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案結!台南3歲女童遭撞身亡 肇事司機判緩刑5年理由曝光
台南市發生的一起悲慘車禍案終於告一段落,2023年5月8日1名3歲余姓女童,在母親陪同下穿越馬路時,遭到杜姓女子開車撞擊,導致女童當場死亡,母親重傷,案經過法院審理後,肇事的杜女被依法起訴,台南地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決杜女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仍可上訴。據悉,2023年5月8日上午9時許,杜女駕著車行經北區忠義路北向車道,於成功路口左轉時,不幸撞上由南向北過馬路的余童和其母親,車禍導致余童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余母則身受重傷住院。這起悲劇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尤其是關於行人路權的議題更加凸顯,余童父親余志祥因此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希望藉此呼籲社會對行人安全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重視。台南地院在判決中指出,杜女事後坦承當時只注意對向來車,疏於注意行人穿越道才釀禍,願意負起全部責任,法官鑒於其犯後度良好,並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得到家屬的諒解,且杜女並沒有前科,符合緩刑的要件。法官最終依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杜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其需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至於余母的《過失傷害罪》部分,因余母已經撤回告訴,因此法院不予受理。
高雄女騎士凌晨闖紅燈遭轎車相撞身亡 肇事司機最終竟判刑無罪
高雄市三民區2023年3月3日凌晨2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案件,23歲張姓女騎士因與吳姓男子駕駛轎車相撞而不幸身亡,據法院的判決指出,雖然檢方起訴時認定吳男存在超速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但經過綜合事故鑑定報告後,法院認為即使吳男未超速,也無足夠的時間煞停,因此判定其無罪。根據法院的審理紀錄,事發當時,吳男駕車由南向北行駛,而張女則騎著機車由東向西行駛,2車在自立一路與熱河二街口發生碰撞,結果導致張女嚴重受傷送醫,但最終宣告不治。檢方指控吳男超速行駛並造成事故,但法院依據綜合事故鑑定報告,認定吳男無罪,吳男在審訊中堅稱自己並未超速,並強調當時為綠燈,而張女則是闖紅燈。法官進一步解釋,即便吳男未超速,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即使以時速50公里行駛,車輛在發現危險並啟動煞車後需要的距離為21至24公尺,而當時2車之間的距離不足10公尺,意味著即便吳男採取煞車措施,也無法避免事故的發生。最終,法院判定吳男無罪,並表示案發時其無法採取有效的迴避措施,對於這一判決,雙方皆可上訴,案件仍將繼續審理。
驚悚一幕!土城路口驚見砂石車相撞機車 女騎士當場遭輾斃頭顱破裂
新北市土城區24日清晨7時04分許,傳出一起悲慘的死亡車禍,警方初步調查得知,1名59歲的孫姓婦人當時騎著車外出上班,卻在行經金城路三段時,與同向直行的砂石車發生擦撞,結果慘遭輾過頭部,當場斃命。據悉,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孫婦頭部已破裂、腦組織外溢,已明顯無生命跡象,無須送醫搶救,而砂石車駕駛28歲張男則沒有受傷,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發現張男當時正前往中和工地,而孫婦則是準備上班的清潔工,雙方竟在路口發生擦撞,導致不幸事件發生。警方已將事故現場拉起封鎖線進行調查,肇事司機張男也已被帶回,將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遊覽車撞隧道壁14死 老人團大多「沒繫安全帶」
大陸G59呼北高速的西家塔隧道,19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旅行團遊覽車撞壁釀14死,死者大多為老人,都沒繫安全帶。綜合陸媒報導,事發地點為G59呼北高速的西家塔隧道,遊覽車載有48人和一名領隊,遊覽車撞隧道牆壁,造成14死,多名乘客沒繫安全帶,司機也身亡。據悉,車輛碰撞猛烈,摩擦痕跡約10公尺。據了解,事故車輛是老人旅遊團,49人來自江蘇,原定玩7天,到山西、陝西、河南玩,23日再從鄭州回江蘇,怎料遇上死劫。76歲男子李強(化名)獨自參加旅行團,和車上14人同村。李強說,上車後巴士開了5小時,大家先下景區玩,下午上車後,大家紛紛睡了起來,上車時,導遊提醒大家繫安全帶,但還是有很多人不聽。李強回憶,當時大家還在迷糊當中,聽到「碰」一聲,車子撞隧道右側,他的安全帶爆開,身體往前衝三排,身體多處擦傷,不過傷勢不重。一名魏姓女子說,母親坐上該台車,車開到隧道後撞到路緣出意外,以前媽媽也跟朋友一起去各地旅遊,沒想到這次出事,而20日女子也去醫院探望母親。工作人員解姓女子說,遊客大多6、70歲,車上遊客都有買保險,而肇事司機是地接社安排,她不清楚細節。江蘇東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也說,他們正配合政府調查。
遊覽車撞涵洞8旬翁慘死!肇事司機疑「上工15小時」釀禍 業者現身致歉了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昨(20日)晚間發生嚴重死傷車禍,駕駛遊覽車的56歲鄧姓司機疑因不熟路況,竟直接撞上限高2公尺的涵洞,導致車頭被削掉一大塊,坐在車上第一排的80歲周姓老翁當場身亡,另外有14人受到輕重傷。對此,涉事遊覽車公司老闆娘今(21日)現身致歉,並承諾將全力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公路局今天凌晨發布新聞稿,楓滿遊覽車公司一輛車牌號碼為「KAA-9755」的遊覽車於昨(20日)載運包含1駕駛、1領隊及25名乘客,共27人前往阿里山一日遊,怎料卻在晚間8時許發生自撞事故,遊覽車鄧姓駕駛疑似「誤入機車道」導致車體撞擊涵洞下緣,造成1死14傷。楓滿遊覽車公司張姓老闆娘,今天也出面向家屬鞠躬道歉,表示不樂意見到憾事發生,對此感到相當難過,同時允諾會全力配合調查、協助家屬後續處理,並負起賠償責任。至於外界質疑,該旅遊團從集合出發至返程發生意外,期間需時近15小時,懷疑鄧姓司機超時工作。對此,張姓老闆娘回應,當天阿里山行程往返路程大約7小時,加上景點停留時間約3小時,司機可趁此空檔稍作休息,強調沒有疲勞駕駛的情況發生。
遊覽車撞涵洞1死…肇事司機疑「連開15小時」 公路局:最重可開罰9萬
高雄一輛遊覽車昨(20日)晚上8時許行經仁武區水管路時,疑似車高超出涵洞限高,導致車頭嚴重毀損,造成一名80歲老翁當場死亡,另有14人受傷。據了解,旅遊團清晨5點半就集合出發,到事發時將近15小時。是否有疲勞駕駛或超時問題,公路局回應,仍在調查中。公路局表示,楓滿遊覽車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進行阿里山一日遊發生自撞事故,立即成立「0320仁武水管路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乘客人數共25人,另有駕駛1人、領隊1人,總計27人。該事故造成1死14傷,截至23時45分, 5人已出院,留院觀察者有高雄榮總醫院5人,高雄長庚醫院2人,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2人,明顯死亡者未送醫,車內已無人受困,未受傷乘客已安排接駁離開現場。公路局指出,事故遊覽車疑似駕駛人誤入機車道致撞擊涵洞下緣,有關事故確切原因尚待警察單位調查。公路局說明,本次事故楓滿遊覽車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該車於2021年11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是2023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為2024年11月3日,事故車輛出廠迄今尚無違規;鄧姓司機駕籍均正常,近6年違規3件(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鄧姓司機經酒測,酒測值為零,不過據了解,旅遊團清晨5點半就集合出發,事發為晚間8時左右,換算下來將近15小時。是否有疲勞駕駛或超時問題,公路局回應,仍在調查中,若違反規定,將可罰9千到9萬元。
遊覽車撞涵洞釀1死14傷…公路局曝:肇事司機6年3違規 新車上路不到3年「車頭慘削一半」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昨(20日)晚間發生嚴重死傷車禍,一輛遊覽車疑因司機路況不熟,竟直接撞上限高2公尺的涵洞,導致車頭被削掉一大塊,坐在車上第一排的80歲周姓老翁當場身亡,另外14人則受到輕重傷。對此,公路局今(21日)表示,肇事的56歲鄧姓駕駛近6年來有3件交通違規,不過均已結案,至於發生事故的遊覽車是3年內的新車,且去年才剛完成車輛定期檢驗。公路局今天凌晨發布新聞稿,楓滿遊覽車公司一輛車牌號碼為「KAA-9755」的遊覽車於昨(20日)載運包含1駕駛、1領隊及25名乘客,共27人前往阿里山一日遊,怎料卻在晚間8時許發生自撞事故,遊覽車鄧姓駕駛疑似「誤入機車道」導致車體撞擊涵洞下緣,造成1死14傷的憾事。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昨(20日)晚間發生嚴重死傷車禍,一輛遊覽車司機疑因路況不熟,接撞上限高2公尺的涵洞,造成1死14傷的憾事。(圖/報系資料照)公路局指出,肇事的56歲鄧姓駕駛駕籍均正常,近6年來有3件交通違規,包括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不過全數案件均已結案。另外,此次發生意外的「KAA-9755號遊覽車」為110年11月出廠的新車,車輛、車籍均正常,最近一次檢驗為去(112)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為今(113)年11月3日,事故車輛從出廠至今上路不到3年,且並無相關違規事項,為何會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仍待警方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浙江台州職校爆「駕車隨機撞人」釀3死16傷!犯案學生疑因「畢不了業」蓄意報復
中國浙江省台州市發生校園攻擊事件,一輛黑色轎車於昨(19日)上午闖入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內肆意衝撞,導致多名學生被撞倒在地,釀成3人死亡、16人受傷,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肇事司機制伏逮捕,據悉嫌犯是該校的20歲張姓學生,疑為無法畢業才蓄意報復。綜合陸媒報導,台州市警方於19日上午11時許獲報,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內發生無差別衝撞事件,大批警消立即出動趕赴現場,發現學生們紛紛遭車輛撞倒在地,該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6人受傷,現場血跡斑斑畫面怵目驚心。台州職業技術學院發生無差別駕車衝撞事件,導致3人死亡、16人受傷。(圖/翻攝自微博)消息曝光後,不少知情人士透露,嫌犯疑為校內學生,「他自己是學生,聽說畢不業了,報復學校而已」、「畢業設計沒過,怒撞十多人」、「故意報復社會呢,一路撞到大禮堂。」另外,也有目擊學生心有餘悸表示,「現場挺嚴重的,無差別衝撞,根本來不及躲閃,好多同學都動不了了」、「真不敢多看,傷勢怎麼樣還得看醫院的結果,都被救護車帶走了」、「在現場,真的嚇出心理陰影了」、「嚇死了,一下課就看到現場,那條道是必經之地啊,要不是老師正好拖了一小會堂……真的好可怕。」對此,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證實,經初步調查肇事駕駛為該校的20歲張姓學生,犯案工具是自家車輛,目前犯嫌已被警方逮捕並立案偵查,不過詳細事發原因及犯案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恍神車手!雲林虎尾休旅車衝向路邊撞機車、路人 釀1死2傷
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上,一場悲劇在昨(4日)晚上發生,1輛休旅車突然衝向路邊,造成1名機車騎士傷重不治,另外2名路人受傷,警方調查後發現,肇事司機戴姓男子聲稱因為一時恍神未減速,發覺時已來不及反應,導致悲劇發生。雲林縣消防局於當晚5點54分接獲報案,指出有輛銀色休旅車撞到3個人,其中50歲機車騎士吳姓男子,傷勢最為嚴重,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另外46歲呂姓婦女及20歲邱姓男子則有擦傷情況,送醫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根據監視器畫面,休旅車沒有減速衝向路邊,先撞上騎機車行經的吳男,吳男被撞後整個人飛到休旅車前擋風玻璃,再跌落地面;呂女與邱男則閃避不及,眼睜睜看著休旅車撞過來,跌倒在地,還好不是正面撞擊,因此僅受輕傷。警方調查,肇事的39歲戴姓男子經酒測檢驗後並無酒駕,且無其他不當行為,戴男表示當時因為恍神才沒有減速,直直撞向路邊,導致憾事發生,目前警方已根據筆錄與現場跡象釐清肇事原因,並展開相關的偵辦程序。警方呼籲駕駛人,精神不濟時應稍做休息、養足精神再上路,若有熬夜疲勞、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等影響駕車安全時,千萬不可冒然開車上路,務必養成主動守法的習慣,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基隆男除草倒臥路邊身亡「警初判被電擊灼傷」 案情大逆轉…兇手竟是貨櫃車
基隆今(4日)下午發生一起命案,46歲阮姓男子在公司停車場除草,同事發現時已倒臥地上,沒有生命跡象,身上有疑似電擊後的漆黑傷痕,立刻通報119救援,但送醫搶救仍求救無效。原以為是觸電身亡,但警方調查發現,主因是路過的貨櫃車輪胎脫落,直接擊中阮男導致對方失去呼吸心跳,目前正調閱監視器積極追查車輛中。警方指出,46歲阮男在貨運公司上班,公司停車場就在大馬路邊,場內也停放許多貨櫃車,今天下午在除草時,被同事發現躺在貨櫃車旁,失去生命跡象,因路旁有一條電線掉落,且阮男身上有一條寬約20至30公分的黑色傷痕,初步懷疑是除草時遭受電擊所致。不幸的是,經搶救仍於15時30分宣告不治。阮男同事還原情況,知道他下午在除草,但出來時發現人已經倒地,當下並沒看到發生什麼事,立即通報119救人。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阮男沒有呼吸心跳,連忙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搶救,到院前仍未恢復生命徵象。醫護人員發現,阮男並非被電擊灼傷。(圖/翻攝畫面)醫護人員檢視阮男傷勢,發現並非被電擊灼傷,而警方調閱監視器,看到阮男是被路過的貨櫃車為固定好的輪胎所擊中,立刻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追查。警方目前正擴大調閱監視器,比對案發當時路過的大型貨車,在晚間8點將肇事司機查緝到案,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相驗。
湖北翁救人反被撞成植物人 家屬申請「見義勇為」屢遭駁回…理由超傻眼
好心沒好報!中國湖北有一名65歲老翁,為了救人被一輛汽車撞成植物人,家屬向相關部門提出「見義勇為」申請,卻屢屢遭到駁回,理由令人心寒,引發軒然大波。整件事要追溯到2023年4月7日晚上9點,張姓老翁推車做生意完要回家,當時2名路人騎電動二輪車自西向東行駛,結果突然倒地,老翁見狀連忙穿過馬路,扶起對方的車輛,怎料一輛汽車疾駛而來,由於當下沒有其他目擊者,警方趕到現場時,只見3人倒地不起。沒想到,老翁被這麼一撞,變成了植物人,重傷一級,如今臥病在床,由妻子負責照護。事發後,肇事司機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審理判決其應該賠償961836元(人民幣,下同),然而等了1年,卻只等到11萬元。老翁如今躺在病床上,由家人照顧。(圖/翻攝自瀟湘晨報)兒子張男向《瀟湘晨報》淚訴,他將賠付的11萬全用在治療上,又花了15萬,實在是無力負擔,想申報「見義勇為」賠償,卻遲遲不被批准。從去年4月以來,就帶著相關證據,透過各種方式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均遭到拒絕,「他們說,我父親做得不是那種轟轟烈烈的大事,沒達到可歌可泣的程度」。張男不解,其他地區同樣是馬路出手施救倒地人員,「比我父親嚴重當場身亡的評上了,比我父親輕微骨折的也評上了,為何我父親就評不上?」為此他寫了一份3500多字的投訴信,字字句句透露無力感。信中提到:「父親和母親都有相對固定的收入,現在父親躺在病床上已無固定收入,母親為照顧父親也辭去工作,每天24小時照顧父親,自己身體接近崩潰,人累心更累,兩老目前所有的生活開支、父親需要的護理用品和其他物質,所有費用均由我一人承擔,我每月還需要償還房貸…」。張男今年2月26日又撥打一次投訴電話,請求盡快認定父親為「見義勇為」人員。對此,收到的具體情況函告指出,根據《關於統籌推進見義勇為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政法辦(2023〕21號)的要求,見義勇為確認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因此,縣委政法委將此訴求件轉交由縣公安局處理。
女大生遭大貨車輾斃!疑閃電線桿自摔釀禍 肇事司機:聽到人喊才知道
高雄市今(20日)上午發生1起死亡車禍,1名楊姓女大生騎乘機車行經大社區中正路時,疑似為了閃避電線桿往左傾倒,隨後遭1輛大貨車輾過,當場倒地不起。警消獲報趕往現場,發現女騎士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對此,肇事貨車駕駛表示,他當時完全沒注意到旁邊有機車,經人提醒才知出車禍,為此感到十分遺憾。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在今日上午8點04分,警消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女大生倒臥在地,已明顯死亡,無法送醫救治。監視器畫面顯示,女騎士當時行駛於中正路上,疑似為了閃避路旁電線桿,突然往左傾倒,隨後自摔在地,遭大貨車輾過;後方騎士見狀,連忙緊急煞車迴避,還有人停在路邊打電話求救。事故發生後,警方在死者身上找到1張學生證,確認其身分為楊姓女子,目前正就讀大學,根據入學年級推斷,年約23歲。校方接到噩耗,對這起悲劇感到極度遺憾,已緊急聯繫人在北部的家屬,將持續提供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另一方面,警方對50歲的黃姓貨車司機實施酒測,其酒測值為0,未發現酒駕情事。肇事駕駛表示,自己當下完全沒注意到旁邊有機車,是聽到後面有路人喊他,才知道發生事故,他也為此感到難過不已。警方目前已報請檢察官相驗,詳細案發原因及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員旅遇車禍6傷1命危!網紅「肥大叔」控肇事司機:整車都保力達味 警方初判結果出爐
網紅直播主「肥大叔」近日舉辦公司員工旅遊,怎料昨(18日)回程行經台中市大甲區時,遊覽車卻被一輛貨車高速衝撞,導致1人命危、6人受傷,且肇事貨車駕駛疑似逆向又酒駕才釀禍。對此,警方初步調查結果出爐。台中市消防局昨(18日)晚間8時許獲報,台中市大甲區北堤東路發生車禍事故,立即派遣消防人員前往現場支援,由於撞擊力道之大,貨車當場翻覆橫躺在路中央,2車幾乎撞成廢鐵、車頭全毀,而56歲的吳姓貨車司機一度失去生命跡象,所幸搶救後已恢復呼吸心跳,但情況仍危急。網紅直播主「肥大叔」員工旅遊發生車禍,遊覽車被一輛貨車高速衝撞,2車幾乎撞成廢鐵、車頭全毀。(圖/報系資料照)另外,該起意外也造成6名遊覽車人員受傷,包括42歲的羅姓遊覽車司機頭部、手部輕傷;54歲陳姓女導遊一度休克、左小腿骨折,經急救後已轉至童綜合醫院治療;43歲何姓女子輕傷,就醫後已出院;35歲曾姓女子、8歲張姓男童及7歲張姓女童均受輕傷。網紅直播主「肥大叔」控訴,貨車駕駛不但違規逆向行駛,且車內飄著濃濃的「保力達味」,「他整台車都是保力達味道,都酒精味道,下來他已經沒有呼吸了」,質疑對方酒駕肇事。經警方初步調查,判定貨車駕駛確實逆向行駛,不過雙方均未有酒駕情事,至於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接線員獲報案…死者竟是「19歲弟弟」 她崩潰離職
英國威爾斯一名25歲女子是名報案專線的接線員,上班期間她接到一通電話,該案件是車禍肇事逃逸,結果車禍的死者竟是自己19歲的弟弟,這對她不僅造成嚴重創傷,也讓她往後無法工作,最後決定離職。根據外媒報導,住在威爾斯的艾比(Abi Lloyd Roberts)的工作是名報案專線接線員,她在2023年6月上班時接到一起報案,案件內容為一名119歲男子被車撞到當場死亡,並陳屍在街上。這時艾比的心一沉,心想有不好的預感,因為她早在2小時前曾經接到19歲弟弟喬書亞(Joshua Lloyd Roberts)的簡訊,告訴她要準備走回家,結果多次打電話過去都無人接聽。這時艾比心裡其實就有底,於是決定提早下班、回家看看,但是警方就前來告知喬書亞被撞死,而他就是艾比接到那通電話裡的受害者,「我這輩子從未像那樣尖叫,因為我知道那是喬書亞,我只需要有人確認身分,但接到電話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儘管艾比的公司有為她提供心理協助,但在失去弟弟8個月後,艾比仍決定離職,她坦言自己還困在弟弟去世的時間裡,並稱「我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我擔心類似的事情會再次發生」。另外,撞死喬書亞的肇事司機身分也尚未查出。
高雄小黃「追隨前車」撞飛行人 當場騰空飛起翻滾一圈
高雄市昨(5日)驚傳小黃撞行人車禍,1名守規矩行走在斑馬線上51歲許姓男子,不慎被1台左轉的計程車無情撞上,肇事司機為68歲賴姓男子,聲稱只是跟著前方的計程車左轉,卻未注意到許男,導致悲劇發生,警方指出,賴男未酒駕,因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致傷害。當天上午9時許,許男在斑馬線上行走,卻遭到左轉小黃撞擊,整個人騰空翻轉後重摔於地,造成四肢輕微挫傷及頭部受傷,賴男見狀立即下車查看狀況,這一幕驚險畫面也被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目睹並錄下。賴男向警方解釋,當時前方有另一台計程車,其只是跟著左轉,卻未發現許男,直到撞擊發生時才發現為時已晚,案發當時發出響亮的煞車聲,仍無法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警方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對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而致人受傷行為進行罰款,賴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且被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警方呼籲,駕駛朋友務必遵守行車規定,行經路口應確實養成良好「停」、「讓」習慣,尊重行人路權,共創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