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婦人打莫德納猝死 夫告贏衛福部理由曝光
首例打贏衛福部!51歲劉姓婦人在2022年4月間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當天晚上出現頭痛、嘔吐等症狀,隔天下午在家過世。劉婦的盧姓丈夫不滿向衛福部請求預防接種救濟補償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准許補償600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應屬無法確定關聯性而應准予救濟的情形,判決盧男勝訴,至於救濟金額則為衛福部裁量範圍,本案可上訴。盧男提告指出,他的劉姓妻子在2022年4月6日下午4時許,至新竹縣竹北市衛生所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施打後當天晚上出現頭痛、嘔吐等身體不適症狀。隔天下午6時許,家人因她一直未出房門而進門查看,卻發現劉已死亡多時而無法急救。盧男主張,他在2022年4月12日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補償救濟,但審議小組認定劉婦是因潛在高血壓引起腦幹出血性中風,致中樞神經衰竭,個案死因與潛在疾病有關,與接種疫苗無關,而不予補償救濟。北高行認為,衛福部審議小組該次審查會,有多名委員因請假未到或有外務而未全程與會,會議最終結論是否經大多數委員實質參與討論所形成的共識,已有疑慮,並不符正當法律程序。雖然衛福部以解剖報告、初步鑑定意見及相關醫學文獻,推論劉婦接種疫苗與她出血性中風致死並無關聯,但卻無法證明劉婦高血壓之初病況是唯一致死因素、疫苗是否為促發死亡因子。北高行強調,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見解,預防接種與損害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係的事實不明時,其事實不明的不利益應歸衛福部,也就是說應准許救濟,因此判盧男勝訴。可上訴。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委任律師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確知判決理由,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發回重審 環團悲三接上路無力回天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團26日表示,最高法院發回「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予高等行政法院,有望透過判決確認撤銷許可後,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將面臨停工。據了解,為達到北部天然氣供氣平衡等因素,台灣中油評估於桃園大潭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位址興建北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並於2015年2月提出「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且於同年9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2019年11月正式開工興建第三座接收站。然而,反對中油三接開發案的桃園觀音居民及環團於開工前的2018年11月,提出撤銷「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雖於2022年2月一審敗訴,但最高行政法院3月廢棄一審判決「駁回居民之訴」部分,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外界解讀,居民要求三接停工的訴求重獲生機。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過去法院以「利害關係人」對居民與環團認定訴訟資格,對居民解讀並不利,畢竟要舉證權利受損的因果關係並不容易。而此次最高行政法院援引《海岸管理法》,強調除維護海岸地區的自然系統與生態資源等公共利益外,意旨更寓含保障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權,不能因海岸地區所生災害而受不利影響。陳憲政強調,本次判決書指出,若是反對三接開發的居民,可對原本內政部「撤銷海岸利用許可」的行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則感嘆,三接施工期間已對藻礁造成重大破壞與生態影響,中油看來也沒打算處理,判決書要求中油要對「藻礁生態環境衝擊,加強補充相關復育及彌補措施」訂定保育計畫,「我不樂觀」。而環保人士、前立委陳椒華則對CTWANT說明,自己在2018年起便積極關注此案,而過去4年,民進黨國會過半,內政部與環保署(現環境部)對於經濟部與中油、台電等單位開發案件全面護航,未來四接也會依樣畫葫蘆。陳椒華坦言,中油不可能就此停止刻正進行的工程,畢竟即使許可遭撤銷,中油也會主張不符比例原則,研判最後仍會照常完工運轉,「只能為藻礁悲嘆」。對此,中油公關室發言人柯珂如表示,此案二審認為一審部分內容不夠完備,因此要求一審再盡職權調查釐清,並非直接否定一審判決。柯珂如強調,此行政訴訟的被上訴人是內政部,中油僅是參加人,案件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因此中油後續作為將配合內政部辦理,「現階段不會停工」。柯珂如重申,三接(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預定2026年6月前完工,刻正按照進度施工中,而目前國內只有位於台中及高雄兩座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完工後有助於北部天然氣穩定供應,有其必要性。
NCC濫罰中天案連16敗 主委陳耀祥回應再審遭徐巧芯怒轟
立法院22日繼續施政總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會前接受媒體詢問,通傳會(NCC)裁罰中天鳳凰雲案,北高行再判NCC敗訴。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質詢時問,對本案是否再聲請再審?NCC主委陳耀祥表示,內部要溝通,NCC是合議制機關。此話一出引發徐巧芯炮轟諮詢委員會只有20名委員只有4名認為違法,NCC還是強勢開罰。陳耀祥再改口稱,外部委員討論有沒有要採納,最後還是7個NCC委員決定。徐巧芯今下午質詢問道,NCC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敗訴再審,可以說明駁回理由嗎?陳耀祥表示初審會有諮詢委員會,之後再由7個委員討論,後來法院不認定裁罰,可以見得NCC認定的標準,法院認為要改善。徐巧芯再問,對本案會再聲請再審嗎?陳耀祥說,內部還要再溝通,因為NCC是合議制機關。徐巧芯聽了大罵,說是合議制的機關,但在諮詢會議只有4個人覺得違法,決議要發函改進,NCC最終還是罰了中天40萬,現在有爭議就說要討論,是合議制。陳耀祥解釋,諮詢會議的法定程序,外部委員最終討論結果有沒有要採納,還是7個委員決定,程序上本來就這樣,如果7位委員覺得諮詢會結論合理就會採納。徐巧芯痛批,那這樣諮詢會就是白討論了,並要陳耀祥表態當時NCC決定裁罰是正確還是錯誤。陳耀祥說,程序沒有問題,諮詢會決議跟最終委員決議不同,這類案子也有,只是沒有很多,這是7個委員共同討論決定。徐最後表示,那未來審查預算也是立委的決定,NCC已經浪費太多資源在打官司,訴訟費增加了非常多倍。稍早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同樣有質詢到相關議題,與陳耀祥就NCC近期官司屢敗展開激烈言語交鋒,立法院長韓國瑜一度說時間暫停,再請雙方繼續,試圖讓雙方和緩。不過,雙方繼續交火,葉元之最後忍不住說,用關電視台的決心打詐,台灣詐騙會少很多。
中天對抗NCC第16勝! 濫罰鳳凰雲新聞想翻案遭法官打臉
中天新聞台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時,發布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 ,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裁罰40萬元有誤,判決中天勝訴確定,NCC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2024年3月14日宣判,仍認定NCC裁罰無理,中天全獲勝訴,中天提告NCC累計達16勝。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18日中午時段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同日晚間再以「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為標題播出相關內容,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恐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怪力亂神說法」結合、影響認知,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主張,當時參選台南市立委補選的謝龍介,邀請侯友宜、盧秀燕、韓國瑜等3人一同站台,高雄天空又剛好被網友拍到出現「鳳凰雲」,才會以此題製播相關新聞,且記者口白中已說明照片取自於網路,新聞畫面右側同時也有註明「民俗信仰請勿盡信」等標語,並分別採訪民俗學者意見及氣象專家說明雲象成因,該新聞「確實已盡查證義務」,故認為NCC裁罰不合理。NCC抗辯,相關新聞自稱引用網路,此舉未經求證,甚至還連結至立委補選,以怪力亂神影響民眾認知,將特定政治人物與雲象巧合做不恰當銜接,藉由加工後製把雲朵形狀誇大形容為鳳凰,又藉由民俗專家預言立委輔選結果,未考量公共利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一度採信NCC見解,判中天敗訴,中天上訴後,北高行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判決打臉NCC,改判中天勝訴。NCC上訴,慘遭北高駁回,全案確定。不料NCC還是不認錯,竟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認為,NCC對於中天相關「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出於恣意,更一審判決未「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定更一審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因此NCC聲請再審的主張不足採信。此外,更一審判決中天勝訴,適用法規並無錯誤,因此NCC提起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所以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
「鳳凰展翅」的雲朵錯了嗎?NCC提再審遭駁回 中天連16次勝訴
中天對抗NCC第16勝!中天電視昔因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稱韓國瑜、侯友宜、盧秀燕3人同台時,天上出現了類似「鳳凰展翅」的雲朵,結果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全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但NCC卻聲請鳳凰雲案再審,今(20)日遭法院駁回,NCC對決中天官司再吞一敗。本件鳳凰雲案歷審判決情形:一審中天敗、二審中天勝、更一審中天勝、更一審上訴中天勝、再審中天勝。本案判決要旨如下:(一) 再審原告主張【原確定判決以再審原告之會議紀錄為審查之依據,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顯然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理由,亦屬錯誤適用行政訴訟法第4條所定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為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再審事由】。惟再審原告就「系爭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係出於恣意,自難謂(原確定判決有)「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再審原告主張尚不足採。(二) 若原審認定現存證據已足證明「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就系爭新聞所傳播之上述事實有相當理由」,則原審縱未再依職權通知小編J或實際負責查證之人到庭作證,亦無不可,難認原審係「不依發回理由法律上判斷作為判決基礎」,原確定判決予以維持自無適用法規錯誤之可言。(三)綜上所述,本件無再審原告所指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其主張洵屬無據。再審原告提起本件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本件再審之訴為顯無理由,判決如主文。
警察為挽回愛情利用職權查42筆個資 被判刑不服上訴結果曝
彰化縣1名劉姓警員,為了挽回前女友(甲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她婚姻狀況及其親友個資,共計42筆,遭分局查獲移送法辦,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另分局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1大過處分,劉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遂提行政訴訟,主張受甲女煽惑查詢而遭陷害,法官不採信予以駁回。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劉姓警員從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間,為挽回甲女感情,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公務電腦或行動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警勤區訪查」等不實事由,查詢甲女與其胞姊、姐夫個人資料,總共42筆。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付和解金,且需負擔家庭經濟,所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外彰化縣警局以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劉員記1大過懲處,劉員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遭駁回,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劉員主張,甲女爭吵中煽惑他去查其是否已婚,再抓住把柄事後檢舉陷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為因感情糾紛查詢婚姻狀態,也未洩漏盜賣個資生損害公眾他人,加重處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應記小過為恰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員身為警職人員,依其職務歷練及個人智識能力,對於禁止非因公務查詢應有認識,竟為追求並挽回與甲女感情,屢次違反規定,彰化縣警局審酌劉員違失情節嚴重,核予記1大過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尚難認有違反比例原則,劉員所訴核無足採,原處分應予維持。仍可上訴。
醫師劈腿2/跨海包二奶遭戴綠帽 和信名醫大玩SM毒殺小三
北市權威癌症醫院和信醫院一名年近60歲的劉姓醫師,遭爆疑似與30多歲的跟診護士發展出婚外情,兩人因分手,女子多次自殘、日前甚至打算跳樓都被及時發現救下。事實上醫師與護士發展出婚外情,意外演變成刑案現場的例子並不少見,這更非和信醫院第一次因醫師感情糾紛而鬧上新聞版面。前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名醫黃麟傑,2009年時與一名中國籍女子秦亞楠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熱戀期間黃麟傑相當大方,百萬名錶、名牌包如流水似的送給秦女,但黃麟傑發現秦女最愛的只有他的錢,還讓他戴綠帽,被妒火燒盡理智的他,竟怒將秦女綑綁注射4級管制藥品,害其慘死。據了解,秦亞楠為遼寧大連一間酒店服務小姐,黃麟傑2007年因故前往酒店飲酒時認識秦亞楠,黃麟傑為了不被元配發現外遇,更特別辦了一支手機給秦。2人的地下戀情見不得光卻打得火熱,交往2年期間,黃麟傑多次贈送表名牌包等貴重物品給她,估計花費約100萬元(台幣),秦亞楠也曾多次以家用、創業等理由開口向黃麟傑索要金錢,黃麟傑也大方同意,至少給了秦200、300萬元(台幣)。但黃麟傑逐漸察覺,秦亞楠的人生規劃裡根本沒有他,還疑似出軌讓他戴綠帽,拿著他的錢買房子和姜姓男友親密同居,讓黃麟傑心生不滿。心有不甘的他以醫師身分自行開立診斷證明書,從醫院拿走鎮靜安眠藥類型的四級管制藥品15瓶咪達唑倫,並拿著事先購買的童軍繩、手銬與眼罩等搭機前往大連黃麟傑跨海包養酒店小姐,砸下數百萬元卻被對方拿去買屋與男友同居。(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2人碰面後,黃麟傑以咪達唑倫為助性藥物等為由,哄騙秦亞楠喝下摻有藥物的調酒,隨後再以針筒哄騙秦亞楠讓其注射,2人大玩SM。不過當2人性事結束後,在秦亞楠洗澡期間,黃麟傑偷看其手機確認秦亞楠有劈腿之事實,一怒之下將秦亞楠綑綁、毛巾封口銬在床上,並再對其注射3劑咪達唑倫,導致秦亞楠藥效發作後,因口鼻遭堵住後無法呼吸而亡。黃麟傑眼見鑄下大錯,竟還冷靜滅證,傳訊息給秦的家人偽造秦亞楠還在世之假象,從容回台繼續原有生活,直到秦亞楠的屍體被發現。而中國公安局調查後懷疑黃麟傑涉有重嫌,通知刑事局請求協助調查,警方查扣還原黃麟傑的DV後發現,黃麟傑完整錄下秦亞楠被綑綁昏迷等破案關鍵畫面,將黃麟傑逮捕歸案,最終遭判刑11年定讞,如果未提前假釋,黃麟傑將在今年重獲自由;而判決確定後,黃麟傑的醫師身分也遭衛福部以違反醫師法為由,廢止其醫師證書,而黃麟傑就算人在獄中,仍不忘提起行政訴訟,卻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衛福部拔牌有理,判其敗訴。對此,本刊記者致電向和信醫院查詢,並於2月27日劉姓醫師診間外等候,希望能當面查證是否確有這起感情糾紛,但至本刊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黃麟傑利用醫師身分自開醫囑,從醫院拿走15瓶咪達唑侖密謀殺害背叛他的二奶。(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維基百科)
首例!老翁疑施打AZ疫苗後死亡 女兒替父親討公道
高雄一名萬姓老翁(92歲)在2011年間施打AZ疫苗,過27天後因心肌梗塞過世,其女兒認為死因與疫苗有關,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救濟遭駁回。萬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準備程序終結,訂5月2日上午10點30分言詞辯論。高雄市2011年6月15日起開放87歲以上長者施打AZ疫苗,經里長通知,萬姓老翁是第一批去高雄巨蛋施打的高齡族群。豈料,他7月12日晚間身體開始出現冒冷汗、視力模糊、頭部劇痛、心痛等症狀,13日淩晨緊急送去高雄榮總就醫。黃姓醫師緊急處理並住院。7月15日下午4點10分,他因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心臟破裂致死。萬翁的女兒認為父親的死因與疫苗有關,向衛福部申請救濟,經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審議審定結果為「恐因爲其潛在疾病所致,與接種Covid 19 (AZ)疫苗確定無關。」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醫院開的死因有疑似疫苗導致的不良反應,且父親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故應給付補償金。萬女委任律師繆忠男認為,原處分是依據衛福部臨床指引表示需構成血小板低下、凝血功能異常(APTT、PT)、D-dimer嚴重上升。但是,衛福部自己的送驗單卻只要填寫最低血小板計數、最高D-dimer,兩者內容對不上,且明顯不同。法官鄭凱文今傳喚高雄榮總黃姓心臟專科醫師以釐清萬父病情。就服用藥物情況下,施打疫苗有無影響?黃姓醫師作證指出,要是他開立,但他是心臟專科醫師,並非疫苗專家,因此無法回答。黃男在作證過程中一再強調自己並非疫苗專家,對很多題目均回應無法回答。由於目前兩造均無證據請求法院調查,法官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全案改訂5月2日上午10點30分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就想拿遺產!女申請變更舅舅死亡日期遭否準 氣炸提告結果曝
中部一名馬姓女子因想繼承林姓舅舅遺產,將舅舅戶籍資料記事欄,原記載「7月19日發現死亡」變更為「7月15日推定死亡」,遭台中戶政事務所否准。她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她敗訴,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確定。林姓男子(71歲)在台中獨居,因鄰居聞到惡臭,於2011年7月19日報警,才發現林男已死亡。而林男的同父異母姊姊則在同年7月16日過世。為釐清自己是否有舅舅遺產繼承權,馬女向台中地檢署聲請以科學方法判定舅舅的正確死亡日期或推定舅舅死亡時間。檢方回覆,林男在2011年7月9日施打新冠疫苗,2011年7月19日18時50分,經消防隊破門而入查看,發現已經死亡。因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且林男是獨居,無從以科學方法判定判斷正確死亡日期。因此,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死亡時間為2011年7月19日19時0分是指發現呈現死亡狀態時間。為了擁有林男遺產繼承權,馬女在2011年9月間向台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林男戶籍資料記事內容,將原記載「7月19日發現死亡」變更為「7月15日推定死亡」台中戶政事務所以變更事項與戶籍法規定更正登記情形不符而否准。馬女不服提告,一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二審指出,依戶籍法第22條規定,戶籍登記得為更正者,應限於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始得為之。二審表示,本件戶政所是依據相驗屍體證明書,辦理林男死亡登記,在戶籍資料記事欄記載:「2011年7月19日發現死亡。」於法並無不合,且馬女未能提出足以證明本件登記有錯誤或脫漏的證明文件
中天告NCC訴訟15連勝 侯漢廷斥:應追究陳耀祥刑事責任
對於中天不服主管機關裁罰,訴訟已經連15次勝訴,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痛批,NCC不但沒有檢討,還說「15連敗」是不當偏頗言論,竟然還在恐嚇威脅。侯漢廷認為,陳耀祥不僅要被追究行政責任,更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且當初共同決定開罰中天的NCC委員通通都有責任,這些官員不能一走了之。《庶民大頭家》主持人哈遠儀29日表示,中天不服主管機關裁罰,訴訟已經連15次勝訴。民進黨國會不過半,保護傘被全民用選票拔除,但遲來的正義太慢,52台已經轉給華視。不過,關掉中天新聞台,名不正言不順,華視是否要讓中天回歸52台?否則損失算誰的?對此,台北市議員侯漢廷29日在中視《庶民大頭家》說,過去NCC撤照中天最主要理由,就是中天違規罰款太多,現在證實所有基礎都不存在。遮些違規都被行政法院判決主管幾關NCC敗訴,而且15連敗。侯漢廷舉例,別家電視台字幕上錯,NCC發函更正;中天字幕上錯,就罰幾十萬。甚至在做出裁罰時,合議制委員沒到齊,照樣開罰。侯漢廷分析,過去人民打行政訴訟非常困難,法院大多數會尊重行政機關,人民成功比例大約只有15%,可是NCC在中天的案子,是百分之百連續敗訴。侯漢廷批NCC不但沒有檢討,還說「15連敗」是不當偏頗言論,還在恐嚇威脅。民進黨死不反省、死不悔改。至於陳耀祥說7月底就不再續任,侯漢廷直言簡直莫名其妙,陳耀祥能否續任,是賴清德決定或是國會多數決定,講得好像賴清德很想要陳耀祥繼續做一樣。陳耀祥就算做到7月31日,但這段時間仍要面對在野黨監督。侯漢廷認為,不僅陳耀祥本人要被追究行政責任,更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且所有合議制作出懲處的委員,通通都應該被懲處。當初共同決定開罰中天委員通通都有責任,監察院也應該要負責,這些官員不能一走了之。
獨/前法官轉律師資格沒了! 黃呈熹幫潤寅滅證洗錢遭除名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遭檢方指控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呈熹同年12月12日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後,律師資格慘遭法務部發函除名。法務部指出,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2年12月27日律覆文字第1120000153號函,黃呈熹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以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應予除名,並經被付懲戒人撤回覆審請求,於112年12月18日確定在案,因此檢送律師懲戒委員會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書影本1份,函送司法院秘書長、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最高檢察署等機關。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
新立委三把火1/陳耀祥急閃人 藍委痛批太爛定追究責任
海軍磐石艦官兵4年前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台「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25日撤銷裁罰確定,這是NCC針對中天新聞台裁罰遭法院撤銷「10連敗」後,另件敗訴確定官司。NCC對中天的裁罰,已經多次被法院打臉,再次凸顯NCC拒絕中天換照(中天關台),完全不具正當性,但NCC主委陳耀祥大選後卻突宣佈,7月31日任期屆滿後將回到大學任教,不再爭取續任,將中天重返52台燙手山芋推給下屆NCC委員,一副階段性任務完成「已不關他的事」,引發新科立委強烈不滿。新科立委委徐巧芯說,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等「明顯雙標」,已引發跨黨立委質疑,陳耀祥眼見民進黨已經不再是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就馬上想回校園,很沒擔當,她直言「太爛」,早就應辭主委下台,未來NCC一定會是就職後的監督主軸。第11屆立委選舉結果出爐,國民黨重回國會最大黨,除非民進黨能爭取到民眾黨合作,否則新會期想比照上屆立委的68席單獨過半「想過什麼就過什麼」,已無可能。國民黨新科立委徐巧芯批評NCC主委陳耀祥,因處理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明顯雙標」,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眼見民進黨已非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即馬上想回校園,太沒擔當,陳早就應辭主委下台。(圖/報系資料照)外界也預期,過去因綠委強力護航、在立院懸而未決的疑案,在野黨都可能重啟檢視,行政部門要再循先前立院調閱高端合約、衛福部將「9成內容全塗黑」手法呼攏過關,也會踢鐵板。「NCC委員人事案將首當其衝,外傳蔡政府原有意在內閣總辭前前提名陳耀祥續任主委,沒想到陳先一步閃人,NCC人事案將可能等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才提名,將成為新立院朝野對決標的」,藍營高層人士預測。該人士分析,藍、白陣營都已喊話「嚴格審查人事權」是國會改革重大任務,NCC主委被提名人未來若實問虛答,就算執政黨立委護航也未必保證過關。畢竟法院不斷打臉NCC,NCC是否假獨立機關之名行「政治打手」之實?有無打壓民主國家重要基石「言論自由」?尤其中天被迫從有線電視52台下架,轉到網路發聲後,NCC仍不放棄推動「數位中介法」擬管制網媒追殺,該法還要不要推,都將持續引發討論。新科立委羅智強直言,NCC否決中天續照、連續開罰「10幾單」行政罰款理由,已一單一單的被法院廢棄,當初NCC拒絕中天續照理由還成立嗎?中天不續照面臨鉅額損失「難道NCC委員都假裝沒看見」?他主張中天須原頻道復台。國民黨新科立委羅智強、翁曉玲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說明其國會改革主張,兩人也都表達上任後一定會嚴格檢視NCC的施政,要求NCC若要關閉媒體,必須先取得司法審判結果作依據,不能無限擴張行政裁量。(圖/報系資料照)他強調,民進黨每年都紀念鄭南榕,但如今卻蠻橫關掉新聞台,舉世罕見,對得起主張「百分百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嗎?羅智強說,他會推動修法,NCC若還要關電視台或網路媒體,須先由司法機關判決違法後才能執行,畢竟NCC行政裁量權已嚴重遭質疑政治介入,綠媒違規就輕罰或不罰,反之就重罰關台,NCC「先關再說」惡質手法必須終結。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前NCC委員翁曉玲也認為,NCC在針對中天相關個案上,一開始就可能有先入為主觀念,才會遭到法院連續宣判敗訴,NCC應重啟對中天關台案的審查。她也認為,民進黨透過NCC不斷拿棒子出來打擊廣電媒體,收買、拉攏已擴大到整個網路媒體,她就任後一定全力監督NCC,並針對已不合時宜的廣電三法管制媒體手段推動修法鬆綁。
國民黨敗訴確定!中投、欣裕台156億資產「收歸國有」全充公
行政院黨產會2016年認定,國民黨持有的中投與欣裕台公司股權,屬「不當取得財產」需全數充公,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經7年多,最高行政法院昨(25日)駁回,判國民黨敗訴確定。據判決書指出,黨產會2016年11月2日認定,國民黨所持有約156億元的中投、欣裕台公司股權,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要求全部股權移轉國有,國民黨不服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國民黨1971年出資3500萬元成立中投公司,隨後又增資1億6500萬元,資本額已經達2億元,期間又減資70億元分割成立欣裕台公司,2公司股權均為國民黨持有。不過,自1953年至1972年止,國民黨的預算皆仰賴政府補助收入,比例占國民黨每年收入5至9成,加上黨費收入僅2%至4%,無法支應年度支出,預算累計不足額達2億3千餘萬元,而政黨的正當財源除了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以外,用其他方式獲得的財產,均屬於不當取得,合理推斷中投公司及其子公司欣裕台為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因此判定收歸國有。國民黨不服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反職權調查原則、判決不備理由、理由矛盾等違法情事,故駁回上訴,仍判國民黨敗訴,全案確定。
NCC再敗!中視討論磐石艦疫情遭罰50萬 最高行政法院確定撤銷裁罰
4年前海軍磐石艦官兵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台「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撤銷裁罰。NCC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中視新聞台2020年4月21日晚上播出談話節目,討論海軍磐石艦前往帛琉共和國參訪返國後,艦上官兵出現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案例,來賓批評磐石艦的防疫缺失。NCC認為,中視節目中來賓討論內容,多次出現「發病」、「生病」相關詞語,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廣播電視法》,且違法等級屬「嚴重」等級,裁處50萬元罰鍰,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NCC只以中視在節目部分敘述與事實不符、使用聳動、誇張陳述,有引發公眾恐慌之餘等抽象性理由就認定違法,並未嚴謹看待政治性言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必要,並認定該節目尚未達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程度,撤銷50萬元裁罰,NCC不服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NCC濫罰中天被法院認證 議員痛罵:丟公務單位的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年前以中天新聞台屢遭裁罰為由,處分不予換照,未料,NCC過去對中天的一連串裁罰卻屢遭法院打臉。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痛批NCC很丟臉,且建議立院一開議應進行調閱專案小組,了解中天關台和一連串不當裁罰之適法性、合理性。NCC在2020年時,認為中天新聞違反法律規範且有多案遭裁罰,處分不予換照,此舉遭外界批評侵害言論自由。此外,NCC對中天的許多裁罰也屢遭法院打臉,包括5年前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被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駁回NCC上訴,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對此,游淑慧今(24)日在臉書痛斥,這是一個怎樣的濫罰粗暴的行政單位,「真是丟所有公務單位的臉」。游淑慧認為,對於NCC這幾年的行政作為,立法院一開議應該進行調閱專案小組,了解中天關台和一連串不當裁罰之適法性、合理性。游淑慧強調,若確實NCC進行不當行政作為、箝制迫害新聞自由,中天之續照案應重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