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第3州!伊利諾州「禁止川普參加總統初選」 預料將被最高法院推翻
美國伊利諾州庫克縣(Cook County)巡迴法官波特(Tracie Porter)於美東時間28日援引憲法第14條修正案第3款,認定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涉嫌在2021年1月國會山莊暴動中煽動叛亂,裁決他沒有資格參加伊利諾州3月19日的總統初選,但由於川普可能會上訴,所以還必須等待聯邦最高法院對類似案件的裁決結果。綜合Washington Times、Chicago Sun-Times的報導,在法官波特做出這此項裁決之際,全美正在爭論川普是否有可能因2021年1月6日的美國國會山莊襲擊事件而被取消總統候選人資格,以及他的行為是否構成叛亂。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山莊襲擊事件。(圖/達志/美聯社)據悉,伊利諾州是繼科羅拉多州、緬因州後,第3個禁止川普參加州內總統初選的州,但由於川普對科羅拉多州提出了上訴,目前裁決全數暫緩執行,必須等待聯邦最高法院對該案件作出最後裁決。有鑑於科羅拉多州的總統初選將於3月5日舉行,聯邦最高法院應該很快就會針對該爭議做出裁決,結果將適用全國。對此,波特在冗長的裁決書中寫道,她知道她的「決定不可能是最終結果」,因為目前由共和黨把持的聯邦最高法院將有機會介入。她還表示,如果最高法院的裁決最終與她的裁決「不一致」,她的命令將被擱置。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圖/達志/美聯社)而川普競選發言人史蒂文張(Steven Cheung)則駁斥了波特的裁決,並表示「這是伊利諾州一位激進民主黨法官的行為,她立即否決了該州的選舉委員會,並與其他數十個州和聯邦司法管轄區先前的決定互相矛盾。」他也直言:「這是一項違憲的裁決,我們將迅速提出上訴。」
緬因州宣布跟進! 援引美國憲法「禁止川普參與2024初選」
美國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曾在美東時間19日裁定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涉嫌煽動2021年1月6日的國會大廈襲擊事件,因此宣布撤銷其在2024年3月5日於該州的總統初選資格。如今緬因州也在28日決定跟進,同樣援引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Amendment XIV)第3條,宣布將其從該州的總統初選選票中除名。綜合BBC、《華盛頓郵報》的報導,緬因州於28日跟進撤銷川普參加總統初選的資格,成為該國第二個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禁止曾參與暴動、叛亂的官員再次擔任公職」阻止該位前總統再次參選的州。民主黨籍的緬因州州務卿貝洛斯(Shenna Bellows)直指川普不符合參選資格,因為他的行為引發了2021年美國國會大廈的騷亂。對此,川普競選發言人史蒂文張(Steven Cheung)表示,川普將迅速對緬因州的決定提出上訴,「藍州的民主黨人試圖將川普總統的名字從選票中刪除,此舉不僅魯莽且違反憲法,還中止了美國選民的公民權利。毫無疑問,這些黨派政治的干預行為是對美國民主充滿敵意的攻擊。」據悉,這項判決將會到2024年1月4日才生效,川普可以在生效前要求複審,或是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屆時科羅拉多州及緬因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就會暫緩執行,川普的名字能夠再次重新回到總統初選的選票上,除非再審或上訴結果在明年3月5日前出爐。科羅拉多州、緬因州及其他十幾個州將在明年3月5日舉行初選,這一天也被稱為「超級星期二」。選舉官員需要在幾週前確定誰可以出現在選票上,以便他們列印選票,並將其郵寄給海外選民。報導補充,於1868年7月9日通過的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是3條重建修正案之一。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權利和平等法律保護,提出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南北戰爭後昔日奴隸的相關問題。此修正案備受爭議,特別是在南部各州,因為這些州當初為了重新加入美國聯邦而被迫通過修正案。第14修正案可謂對美國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有「第二次制憲」之說。
認定涉入國會暴動叛亂 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禁止川普參加總統初選
美國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由於認定美國前總統川普涉入國會暴動叛亂,於是在19日祭出一項堪稱是歷史性的判決,禁止川普參加科羅拉多州的2024總統初選,也就是川普的名字無法出現在初選的選票上。根據外媒報導指出,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主要是依據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禁止曾參與暴動、叛亂的官員再次擔任公職」,因此在19日進行最後意見討論後,得出4比3的結果,最終裁定撤銷川普在2024年3月5日於科羅拉多州的總統初選資格。而有報導指出,其實先前就有一名地方法院的法官準備以此理由來取消川普的初選資格,但該名法官最後被川普的律師以「暴動發生之時,川普是『總統』,並非是『官員』」所以不得取消其參加初選的資格。目前已知,這項判決將會到2024年1月4日才生效,而在此期間,川普可以要求複審,或是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而只要提出複審或上訴,這也代表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將會暫緩執行,川普的名字能夠再次重新回到總統初選的選票上,要一直到再審或上訴結果出爐為止。除此之外,這項裁定僅限於科羅拉多州本地,而且僅侷限在「共和黨內初選」,但過往科羅拉多州都是民主黨的票倉,身為共和黨的川普,基本上也拿不太到科羅拉多州的選舉人票。
4300萬美國人希望破滅! 保守派最高法院裁定「拜登減免學貸計畫違憲」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的4300億美元學貸減免計畫自提出以來,就遭到部分紅州的抵制,因此始終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如今,由保守派多數掌控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於美東時間6月30日正式宣判上述計畫「無效」,使拜登的競選承諾落空。綜合BBC、CNN的報導,原本該計畫將提供4300萬美國人、最高2萬美元(約合新台幣62.3萬元)的學貸減免。但共和黨領導的紅州及保守派人士卻認為,該計劃企圖用新冠疫情為幌子,非法抹除約4300億美元的聯邦學貸債務。如今,以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等6名保守派成員掌控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以6比3的結果裁定拜登政府敗訴,正式宣判學貸減免計劃胎死腹中。羅伯茲也指出:「全面債務減免計劃不能被公平地稱為豁免——它不僅使現有條款無效,而且還大幅增強及擴大了這些條款。因此,這麼廣泛的行動需國會的明確批准,否則就是對憲法進行徹底的改寫。」消息一出,共和黨人也紛紛慶祝上述裁決,認定這是拜登的一場慘痛失敗。但與此同時卻有評論認為,拜登可以透過該結果,宣稱保守派企圖阻止執政黨向選民提供債務減免,並以此激出自由派的選票。此外,一位匿名的白宮消息人士則透露,拜登預計在法院裁決後宣布新的行動,以保護學生貸款借款人。而拜登也在事後於白宮發表演說時表示:「我知道現在有數百萬美國人感到失望、沮喪,甚至有點憤怒,我必須承認我也是如此……今天的裁決阻止我們走向正軌,如今我們將另闢蹊徑。」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平權招生違憲 亞裔、白人學生受惠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將種族作為招生考量因素的做法違憲。這一裁決顛覆了美國數十年來實踐的「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將對美國大學招生政策產生重大影響,預料對亞裔和白人學生有利,原先受惠的非裔和拉丁裔學生則會受衝擊。此外,美國最高法院6月30日繼之裁決,美國總統拜登的學貸減免計畫無效。這使拜登的競選承諾跳票,讓原本可從中受益的4000萬名美國人希望落空。最高法院表決以6比3駁回此案,在最高法院占多數的保守派大法官認為,美國聯邦法律沒有授權該計畫免除這項近5000億美元(約台幣15兆元)的債務。種族列招生考量 哈佛和北卡大違憲「平權措施」指大學在招生時考量學生種族等因素,以便給予少數族裔優待而實現各種族享有平等權利。但有些學校硬性規定招收某族裔學生比例,引發「逆向歧視」爭議。針對哈佛的訴訟由一群亞裔學生提起,他們聲稱哈佛的招生政策歧視亞裔,低估了他們的學術成就和高分。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2和6比3的表決結果,分別通過針對哈佛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裁決。這些裁定遵循了意識形態路線,包括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內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投贊成票,其中3人是前總統川普任內提名。另3名自由派大法官則在意見書中譴責裁決。大法官言詞交鋒 憲法不以膚色考量大法官羅伯茲指出,大學收生須依據學生的經歷來考量,而不是根據種族,但大學卻長期得出錯誤結論。非裔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也堅稱,憲法不能以膚色為考量。隸屬自由派的美國史上首位非裔女性大法官傑克森則指,該裁決「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悲劇」,她主張法律理應用來減少根深蒂固的不平等,還與同為非裔的湯瑪斯展開言詞交鋒。2003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格魯特訴波林格爾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裁定,密西根大學優惠少數族裔的招生方式不違憲。此次最新裁決並未直接說推翻上述判例,但專家認為,美國高等院校幾乎不可能再考慮種族因素。而受影響最大的可能是哈佛等常春藤盟校,去年常春藤盟校錄取率已創歷史新低,想要擠進名校窄門越來越難。自由派再次挫敗 拜登表示極度失望此次裁定引發自由派陣營的抨擊。美國總統拜登表示「極度失望」,他說,「美國仍舊存在歧視…我認為,種族多元的大學更強大」。前總統川普則稱這是「美好的一天…有利美國與全球其他國家競爭」。去年6月,保守派占多數的美國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定,結束長達半世紀聯邦對墮胎權的保護,交由各州制定自己的墮胎法令。如今裁定依據種族因素招生違憲,是自由派的又一次重大挫敗。白人及亞裔學子 以法律手段爭權益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在大學入學種族議案方面,從1970年代起,美國從校園到社會便有所爭論。廖元豪認為,當時包含哈佛大學等菁英型大學,都會特別想辦法讓黑人等少數族裔優先保障入學,尤其哈佛大學的原告學生,除了白人,還有不少亞裔學子,均認為過去入學優惠措施都沒有囊括亞裔,而哈佛大學的亞裔學生又超過2成,因此決定透過法律手段爭取權益,最後說服了美國最高法院,即種族不可以成為大學申請入學的計分標準。
連任就全拿1/總統當8年提名15位大法官 學者、司法高層籲修憲破解
馬英九前總統任內最後提名的黃虹霞等4位大法官即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蔡英文日前成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展開提名作業,遭藍營指責蔡英文在8年的總統任期內,提名全部15位大法官,形同全體大法官們將與蔡英文政府「黨政同步」,綠營則反咬大法官任期紊亂是馬英九當總統時造成的,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不過學者和資深司法界人士認為,憲法增修條文才是造成蔡英文可提名全體大法官的原因,呼籲修憲或修法,才能避免爭議。專研憲法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早期《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任期為9年,而且可連任。不過2000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一位總統若能連任,8年任期內都有機會提名全體15位大法官。「這是一個數學問題」,廖元豪解釋。陳水扁前總統在2007年9月間提名4位大法官遭泛藍陣營封殺。(圖/報系資料照)「除非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被立法院否決才無法填滿!」廖元豪指出,上述例外發生在2007年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當時政治環境是朝小野大,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在野黨否決了陳水扁提名的4位大法官,否則如果依照繼任的馬英九總統或現任的蔡英文總統,馬、蔡兩人都獲得連任,且所屬政黨在立法院都占絕對多數,當然都有機會和權力提名並任命全體大法官。對於綠營指責這是當初馬英九執政時期,面對大法官任期中辭職的前司法院長賴英照等人,要求繼任大法官做滿8年任期,才會導致現在的結果,廖元豪一樣認為這是憲法增修條文設計所致,他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文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這是憲法與數學的正常結果,不怪蔡也不怪馬!」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呼籲,應以延長任期或提高立院同意權門檻等方式,避免總統提名全部大法官。(圖/黃耀徵攝)廖元豪建議,如要改變現況,可以透過修憲方式,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10年、甚至12年,這樣可以避免總統拿下全部的大法官,不過這樣做有兩大缺點,首先是修憲很困難、門檻比較高,另一是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學者願意被提名為大法官,因為如果任期延長,在目前大法官年輕化的趨勢下,大學法律系教授幾乎都不願意在犧牲終身俸的前提下,65歲前就辭去教職當大法官,這樣大法官就無法吸引學界優秀人才。除非修憲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樣,讓大法官變成終身職,「這也是一種選項」。既然修憲不容易,因此廖元豪建議,可以透過修法,將立法院對於大法官的同意權提高為2/3的立委通過,使得大法官的任命至少有較高的「社會共識」,減少大法官人選的顏色色彩,也避免人們產生大法官有黨派傾向的誤解。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司法界人士則建議,只要修憲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9年,而且規定日出條款,將施行日期往後訂,例如2030年、或2050年施行,這樣不但連任的總統無法提名全體大法官,還可以避開目前藍綠惡鬥、各有盤算的僵局,因為把施行時間大幅延後,在瞬息萬變的政治情勢來說,誰也沒有把握能在多年後占有執政優勢,可能是藍綠都能接受的模式。
連任就全拿2/司法獨立但大法官例外? 蔡系大法官難判民進黨輸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日前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後,總統蔡英文改任命高齡91歲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代理審薦小組召集人,法界普遍認為,提名4位大法官的權力又完全回到蔡英文身上。憲法學者廖元豪觀察,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7年來推翻以往大法官不少重要的憲法解釋,讓外界覺得「蔡政府在大法官的戰場上,沒有敗過」,社會觀感實在不好。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以《黨產條例》違憲案為例,監察院2017年3月認為該條例「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經全體監委同意後,以機關名義聲請釋憲,不料遭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10月駁回,大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未在監察院彈劾、糾正時受到阻礙,因此決議不受理。廖元豪質疑,監院過去曾多次針對法律問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也都受理,不應改變這樣的憲政慣例。副總統賴清德身兼民進黨主席和總統參選人多重身分,在外界質疑下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圖/總統府提供)廖元豪再舉前瞻案為例,立法院2017年7月間通過前瞻案,在野黨認為前瞻案的特別預算案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釋憲並請求大法官急速處分,結果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5月間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聲請釋憲的38位立委中的高金素梅並未參與表決、沒有行使職權,所以不符聲請釋憲要件。廖元豪認為大法官這樣的解釋失之過苛。另外,農田水利會等案,透過蔡系大法官的釋憲,民進黨一樣也沒輸。至於蔡系大法官釋憲的連續性及立場,廖元豪也認為有問題,因為推翻太多以往大法官的解釋,未能維持釋憲機關立場上的一致。廖元豪舉通姦罪和強迫道歉兩大釋憲案為例,大法官都宣告違憲,與大法官以往立場南轅北轍,身為大法官應該以謹慎、小心的態度去面對前例才對。「像美國共和黨一心想推翻墮胎權的判決,(聯邦最高法院)撐了50年才改變!」大法官不受理前瞻案釋憲,遭在野黨和憲法學者砲轟。(圖/報系資料照)對於陳水扁當總統時第一次提名的大法官,廖元豪認為堪稱典範、「讓大家都服氣」,而且在野黨幾乎無人敢擋,因為即使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與民進黨相對親近,但黨派色彩沒那麼明顯,且多為溫和派諍友。後來這些大法官做了627號解釋,樹立大法官的中立形象,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總統豁免權不及於第一夫人,讓大家看到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也不一定站在總統那邊。廖元豪表示,蔡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雖然不一定都會屈從總統,但外界看起來就像是總統的人馬,如果做出來的解釋又和蔡總統的政策一樣、對當局有利,民眾就會認為司法是總統的禁臠,在台灣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的現況下,人民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判,恐怕會直覺地說「不意外」。這種「用政治立場預測最準確」以及「蔡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從來不判民進黨輸」的「觀感」,就是砍死司法、憲法的爛柴刀。美國前總統川普任內曾任命3名大法官,但他在輸掉大選後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時,他任命的大法官都未支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曾說:「法官並非藉著政治承諾交換選票的政客」,廖元豪認為這應是對我國大法官的當頭棒喝。他呼籲現任大法官和未來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該要有「我不是總統人馬」的氣節,行使釋憲權力也要節制,司法威信除了靠體制要完備,剩下就要靠大法官以小心謹慎的態度,去面對釋憲前例做出公正的解釋。
總統府啟動大法官提名作業 在野立委擔憂發展出極權政治
總統蔡英文今(8)日上午出席在總統府召開的「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並頒發聘書予所有小組委員,並指出審薦小組會為社會推出最專業、最優秀的適任人選;對此,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指出,大法官的任期設計原是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及不得連任的交錯任期制,但前總統馬英九任期內,任期交錯制度受到破壞,前朝破壞的制度,呼籲蔡英文應設法解決,而非繼續承襲,埋下將來發展出極權政治的隱憂。「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大法官行使的釋憲職權,對於台灣民主憲政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蔡英文表示,今年9月底將有4位大法官卸任,為了讓國家的憲政體制順利運行、大法官的任期能順利銜接,今天會議就是提名工作的重要起步,並感謝所有委員參與這次的提名工作,借重委員們在法界的專業及經驗,一起推動這項重大的任務。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委員,包括副總統賴清德、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前院長賴英照、前大法官林子儀、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范光群,以及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前榮譽講座教授劉初枝。蔡英文表示,大法官釋憲職權是國家重要的憲政功能,憲法訴訟制度得以順利運行,也有賴於大法官的協力。對於新任大法官,她要請審薦小組廣納人才、傾聽各界建言,一起為社會推出最專業、最優秀的適任人選,來咨請立法院同意。只是對於總統府啟動大法官提名工作,張其祿表示,大法官的任期設計原是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及不得連任的交錯任期制,就是為了避免總統過度把與自己立場一致的大法官留任,失去對總統權力的制衡。他說,前總統馬英九任期內,強行以總統令將其中5名大法官(原受到立法院杯葛、轉任,重新提名後補充上任)任期訂為8年,任期交錯的制度因此受到破壞,前朝破壞的制度,難道蔡總統要繼續承襲?張其祿指出,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為例,由首席大法官加上8位大法官組成,由總統提名後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因為大法官為終身職,除非被國會彈劾、退休、辭職或被定罪否則不會離任,因此不會一時大量出缺,不但避免單一總統完全主導最高法院,更保障了美國大法官在位時,能堅守獨立、專業及公正性職能。張其祿呼籲,對於馬政府前朝留下的憲政、司法亂象,號稱「民主進步」的執政黨蔡英文總統應該設法解決,而非繼續承襲失衡的制度,留下憲政僵局給台灣民主社會,甚至繼續埋下將來發展出極權政治的隱憂。
美聯邦最高法院:移民入境禁令持續有效 白宮:要求國會批准相關改革應對
保守派多數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當地時間27日以5票對4票裁定,於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通過,以阻止數十萬移民入境美國的措施仍持續有效。白宮對此表示遺憾,拜登政府發言人卡琳尚皮耶(Karine Jean-Pierre)則在聲明中指出,聯邦政府將遵守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不過也會要求國會批准移民入境改革以解決邊境危機。綜合FOX 29、《瑞士資訊》的報導,聯邦最高法院於當地時間27日以5票對4票表決通過美國19州提出的請願案,意味著阻止數十萬移民入境美國的措施仍持續有效。這些州表示,一旦撤銷援引1944年頒布的美國法典第42卷(Title42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實施的移民政策並開放美墨邊界,移民將大舉湧入。該政策原定於12月21日到期。聯邦最高法院補充,待法官就挑戰取消第42卷命令的一項訴訟作出裁決前,前總統川普任內推出的這項政策將繼續實施,法院擬明年2月審理此案,進而做出最終裁決。對此,拜登政府發言人尚皮耶則在聲明中指出,「美國法典第42卷是公共衛生法規,而不是移民政策,因此不應無限期延長效力」,但聯邦政府還是會遵守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不過也將要求國會批准移民入境改革以解決邊境危機,「要真正修復我們支離破碎的移民制度,我們需要在國會通過全面的移民改革」。尚皮耶補充,「當第42卷被廢除時,我們將以安全、有序和人道的方式管理移民入境的相關問題。」在聯邦最高法院做出這項裁決後,大批移民聚集在美墨邊境,期望美國能夠改變政策,讓邊境巡邏隊(Border Patrol)開始登記並接納所有尋求庇護者。報導稱,近一年內,約有250萬人在試圖越過美國南部邊境時遭到攔截。
支持墮胎權抗議遭警帶走 美國會議員假上銬挨轟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外有民眾聚集,他們舉行支持墮胎權的抗議活動,據外媒報導有17名美國國會議員被逮捕,但有一位美民主黨籍眾議員Alexandria Ocasio-Cortez(暱稱 AOC )被員警帶離,當時她刻意把手放在身後,彷彿被戴上手銬,讓網友砲轟她在作秀。
美10歲女童遭性侵懷孕「被逼跨州墮胎」 惡狼被逮認:至少2次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4日推翻半個世紀前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墮胎合法化裁決,而後出現首個受害者,一名年僅10歲的女童因為遭受家暴性侵而懷孕6周又3天,卻因為她所居住的俄亥俄州通過墮胎禁令,禁止懷孕滿6週女子墮胎,導致女童必須跨越州界到印地安那州墮胎。如今性侵該女童的27歲嫌犯被逮,他坦承至少性侵女童2次。消息曝光後引起輿論熱議,不過俄亥俄州總檢察長及保守派人士宣稱,他們「沒聽過這起事件」。在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裁決後,俄亥俄州隨即在7月1日通過法律,同意限縮和取締婦女墮胎權,禁止懷孕超過6週的女子墮胎,造成一名10歲女童受性侵懷孕後,必須由父母帶她跨州到印地安那州墮胎。事件持續引發關注,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俄亥俄州27歲男子富恩特斯(Gerson Fuentes)本週二(12日)遭到逮捕,並被指控性侵未成年兒童重罪,他也在隔日出庭應訊時,坦承性侵女童至少2次。據悉,富恩特斯的保釋金為200萬美元(約新台幣5975萬),而他下次開庭時間為7月22日。俄亥俄州27歲男子富恩特斯坦承他曾性侵10歲女童至少2次。(圖/翻攝自推特@BillFOXLA)報導指出,俄亥俄州哥倫布市(Columbus)警探亨恩(Jeffrey Huhn)出庭作證時,表示被性侵懷孕的女童,已經在6月30日至印地安那州接受墮胎手術。嫌犯被捕消息再次讓女童跨州墮胎案受到矚目。美國總統拜登在日前就轉引這起事件,抨擊最高法院裁決,他稱「這是不可想像的恐怖事件,大家設身處地想像一下,這個女童只有10歲,她被迫前往印地安那州接受終止妊娠,以挽救她的生命」。不過對此,保守派媒體與俄亥俄州總檢察長約斯特(Dave Yost)都曾表示懷疑事件真實性;《每日郵報》則在嫌犯被捕後,去信詢問也曾因否認該事件的俄州州長德溫(Mike DeWine)意見,但其發言人表示「州長對此事沒有新的評論」。
女交友軟體提條件:想壞壞先上交結紮證明 引男網友怒諷「從基因庫移除」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日前推翻墮胎合法化裁決!引起不少女性不滿,甚至反映到交友軟體上。一名31歲美國女子就在「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被推翻後,於交友軟體Tinder上添加要求,任何想與她約會的男性必須先出示「結紮證明」,兩人才可以發生性行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6月24日推翻了半個世紀前象徵女性權利里程碑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墮胎合法化裁決,不過一項民調顯示,有57%的美國民眾不贊成最高法院裁決、62%的民眾認為墮胎應該合法;最高法院裁決持續引發爭議,許多女性也開始更加關注自己的性健康和意外懷孕風險。根據《鏡報》報導,該名女子在交友軟體Tinder個人頁面添加交友要求,寫道「需要進行輸精管切除術。在2022年6月24日的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任何性行為前都需要出示結紮證明」。作為對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的反動,該名女子在交友媒體上的要求,迅速在社群擴散開來,並且引發大批民眾討論。報導指出,有許多女性對該名女子的交友要求表達支持,強調「男性不喜歡被告知如何處理自己的身體,卻對女性身體指手畫腳」、「我不明白為何會有人對此感到生氣,這名女子只是正在努力確保自己的安全」、「男人們在交友軟體一直這麼做,要求不要胖妞、不要單親母親等等」,甚至有人笑稱「她的約會要求遠遠不夠,建議她還應該考慮到男人的財務狀況,並且讓男人在發生性行為前先填寫申請表」。不過女子的要求也招致不少批評,尤其是不少男性網友留言嘲諷「我認為她的意思是決定不再從事性行為」、「謝謝你把自己從基因庫中移除」。
美國墮胎罪爭議持續延燒 近六成民眾反對
202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2項支持墮胎權的歷史判例,分別為羅訴韋德案,與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岸,根據紐約時報的估計,全美應該有近一半的州,會完全禁止或嚴格限制墮胎,而最高法院推翻判例的理由寫道,是時候聽從憲法,將墮胎議題交還給民選代表了,而一項民調顯示,6成2的民眾認為多數情況下墮胎應合法,且有4成3的民眾強烈反對,並認為是否墮胎應讓自己決定。
聯邦最高法院推翻墮胎權惹議 民調顯示逾6成美國人反對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6月24日推翻了半個世紀前象徵女性權利里程碑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墮胎合法化裁決,意味著憲法賦予女性在懷孕3個月內合法墮胎的絕對權利將由各州最高法院決定是否保留。不過最新的一項民調顯示,有57%的受訪民眾不贊同最高法院的裁決,更有62%的民眾認為墮胎在所有或大多數情況下應為合法。目前由共和黨保守派大法官掌握多數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6月24日正式推翻了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裁決,象徵著近50年來對3個月內墮胎權利的憲法保護將會失效,各州最高法院將有權制定一系列限縮或禁止墮胎的法案。目前已確定有22個傳統共和黨州將取締墮胎權。裁決被推翻後,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Research Center)的美國趨勢小組隨即在6月27日至7月4日期間,針對全美6174名成年人進行了一項民調,試圖理解美國大眾對聯邦最高法院的看法,據稱此民調的抽樣誤差為正負1.8%。民調顯示,有57%的受訪者不贊成聯邦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的裁決,當中有43%強烈反對,但另一方面,有41%的受訪者支持聯邦最高法院的決定,其中有25%表達高度支持。對於墮胎權是否該由憲法保護的看法也因黨派不同而有極大的差異,約82%親民主黨人士不贊同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其中有66%強烈反對;親共和黨人士則有70%贊成這項裁決,極度支持的民眾則占了48%。這部分的調查也顯現出民主和共和兩黨在這方面已陷入嚴重分歧。另外調查還發現,有62%的受訪者認為墮胎在所有情況(29%)或多數情況(33%)下應該是合法的,但有36%的受訪者不這麼認為,其中又有8%的人反對在所有情況下允許合法墮胎,而剩下的28%則認為多數情況下墮胎都是非法行為。世代差異方面,年輕人較老年人更反對「羅訴韋德案」被推翻。69%的30歲以下成年人表示反對,其中強烈拒絕的更占了55%。50歲(含)以上的中老年人則有較大的分歧,反對與贊成的比例分別為51%與48%。在種族差異上,大多數亞裔、黑人、西班牙裔和白人的美國成年人不贊成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其中亞裔和非裔受訪者是最不贊成聯邦最高法院的群體,分別為72%與67%。而宗教信仰可說是美國墮胎權爭議的主因之一。宗教團體中,有71%的白人福音派教徒贊同裁決,高度支持的人占比54%,但白人新教徒則陷入分歧,47%贊成但有52%反對。68%的非裔新教徒反對這項裁決,29%則表達支持。相較於有宗教信仰的人,77%的無神論者不贊成裁決,只有22%的人支持聯邦最高法院的決定。
美國墮胎權裁決被推翻後 10歲受虐女童成首位受害者
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4日推翻了半個世紀前象徵女性權利里程碑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墮胎合法化裁決後,首個年僅10歲的受害者已經出現,這名女童因為遭受家暴侵犯而懷孕了6周又3天,但由於她所處的俄亥俄州剛通過懷孕6周就不得墮胎的禁令,導致醫生必須將她轉移到隔壁的印地安那州才能執行手術。據《今日美國》、《印第安納波利斯星報》和BBC的報導,在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羅訴韋德案」墮胎合法化裁決前,全美50個州只有4個州在很大程度上允許女性合法墮胎,另外16個州則是有限制地允許墮胎,直到「羅訴韋德案」裁決結果出爐後,聯邦最高法院賦予了女性在懷孕3個月內可以合法墮胎的絶對權利,而因為憲法高於州法律,因此其餘30個州涉及墮胎權的禁令在當時自動失效。但如今這個憲法裁決被推翻,全美各州的最高法院將可以再次決定是否要取締墮胎,目前已確定有22個傳統共和黨州將制定墮胎禁令,其中德州和俄亥俄州的最高法院跑得最快,已在7月1日同意限縮和取締墮胎權。雖然幾個公民團體已提起訴訟,試圖阻止俄亥俄州的法律於6月28日生效,但該州最高法院仍在本月1日駁回了墮胎禁令的緊急中止裁決。因此,當地1位年僅10歲的女童本來可以在該州進行墮胎手術,但現在卻因為超出了俄亥俄州墮胎權限定的懷孕期限3天,而只能被迫到隔壁的印地安那州執行手術。不過,據印地安那州媒體WFYI的報導稱,當地由共和黨把持的州議會已預計在7月底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墮胎議題,該州的最高法院很有可能最快在本月底前也通過墮胎禁令。已經可以預期民主黨把持的伊利諾伊州將迎來更多有墮胎需求的婦女湧入,因為不只俄亥俄州,鄰近伊州的肯塔基州、密蘇里州和印地安那州也預期將在短期內通過墮胎禁令。伊利諾伊州計劃生育協會評估,該州每年將增加2萬至3萬名婦女跨境到伊州執行墮胎手術。美國總統拜登也在本月1日警告,如果共和黨在11月贏得參眾兩院的多數席次,將會試圖在全國強推墮胎禁令,而且已經取締墮胎的州將會試圖逮捕跨境執行手術的女性,「選項很明確,我們要嘛選擇支持羅訴韋德案裁決的聯邦參眾議員,要嘛讓共和黨可以在全國強制取締墮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