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神經科名醫鄭宏志涉收回扣 複訊後300萬元交保
曾替第一夫人吳淑珍看診的台北榮總神經修復科鄭宏志,10多年前利用採購醫療器材的機會,收受醫療器材公司不正利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士林地檢署16日指揮廉政署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資料,帶回鄭宏志、醫檢師張文姬以及醫信有限公司董事長余家琛、妻子朱琴珍,並通知8名證人,複訊後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定鄭300萬、張50萬、廠商余姓夫妻均100萬交保。士林地檢署指出,鄭男與張姓醫檢師,2002年起利用醫療器材廠商提供診斷試劑、設備耗材業務往來之便,收取不正利益中飽私囊,時間更長達10多年,不法所得尚在統計中。檢方指揮廉政署搜索鄭等人辦公處所以及住家共12處,查扣相關事證,並通知醫院人員、廠商公司員工共8人,拘提鄭、張、余姓董事長以及朱姓配偶,訊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中購辦公用物品舞弊罪、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的詐欺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且以勾串、滅證以及逃亡之虞,4人均向法院聲押禁見。北榮發出聲明稿,針對檢廉查察鄭姓退休醫師幾年前採購醫療器材疑有不法情事,完全配合辦理提供相關資料,希望釐清真相,如有不法,醫院絕不寬容,將立即停止特約醫師執行臨床業務的權利。64歲鄭宏志,2022年率領台北榮總「神經再生中心」團隊投入研究的「脊髓中樞神經損傷後再生修復試驗計畫」,曾在國際知名期刊發表神經再生與修復技術,被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稱讚是20世紀3大發現,未來可惠及脊髓損傷、周邊神經損傷、中風、重聽、失嗅症、失聲症、老年癡呆症及神經退化症等數千萬疾病患者。鄭宏志話題不斷,他曾經控訴小模假結婚騙財,檢方調查後對小模做出不起訴處分,雙方也以離婚收場。檢廉鎖定鄭宏志,此波調查1家醫療器材公司,後續不排除擴大偵辦。
律師揪團當詐團軍師又出事 辯護律師幫鄭鴻威傳訊息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涉嫌組團當詐團「軍師」又有新進度!律師鄭鴻威涉嫌牽線7名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後,檢調2024年3月搜索聲押鄭鴻威的助理林圭毅,發現林男手機有問題,查出鄭鴻威遭聲押後,鄭從看守所寄信給劉育年,劉將鄭的社群軟體帳密洩漏給鄭的妻子、姊姊,鄭的姊姊再將社群軟體帳密、以及鄭指示林男及同夥交辦事項外洩給林男,讓鄭在看守所蹲苦窯,竟能繼續搖控相關事務,劉男認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6日依洩密罪起訴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全案源自鄭鴻威遭檢調查出,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約談,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獲准。目前鄭仍在羈押中,楊雅涵、李明潔已獲准交保。鄭鴻威收押後,委任律師劉育年辯護,鄭自看守所寄信給劉,劉轉交信件給鄭的妻子、姊姊,洩漏鄭的通訊軟體TELEGRAM帳號密碼等偵查祕密,給鄭的妻子及姊姊。劉又於2月間,收到鄭鴻威郵寄信件,將鄭的帳密,及鄭指示助理林圭毅、楊姓律師等人交辦事項,包含指示林男使用未扣案的電腦設備登入帳號並聯絡客戶,還指示楊繼續承接詐團陪偵案件之紙條後,將該紙條持往鄭的法律事務所大樓外,轉交歐姓共犯,歐再轉知鄭男姊姊透過LINE傳送照片檔轉知林圭毅。檢調3月14日第二波偵查,搜索聲押林圭毅後,自扣案的林男手機內發現該紙條的翻攝片,查出劉育年洩密情事,北檢主動分案追究劉刑責。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不饒了 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同年4月12日訊問後,認為2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均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
甩鍋系主任2/澎科大元老教師黑歷史曝 曾性侵女學生和解獲緩起訴
2022年5月,海巡署在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抓到潛水客非法捕撈龍蝦與螃蟹,且他們搭乘的遊艇是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海洋2號」,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因此遭聲押禁見,但有知情人士質疑為何現任黃姓系主任明明知情,且同意業者使用船隻卻能全身而退;更誇張的是,澎科大海洋遊憩系的元老級吳姓教授,多年前曾涉嫌酒後對女學生性侵,卻在申請復聘後獲准,至今仍在校內任教。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吳姓教師2006年捲入性侵女學生醜聞,為躲避媒體拍攝,慌亂之中連鞋都掉了。(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2006年吳姓教師時任系主任,在與北部一間大學某黃姓系主任參與學術座談會後,和一起參與研討會的學生前往餐廳用餐,隨後2人拉上2名女學生前往快炒店續攤,其餘人則到其他快炒店續攤,並相約於學校交誼廳集合,未料等到約定時間卻未看見吳、黃2人與女學生,眾人於是分頭找人。然而有師生卻在9樓宿舍內聽到叫喊聲,立即上樓撞門,其中一名女學生衣衫不整地衝出門求救,等到情緒較為平穩後,才表示2人在快炒店時遭2名系主任灌酒,因此被2人扶回房,未料卻遭到性侵,不過事後2人均稱和女學生之間為你情我願。事件爆發後,吳、黃2人遭地檢署諭令10萬元交保,北部黃姓系主任所屬校方也緊急要求其「無限期停職停薪」,隨後黃姓系主任更直接向學校遞出辭呈,而吳姓系主任事發後也遭學校要求請長假,由他人暫代系主任一職,靜待司法調查結果。隨著程序的進行,吳姓系主任因坦承犯罪並與女學生達成和解,因此換得緩起訴;而黃姓系主任則因否認犯罪,最終遭檢方求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並遭士林地檢署判刑9月,緩刑3年。澎科大吳姓教師性侵女學生獲得緩起訴,卻在停聘後再復聘任教至今,讓知情人士忍不住痛批海洋遊憩系根本是藏汙納垢。(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有知情人士出面指控,吳姓系主任在停聘後向學校申請復聘獲准,更在風頭過後順利升等教授,還參與競選澎湖縣長,怒批為何性侵犯還可以復聘返回海洋遊憩系,甚至於縣長競選期間希望大家聚焦在政見上,「而非其私德」,直言澎科大海洋遊憩系根本藏汙納垢。針對海洋2號所惹出的相關爭議,澎科大回應坦承,黃姓系主任僅透過通訊軟體承諾業者可以繼續使用船隻,確實有精進空間,後續針對校內產學合作也將持續內控,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另有關吳姓教師在獲得緩起訴並停聘1年,事後卻又復聘一事,澎科大回應強調,吳姓教師案發後確實有經過校內調查與性平會審查,校方在第一時間給予議處,要求吳師停止授課一年,而吳師後續復聘委員會也要求吳師須接受性平教育8小時,同時有醫生診斷證明其未有潛在威脅,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加上由於事發當下至今已約18年,當時教育部並未明訂相關規範,「不然以現在規範來看就是直接解聘。」《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甩鍋系主任1/澎科大遊艇成違法捕撈幫兇 系主任遭控甩鍋給前任
2022年5月,海巡署補給船路過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時,發現有潛水客在附近海域漂流,立即將人救起,卻意外在潛水客的網袋內發現非法捕撈的龍蝦與螃蟹,更進一步發現潛水客所乘坐的遊艇是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海洋2號」,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也因遭聲押禁見。事發後,澎科大海洋遊憩系現任黃姓系主任對外表示,澎科大對於遊艇的使用狀況並不清楚,如今卻被爆料指出,他從頭到尾都知情竟能全身而退,甚至甩鍋給前系主任。黃姓系主任表示,該遊艇為澎科大與PIDC國際潛水中心產學合作,目前由業者負責管理船隻,當天校方並不清楚業者的使用情形,如調查後確認有違法捕撈等情事,校方將從新審視雙方的合作關係。但知情人士透露,事件曝光後,黃姓系主任不但火速向業者收取遊艇費用,隨後又取消與業者間的產學合作,讓業者白白負擔近30萬元的遊艇船隻修繕費用,案情並不單純。海巡署將在海中載浮載沉的潛水客撈起,卻意外發現其中有人違法捕撈麵包蟹與龍蝦。(圖/資料照)對此,澎湖縣調查站也認為其中有弊端,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由檢察官吳巡龍指揮偵辦,於2022年8月17日兵分多路,於6處地點帶回被告3人與證人4人訊問,認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與政府採購法,但有知情人士出面指控,此案件至今已2年餘,卻未見任何司法程序進行中。該名知情人士表示,黃姓系主任明知校方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合約已到期,2022年3月1日系務會議上才剛重簽與業者的產學合作新約,相關流程明明還在跑,但黃姓系主任卻在同年4月3日傳訊向業者表示,「契約在跑流程…但因為已經經過系務會議討論,會議紀錄也經過院、校審核,『所以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雙方正式用印的程序春假後再補追即可。」同年5月7日,海洋2號事件爆發,黃姓系主任疑似為撇清責任,要業者結算4、5月份共9.6萬元的航次費用,並火速終止產學合作合約,而當初造價約600萬元的「海洋2號」則從事件爆發後閒置至今。知情人士指出,黃姓系主任明知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新約尚未完成,仍傳訊給業者「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圖/翻攝自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臉書)對此,知情人士不滿表示,黃姓系主任在新的產學合作契約尚未生效前,就同意業者出船使用遊艇,4月份共計使用17次,每趟費用約為5000元,但根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設施與器材租借收費標準,在契約尚未生效之前營利團體、機構所使用,每日應收之費用應為2.5萬元,業者卻僅繳交5000元,質疑黃姓系主任才是真正「背信」之人。針對海洋2號所惹出的相關爭議,澎科大回應坦承,黃姓系主任僅透過通訊軟體承諾業者可以繼續使用船隻,確實有精進空間,後續針對校內產學合作也將持續內控,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北市議員陳重文意外同框劉姓保母 兩人上銬走向囚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院2024年3月21日裁定羈押禁見。陳重文在北院囚車道上,意外同框虐死1歲幼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引發議論。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北院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待,幾乎每天只給他吃烤焦或餿食,白天罰站晚上睡覺則雙手反綁成木乃伊,稍有不順就打罵,致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死亡。台北地檢署依虐童致死罪聲押劉姓保母姊妹獲准。北檢為釐清犯罪細節,2024年3月21日提訊在押劉女。據悉,劉女應訊時神情淡然,面對檢方出示相關證據仍面不改色。此外,外籍看護已作證並提供所有影音檔,日前她已經回到母國。全案偵查中,不予證實。劉女還押台北看守所,劉女走在北院及北檢囚車道時,意外被鏡頭拍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她一前一後走上囚車。陳重文上囚車時,意外同框劉姓保母,引發議論。(圖/趙世勳攝)
剴剴之死/冷血保母出庭神情淡然 面對證據面不改色
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案,為了查明真相,台北地檢署21日提訊在押的劉姓保母出庭,檢方將比對各方說法,以釐清案情。剴剴家屬的林姓友人透過臉書表示,「記住要幫邱檢察官媽媽的忙,讓她幫祢找出所有傷害祢的惡魔」、「未來的平安夜都將是我們追思的紀念日」。年僅1歲10月大的剴剴出生於脆弱家庭,去年9月因家庭無力扶養、決定出養,經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卻遭受殘忍對待,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離開人世。檢方調查,劉姓保母涉犯《刑法》對未成年者凌虐致死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林姓友人說,「剴剴,謝謝祢曾經給我們最燦爛的笑容,未來的平安夜都將是我們追思的紀念日,祢不是沒人要的小孩,是可惡的惡人把祢藏起來了;如果能早知道,祢身上的傷絕對會在那些可惡的人身上。」承辦檢察官邱舜韶,先後聲押禁見劉姓保母姊妹獲准,又在本月12日搜索兒福聯盟並約談陳姓女社工到案。昨日再度提訊劉姓保母,並以證人身分讓劉女具結,交叉比對各方說詞,以釐清劉女與陳女是否為教會舊識、陳女是否協助隱匿傷勢,與劉女妹妹對話紀錄及眾人在萬芳醫院的情況。據悉,劉女昨神情淡然,面對檢方出示相關證據仍面不改色。此外,外籍看護已作證並提供所有影音檔,日前她已經回到母國。全案偵查中,不予證實。
北市議員陳重文收押禁見 北檢抗告成功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北院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陳涉犯上列罪嫌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其次,陳重文實質上已因而獲有不明來源財產之利益,所涉具體罪名,仍有待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陳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者,陳重文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確有事實足認有犯重罪而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偏向考量公共利益維護,的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雲林斗南汽車旅館傳命案 男遭虐死陳屍浴缸!2嫌自首被羈押
雲林斗南某汽車旅館驚傳命案,1名34歲徐姓男子被擄走虐死棄屍房間浴缸內,2名兇嫌劉男、黃男15日前往虎尾分局自首。警方到場發現徐男已死亡多時,當晚即拘提2人,不過他們說詞避重就輕,檢察官複訊後,以涉嫌凌虐致死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由檢警深入調查中。據了解,劉男和黃男15日晚間8時許到虎尾分局自首,指出因財務糾紛綁走、毆打徐男,將其塞進後車廂前往汽車旅館,隔天一起床發現徐男已死亡。警方獲報後在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成立專案小組。經查,劉男在3月12日凌晨3點多和黃男共乘1輛轎車前往該汽車旅館,訂了2間連號房,進房後交代服務人員不用送早餐及清理房間,2人入住後連續多日都沒有外出,直到劉男和黃男赴警局自首,大批警察隨後前往蒐證,汽車旅館業者和人員才知道有人陳屍房內。警方現場勘查,發現死亡的徐男全身傷痕累累,四肢呈現捲曲狀,相當驚悚。檢方指出,18日完成解剖,初視徐男身上有多處瘀傷,且死亡多時,至於詳細死因仍有待進一定鑑定中;另劉、黃2嫌雖是自首,檢警察複訊後,認為2人涉嫌《殺人》、《凌虐致死》等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
剴剴之死/「神秘力量」催提早下樓 檢察官撞見「保母家屬大串證」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據了解,檢方傳喚劉姓保母妹妹在等待出庭時,劉姓保母妹妹竟與保母女兒以及兒子在外面討論案情,而冥冥中似乎有股力量,催促檢察官邱舜韶提早下樓,結果撞上串證一幕。回顧案情,2023年4月法院裁定停止剴剴生母親權,改由外婆監護;外婆於同年6月表達出養意願,兒福接續出養程序,提供奶粉、尿布以及每月7000元的經濟補助;同年9月,轉介給劉姓保母托育,與保母簽訂契約,怎料到12月就發生憾事。剴剴的身體體無完膚,牙齒被打到剩下8顆不齊全,連生殖器被燒到整個黑掉,10根指甲也都被劉姓保母拔光光,腿被打到嚴重變形骨折,整個顱部都是淤血。消息曝光後,外界相當震驚,也讓許多家長人心惶惶。根據鏡週刊報導,檢方傳喚劉姓保母妹妹在等待出庭時,劉姓保母妹妹竟與保母女兒以及兒子在外面討論案情,當中有家屬說「是這樣嗎?水桶...說沒有...有來幫忙,那這樣講,真的可以嗎」。承辦本案的檢察官邱舜韶原在辦公室分析筆錄,突感應到一股莫名力量催促她提早下樓開庭,結果就撞上這一幕。邱舜韶當場喝斥,「你們這是在串證。」她下令法警,把這群人全部帶進偵查庭做筆錄。據了解,其委託的律師也嚇到,而保母妹妹否認串證,只是在討論,不過仍被認定串證,當庭逮捕,由證人改列被告,並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北市議員陳重文危險了! 北檢抗告成功、交保恐生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認為陳有串證事實,撤銷北院交保裁定,北院預定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高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同條例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高院認為,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被告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舉動,原審裁准被告200萬元具保,卻未具體說明該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 復未說明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之衡平,均有違誤。故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交保不安全? 北檢擔心勾串急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不料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擔心共犯及證人勾串,2024年3月19日提出抗告。北檢認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但其他被告先前皆已獲檢方交保,現在法官又命陳交保,不足以防範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官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所以依法提起抗告。北院則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元、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元。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涉嫌貪瀆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貪瀆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北地院隔日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將提抗告。北院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在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律師組團涉當詐團軍師又押2人 1律師、1助理收押禁見
律師涉嫌組團當詐團「軍師」遭檢調偵辦第二波!律師鄭鴻威涉嫌牽線5名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後,檢調近日又查出2個律師,以及另2名共犯涉案,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4處,傳喚律師黃耕鴻、賴季倉等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耕鴻、林佳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賴季昌、李承昊先前已由檢察官各命交保60萬元、80萬元。據了解,檢調查出律師黃耕鴻涉嫌與鄭鴻威合作,自行受任詐團律師,涉嫌洩漏檢方偵查秘密並回報詐團,檢調還發現律師賴季倉也涉嫌接受鄭鴻威派案,協助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則涉嫌幫助鄭整理洩密資料,鄭的友人李昊承,則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這起律師嫌組團當詐團「軍師」案情愈滾愈大。本案源自鄭鴻威遭檢調查出,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約談,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台北地院2024年2月3日裁准3人羈押禁見。另涉案律師林聰豪訊後以45萬元交保、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不足,訊後請回。檢調偵辦第一波律師組團當詐團軍師案,6名律師均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由鄭鴻威負責牽線,找學弟妹一起當詐團「軍師」,洩漏檢警調偵查祕密,協助詐團串證脫罪。第二波的兩名律師也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涉犯類似案情。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們,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檢調當時不排除鄭鴻威有參與詐團涉嫌洗錢,這次查出鄭透過友人李昊承,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
快訊/洩密勾結詐團又爆「2律師涉案」!北檢再增1聲押1交保
執業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等人涉嫌勾結犯罪集團,利用職務之便洩露偵辦機密給詐騙集團,3人於上月遭聲押禁見,如今台北地檢署再查獲黃耕鴻、賴季倉等2律師,以及林佳毅、李承昊2共犯涉案。對此,檢方今(15日)訊後,將黃耕鴻及林佳毅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聲押禁見,另賴季倉及共犯李承昊則分別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經檢方調查,共犯林佳毅是律師鄭鴻威的法律系學弟,平時充當助理角色協助鄭男整理資料、傳遞文件;另外,李昊承是鄭男的友人,也是一名會計師,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詐團洗錢,而該起律師詐團案,則由鄭鴻威負責牽線,找來其他律師及學弟妹一起當「軍師」洩密給詐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