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主播」李天怡詐買動物A錢 三立損失3億、董座老總出庭作證
三立「消失的國界」前主持人李天怡夫婦等人,涉嫌利用接受三立董事長張榮華委託,替張旗下的「頑皮世界」野生動物園牽線買長頸鹿等非洲野生動物的機會,夥同丈夫郭人杰、澳洲台商李吳達,與曾任南非約翰尼斯堡公安局長的台裔律師議員孫耀亨共同詐騙三立集團,害三立前後損失近3億元。李天怡等人2023年被依背信罪起訴後,「頑皮世界」另控訴李天怡等人詐欺,現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2024年4月2日首度傳訊張榮華、李天怡、三立總經理高明慧等人出庭。三立集團負責人張榮華出庭時表示,當初信任李天怡才委託她洽購野生動物。(圖/報系資料照)檢方查出,孫耀亨與李吳達先討論出一份「台灣報價」,總價美金152萬9500元,李天怡夫婦涉嫌將「台灣報價」提高到3到5倍,浮報金額總價美金546萬1000元。亞太印象另報價5000萬的航運費用,三立支付2500萬訂金,但最後卻發現全案是李天怡等人自導自演的詐騙案,李天怡等人從頭到尾都未向史瓦帝尼野生動物園下單購買動物,至今無法拿出航運訂單相關憑證或收據,三立憤而再向檢方再告一條詐欺罪。澳洲台商李吳達111年2月21日在市調處偵訊時,供稱當初他與李天怡、郭人杰及孫耀亨討論成立亞太印象公司,其中一個生意就是「頑皮世界」的動物買賣,因為李天怡的介紹引薦,才有辦法達成交易,而李天怡又說她想要從中赚錢,所以才同意給李天怡33%股份,李天怡本想找她年事已高的父親或母親掛名,後來提出用她配偶郭人杰的名義持有股份,因知是不法行為,李天怡再三告戒同夥要小心。2021年3月12日,亞太印象撥分第一筆佣金分紅,25萬800元美金於郭人杰永豐香港分行帳戶,郭人杰再將其中15萬美金轉匯李天怡,並於2021年3月12日LINE對話表示,「媽媽妳的辛苦得來的第一筆收入,恭喜」。李天怡回覆「我可以買香奈兒」,郭人杰事後則辯稱「純粹就是給她家用」據指出,李天怡等人謀得第一期不法所得約80萬美金,李天怡夫婦再依亞太公司股東比例分回約750萬元台幣,等於背信其在三立的職務,而夥同他人A了張榮華近2500萬元,但據了解,三立旗下的頑皮世界當時為了符合動物來台後的檢疫條件、動物棲地標準等等,早已投入近2億元建構軟硬體設備,加上李天怡等人設局所A的動物訂金、貨運等款項,三立前後約損失近3億元。據指出,李天怡2020年接受了公司進口動物的任務之後,三立新聞部有些同事被私下要求、協助找能夠進口動物的台商或幫她動物的相關資料,不過同事幫她收集的資料,最後並沒有派上用場,因為李天怡自己找到了相關的人脈,並且打聽到動物進口市場的價差之大,李天怡時常不避諱透露「買賣動物有這麼好賺哦?真的非常的驚訝。」有些三立前同事回想當初在和李天怡的言談之中,「大概就可以看得出李天怡似乎在這中間看到了利潤空間。」另一位不願具名的三立新聞部員工回想指出,「兩面手法真的太假面了!」李天怡曾提供圖片請同事協助製作採購的動物明細,還有協助其列印亞太印象公司訂單修改書及公文發函,受委託同仁曾惶惶不安私下問她「這些不是應該由亞太印象處理嗎?」,當時李天怡抱怨,「動物商動作很慢,不如由我們自己來處理」。同仁雖心中起疑,但礙於她是公司部門主管,也只能聽命行事。直到整起事件曝光後,該位不具名三立員工才驚覺自己一度也差點成為犯罪幫凶。
長頸鹿20萬翻成190萬! 非洲掮客指證前主播李天怡夫妻海削三立上億
三立《消失的國界》前主持人、知名主播李天怡,2020年受時任三立媒體集團總經理張榮華之託,為三立旗下的《頑皮世界》野生動物園引進動物,卻夥同丈夫郭人杰、澳洲台商李吳達浮報價格多達上億元,涉背信罪遭起訴。張榮華曾派人到非洲訪查,發現李天怡夫婦從未在史瓦帝尼下訂單購買野生動物,卻透過話術向三立詐財。頑皮世界已取得當地野生動物掮客說詞作成書面證據,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李天怡詐騙。張榮華2020年入主位於台南的「頑皮世界」,準備打造非洲草原動物區吸引遊客,指示身兼頑皮世界董事的三立電視資深副總高明慧處理進口動物事宜,高明慧則委請在國外採訪具有人脈的李天怡尋找進口動物廠商。原本以為李天怡向史瓦帝尼野生動物園《Big Game Park》下單購買動物,高明慧還曾親赴史瓦帝尼查看預定購入的白犀牛和長頸鹿,但她查看的動物其實都是李天怡同謀臨時請園方捕捉圈養,等同請「臨演」混淆視聽,而李天怡等人還拖欠飼料費,雙方更沒有簽訂任何買賣合約,最終這批動物也被野放回自然。史瓦帝尼野生動物資源豐富,有多個動物園與保護區,也是動物輸出大國。(圖/翻攝FB/Big Game Park)據《鏡週刊》報導,頑皮世界取得非洲動物掮客David證詞,表示李天怡夥同丈夫背著頑皮世界成立「亞太印象公司」,企圖透過承攬頑皮世界購買動物的業務謀取暴利,再透過南非議員孫耀亨協助購買動物,但其實從未與Big Game Park簽約,更未付過一毛錢,當時高明慧到史瓦帝尼查看準備運回台灣的動物,其實是孫耀亨早她一步到達,要求動物園方捕捉至牢籠所製造的假象。Big Game Park動物園負責人兼史瓦帝尼國王動物顧問Reilly也向高明慧說明,孫耀亨在張榮華派人至該園區查看前,先提出一份亞太印象公司要購買的動物清單,要求園方捕捉至圍欄防護場地暫時圈養,等到高明慧離開後,孫耀亨竟連飼料錢等費用都沒付,野生動物園溝通無果,最後只好將捕捉來的大批野生動物放走。而David亦表示,他認為孫耀亨無法符合台灣農委會輸入動物規範,加上捕捉野生動物風險極高,因此曾向孫耀亨建議終止合作,但未獲回應,而亞太印象仍執意要他們捕捉動物,目的即在營造為動物交易努力的假象,企圖坑騙頑皮世界。頑皮世界更發現,李天怡為了牟利,擅自大幅調高動物報價,如每隻長頸鹿的原始成本為6500美元(約台幣21萬元),斑馬2500美元(約台幣8萬元),加上其他動物後,總價為396750美元(約台幣1270萬元),再加上支出風險成本及收益,長頸鹿每隻報價為12000美元(約台幣38.5萬元),斑馬則是3500(約台幣11.2萬元)美元,總金額應為1529500美元(約台幣4883萬元)。但李天怡竟將每隻動物的價格提高3至5倍,如長頸鹿調高至6萬美元(約台幣192萬元),斑馬則為15700美元(約台幣50萬元)。李天怡同夥李吳達曾提出「價格可能過高」,李天怡卻稱「老闆可能會殺價」不予修改。此外,頑皮世界還指控李天怡夫婦從未下訂動物,也沒有安排航空貨運載動物,卻要求頑皮世界給付航空費用,謊稱要簽署航空貨運服務合約書,及約定購買動物從史瓦帝尼運至台灣機場相關費用共5000萬元。多方費用合計,頑皮世界最後付了約1.5億元到海外,卻連一隻動物也沒引進台灣,形同冤大頭。目前,頑皮世界已將自行收集之證據如野生動物掮客David證詞等資料,整理成書面文件,正式提告李天怡涉及詐騙,全案正由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中。
把樂天女孩當搖錢樹! 經紀人撈1231萬、前領隊門票灌水遭起訴
樂天桃猿職棒啦啦隊「Rakuten Girls」樂天女孩私接活動案,桃檢今(28)日偵查終結,檢方查出經紀人陳男涉嫌以私人公司幫樂天女孩接商演,於1月30日進行搜索、約談,陳男遭收押禁見,檢方認定陳男從中牟利、前領隊浦男製作假門票銷售紀錄等,將陳男等6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231萬9,437元。桃檢表示,桃園地檢署及法務部廉政署分別受理台灣樂天棒球隊股份有限公司提告其公司行銷部經理、啦啦隊經紀人陳男私接活動案,案經傳訊陳男、證人、分析手機紀錄與調取相關金流後,查出陳男違反樂天公司工作規則,藉由擔任樂天桃猿職棒隊專屬啦啦隊「Rakuten Girls」經紀人,對外與廠商接洽樂天女孩演藝活動工作機會,逕自以其所經營之經紀公司,與廠商接洽安排且收取費用,為避免遭公司發現,利用其他2家經紀公司開立低報的不實發票給樂天公司,讓陳男從中賺取不法利益新台幣1190萬8447元。另外,檢方查出樂天公司副總浦男於2022年6月25、26日,為增加棒球隊門票銷售量,與該經紀公司之業務部郭男謀議,由浦男指示樂天公司票務部售票人員即其趙姓妻子,製作該經紀公司購買30萬元門票之不實銷售記錄,以製造門票銷售假象。樂天公司一直沒收到經紀公司30萬元票款,郭男為求可順利自經紀公司挪用30萬元核銷票款,由趙女交付不實請款單予郭男向經紀公司請款,該經紀公司誤信而支出30萬元予樂天公司。桃檢於今日偵查終結,認被告陳男、浦男、趙女、郭男等人涉犯《背信罪》;同案被告黃男、張男涉犯《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被告陳男等人不法所得1231萬9437元。
張國煒向大哥喊話「贊同分家,需公開透明」 七年來最氣憤的是這一件事
星宇航(2646)董事長張國煒針對長榮海運小股東提出告訴一案,他以身為巴拿馬長榮國際(EIS)股東身分直言說,「我對大哥(張國華)分家沒意見,但不能你說了算,不能如此鴨霸。分家要秉持公平、公開、透明原則,就怕有些分了藏口袋,我也不知道。」根據長榮海運公告的交易內容,從去年6月花費7.8億美金買新加坡公司股權,到今年1月買south asia 1980萬美金、倫敦不動產5300萬英鎊和台北港貨櫃公司4億台幣,半年多來總共近300億元的鉅額交易,對象都是EIS,讓長榮海運小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25日按鈴控告長榮海運以張國華為首的董事會所有成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身為EIS股東的張國煒則對這些鉅額交易提出多項質疑,第一 半年來三、四百億元的交易金額,應該提到股東會追認,但從未召開股東會,七年來EIS到底賣了多少,我都不知道,我們股東權利已被嚴重侵害。第二 關係人交易這麼複雜,長榮海運怎麼會去買EIS的資產,真是匪夷所思。尤其EIS董事長是指定的,到底是誰具有效性,要等遺囑官司確定,如果遺囑有效,董事長就是我;無效就是張國明(2022年5月臨時股東會選出),再怎麼樣也不是張國華,所以張國華以董事長身分賣資產,是可以被質疑的。第三,EIS董事長鬧雙包,還在訴訟中,張國華應主動跟海運董事說明EIS有這些問題,尤其張國華跟柯麗卿分別身兼EIS 董事長跟總經理,均未揭露相關風險,這都是在損害小股東權利。除了以上質疑,依照張榮發遺囑,EIS董事長是張國煒,張榮發在EIS的20%持股也由張國煒繼承。張國煒最氣憤難平的就是七年來遺囑執行人表示很難執行張榮發遺囑內容,所有東西要等遺囑訴訟確定才能做,但四位遺囑執行人不執行張榮發的遺囑內容,卻以遺囑執行人身分指定張國華為EIS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邏輯令人不解。張國煒想問「難道長榮海運的董事、獨董都不知EIS的PP鬧雙包嗎?還去買EIS資產,這公司治理有瑕疵,通常經營權有爭議的公司都不會去碰,因為買了不小心可能會惹禍上身。」張國煒說:「我贊成大哥說的把資產分一分,我不可能回長榮,分家的錢可以來發展我的星宇,但不要虧待我。不是你自己想怎樣就怎樣,賣了好幾百億元資產,鑑價報告也不給EIS股東看,鑑價報告可大可小,但好幾百億元差一點就差很多了。我(EIS股東)是怕低賣,海運小股東是怕高買,所以,最好方式是公開透明、合理合法」。除了要求公開透明,讓張國煒擔心的是遺囑官司一、二審都勝訴,張國華是否趕在遺囑官司確認結果出來前,處理掉EIS資產,且移轉到大哥可控制的長榮海運。張國煒強調,「這不是爭經營權,我也不是阻止你賣,但要公開透明,大家持股都是20%(長榮四兄弟及張榮發持有EIS各20%),我尊重你,但你不能不尊重我,很多次要(EIS)公司財報都不給,寄存證信函也不收。」根據日前林文鵬律師的告訴狀指出,張榮發先生遺囑指定張國煒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巴拿馬長榮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巴拿馬長榮也曾在111年5月選出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長榮海運是否和合法的巴拿馬長榮國際代表人進行交易?張國華為長榮海運實質控制人,自詡實質控制巴拿馬長榮國際,相關交易左手換右手,是否經過合法估價和審計委員會審查簽約?董事會為何未利益迴避?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高達新台幣數百億元鉅款,日後恐有交易無效致造成長榮海運蒙受數百億元鉅額損失之重大損害。長榮海運則發表聲明,長榮海運基於營運需求之任何投資皆經獨立專家出具報告、經審計委員及董事會依程序通過,股東針對長榮海運投資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針對25日長榮海運某位股東控告本公司董事一事,長榮海運一向注重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本公司暨子公司舉凡重大資產取得與處分,均依據本公司暨子公司資產取得或處分處理程序辦理,除取得業界具公信力之專家出具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外,另委請獨立公正會計師針對各案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所有資產取得與處分案均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核議通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發佈公告、重訊與辦理重大訊息記者會等事宜,相關程序皆遵循法規,各該資產之取得亦均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該股東之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依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登記資訊,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之董事長為張國華先生並無疑義。自2016年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逝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第7條第9項及第10項規定,一致同意指定由張國華先生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長)之職位至今。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所登記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之常任董事長為張國華先生,並無疑義。該名股東主張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先生或張國明先生,此為毫無法律根據之錯誤事實。長榮海運一向尊重所有股東的意見,董事會及經營團隊也會站在公司永續經營的角度繼續努力為股東爭取最好的權益,董事會與經營團隊基於營運所需之任何決策皆經得起檢驗。若為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響公司營運的行為,對長榮海運的聲譽造成傷害,公司也將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捍衛公司的清白。
最貪理專A客戶3.5億「住豪宅買保時捷」 他和親妹下場慘了
前理財專員周男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從2008年至2020年來侵吞11名客戶存款計高達3.5億多元,周男住豪宅買保時捷生活豪奢,最高法院依《特別背信罪》判刑11年6月定讞,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同案被告周男胞妹、黃男等人均因幫助犯,獲判緩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男等人應連帶賠償銀行1億6509萬餘元、美元121萬1000元(折合台幣約3754萬餘元),可上訴。檢方調查,周男因投資期貨失利,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客戶的存款,周男從2009年1月開始,藉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的出款表單上用印或簽名,再將客戶存款轉匯至胞妹及好友帳戶,製造資金斷點後,最後匯進自己的帳戶私用。經查,周男10多年來侵吞6名VIP客戶存款,其中1人被挪用2億9585萬4975元,損失最慘重。直到去年11月,銀行接獲客戶通報,鎖定周男查帳,他聽到風聲後急忙脫產,不但變賣市值尚有200多萬元的保時捷跑車,還找房仲想脫手新北三峽一戶3000多萬元豪宅。台北地院認定周男侵占客戶高達3.1億多元,金額龐大,嚴重傷害客戶對銀行信賴,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將周男判刑10年6月;高院二審指全案再有5名被害人提告、總計11人,且周男案發後僅返還被害人1500萬多元,加重改判至12年4月,創下理專盜領客戶存款最重判決紀錄。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認為,周男濫用客戶信賴誆騙款項,又未賠償銀行損失(各客戶所受損失由銀行先行賠償),漠視法紀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另考量他無前科、坦承主要犯行、返還陳姓被害人部分款項等犯後態度,改判刑11年6月,至於犯罪所得扣除應發還被害人的金額後,其餘沒收。最高法院本月18日駁回上訴確定。
前銀行職員詐貸還高利貸 加入骨髓捐贈者獲緩刑
胡姓前銀行職員2022年擔任紓困貸款經辦人員時,利用職務之便以不知情的父母名義向銀行詐貸上百萬款項 ,被發現後他坦承犯行,稱交友不慎,被高利貸業者催款才會犯錯,後因擔任巡守志工、加入骨髓捐贈者行列,獲新北地院量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檢方指控,胡姓前職員2022年任職某銀行時,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文書,在審查時先以虛偽收款帳號、金額需增應撥付明細表,再利用其他銀行「肺炎紓困專戶」名義偽造成不實匯款申請書,待主管審核通過後,趁將申請書送交給經辦辦理掃描前,再把受款人改成不知情的父母名義。胡姓前職員利用此方式,在4個月內向銀行詐貸6筆貸款,將款項拿去償還私人貸款。事後銀行發現異常,向胡姓前職員提告,他坦承犯行,並表示詐貸而得的上百萬已還給銀行。他哭訴,是因在網路上交友不慎,被騙得向高利貸借款,高利貸業者催著還款,情急之下才會鋌而走險,對於詐貸深感悔過,胡的辯護人亦替其求情,請求審判長減刑。審判長考量胡姓前職員家境小康、未婚,但須撫養父母,另犯罪情狀顯可憫恕,酌量減輕其刑。審判長又考量他因個人債務問題造成銀行損失、應予非難,但他從偵查到審理階段皆坦承犯行,又返還犯罪所得,另擔任巡守隊志工、投身佛教慈濟公益活動,加入骨髓捐贈者行列,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提供40小時勞動服務,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最高檢公布第2波重刑外逃通緝犯「13人被鎖定」 他超貸害銀行損失8億…逃亡逾10年
為了杜絕外逃重刑要犯橫行,並且以利追緝,最高檢察署本月2日公布10名重刑外逃要犯名單,廢止並註銷其護照,今(17日)再公布第2波註銷護照名單,總共13人,包括被依背信罪判刑2年的前央行副總裁梁成金、高雄岡山鎮民代表會前主席何存秀等人。據了解,第2波名單分別來自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台南、高雄等地檢署,13人都是已被判刑定讞的潛逃要犯,包括擔任岡山鎮民代表會主席的何存秀,因貪污罪判處17年10月、因殺人被判16年4月的施宜璋、製造毒品被判15年8月的李百洋,還有林育震和莊錦池皆因運輸毒品罪被判刑,前者判刑15年4月、後者判刑15年確定。張家銘將「普格科技」公司以假交易方式灌水營收美化財報,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刑12年10月、犯下結夥強盜罪的倪忠安,強迫4名被害人交付財物或簽立票據等,判處有期徒刑12年、羅自宏夜間侵入獨居女子住處,性侵被害人後強盜其財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月。第2波外逃要犯共13人。(圖/最高檢察署提供)另外,竹聯幫孝堂天母分會副會長賴彥翰率眾持武器殺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2月、顏定豐因細故持改造手槍殺人,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還有與高雄市立英明國中校長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的陳長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以網路交友對不特定女子詐取金錢之詐騙集團機房負責人蕭宸緯,不法所得1400多萬元,被害人多達2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梁成金擔任兆豐銀行董事長,因涉超貸造成交通銀行8億餘元呆帳損失,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逃亡逾10年。最高檢察署指出,為落實刑罰執行,確保司法威信,檢察機關將持續依「刑」、「案」、「時」、「逃」4項審查參考審查,必要時即發函通知廢止並註銷外逃通緝犯護照,使其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海外。
台中銀行董座王貴鋒涉掏空10億 新北地院裁定1500萬交保
台中銀行董事長、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王貴鋒,涉夥同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掏空公司10億元,租購勞斯萊斯、邁巴赫、賓利、奧斯頓·馬丁豪車供自己享受,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甚至租下北市豪宅斥資4千萬元裝潢當招待所,新北地檢署2024年1月30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聲押,新北地院裁定王男1500萬元交保、周男800萬元、賴女300萬元。新北地院指出,王貴鋒所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第17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特別背信罪、《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以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應能確保後續配合偵辦,代替羈押處分。周哲男、賴麗姿也是同樣理由,各以800萬元、3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調查局北機站查扣王貴鋒等人勞斯萊斯、賓士等7輛豪車。(圖/調查局提供)王貴鋒等人為了避免被羈押,請來前金管會副主委、律師徐永欽等人辯護,檢方則派出偵辦此案的金管會駐會檢察官李秉錡、新北檢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冠輝、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佳彥應戰。檢調調查,王貴鋒任職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後,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到1億元,並自2014年起以台中商銀或台中銀保經名義租購賓士、勞斯萊斯等豪車私用。又用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私人飛機、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出遊,使公司受到共5億餘元損害。除了掏空公司享受生活,王貴鋒自2014年起至2018年止,還以保經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的行銷公司共3億餘,另以保經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台北市豪宅作為自己的私人招待所,並按月給付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檢調統計,王貴鋒勾結賴麗姿、周姓負責人等人掏空公司共10億餘。
前領隊、經紀人幫「4樂天女孩」私接商演!經手2600萬元 陳元凱遭裁定羈押禁見
樂天桃猿隊球團近日驚傳在去年10月底已告發前領隊浦韋青、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史丹利),以及4名樂天女孩林孟潔(孟潔)、李庭瑀(李恩菲)、林俞廷(林穎樂)、陳奕如(陳伊),涉嫌私接商業活動,或「高收低報」暗槓公司利潤,經手金額近2600萬元。浦韋青昨(1月31日)諭知50萬元交保;陳元凱則在今天(1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另4名樂天女孩在約談後並未隨案移送。據悉,樂天桃猿隊前領隊浦韋青和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等人,涉嫌安排球團旗下啦啦隊樂天女孩私接商業、政府機關活動,卻未向球團報告,經球團徹查後發現有數十場活動有問題,其中有直接吞走酬勞的,也有「高收低報」暗槓公司利潤。對此,樂天公司知情後分別向桃園地檢署及廉政署檢舉。檢方遂在前天(1月30日)指揮廉政署偵辦,並通知浦韋青及4名樂天女孩到案說明;其中浦韋青被列為被告,4名女孩則是以證人身分遭約談,全案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方向偵辦。陳元凱(史丹利)被羈押禁見。(圖/翻攝自樂天女孩YT)浦韋青、陳元凱經桃園地檢署複訊後,昨下午桃園地院以涉嫌背信罪,有串證和勾串證人之虞,向地院聲押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另諭令浦韋青50萬元交保。而陳元凱事後經桃園地院召開羈押庭後,今凌晨裁定他於2月1日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桃園地院解釋,陳元凱訊問後坦承有刑法背信、業務侵占,並依供述及非供述證據顯示,足以認定陳犯罪嫌疑重大。尤其,依卷內證據資料顯示,未經球團經手之金額已近新台幣2600萬元,而目前告訴人尚陸續整理確認受被告以其經營之公司名義侵占之金額,及涉嫌背信行為之商演活動,是在各贊助廠商尚未全部到案說明及確認繳付的商演活動金額。另外,告訴人公司內部其他人員實際涉案程度尚未全部釐清之情況下,顯有勾串其他共犯、證人之虞,另依卷內所載陳元凱與同案被告浦韋青間對話紀錄內容以觀,亦有湮滅證據之虞,是合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事由,而有羈押之原因。衡酌羈押對於陳元凱身自由侵害之程度,暨其行為態樣及侵害法益之程度,桃園地院應認難以透過其他侵害較少之手段擔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應自2月1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涉挪校產遭判刑10月 輔大校長江漢聲:絕對上訴到底
輔大校內的輔大診所曾於2018年被控涉嫌違規,結果經調查後發現診所本身並非是輔大附屬機構,同時又查到輔大校長江漢聲多次以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等名義,將輔大的經費撥到輔大診所,甚至透過限制性招標,讓輔大診所拿到鉅額預算。目前新北地院於31日審結,法官依背信罪判處江漢聲10個月有期徒刑,而江漢聲本人表示會上訴到底。根據檢方表示,江漢聲於2007年11月起,陸續透過輔大診所虛設「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及「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等名目,向輔大校方借款400萬元,截至目前為止,尚有100萬元未歸還。除此之外,江漢聲還與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輔大醫學院前行政副院長洪啓峯合作,透過限制招標的方式,將輔大「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讓輔大診所不法獲利250萬元。而新北地院於31日審結,依背信罪判處江漢聲110個月有期徒刑。判決出爐後,江漢聲也發表聲明,表示「此案於起訴書中就已認定輔仁大學實際經營及管理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不能接受,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江漢聲說,「本人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二十年,一直兢兢業業,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全心努力為學校募款已逾三十億以上並為輔大興建醫院、爭取各種資源,帶領輔仁大學發展,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名譽是我的生命,為爭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新北果菜公司遭搜索 檢調抓菜蟲、交易股長涉背信交保
新北市果菜運銷公司爆發拍賣員涉嫌收回扣,交易異常達1.3億元,不正常交易紀錄破10萬筆,新北地檢署昨(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帶回8名被告、1名證人,其中包含果菜市場拍賣股曾姓股長、數名拍賣員與經銷人,曾姓股長昨晚移送新北檢複訊,檢方依涉嫌背信罪將曾男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新北檢指出,新北市果菜公司每日自農產地直接運送蔬果至該公司,以公開拍賣及預約交易方式交易,該公司交易股股長曾男及理貨員等人涉嫌利用預約交易機會,將特定數量及種類之蔬果,未經公開拍賣程序私自銷售、運輸至特定蔬果承銷商,並由特定蔬果承銷商將價款交付上述人員私人帳戶內,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及圖利特定蔬果承銷商。據了解,檢調著重偵辦涉案人是否收回扣、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如涉案人沒有公務員身分,將轉朝向《刑法》背信罪嫌偵辦。檢調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有高層或其他人士涉案。曾姓股長昨天面對媒體詢問1.3億元交易情形,連忙否認說:「那個不是啦!」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日前指出,新北果菜市場在拍賣時間後,仍有「不在正常時間」交易紀錄,且統計至今年9月,交易量破1.3億元,不正常交易紀錄已破10萬筆,懷疑有拍賣員圖利特定承銷人。她呼籲捍衛農民收益,保護消費者權益。新北果菜市場總經理江惠貞證實,已針對延遲登錄交易等行政違規做懲處,並給予記過、調離主管職等處分,將檢討各方面交易流程,並全力配合檢調偵辦。
新北果菜市場爆弊案 涉圖利賺回扣…多人移送新北檢
新北市果菜運銷公司爆發弊端,疑似有多名拍賣員涉嫌利用拍賣交易機會中飽私囊賺回扣,新北地檢署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帶回8名被告、1名證人,其中包含果菜市場拍賣股曾姓股長、數名拍賣員與經銷人,曾姓股長晚間移送新北檢複訊,全案朝向圖利罪嫌偵辦中。據悉,檢調在幾個月前接獲檢舉,發現有拍賣員疑鑽漏洞,私下利用非正常交易時間,將賣相較好的果菜作記號後,拍給特定經銷人,從中收取回扣,經蒐證多時後於22日發動搜索、約談偵辦行動,不排除移送相關涉案人到檢方複訊,進一步有交保等強制處分可能。據了解,檢調偵辦將著重涉案人是否有私下收回扣,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不過,經蒐證調查後,若確定涉案人沒有公務員身分,相關不法行為便不構成刑責較重的貪汙治罪條例,將轉朝向《刑法》背信罪嫌偵辦。檢調目前並未查出果菜市場高層是否知情或涉案的事證,將進一步釐清是否還有其他人士涉案。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日前指出,新北果菜市場在拍賣時間後,仍有「不在正常時間」交易紀錄,且統計至今年9月,交易量破1.3億元,懷疑有拍賣員圖利特定承銷人。她當時呼籲檢調應盡快查清楚相關事件,還給交易市場公平的機制。她說,不正常交易紀錄已破10萬筆,應該去檢視整個交易市場出了什麼狀況,為何無法捍衛農民收益,保護消費者權益。新北果菜市場總經理江惠貞證實,黃淑君質詢後果菜市場就有針對延遲登錄交易等行政違規做懲處,並給予相關人員記過、調離主管職等處分,並檢討各方面交易流程。涉及刑案部分,江惠貞表示,新北果菜市場將全力配合檢調偵辦,也在昨日搜索後再次針對各方面的交易流程進行總體檢,務必讓農民能安心交易,也維護消費民眾權益。黃淑君昨呼籲新北市農業局應負起責任,且果菜公司相關管理階層是否知情不報?農業局應更積極做管理機制檢討,落實交易市場公平。
急喊「1.3億不是啦」! 新北果菜市場拍賣股長5萬元交保
新北市果菜運銷公司疑似有多名拍賣員涉嫌利用拍賣交易中飽私囊,新北地檢署昨(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帶回8名被告與多名證人,複訊後檢方認為拍賣股曾姓股長涉犯背信罪,諭知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日前就指出新北果菜市場在拍賣時間後,仍有「不在正常時間」交易紀錄,且統計至今年9月,交易量破1.3億元,懷疑有拍賣員圖利特定經銷人。檢調蒐證多時後22日發動搜索,帶回8名被告、多名證人,其中包含果菜市場拍賣股曾姓股長,數名拍賣員與經銷人。曾姓股長被帶往檢方複訊時,面對記者詢問「1.3億怎麼回事」,急喊「那個我不知道、那個不是啦」。稍早檢方訊問完畢,依背信罪諭知曾姓股長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無保請回。
花費全民埋單 八里清潔隊「特優」主管爆公務車載女友 最重恐被判7年半
又傳公器私用。新北市八里清潔隊一名葉姓主管,被爆把環保局公務車當私家車使用,且車輛油資、保養費都由全民埋單,環保局正對此調查。若葉男確定有「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罪」情況,可因公務員身分加重二分之一徒刑,刑期最重7年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男曾在2021年獲得「新北市績優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特優」表揚,最近卻被踢爆把只有行政人員、幹部可使用的「環保局稽查公用車輛」拿來載女友、媽媽,恐造成行政上延宕。葉男疑似把公務車作私人用途,時間長達近1年,且油費、保養費均讓全民埋單行為,不僅違背國家人民委託代理處理公共事務之忠誠公正義務,也使國家受有油料公帑支出之損害,律師陳禾原指出,葉男行為可能構成背信罪,並應依《刑法》相關加重刑期規定,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另葉男涉案期間的不法利益可能於刑事程序或民事訴訟求償全數繳回或求償。不過若被告無前科、盡早認罪、繳回不法利益,在實務上有爭取緩刑機會的個案;另其上司、同事、下屬是否涉及刑責,則需視實際上有無犯罪行為分擔、犯意聯絡等情況而定;相關督導人員如有督導不周,也可能一併受懲戒。
侵吞老人653萬遺產 律師辯稱「代處理稅務」…二審逆轉無罪原因出爐
高雄一名游姓女律師被法院指定為林姓、陳姓老人的遺產管理人,但游女卻將兩人共計653萬元的遺產轉入自己名下的帳戶內,結果遭人檢舉,最後被依背信罪起訴。而游女一開始辯稱是為了幫忙兩位老人處理稅金相關問題,便宜行事才將費用轉到自己的帳戶,結果一審遭判有期徒刑9個月。之後游女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游女的確有將相關遺產匯入國庫,並無侵占、背信等行為,因此最終判決無罪定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15年至2018年這段期間,在高雄擔任律師的游女有著20年的執業經驗,他在2015年、2018年被法院指定擔任林姓、陳姓亡者的遺產管理人,主要內容是負責替兩名死者編制遺產清冊,清償債權,或協助歸屬國庫的遺產移交等事務。之後游女在2018年期間前往銀行幫兩名亡者開立遺產管理帳戶,將兩人的遺產、共計654多萬餘元存入帳戶中。但游女之後又將其中653萬餘元轉入自己的個人帳戶中,並且有使用該帳戶進行投資、存款、繳款等私人支出使用。游女在遭檢舉後,曾對檢調解釋,他是為了方便處理兩名亡者的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事情,才將兩人的遺產轉入自己個人帳戶中,自己並無背信、侵占等意圖。但最後游女還是被依背信、侵占等罪起訴,一審時,法冠認為游女在遺產進入個人帳戶後,遺產金額所延伸出的利息並無妥善說明,法官決定不採信游女的說法,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而游女後來不服提出上訴,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游女雖然有將亡者遺產匯入個人帳戶混合使用的情況,但游女的個人帳戶不僅資產超過兩名亡者的總額,且游女在處理完稅務問題後,游女也在第一時間將剩餘遺產匯入國庫,明顯沒有侵占的犯意。而合議庭也認為,游女在被選任為遺產管理人時,與繼承人、被繼承人、法院、國家都沒有任何委任關係,因此也難認有背信犯行,所以最終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