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3年女友自爆「古怪性癖」 男子大崩潰:跟X子沒兩樣
有些人會有特殊癖好,但這並非能讓大眾接受。一名男網友訴苦,和女友在一起3年,慢慢沒了熱情,對方才坦承有「古怪性癖」,喜歡和陌生人聊色情語音,讓他晴天霹靂,完全接受不了,2人大吵一架。原PO在《Dcard》論壇指出,和女友同居一陣子,漸漸失去對彼此的熱情和激情,他不希望感情因此熄滅,因此做了各種性方面的嘗試,包括情趣玩具、角色扮演等,但結束又回到原樣。他始終想不透,直到近日女友才坦承有「奇怪性癖」,本以為沒什麼大不了,當小情趣也不無可能,豈料是道德觀念的不同。原PO透露,女友的性癖是和陌生人電愛,「她說在沒有人認識她的地方,她才能真正無拘無束地做自己」,自招有下載語音交友app,但發誓沒有做出逾矩的事情,還提議希望下次她和別人電愛時,他可以在旁邊聽。原PO聽到女友與陌生人的語音,理智線瞬間斷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由於原PO一時之間接收太多資訊,發現女友的另一面,覺得既憤怒又難過,感覺遭到背叛,認為這樣的行為和出軌沒兩樣,雙方越吵越激動,從大聲講話倒大吼,這也是2人第一次吵得這麼嚴重。對此,女友崩潰大哭:「你都不願意為了我嘗試,我透露心中小心翼翼保護的秘密,結果被你狠狠傷害、蕩婦羞辱?」原PO則回嗆:「那我也去跟別人電愛啊?這樣妳可以接受嗎,妳這種行為跟X子有什麼兩樣,妳不過就是把性癖當藉口的出軌臭X」。原PO表示,情緒湧上來,內心想什麼就一股腦宣洩出來,完全沒有在考慮後果,女友也朝他大吼,同時把他工作的文件和書桌上的東西全甩到地上,並好奇這段感情是否回不去了。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奉勸:「早點結束是好事,放過彼此」、「超噁,精神出軌還有暴力傾向,拜託千萬不要分手把她放出」、「放生吧」、「有些感情到盡頭了不用強求」。
理科太太控前夫「跟女網友聊色」 男方認離婚後交女友:沒出軌
「理科太太」陳映彤近日因未經同意使用前夫的病史等隱私資料,被檢方起訴,不過她26日出庭時狠批,前夫離婚1年多還盜用她的錢,金額多達100萬元,且自己在美國買的房子,如今被前夫和他的女友霸佔2年,甚至在2人還存有夫妻關係時,男方就和女網友大聊性事。對此,理科先生發千字文回應了。理科先生表示,「我希望我們的兒子不會成為公開發表私人家庭問題的藉口。如果有什麼事情需要解決,我希望可以私下處理。像這樣的公開爭端只會傷害他。我只是想試著成為他的父親並參與他的生活。我曾多次嘗試與他的媽媽溝通以解決有關小孩照顧的問題,但她斷絕了所有的溝通管道,而這情況已持續了好幾年。」他提到,自己從不想向公眾談論婚後的感情生活,這是他的私生活,與他人無關,離婚後他嘗試過約會,「我和一個人約會過,然後我們分手了。我大約有一年沒見到她了。從沒有所謂的出軌。」結婚期間,前妻也多次要求他減少工作時間,以幫助她的事業和撫養照顧兒子。現在抱怨這件事真的是非常不尋常。理科先生指出,就財產、帳單、資產而言,這些都應該由法庭來決定,不明白為什麼會在庭外被討論。「在婚姻期間,我們雙方都支付了許多費用,現在只關注於這些特定項目,似乎是策略性偏頗且不合理的。」他接著說,理科太太曾試圖在沒有實質緣由的情況下,對自己申請限制令,但也已被法官駁回了。理科先生強調,「鑑於過去的這情況,我收到的法律建議指出,在對方自願搬出後,即使我們雙方名字都在契約上,我也沒有義務允許對方回到房子。此外,這也可能會成為她尋找理由再次提交限制令的機會,不論這申請是否有實質根據,因此讓這樣的人接近我並不符合我的法律權益。」
拍病患私密處PO網!醫材業務涉偷拍落網 疑醫院管理漏洞…衛福部要檢討
近日有網友表示,一名自稱「台南醫師」的社群帳號「白袍下的NTR-Dr.洛」在X平台上PO出偷拍患者私密處和胸部的照片,藉此意淫他人,結果9日涉案的洪男遭台南警方逮捕,才被揭穿其實是一名醫療器材業務員,他也辯稱是因為好玩才犯案。對此,衛生福利部也回應,一般民眾不適用《醫療法》或《醫師法》處理,但後續要檢討醫院管理SOP。洪男自稱是台南感染科醫師,社群帳號名為「白袍下的NTR-Dr.洛」,偷拍女病患奶照、男病患下體後上網分享,藉此與同好意淫聊色。事件爆發後,洪男秒關X平台帳號,也向妻子坦承有玩社群。而衛福部部立台南醫院則因為被影射為事發地點,因此立即報案。部立台南醫院事後也指出,以上傳聞應為網友不實指控,本院為求慎重,已請政風室深入調查,並報請司法機關處理,若屬惡意攻擊,將採取法律行動,維護本院及同仁之名譽與權益。於是台南市警二分局9日深夜到洪男家中搜索,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等罪將他逮捕,而洪男一句話都沒說,拒絕夜間偵訊,10日會等律師來再作筆錄。據了解,38歲洪男是醫材業務,趁銷售產品拍病患,至於地點待確認,洪男則跟警方說,他是因為好玩才做這事。對此,衛生福利部次長王必勝回應,警方已經介入調查,首先要了解不雅照散布者的照片來源,在什麼情況下拍攝,因為台南醫院部分場景出現在照片中,待警方調查完畢,看照片在什麼情況下取得,我們會檢討是否有漏洞,後續如何防堵類似情況重演。王必勝續稱,有一些新型醫療器材儀器或操作比較複雜,也許會請醫療器材業務進去手術室或檢驗室幫忙,但是這都會注意病患隱私,手術室和檢驗室已有明確規範,並非進去都不受限制,現在發生疑似偷拍,就要檢討醫院管理標準作業程序(SOP)有沒有落實。王必勝也解釋,由於洪男是醫療器材業務員,而醫材業務員並非醫事人員,因此就回歸刑法去處置;如果是醫事人員涉案,除了用刑法,還可依據《醫療法》或《醫師法》處置。
搭訕國中妹要LINE…「乾爸」傳露鳥照聊色 噁喊:妹妹我在舒服了
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在龍山寺捷運站與一名國中少女攀談,藉故交換LINE資訊互加好友,隨後竟以「乾爸」自稱,接續傳送鹹濕訊息,包括「妹妹我好像在舒服了」、「我已經脫光光一邊看A片」等語,甚至要求對方傳送裸照及視訊供其自慰。法院審理後,判處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並需支付公庫10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於111年10月21日下午5時許,在龍山寺捷運站與少女攀談,藉故交換通訊軟體LINE資訊而彼此加為好友,其明知少女為未成年人,竟基於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及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犯意,於同年10月25日晚間至同年月27日凌晨間,在LINE上以「乾爸」自稱,多次傳送猥褻訊息。不僅如此,林男還傳送有數張新臺幣千元鈔連同其裸露生殖器之圖片,及表明請少女吃飯、會給紅包、零用錢等語,以引誘被害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並聲稱其孫女或其他幼齡女子也會裸露下體、陰部予其觀看,進而要求少女拍照傳送圖片或和他進行LINE視訊以供自慰。檢方查出,林男曾傳訊給少女稱「你要把腿打開,妹妹我輕一點」、「妹妹我好像在舒服了」、「這是乾爸的陰莖,你有看清楚嗎?你想的時候自慰就可以看好嗎」、「妹妹這一張照片是乾爸剛剛重新打手槍,特別再照了送給你,你以後如果會自慰的時候再拿出來看」等語,讓被害人不堪其擾,決定告訴家長並報案。台北地院審酌,林男明知少女年紀尚輕,思慮未臻成熟,竟引誘未成年人拍攝裸露身體隱私部位之電子訊號供其觀覽,以滿足私慾,幸因少女不予理會而未遂,然業已影響告訴人身心之健全發展,足見其法治觀念薄弱,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過去無前科,且及時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另需支付公庫10萬元;可上訴。
士官長偷吃人妻狂聊色 嗨喊「性奴皮鞭綑綁」要破7次…綠帽尪崩潰檢舉
高雄一名士官長偷吃人妻,大聊「要破7次、砲友、性奴、皮鞭、綑綁」等露骨內容,還多次發生性行為,後來女方懷孕,士官長竟假扮配偶陪對方到醫院墮胎。不倫戀曝光後,軍方接獲人妻丈夫檢舉,決議對士官長記2大過處分。不過,當事人不服懲處,循序提出行政訴訟,但仍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根據判決書,士官長主張,人妻(下稱A女)當時自稱已離婚,並主動示好,因其個性乖巧且雙方自幼相識,他並無防備,與A女有後續往來,主觀上未有從事不當情感關係之故意或過失,然軍隊長官均著眼於影響軍譽或A女家庭破裂,全然不問自己是否遭誆騙,並逕自做出大過2次之處罰,顯有裁量瑕疵。軍方辯稱,原告自109年4月間起與A女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A女更於110年3月間懷孕,原告辯稱女方主動聯繫並告知已離婚云云,然衡諸常理,2人久未聯繫,原告也知道A女育有3子女,並正辦理離婚,對A女已婚之事實確有所知,也未提出證據證明自己遭誆騙,相關說法顯係事後卸責推託之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發現,根據原告於調查時之陳述,A女於109年4月至5月間最初與原告聯繫時,A女表示正在談離婚等語,足見2人最初聯繫時,原告明確知悉A女尚處於婚姻中;而以A女丈夫提出之簡訊內容觀之,時間在109年9月約中秋節前後,其內容有「要破7次、砲友、性奴、皮鞭、綑綁」等字語。法官認為,原告與A女自久別重逢到關係親密,甚至發生多次性關係,交往應有相當期間,既知悉女方尚存婚姻關係,應對A女與其丈夫間婚姻破裂之情況有所了解,倘2人開始交往係因A女告知離婚之故,原告豈有不知或完全不過問對方與丈夫近期辦理離婚具體過程之理,因此裁定軍方處分合乎規定,駁回上訴。
豬肉攤販跟小三激戰:從後面較敏感? 正宮怒討500萬結局曝
高雄一名豬肉攤販孫姓男子,在妻子懷孕時搞小三,被抓包後還簽下承諾書,如果再跟小三有往來,願意賠500萬,但之後2人還是有聯絡,還有外遇手機專門聊色,互傳訊息說「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等話,正宮因此怒告2人,一審判賠40萬,正宮再上訴,法院卻判敗訴。判決書指出,郭女在2019年7月間懷第三胎,發現老公跟小三有往來,而老公為息事寧人簽立切結書,斷絕跟小三一切聯絡方式,如有違反願賠償500萬,實際上他未曾斷絕姦情,還是繼續有性行為,還特別幫小三準備「外遇專用手機」,互表愛意,相約性交並稱每次見面都做2次。郭女主張,2人互傳訊息說,「很想你」、「愛你」、「全身脫光」、「我想抱抱你」、「想要你陪我」、「謝謝你這麼愛我」、「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從後面好像很容易就會出來」等腥羶色訊息,孫男甚至說他會離婚,違反切結書約定,所以依切結書約定,向2人求償500萬元。小三辯稱,孫男簽下切結書後,即無任何不當交往之情事,2人也刪除LINE好友,郭女卻主張他傷害家庭,準備1支外遇專用手機,郭女所說的親密訊息、討論性行為感想、性愛姿勢等,並非簽切結書之後的聊天內容,而郭女要500萬賠償金太高。郭女認為,法官判賠40萬元太少,又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她所提出的事證不足,難證明2人在簽切結書之後有往來,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
邀女「車內聊色」至少5人受害 前藍營智庫曾柏文發聲致歉了!受害者怒批:說謊
民進黨近來連爆性騷案,沒想到就連國民黨也淪陷,女作家吳曉樂、趙思樂出面指控,遭到前智庫研究員曾柏文性騷擾,至少5人受害。對此,曾柏文昨(4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致歉,為過去因相處分寸失當,而感到被冒犯的女性道歉,「我支持情慾自由,但認為應基於雙方共識。」不過,吳曉樂在看完曾柏文的道歉聲明後,痛批「說謊!」女作家吳曉樂昨(4日)在臉書上發文指控,曾柏文性長期以「前輩要分享資訊」為由,邀請女性在「車內」獨處談事情,並傾吐婚姻瓶頸試探對方底線,「若確認『似乎可以』就把話題轉向情色,也有直接伸手撫摸或突然抱住的情事」,受害者甚至遭到男方恐嚇,不敢挺身揭惡行。針對性騷控訴,曾柏文深夜在臉書發文致歉,為過去因相處分寸失當,而感到被冒犯的女性道歉,「過去幾年,想到以前可能帶給他人的傷害,就覺得羞愧。」以下為曾柏文的致歉文:我大約是2015年前後,聽到「我是性騷擾慣犯」的說法。坦白說,第一時間我十分錯愕,並聯想到不久前,我寫文章得罪某人後,對方透過網路小帳影射我私德不佳的貼文。當時我防衛性地以為,這只是毀謗、造謠。在當時我的認知中,性騷擾是未經對方同意的觸碰、摸臀、襲胸、強抱,或著動輒開黃腔、性羞辱,不斷提出性索求這些。我支持情慾自由,但認為應基於雙方共識;我覺得違反對方意願的暴力強迫,是對自身的羞辱。我更記得自己小時候,看到一些長輩,公然對年輕女同事勾肩、搭背,開黃腔帶來的噁心感;我也無法這樣物化女性。直到有次開車送某位女性友人回家路上,談起我的困擾,後來抵達時,我先把車停在路邊想把話談完。她忽然告訴我:你知不知道光是這樣夜裏停下車在車上獨處,就會讓很多女性恐懼——因為不確定對方下一步想做什麼?她進一步追問:你到底有沒有意識到,你的頭銜與文化資本,可能會讓一些女生在你面前,難以說出自己的不自在?或許你看到的樂意,裡面其實是不願意?我被電到啞口無言。那天晚上開車回去路上特別難受。許多老朋友都知道,我樂於與人深談各種話題,且多年來我習慣在車上聊天——方便、安靜,能自選音樂,也省去另外找消費場地的麻煩;我但我確實不曾想過,這件事對不熟的女性可能帶來的壓力與猜疑。後來在Metoo浪潮中,我讀到許多女性成長過程中,來自男性的傷痕與恐懼。 想到這些年來,不知道有多少人曾在我身邊經歷過這樣的內心劇場,我卻不自知,我羞赧到全身發熱。我更沒意識到,自己的身份轉變,如何影響與他人的權力關係。當我一如繼往,期待熱切深切的對話交流時,可能早替對方帶來難以言說的不自在。如同她說的,我以為的樂意,可能藏著不願意。我竟然有這麼大的盲點。2017年,我回台中照顧父親時,重省了與人互動的分寸邊界。此後我盡量避免與陌生女性在封閉空間獨處,也收斂過去對人的熱情;在與人相處上,也傾向於拉開更多的空間距離。我甚至不敢再去讚美異性的外貌穿著,擔心被視為一種言語騷擾。從2015這八年來,我持續看到一些人在臉書不時暗諷,如錐刺心;出席活動,也擔心是否看到鄙夷的白眼。而即便「性騷」之說未公開,也從未遠離,且總會傳到長官耳裡。前夜,我讀到吳曉樂的文章與趙思樂的留言,我同時感到震驚、羞愧,也有感激。因為從2015年聽聞對自身指控這八年來,這是我首次看到願意出來現身說法的受害者——即便當年我自問並無她們擔心的意圖,但相處方式造成對方心理壓力是事實,因此我立即去訊道歉。我也重申為過去我因分寸不當,或是誤解彼此想法,而冒犯過的每一位女性道歉。最後關於我的婚姻,我只能說,這段跨境婚姻曾遇過的困難波折,並非多數人能夠想像。我們曾面對難關,也都曾心灰意冷,甚至認真討論過離婚;但最終都挺過去,也找到更深的平衡基礎。我深愛我的妻女,並希望他們不被外界打擾。
女保險業務為業績被色顧客騷擾 渣男惡行被丈夫得知下場曝
每個人身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在當保險業務的朋友,而大家總會擔心被推銷又礙於人情不好拒絕,導致感情疏遠,不過在馬來西亞,卻有一名網友透露,認識的保險員女友人慘遇「色顧客」。這名原PO描述其朋友妻子的遭遇,同時上傳色顧客的照片,以及對方與保險經紀丈夫的對話截圖。根據大馬的《中國報》報導,這名來自鄰近新加坡的柔佛州女子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的保險員好友遇到色狼,「男子以買保險為名,要搞人家的太太,令得朋友夫婦差點離婚」。這名原PO描述其朋友妻子的遭遇,同時上傳色顧客的照片,以及對方與保險經紀丈夫的對話截圖。從貼文可見,這名男子以欲買保險為由,接近朋友太太,要求一起唱歌、喝茶、吃飯,還要朋友太太開車接送。原PO表示,兩人談保險時,男子竟然告訴朋友太太其生殖器尺寸,之後還問朋友太太聽了會否不舒服,「人家說不會,你就以為可以聊色?可以得寸進尺?人家要不是因為要做成這單生意,怕得罪你」!這名原PO描述其朋友妻子的遭遇,同時上傳色顧客的照片,以及對方與保險經紀丈夫的對話截圖。這名女網友還表示,第2次出來談保險時,女保險員開車到男子家接他,結果對方卻以忘了帶身分證為由,要求送他回家。當抵達南子住家後,對方露出本性,要求女保險員到他的家裡辦手續。當下,朋友的妻子還在猶豫要不要進到對方屋內,男子就直接問女保險員是否要和他做愛,「朋友太太為了不得罪客戶,強忍噁心和委屈告知已有家庭」,沒想到對方表示自己不介意,女網友就痛批男子以買保險為名,要搞人家的太太「造成朋友夫婦差點鬧家庭革命」。女網友表示,「人家賣保險不是賣身的,還是你比較喜歡搞人妻?憑什麼我們女人不偷不搶靠自己賺錢,要受到你這種賤男人羞辱和侮辱」。女子事後發文提醒從事保險、地產或賣車的女性,要小心這個男人。根據女子的貼文,朋友的妻子遭到色顧客騷擾後,有跟丈夫報備此事,而朋友事後則找了這名色顧客理論,要求給個交代,否則會登門拜訪,不會放過男子。朋友的妻子遭到色顧客騷擾後,有跟丈夫報備此事,而朋友事後則找了這名色顧客理論,要求給個交代,否則會登門拜訪,不會放過男子。
女友閨密傳訊聊色…嬌嗔「抱得動我嗎」頂樓約戰 他凍未條壞壞結果慘了
台北一名吳姓男子透過女友認識一名15歲少女,2人傳訊瘋狂聊色,女方露骨暗示「潮吹爽嗎?聽說很爽,聽說高潮會上吊眼睛」、「我朋友1男兩女很爽誒!真的嗎?你有野戰過嗎?超酷」、「我期待你的到來,超好笑,你覺得你抱得動我嗎」等語。吳男按捺不住慾望,和少女發生關係,事後卻挨告性侵。判決書指出,吳男與陳姓少女為男女朋友,被害人則為陳女之國小、國中同學。吳男透過女友認識少女後,竟基於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之不確定故意,於109年8月13日21時25分許,在女方位於新北市之住處頂樓,以陰莖插入陰道內之方式,對少女為性交行為1次。吳男坦承和少女發生關係,辯稱他當天和對方聊天,女方以「高潮爽嗎」、「我朋友1男兩女很爽」、「我期待你的到來,超好笑,你覺得你抱得動我嗎」等訊息性暗示,並稱自己很帥,後來2人相約在頂樓見面,少女持續談及「打炮還蠻爽」等話題,他禁不住誘惑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少女並未拒絕。士林地院審酌,雖然吳男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但他明知對方當時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身心發展尚未健全,性自主決定權亦未臻成熟,竟未能克制自我情慾,和告訴人發生關係,所為應予非難,然念及被告於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過去未曾有犯罪紀錄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日本男生崇尚「色戀」超飢渴? 台灣女大生:像披羊皮的狼
一位女大生日前到日本參加交換計畫,起初認為日本男生都非常紳士,不但溫柔體貼,還穿著得體,但相處一陣子之後才發現,日本男生其實很熱衷於「色戀」,而且非常八卦,社交場合也存在很多潛規則,讓她相處起來相當不舒服,直呼比較起來,台灣男生真的很好。但她也申明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日本,「以下文章僅是我在日本到簡短文化體驗後所體會的。」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在台灣已經有男友的她最近到日本交換,參加了學校的旅行社,「約100人的社團,實際有在參加的大約20至30人」。原本她覺得日本男生溫柔體貼又紳士,穿著得體,出遊時都會幫忙拉椅子,比台灣男生穩重很多。不過相處一陣子之後才發現,日本男生其實很熱衷「色戀」(情慾戀愛),非常喜歡追求社團的女生,就連曾公開有男友的她,也會被說話次數屈指可數的男生告白,社團氣氛像是異性間沒有朋友,時常被亂槍打鳥,「社團的女孩們在加入後幾乎無一倖免被男生追求。他們簡直像披著羊皮的狼,很飢渴,那種被虎視眈眈注目著的感覺很不舒服。」原PO還指出,當時一位同社團的大陸交換女學生長相精緻、身材姣好,但卻僅因為身高170太高而沒被邀請,「她知道後很難過,覺得他們很像在選妃。」此外,日本男生也很八卦,酒會上什麼話都講得出來,且幾乎都在聊色,例如哪個女生喜歡誰、誰在曖昧、誰告白誰等,讓平時不八卦的原PO聽得很厭煩,甚至有個文質彬彬的男生被告白後,還抱怨「她長得又不好看,社團那麼多可愛的女生我為什麼要選她?」讓原PO非常傻眼。另外日本社交潛規則也多到讓她無法接受,像是女生講話不能太直接、不能問男生之前是否交過女友,女生不能罵髒話(但男生可以)、講話要軟軟柔柔,「跟他們相處下來可以感受到他們常常帶特別的眼光評價女生,又加上他們表面上都很紳士,心情更複雜」,相較之下,「我認識的台灣男生真的很好,相處起來很舒服,不會說女生應該要怎麼樣怎麼樣,也不會看見那隱隱約約透露出來的大男人。」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男生不分國度都很飢渴吧,倒是台灣男生被訓練的很溫吞,連曖昧交往觀察期都拉超長」、「所以說,日本還是適合去旅遊,工作或讀書還是留台灣吧」、「那裡沙文本來就很嚴重,東大女生都只敢說是東京的大學,怕被別人覺得太厲害(以前新聞有),還有就是潛規則,社會壓抑也蠻明顯的,你484沒在看他們的性別歧視嚴重程度(實質上+行為、言語上的),從官員的說詞到不錄取女生當醫學生的理由。他們只有漫畫動漫比較夢幻啦」、「很多台灣男生真的都非常好!只是很多女生喜歡去猴子群撈渣男再來說台灣很多男生不好而已(男生類推,也有許多喜歡綠茶,再說台灣女生養工具人)」、「推軟軟女生那段,日本待久了真的有種稜角和特色被磨平的感覺,所有女生都是清一色軟軟柔柔、可愛、笑瞇瞇的形象(但私底下變臉很可怕),還是台灣女生的形象比較鮮活。」
模範男友嗨聊情趣用品…女同事羞嗔「錄影給你看」 正宮心碎:罵醒我
「大家可以罵醒我嗎?」一名女網友透露,自己從高中開始跟男友交往,直到現在2人出社會,對方一直都對她很好,不料最近心血來潮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女同事大聊情趣用品,還互傳「我已經能想像妳噴水的樣子了、「我會記得錄影給你看的」等語,讓她當場崩潰,不知是否該結束這段感情。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前幾天男友在洗澡時我滑了一下他的手機(我們都知道雙方密碼也同意對方看),點開LINE看到女同事的聊天紀錄,原本也不疑有他地想說大概滑一下,前面的聊天紀錄都很正常,基本上都是在講公事,結果滑到上禮拜的某天,看到這段對話」。只見和女同事大聊情趣用品,還互傳「我已經能想像妳噴水的樣子了」、「我會記得錄影給你看的」等語,讓女網友崩潰直呼「到現在還不敢相信從他嘴裡講出這些話。跟男友也在一起好幾年了,從高中大學到現在出社會,他一直都對我很好,也是大家都稱讚的模範男友」。原PO心碎表示,「這幾天跟男友一樣是正常相處,他一如往常地對我很好、很貼心,在想到底要怎麼處理,裝作不知道繼續在一起?還是攤牌告訴他我都知道了?理性的我告訴自己要馬上離開,但感性的我又捨不得結束這段感情,大家可以罵醒我嗎?」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真的超噁心,完全不能接受,這種行為有一就有二,他能在有另一半的情況下還跟其他女性說在想像她噴水的樣子,沒多久之後就不只是想像了啦,這對話明顯就是他們彼此在試探底線」、「瘋了,這就是在聊色啊,如果有機會他們就會做下去了」。(圖/翻攝自Dcard)
25歲慾男看膩女友私密照 竟開口「偷拍妳媽媽」下場慘了
比扯鈴還扯!新加坡一名男子和女友交往多年,期間常拍攝私密影片,甚至要求女友傳裸照給她,沒想到後來竟看膩,覺得女友無法滿足她,遂要求對方偷拍媽媽的照片,甚至威脅要在網路散布女友的裸照,下場也出爐了。根據《新明日報》報導,今年25歲的男子和小2歲女友2018年開始交往,期間常拍攝各種歡愉影片,此外還要女友一周至少5次傳裸照給他,怎料2020年初,他覺得女友的裸照已經沒有新鮮感,轉而要求偷拍女友親媽的裸照。男子已經看膩女友的照片。(示意圖/翻攝自pexels)不只如此,男子還冒充女友網路搭訕別人,更傳送了裸照,最後甚至要求女友和陌生人「聊色」,讓女友受不了到警局報警。男子今(8日)上午承認2項唆使他人偷拍以及威脅散播私密照片的罪名,其餘2項交由法官決定,最後被判監禁20周。消息曝光後,在臉書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罵翻,「男友當不成想直接當她爸?」、「即時鞭打」、「建議去看心理醫生」、「病得不輕」、「如此變態!不鞭打可不行!打死後就永遠『滿足』」、「已經沒救了」,也有人認為判決太輕:「才20周,那麼變態起碼關個幾年才對…」。
20歲噁男密女兒「可接受聊色或炮友嗎?」 媽媽嗆:你知道會被判幾年嗎
家長真的要多注意青春期小孩的交友狀況,才不會發生意外。近日有位媽媽表示,她看女兒臉書的聊天紀錄,竟然發現有位20歲的噁男問女兒要不要發生性行為,讓她氣到去警局報案,引發網友討論。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出2張照片,對方問女兒說,你幾歲?有男友嗎?可以接受聊色或炮友嗎?對方還問女兒,想幾歲破處?如果沒辦法接受可以先當朋友再發生性行為,如果都不行能不能介紹其他女生給他認識。對方指出,「這是秘密呀,先打一炮再跟你說。」原PO看完對話後傻眼,立即拿起女兒的手機回應,「我人現在要去警察局,對話已經截圖,網路警察會追蹤你IP,請問你知道誘拐未成年少女會被判幾年,我是她媽媽。」原PO回完後,越想越不對勁,因此上網求助大家,「請教各位大大,我該如何回他。這是我女兒手機」。另針對女兒隱私問題,原PO強調,在買手機之前就有講好會看訊息。此文曝光後,有超過5800名網友按讚,網友紛紛留言回應「我女兒也差不多年紀,媽媽這樣回很好啊」、「我看到了殺小」、「是我直接叫她爸爸回覆答應,直接叫她爸爸去現場跟對方見面,一定要這種震撼教育,屁孩才會怕啦」、「看完真的兩把火!這種人是欠被打」。據《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S閃嫁具俊曄 汪小菲被下令「提前妻就罰2500萬」新女友發聲
大陸富商汪小菲與大S(徐熙媛)去年宣布離婚後,頻頻和女星張穎穎傳出緋聞。沒想到,大S近日卻閃電宣布與20年前曾短暫交往過的舊愛具俊曄閃婚。前妻閃婚消息一出,汪小菲除了現身自家餐飲品牌直播,也被發現悄悄更新微博動態,就連緋聞女友張穎穎都罕見發文,引起熱議。汪小菲在大S宣布再婚之後,先是被發現,把微博自介悄悄改成:「希望玥兒每天都開開心心的」,始終心繫著最心愛的女兒。後來本月10日他在自家餐廳「麻六記」的抖音直播露臉,大部分時間都是臭著臉,且整個人憔悴無神。不過網友馬上發現,汪小菲的露臉畫面,疑似是P圖背景,甚至有人質疑,汪小菲在蹭前妻大S再婚熱度。汪小菲直播畫面被發現是事前預錄好再後製上去的。(圖/翻攝微博)隨著大S再婚,汪小菲的緋聞女友張穎穎,11日晚間罕見在微博上發文,寫下「一直保持沉默,不代表是事實。被網暴了這麼久,我還是不想傷害任何人,但我也不想替任何人背鍋」,不過她的發文沒有前後文解釋,許多網友看得霧煞煞,只能各自解讀。而在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台灣狗仔葛斯齊曾在節目中爆料,汪小菲現在被張穎穎管很嚴,在疑似張穎穎和汪小菲的對話截圖中可見,女方傳了5點約束給男方,像是女方只要想看手機;亂加女生微信就賠人民幣100萬(約台幣500萬元);汪被發現和女生聊色,就賠人民幣200萬(約台幣1000萬元);汪酒後懷念前任或看照片,就賠人民幣500萬(約台幣2500萬元);汪被發現和女生喝酒聊色上床後,賠人民幣1000萬(約台幣5000萬元)。因此張穎穎稍早的發文,也被外界猜測,可能是在澄清此事。
汪小菲一聽「熙媛」兩字秒掛電話 原因竟是女友「家法甚嚴」1句話虧2500萬
大S(徐熙媛)8日宣布和酷龍成員具俊曄再婚,震撼演藝圈,外界也相當關注她的前夫汪小菲有何反應,有媒體試圖聯繫汪小菲,但他一聽到「熙媛」兩字時竟掛斷電話,對此,資深狗仔葛斯齊在《你的豪朋友》節目中透露,汪小菲現在「家法甚嚴」,一通電話可能就要賠上一棟房子的錢,他還在節目中秀出疑似張穎穎和汪小菲的對話內容。葛斯齊爆汪小菲被張穎穎的家法管束。葛斯齊8日在節目中透露,汪小菲現在被張穎穎的家法管束,他還拿出疑似張穎穎和汪小菲的對話截圖,截圖中可見女方傳了5點約束,首先就是她要看汪小菲的手機時,男方就得給看,而後面4點則是傳給眾親友說只要發現男方違規就得罰款,而且檢舉者還可以分到一半的錢,「身邊所有人皆可舉報,誰舉報錢分你一半,他不給我也會給你」。截圖中可見張穎穎傳了5點對汪小菲的約束。檢舉內容也清楚列出分別為「汪亂加女生微信就賠人民幣100萬(約台幣500萬元)、汪被發現和女生聊色就賠人民幣200萬(約台幣1000萬元)、汪酒後懷念前任或看照片就賠人民幣500萬(約台幣2500萬元)、汪被發現和女生喝酒聊色上床後賠人民幣1000萬(約台幣5000萬元)」。截圖中可見張穎穎傳了5點對汪小菲的約束。對於上述的檢舉內容,主持人簡至豪看後直呼,難怪汪小菲一接到媒體電話提到「熙媛」就立刻掛電話,不過針對這位資深狗仔的說法,目前汪小菲和張穎穎都沒有做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