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注意!汽車牌照稅即將開徵至4月底 逾期加徵最高10%滯納金
近日,財政部公告,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始徵收,繳納截止日期為4月30日,逾期繳納者最高可加徵10%滯納金。今年的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總數超過823萬輛,總稅額約為新台幣661.4億元,輛數、稅額兩者都呈現年增的趨勢。財政部27日舉行113年度使用牌照稅開徵記者會。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在會上指出,本次開徵的範圍包括一般自用車輛、排氣量超過151cc的重型機車全年牌照稅,以及營業用車輛的上半年牌照稅。姚世昌提醒民眾,牌照稅的繳納期限為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繳納者,每3天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若超過30天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有繳稅困難,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詢問是否符合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規定,以保障個人權益。姚世昌解補充,如果納稅義務人名下擁有多輛車,可以向車輛登記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要求將同一個城市或縣區內所有車輛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合併歸戶成一張。每張合併的歸戶繳款書最多可登記五輛車的號碼,即代表1張繳款書最多可繳納5台車的使用牌照稅,因此如果擁有六輛車,將會收到兩張繳款書。姚世昌表示,今年開徵的車輛數共有823萬1699輛,相較前一年增加了17萬6026輛,增幅約為2.2%。帶動開徵稅額達到了661億4255萬元,較前一年增加了3億6903萬元,增幅為0.6%。對此,他解釋說,儘管開徵車輛數增加,但其中大多數是排氣量超過151cc的重機或排氣量在1800cc以下的小客車,其牌照稅額相對較低,因此對稅額的增長影響較小。至於六都的情況,姚世昌表示,六都共開徵了552萬2352輛車,稅額約為450億530萬元,佔全國開徵車輛數的比例為67%,開徵稅額的比例為68%。其中,台中市開徵的車輛數最多,達到了113萬3096輛,稅額約為93億8257萬元,佔全國開徵車輛數的比例為13.8%,開徵稅額的比例為14.2%,在六都中均居首位。六都中以桃園市的開徵車輛數年成長2.9%為最高,台北市則為六都之末僅年增0.9%,且稅額更轉為負成長,推測原因是大眾運輸便捷,加上電動汽機車基礎建設較為普及。另外,姚世昌提到,今年有約96萬輛車輛免稅,免稅稅額總計約96億元。截至目前,各地方政府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全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約有5.9萬輛,免徵金額約為16.9億元,較去年增長了約3%。
欠稅逾7百萬不繳「幫女友還債百萬」 友人幫作保下場慘…賓士遭法拍
嘉義市李姓納稅義務人於101年11月間,以他人名義買進嘉義市西區重慶路房地,其後於102年11月間出售該筆房地,因銷售持有期間未滿1年之房地產,未依規定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被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裁處補繳稅款及罰鍰707萬餘元,連同欠繳地價稅、交通罰鍰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共計欠繳773萬餘元。經裁處機關通知李男繳納不繳後,於106年10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嘉義分署執行人員收案後調查義務人名下財產執行,發現其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已設定高額抵押擔保向銀行貸款而無執行實益。執行人員於清查李男資金流向及入出境紀錄時,發現其於欠稅後仍頻繁出國,更在107年欠稅執行期間,清償女友150萬元債務,相關調查資料顯示李男並非無收入及資力解決欠稅,行政執行官於是通知其前來分署報告財產或提出解決方案,但李男未到場也不提出說明,其後執行人員前往李男多處居所也找不到人,嘉義分署於是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拘提李男獲准。執行人員於110年8月30日拘提李男到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李男繳納50萬元,其餘欠稅聲則請分期繳納,友人謝女並同意擔任分期繳納的擔保人,李男之後約共繳納270萬餘元,目前尚有476萬餘元未繳。不料,李男於111年5月間因病去世而停止繳納。義務人李男亡故後,執行人員續行調查遺產執行,同時通知擔保人謝女代為繳納,謝女表示無法代為清繳欠稅,但可提供名下1部賓士車拍賣抵繳。謝女賓士車型式為GLA250、2017年出廠,排氣量1991cc、白色SUV休旅車,行駛里程數僅87,871公里,車輛外觀新穎內裝豪華,車況保養極佳。嘉義分署公告於4月2日下午3時30分擴大聯合拍賣會中進行法拍,想要一圓賓士豪車夢的民眾,千萬不要錯過這次撿便宜的機會。嘉義分署呼籲,誠實申報納稅是人民的義務,被移送執行後更應自動清繳,如一時無力完全清償者也應提出確實擔保申請分期繳納。分署對於惡意欠稅者均貫徹公權力強力執行,請民眾千萬勿心存僥倖,否則將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財部拋5大修正案增稅務彈性 專家看好本會期全數過關
財政部長莊翠雲7日表示,立法院新會期財政部會將五大稅法修正案列為施政重點,包含《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菸酒稅法》、《使用牌照稅法》、《土地稅法》,期待能營造友善賦稅環境與優化報繳稅服務。莊翠雲說明,以《所得稅法》來說,過去不少非戶籍地居住者因延誤收到稅單,遲繳稅額造成不小滯納金,引發爭議。財政部規劃將修正部分條文,以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目前已擬具修正草案,有望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放寬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與申報期限。 此外,因應電子發票普及,財政部也將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強制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時,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發票詳情等資訊保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並增訂不遵守的罰則。第三,財政部將修正《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將漏稅罰的裁罰倍數由現行「1 倍至 3 倍」修正為「3 倍以下」。莊翠雲說明,此案可行性高、爭議較小,因此該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程序,將函報行政院審查。第四,針對違反領用汽機車臨時牌照者,過去《使用牌照稅法》罰則僵固,財政部也有望修正此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讓違反者補稅罰鍰稅額依情況修正為1倍以下及2倍以下。 最後,針對地價稅減免資格消失,卻沒主動申報造成逃漏稅的地主,過去一律處罰轉賣移轉現值2%,遭譏未能「因案制宜」,財政部也提出《土地稅法》第54條修正案,有望將修正罰度為 2%以下。對此,即將接任富邦金董事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7日晚間向CTWANT記者表示,這5案應能在本會期全數通過,因為大多反應第一線行政官員在稅務執行上遇到的困難,政治操作性極低,又能讓行政時程罰則皆趨彈性,自己很看好。曾銘宗舉例,如《所得稅法》修正案就賦予基層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更多彈性,不只納稅人鬆了一口氣,稅務人員催稅時也更有底氣,執行率有望提升,畢竟「小稅戶罰那麼嚴幹嘛呢」。
天使基金抖內文創產業 專家提醒優稅撇步
文創產業及其周邊帶動的影視音商機一直是頗受矚目的話題,也是不少投資人的投資標的。財政部近日預告,自然人(個人)天使投資人投資合標準的文創產業,計入最低稅負計算後,將享有個人綜合所得稅優惠。為扶植文創產業,立法院2023年5月修正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針對個人天使投資人,只要當年度投資合規的同一間文創產業公司達新台幣50萬元且投資已滿2年者,可以認列投資額的50%自當年度綜合所得額中減除。由於公告後最快2024年度才能採計認列,故要從2026年5月申報2025年的綜所稅時,才會明顯有感。財政部官員提醒,除了文創法外《文創法》,《產創條例》、《生技醫藥條例》的天使投資人條款皆有最低稅負制,都必須將減除金額納入最低稅負計稅。以《文創法》來說,2024年免稅額為新台幣750萬元,且納入最低稅負計算基本稅額後,仍需與一般所得稅額作比較,若低於一般所得稅額,才不必再繳納最低稅負。對此,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表示,台灣的影、視、音產業近年走入瓶頸,面臨韓國、新加坡、泰國急起直追。過去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也全力支持台灣影視音產業,不少影視音創作者能申請高達9成擔保貸款。而近年國發基金預算也加強支持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實施,都是希望讓影、視、音創作者的經費阻力降到最低,全力發展成果。曾銘宗介紹,最低稅負制設立原意是為避免高所得者因為享有太多租稅優惠而免稅或嚴重減稅,透過稅制防呆與補網設計,使納稅義務人對國家財政至少仍保有基本貢獻,也維持賦稅正義。曾銘宗舉例,包括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以及一般納稅自然人較可能接觸的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綜合所得淨額等,都應計入個人最低稅負計算個人綜所稅額。而本次財政部所得的《文創法》個人天使投資人減除金額納入最低稅負計算,則是對原本海外所得較多,要不就視或各項計入項目合計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的申報案,較具減稅效果。
3大法案迎新會期 專家看好財部稅改方向
立法院20日將開議,外界關注新國會稅制焦點。對此,財政部15日預告,將提出3大稅制改革法案,包括「所得稅法優化扣繳修正案」、「營業稅法電子發票修正案」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修正案」。首先關於《所得稅法》,財政部將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自然人負責人,修正為給付所得的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法人組織;此外,也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的繳納、憑單申報及發給期限,放寬遇連續三日以上的國定假日得延長五日繳納,減緩非居住者繳款壓力。官員說明,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公司在給付各類所得時,本以自然人負責人依規定辦理扣繳,卻常見公司不慎或未熟悉相關法令,也未依照期限補繳,導致自然人遭處大量罰鍰,顯有失當。第二,為簡便會計師、記帳士申報並保障消費者權益,財政部也提出《營業稅法》修法,明訂開立電子發票的營業人,需將統一發票資訊依限上傳到電子發票平台,提升現行行政命令規定到法律層次,也增訂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可按次處罰。最後,為履行我國與馬紹爾《臺馬紹爾經濟合作協定》中,我方承諾關稅減讓,原產自馬紹爾的農業及工業產品共3,043項關稅將免予課稅。對此,財經專家、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贊同。首先,扣繳義務人從自然人轉為法人,讓課稅主體明確,若有拖欠稅款,當然也需向法人問責;第二,電子發票資訊強制上傳,讓營業人營業狀況更透明,心存僥倖的營業人也有法可罰,達到賦稅公平;第三,我國與馬紹爾協定屬單邊讓利,雖與一般互惠國際協定有別,但考慮台灣特殊外交處境,讓利給馬紹爾這類規模較小的經濟體,不是壞事。
2幼子葬身火窟…粗工爸扛重擔養全家 執行署「暫緩催繳」還捐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為落實「公義與關懷」之核心價值,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義務人因經濟困頓或遭逢變故而無力繳納欠款,除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外,並透過轉介通報結合公私資源,給予及時的協助與關懷。現年33歲設籍於嘉義縣大林鎮之何姓民眾因積欠110年ETC通行費、110年至111年汽燃費、111年牌照稅罰鍰、112年ETC通行費罰鍰等共計8,369元,移送至嘉義分署執行。不料,何男家中突遭祝融,原本夫妻及5名子女,共一家七口所居住的三合院,於112年10月17日發生火災,造成其中2名子女不幸喪生。經查何男平日當粗工扛起經濟重擔,其妻則在家照顧小孩,縣府則證實這家人是列冊低收入戶。嘉義分署執行人員獲悉不幸事故後,隨即對其案件職權停止執行,並多方連繫社工、里長、子女就讀之學校等,詢問義務人及子女狀況,嘉義縣社會局表示,縣府將發送喪葬慰問金,並協助相關事宜,家中還有3名國小的孩子,已做好安置,並與學校密切連繫,加強關懷及心理輔導。2幼子葬身火窟,粗工爸扛重擔養全家。(圖/嘉義分署提供)嘉義分署分署長柯怡伶於日前至義務人位住處訪查,發現何姓夫妻居住在租賃之房屋內,屋內陳設十分簡樸,僅有簡單之生活用品,子女則在學校上課。何男表示夫妻非常疼愛小孩,他有時工作還會帶著3個較大的孩子一起工作,妻子則照顧年紀較小的2個孩子,一家和樂感情很好。分署同仁關心何姓夫妻家庭生活狀況,致贈毛巾、餐具組等,同時捐款6,000元至其子女就讀之國小所設立之專戶,作為幫助就學之用。據何姓民眾表示,其目前係以勞力工作維持溫飽,會把握任何工作機會,努力養活家人。現場客廳桌上陳列著報紙的工作版,顯現其值此人生變故之際,仍舊堅強努力面對生活。「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向來是法務部及行政執行署之施政主軸,對於執行過程中發現弱勢義務人亟待救助時,嘉義分署均會主動關懷救急,轉介相關公私社福機關、團體,祈能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
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舒壓 回國帶「2塊壽司」慘噴20萬…退休師崩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某婦人去年7月間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含豬肉火腿之壽司2塊,共0.08公斤,未申請檢疫,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遭裁罰新臺幣20萬元,經書記官通知義務人於去年 12月15日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市年近60歲之楊姓婦人去年7月16日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2塊含豬肉火腿之壽司,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20萬元,並於去年8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先以電話通知義務人自動繳納,義務人則提出申請狀表示業已提起訴願,而請求延緩執行,等訴願決定結果再行處理,移送機關則請新北分署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辦理,亦即不同意延緩執行。依義務人所提之訴願書所載,其就讀國中之小女兒因有恐慌症傾向,為舒解其壓力,於去年暑假期間,其夫妻不惜斥資,帶2個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旅遊3日,7月16日下午5時許,在香港機場候機準備回國,小女兒突喊肚子餓,其就在機場某韓式食堂購買2份長條型壽司,其中一份給小女兒裹腹,另一份要帶回國給辛苦之女婿享用。因楊婦是退休老師,相當守法,也知道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因此有端詳壽司成分,只見新鮮海苔及疏菜,就放心了。豈料入境時仍被防疫犬聞到肉味,始知壽司內含不易察覺之淡紅色小肉片,因此被罰20萬元。原本出國是要讓小女兒舒壓,沒想到因此使她更焦慮,也使全家人都崩潰了。嗣義務人經新北分署通知於去12月15日到場向書記官表示,其訴願業經駁回,因其小女兒壽司沒吃完,將剩餘壽司交給她,出關時才會被攔下開罰,實在冤枉,既已造成錯誤,只能面對,願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考量義務人業已退休,收入不豐,同意依其所提條件辦理分期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醒,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新北分署呼籲民眾,農曆春節期間,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酒店少爺因「1報導」受激勵 苦讀進台大變行政執行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被戲稱是合法的「討債集團」,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主任黃有文秉持著維持財政、稅務公平的使命執行每件任務,更將新北分署執行案件寫成生動的新聞稿,讓人對行政執行官改觀。但過去黃有文曾因家境貧困,高中讀了5年,還當過酒店少爺,後來因一則報導,開始發憤圖強,改變自己的人生。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黃有文,1968年出生在雲林鄉村,在那個還沒有12年義務教育的年代,他雖以優異成績成為各校搶著要的學生,卻因出身貧寒沒錢讀書,最後只能在夜校半工半讀,甚至看見日間部的同學,「都很羨慕他們可以讀書」。後來黃有文受不了半工半讀的生活,重考上台南一中,但不到一學期,父親因酗酒導致肝硬化,讓本就不好的家庭經濟狀況雪上加霜,他只好又休學。不過黃有文又以榜首之姿,考上當地第一志願斗六高中,遇到時任校長何瑞仁免費提供他學雜費,甚至將校長宿舍讓給他住。好不容易高中畢業,再次因經濟問題無法讀大學,報考軍校又因「政治因素」以榜首之姿落榜,他坦言當下曾抱怨「人生怎麼這麼不公平!」讓他在退伍後,一度自暴自棄,後來在朋友介紹下去酒店當少爺,沒想到卻是人生的轉捩點。黃有文說,在酒店當少爺時,都要第一個到,閒暇時就會看報,因而注意到報紙上十大傑出女青年「丁素蘭法官」的報導,發現她讀高職夜間部、文化大學法律系夜間部,最後考上司法官,讓他受到鼓勵。於是黃有文毅然決然辭去工作,投身補習班,不僅以補習班榜首考上台大法律系,更在日後成為行政執行官。回想起過往,黃有文也以自身經歷鼓舞工作上遇到被強制執行的義務人,「不要說我不懂你們的苦,因為我真的苦過」,盼能繼續在崗位上執行稅務公平的使命。
高雄男酒駕欠繳11萬 執行官查封驚見魯凱族「石板屋」
家住高雄茂林區的蕭姓男子積欠酒駕罰鍰及牌照稅11萬元,逾期未清繳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日前前往蕭男戶籍地準備查封其名下持分土地,驚見土地現址竟是世界級遺產、魯凱族石板屋。執行人員考量蕭男多病且失業的處境,通融蕭男分期付款,蕭男迄今也依約按時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揮轄下各執行分署啟動第4波全國「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高雄分署執行人員對蕭男催繳及銀行存款扣押皆無所獲,進一步清查後發現,蕭男名下還有3筆茂林山區持分1/2的土地,準備將土地查封登記、拍賣。由於蕭男的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未來恐不易拍出,執行人員決定親自前往蕭男山區戶籍地進訪查。眾人到達現場時,只見蕭男神情恍惚、目光呆滯坐在一間石板屋前,仔細核對發現,石板屋座落的土地就是蕭男所持有,但石板屋不但未辦理保存登記,門、窗皆為粗糙木作,房子裡頭幾無任何布置,相當簡陋。好在蕭男的舅舅就在現場,執行人員詢問得知蕭男因罹患風濕、痛風等病症,不知何故神智經常混亂,目前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生活拮据。雙方協商後,執行人員同意讓分期繳納,暫且不進行拍賣程序,每月5000元,蕭男後續也相當配合,已按時繳納7期,暫時保住棲身之所。高雄分署強調,清查過程若遇有特殊境況之弱勢義務人,仍會採取情理法兼顧的寬緩執行,協助義務人履行責任。
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 他怕丟臉立馬繳清
臺中一名李姓男子於107年3月間,因5年內2次酒後酒精濃度超標,仍駕駛汽車於道路上,被巡邏員警依法開立新臺幣9萬元罰單,李男到案後雖承認錯誤,並向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分期繳納罰款,但在107年3月繳納第1期金額5,000元後,剩餘罰款8萬5,000元即拖欠不繳,案件於110年8月移送臺中分署執行。期間,臺中分署多次催促繳納,李男仍置之不理,今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農曆過年前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執行計畫,強化執行作為,執行人員原訂於本年1月29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及地政事務所人員至李男因繼承而取得之祖產土地,進行定位指定界線位置,並於現場插立告示牌張貼查封告示。李男於收到此項通知後,因擔心街坊鄰居親戚議論,迅即於1月18日到場將罰單金額一次繳納完畢。為實現國家債權及督促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臺中分署依法查封李男名下土地,促使李男坦然面對所犯下之錯誤,終使案件能夠圓滿達成任務,彰顯公權力之實現。臺中分署並同時呼籲,對於惡意欠繳酒駕罰鍰的義務人,將持續強力執行,以遏止酒駕歪風,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最好。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他怕丟臉立馬繳清。(圖/法務部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另一方面,高雄市一名許姓男子於111年6月6日因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因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多次催繳均置之不理,今年1月3日將其位於苓雅區的透天厝查封後,才出面表達繳納意願並懇求勿拍賣房子,高雄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並勸誡勿再酒駕後,同意其分期繳納,暫緩房子的拍賣程序。去年12月8日,高雄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共同簽訂合作意向書,針對牌照已被註銷仍違規上路的車輛及欠繳交通違規罰鍰的大戶,透過科技執法的方式進行跨機關合作,以落實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及行的正義。高雄分署本月16日已透過「高雄地區欠繳大戶車輛查扣聯合通報系統」,成功鎖定一位廖姓車主的車輛,成功地拔除已被註銷之車牌,並查封車輛,這名車主累計多達244筆交通罰鍰及多筆稅費,總滯欠金額逾11萬元,高雄分署已通知車主出面處理,若其不出面繳款,將會定期拍賣車輛。房子被貼上封條,酒駕男始願繳罰鍰。(圖/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7年前毒駕挨罰9萬!浪子回頭想考駕照 屏東分署勸諭辦分期…慈母幫繳清
屏東一名男子106年間毒駕被屏東監理站裁罰9萬元,另有數筆交通罰單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裁處之罰鍰,近16萬元的罰款自108年起陸續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雖曾多次扣押義務人的存款和薪水,但執行無著,目前適逢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全國毒駕及酒駕專案強力執行中,執行員希望能為國庫收回這筆欠了 7 年的呆帳,遂致電義務人催繳。執行員確認男子駕照已被吊銷,向義務人勸諭他還年輕,有些工作會希望求職者必須有駕照,建議他去重新考照,男子表示確實很想重新考,但是礙於有罰鍰案件未繳清目前不能考照。執行員向他說明依照現行的法規,如在分署辦妥分期並繳納第一期款項,由分署出具分期筆錄後,監理機關應會同意他重新考照,義務人遂表示願意辦理分期,並會請父母來擔任擔保人。本週二義務人的母親現身分署,她向承辦人表示覺得當分期擔保人實在太麻煩了,便直接將男子近 16 萬元的欠款全數清償。屏東分署表示,無照駕駛只是製造更多的罰單及其他用路人的風險,且因無照駕駛發生事故,在法律上將成為有過失的一方並影響自己的民事求償權利。分署希望男子可以順利考照,用新駕照開始新工作也珍惜家人為他重啟的新生活。毒駕和酒駕一樣危險,分署呼籲響應毒駕酒駕零容忍,不吸食毒品,飲酒吸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屏東分署執行員曉諭利害關係後,義務人終於繳清7年前毒駕罰單。(圖/法部務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事業未履行結合負擔 有線電視業者大富、凱擘遭公平會重罰1億
公平交易委員會15日第1684次委員會議決議,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因未履行本會99年10月29日公結字第099004號結合案件決定書第五項及第八項負擔,合致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大富媒體、凱擘各新臺幣5,000萬元,共計新臺幣1億元罰鍰。公平會表示,99年間大富媒體為取得凱擘及其旗下12家有線電視系統,向本會申報結合。當時公平會考量大富媒體與台灣大哥大集團間形式上雖屬不同經營主體,惟其等關係密切,為確保結合後凱擘與台灣大哥大旗下有線電視事業彼此獨立經營,避免凱擘在有線電視系統、頻道代理之市場占有率增加,造成市場力量濫用或市場封鎖之疑慮,故於不禁止其結合之決定書中附負擔要求大富媒體、凱擘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如未經公平會同意,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以及凱擘亦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含頻道代理商)聯賣、共同銷售頻道節目等13項負擔。該等負擔均是結合申報過程中大富媒體、凱擘主動提出將予以遵守,本會考量後始同意該結合案。然經公平會調查,凱擘公司旗下12家有線電視業者長期在未經公平會同意之情況下,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台固媒體旗下5家有線電視系統,以及浩鳴旗下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基本頻道採購、頻道租賃、客戶服務等有線電視重要核心業務共同營運、共用人力資源;同時,凱擘在銷售代理之頻道節目過程中,亦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優視傳播,以及浩緯、浩鳴等頻道代理商共同銷售頻道,顯未履行上述結合負擔內容。公平會指出,因頻道代理商與有線電視系統屬上下游交易關係,凱擘透過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與其他7家有線電視系統共19家共同經營,再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聯賣頻道節目,已增強其在有線電視產業上下游的市場力量,而有市場力量濫用及市場封鎖之疑慮,例如得以增加其他頻道供應業者營運成本、迫使頻道代理商接受授權條件,或藉由控制頻道上下架等方式,擠壓弱勢頻道生存空間等,對於市場競爭秩序影響甚鉅。公平會說明,凱擘之母公司大富媒體作為負擔履行義務人,卻任由凱擘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並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共同銷售頻道節目,未加以管理、監督。大富媒體及凱擘明知99年結合案之限制競爭疑慮至深,爰於當時自行提出獨立經營之相關承諾,並列為結合案件決定書之負擔內容,矢言恪守,本會始同意其等結合。大富媒體、凱擘自應於結合後依承諾履行負擔,惟卻持續從事共同經營及聯賣行為,對於有線電視系統及頻道代理市場明顯產生不利之影響,公平會認為其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甚高,爰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以法定最高罰鍰金額各新臺幣5,000萬元論處公平會強調,本案違法行為甚為隱晦,經多方審慎查證,始確認違法事證明確。公平會最後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相關負擔執行情形,並不會因負擔時隔久遠而懈怠。參與結合事業如未履行結合案件決定書所附之負擔,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
空拍芒果園!法拍機關史上首例 嚴懲酒駕累犯乖乖還罰
花蓮縣玉里鎮一名約50歲的黃姓男子,身為酒駕累犯,自2018年8月無照駕駛及酒駕被裁罰9萬元起,卻遲遲未繳納罰鍰,經調查黃男名下卻查無薪資、存款或其他可供執行的動產,花蓮分署為執行罰單,出動空拍機查封黃男名下芒果園土地,成為全國法拍機關的首例。據悉,黃男於2018年8月間因酒駕及無照駕駛被罰款9萬元,因其面對法紀漠視不理,故被移送強制執行,未料黃男名下無薪資、無存款,也無其他可供執行的動產。花蓮分署為執行罰單,於同年11月函請地政機關查封其名下土地,並於12月由行政執行官帶領書記官前往現場實施查封,更引人注目的是,花蓮分署首次出動「無人機」空拍機,用於查封操作,而這也成為全國法拍機關的獨創之舉,黃男在土地被查封後,擔心土地被拍賣,迅速行動繳清9萬元罰鍰。花蓮分署呼籲民眾,近年來,交通違規事件頻仍,特別是酒駕更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同時,提醒尚未繳納罰鍰民眾應儘速繳納,以免觸法招致更多不便,警方對於屢次不繳、惡意拖延的義務人,將進行強力執行,以堅守法紀,保障公共安全。
讓學徒獨修機械式車位遭壓死 死者父母求償百萬 「這原因」免賠
在居住密度高,停車位一位難求的都市區,不少停車場會選擇採用機械式車位來節省空間,但在維修及保養上,必需要有專業證照的維修員來操作才比較安全。高雄一名27歲陳姓設備維修學徒,因曾姓師傅讓他獨自一人到某大樓維修機械式車位,不幸被意外留下的車台給壓死,事後曾姓師傅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確定,事後陳男父母向曾男提告索賠175萬元,但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父母求償的時間已經超過民法的2年請求權時效,因此判陳男父母敗訴。綜合媒體報導指出,陳姓男子是2017年6月到某機電公司擔任學徒,不過因為他沒有相關職業證照,因此錄取後由曾姓師傅在旁指導陳男維修技術,兩人一組負責機械車位保養的工作,然而在同年8月,曾男卻讓陳男單獨前往某大樓進行設備保養工作,過程中以板手拆卸停車場油壓管,意外遭落下的停車台壓住,後來曾男發現許久聯絡不上陳男,趕到大樓才發現陳男已經死亡。陳男的陳姓雇主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經過法院一、二審審理,陳姓雇主拿出200萬與陳男家屬和解,法院最終判陳姓雇主最徒刑8年,緩刑5年,公司依則依職安法被罰10萬元。陳男的師傅曾男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刑8月,檢方上訴後,二審認,曾男未與陳男家屬和解,並考量他的犯後態度,從重判1年2月徒刑確定。除了刑事告訴外,陳男的父母還另提民事訴訟,求償175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法院審理時則認為,陳男父母於2020年6月接獲陳姓雇主的刑事判決,再依照判決內容在同年8月對曾男提出刑事告訴,因此陳男父母應從2020年8月就知道曾男為賠償義務人,不過直到今年6月才對曾提出民事訴訟,已過民法請求權2年的時效,因此判決曾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2024年11項便民減稅禮包出爐 基礎生活費、員工伙食費免稅額度調高
財政部於27日公布2024年11項利民便民措施,其中主要是以減稅的方式來減輕民眾、企業負擔,財政部也希望以此協助民眾及企業因應疫情變局,化危機為轉機。詳細減稅11項內容如下:1.關鍵原物料降稅措施延長實施至2024年3月底,其中包含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調降汽油、柴油及卜特蘭一型水泥貨物稅;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2.每人基本生活費所需金額自19.6萬元調高至20.2萬元,預估有235萬戶受益。3.員工伙食費免列員工薪資所得額度調高,從每個月2400元調高至3000元。4.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申報門檻、計算基本稅額時之基本所得額應扣除金額調高,自原本的50萬元調高至60萬元。5.2024年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之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調高,其中包含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具調高至100萬元;被繼承人職業上工具調高至56萬元;配偶扣除額調高至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至693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喪葬費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6.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調高,免稅額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支那歲義務人、配偶與受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度調高至14.55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至21.8萬元。7.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門檻與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金額調高至750萬元,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保險死亡給付金額從3330萬元調高為3740萬元。8.調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同時將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每一申報戶扣除上限從原本的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同時訂有排富條款。9.綜所稅網路申報附件上傳總容量上限從原本的10MB提高至15MB、紙本文件遞送期限至申報屆滿後10日,如遇假日則順延。10.開放使用信用卡繳納營利事業相關自繳類稅款、綜所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款。11.開放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