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婦人打莫德納猝死 夫告贏衛福部理由曝光
首例打贏衛福部!51歲劉姓婦人在2022年4月間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當天晚上出現頭痛、嘔吐等症狀,隔天下午在家過世。劉婦的盧姓丈夫不滿向衛福部請求預防接種救濟補償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准許補償600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應屬無法確定關聯性而應准予救濟的情形,判決盧男勝訴,至於救濟金額則為衛福部裁量範圍,本案可上訴。盧男提告指出,他的劉姓妻子在2022年4月6日下午4時許,至新竹縣竹北市衛生所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施打後當天晚上出現頭痛、嘔吐等身體不適症狀。隔天下午6時許,家人因她一直未出房門而進門查看,卻發現劉已死亡多時而無法急救。盧男主張,他在2022年4月12日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補償救濟,但審議小組認定劉婦是因潛在高血壓引起腦幹出血性中風,致中樞神經衰竭,個案死因與潛在疾病有關,與接種疫苗無關,而不予補償救濟。北高行認為,衛福部審議小組該次審查會,有多名委員因請假未到或有外務而未全程與會,會議最終結論是否經大多數委員實質參與討論所形成的共識,已有疑慮,並不符正當法律程序。雖然衛福部以解剖報告、初步鑑定意見及相關醫學文獻,推論劉婦接種疫苗與她出血性中風致死並無關聯,但卻無法證明劉婦高血壓之初病況是唯一致死因素、疫苗是否為促發死亡因子。北高行強調,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見解,預防接種與損害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係的事實不明時,其事實不明的不利益應歸衛福部,也就是說應准許救濟,因此判盧男勝訴。可上訴。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委任律師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確知判決理由,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法醫研究所出手查真相! 解剖寶林茶室兩死者釐清疑點
台北市遠百信義「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已有兩人死亡,分別歸由新北和士林兩個地檢署負責相驗,案件範圍則橫跨大台北地區3個地檢署,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指派一位法醫師和助手,2024年3月28日上午前往板橋殯儀館對兩人遺體進行解剖,預計中午可以完成。法醫研究所長侯寬仁表示,目前不排除人為可能性,至於真實死因須等化驗結果和解剖報告出爐,再由檢察官視偵辦情形決定是否公布,法醫所會全力配合支援。法醫研究所長侯寬仁指出,一般類似案件解剖後,還要經過化驗程序,以查明死因,再撰寫鑑定報告書,大約要一個月時間,不過仍須視案情和實際狀況而定,本案是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希望能縮時間,盡速發現真相、提供承辦檢察官參考。據了解,「寶林茶室」素食餐廳兩名疑似食物中毒死者,一位是39歲呂姓男子,由新北地檢署負責相驗,另一位是66歲楊姓男子,則由士林地檢署負責相驗,兩人遺體都由法醫研究所的法醫師,在2024年3月28日進行解剖。不過由於「寶林茶室」位於台北地檢署轄區,台北地檢將與新北地檢和士林地檢研議後,決定全案由北檢負責偵辦,北檢將統合後續分工及調查等事宜,期儘速釐清原委,讓大眾安心。台北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陳昭蓉2024年3月27日凌晨0時許,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及餐廳業者進行蒐證。目前已查扣監視器等相關證物,並保全證據,後續將儘速進行相關調查,以釐清可能涉及之不法情事。
17歲高中生陳屍日本湖畔!遺體多處「皮下出血」 疑遭重毆投湖溺斃
日本靜岡縣9日發生一起失蹤殺人案,一名中國籍高中生陳屍在濱名湖,原先判定是溺水身亡,但經過一周後警方卻在該遺體發現許多傷痕,因此不排除是男高中生生前遭毆打後殺害。綜合日媒報導,9日下午在濱名湖邊釣魚的釣客報警指出,湖面上發現不明漂浮物,待警方到場確認後發現,死者是名中國籍、家住在靜岡縣袋井市的17歲高中生齊藤宇川,而他的家人早在2天前報警通報他失蹤。原先依解剖報告指出,齊藤宇川的死因為溺水身亡,不過經過一周後的調查後發現遺體有多處遭毆打的傷痕,還有多處有皮下出血狀況,因此警方不排除是謀殺,將釐清齊藤宇川是否遭人毆打後才被丟進湖中溺斃。齊藤宇川的高中朋友受訪時透露,他本月3日晚間才與齊藤宇川約在掛川車站見面,不過當時他並沒有表現出異樣,「他(齊藤)看起來不像捲入困難,他性格非常開朗、擅長社交,不太像是會被霸凌欺負的感覺。」另名學弟則說齊藤宇川的性格相當體貼、善解人意,不管跟誰相處都有良好的社交關係。連齊藤宇川學習跆拳道的道友也說他是個懂禮節、學習跆拳道很認真的人,並不向事會惹麻煩的人,因此大家對齊藤宇川的突然離世感到不敢置信。死者自4日晚間7點後就以出去玩為由離家,到了5日凌晨還在濱松市的朋友家裡,此後就再也連繫不上本人;7日家人就通報齊藤宇川失蹤,最後則是在9日發現他的遺體陳屍在濱名湖。據悉,死者住處距離濱名湖約35公里,約1小時的車程才能抵達。
香水洗冤錄1/超完美謀殺案藏破口 狠夫直播殺妻女竟達假釋門檻
2007年8月28日的晚上,即將從公訴組調到偵查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宏松(現為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在報到前一天晚上清點卷證,面對前手留下近300件「堆積如山」的卷宗,心裡涼了一半,此時突然有一股香味飄來,林宏松心生疑惑:「大半夜的,哪來的香水味?」循著香味找尋來源,赫然發現來自積案卷宗裡附卷的精油小瓶子,打開卷宗一看,原來是一件汐止母女三人瓦斯中毒「相」字案(指相驗案件)。「解剖報告的死因證明怎麼還沒給家屬?法醫不是已經鑑定他殺可能性很高?」詳閱卷證的林宏松感到十分震撼,因為卷內除了當事人筆錄,幾乎沒在查。可能是當初承辦的檢警消,都認為本件命案現場散發瓦斯味、且房門反鎖,初步判斷是母女開瓦斯自殺,所以案子不了了之。沒想到幾乎遭檢警遺忘的母女三人命案,竟因一縷香水味成了重啟調查的關鍵!檢方調查,現年58歲的張鶴齡原本是廚具師傅,1993年和蔡婷宥婚後育有兩女,住在新北市汐止某社區大樓,張鶴齡和同一社區住戶蘇玉真是牌友,蘇女的老公是風管師傅,與張是工作上的夥伴,兩家人都熟識,蔡婷宥和蘇玉真還成為好姊妹,張鶴齡常和蘇玉真打麻將,2004年10月發生婚外情,張鶴齡和蔡婷宥感情因而生變、兩人時常爭吵,張鶴齡2005年1月搬離住處,獨自租屋。士林地檢署相驗汐止母女3人命案為他殺,並非瓦斯中毒,右為被害人蔡婷宥。(圖/報系資料照)憤怒的蔡婷宥曾打電話給蘇玉真的先生,要他管好太太。蘇玉真則向丈夫否認外遇,但對蔡婷宥懷恨在心,曾對蔡女的機車噴漆洩憤,有次蘇玉真和張鶴齡在車上,竟想開車衝撞蔡婷宥,痛心疾首的蔡女則在2006年1月提告離婚,但雙方對兩個女兒的監護權談不攏,不料2006年4月11日就發生了蔡婷宥和兩個女兒的瓦斯中毒命案。檢警一開始被蘇、張兩人製造的瓦斯中毒假象所迷惑,案子停滯一年半,正當蘇、張兩人以為沒事時,時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宏松卻靠著一縷精油香味,硬是從「茫茫卷海」裡撈出這個案子,與時任刑事局偵四隊一組組長陳炯旭(現為刑事局副局長)、副組長李泱輯(現為刑事局偵二大隊大隊長)等幹員,鍥而不捨追查真相。發現蘇玉真不滿蔡婷宥常找她麻煩,並認為張鶴齡的婚姻關係短期無法解決,在2006年3月要求張鶴齡殺妻,否則兩人無法順利交往,張鶴齡竟然同意。蘇玉真和張鶴齡兩人開始研擬密室殺人計畫,但張遲遲不願下手,蘇女痛批他不處理就分手,張遂在2006年4月11日凌晨1點潛入妻女的社區大樓屋頂,再戴上耳機打電話給蘇玉真,表示要開始執行殺妻計畫,接著用童軍繩梯垂降到蔡婷宥陽台的曬衣鋼架,攀爬跳進陽台,再打開未上鎖的陽台門、進入室內。張鶴齡發現妻女3人皆入睡後,先用乙醚迷昏蔡婷宥再悶死,此時大女兒剛好起床上廁所,張擔心事跡敗露,也將兩個女兒悶死,再打開瓦斯,製造燒開水不慎瓦斯中毒假象,最後循原路爬回屋頂離去。最高法院開庭後,判決殺害妻女3人的張鶴齡無期徒刑,引起檢警反彈。(圖/報系資料照)真相大白後,蘇、張兩人被繩之以法,不過張鶴齡從2008年6月收押後,入獄至今已超過15年,符合《刑法》舊法的坐牢15年假釋門檻,消息傳出後,檢警都感到不平,林宏松痛批「什麼叫公平正義?」怒指張鶴齡狠心殺害妻女3人,法院竟不處死刑、現在快假釋了,「以後可能出去吃碗麵,他就坐我旁邊!」據了解,本案張鶴齡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有兩大關鍵,第一是張鶴齡殺妻犯行,先獲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確定,至於殺害兩個女兒遭一、二審15位法官判處死刑的部分,因為最高法院遲遲不定讞,高等法院更五審認為他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才得到最高法院支持,張鶴齡連殺妻子和女兒3人竟可逃過一死。
屏東社區泳池電擊致死案 法院判賠近300萬!
屏東縣內埔鄉一社區泳池發生的泳池電擊致死案,由於漏電事故導致李姓男子不幸身亡。法院審理揭示,遮雨棚金屬柱漏電成為致命元兇,社區管委會也因未妥善管理而被裁定應賠償近300萬元。2016年9月30日下午5時許,李姓男子前往社區泳池游泳,不幸觸及因漏電而成為致命媒介的泳池遮雨棚金屬柱,慘遭電擊休克身亡。事發許久,社區值班警衛才發現李男,急忙通報送醫,然而搶救無果。根據解剖報告,李男的死因為電擊休克,家屬因此向社區管理者提告求償。法院審理過程中,李家人揭露泳池上方的金屬製遮雨棚架,其排水槽內穿越監視器電線。梅姬颱風過後的豪雨造成監視器電線絕緣外皮磨損,導致漏電。這電流就這樣導入泳池岸邊的遮雨棚金屬柱,且電壓達110伏特,足以致命,然而當時泳池卻未設置任何警告標示,禁止住戶進入。法官於審理後裁定,社區管委會違反相關法令,未能適當管理社區設施,因此應對李家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院宣判社區管委會應支付李家人合計298萬7708元的賠償金額,其中包括喪葬費以及精神撫慰金。判決可上訴。
法醫解剖遭割頸國三男10刀「深及心臟」! 遺體發還家屬辦後事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的15歲楊姓國三生,於12月25日慘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楊男歷經2日的搶救後,仍於26日晚間搶救不治。27日檢方相驗遺體後,確認男學生共中10刀,初判死因為頸動脈刺破後大量失血,以及左乳下方深及心臟的刀傷,法醫於3日進行解剖,釐清確切致死原因,目前已將遺體發還家屬。回顧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整起案件的起因是因為有名女學生在中午休息時間,到楊男的班級教室找朋友聊天,楊男看到後說「妳又不是我們班的」並將她趕出教室。豈料女學生跑去向「乾哥」郭男哭訴,郭男為了幫出氣,竟持彈簧刀報復,猛刺楊男10刀,楊男當場血流如注,送醫裝葉克膜搶救後,最後仍宣告不治。檢方後於27日初步相驗遺體,確認男學生共中10刀,身體正面包含頸動脈、左胸計6刀,右下背靠近腎臟位置4刀,初步研判頸部及胸部刀傷是致命傷。但為了釐清確切死亡原因,法醫於3日對國三生遺體進行解剖,家屬和鑑識人員皆到場,目前已將遺體發還家屬處理後事,確切死因待法醫解剖報告出爐釐清。
相驗結果出爐!台南5旬男持刀弒母 胸口3刀全是「致命傷」
台南市歸仁區13日發生一起駭人命案,1名50多歲的許姓男子疑似因不堪長期照顧臥床母親壓力,竟在清晨時分持刀刺殺年邁母親,導致受害婦人當場失去生命徵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檢警於昨(14)日對死者遺體進行相驗,初步研判其胸口3刀皆為致命傷,至於詳細死因則仍需尚待解剖報告出爐後釐清。據了解,檢警在昨(14)日會同法醫對死者者遺體進行相驗後,初步判斷婦人胸口上的3處穿刺刀傷皆是「致命傷」,才會導致其當場傷重不治身亡;另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偵辦許男,不過由於許姓犯嫌目前仍因自殘傷勢戒護治療中,因此尚未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複訊。經查,許男涉嫌於13日清晨6時許持刀殺害臥床母親,且在犯案後逃往公墓躲藏,並傳訊息給妹妹稱「媽媽不痛了。」;而婦人係經女兒下樓至房間查看,才被發現已倒臥血泊之中。許男在被警方追緝過程中持刀自殘,警方找到他時,發現其手腕及脖子有多處刀傷痕跡,隨即將他戒護送醫治療,至今仍在住院觀察評估是否需進一步治療。據悉,死者為1名王姓婦人,過去曾任多屆鄉民代表但在10多年前不幸中風,長年來都是由兒子負責在家照顧、接送就醫看診等事;而婦人在中風前幾年還能夠自理一部分生活,也可以持助行器行走,不料其病情卻在染上新冠肺炎以及失智後每況愈下,疑似因此導致兒子逐漸不堪長期照護壓力,曾經傳訊息給親友表示「快要瘋掉了」、「照顧得很辛苦」等語。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經過調查顯示,許家從2022年起申請「照服員上門協助洗澡」之居家服務,直至今年8月起則改為聘請外籍看護,負責在每天上午8時到下午5時照顧王婦,許男則分攤剩餘時間。同時表示,社會局後續會視需求協助媒合相關諮商輔導資源,並就司法、喪葬等事宜提供家屬必要協助。
台南2歲童浴缸溺斃疑遭虐亡 去年4月獲安置返家3個月傳憾事
台南18日驚傳出2歲謝姓男童於家中浴缸溺水死亡,母親和陳姓同居人發現後送醫急救,不幸仍宣告不治,院方發現謝童身上滿布傷痕,懷疑是遭凌虐致死,且令人髮指的是謝童去年4月疑遭虐遭到安置,今年7月結束安置返家,社會局9月訪視時又發現謝童身上有新瘀傷,19日準備再度訪視卻未料憾事先發生。據調查43歲謝姓女子原有1子,後與32歲陳姓同居人又生1個4歲女兒與2歲的死者,謝女家境不好平日以打零工維生,孩子皆由保母照料,去年4月保母發現謝童大腿骨折察覺有異通報社會局,但謝女卻表示是被嬰兒椅夾到,但社會局仍決定先將孩子帶走安置,直到今年7月才結束返家。社會局在9月訪視時,察覺孩子身上有傷痕,預定19日要再度前往訪視,謝童卻已不幸死亡,18日晚間謝童因在浴盆溺水送醫搶救仍不治,隔日檢警調查表示初步懷疑謝童有腦震盪、溺水跡象但致命傷為腹部的傷勢,確切死因仍待解剖報告出爐以釐清。警方18日接獲醫院通報,謝童疑似受虐死亡,於是傳喚謝女及陳男到案說明,2人表示平日謝童頑皮僅有修理管教並無任何虐待,謝女對於傷勢避重就輕犯罪嫌疑重大,台南地檢署已指派檢察官偵辦,檢方認為兩人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及刑法第277條第2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且有勾串、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監獄管理員虐殺囚犯 更1審判3年10月
高雄監獄管理員李振賓、邱楷燈,指使劉姓等4名受刑人於2019年,將情緒不穩的陳姓受刑人押監視器死角的「鎮靜區」動私刑,造成陳男死亡,其中5人判罪定讞,邱男原判5年3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宣判,凌虐人犯部分改判3年10月定讞,仍可上訴。據了解,2019年10月17日,陳男因毒品及家暴案入監獄的「仁園」服刑,事發當時日勤主管李振賓,正與夜班主管邱楷燈進行勤務交接,未料陳男因情緒不穩,踹門失控不斷發出噪音聲響,引起邱、李2人不爽於是指示劉姓等4名受刑人,將陳押到監視器死角的「仁園」鎮靜區動用私刑。過程中,陳男被銬、戴上戒護用安全帽,遭眾人毆打頭部及腹部,甚至拿咖啡澆淋在陳戴著安全帽的頭、肩膀上,事後陳男被回舍房後,哀號翻滾不斷嘔吐, 5個小時後陳男陷入昏迷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已回天乏術宣告不治,李、邱2人因擔心事跡敗露,竟偽造聯繫簿、監視系統監看紀錄簿,企圖掩飾真相。高雄地院審理時,依相關監視器錄影畫面、法醫鑑定解剖報告,認為陳男確實遭凌虐致死,一審時分別依凌虐人犯致死、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判處李、邱2男處10年6月、9年徒刑,其餘4 位涉案受刑人,則判3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經上訴,李、邱改判8年7月、5年3月,其餘4人則改判2年至3年2月不等。邱男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針對其未實際動手,惡性遠較實際動手者相比下較輕,且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最終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改判3年10月,比原審少8個月徒刑,邱再次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要不到100元就動殺機?狠子推母墜樓致死 新北地院重判無期徒刑
新北市37歲黃姓男子,去年3月間向七旬老母親索討100元遭拒,竟狠心將母親從自家4樓陽台推落,導致老母墜樓後傷重不治,行凶後卻向警方謊報母親輕生,新北地院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仍可上訴。去年3月22日晚間8時許,新北市110報案系統接獲通報指稱,板橋區金門街發生跳樓自殺救護案件,警方到場後,黃男向警方表示70歲的母親跳樓輕生,警消立即將其母送醫,但仍因傷重在隔日凌晨零時10分不治。檢察官相驗遺體時發現黃男言詞閃爍,說法前後矛盾,黃男才坦承弒母,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將他起訴,但審理時又改口說,因100元與媽媽發生拉扯,結果媽媽重心不穩墜樓,否認有殺人犯意。法官依據解剖報告、現場照片等證據,不採信黃男辯詞,但考量他智力屬邊緣智能不足,又有思覺失調症及重度酒精使用障礙症,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屏東傳悲劇!婦女離婚獨居產子 女嬰疑臍帶還在遭3樓丟下
屏東市驚傳疑似生母殺嬰案,33歲獨居單身的柯女5日在家產女後不久,疑似連臍帶都沒剪就把女嬰從3樓租屋處往下丟,民眾聽到碰一聲後發現女嬰全身赤裸躺在路邊,送醫後不治;屏東檢方考量柯女身體狀況,首度讓她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5日清晨有民眾在屏東市某大樓旁聽見「碰」的一聲,隨後循著聲響在大樓旁巷內發現1名女嬰全身赤裸躺在路邊,嚇得趕緊報警處理,6時37分女嬰被救護人員送到屏基搶救,8時14分宣告不治。屏基表示,女嬰的臍帶尚在,研判應該剛出生不久,而她有肝臟破裂、頭部血腫、大腿淤青等傷勢。案經屏東縣警察局鑑識科到場採證、並同步調閱監視器過濾可疑人車,以及檢視現場狀況後,研判可能有地緣關係,隨即派遣警力針對附近住民全面查訪,隨後在鄰近租屋處查知柯女為女嬰生母,且有犯罪跡證,立即當場逮捕並戒護就醫。檢警調查,30多歲柯女與前夫生有2子,離婚後孩子由前夫扶養,單身後的她又懷孕且獨居,她向檢警表示,她是自己在家生孩子,至於為何要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完全沒包覆、赤裸裸地丟棄,檢警尚在追查中,而女嬰死因也將待解剖報告出爐後鑑定。警方表示,女嬰疑似是被丟下3樓,但原因為何尚待調查。據悉,柯女已向警方坦承犯行,而檢方因考量柯女甫生產後的身體狀況、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等情節,雖有羈押的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訊後諭知限制住居,並依刑事訴訟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要求柯女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的方式,替代羈押的強制處分,而這也是屏檢首件偵查中對被告實施執行科技設備監控案件。
未婚懷孕女涉殺嬰 屏檢首件採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
屏東市驚傳生母殺嬰案,30多歲未婚的柯姓女子日前在家生女後,因不明原因將剛出生、赤裸裸的女嬰丟棄在路旁,5日有民眾發現女嬰後,雖趕緊將她送醫搶救,但2小時後宣告不治,檢警循線追查到柯女,但考量柯女身體狀況,決定讓她以科技設備監控的方式代替羈押。據了解,30多歲柯姓女子不僅未婚懷孕,還向檢警表示,她是自己在家生孩子,至於為何要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完全沒包覆、赤裸裸地丟棄,檢警尚在追查中,而女嬰死因也將待解剖報告出爐後鑑定。屏檢表示,屏東警分局5日上午6時許獲報,指稱屏東市廣東路某大樓旁巷子內發現1名嬰兒遭棄置,警消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發現一名女嬰全身赤裸躺於路邊,救護人員隨即實施救護並送醫急救,但女嬰經急救後仍於8時許經醫院宣告死亡。案經屏東縣警察局鑑識科到場採證、並同步調閱監視器過濾可疑人車,以及檢視現場狀況後,研判可能有地緣關係,因此隨即派遣警力針對附近住民全面查訪,隨後在鄰近租屋處查知柯女為女嬰生母,且有犯罪跡證,立即當場逮捕並旋即戒護就醫。屏檢指出,7日上午,柯女經醫院評估辦理出院,並經檢察官訊問及依調查所得證據,足認柯女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但考量柯女甫生產後的身體狀況、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等情節,雖有羈押的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訊後諭知限制住居。此外,屏檢還依刑事訴訟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要求柯女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的方式,替代羈押的強制處分,而這也是屏檢首件偵查中對被告實施執行科技設備監控案件。
5億高中生被害不起訴將翻案? 檢察總長指派辦案高手重查
「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引發社會議論,台中地檢署認為夏姓同婚配偶殺人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認為兩人無結婚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賴姓高中生母親不滿夏男殺人沒事,已聲請再議,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接獲大批民眾陳情,今(7日)指示台中高分檢找富有偵查經驗的「辦案高手」承辦再議案,高中高分檢最快下周一分「上聲議」案審查此案。最高檢指出,今年5月4日台中市發生的「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為 社會矚目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偵結後,國人亟為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將國人相關意見,彙整發交台中高分檢,請該署指派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定,詳予審酌偵查是否完備,釐清民眾疑慮,以安定民心,且台中高分檢須將調查結果陳報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台中地檢署經過100多項偵查作為,上月21日偵結5億高中生墜樓案,並以7大人證、5大物證、6大關鍵說詞等,搭配現場監視器與法醫解剖報告,認定賴姓高中生為高處墜落身亡,且夏男在賴生墜樓前無明顯接觸、強迫跡象,認定殺人罪查無積極證據,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察官認為2人無同性結婚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起訴。賴母收到夏男殺人無罪不起訴處分書後,感到無法接受,委託律師許哲維連續兩日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律師指家屬無法接受脖子勒痕是護頸造成,且在不起訴書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後一天,不解為何死後一天還戴護頸。另外,賴母還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6月28日下午召開調解庭,夏男未現身,開庭約10分鐘結束,賴母大罵夏男「不敢來,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再揪手臂針孔這異樣!律師拋疑:5億高中生「死後1天還戴護頸」
台中5億高中生離奇墜樓案上月21日宣告偵結,檢方對其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賴母日前收到處分書,對於不起訴的部分無法接受,其委託律師許哲維連續兩日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他指家屬無法接受脖子勒痕是護頸造成,且在不起訴書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後一天,不解為何死後一天還戴護頸。台中五億高中生墜樓案受到全國關注,台中地檢署經過100多項偵查作為在上月21日偵結,並以7大人證、5大物證、6大關鍵說詞等,搭配現場監視器與法醫解剖報告,認定賴姓高中生為高處墜落身亡,且夏男在賴生墜樓前無明顯接觸、強迫跡象,認定殺人罪部分查無積極證據,不起訴處分。台中5億高中生離奇墜樓案,檢方對其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賴母委託律師許哲維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圖/報系資料照)賴母也委託律師許哲維今再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許哲維指出書狀內容分別針對:1.死因的動機、2.針對賴小弟身上的疑點、3.現場鑑識認為還有疑點的部分等三大部分認為還有疑點需釐清的地方。其中對死因的動機,不起訴處分書中寫賴小弟自十樓墜落,沒有認定是輕生、他殺或者是意外,沒有交待到,若認定是輕生有沒有動機?現場是否留有留書信?若他殺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是恐嚇還是強盜脅迫的方式讓他不得不逃出十樓再跳下去,以上都是假設,他強調在地檢署做出不起訴的同時,應做相關釐清才下處分。針對第2點,他強調,很感謝檢察官很努力的約談了當天急救的6位醫護人員,但仍無法明白為何在同一個急救時間點打的針孔,左手完全沒有皮下組織出血,但右手的針孔卻有皮下組織出血,仔細看過不起訴書記載的六名醫護證詞,並沒有一位醫師或護理師明確證稱說,這個針孔是他打的,或他記得是打在這個位置,絕大部分是說,有打但詳細的位置不清楚或忘了,針對這點希望續行偵察。另,針對脖子的勒痕,是有非常明顯出血的情況,檢方認定是護頸造成的,但家屬很難接受,他也拿出檢方的簡報,賴小弟5月4日死亡,護頸的照片卻是5月5日上午10點10分,不知是示意圖還是他一路戴護頸到隔天嗎?第三針對現場鑑識的部分,二樓大樓門框並沒有去做血跡或擦撞的生物跡證採證,從不起訴書中看到檢方是以目測鑑定方式,因為從十樓就能看到二樓門框,應該就是那裏,但事情人命關天,是否能針對二樓突起門框做採證。
5億高中生命案疑點重重 墜樓前喝酒體內卻無酒精反應
台中5億賴姓高中生與夏男登記同婚後,在夏家墜樓身亡,賴母指控夏家父子謀財害命,外傳夏男供稱兩人在屋內喝啤酒,他單獨去洗澡,並不知賴何故墜樓?但死者血液、尿液送驗卻無酒精反應,疑點重重。檢方今天偵結澄清表示,確實查扣到啤酒罐,驗出死者DNA,經法醫證稱,不排除是飲用量少或時間太短,人體來不及吸收到血液,或排泄代謝到尿液。夏男證稱,兩人在房屋內喝啤酒,因天氣炎熱,他單獨去洗澡,並不知為何賴男墜樓,但經檢方會同法解剖送驗,死者並無酒精反應,引起外界譁然,有人直指「夏男說謊」;有人質疑賴男喝酒導致意識不清而墜樓。檢方今天表示,在夏家10樓案發處確實查扣有水果啤酒罐,瓶罐上確實檢測到死者賴男的DNA,但死者解剖報告中的血液、尿液均無酒精反應。檢方說,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稱,有可能是飲用的量比較少或者喝下去的時間比較短,人體來不及吸收到血液,或排泄到尿液中,且酒精要進到血液中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所以,檢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是最準確。檢方強調,根據解剖鑑定的科學數據所示,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情事。★《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