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辯論2/政府不該「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 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死刑侵入身體、強加痛楚、剝奪生命,以「嚇阻」與「應報」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質疑是否有正當性。死刑能增加多少嚇阻作用,難以確知,為了增加缺乏實證的嚇阻效果而剝奪生命,犧牲與效益是否合乎比例,答案取決於生命的價值為何。但大法官釋字576號解釋早已確認「生命無價」。李念祖指出,刑法一開始就顯示死刑是殘酷的應報,在鬧市流血行刑,嚇阻的效果最好,但刑法放棄公開執行,改採隱匿執行,立法理由是「死刑殘酷,不利教化」,但隱匿執行就不殘酷嗎,放棄公開執行的嚇阻效果,殘酷應報才是如今死刑的真正目的。李念祖表示,應報來自報應、報復,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何況應報或報復都缺乏客觀理性的標準,全然是情緒、情感恣意作用,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李念祖說,法官有一句名言「求其生而不可得」,這句話不過就是說「非殺不可」,但也是結論,沒有理由,這是社會防衛。受刑人完全置於公權力控制之下,長期監禁足以防衛社會,剝奪生命不是正當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下令或動手實際結束他人的生命,將生而平等的活人變成屍體,一個人不會因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有資格下令或動手殺人。李念祖表示,今天的刑法不是依「禮教」而設,討論死刑違憲不該受到「不倫」的指責,請憲法法庭揚棄不合時宜的釋字第476號解釋,否定報應性。中國西漢開國者劉邦將秦國的死刑留下,直到今天,還是報應論,梁山好漢也說替天行道,但法官是人,不是神、不是天,也不是梁山好漢,民主的憑藉不是神權而是理性,不要再動殺機,以殺止殺。2000餘年殺心還揮之不去,是畫句點的時候了。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士林地院法官墜樓亡 士林地檢將相驗查原因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2024年4月12日凌晨0時驚傳墜樓,目前不明墜樓原因,警消獲報到場已無呼吸心跳,送內湖三軍總醫院急救仍不治。案發時119到場急救,李法官已無呼吸心跳,經送往三總於01時25分宣告不治身亡。待整備相關資料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刑事相驗。據了解,40歲李姓男法官是在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墜樓,同事們得知後非常驚訝與難過,院方將協助家人處理後事。據了解,警方初步調查,現場沒有外力介入跡象,詳細死因、案情細節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甘29年10月刑期 拚假釋出招求翻盤遭高院打槍
「淫魔富少」李宗瑞因在夜店把妹,將女子帶回家下藥性侵偷拍,在2018年被法院判決李宗瑞入監服刑29年10個月,最快要到2027年中旬才會服刑過半達到申請假釋門檻。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不但連續三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累進處遇」加分,還在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但目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現年39歲的李宗瑞,從2012年11月7日開始先後被檢方、院方羈押接著服刑,至今已被關了11年又4個多月。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獲獎,爭取攸關假釋的「累進處遇」加分。另一方面,他想縮短刑期,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主張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他的刑期卻「只少2個月」。李宗瑞主張,不論是販毒、殺人等重罪或竊盜等輕罪,就算多罪併罰次數多達數十次至上百次,全國各法院裁定刑期時,也幾乎沒有達到上限30年的,但他卻僅差2個月就達上限30年,認為實在太重。李宗瑞自2021年起,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加分。(圖/矯正署提供)另外,李宗瑞表示自己被依妨害性自主類型的18罪判刑,但犯行的同質性高,侵害的「加重效應」應該遞減,但法院卻只象徵性地酌減2個月。他稱自己入監已超過10年,生命有限,對於昔日犯罪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29年10月徒刑實在過於嚴苛。高等法院認為,關於李宗瑞定應裁行刑的裁定,多年前就已確定,除非經過非常上訴或其他合法程序撤銷或變更,不得再爭執,亦不能任意聲請法院重新改定執行刑,否則就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此外,高院認為李宗瑞2018年被判刑定讞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然後再由檢方依裁定執行入監,當時李宗瑞雖請求台北地檢署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遭檢方駁回,現在他聲明異議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但實際要爭執的卻是「刑期過重」,兩者並無關連。而且李宗瑞並未說明檢方執行過程哪裡違法,因此高院裁定駁回聲明異議。李宗瑞可抗告。
清泉崗憲兵偕父離奇陳屍自家座車 空軍:深表哀痛
台中市和平區於24日發生一起父子死亡的事件,一名70歲的父親與36歲的兒子,被人在24日18點左右發現陳屍在自家車內,警消抵達現場後,發現父子倆已明顯死亡,因此並未送醫,而現場也沒有留下遺書。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父子倆都是居住在和平區東關路上的當地人,爸爸疑似久臥病榻,日常均是由兒子做工照顧養家,兩人可以說是相依為命。由於警消介入後,現場也並未留有遺書,因此目前警方已經通知死者家屬、親友,2人的遺體也已送往台中市崇德殯儀館,準備交由檢方進行刑事相驗,相關的詳細情況,也有待警方後續調查後釐清。後續有消息指出,36歲的死者為職業軍人,後續空軍證實此事,指稱死者為空軍台中清泉崗基地憲兵中隊洪姓士官長。空軍表示,洪姓士官長在營期間表現正常,未婚,側面得知其因為照顧父親而備感壓力。而事發當下是洪姓士官長的假日,空軍在得知此訊之後,除深表哀痛與不捨,也表示已經前往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以及配合警方調查肇因。除此之外,空軍也表示會加強官兵團體心理諮詢與生命教育,希望能以此杜絕再次發生類似的憾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房地產商吃飯遭行刑式爆頭 中槍倒地還被6人持刀猛砍
印度一名房地產商疑因捲入幫派鬥爭,在餐廳吃飯時突然遭人開槍爆頭,倒地後還被亂刀狂砍,當場身亡,而整個過程也全被餐廳的監視器紀錄下來,針對這起命案,警方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印度房地產商在吃晚飯時被人開槍爆頭。(圖/翻攝自YouTube) 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當時這名房地產商丹維(Avinash Balu Dhanve)與3名友人一同在餐廳吃飯,而他們附近的另一張桌子,則坐著一對夫妻和兩名孩子,突然,餐廳外有兩名男子走到丹維附近,並掏出手槍就直接朝他的頭部猛開數槍。印度房地產商在吃晚飯時被人開槍爆頭。(圖/翻攝自YouTube) 丹維的3名同伴見狀當場嚇到迅速逃離現場,但兩名男子並未攻擊其他人,就在丹維中槍倒地後,餐廳外又有6人闖入,手上還著彎刀朝丹維猛砍。根據NDTV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16日,地點在浦那(Pune)前往索拉普爾(Solapur)高速公路附近的一家餐廳,當地距離市中心約有140公里。根據報導,這名34歲的房地產商疑似是捲入幫派鬥爭,才會慘遭行刑式爆頭。針對這起凶殺案,目前警方已組成5個小組展開調查,並表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這是兩個幫派之間的敵對行動所引發的案件。2月時,印度政壇也發生地對政敵慘被槍殺的命案,41歲政治人物戈薩爾卡(Abhishek Ghosalkar)和諾羅尼亞(Mauris Noronha)是印度政壇有名的「政敵」,多年來理念不合甚至結下樑子,兩人2月初在直播時上演大和解戲碼,未料竟是個圈套,諾羅尼亞竟拿起保鑣的槍向戈薩爾卡連開5槍,而殺人的諾羅尼亞也在行兇後跑到樓上自戕。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生命線專線:1995反霸凌專線:1953
37死囚釋憲求生路「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下月生死辯
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時,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中央社》報導,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死囚們聲請釋憲標的,是針對《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等等,相關法律、行政命令中有關死刑的規定,或執行死刑的人員、方式等等,也就是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聲請釋憲,本屆大法官已經決定受理,並訂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37名死囚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另外,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間,針對死囚們提出聲請,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請求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依照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是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執行。我國目前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人權團體為死囚們聲請釋憲或再審,所以法務部審核後,依照前開規定,已經許久未執行死刑。上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8月31日。
《周處除三害》陳桂林原型竟是他 差點開槍打死侯友宜
電影《周處除三害》在大陸票房超高,阮經天飾演的江湖殺手「陳桂林」,其實真有其人,是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的劉煥榮,還曾差點一槍打死現任新北市長侯友宜。據了解,竹聯幫殺手劉煥榮犯下數起命案,被人稱為「神經劉」、「冷面殺手」,曾經是十大槍擊要犯之一,而他在海外被逮,回台被判死刑,曾在監獄參與援雛妓運動,在1993年3月23日被槍決後器捐。據東森《台灣啟示錄》報導,1986年劉煥榮返台,審訊他的刑警就是侯友宜,當時劉嗆侯友宜,他拿長槍對準侯的腦袋,如果不是旁人勸阻別殺刑警,侯已經被他打死了,當時侯友宜為追捕一路到菲律賓,最後2人化解恩怨,劉煥榮還在媽媽面前落淚。《周處除三害》角色原型為「冷面殺手」劉煥榮。(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回憶,一開始劉煥榮對他敵意很深。劉跟他說,有次臨檢侯沒看到他,他準備拿長槍動作,但同夥說開槍殺刑警不得了。侯友宜說,警方接獲線報到菲律賓抓劉煥榮,對此劉很不爽,到海外還被抓。當劉煥榮接受審訊時,無法卸下心防,一字都不說,侯友宜每天帶鴨舌和魚下巴探監,全是劉喜歡吃的食物,一周後,劉終於說死前他還想完成一個心願。侯友宜指出,劉煥榮深知他會被判死刑,想見媽媽一面,「我給他幫忙,沒關係,你這一生只想見媽媽一面,我可以想盡辦法幫你見面」當劉看到媽媽時,跪下來哭,抱著媽媽懺悔。據悉,劉煥榮有「殺富濟貧」一面,在1984年發生海山煤礦爆炸事件,他捐數百萬給受害者家屬,有次他在台中看到一間破舊孤兒院,把從賭場搶來的錢放在那,想給院方重建。劉煥榮在行刑前大喊,「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國家!中華民國萬歲!謝謝各位!」他也曾畫關公像送侯友宜留念。
無期徒刑撤銷假釋「關到死?」 大法官宣告刑法部分條文違憲
無期徒刑假釋後再犯,須撤銷假釋執行殘刑25年或20年,有受刑人認為,《刑法》上述規定太苛、違反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3月15日判決相關法條「部分違憲」。大法官認為,《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的規定,不分撤銷假釋原因,到底是另外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也沒區別另外犯罪情節、及所犯之罪應執行刑的輕重,以及假釋期間更生計畫執行之成效等因素,各定不同殘刑,不符比例原則,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意旨,最晚本案判決後2年失效。大法官強調,如果逾期未完成修法,相關機關應依本判決意旨,就個案另為符合比例原則的適當處置,不是必須要執行固定殘餘刑期滿20年或25年。由於憲法法庭是「事實上的第四審」,因此部分的釋憲聲請人的確定判決,廢棄後須由最高法院等待新法制定後重新審判,如逾期未完成修法,最高法院須依憲法法庭本案判決意旨進行裁判。檢察總長可對其他類似案件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一樣須等新法制定後重新審判,如逾期未完成修法,最高法院須依憲法法庭本案判決意旨進行裁判。其他適用本案憲法裁判者,可對檢察官的執行指揮聲明異議,並依釋憲意旨處理。大法官也強調,相關受刑人已受執行之殘餘刑期,不得聲請刑事補償、國家賠償或折抵他刑。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25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第1項有關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不適用之。」有受刑人為此聲請釋憲,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蔡崇義以鑑定機關代表身分,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呼籲修法,確保符合國際標準。謝朝和等36案判無期徒刑入監,卻因假釋期間犯罪或違規,依《刑法》第79條之1規定,一律須回籠再關20年到25年殘刑。這些案件當事人質疑該規定違反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
南韓醫改陷僵局「警察強制調查」 醫師協會嗆:獨裁國家才這樣做
由於南韓政府推動醫療改革、計畫擴招醫學院學生,結果此舉引發南韓醫界不滿,大量的實習醫師、住院醫師宣布辭去工作、罷工,讓南韓醫療體系受到嚴重衝擊。但南韓政府不僅態度強硬、要求醫師們回歸原本崗位,甚至傳出有警察開始強制調查醫師辭職一事。而醫師協會方面則回嗆「這是在獨裁國家才會發生的事」。綜合南韓媒體報導指出,由於辭職的醫師人數十分龐大,嚴重衝擊到南韓各地醫院的醫療情況,南韓政府日前表示,如果罷工、辭職的醫師在3日前返回崗位,會「盡可能從輕處理」。但如此要求反而更激化罷工醫師們的反應。而隨著期限的過去,南韓政府對於未回歸的住院醫生,開始進行正式的行政處分和司法程序,行政安全部長李相珉表示「按照法律和原則進行各種行政處分,必要的話,還將進行司法懲罰」。而依照先前南韓政府的公告來看,這些事情將會從4日開始進行。(圖/達志/美聯社)而大韓醫師協會緊急應對委員會3日在首爾汝矣大道附近舉辦了「反對醫學院定額增加和必需醫療政策套餐的全國醫生總動員大會」。據警方估計,參加集會的有1萬2000人,主辦方大韓醫師協會估計有4萬人。面對南韓政府的強硬態度,甚至揚言讓警方強制調查的行為,大韓醫師協會緊急應對委員會則回嗆「這是在獨裁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失去理性的基本權壓迫」,「沒想到大韓民國是一個可能濫用嚴重法律應用的獨裁國家」。醫協緊急應對委員長金澤宇也在動員大會上痛批「政府正在以超法規命令壓迫住院醫生」。醫協方面也強調,住院醫生的辭職是行使憲法保障的職業選擇自由,並主張政府正在強迫勞動。如果政府接連進行許可暫停處分、調查、起訴等,則可能各別進行刑事、行政、憲法訴訟。(圖/達志/美聯社)報導中也提到,根據南韓憲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國民的所有自由和權利在國家安全保障、秩序維持或公共福利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進行限制。但這項命令僅在醫療法、藥師法、貨物汽車運輸事業法中規定。到目前為止,在醫療界罷工中四次、2022年貨運聯盟罷工中一次發動過。面對政府企圖用民眾的健康道德施壓醫師的情況,醫協緊急應對委員會媒體宣傳委員長朱秀浩表示「應該是我們和政府之間進行討論,為什麼要牽扯到民眾?」、「不應該是對我們說讓病人回去醫院,而應該是對政府說放下固執」。面對政府與醫界的硬碰硬,錦江大學吉林醫院的教授嚴重植表示「現在的情況已經堪稱是災難,幾乎成為無法恢復的狀態」、「各培訓醫院應該考慮如何填補當前的人力空缺,並且必須完全改變方案」。(圖/達志/美聯社)首爾大學醫院病理學部的教授鄭進行也認為,住院醫師們的罷工並非是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便政府將狀況恢復到原點,但也會有相當大數量的醫師不會回歸到前線。而目前南韓當地醫療空缺的情況,也因為醫師們的罷工顯得十分嚴峻。根據中央急診醫療中心的綜合情況板,首爾阿山醫院目前已經宣布,急診室不能再接受內科系重症監護室(MICU)病人。世宗醫院也表示,僅能部分接受心肌梗塞、腦出血等急診病人。首爾聖母醫院也表示,如果只是皮膚撕裂、有創傷等輕微症狀的病患,目前是無法接受急診的。
連環殺人犯死神不收?他靜脈注射8次全失敗 典獄長急喊卡
美國發生一起死刑犯要行刑但是「死神卻拒絕收」的情況?一名現年73歲的連續殺人犯於1974年入獄,服刑43年後,原訂2月底執行死刑,不過典獄長在進入行刑室將近1小時後,宣布暫緩執行,原因是醫療團隊嘗試8次靜脈注射都失敗,目前當局正在考慮下一步該如何處置。根據《美聯社》報導,愛達荷州(Idaho)原定要執行這名連環殺人犯克里奇(Thomas Eugene Creech)的死刑,不過這名死刑犯在行刑室待了近1個小時後,竟突然被宣布暫緩死刑,據典獄長表示,原因是醫療團隊嘗試多達8次後,始終未能找到克里奇的靜脈來注射。另據《衛報》報導,73歲的克里奇早在1974年就入獄,且在全美3個州被判犯下5起謀殺罪,同時涉嫌另外多起謀殺案,克里奇1981年更是出手毆打獄友致死,在被關押超過40年後,獄方決定在2月28日執行死刑。報導稱,克里奇在當天上午10點被推入愛達荷州最高級監獄的行刑室,然而懲教長特瓦爾特(Josh Tewalt)在10點58分宣布停止執行死刑,並在記者會上透露「3名醫療小組嘗試8次靜脈注射都失敗,有幾次是針頭無法進入靜脈,也有幾次是靜脈狀況不佳,最終在嘗試手臂、腿、手背和腳掌等部位後宣告失敗」。根據報導,阿拉巴馬(Alabama)曾在2022年通報兩起因靜脈注射失敗的案件,死刑處決在愛達荷州是相較罕見,自1976年來該州共執行3起案,針對這起「死神也不收」的死刑,由於克里奇的死刑執行令即將到期,當局正在考慮下一步該如何處置。不過克里奇的律師則事向向地方法院提出暫緩執行死刑的新動議,並表示「這事起嚴重拙劣的處決過程,該部門無法執行人道且符合憲法的處決」。美國連續殺人犯克里奇靜脈注射8次都失敗,最終暫緩死刑。(圖/翻攝自X)
南投康建生技槍擊案奪4命 凶嫌李鴻淵暫逃死刑原因曝光
南投2022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康建生技」槍擊案,當年7月犯下4死1重傷槍擊案的兇手李鴻淵,一、二審都認定李連續槍擊5人是採「行刑式手法」,決定判死。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無期徒刑及持槍部分的併科罰金35萬元定讞,3個死刑部分送憲法法庭釋憲,李鴻淵暫時逃死。最高法院先針對李男殺害賴男胞弟部分,判決無期徒刑定讞,其餘二審判決的3個死刑部分,將等憲法法庭後續針對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是否違憲」案作出判決,再行審結。憲法法庭將於4月23日舉行辯論,辯論後3個月內宣判。回顧這起槍擊案,原任職康建的李鴻淵,因職場糾紛及工作不順遂離職,並於案發前3年就開始「復仇計畫」,他曾在2012年至2014年間任職康建公司,但2022年因失業及與配偶失和等因素而心情不佳,竟將其對現況之不滿,主觀上認為是多年前在康建公司任職等糾紛所造成,因此計畫殺人。李鴻淵在2018年及2019年間,先後兩次購買具殺傷力手槍3枝及子彈共計202顆而非法持有,2022年年7 月14日李男攜帶手槍3枝、子彈185顆及手銬等物,闖入康建公司對面工寮,以手銬將園藝課長劉慶杉及臨時前來該工寮之賴鋕卿銬在椅子上,為避免事跡提早敗露,他在員工下班前,先以槍口抵住賴男擊發子彈後,又射擊有意逃跑之劉,造成兩人當場喪命。當天下午5點,李男騎乘機車前往康建公司,先持槍脅迫在公司1樓大廳之訪客、廠長及外籍勞工等人進入男廁,後尾隨董事長女兒賴彥妤進入辦公室,將槍口抵住賴女前額處射擊,賴女當場死亡。女會計張嘉琦聽聞槍響前來查看,剛好李鴻淵自該辦公室走出,見張女在房門外,又近距離槍擊張女左後頭頸部,致張女當場死亡。董事長賴敏男聽聞槍響,隨即進入康建公司1樓大廳,李男再持槍朝賴射擊兩發子彈,其中1發擊中賴的左耳後方,李鴻淵以為賴已經死亡,騎乘機車逃逸,警方獲報至現場,將賴敏男緊急送醫而倖免於難。一審南投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非法持有槍砲部分,併科罰金35萬元。二審台中高分院雖部分認定事實、法條與一審有別,仍判處李鴻淵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持有槍械部分併科35萬罰金。
石茂強泰國被槍殺! 24歲周嫌逃回台認幫清血跡「手機對話紀錄刪光」
台籍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被槍殺,其中一名被泰國警方列為共犯的24歲男子周昱帆搭機回台,經台北地檢署27日約談後,依涉犯殺人、毒品等罪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訊後30萬元交保候傳。根據了解,周男坦承協助清理血跡,但未參與殺人,也不清楚死者為何會被槍殺,而檢警比對其手機、電腦內資料,發現相關對話紀錄等都已被刪除。《三立新聞網》指出,周男供稱,他隨著王男到泰國開大麻店,平常負責收帳、關店等事務。案發當天,周男25日跟王男從台灣飛到泰國,和43歲男子胡豐源(HAU PENG-YUAN)、36歲男子林光遠(LIN KUANG–YUAN)以及石茂強、泰籍女友會合。他在泰女租屋處曾和石男一起抽K菸放鬆。案發時,有聽到1聲槍聲,之後便看到石男已被槍擊身亡。周男強調,槍擊原因他不知情,也不清楚石男和王男間談了什麼,僅負責清理現場血跡,並搭車跟著王男等人前往棄屍,但他因為害怕被滅口,藉機搭機返台,其他人則繼續潛逃。周男26日返台時,刑事局在機場便將其帶回,希望協助釐清案情,但發現周男所述有避重就輕之嫌,且手機內的對話紀錄等都被刪光,非得等到泰國方面緊急傳來相關事證,周男才如擠牙膏般回答。檢方訊後以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涉犯殺人、轉放毒品等罪,將周男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則認為,周男所犯為殺人、轉讓毒品等重罪,台灣有管轄權,因為還有其他共犯在逃,有相當理由足認周男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但考量周男自柬埔寨主動返台,第2次約談時就其涉案情節主動供述,並配合警方採集生物跡證。另外,考量周男持有的手機已被扣案,且周男再三保證願意配合檢警調查、同意檢警日後搜索,因此諭令30萬元交保候傳,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8月,並禁止與在逃共犯有任何聯繫。同時也核發搜索票,由警方待周男交保後,帶往其住居進一步搜索。回顧這起命案,44歲、綽號「少爺」的台灣籍男子石茂強因槍砲、強盜等多項刑事案件被通緝,未料他日前被發現遭人在泰國以行刑式槍擊殺害,棄屍在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附近一間廢棄餐廳,泰國警方展開調查,鎖定5名嫌犯,包括1名泰國籍女子、4名台灣籍男子,其中1人就是周昱帆。目前22歲泰籍女子PiyanutThammarat在柬埔寨落網,已引渡回泰國,29日出庭應訊,被泰國警方認定開槍主嫌的王綋騰等共3名台籍被告則潛逃柬埔寨,泰國警方發布通緝追捕中,而周男則於27日搭機回台,旋即被刑事局約談,至於周男真實涉案程度及案件發生細節、原因,仍有待台、泰檢警進一步追查比對釐清。
石茂強曼谷命案!22歲清純女遭逮受訪喊冤 「他說三次對不起」伴2聲槍響
身背六條通緝、綽號「少爺」的石茂強日前在泰國行刑式爆頭槍殺,泰國警方鎖定至少5人涉案,目前全案仍在調查中。據泰國媒體報導,已落網的22歲泰國女子喊冤,並未參與殺人,自己曾聽到石茂強用中文說了3聲對不起,隨即聽見2聲槍響。據泰國媒體報導,44歲台男石茂強遭槍殺後,25日被棄置於曼谷蘇凡納布機場附近一間廢棄商店,現場還有半公斤k他命。泰國警方查出5人涉案,包括4名台灣男子和1名泰國女子,嫌犯棄屍後逃離泰國前往柬埔寨。其中22歲泰女落網後,接受警方訊問後受訪,自己是紅色馬自達車輛車主,案發前在現場附近,不過,她喊冤自己並未參與命案,當時曾聽見石茂強用中文說了3聲對不起,隨即聽見2聲槍響。
台籍通緝犯泰國遭行刑式槍決 警掌握涉案至少5人!恐已逃往柬埔寨
石茂強。(圖/翻攝畫面)44歲台灣籍男子石茂強25日被發現陳屍在泰國機場附近廢棄空屋,一旁有半公斤K他命,頭部3個彈孔,爆頭慘死。由於他手臂有繁體字刺青,我刑事局接獲泰國警方請求協查,26日指紋比對,證實是身背6條通緝、偷渡出境的石茂強。據了解,泰國警方掌握涉案至少5人,4名男性華人與1名泰籍女子恐已逃往柬埔寨,全力追捕中。泰國媒體報導,石被發現陳屍的空屋,非命案現場,是在他處被槍殺後棄屍。泰警查獲運屍的轎車,並採集血跡比對。有消息指出,石疑似從事電信詐欺機房工作,此案究竟是詐欺、毒品或外傳有感情糾紛,仍待偵辦釐清。石姓男子在台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楊梅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害對方險死,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共逾70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結果石男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上老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石男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中壢某鄰長從石手臂上寫有「羅」字的刺青和容貌認出石男,透露石母姓「羅」,帶著4個小孩改嫁老榮民,石年紀最小跟著改姓「石」,其餘3兄姊仍姓王,孝順的他把母親姓氏刺身上。鄰居看到石男魂斷異鄉消息感到震驚,也認為做壞事是條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