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發回重審 環團悲三接上路無力回天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團26日表示,最高法院發回「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予高等行政法院,有望透過判決確認撤銷許可後,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將面臨停工。據了解,為達到北部天然氣供氣平衡等因素,台灣中油評估於桃園大潭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位址興建北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並於2015年2月提出「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且於同年9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2019年11月正式開工興建第三座接收站。然而,反對中油三接開發案的桃園觀音居民及環團於開工前的2018年11月,提出撤銷「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許可」行政訴訟,雖於2022年2月一審敗訴,但最高行政法院3月廢棄一審判決「駁回居民之訴」部分,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外界解讀,居民要求三接停工的訴求重獲生機。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過去法院以「利害關係人」對居民與環團認定訴訟資格,對居民解讀並不利,畢竟要舉證權利受損的因果關係並不容易。而此次最高行政法院援引《海岸管理法》,強調除維護海岸地區的自然系統與生態資源等公共利益外,意旨更寓含保障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權,不能因海岸地區所生災害而受不利影響。陳憲政強調,本次判決書指出,若是反對三接開發的居民,可對原本內政部「撤銷海岸利用許可」的行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則感嘆,三接施工期間已對藻礁造成重大破壞與生態影響,中油看來也沒打算處理,判決書要求中油要對「藻礁生態環境衝擊,加強補充相關復育及彌補措施」訂定保育計畫,「我不樂觀」。而環保人士、前立委陳椒華則對CTWANT說明,自己在2018年起便積極關注此案,而過去4年,民進黨國會過半,內政部與環保署(現環境部)對於經濟部與中油、台電等單位開發案件全面護航,未來四接也會依樣畫葫蘆。陳椒華坦言,中油不可能就此停止刻正進行的工程,畢竟即使許可遭撤銷,中油也會主張不符比例原則,研判最後仍會照常完工運轉,「只能為藻礁悲嘆」。對此,中油公關室發言人柯珂如表示,此案二審認為一審部分內容不夠完備,因此要求一審再盡職權調查釐清,並非直接否定一審判決。柯珂如強調,此行政訴訟的被上訴人是內政部,中油僅是參加人,案件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因此中油後續作為將配合內政部辦理,「現階段不會停工」。柯珂如重申,三接(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預定2026年6月前完工,刻正按照進度施工中,而目前國內只有位於台中及高雄兩座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完工後有助於北部天然氣穩定供應,有其必要性。
中天對抗NCC第16勝! 濫罰鳳凰雲新聞想翻案遭法官打臉
中天新聞台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時,發布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 ,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裁罰40萬元有誤,判決中天勝訴確定,NCC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2024年3月14日宣判,仍認定NCC裁罰無理,中天全獲勝訴,中天提告NCC累計達16勝。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18日中午時段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同日晚間再以「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為標題播出相關內容,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恐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怪力亂神說法」結合、影響認知,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主張,當時參選台南市立委補選的謝龍介,邀請侯友宜、盧秀燕、韓國瑜等3人一同站台,高雄天空又剛好被網友拍到出現「鳳凰雲」,才會以此題製播相關新聞,且記者口白中已說明照片取自於網路,新聞畫面右側同時也有註明「民俗信仰請勿盡信」等標語,並分別採訪民俗學者意見及氣象專家說明雲象成因,該新聞「確實已盡查證義務」,故認為NCC裁罰不合理。NCC抗辯,相關新聞自稱引用網路,此舉未經求證,甚至還連結至立委補選,以怪力亂神影響民眾認知,將特定政治人物與雲象巧合做不恰當銜接,藉由加工後製把雲朵形狀誇大形容為鳳凰,又藉由民俗專家預言立委輔選結果,未考量公共利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一度採信NCC見解,判中天敗訴,中天上訴後,北高行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判決打臉NCC,改判中天勝訴。NCC上訴,慘遭北高駁回,全案確定。不料NCC還是不認錯,竟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認為,NCC對於中天相關「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出於恣意,更一審判決未「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定更一審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因此NCC聲請再審的主張不足採信。此外,更一審判決中天勝訴,適用法規並無錯誤,因此NCC提起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所以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
「鳳凰展翅」的雲朵錯了嗎?NCC提再審遭駁回 中天連16次勝訴
中天對抗NCC第16勝!中天電視昔因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稱韓國瑜、侯友宜、盧秀燕3人同台時,天上出現了類似「鳳凰展翅」的雲朵,結果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全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但NCC卻聲請鳳凰雲案再審,今(20)日遭法院駁回,NCC對決中天官司再吞一敗。本件鳳凰雲案歷審判決情形:一審中天敗、二審中天勝、更一審中天勝、更一審上訴中天勝、再審中天勝。本案判決要旨如下:(一) 再審原告主張【原確定判決以再審原告之會議紀錄為審查之依據,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顯然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理由,亦屬錯誤適用行政訴訟法第4條所定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為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再審事由】。惟再審原告就「系爭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係出於恣意,自難謂(原確定判決有)「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再審原告主張尚不足採。(二) 若原審認定現存證據已足證明「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就系爭新聞所傳播之上述事實有相當理由」,則原審縱未再依職權通知小編J或實際負責查證之人到庭作證,亦無不可,難認原審係「不依發回理由法律上判斷作為判決基礎」,原確定判決予以維持自無適用法規錯誤之可言。(三)綜上所述,本件無再審原告所指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其主張洵屬無據。再審原告提起本件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本件再審之訴為顯無理由,判決如主文。
警察為挽回愛情利用職權查42筆個資 被判刑不服上訴結果曝
彰化縣1名劉姓警員,為了挽回前女友(甲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她婚姻狀況及其親友個資,共計42筆,遭分局查獲移送法辦,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另分局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1大過處分,劉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遂提行政訴訟,主張受甲女煽惑查詢而遭陷害,法官不採信予以駁回。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劉姓警員從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間,為挽回甲女感情,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公務電腦或行動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警勤區訪查」等不實事由,查詢甲女與其胞姊、姐夫個人資料,總共42筆。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付和解金,且需負擔家庭經濟,所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外彰化縣警局以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劉員記1大過懲處,劉員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遭駁回,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劉員主張,甲女爭吵中煽惑他去查其是否已婚,再抓住把柄事後檢舉陷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為因感情糾紛查詢婚姻狀態,也未洩漏盜賣個資生損害公眾他人,加重處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應記小過為恰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員身為警職人員,依其職務歷練及個人智識能力,對於禁止非因公務查詢應有認識,竟為追求並挽回與甲女感情,屢次違反規定,彰化縣警局審酌劉員違失情節嚴重,核予記1大過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尚難認有違反比例原則,劉員所訴核無足採,原處分應予維持。仍可上訴。
醫師劈腿2/跨海包二奶遭戴綠帽 和信名醫大玩SM毒殺小三
北市權威癌症醫院和信醫院一名年近60歲的劉姓醫師,遭爆疑似與30多歲的跟診護士發展出婚外情,兩人因分手,女子多次自殘、日前甚至打算跳樓都被及時發現救下。事實上醫師與護士發展出婚外情,意外演變成刑案現場的例子並不少見,這更非和信醫院第一次因醫師感情糾紛而鬧上新聞版面。前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名醫黃麟傑,2009年時與一名中國籍女子秦亞楠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熱戀期間黃麟傑相當大方,百萬名錶、名牌包如流水似的送給秦女,但黃麟傑發現秦女最愛的只有他的錢,還讓他戴綠帽,被妒火燒盡理智的他,竟怒將秦女綑綁注射4級管制藥品,害其慘死。據了解,秦亞楠為遼寧大連一間酒店服務小姐,黃麟傑2007年因故前往酒店飲酒時認識秦亞楠,黃麟傑為了不被元配發現外遇,更特別辦了一支手機給秦。2人的地下戀情見不得光卻打得火熱,交往2年期間,黃麟傑多次贈送表名牌包等貴重物品給她,估計花費約100萬元(台幣),秦亞楠也曾多次以家用、創業等理由開口向黃麟傑索要金錢,黃麟傑也大方同意,至少給了秦200、300萬元(台幣)。但黃麟傑逐漸察覺,秦亞楠的人生規劃裡根本沒有他,還疑似出軌讓他戴綠帽,拿著他的錢買房子和姜姓男友親密同居,讓黃麟傑心生不滿。心有不甘的他以醫師身分自行開立診斷證明書,從醫院拿走鎮靜安眠藥類型的四級管制藥品15瓶咪達唑倫,並拿著事先購買的童軍繩、手銬與眼罩等搭機前往大連黃麟傑跨海包養酒店小姐,砸下數百萬元卻被對方拿去買屋與男友同居。(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2人碰面後,黃麟傑以咪達唑倫為助性藥物等為由,哄騙秦亞楠喝下摻有藥物的調酒,隨後再以針筒哄騙秦亞楠讓其注射,2人大玩SM。不過當2人性事結束後,在秦亞楠洗澡期間,黃麟傑偷看其手機確認秦亞楠有劈腿之事實,一怒之下將秦亞楠綑綁、毛巾封口銬在床上,並再對其注射3劑咪達唑倫,導致秦亞楠藥效發作後,因口鼻遭堵住後無法呼吸而亡。黃麟傑眼見鑄下大錯,竟還冷靜滅證,傳訊息給秦的家人偽造秦亞楠還在世之假象,從容回台繼續原有生活,直到秦亞楠的屍體被發現。而中國公安局調查後懷疑黃麟傑涉有重嫌,通知刑事局請求協助調查,警方查扣還原黃麟傑的DV後發現,黃麟傑完整錄下秦亞楠被綑綁昏迷等破案關鍵畫面,將黃麟傑逮捕歸案,最終遭判刑11年定讞,如果未提前假釋,黃麟傑將在今年重獲自由;而判決確定後,黃麟傑的醫師身分也遭衛福部以違反醫師法為由,廢止其醫師證書,而黃麟傑就算人在獄中,仍不忘提起行政訴訟,卻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衛福部拔牌有理,判其敗訴。對此,本刊記者致電向和信醫院查詢,並於2月27日劉姓醫師診間外等候,希望能當面查證是否確有這起感情糾紛,但至本刊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黃麟傑利用醫師身分自開醫囑,從醫院拿走15瓶咪達唑侖密謀殺害背叛他的二奶。(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維基百科)
首例!老翁疑施打AZ疫苗後死亡 女兒替父親討公道
高雄一名萬姓老翁(92歲)在2011年間施打AZ疫苗,過27天後因心肌梗塞過世,其女兒認為死因與疫苗有關,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救濟遭駁回。萬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準備程序終結,訂5月2日上午10點30分言詞辯論。高雄市2011年6月15日起開放87歲以上長者施打AZ疫苗,經里長通知,萬姓老翁是第一批去高雄巨蛋施打的高齡族群。豈料,他7月12日晚間身體開始出現冒冷汗、視力模糊、頭部劇痛、心痛等症狀,13日淩晨緊急送去高雄榮總就醫。黃姓醫師緊急處理並住院。7月15日下午4點10分,他因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心臟破裂致死。萬翁的女兒認為父親的死因與疫苗有關,向衛福部申請救濟,經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審議審定結果為「恐因爲其潛在疾病所致,與接種Covid 19 (AZ)疫苗確定無關。」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醫院開的死因有疑似疫苗導致的不良反應,且父親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故應給付補償金。萬女委任律師繆忠男認為,原處分是依據衛福部臨床指引表示需構成血小板低下、凝血功能異常(APTT、PT)、D-dimer嚴重上升。但是,衛福部自己的送驗單卻只要填寫最低血小板計數、最高D-dimer,兩者內容對不上,且明顯不同。法官鄭凱文今傳喚高雄榮總黃姓心臟專科醫師以釐清萬父病情。就服用藥物情況下,施打疫苗有無影響?黃姓醫師作證指出,要是他開立,但他是心臟專科醫師,並非疫苗專家,因此無法回答。黃男在作證過程中一再強調自己並非疫苗專家,對很多題目均回應無法回答。由於目前兩造均無證據請求法院調查,法官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全案改訂5月2日上午10點30分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妻在基隆上班卻收「苗栗超速罰單」 人夫發文怒嗆:以為百姓很閒?
違規受罰天經地義,但若是「罰錯人」,繁雜的申訴程序總會引起民怨。基隆一名人夫發文表示,妻子收到苗栗警方開出的超速罰單,但當時妻子人在基隆上班,機車型號也完全不同,即使申訴仍被判定違規屬實,讓他氣得大罵「以爲我們平民百姓很閒嗎?」 男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妻子收到苗栗警方開出的超速罰單,然而,罰單上註記的違規時間,妻子人正在基隆上班,讓他無奈開玩笑說:「幸好我很信任老婆在努力賺錢上班,沒有偷偷出門玩,不然真的會讓一個家庭出現摩擦」。 此外男子還提到,罰單照片中的機車類型為打檔機車,和自家的「淺藍色100cc買菜車」外型相去甚遠,申訴後卻仍收到「違規屬實」的公文,要他們繳納1萬2000元的罰鍰並辦理吊扣牌照,若不服處罰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發文男子強調,若真的是家人違規,他甘願被罰,但收到烏龍罰單又申訴未果,讓他氣得喊冤:「我老婆明明在基隆努力上班,為何要繳納罰款又被吊扣駕照啊?以為我們平民百姓很閒嗎?要一直跑監理站,現在又要跑法院告監理所」。 文章一出引來網友批評「浪費人民時間金錢」、「真的擾民」、「車子不一樣還硬要開單」,也有人質疑罰單附上的舉證照片畫質過低難以辨認車牌號碼「那麼糊還能開單?」還有網友建議警方應給予開錯罰單的員警處罰,降低烏龍罰單發生機率。
中天告NCC訴訟15連勝 侯漢廷斥:應追究陳耀祥刑事責任
對於中天不服主管機關裁罰,訴訟已經連15次勝訴,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痛批,NCC不但沒有檢討,還說「15連敗」是不當偏頗言論,竟然還在恐嚇威脅。侯漢廷認為,陳耀祥不僅要被追究行政責任,更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且當初共同決定開罰中天的NCC委員通通都有責任,這些官員不能一走了之。《庶民大頭家》主持人哈遠儀29日表示,中天不服主管機關裁罰,訴訟已經連15次勝訴。民進黨國會不過半,保護傘被全民用選票拔除,但遲來的正義太慢,52台已經轉給華視。不過,關掉中天新聞台,名不正言不順,華視是否要讓中天回歸52台?否則損失算誰的?對此,台北市議員侯漢廷29日在中視《庶民大頭家》說,過去NCC撤照中天最主要理由,就是中天違規罰款太多,現在證實所有基礎都不存在。遮些違規都被行政法院判決主管幾關NCC敗訴,而且15連敗。侯漢廷舉例,別家電視台字幕上錯,NCC發函更正;中天字幕上錯,就罰幾十萬。甚至在做出裁罰時,合議制委員沒到齊,照樣開罰。侯漢廷分析,過去人民打行政訴訟非常困難,法院大多數會尊重行政機關,人民成功比例大約只有15%,可是NCC在中天的案子,是百分之百連續敗訴。侯漢廷批NCC不但沒有檢討,還說「15連敗」是不當偏頗言論,還在恐嚇威脅。民進黨死不反省、死不悔改。至於陳耀祥說7月底就不再續任,侯漢廷直言簡直莫名其妙,陳耀祥能否續任,是賴清德決定或是國會多數決定,講得好像賴清德很想要陳耀祥繼續做一樣。陳耀祥就算做到7月31日,但這段時間仍要面對在野黨監督。侯漢廷認為,不僅陳耀祥本人要被追究行政責任,更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且所有合議制作出懲處的委員,通通都應該被懲處。當初共同決定開罰中天委員通通都有責任,監察院也應該要負責,這些官員不能一走了之。
新立委三把火1/陳耀祥急閃人 藍委痛批太爛定追究責任
海軍磐石艦官兵4年前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台「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25日撤銷裁罰確定,這是NCC針對中天新聞台裁罰遭法院撤銷「10連敗」後,另件敗訴確定官司。NCC對中天的裁罰,已經多次被法院打臉,再次凸顯NCC拒絕中天換照(中天關台),完全不具正當性,但NCC主委陳耀祥大選後卻突宣佈,7月31日任期屆滿後將回到大學任教,不再爭取續任,將中天重返52台燙手山芋推給下屆NCC委員,一副階段性任務完成「已不關他的事」,引發新科立委強烈不滿。新科立委委徐巧芯說,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等「明顯雙標」,已引發跨黨立委質疑,陳耀祥眼見民進黨已經不再是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就馬上想回校園,很沒擔當,她直言「太爛」,早就應辭主委下台,未來NCC一定會是就職後的監督主軸。第11屆立委選舉結果出爐,國民黨重回國會最大黨,除非民進黨能爭取到民眾黨合作,否則新會期想比照上屆立委的68席單獨過半「想過什麼就過什麼」,已無可能。國民黨新科立委徐巧芯批評NCC主委陳耀祥,因處理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明顯雙標」,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眼見民進黨已非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即馬上想回校園,太沒擔當,陳早就應辭主委下台。(圖/報系資料照)外界也預期,過去因綠委強力護航、在立院懸而未決的疑案,在野黨都可能重啟檢視,行政部門要再循先前立院調閱高端合約、衛福部將「9成內容全塗黑」手法呼攏過關,也會踢鐵板。「NCC委員人事案將首當其衝,外傳蔡政府原有意在內閣總辭前前提名陳耀祥續任主委,沒想到陳先一步閃人,NCC人事案將可能等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才提名,將成為新立院朝野對決標的」,藍營高層人士預測。該人士分析,藍、白陣營都已喊話「嚴格審查人事權」是國會改革重大任務,NCC主委被提名人未來若實問虛答,就算執政黨立委護航也未必保證過關。畢竟法院不斷打臉NCC,NCC是否假獨立機關之名行「政治打手」之實?有無打壓民主國家重要基石「言論自由」?尤其中天被迫從有線電視52台下架,轉到網路發聲後,NCC仍不放棄推動「數位中介法」擬管制網媒追殺,該法還要不要推,都將持續引發討論。新科立委羅智強直言,NCC否決中天續照、連續開罰「10幾單」行政罰款理由,已一單一單的被法院廢棄,當初NCC拒絕中天續照理由還成立嗎?中天不續照面臨鉅額損失「難道NCC委員都假裝沒看見」?他主張中天須原頻道復台。國民黨新科立委羅智強、翁曉玲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說明其國會改革主張,兩人也都表達上任後一定會嚴格檢視NCC的施政,要求NCC若要關閉媒體,必須先取得司法審判結果作依據,不能無限擴張行政裁量。(圖/報系資料照)他強調,民進黨每年都紀念鄭南榕,但如今卻蠻橫關掉新聞台,舉世罕見,對得起主張「百分百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嗎?羅智強說,他會推動修法,NCC若還要關電視台或網路媒體,須先由司法機關判決違法後才能執行,畢竟NCC行政裁量權已嚴重遭質疑政治介入,綠媒違規就輕罰或不罰,反之就重罰關台,NCC「先關再說」惡質手法必須終結。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前NCC委員翁曉玲也認為,NCC在針對中天相關個案上,一開始就可能有先入為主觀念,才會遭到法院連續宣判敗訴,NCC應重啟對中天關台案的審查。她也認為,民進黨透過NCC不斷拿棒子出來打擊廣電媒體,收買、拉攏已擴大到整個網路媒體,她就任後一定全力監督NCC,並針對已不合時宜的廣電三法管制媒體手段推動修法鬆綁。
國民黨敗訴確定!中投、欣裕台156億資產「收歸國有」全充公
行政院黨產會2016年認定,國民黨持有的中投與欣裕台公司股權,屬「不當取得財產」需全數充公,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經7年多,最高行政法院昨(25日)駁回,判國民黨敗訴確定。據判決書指出,黨產會2016年11月2日認定,國民黨所持有約156億元的中投、欣裕台公司股權,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要求全部股權移轉國有,國民黨不服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國民黨1971年出資3500萬元成立中投公司,隨後又增資1億6500萬元,資本額已經達2億元,期間又減資70億元分割成立欣裕台公司,2公司股權均為國民黨持有。不過,自1953年至1972年止,國民黨的預算皆仰賴政府補助收入,比例占國民黨每年收入5至9成,加上黨費收入僅2%至4%,無法支應年度支出,預算累計不足額達2億3千餘萬元,而政黨的正當財源除了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以外,用其他方式獲得的財產,均屬於不當取得,合理推斷中投公司及其子公司欣裕台為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因此判定收歸國有。國民黨不服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反職權調查原則、判決不備理由、理由矛盾等違法情事,故駁回上訴,仍判國民黨敗訴,全案確定。
NCC再敗!中視討論磐石艦疫情遭罰50萬 最高行政法院確定撤銷裁罰
4年前海軍磐石艦官兵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台「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撤銷裁罰。NCC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中視新聞台2020年4月21日晚上播出談話節目,討論海軍磐石艦前往帛琉共和國參訪返國後,艦上官兵出現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案例,來賓批評磐石艦的防疫缺失。NCC認為,中視節目中來賓討論內容,多次出現「發病」、「生病」相關詞語,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廣播電視法》,且違法等級屬「嚴重」等級,裁處50萬元罰鍰,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NCC只以中視在節目部分敘述與事實不符、使用聳動、誇張陳述,有引發公眾恐慌之餘等抽象性理由就認定違法,並未嚴謹看待政治性言論在憲法上應受保障的必要,並認定該節目尚未達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程度,撤銷50萬元裁罰,NCC不服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中天訴訟連15勝! 羅智強酸NCC「丟臉」:陳耀祥不用下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宣判,撤銷一筆4年前NCC對中天新聞台的40萬元裁罰,總計中天在與NCC的法律訴訟中已獲15勝。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羅智強今開酸,NCC「十足丟臉」,並質疑,NCC主委陳耀祥不用為此下台嗎?中天勝訴案件一覽表。(圖 / 中天提供)中天新聞台節目《新聞深喉嚨》2020年新冠肺炎爆發期間,專訪染疫浙江台商的父親,談論兒子從大陸返台後的相關醫療資訊,遭NCC以「誤導民眾、影響醫療控管」等理由,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遭判決駁回,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撤銷裁罰。羅智強今在臉書發文表示,NCC十足丟臉,在中天案連10敗(應是15敗才對)的情況下,陳耀祥不用下台?他並保證在進入立法院後,不只會追究NCC踐踏新聞自由的責任,也會重新檢討相關法制,不讓政府濫權箝制新聞自由。許多網友也在羅智強的貼文留言表示,「請認真監督,讓施政正規運轉」、「NCC讓人看不到公正性,真的要好好整頓」、「請務必說到做到,加油」、「不是下台,應該是撤職查辦才對」、「進去立院一定要修法治這些人」。
NCC槓中天連「15敗」 中天挨罰「逆轉勝」判撤罰
浙江台商案再獲勝訴,中天已15勝,NCC已15敗!中天新聞台的「新聞深喉嚨」節目,4年前因播放「浙江台商」父親來電獨家訪問,提及兒子回台防疫醫療及過程,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告撤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更一審22日判決撤銷裁罰,此外,涉及十案,包含北高行判決:撤銷NCC對中天的關台處份。據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1名白牌車司機,疑似被他載過的浙江台商給傳染後不幸身亡,而當時自稱浙江台商的父親,在同年2月21日晚間9時,call in進中天新聞台製播的「新聞深喉嚨」節目,談論其子由大陸返台後的相關醫療資訊,替兒子喊冤。後來call in內容提及就診醫院名稱及特定縣市,但主持人說「我們這個醫院名稱不要講」,call in民眾說,「全家都去檢查了,包括外婆也去檢查,我跟太太與小兒子在某家醫院檢查。」NCC認為,該節目任由未確認身分的民眾揭露就診醫院名稱、地點等未經查證資訊,以不完整偏頗訊息誤導民眾認知及判斷,致影響疫情控管,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情事,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遭判決駁回。中天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認為,該節目播出時,對於查證call in民眾身分及防止call in民眾透露就診醫院名稱、地點,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等問題,涉及NCC處分合法性的認定;NCC諮詢會議的組成及合法性等,都是應釐清的問題,一審有應調查證據未予調查及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更一審22日判決,撤銷NCC裁罰40萬元的處分,但尚未提供判決理由。全案可上訴。
「惡龍」張錫銘入獄19年…自認表現良好 申請假釋20次全被駁回
前十大槍擊要犯張錫銘綽號「惡龍」,過去因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被判無期徒刑,自2007年入獄,至今已經在台南監獄服刑19年,自認表現良好,累計申請假釋20次,但都被駁回,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遭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張錫銘1995年在台南犯下槍殺案,隨後逃亡中國,2003年偷渡回台又犯案,先後綁架南投廣播電台主持人、台南當鋪業者、客運少東等。警方在2004年7月26日凌晨掌握犯罪集團行蹤,雙方展開攻堅,當時張錫銘手拿長槍,挾持路過的老農和保全,最後成功逃走,畫面震撼全台。張錫銘提報假釋共20次,但均遭到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張錫銘後來又連續犯下多起重大綁架案,直到2005年才落網,共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以及合計5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他自2017年開始,每4個月就提報假釋,到去年底總共提報20次,去年2月決議不予許可假釋,因而提起復審,但同年6月19日遭駁回,他質疑假釋審議委員會判斷標準不一,且以他在監表現為主,和他相同刑度的受刑人都已經假釋,包括同案的詹龍欄也在2020年出獄,認為矯正署程序違法,於是又提行政訴訟。經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張錫銘犯行情節、在監行狀、犯罪紀錄,教化矯治處遇成效、更生計畫及其他有關事項,認為他公然強擄數名被害人勒索鉅額贖款、持槍、縱火示威,又數度與警方對峙、任意投擲彈藥,對良善社會風氣戕害甚深,且無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等節,因此原處分並無不當,更無逾越權限或權利濫用等情,最後駁回他的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新黨前秘書長」拿女星泳裝照調侃:桌子都硬起來 遭控性騷慘了
新黨前秘書長楊世光先前在YT節目上,調侃女星劉致妤的比基尼照,「不要流鼻血喔」、「桌子都硬起來了」,被劉控性騷擾,而北市府認定性騷成立,罰楊世光1萬元,他提行政訴訟法院判敗訴。判決書指出,楊世光在2021年參選新黨黨主席期間,在YouTube頻道「楊世光的新視野」的影片中,談到同參選人劉致妤的比基尼照,楊世光說,「不要流鼻血喔,桌子都硬起來了」,而他的手還從桌子底部往上拍打。楊世光表示,「唉呦,觀眾朋友,親不親熱?親不親熱?親不親熱?觀眾朋友,親不親熱?我跟你講喔,能穿少的不會穿多啦,觀眾朋友,能穿少的不會穿多啦,能拍得少的就不會拍多啦,至於鏡頭背後還會穿更少,我不知道。」楊世光辯稱,他不否認該頻道有影片,他也確實有說那些話,但否認有何公然侮辱、加重誹謗之犯行,劉致妤當時也是新黨黨代表參選人,他沒有侵害她的名譽。法官認為,楊世光說是政治性言論,為達使閱聽人關注之效果,使用較誇大或聳動之言詞,但評價用語致使劉致妤不快,而傷及自訴人主觀情感,所以符合性騷擾,北市裁罰無誤,判楊敗訴。可上訴。劉致妤去年6月曾在臉書發文,楊拿她照片性騷還說是她要贈他,「我跟你沒有任何接觸沒跟你說過話,甚至連聯絡方式都沒有。」劉致妤強調,「我為什麼決定站出來,就是因為不想放任任何一個人對他人性騷擾。性騷擾加害人太噁心太齷齪,扛著再大的壓力跟各種抹黑嘲笑,我都會站出來堅持到底!」《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