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風暴擴大!釀2死3重傷 創始人證人身分到案說明
北市信義A13寶林茶室疑似爆發嚴重食物中毒危機,目前已知約有7人在食用後產生不適,更有2人因急性腎衰竭緊急送醫不治、3人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而寶林茶室的創始人黎仿軒也在26日深夜以食安法證人身分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真相。寶林茶室創始人黎仿軒為馬來西亞華僑,從饒河夜市賣炒粿條起家,主打馬來西亞蔬食,原本在台中經營旅行社,未料卻因受到疫情牽連,欠下千萬巨款而收攤,因此轉而投入餐飲業,賣起馬來西亞蔬食,其中出事的信義A13店租約在3月底到期,並打算轉往東區擴店,未料卻在營業結束前爆出嚴重食物中毒事故。不過黎仿軒先前也曾被人爆料指出,其因積欠菜商60萬元款項,而登上媒體版面。黎仿軒先前接受媒體訪問強調,當天自己也有用餐,應只是個案,「素食很安全」。但究竟是不是食物中毒,仍有待檢調進一步調查釐清,如果一旦確認為食物中毒,黎仿軒恐也難逃避相關責任。律師林振煌就指出,黎仿軒現以證人身分被通知到案,若經檢驗確認就是食物中毒無誤的話,黎仿軒恐會面臨食安法的行政罰則外,加上目前已有2人因故死亡,家屬後續也可對黎請求損害賠償,包括撫養、喪葬與精神損失等,同時也得面臨刑事過失致死罪嫌等責任。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22日擴大至50% 違法製造輸入最高罰500萬元
菸害防制法新法將於今(113)年3月22日開始正式施行,菸盒上健康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之標示面積不得低於其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之50%。國健署提醒,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者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菸害防制法新法去(112)年3月22日起上路,其中與菸盒警示圖文標示相關的第9條第2項及第3項之標示規定、第29條第1項第3款之製造或輸入業者違規罰則及同條第3項之販賣者違規罰則,緩衝期一年即將屆滿。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已協同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對市售菸品之查緝工作,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製造或輸入業者及販賣業者切勿以身試法。▲2024年3月22日施行使用的8則警示圖文。(國健署提供)警示圖文擴大 跟上全球趨勢國健署表示,修法前之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僅規定不得低於35%,雖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第11條實施準則建議不小於30%規定,但根據加拿大癌症協會(Canada Cancer Society)2021年報告[i]顯示,全球有166個國家規定菸盒包裝標示警示圖文,其中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者有122個國家/地區(約占73%)。此次,我國通過修法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為50%,已逐步跟上全球趨勢。大警圖明顯傳達風險 可促進戒菸許多人並不完全知道抽菸對於健康的危害有多嚴重,吸菸不只會導致吸菸者本身多器官病變及各種癌症,例如:肺癌、口腔癌、心血管疾病、眼睛病變、性功能障礙等,而且所產生的二手菸、三手菸還會影響到朋友家人及非吸菸者的健康。WHO FCTC第11條實施準則指出[ii],菸盒包裝上使用較大警示圖文可更引人注目,還更有機會長期維持警惕效果,且更清楚地傳達健康風險,亦可達到向兒童及青少年傳遞健康訊息,並促進吸菸者戒菸。國健署表示,透過菸盒警示圖文標示,是提高民眾對吸菸所造成健康負面影響的認知與警惕,促使減少使用菸草的一種極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並賦予業者責任告知公眾危害。不過,吸菸者一旦熟悉菸盒上健康警示圖文後,多數會傾向視而不見,警示效用因而降低。研究亦指出,健康警示圖文必須定期更換,才能維持警示效果並觸及不同群眾[iii]。每一次吸菸者使用菸品時,都會不可避免地接收到菸盒外包裝上的警示資訊;以每天吸食一包菸的吸菸者為例,每天至少會接觸到菸盒20次,累積一年下來,接觸健康警示圖文的頻率多達7千次。對於吸菸者的親朋好友,警示圖文同樣能夠發揮效果,進而達到提醒吸菸者對於健康的危害,使其自主地撥打戒菸專線,嘗試尋求戒菸諮詢。國健署最後呼籲民眾不使用、不購買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之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一起讓菸害「菸」消雲散。[i] https://reurl.cc/Z96OGA
台積電設廠預估人口移入 綠委籲左楠加速建4社宅
立委李柏毅18日質詢內政部長林右昌時指出,明年台積電楠梓廠後將帶來大量移入人口,同時觀察左楠周邊預售屋都在短短幾天內完銷,顯示住宅需求非常龐大,即便高雄市政府和住都中心合作,在左營、楠梓與仁武地區興建四座社會住宅,但整體時間點卻與台積電設廠時間搭不上線,地方未來肯定需要大量租金補貼。李柏毅指出,去年全台有43萬戶申請租屋補貼,但許多租客實際上卻沒辦法進行申請。即便內政部祭出罰則,如果房東因此拒絕房客申請,可處三萬元至三十萬罰緩。然而,一旦租客申請租屋補貼後,後續有極高的機率被房東「掃地出門」,那麼這些房客又要何去何從?他呼籲內政部應盡速研議此問題,讓所有租客都可以安心申請租屋補貼,若被掃地出門也要有相對應措施來處理。林右昌表示,目前已經與法扶中心正在建立法律諮詢服務平台,預計今年上半年即可完成建置,下半年就能上路。未來可以提供房東與房客遇到糾紛時,可以採取法律保障作為。李柏毅提到,去年十二月內政部推動 「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裡指出,明年開始縣市政府市地重劃,將提撥百分之五作為社宅用地。鑒於目前所有抵費地標售都遠超過成本,若台中市政府未來又將抵費地拿出來標售,他鼓勵內政部應積極投標,進一步作為社會住宅用地。
撞死上班工程師 肇事駕駛一旁「抽菸吃檳榔」悠哉聊天…網怒:態度惡劣
台中市29歲陳姓工程師昨(12日)上班途中,遭41歲李姓男子駕車從後追撞,並被拖行約20公尺才停下,家屬在醫師宣布腦死後忍痛拔管。而李男肇事後一副事不關己,與一旁友人抽菸、說笑態度曝光後,瞬間引爆眾怒。據悉,陳男昨天早上6點半騎機車在西區五權五街停等紅綠燈時,突遭幾乎沒煞車的李男駕車衝撞,當場噴飛倒地失去呼吸心跳,機車也嚴重潰縮「把手貼坐墊」並嵌入李男轎車車頭。陳男搶救後雖恢復呼吸心跳,但仍遭宣布腦死,家屬討論後決定忍痛拔管,陳男則於今晚7點左右離世。但肇事李男車禍當下的行為曝光後,不只家屬氣憤,就連當天車禍現場民眾也憤恨不平,直呼態度惡劣。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家屬表示,機車行車紀錄器拍下當時載有謝姓女子的李男下車後,跑到車前比劃「好像不是他的錯」,更指陳男當時已經完全靜止等紅燈,卻遭對方未減速撞擊。現場民眾更指,李男事發後站在一旁抽菸、吃檳榔,還跟友人有說有笑,一臉事不關己模樣。李男則向警方供稱,當時未注意前車狀況才會發生車禍;警方初步調查後排除酒駕和毒駕,初判肇事主因為分心駕駛。此外,台灣交通違規、肇事罰則相對歐美日韓等國家輕上許多,以「高速肇事致死」為例,美國加州可依「殺人罪」判處15年至無期徒刑,以及最高1萬美元罰金(約新台幣31.4萬)。
剴剴之死/男童遭「合格保母」虐死 衛福部提6點檢討要地方清查名單
台北市一名1歲大男童透過兒福聯盟轉介,交給一對劉姓保母姊妹照料,卻遭到保母聯手施虐過世,事件引發社會大眾議論,今(12)日衛福部召開專案會議,檢討收出養制度、居家托育及幼兒安置,包含出養須要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交由民間團體執行,並要強化保母監督,清查3歲以下的出養兒童有多少人在保母系統中。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張美美下午接受媒體電訪,指出將在15日召開檢討會議,除了邀集專家學者、雙北政府來之外,也會請兒福聯盟就案見說明進行討論,而今日會議則針對收出養制度、居家托育、幼兒安置資源等三面向進行檢討。張美美指出出養部分,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會再與地方政府討論,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若家庭因經濟困難而出養,應先想辦法資助家庭,並與當事家庭討論,檢視是否符合低收入戶等福利身分,協助申請以獲得補助等。張美美認為即便是合格保母,在照顧這類型孩子的情況與收養的動機會再深入了解,並保母照顧孩子的課程,以應對各種行為及狀況。現行收出養制度管理辦法僅規範程序,張美美表示,其中並沒有特定處罰條款或罰則,相關懲罰機制會一併在週五檢討會議中提出討論。衛福部專案會議初步做出以下6點策進方向:一、 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二、 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三、 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四、 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托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為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五、 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六、 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本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了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康橋校車翻覆「司機未超速」 校方1原因遭教育局要求立即改善
新北市新店康橋中學校車昨晚(11日)發生翻覆事故,造成20名學生及駕駛送醫,所幸傷者均為輕傷並已出院。校方今表示,初步檢視行車紀錄器確認校車未超速,但已請駕駛暫時停駛接受調查。新北市教育局到校稽核後發現,校方未依規定送交通車租賃契約備查,最重可處3萬以上罰鍰,已要求立即改善。該輛校車昨晚19時許行經台北市文山隧道往信義路段,駕駛稱進隧道後感覺「滑了一下」,接著整輛車側傾翻覆。康橋中學公關室主任吳浩銘今表示,依行車紀錄器資料,校車當時時速66公里、未超速,車輛也沒超出年限,車上25名學生亦無反映異常。台北市區監理所根據GPS系統監測表示,校車進入隧道前確實沒有超速。吳浩銘指出,目前已請駕駛停駛並接受調查,若結果有明顯違規疏失,不排除與業者解約。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經稽查小組到校稽查,確認車輛由龍萊交通企業有限公司於今年1月26日至士林監理站檢驗,檢驗結果為合格;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教育局已要求校方瞭解肇事原因,如有違反合約應依罰則規定處理,最重得解除合約。但教育局也發現,校方未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4條,將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違反兒少法第29條及第90-1條,最重處3萬以上罰鍰。教育局已發文要求校方立即改善,同時通函全市學校再次重申學生交通車應依相關規定辦理,維護學生安全。此外,隧道內監視器雖拍下校車失控跨越車道後翻覆畫面,所幸車上所有學生均有繫安全帶,受傷學生僅外部挫傷、輕微頭暈。該車25名學生今有11名正常到校上課,其餘14位在家休養。教育局已請校方持續關注學生並進行心理輔導,校方亦於今日進行全校宣導,針對受傷學生個別關懷及補救。
康橋翻覆校車「近6年8件違規」!公路局緊急說明 校方:不排除解約、開罰
新北市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校車,11日晚間載著25名國高中生,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文山隧道時,突因不明原因整台翻覆,所幸整起事故中,含司機共計20人輕傷,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對此,公路局深夜表示,本次事故龍萊交通公司遊覽車,於103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然而近6年有8件違規。校方則表示,會先了解司機肇事原因,不排除解約,甚至依照合約對校車公司開罰。公路局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文山隧道翻覆事故共計15人輕傷(駕駛1人與學生14人),其中6人送忠孝醫院,5人送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4人送萬芳醫院,所幸事故發生後司機與學生透過車頂逃生口逃生,無人受困車內。公路局續稱,校車駕駛人林O華駕籍均正常,近6年違規2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已要求龍萊交通公司妥善處理相關傷者後續理賠事宜,公司已趕往醫院進行慰問事宜,另臺北市區監理所將於3月12日上午啟動事故立即性加強管理措施,派員至該事故業者公司進行安全管理查核。校方也指出,這台校車配合學生課後社團時間,約在晚間6時30分發車,並先後載學生到捷運象山站與捷運市政府站,之後於晚間7時20分行經台北市文山隧道時突然翻覆,車上共26人,包括25名國高中生與1名司機,其中14名學生與司機當場受傷送醫,其餘學生由接駁車載回家,另有3名學生後續自行就醫。接著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又補充,截至晚間11時50分,又有5名學生由家長帶至醫院就醫;經醫院處置後,20人都已陸續辦理出院並回家休養。新北市教育局也強調,孩子安全絕對不可輕忽,學校更應負起責任;教育局已請學校明天持續關心學生,如果在72個小時內不舒服要儘速到醫院檢查,也督促學校注意學生交通車安全。至於司機是否會先停職調查。校長徐文淞則說明,校方會先了解肇事原因,最嚴重懲處情況一定是解約,甚至,對校車公司也會有罰則。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晚間也到萬芳醫院與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探視傷者,並接受媒體聯訪,他表示,學生這次都是輕傷,但心理受到很大影響,回學校後一定要加強心理衛生輔導。
蘇丹紅食安風暴延燒!蔡清祥:4地檢署擴大嚴辦 法務部曝最重刑責
蘇丹紅風暴持續延燒,法務部責成高檢署打擊民生犯罪督導小組,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與調查、警察、衛政等友軍機關通力合作,查緝不法。法務部長蔡清祥今(11日)赴高檢署開會後表示,目前已要求雲林、新北、高雄及南投地檢署擴大偵辦,除了針對上游進口廠商嚴辦,也將持續追查產品流向。近期國內爆發市售食品添加辣椒粉含有「蘇丹紅」事件,蔡清祥今日上午指出,法務部對此相當重視,他已責成高檢署召集新北、雲林、高雄及南投地檢署擴大偵辦,並呼籲有使用到蘇丹紅的加工廠務必發揮社會責任,盡速回收或主動下架,有購買到相關食品添加物的廠商也不要再使用,否則絕對依法辦理。為確保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法務部對於食安案件之查緝,至為重視,責成高檢署打擊民生犯罪督導小組,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與調查、警察、衛政等友軍機關通力合作,查緝不法,檢察機關亦積極查緝非法添加蘇丹紅辣椒粉等違反食安規定之刑事案件,清查非法製造、販賣商品,追溯金流,查扣毒害原料避免流入市面,積極發揮遏止效果,以安定民心。蘇丹紅食安風暴持續延燒。(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目前各地檢署陸續查獲製造、販賣含有「蘇丹紅」辣椒粉案,積極向上溯源,已獲准羈押2人,扣押相關產品,展現執法態度及決心。其中雲林地檢署於2月26日至濟生總公司、濟生公司斗六廠、新莊廠等處進行搜索,查扣相關資料證物,並傳喚公司負責人、研發處處長等9人到案說明,訊後聲請羈押斗六廠研發處處長、研發處人員等2人,法院裁准1人。其他被告分別交保新臺幣2萬元至150萬元不等。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迅速彙整卷證資料,於1日發動搜索,至新北市「保欣企業有限公司」位於新北樹林、桃園龜山等處之營業處所查扣銷退貨資料、手機等物,並傳喚公司人員5人到案說明。訊後聲押公司負責人獲准。高雄地檢署也於1日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查封「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違規產品共32,739公斤,另流向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之違規產品共34,414公斤,已通知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監督下架事宜。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圖/項程鎮攝)此外,「金福華食品貿易公司」爆出使用含「蘇丹紅」辣椒粉製成沙茶醬,南投地檢署正主動分案追查中。法務部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摻偽、假冒、違法添加採重罰政策,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籲不肖廠商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查獲不法,檢察機關必將嚴查速辦從重求刑。蔡清祥呼籲,食安為國之根本,是人民的生活、國民的生計、民眾的生命所繫,食品業者應本於良心經營,關注民眾健康,切勿為節省成本而以身試法,採用不得添加於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之有毒物質,法務部將貫徹「源頭控管、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重罰則及全民監督」之食安五環政策,加強食安案件之偵辦,將不肖業者繩之以法,為國人安全健康嚴格把關,守護國民權益。本部亦將通盤檢視相關食安法規,在查緝、處罰層面及起訴、審判結果通盤檢討,如相關食安法令有加重刑責之空間,亦將全力配合主管部會研商修正。
台灣降低輕微交通違規罰則 荷蘭反其道而行「全面提高」…全部破萬
先前交通部修法,將10種交通違規列入輕微違規,不僅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而如今有消息指出,荷蘭政府反其道而行,反而將輕微的交通違規的罰則增重,像是行駛中使用手機的罰款提高至420歐元(約1.4萬元台幣)。根據《Nl Times》報導指出,荷蘭警方在2023年開出856萬3917張罰單,比起2022年增加30萬張,絕大部分的罰單都與超速有關外,也有很大的比例與行駛時使用手機有關,在2023年開出了近20萬的罰單,比起2022年增加2.1萬張。除此之外,在不允許汽機車行駛的區域駕車也是明顯增加,2023年增加了13萬張,同時因為沒有戴安全帽而被開的罰單,也是增加了5萬張。為此,荷蘭各地市政府建議政府能賦予執法人員更多的權力,像是透過使用行動裝置進行快速的檢查,讓執法人員可以透過科技執法的方式,直接根據車牌進行開罰,同時也希望安裝更多的測速攝影機,利用罰單的收入來處理一些車禍意外熱點的交通問題。而根據《Nl Time》另外一篇報導指出,為了增加政府的罰單收入,荷蘭司法部長耶希爾格茲(Dilan Yeşilgöz)宣布,要將現有的輕微交通違規的罰則提高。從3月起,行駛中使用手機,罰則將由原本的380歐元(約1.3萬元台幣)提高至420歐元(約1.4萬元台幣)。濫停殘障車位的罰則則由原本的350歐元(約1.2萬元台幣)提高至490歐元(約1.7萬元台幣)。除此之外,闖紅燈則由原本的280歐元(約9600元台幣)提高至300歐元(約1萬元台幣)沒有使用安全帶的罰則將從原本的160歐元(約5500元台幣)上升至180歐元(約6100元台幣)。
改革前路未卜1/國會改革藍拼一鼓作氣 綠批違憲預埋杯葛詭雷
大陸漁船金門海域翻覆事件,經多次協商仍破局,衝擊兩岸關係,更令人非議的是,當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立院以「戰娘」之姿,振振有詞指專報名稱應是「相碰」非「撞船」,與立委唇槍舌戰,但我方在敏感水域執法卻全無畫面,終難理直氣壯駁陸方。民眾好奇,若國會已有聽證調查權,是否起碼能先確定「有無畫面」,而不必因官員說法變變變僅能大傻眼,在野黨也正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杜絕官員在國人面前隱瞞事實。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接受本刊專訪時強調,有信心力拼「國會改革五法」在本會期立法,其中,國會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雖執政黨強力反對,但在野黨主張可釐清重大行政爭議責任歸屬,不必再像高端疫苗、超思雞蛋案成懸案、人民霧颯颯。吳宗憲認為,立法院唯有通過改革五法,才能解決目前遭遇的「無牙老虎」問題,讓民意真正監督政府。(圖/周志龍攝)外界認為,國會聽證調查權及總統立院備詢,爭議大,綠營更反對,因此別說要三讀,連委員會初審、立院二三讀都未必容易,屆時更難逃朝野全武行激烈衝突。吳宗憲也直言,很多人警告對新法三讀不容樂觀,草案還沒開審,他也快被網軍側翼攻擊到體無完膚,綠營更常將「違憲」當成口頭禪掛嘴邊,與選前準總統賴清德痛批「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天壤之別。資深立委更提醒,即使三讀,仍須提防「憲法法庭」回馬槍,因大法官全數由蔡總統提名,執政黨仍能施壓、迫使新法遭違憲判決。「該推的就要推,就算憲法法庭最後判決國會改革違憲,從立院三讀到憲法法庭裁判前間,新法仍能上路,大法官是否公允,民意自會有評斷」,吳宗憲回應。他解釋,立院代表民意監督政院,但我國「五權分立」,西方國會議員擁有的調查聽證權,被總統指派、民意代表性不足的監委執行,監院怎會糾舉自己的老闆?立委早就像「無牙老虎」,民眾看得很清楚,也盼望扭轉。陸船在金廈海域翻覆事件真相未明,藍委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成立調閱小組,遭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強烈質疑違憲。(圖/報系資料照)例如,若立委有聽證、調查權,立委助理將視同監委配置的「調查官」,協助立委向行政部門索取資料、訪視公務員,作為立委發動聽證的依據,當立院決議請官員、公務員、專家到立院聽證,因新增「藐視國會罪」、可大幅降低各部會抗拒說明、實問虛答之可能,類似立院成立高端疫苗調閱小組,衛福部堅持以保密為由,將合約關鍵條文全數塗黑,大選後卻又突然不用保密、對外公布等政治性考量,就應可減少。吳宗憲說,法律不能違憲,五權憲法下,「藐視國會罪」主要罰則仍是罰款,特別嚴重雖可能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仍須移送司法單位審判、這就不涉及侵害司法權,無違憲之虞。至於民眾最關心的「聽證權是否形同虛設」、「藐視國會罪是否不痛不癢」?吳宗憲直言,立法也有極限,因是否藐視國會仍由司法裁判,確實不見得能立竿見影,官員仍可能心存僥倖拒誠實做答、即使被罰錢也自恃有靠山埋單。但反觀基層公務員,就不見得做相同抉擇,畢竟無政黨當靠山,若不誠實回答,不僅要面臨罰款刑責,當司法判決確定,還有「偽證罪」風險,影響所及,薪俸、退休金都難保。以金門撞船案為例,吳宗憲說,民眾無法理解怎會全無畫面,但高官說法可以變變變,甚至推給偵查不公開。如果由立院聽證邀執法海巡人員聽證,說明配備密錄器是不是SOP?無涉偵查不公開,相信有無畫面的疑問,很快就能釐清,不僅可協助檢方判斷責任歸屬,「在立院說真話」慣例若形成,更有助於公務員行政中立。
假情報員2/假扮AIT人員騙婚詐財 英文文法錯誤遭識破
李姓男子自稱是AIT駐台人員,主動認識有「反送中女孩」之稱的張女,兩人進而交往、結婚,但張女漸漸發現,李男有很多金錢糾紛,又漸漸發現他編造的世界網絡有很多漏洞,甚至對外宣稱的工作內容其實是張女的經歷,讓她愈來愈懷疑李男假冒身分接近她的動機,擔心是否會利用她的人脈獲取更多被害人的信任,為了查明李男目的,因此報警逮捕李男。張女長期參與各種社會運動,2019年獨自前往香港,參加當地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抗議活動(簡稱反送中),並在社群媒體上紀錄一切,包括當時遭到港府以催淚彈暴力驅離,吸引逾40萬網友追蹤關注此事,因此被香港網友暱稱為「來自台灣的IG女孩」,在台灣則簡稱她是「反送中女孩」。張女當時也發起「台灣公民幹細胞」社團,支援各種社運活動。李男自稱是AIT軍職人員,原本擔任官員隨扈,後來調任情報組的外勤特工,還製作了假證件。(CTWANT合成圖)「我過年回家的時候,發現帳戶裡的錢被偷光,連回台北的錢都沒有,去查到底是在哪些提款機被盗領,竟然發現都是我跟他(李男)兩個人一起去過的地方,才開始懷疑是他在搞鬼。」張女說,在她與李男交往一年半,共搬過三次家,每次的押金都是張女付錢,原本雙方說好未來的租金由李男負責,但後來才知道,搬家的原因李男都未繳租金,張女認為李男有金錢方面的問題,原本決定要與對方分手,但她發現自己已經懷孕,最後在去年12月登記結婚,沒想到,婚後李男變本加厲,把她的存款領光,甚至連她流產的保險金也不放過,從帳戶中一併領走。張女在去年大選中加入民進黨輔選團隊,選戰結束後,輔選人員會開始尋求新的出路,張女也準備找工作,李男表示可以介紹美國政府的工作,拿了一疊申請書要她填寫,並因為她過去跟政黨、香港及中國大陸有關係,對美國政府來說是危險人物,而且大部分的事情CIA都已經掌握,要求她必須誠實填寫,還創了一個虛擬的假長官,在通訊軟體上與張女對話。張女說,選戰結束後她準備找新工作,李男聲稱介紹她到美國政府單位,要求她填寫鉅細靡遺自己及家人的各種個人資料。(圖/黃鵬杰攝)「他創了很多人設,但我跟這些人設用英文對話,發現這些人的文法的錯誤都一樣。」張女說,她跟李男聲稱的「同事」對話發現,對方的英文大有問題,在中文的思考裡,常會出現「是」這個Be動詞,在英文的主詞後面應直接接動詞,但這些假同事的英文,常會在主詞和動詞間出現Be動詞(am、is、was);而且,在對話中竟有中文才有的全形標點符號「?」。她開始懷疑,丈夫的幾個同事可能都是自己虛擬的多重身份。張女說,她一直以來是獨立、甚至強勢的女性,但在李男精心策劃影響下,讓她認為自己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她常常發現自己東西不見了,都是李男幫她找到,或是發現自己突然沒有錢了,李男也好心匯錢給她,甚至過年前,她發現自己存款見底,後來才知道,是李男趁她為選戰忙得天翻地覆的時候把她的存款偷光,再好意關心她是否不夠錢在過年時給弟弟、妹妹壓歲錢,還自告奮勇幫她包紅包,「其實這些錢也是從我這邊偷走的」。今年美國國會議員訪台,李男的其中一位假同事又號稱將隨同前來,張女便趁機設局表示,既然對方來台灣,不如約很多共同朋友一起唱歌,邀請李男同事一起同樂,順便交換意見。結果,當天AIT人員中只有李男獨自赴會,張女當場撥打「同事」的通訊軟體,發現根本就是李男的手機在響,當場拆穿他的謊言,李男也馬上認錯,但張女仍決定報警,警方在李男查獲偽鈔、空氣槍及假證件、證書等物品,移送檢方後以二萬元交保。張女說,事件爆發後,李男因為是嫌疑人受到保護,反而她在網路上被批、被笑活該被騙,而李男交保後還對她聲稱失憶,因此她決定站出來說明事件經過。她說,在台灣,如果假冒軍、警、檢察官等公務人員詐騙,會觸犯「加重詐欺罪」,但假冒外國軍警人員卻沒有相關加重罰則,希望未來能推動修法,規範這種行為,以免更多人受騙。
財部拋5大修正案增稅務彈性 專家看好本會期全數過關
財政部長莊翠雲7日表示,立法院新會期財政部會將五大稅法修正案列為施政重點,包含《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菸酒稅法》、《使用牌照稅法》、《土地稅法》,期待能營造友善賦稅環境與優化報繳稅服務。莊翠雲說明,以《所得稅法》來說,過去不少非戶籍地居住者因延誤收到稅單,遲繳稅額造成不小滯納金,引發爭議。財政部規劃將修正部分條文,以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目前已擬具修正草案,有望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放寬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與申報期限。 此外,因應電子發票普及,財政部也將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強制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時,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發票詳情等資訊保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並增訂不遵守的罰則。第三,財政部將修正《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將漏稅罰的裁罰倍數由現行「1 倍至 3 倍」修正為「3 倍以下」。莊翠雲說明,此案可行性高、爭議較小,因此該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程序,將函報行政院審查。第四,針對違反領用汽機車臨時牌照者,過去《使用牌照稅法》罰則僵固,財政部也有望修正此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讓違反者補稅罰鍰稅額依情況修正為1倍以下及2倍以下。 最後,針對地價稅減免資格消失,卻沒主動申報造成逃漏稅的地主,過去一律處罰轉賣移轉現值2%,遭譏未能「因案制宜」,財政部也提出《土地稅法》第54條修正案,有望將修正罰度為 2%以下。對此,即將接任富邦金董事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7日晚間向CTWANT記者表示,這5案應能在本會期全數通過,因為大多反應第一線行政官員在稅務執行上遇到的困難,政治操作性極低,又能讓行政時程罰則皆趨彈性,自己很看好。曾銘宗舉例,如《所得稅法》修正案就賦予基層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更多彈性,不只納稅人鬆了一口氣,稅務人員催稅時也更有底氣,執行率有望提升,畢竟「小稅戶罰那麼嚴幹嘛呢」。
掛號費2500元可享「VIP服務」 林智群支持調漲:寧可多花錢免排隊
衛福部日前公告取消掛號費用上限,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允許醫療院所可依市場制度調整費用,讓不少診所選擇調漲到200至300元左右。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就表態支持調漲,並直言「平常手搖飲、星巴克都在喝了,多100、200元會讓你放棄這個醫師?」從北市衛生局公布之「臺北市收取掛號費用高於衛生福利部公告範圍之醫療機構清冊」顯示,多數診所的掛號費介於200至300元之間,而部分特約門診則可達1500元以上,其中禾馨旗下的內科、兒科、眼科等診所,特約門診費用更須收取2500元。不過,據禾馨醫療的介紹,該特約門診等同於VIP服務,除了能擁有高度隱私的診療空間、指定看診時間、專屬停車場等等,醫師也會更詳解病情,提供所謂「一分錢一分貨」的服務。另外,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曾吐槽,掛號費為醫療自費項目,過去訂有收取門檻,但即便收取超過金額,並無相關罰則,僅需送當地衛生局備查,對於保障民眾醫療權益,衛福部已經無能,現在更宣布「天花板都不要了」,乾脆什麼都不管了的毫無作為,於是她堅決表達「掛號費不應調漲」。而律師林智群則認為,診所要調漲掛號費沒什麼不好,在沒健保之前,罹患癌症是要賣房子的,現在有了,健保民眾負擔已經少很多,反而是醫護被壓榨的情況更嚴重,「如果不願意多出100、200元,就去別家;如果很信任這個醫師,平常手搖飲、星巴克都在喝了,多100-200元會讓你放棄這個醫師?我寧可多花一點錢,也不想等到三更半夜」。
天花板級帝王行人!男綠燈「走斜的」大步橫跨馬路 網酸:吾王萬歲萬萬歲
天花板級帝王行人!有網友於近日分享令人看了直搖頭的影片,拍攝地點位於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與八德一路口,當時路口號誌已變成綠燈,但竟有名男子大步向前穿越馬路口,且他不僅沒走在斑馬線上,還直接走斜的橫跨路口,讓直行或左轉的汽、機車都小心翼翼地閃避。對此,網友紛紛炸鍋,怒批「帝王條款,有恃無恐」、「開過去要喊,吾王萬歲萬萬歲」、「成天妄想當孝子」。網友於25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轉發1段20秒的影片,拍攝地點為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與八德一路口,當時是早上7時許,當路口號誌變成綠燈時,所有汽、機車開始往前直行或左轉,豈料竟有名男子大步向前穿越馬路口,且他不僅沒走在斑馬線上,還直接「走斜的」橫跨到對向路口,讓汽、機車都小心翼翼地閃避。原PO在文中也不禁寫下,「這白目等級應該是天花板級了,帝王自助餐最佳示範,彷彿再說你們XX有膽來撞我」,並註明這是不良示範請勿模仿。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炸鍋,怒批「這是準備留遺產吧!誰撞到誰倒楣」、「這不叫帝王,這就是不尊重他人路權的大爺,這種人很常見的,不信你往路邊看」、「總有一天的,等著」、「看他踏著六親不認的步伐勇往直前就知道這是個狠人」、「行人未依號誌的罰則也應該要調整,這樣才符合公平啊」、「帝王條款,有恃無恐」、「開過去要喊,吾王萬歲萬萬歲」、「成天妄想當孝子」、「沒走斑馬線,帝王變先帝」。
酒醉狂撥24通110不說是誰! 男子遭法官裁罰8000元
彰化一名葉姓男子,日前喝酒後酒醉狂撥110報案電話,且在電話接通後還故意不表明其身分。後續彰化警方循線追查出葉男的身分,並將他移送法辦,最終法官認為,其無故撥打報案電話的行為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裁罰8000元。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指出,彰化縣一名葉姓男子,在去年的11月1日,無故撥打了24通110報案電話,且都故意不表明身分。當下員警有向對方進行勸阻,表明再亂打110就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法辦,不過葉男仍不聽勸繼續撥打110緊急報案電話。後續員警循線查出亂打電話的葉男身分,不過事後詢問他時,對方卻稱自己當時酒醉,所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而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消防法已有針對無故撥打火警電話(119)者之相關罰則,對於無故撥打報案專線(110)者卻無任何法令有所規範及罰則。造成確有緊急事件之民眾於撥打報案專線時,卻遇到忙線狀況,因此對於濫打報案專線者,實有必要予以裁罰,以達嚇阻之效等語,最終將葉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處罰鍰新台幣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