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首開準備程序庭 受害者怒控和解沒誠意
去年9月明揚屏東廠發生大爆炸,釀成10死百餘輕重傷,檢方依過失致死、過失重傷等5罪起訴前董事長劉安晧等6名幹部,屏東地院24日開首次準備程序庭審問林姓倉管組長,林否認有管理疏失;7名受害者則當庭控訴明揚和解沒誠意,當中受爆炸波及開刀7次的林姓員工,至今仍走不出爆炸陰影,身心受創的她怒訴,「我夢到我死掉了」。明揚大火一案共有6名被告,首次準備程序庭是審問林姓倉管組長在架橋劑的儲放與管理上是否有問題,對此,林矢口否認自己有疏失,他說,他是2018年接手組長一職,架橋劑的擺放位置都是遵照前手,且工安課沒有告訴他架橋劑的安全資料表,所以他也不知道儲放的東西到底有沒有超量。對於林的矢口否認,出庭的7名受害者認為都是在推卸責任,且全部當庭控訴明揚和解沒誠意,當中受爆炸波及開刀7次的林姓員工,至今仍走不出爆炸陰影,她怒訴,明揚與她談的和解金低得離譜,他們真的傷得很重,像她的左手至今還抬不起來,但公司只會一直叫他們回去上班,他們怎麼敢回去,現在只要想到這件事都還會感到害怕,甚至還做夢,「夢到我死掉了」。她強調,案發時,主管還跟他們說不要跑,這是假的在演練,太扯了,所以就算明揚與他們達成和解了,她仍希望法官可以判重一點。陳女也稱自己身心受創嚴重,至今都還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眠,明揚一直都沒找她談和解,是她自己找律師與對方談,實在太離譜。丁男則說,明揚至今只找他談過一次,所以他後來決定補提告。朱女則委託律師表示,明揚與她遲遲未能達成和解共識,還否認犯行,她希望法官要依檢方起訴求處重刑來判決。因爆炸案而患有恐慌症的黃女也委託律師表示,她吸入性嗆傷併發肺炎,現在喪失嗅覺,屬於重傷,希望法官改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刑。楊姓消防員也稱,他也喪失嗅覺,一樣希望法官改法條審理。對於受害人的指控,到庭的前董事長劉安晧面對媒體詢問,他僅回應,「我現在已經不是董事長了」。
滾水灑唐氏症鄰居 馬國潑婦哭窮求輕判…法官重處10年徒刑
馬來西亞檳城39歲女子余素琪19日在組屋(公共住宅)搭乘電梯時,突對電梯內33歲唐氏症鄰居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6%燒燙傷。雖然余女事後表達懺悔並哭窮,但仍遭法官判處10年徒刑及罰金。據《星洲網》報導,余女當天早上9點多在雙方沒有任何對話或動作情況下,突然拿出提袋內保溫瓶,再把熱水潑向印裔鄰居索萊拉茲。索萊拉茲逃出電梯後在妹妹陪同下急診,醫師診斷他右肩、頸部、背部等多處燒燙傷,面積相當於全身6%。余女冷靜潑灑熱水再淡定離開,以及印裔男痛得在電梯內踱步、向余女求饒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立刻掀起各界憤怒,受害家屬更指控余女潑灑「化學藥劑」。余女昨(23日)在浮羅山背地法庭供稱,當時潑的是熱水非化學液體,並在獲得通譯員保證訴狀寫的是「熱水」後才認罪;公設辯護律師亦指余女職業為銷售員,月薪只有1500令吉(約新台幣1.2萬),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懺悔,請求法官輕判。原告律師則指,余女與受害者為隔樓層鄰居,過去受害者與余女雖有誤會,但余女未因受害者行為報警,如今在雙方沒任何溝通或動作情況下,對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重判以教育社會。法官阿扎爾表示,本案「案情嚴重」,余女在沒被挑釁情況下以殘忍泯滅人性手段,造成受害者可能的永久傷害,又殘疾人士享有與一般人同樣待遇、事件在社會引發巨大迴響,判余女10年徒刑及6000令吉(約新台幣3.9萬)罰金,若無力繳納則以1年徒刑代替。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獨家/神隱多時憔悴現身 NONO內湖餐廳買滷肉飯充飢
陳宣裕(NONO)去年6月遭網紅小紅老師爆料性侵、騷擾多名年輕女子,事後有10女提告,去年12月台北地檢署偵結具管轄權的3案,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而原告芳療師及網友等2人不服處分結果,日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將兩案發回北檢續查。醜聞重創他與老婆朱海君的演藝事業,夫妻倆至今神隱,但時報周刊讀者日前直擊他現身台北市內湖區一間小餐館買滷肉飯,特別的是店家一看到休旅車出現就知道他來了,表示應該是該店的常客。NONO遭控侵犯多名女子,涉嫌性侵、性騷、性侵未遂、強制猥褻及性侵未成年少女等5罪,但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但原告不服,高檢署將兩案發回北檢續查。(圖/報系資料照)深陷性騷擾風波的NONO上月曾被爆料現身屏東某寺廟懺悔,還暴瘦20公斤,也他以被告身分傳喚出現在台北士林地檢署,面對記者詢問他近況與懺悔等問題,戴著藍色口罩的他全程沉默不語,快速上車離去,身旁還有兩名律師陪同。4月中也有媒體爆料朱海君出席旗山天后宮遶境活動擔任親善大使,還燦笑手比愛心。而本刊讀者也在本月18日下午一點半左右,於台北市內湖區一間餐館巧遇正在買午餐的NONO,雖然戴著口罩,穿著與店員同款紫色T恤,背影乍看一度讓人誤以為也是店員,但轉頭時辨識度極高的他立刻被其他客人認出,他眼神憔悴低著頭低調地等著取餐,數分鐘後拿著滷肉飯排骨酥湯等餐點離開。 NONO(左二)今年3月遭民眾直擊於屏東一座寺廟虔誠燒香拜拜。(圖/取自馮語婷臉書)此外,據讀者現場聽到店家店員間的對話,透露出NONO通常都會開著他的白色休旅車抵達該店,因此當天一看到車就知道他來了,甚至有店員表示前幾天還曾在超商看到NONO跟朱海君在買微波食品,少了舞台的夫妻倆吃得都相當簡單,不過看似神隱多時的他,在網路上似乎並未完全絕跡,先前偶爾也會用私人社群給一些朋友按讚,但不知是否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沒多久又悄悄收回。月初「新加坡喜劇天王」李國煌來台,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坦言近期還是偶爾有跟好友NONO聯繫。由於與NONO認識10多年,兩人交情匪淺,NONO、朱海君在2013年結婚時還受邀來台參加,對於NONO的現況,李國煌當時大嘆:「我個人覺得他過得不好,這些事的影響層面很大,兩邊的親友會怎麼看他,現在而言對他是很大的懲罰。」不過也有媒體報導夫妻倆目前一切安好,存款足夠生活無虞。
死刑釋憲辯論1/死囚代理律師:死刑讓政府怠惰面對「犯罪成因常來自國家系統失能」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逃避面對社會制度不足才醞釀出犯罪成因的事實。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也對定讞後被害人的照料有所疏忽。他自陳1996年高中暑假,將他一手帶大的阿嬤遇上搶劫,死在街頭。當時他有強大意圖想殺了犯罪行為人,想要復仇,直到進入大學後,犯罪學中各種罪犯的解析才讓他自由。李宣毅表示,當時他明白過來,犯罪成因可能是年輕人想去賭場翻身、可能是失業的中年人走投無路等,到底是家庭、學校、部隊、職場哪個環節讓這些人與社會脫節。如果可以追溯犯罪的成因,國家系統的失能才會不斷被發現,進而修復。李宣毅指出,他在求學時,漸漸意識到想要消彌犯罪,該追殺的不是那個被告,而是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能阻止悲劇再度發生。阿嬤的死是提醒大家擁抱身邊的人,唯有緊密聯繫人與人的關係,放棄歧視、排除身邊的人,犯罪成因才有滅絕的可能。李宣毅認為,創傷需要國家建立有效的系統來協助,然而要做到這一點十分困難,死刑的存在會降低國家步上艱困道路的決心。為了更美好、更安全的社會,應該要直接面對問題,而不是藉由死刑來逃避。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妻深夜不回家 男房仲「賓士溫馨接送情」真相綠炸…悲情夫崩潰提告
台中1名謝姓人夫婚後發現林姓妻子屢屢深夜不歸,為挽回關係多次嘗試和女方溝通,然而林女卻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還經常搭劉姓男同事的車一起上下班、出遊,認為雙方關係不單純,經質問妻子坦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氣得他一狀將2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150萬元。根據判決書,謝男主張,他與林女於民國110年5月20日結婚迄今,然而自妻子在公司認識劉男後,即屢屢深夜不歸,他為挽回婚姻關係,不斷努力與女方溝通,林女卻表示「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等語,仍經常搭乘劉男的賓士車一同上下班、出遊、逛超市,甚至深夜跑到對方經營的餐廳幽會。謝男指控,自己質問妻子後,林女自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劉男則透過中間人稱「我知道我有錯啦,我現在講什麼都不對」、「他在上班都說她有婚姻的,這我也知道」等語,足認其確實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卻仍發展不正當之婚外情,破壞原告家庭圓滿幸福情節重大,要求2人連帶賠償150萬元。被告辯稱,謝男之婚姻在女方認識劉男前,早已因個性不合存有重大破綻,被告2人固為同事,下班後會有互動,然無任何逾越普通朋友關係之親密舉動,原告提出之對話係因劉男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為避免誤會,已於談判期間一再否認有與謝妻過夜,惟因對方提出賠償要求,加上中間人在場,迫於壓力才道歉。台中地院查出,林女和劉男曾於非上班時間之夜晚獨處牽手同行,並於看診時臉頰靠近、嘻笑打鬧,甚至凌晨12時、1時許仍共同在外,類似親密互動非一般普通朋友社交往來所應有,已逾社會一般人認知有配偶之人與其他異性友人間正當往來之程度,考量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判處2人應賠償謝男30萬元;可上訴。
海削男人3300萬!櫻花妹高調賣「戀愛詐騙手冊」 判刑9年罰168萬
日本女網紅渡邊真衣化名「莉莉醬」(頂き女子りりちゃん),透過她所工作的情趣用品商店與網路交友軟體,物色獵物進行戀愛詐騙,還堂而皇之出版戀愛詐騙教戰手冊,吸金超過1.55億日圓(約新台幣3300萬元)。渡邊真衣22日遭被名古屋地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8萬元)。而遭到她詐騙的50歲男性接受媒體訪問時,還表示:「如今對她只剩下憎恨,一定要把被詐騙的錢向她追討回來」。渡邊真衣在約20歲時,迷上了去牛郎店消費,最多時曾一個月替喜歡的牛郎進貢400多萬日元(約台幣84萬元),在欠下難以償還的巨額債務後,她透過誆騙自己上班風俗店的男性客戶匯錢給她度過難關,也從此開始了她的戀愛詐騙生涯。此後,渡邊真衣開始透過風俗店與網路交友軟體開始搜尋好上手的獵物,先於2021年3月向1名50多歲男子謊稱欠債,騙得1.17億日圓(約台幣2500萬元),後來還有另外2名男子被渡邊以同樣手法詐財,直到2023年8月,她共向3名被害人詐取1.55億日圓。後來,她將相關經驗整理成冊,寫成了「戀愛詐騙教導指南」在網上販售,專門教年輕女姓如何讓男子對自己產生好感,強調不用和對方見面、不用出賣肉體,只用社交軟體就能讓男生乖乖掏腰包進貢,推出後大受歡迎,收入近2000萬日圓(約台幣420萬元)。渡邊在著作中,分享了她與多名男人交往的經驗、教女生如何在不發生肉體關係的情況下,成功騙取男性的金錢。她表示有5種男性最容易受騙,第一種是孤獨的人,第二種是沒有特別興趣的人,第三種是從來沒有被別人依賴過的人,第四種是愛情經驗少的人,第五種則是有不擅長理財的人。渡邊還指出,女孩在面對這種獵物時,要記住3大重點,首先要充分瞭解對方,讓對方對自己產生信賴感,第二,要時時暗示自己的經濟環境不好,並向對方展現柔弱的一面,但要在對方第一次出錢時「假裝」拒絕,第三則是在收下金錢後,要充分感激對方的付出,這樣才能滿足男性的虛榮心。之後,一名購買該教戰守則的20歲年輕女性因詐騙成功獲利約1065萬日圓(約新台幣225萬元)而被捕定罪,渡邊也因此被視為詐欺共犯。日本檢方於審理中指出,「犯嫌利用想找交往對象的受害者的感情,是極其卑劣的犯罪」並強調,「透過詐欺手冊的發行,『莉莉醬』的稱號在社會上廣泛傳播,其社會影響力不容忽視」。辯護律師則希望法官從寬處理,稱渡邊真衣起初也是被牛郎利用,她也有身為被害者的一面。在訊問被告時,渡邊真衣表示「不論在家裡或學校,都沒有我的容身之處」,並向被害者謝罪,稱「我背叛了被害者的感情,自己現在十分後悔」。名古屋法院22日審理後認為,渡邊巧妙地假裝對受害者有意思,讓受害者對她產生浪漫好感,接著再利用受害者的善意狡猾犯罪,因此判她9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日圓。此外,因渡邊詐騙得手後沒有申報收入,同時還欠稅4000萬日圓(約台幣845萬元)。日本媒體在法庭外採訪了遭到詐欺的50歲男子,該男子表示:「我討厭她,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對她只剩下了仇恨。我只想說,我要把我被詐騙的錢全部追回來。」
徐巧芯捲入大姑夫婦詐欺風暴 北檢將分案調查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嫌洗錢詐騙案遭收押禁見,綠營質疑徐也捲入其中。台灣基進黨高雄、台南黨部執行長楊佩樺、吳依潔認為,徐自爆曾幫家人墊付100萬元,但金流不明,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巧芯涉嫌詐欺、圖利、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徐將被列為他字案被告接受調查。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案鬧得沸沸揚揚,讓徐成為綠營箭靶。徐巧芯自爆婆婆拿房子扺押借了近2000萬給大姑夫妻,最後利息還不出來,她幫忙墊100萬元,卻被綠營質疑金流去向,財產申報上也沒有債權,遭質疑財產申報不實。徐則表示沒有要求婆婆還款、或付利息。徐巧芯澄清說,每年都有244萬的贈與家屬的額度,這100萬是贈與給婆婆,用來償還銀行貸款的利息,婆媳並非借貸關係,婆婆不是她的債務人。台灣基進黨認為,徐巧芯為了自清第一時間就說與對方沒聯繫,也沒涉詐騙洗錢案任何環節,但她的說法疑點不少,因此整理相關資料後,2024年4月17日到北檢、監察院告發徐巧芯涉嫌《刑法》詐欺罪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
業務賣保險搭上大嫂 她揪小叔滾床單「為1事」鬧翻…弟媳崩潰提告
彰化縣1名人夫過去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在兜售保險的過程中,竟勾搭上親大嫂,雙方發展出婚外情,時間長達5年,直到他說服女方投資柬埔寨房地產,最後錢被騙光導致雙方鬧翻,不倫戀才曝光,氣得弟媳對大嫂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大嫂也對小叔提投資損害賠償,人夫則應賠償大嫂36萬餘元。根據判決書指出,弟媳主張,被告為原告之兄嫂,明知小叔為其配偶,仍自民國105年11月起至110年2月間止與之交往,期間與男方在車上擁抱、親吻,及在高雄市某處出遊,並發生性行為多次。嗣原告於111年5月間相關訊息截圖,始知2人有不正當交往,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求償慰撫金100萬元。大嫂辯稱,自己因向小叔購買保單認識,又經對方招攬投資柬埔寨不動產開發事業,每月可獲利而匯款5萬元美元(約為150萬元),之後男方稱遇到詐騙集團而血本無歸,雙方因而翻臉,且相關對話截圖並非為真,是因原告前來被告營業處所興師問罪並騷擾,她為了息事寧人,不希望家庭糾紛延燒才主動示好,非為婚外情道歉。彰化地院查出,被告曾和小叔互傳「親愛的情人節快樂,明天可以去找妳嗎」、「我失去5萬美金不足惜,卻換你的冷淡對待」、「你幫我抱得牢牢的,我好喜歡好滿足」等訊息,勘認2人有婚姻外不當交往行為,已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而投資失利一事,人夫在法庭聲稱,投資的錢都被詐騙集團騙光了,但法官表示,人夫確實收到大嫂匯來投資的款項,但從中發現其中有36萬3375元未辦理匯出投資,因此人夫必須將上述款項還給對方。
賣公司帳戶給詐騙集團「賺7500元」就被抓 台中男下場慘了
台中丁姓男子2022年加入以「貝哥」為首詐騙集團,提供公司帳戶給詐團使用並導致一名顏姓女子遭騙30萬元;丁男還協助領錢、轉成虛擬貨幣洗錢,獲利7500元。丁男遭查獲逮捕後,一審被判1年2個月、賠償顏女10萬元;二審考量其如數賠償,改判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丁男加入詐騙集團後提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帳戶;詐團成員2022年1月起在臉書張貼投資股票文章,受害者顏女與暱稱「許佳佳」的人聯繫後,被告知可獲得飆股資訊,接著再向「李志傑」、「廖經理」聯繫,又被告知有黃金避險計畫。顏女誤信詐團並匯款30萬元後,丁男收到已2度轉帳的30萬元,並在當天下午臨櫃取出100萬元交給詐團成員,再依指示匯入其電子錢包的虛擬幣,轉至指定的電子錢包協助洗錢,製造金流斷點。丁男雖獲得7500元報酬,但也因此遭檢警查獲、起訴詐欺罪,丁男一審時坦承不諱並以10萬元與顏女達成和解,遭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2個月。丁男不滿刑度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丁男與被害人10萬元和解,並已如數給付完畢,認定他已盡力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與原審時情狀不同,該犯後態度自應為其刑度有利考量,故撤銷一審判決,改判1年。可上訴。
超商報電話被偷記 正妹遭設局「壁咚強吻」嚇壞…噁男下場出爐
台南市1名郭姓男子在超商消費時,無意間聽見店員詢問正妹電話,不料他竟暗中記下女方的手機號碼,並於事後撥打電話,未接通便掛斷;正妹誤以為郭男是友人,隨後回撥電話,並和對方相約見面,誰知竟遭到2度強吻。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郭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郭男於民國112年10月30日凌晨3時許,在臺南市東區某統一超商內,聽聞超商店員詢問被害人電話時,將之記下,隨後撥打電話,未待女方接聽即掛斷,致當事人誤以為友人而回撥,並因郭男告以「你下來看看就知道我是誰」等語,而相約在臺南市東區某處見面。被害人於凌晨3時21分許前往查看時,詎郭男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違反女方意願,無視推阻及拒絕,對其施以強制力,強摟、強吻,見被害人掙脫後,復循後追逐至女方住處樓梯間,接續將她壓制於牆,強摟及強吻嘴巴,以此方式強制猥褻,經對方一再告以「我根本不認識你,請你離開」等語,始自行離開現場。台南地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並不認識,不思尊重告訴人身體自主權,深夜見其孤身可欺,竟違反意願強制猥褻,致告訴人身心受創,實屬可議,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且與女方達成調解,被害人嗣於調解程序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之意見,兼衡被告於審理中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美墮胎禁令悲歌 懷胎9月血崩遭拒收…婦科醫:急診視孕婦如輻射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22年推翻保障女性墮胎權〈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導致美國急診室拒收孕婦案例激增並發生多起悲劇,光是官方紀錄在案,2022年就有10幾間醫院因未妥善治療孕婦遭處罰,奧勒岡州婦產科醫師亨茨伯格(Amelia Huntsberger)直言,患者到急診室卻未能獲得治療「令人震驚與無法想像」。《美聯社》2023年2月依據《資訊自由法》(FOIA)向聯邦申請有關2022年「緊急醫療和分娩法」(EMTALA)中孕婦相關投訴,卻發現政府僅公布19州的部分投訴及調查文件,且患者、醫護人員個資都遭刪除。但該份文件已顯示羅訴韋德案遭推翻對女性的傷害,醫護人員為避免遭起訴,冷血迴避任何墮胎手術。羅訴韋德案遭推翻造成美國人權倒退。(圖/達志/美聯社)德州在〈羅訴韋德案〉遭推翻隔周,發生懷胎9月孕婦被社區醫院值班醫生以「沒有產科服務」為由拒收事件;該州大城休士頓也發生孕婦疑似因流產失血,911中心獲報通知醫院,但醫院表明拒絕救治。北卡羅來納州一間市醫院拒絕替腹痛孕婦檢查,導致孕婦轉院途中於車上產子,胎兒不幸夭折悲劇。喬治華盛頓大學衛生法與政策學教授羅森芭姆(Sara Rosenbaum)表示,在墮胎限制較嚴格的州,其急診人員「視孕婦如輻射」,非常害怕甚至只希望孕婦離開診間。這情況不只發生在民風保守的中西部,就連佛州也出現孕婦遭警衛禁入醫院,等隔天終於獲得檢查,卻被告知胎兒已無心跳憾事。曾在西北部愛達荷州工作的婦產科醫師亨茨伯格表示,EMTALA是她在愛州保護患者的少數方式之一,但最後還是因為墮胎禁令搬到奧勒岡州執業,她也透露,「很多中西部的案例沒被報導或調查,就算有也沒任何結果」。公民團體認為聯邦政府需要做得更多來保護懷孕女性。(圖/達志/美聯社)墮胎權遭限縮引發的衝突不只出現在醫院,也發生在法庭內,聯邦法律規定急診室有義務治療「處於分娩活躍狀態」患者,否則將受處罰,但許多醫院藉由法案「沒有人力或資源治療」的但書,把患者轉院以規避責任。儘管聯邦政府以墮胎禁令牴觸聯邦法律為由,正與愛荷達州大打訴訟戰,也對違法拒絕治療孕婦醫院祭出程度不一處罰,但多個公民團體認為,聯邦政府需要做更多,例如實施數10年的EMTALA已無法完全保障患者權益,需要進一步修法。
疑似有家暴歷史!持刀殺害25歲妻 中國男子遭判死刑緩期執行
2023年5月15日,中國江蘇徐姓男子在上海持刀殺害25歲的伍姓妻子,最後被依法起訴。而在歷經一年多的訴訟後,法院於19日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徐男死刑,緩期2年執行。為此,伍姓女子的家屬感到憤憤不平,已經揚言準備上訴。據了解,死刑緩期執行又稱死緩,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刑法,與一般緩刑不同的是,死緩的期間,被告是需要入獄服刑的,期間,如果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 即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可以減為有期徒刑。而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15日下午,徐男找到伍姓妻子在外的暫居處,由於伍女拒絕開門讓徐男入內,情緒激動的徐男,先是在門口隔空與伍女對罵,後續又持磚塊砸破玻璃進入室內,最後竟拿刀械捅刺伍女頸部、腹部等處數刀致其死亡。後續,徐男便報警主動投案。伍女的母親表示,事發地點就是自己與先生在上海的住所,女兒於2022年3月與徐某分居後,就帶著4歲的兒子前往該處居住,在事發前一兩天,女兒還因為兒子生病的事情,與徐男發生衝突。而事發當下,伍女的母親、伍女的小孩也在家裡面,並且全程目睹整個案發過程。伍女的父親表示,徐男與女兒結婚後,多次家暴女兒,女兒早有離婚的打算,只是為了孩子一直隱忍。女兒曾在2022年9月向老家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但被法院駁回。徐男的母親受訪時表示,表示兒子不是做壞事的人,平常「人挺好的」。兒子結婚之後,她不清楚兒子夫妻倆的事,也不清楚兒子有沒有打過媳婦。徐母也提到,兒子殺害伍某青當天給她打電話,要她幫忙帶孩子,她當時想讓兒子把伍某青和小孩一起接回家。面對家暴與故意殺人的指控,徐男開庭時就直接否認,更表示自己攜帶刀械前往伍女暫居處,並非是企圖殺人,而是希望以刀械的方式威脅伍女與小孩跟自己走。後續徐男也表示,自己曾有輕生的念頭,但是在姊姊的勸戒下,徐男才報警自首。後續法院認為,徐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由於徐男具有自首情節,因此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但伍女的家屬則拒絕與徐男和解,更要求法院判處徐男死刑,因此面對法院的判決,目前已確定會提出上訴。
7700億黃金藏海裡?被判死刑越南女首富突鬆口 網笑:該組海賊團尋寶了
現年67歲的越南女首富張美蘭,在過去11年間,因為對西貢商業銀行挪用高達44億美元(約新台幣1431億元)現金,是為越南史上最大規模金融詐欺案,而她也被判處死刑。不過,近日網路上出現一個謠傳,稱張美蘭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將價值673兆越南盾(約新台幣7700億元)的黃金藏在海裡,引起大批網友打趣「大航海時代來臨了」,更有不少人製作惡搞圖,發起「海上尋寶」活動。綜合外媒報導,張美蘭一案在4月結束庭審,最終被判處死刑,而她68歲的香港籍丈夫朱立基則被判9年監禁,全案仍可上訴。而最近一段影片引起越南網友熱議,張美蘭於法庭受審時,直言目前還沒有人知道她將錢藏在哪裡,當她聽到對方說「被告必須誠實地告知審判委員會才能獲得寬大處理」後,張美蘭就迅速表示,「在海上。是的,沒錯,600多兆」。影片遭到瘋傳後,不少網友就調侃說自己要組成「海賊團」,日本知名動畫《航海王》一樣,應該先找到惡魔果實,再出海尋找所謂「ONE PIECE」、「大秘寶」;而也有網友開始加入惡搞行列,上船大量在海邊游泳、潛水的梗圖,將黃金P在圖上並發起了「出海尋找張美蘭女士673兆寶藏」的活動,其中更有20萬人感興趣,3.2萬人按下同意參加。臉書上出現大量越南網友的尋寶惡搞圖。(圖/翻攝自臉書)另外,還有網友戲稱,張美蘭雖然承認藏了黃金在哪裡,卻沒有明確說出在哪片海,若越南當局想查出黃金的所在地,就無法立即執行死刑。不過,越南網路安全專家Hieu PC就警告,這則假訊息只是網友製造的笑話,不應盲目跟隨和傳播,以免更多人誤信傳言,進而製造社會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