架屋,且對於法務部說該法有違無罪推定原則,表示「很難理解」,羈押不也是在判決確定前做羈押嗎?這個怎麼就沒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對被告做監護,讓他接受治療也保護社會安全,就是監護的實質內涵,改個名字叫「暫時安置」,內涵也差不多,這樣就沒有違憲疑慮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