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遺產最難處理?專業律師點名「這一物」 唯一解:過戶須逐一申報
在現代講究投資理財的社會中,不少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會買些股票。但就有專業律師表示,當股票變成「遺產」的時候,就有可能發生麻煩的問題,因為股票的過戶必須要向各公司逐一申報,如果只有1家股票,即便價值5000萬元也不麻煩,但如果是總價值50萬元的股票,分散在50家公司,那辦理過戶時就會很麻煩。蘇家宏律師先前曾在FB粉絲專頁發文,內容中表示,有網友分享其父母留下遺產,其中包括現金、房產、保險和大量的股票,他發現,處理股票是一項充滿挑戰的任務,股票繼承繁雜的手續卻讓他們相當頭疼。蘇家宏認為,該名網友之所以會覺得「充滿挑戰」,問題應該是在「股票價值不夠高,投資又太過分散(太多檔股票)」這點上。蘇家宏解釋,實務上,如果繼承的股票現值5000萬元,而且只有1家公司,應該不麻煩。但如果投資股票現值50萬元,卻有50家公司股票,繼承人辦理過戶可能就麻煩了。因為依照現行的流程,股票報稅須依公司逐一申報,繼承發生時的股票收盤價,下市股票須有資產負債表佐證每股價值。而過戶須逐一申報,證券商可以收件,但需要依照購買公司的數量與格式,處理文件,50檔股票,就需要50份過戶文件。而如果當中牽扯到下市公司的股票,則必須要到該公司的股務單位辦理。完稅(或免稅)證明如果跟券商電腦數字不一致,要確認後才能辦理。(例:除權息)、如果有紙本股票,要拿股票正本辦過戶、倒閉的公司還要發存證信函拋棄。蘇家宏表示,這些光看就很麻煩的東西,手續堪稱是繁雜,但他也提醒,如不按時處理股票,也可能影響遺產稅 ,進而造成損失。他舉例,之前就有民眾在父親過世後,因爲延遲處理遺產稅事宜,造成執行署在變賣父親股票時,從高點變成低點。蘇家宏也建議,專注了解投資標的,每一檔股票持有數增加,不要太過分散,希望大家投資整體上是賺錢的,未來傳承時也更能感覺順利與溫暖。
4孝子「爸遺產想全留給媽」 1動作律師驚喊母湯:落到親戚手中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財產繼承案例,一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4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對此,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提到,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蘇家宏指出,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家宏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蘇家宏表示,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其實,媽媽跟4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 ,就算是四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孽子換鎖逼走父母 被不孝條款制裁「仍分到房產」…律師揭1招結局反轉
新竹縣一名葉姓男子獲得父親贈與的房屋後,翻臉換掉大門門鎖,並對無家可歸、暫住工寮的父母不聞不問。案件進入司法後,法官雖判房屋由葉父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高齡9旬葉父在判決前離世,無緣見到勝訴。這起案件除引發各界討論,律師兼主持人謝震武也在節目討論民眾可能忽略的關鍵眉角。該名葉姓男子和2個哥哥曾與父親簽署分家協議,之後卻說服老父把房子過戶給他,並在獲得房屋後對生病父母不聞不問,還換掉大門門鎖,害兩老有家歸不得,慘住山上工寮。葉母傷心表示,自己曾因此在與小兒子的爭吵中受傷,亡夫則是曾被載去丟包給另個兒子,離世後小兒子一家竟無人出席葬禮。法官審理後依《民法》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判房屋應由葉父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圖/翻攝自高點電視YouTube)主持人謝震武對此在節目《震震有詞》點出2個問題,表示葉父曾與3個孩子簽協議書,之後卻把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那張協議書算什麼」;葉父還有2個兒子,為何仍無處可去,「難道房子跟老子畫上等號嗎」、「最慘的是,判決出來之後,小兒子還是能分到」。來賓蘇家宏律師則表示,如果換成自己「絕對不會讓小孩簽什麼協議」,還要讓孩子知道「爸爸會用法律,用保護令、妨害自由」來保護自己,其中保護令不只能讓自己在警察幫助下回家,還能「立場翻轉」讓孩子必須離開家;阻止回家的妨害自由還是刑事罪名。最後,如果父親生前多提出1句「我要剝奪他繼承權」,就能阻止此案的小兒子還是能分到房產。
企業家留7000萬遺產…兒子1請求「人妻拿不到一毛錢」 律師揭關鍵原因
法律觀念錯誤,可能影響到財產分配。一名人妻在老公過世後,申報遺產稅時,主張有7000萬夫妻剩餘財產,雖然國稅局同意抵扣,但繼子一個主張,以致於一毛錢都拿不到。對此,律師就提醒「稅歸稅,權歸權」,不能混為一談。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有一名企業家過世,名下有不動產、企業、債券、海外資產等,繼承人有前妻所生的子女,以及第2任妻子和子女,因為企業家的財產狀況很複雜,第2任妻子在滿6個月遺產稅申報期間後,又延長3個月的最後幾天申報,國稅局來回調查很久,花了1年多才核定應納遺產稅額。律師提醒稅歸稅,權歸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由於企業家沒有留遺囑,繼承人沒有分配好遺產的共識,第2任妻子對繼子起訴,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7000萬元,繼子則主張時效消滅,因為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求2年內請求,妻子在老公過世4年多後才起訴,因此請求權時效消滅,就算已繳納遺產稅作為計算時間點,也超過2年時間。即使第2任妻子在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有主張,但法院最後判決敗訴。因為國稅局申報是稅務申報,但民法請求權必須要在規定時效內請求和起訴,否則不生中斷時效的效力,這也讓蘇家宏律師感嘆:「一個法律觀念錯誤,少了幾千萬」,因為稅歸稅,權歸權。
弟會念書…父母砸錢送出國 哥專心繼承家業卻換來「一人一半」悲慘下場
手足雖然是父母給子女最寶貴的禮物,但如果爸媽的心態不夠正確,無法做到公平,手足為了爭產開撕,鬧到變成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這類案例也是屢見不顯。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近日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中分享遇過的手足爭產案例提到,他曾遇過有經營餐廳的父母,子女中因弟弟學業表現比哥哥優秀,爸媽傾盡金錢資源送出國;反倒樸實的哥哥,辛苦留在家鄉繼承餐廳家業。但父母過世後,哥哥一手經營的餐廳祖產,長輩生前完全沒有事先替哥哥安排好,搞得過去享盡資源的弟弟,也來分一杯羹,讓哥哥大吃悶虧,苦心經營家業,卻要跟弟弟「一人一半」。律師蘇家宏提到,他遇過的案例是,父母育有一對兄弟,家中經營特色餐廳,因為哥哥不如弟弟會念書、成績表現普普,爸媽考量哥哥狀況,加上家中排行老大,便「理所當然」把哥哥抓來學習餐廳經營,哥哥也非常忠心的幫忙家裡的餐廳事業。而弟弟因為比較會讀書,反而比較讓爸媽看得起,這對父母多把賺來的錢,拿去供應給學業表現優異的弟弟,甚至幫助弟弟出國念書、在海外就業跟置產。人在國外的弟弟,享盡父母的金錢資源,而爸媽也因為比較少看到弟弟,相對於哥哥,對弟弟總是多了一份惦記跟關愛。後來父親過世後,這位長年在國外的小兒子,突然回國「孝順」母親,結果幾次被哥哥發現,弟弟一下帶老媽媽去銀行保險箱拿黃金,後來又要媽媽贊助他在台灣買房子。直到媽媽也過世,這位死守家族餐廳,任勞任怨經營大半輩子的哥哥才發現,從頭對尾對餐廳家業毫無貢獻的弟弟,在拿盡了爸媽的金錢資源後,居然沒有被父母排除餐廳的經營權,與哥哥擁有同樣的權益,可以擁有家族事業的經營平分的權益,讓哥哥超級傻眼又心寒,覺得自己一路以來的付出,原來在父母眼裡,都只是理所當然。蘇家宏律師提到,有時候實務上處理家族間的財產糾紛,有時候大家爭執、處理的,並不是錢的多寡,多數在處理的,是那種晚輩對於長輩,在「感覺跟愛」上面的不平等。因此建議爸媽對於子女,還是要盡力做到平等安排,才不會讓手足為了利益傷了感情,失去了合作與相互陪伴扶持的意義。
林姿佑疫情期間咳嗽測試老公 小亮哥默默戴上口罩安靜開車
藝人林姿佑日前錄影謝震武《震震有詞》節目,與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蘇家宏律師、心理分析專家邱文仁等節目來賓一同討論「每逢災難、佳節倍撕親?!」這兩年新冠病毒來襲,林姿佑刻意咳嗽測試先生關不關心她,「我一上車把口罩拿下咳了兩聲,說著喉嚨不太舒服,沒想到小亮哥沒有特別關心問候,而是把口罩戴上、打開車窗,一路沒有交談地返家。」小亮哥的動作讓林姿佑無法諒解,覺得先生根本不關心她,心理分析專家邱文仁則是為小亮哥緩頰:「能理解小亮哥的反應,他應該是怕自己被傳染生病後就無法照顧太太跟全家人。」林姿佑表示身為長媳又是嫁入大家族,每到過年或重大節日,總免不了有許多相處上的問題跟比較心態,「這個社會給予長嫂太大的壓力跟責任,好像理所當然什麼都要會。」對此林姿佑有自己的一套解決方式,她選擇工作賺錢,「要老公在媽媽跟老婆當中二選一太為難了,所以我選擇出門工作賺錢,請鐘點阿姨來幫忙做家事,大家保持距離互相尊重,也能讓自己轉換心情。」最後林姿佑也提醒身為媳婦必備的智慧:「要有基本禮貌跟尊重、要讓另一半知道自己的原則,若為了事情圓滿而委曲求全,壓抑久了會爆炸,因此另一半的支持很重要。」
正常要一年!福原愛被爆嫌江宏傑「礙事」 3個月火速離婚內幕曝
江宏傑和福原愛今年爆出婚變,女方捲入不倫戀,2人跨海打離婚官司,昨(8日)共同宣布結束4年婚姻,未來將共同監護兒女,從訴請離婚到正式完成,不到3個月的時間,比一般需要耗時一年的程序快了很多,有律師便解釋背後原因。正常來說,由於離婚程序繁瑣,至少都要一年時間才能處理完,但江宏傑自4月向高雄法院訴請離婚,到昨天正式解除婚姻關係,只花了將近3個月時間,速度之快讓人難以相信。外界便好奇:「法院判決怎麼這麼快?3個月就判決離婚?」江宏傑和福原愛擁有孩子的共同監護權。(圖/翻攝自江宏傑IG)對此,律師蘇家宏表示,離婚會先強制調解,因此研判2人在調解程序中,已經達成離婚共識,簽下調解筆錄,就代表離婚完成,或是2人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兩願離婚,才會共同發聲明。他補充,如果是判決離婚,法院要調查子女監護的部分,程序還很多,加上疫情關係,不可能在3個月內判決。另外,日本媒體《FLASH》指出,福原愛因為醜聞,節目通告全被取消,但她力求復出,無論如何就是要上東奧相關節目,打算在開幕前甩掉「礙事的丈夫」,可見她急於7月底前復出,但是否能因此扭轉形象,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