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騙好大!7旬婦也敢詐 她急奔銀行只為做這件事
台中市75歲林姓婦人日前透過網路與香港男網友陷入熱戀,對方聲稱需要林女資助機票,才能來台會面,林女一時不疑有他竟直接前往銀行打算匯款2萬元給男網友,但因林女匯款時行為怪異且言詞閃爍,讓行員察覺有異,於是聯繫警方到場了解狀況,經警方再三勸說才成功阻止林女遭詐的荒謬事件。據悉,林女日前透過網路與來自香港的男網友陷入熱戀,男網友利用花言巧語向林女索討2萬元機票費,並聲稱要來台與林女見面,讓林女一時無法招架,火速前往銀行打算匯款,完成見面心願。沒想到林女在過程中,前後說詞不一且神情怪異,讓眼尖的行員察覺事有蹊蹺,連忙通知警方到場了解,林女面對警方的關心還打算置之不理,三緘其口的態度讓警方只好無奈打出親情牌,讓林女的女兒到場協助釐清。經三方的稅賦與關心之下,林女才願意交出手機訊息,果不其然一看就是愛情詐騙,所幸發現的即時,才能讓林女免於詐騙陷阱,守住辛苦積蓄。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豬頭戰爭1/鎮長甜蜜復仇藏變數 傷殘「天蓬元帥」價值讓法官頭痛
花東縱谷中段的花蓮縣玉里鎮,是台灣東部頗負盛名的良米蔬果之鄉,193縣道兩側的綠蔭,在鳳凰花開時節的藍天紅花,伴隨路旁南風輕拂的農田景色,是玉里鎮的秘境之旅,不過這一片的歲月靜好,似乎被2022年鎮長選舉引發的「豬頭戰爭」,吹皺了一池春水。經營種豬場的前鎮長龔文俊是養豬達人,兩度獲得「神農獎」,上屆鎮長選舉連任失敗,這次捲土重來、重新當選鎮長,但卻因選舉期間贈送豬頭和傷殘豬隻事件,遭檢方起訴當選無效和賄選罪,讓龔文俊不但無法坐穩鎮長寶座,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花蓮縣玉里鎮好山好水、未受汙染,被稱為台灣的良米蔬果之鄉,鎮長選舉卻引起風波。(圖/報系資料照)62歲龔文俊當過花蓮縣議員、玉里鎮長、農會總幹事,商而優則仕的他,看似一帆風順,不料2018年競選鎮長連任失利,因此在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捲土重來,希望奪回鎮長寶座,雖然順利當選,卻因2022年5、6月競選期間,透過前里長林誠觀致贈部落耆老2顆豬頭、一隻60至70公斤的腳受傷豬隻,遭花蓮地檢署認定賄選,不但一審遭花蓮地院刑事庭重判5年徒刑,還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得來不易的鎮長寶座慘遭停職。龔文俊曾競選玉里鎮長連任失利,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卻捲入賄選疑雲。(圖/報系資料照) 對此,龔文俊高聲喊冤,他表示養豬養了40年,為避免浪費,16年來都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不是選舉期間才送,現在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他說過去豬頭下顎會拿去做齒模,也是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因體重不足,有細菌感染疑慮須淘汰銷毀,皆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沒人要,根據《食安法》等規定,視同事業廢棄物須付費處理,因此長年來都會詢問各界民眾需求,他願意免費提供。 龔文俊強調,對接收豬頭和傷殘豬隻的人來說,並非無償取得。因為願意接收的人要自行開車到養豬場去載,而且一隻幾十公斤的傷殘豬,一個人也搬不動,需要親友協助。對養豬場來說,有人願意運走反而減輕業主負擔,因為不用額外花錢處理,而且多位證人都出庭做證他多年來一直這樣做,檢察官監聽結果也可證明他沒有賄選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和一審法院則認為,豬頭和傷殘豬隻在市場上仍有價值,實際上豬頭「正常做批發以重量秤重計價」,傷殘豬隻仍可食用,一樣可在市場上販售。雖然豬頭和傷殘豬隻對龔文俊來說可能毫無用處,但綜合社會價值觀念,如果有候選人贈送可食用的豬頭、豬隻,比沒贈送任何物品的候選人相較,確實可能影響民眾的投票傾向。 一審法官也指出,龔文俊交付賄賂對象是部落耆老,對部落選民有一定影響力,這是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生湧泉感恩之心,行贈送豬頭、腳受傷豬隻等專飾賄選之術,龔文俊更因而當選玉里鎮鎮長,若不嚴懲將無法禁絕賄選之風。 不過案子上訴二審後,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卻判決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龔文俊當選有效確定。法官採信龔文俊的主張,認為他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隻、豬頭是自己飼養且多為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眾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部落族人與弱勢,認為該行為不算是買票。 由於二審花蓮高分院民事庭的見解,與一審民、刑庭相反,眼看著二審刑庭言詞辯論,即將在2024年4月16日進行,檢辯雙方莫不卯足全勁、努力準備,希望在「豬頭戰爭」的決戰關鍵時刻,能說服法官採信己方意見,最後「豬死誰手」,實在勝負難料!
中天對抗NCC第16勝! 濫罰鳳凰雲新聞想翻案遭法官打臉
中天新聞台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時,發布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 ,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裁罰40萬元有誤,判決中天勝訴確定,NCC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2024年3月14日宣判,仍認定NCC裁罰無理,中天全獲勝訴,中天提告NCC累計達16勝。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18日中午時段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同日晚間再以「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為標題播出相關內容,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恐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怪力亂神說法」結合、影響認知,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主張,當時參選台南市立委補選的謝龍介,邀請侯友宜、盧秀燕、韓國瑜等3人一同站台,高雄天空又剛好被網友拍到出現「鳳凰雲」,才會以此題製播相關新聞,且記者口白中已說明照片取自於網路,新聞畫面右側同時也有註明「民俗信仰請勿盡信」等標語,並分別採訪民俗學者意見及氣象專家說明雲象成因,該新聞「確實已盡查證義務」,故認為NCC裁罰不合理。NCC抗辯,相關新聞自稱引用網路,此舉未經求證,甚至還連結至立委補選,以怪力亂神影響民眾認知,將特定政治人物與雲象巧合做不恰當銜接,藉由加工後製把雲朵形狀誇大形容為鳳凰,又藉由民俗專家預言立委輔選結果,未考量公共利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一度採信NCC見解,判中天敗訴,中天上訴後,北高行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判決打臉NCC,改判中天勝訴。NCC上訴,慘遭北高駁回,全案確定。不料NCC還是不認錯,竟聲請再審,再審合議庭認為,NCC對於中天相關「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出於恣意,更一審判決未「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定更一審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因此NCC聲請再審的主張不足採信。此外,更一審判決中天勝訴,適用法規並無錯誤,因此NCC提起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所以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
「鳳凰展翅」的雲朵錯了嗎?NCC提再審遭駁回 中天連16次勝訴
中天對抗NCC第16勝!中天電視昔因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稱韓國瑜、侯友宜、盧秀燕3人同台時,天上出現了類似「鳳凰展翅」的雲朵,結果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全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但NCC卻聲請鳳凰雲案再審,今(20)日遭法院駁回,NCC對決中天官司再吞一敗。本件鳳凰雲案歷審判決情形:一審中天敗、二審中天勝、更一審中天勝、更一審上訴中天勝、再審中天勝。本案判決要旨如下:(一) 再審原告主張【原確定判決以再審原告之會議紀錄為審查之依據,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顯然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理由,亦屬錯誤適用行政訴訟法第4條所定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為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再審事由】。惟再審原告就「系爭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係出於恣意,自難謂(原確定判決有)「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再審原告主張尚不足採。(二) 若原審認定現存證據已足證明「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就系爭新聞所傳播之上述事實有相當理由」,則原審縱未再依職權通知小編J或實際負責查證之人到庭作證,亦無不可,難認原審係「不依發回理由法律上判斷作為判決基礎」,原確定判決予以維持自無適用法規錯誤之可言。(三)綜上所述,本件無再審原告所指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其主張洵屬無據。再審原告提起本件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本件再審之訴為顯無理由,判決如主文。
憲法訴訟施行2年收案5730件 大法官終結5589件、穩坐第四審寶座
司法院2024年3月19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二週年施行成效」。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表示,憲法訴訟新制自111年1月4日施行迄今屆滿2週年,112年與第1年(111年)相較,新收聲請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憲法法庭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楊皓清指出,憲法法庭111年至112年期間新收5730件,平均每月新收238.8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106年至110年)平均每月50件的4.8倍;期間終結5589件,平均每月終結232.9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平均每月49.8件之4.7倍。司法院認為,舊制大法官會議解釋時期,人民僅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大法官違憲審查;憲法訴訟新制增加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人民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併就該裁判及其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憲法法庭違憲審查,新制施行的第1年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案量較舊制時期大幅增加,其後漸趨於穩定。楊皓清並歸納憲法訴訟新制施行2週年來的6大特色:1、新收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2、行言詞辯論以作成判決的案件比例明顯增加;3、裁判終結案件以人民聲請案占比最多;4、裁定不受理終結之案件比例降低;5、審結效能提升並持續清理舊案,審理績效呈現;6、憲法審查制度承先啟後,憲法訴訟新制持續維護憲政秩序、健全法規範體系並強化基本權保障。
37死囚釋憲求生路「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下月生死辯
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時,有37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認為我國「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而憲法法庭4月23日將開庭辯論死刑存廢,死囚們還有機會求得生路。《中央社》報導,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死囚們聲請釋憲標的,是針對《刑法》、《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等等,相關法律、行政命令中有關死刑的規定,或執行死刑的人員、方式等等,也就是我國死刑存廢的問題,聲請釋憲,本屆大法官已經決定受理,並訂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37名死囚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另外,司法院憲法法庭去年8月間,針對死囚們提出聲請,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等憲法原則,請求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該款規定並無違憲之虞,判決合憲。依照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是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就能執行。我國目前有37名死刑定讞的囚犯,人權團體為死囚們聲請釋憲或再審,所以法務部審核後,依照前開規定,已經許久未執行死刑。上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8月31日。
無期徒刑撤銷假釋「關到死?」 大法官宣告刑法部分條文違憲
無期徒刑假釋後再犯,須撤銷假釋執行殘刑25年或20年,有受刑人認為,《刑法》上述規定太苛、違反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3月15日判決相關法條「部分違憲」。大法官認為,《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的規定,不分撤銷假釋原因,到底是另外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也沒區別另外犯罪情節、及所犯之罪應執行刑的輕重,以及假釋期間更生計畫執行之成效等因素,各定不同殘刑,不符比例原則,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意旨,最晚本案判決後2年失效。大法官強調,如果逾期未完成修法,相關機關應依本判決意旨,就個案另為符合比例原則的適當處置,不是必須要執行固定殘餘刑期滿20年或25年。由於憲法法庭是「事實上的第四審」,因此部分的釋憲聲請人的確定判決,廢棄後須由最高法院等待新法制定後重新審判,如逾期未完成修法,最高法院須依憲法法庭本案判決意旨進行裁判。檢察總長可對其他類似案件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一樣須等新法制定後重新審判,如逾期未完成修法,最高法院須依憲法法庭本案判決意旨進行裁判。其他適用本案憲法裁判者,可對檢察官的執行指揮聲明異議,並依釋憲意旨處理。大法官也強調,相關受刑人已受執行之殘餘刑期,不得聲請刑事補償、國家賠償或折抵他刑。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25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第1項有關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不適用之。」有受刑人為此聲請釋憲,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蔡崇義以鑑定機關代表身分,出席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呼籲修法,確保符合國際標準。謝朝和等36案判無期徒刑入監,卻因假釋期間犯罪或違規,依《刑法》第79條之1規定,一律須回籠再關20年到25年殘刑。這些案件當事人質疑該規定違反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
基泰大直賠償說明會里長遭抹黑 發6點聲明怒槓議員「妨礙作秀非我願」
「基泰大直」賠償說明會12日晚間順利舉行,該會由大直里長曹邦全邀請召開,盼協助里民加速建築物的賠償。由於「基泰大直」事發後引起各界關注,甚至出現社會輿論走向蓋過受災戶立場,因此說明會未開放媒體及民代參與,此舉引起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不滿,質疑賠償會黑幕重重,甚至指控里長為「打手」,里長公親變事主,今日也發出新聞稿說明如下:針對陳怡君議員在其臉書對我的不實指控,我有以下的幾點聲明:1、3/12的說明會起因於多位里民與鄰長的委託,我才跟基泰聯繫,拜託他們開說明會,基泰也願意才促成此會。因為我知道賠償款不會自動匯進大家的戶頭。總要有人召開說明會,讓大家知道需要什麼文件、什麼流程,付款帳號、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甚至做到讓雙方見面作意見交流。會場的設備與場租,皆為里長自費支出,沒有用到一分公帑。陳議員與我皆為民意代表,我還是當地的里長,不知道陳議員指責我的里民服務其根據在哪裡?2、陳議員沒說到的是當晚拿委託書的那位是其辦公室主任饅頭,這個在我們的開會通知單上就已經謝絕了。如果我讓她進來,那我對於其他議員的主任及媒體朋友怎麼交代呢?我們沒有任何不禮貌的行為,之後饅頭主任也在門外錄影,此會議全程公開可受公評。3、受災戶表示從事發後至今約半年,基泰沒當面表達過歉意,而在說明會上,基泰總經理同意以最高1.2倍的金額賠償里民,並為了此案起立跟住戶致歉。我認為已經是里長職內能做到的最大努力了。4、我身為無黨籍的大直里里長,感受到陳議員在言詞之中,再再顯示出對基層里長的貶抑。不太明白您與我皆為選區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況且令堂也是我們里長裡當選多屆的前輩,是否需要為了指責台北市府而隨意踐踏我們基層里長的尊嚴?5、在說明會上給大家審閱和解書是為重要事項之一,列席的台北市法務局長在從旁協助對話。後來確實也有二處條款,基泰將順應里民反映而再回去修正,之後會由法務局長審閱過後再給里長公告。不知道陳議員指責的理由何在?6、此場會議歷時近2小時,台北市法務局長與建管處長皆全程參與,且針對災民的提問盡心盡力據理回答,現場人數目測接近百人,皆與陳議員之說法出入頗大。最後再次強調,身為當地的里長,在沉陷案發生的當天,第一時間打1999通報市府,幸而無人傷亡,之後常駐前進指揮所協助救災。直至舉辦本次說明會,也是希望能給災民充份知的權利,「如果因此妨礙到別人的作秀,實非我所願!」
酒吧艷舞場2/「小吃部」火辣秀舞恐觸「社維法」 戒嚴時期牛肉場回憶殺
早期台灣脫衣舞全盛期,牛肉場遍布全台,穿著舞台服裝的女郎唱著歌寬衣解帶到一絲不掛,台下叔叔伯伯阿公輩看到流口水,當年脫衣舞孃被逮多以《違警罰法》送辦,處以拘留或罰鍰。律師江皇樺指出,依「純愛小吃部」女舞者火辣熱舞和客人四手緊扣撫摸挑逗等行為,有妨害善良風俗之嫌,恐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重可面臨1萬2千元罰鍰。夜幕低垂,位在汀洲路上的純愛小吃部迎來每週三最高潮「辣妹秀舞」,一頭長髮、身穿紅色水手服、短裙露出屁股蛋的女郎一走出,全場瘋狂尖叫,她隨節奏扭腰擺臀,跨上身「貼貼」熱舞,女郎用纖纖玉手在客人身上遊走,摸臉撫肩,逐桌表演外,來到包廂區,10多個妹子超瘋狂尖叫聲不斷,有的大膽直接上桌和女郎尬舞,其他友人則是邊叫囂助陣邊持手機猛拍,氣氛嗨到爆,讓店家大讚妹子們「懂玩喔」。像這樣一個月3次的辣妹秀舞,最後一周還有8塊肌猛男演出,香豔畫面店家全PO上IG等社群媒體,引爆討論,也讓客人按圖索驥而來。對此,律師江皇樺指出,女舞者拉客人雙手互動、或用手游移在客人身上做出各種挑逗動作,有妨害善良風俗嫌疑,可能涉犯《社維法》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唱演或播放淫詞、穢劇或其他妨害善良風俗之技藝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或《社維法》第83條第2款,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處6千元以下罰鍰。每周3晚上8點到9點共2場表演,8點前已經座無虛席,客人年齡層約20到25歲,有趣的是女性比男生多還「懂玩」。(圖/本刊影音組)另外,江皇樺表示根據都發局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規該店位處的第3種住宅區(住3),依規定只能設置住宅及一般零售業,禁止工業使用及較具規模之商業使用,純愛小吃部商業登記為餐館業,但營業樣態屬餐酒館且有整整兩頁菜單是酒精類飲品,是否違法必須由主管機關前往稽查認定。本刊調查,過去牛肉場瘋迷全台,也就是脫衣舞秀,當年港劇大舉侵台、國片市場一落千丈,許多老舊、小型劇院沒落,便將過去夜市賣藥跳脫衣舞結合電子琴花車,加上主持人串場,因觀眾都為中老年人,口耳相傳「有肉」(台語),唸久就成了「牛肉」,被稱為「牛肉場」。1970年牛肉場先在高雄發跡,80年代到了全盛時期,號稱10天一檔,全國巡迴演出都不會重複撞期,包括西門町獅子林、萬華鑽石大歌廳、苗栗南庄戲院、彰化社頭大戲院、嘉義興中戲院、台南金馬大戲院等都相當知名,各大歌廳戲院貼出的廣告內容火辣噴血,性感黑絲兔女郎、美艷女主穿著薄紗擺出妖嬈姿態,甚至全裸上陣巧妙遮蓋3點。律師江皇樺指出舞者跳艷舞時,如與客人有互動做出包括撫摸等挑逗動作,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圖/本刊影音組)一名長輩回憶,當年許多歐吉桑一起床就是買票,搶坐第一排近距離看牛肉場演出,由於還在戒嚴時期,「假電影真牛肉場」應運而生,趁著站崗警察交接的幾分鐘內,電影立刻停播緊接著薄紗女子走到台前,在觀眾吆喝下脫到一絲不掛。牛肉場主要為穿舞台裝女子先在台上演唱或跳舞,接著開始脫衣到全身脫光,不過戴帽子(警察)上門查緝抓人,脫衣舞孃全被依違反《違警罰法》第65條第5款,公共場所任意裸奔或放蕩之姿態者,被處5日以下拘留或30銀元以下罰鍰。對於純愛小吃店是否涉及妨害風化或其他違法事項,中正二警方表示,去年8月間網路巡邏發現有爆乳妹介紹該店之視頻提及「嚴禁尻槍」等等,由於言詞露骨加上尺度遊走在「社維法」法令模糊邊緣,分局長曾親自帶隊進行臨檢,不過未查獲違規情形,店家解釋該影片為女直播主自行拍攝云云,後續也拆除鋼管。但警方為防堵不法,分局每周都有派制服員警臨檢或便衣探訪。80年代牛肉場全盛期,豔星在台上脫到一絲不掛,老伯伯們時常早起搶著買票進場。(圖/報系資料照)
酒吧艷舞場1/台大旁「辣手ㄟ」小吃店 鋼管舞猛男秀嗨爆老社區
超誇張!近兩年以台式裝潢風格席捲台北的中正區餐酒館「純愛小吃部」話題不斷,位於全台第一學府台大旁,每週3主打辣妹猛男秀舞,許多短視頻、IG限動中PO出女舞者穿著清涼露屁股蛋,拉著客人雙手往自己身上磨蹭,氣氛嗨爆,遊走在妨害風化的法律邊緣,但客人、店家拍下各種辣眼球秀舞視頻PO網、轉傳分享,讓該小吃部艷名遠播。夜幕低垂,台大附近公館商圈內汀州路3段「純愛小吃部」霓虹燈亮起,標榜台式風格餐酒館,紅色燈光昏暗迷茫,配上花布桌椅,有如來到70年代做黑的「小吃部」,復古懷舊風十足,打開菜單雞湯熱炒一應俱全,只是品名都「色色的」,例如招牌炸物「敏感乳豆頁雞」、限定調酒中以貝禮詩奶酒為基底的「猛騎滴乳婦」、加入聖女番茄調酒的「紅色處女軍」、「一夜四次郎」。菜單酒品性暗示強,讓人想入非非,每週3小吃店有代表性火辣艷舞秀,本刊記者實際走訪,晚間8點不到,整排小桌上的燈同時亮了,音樂從古早國台粵語情歌變成西洋勁歌,店內座無虛席,特別設置鋼管的包廂內擠了10多個年輕妹子,大家情緒拉滿、超期待。以純愛為名,該店裝潢走台式風格,裡頭霓虹燈光十分迷幻氛圍感滿滿,開店3年,吸引許多年輕客群。(圖/本刊影音組)一頭長髮、身穿紅色水手服、短裙露出屁股蛋的秀舞女郎一走出,全場瘋狂尖叫,她隨節奏扭腰擺臀,跨在客人身上「貼貼」熱舞,纖纖玉手在客人身上遊走,摸臉撫肩,有時還拉著客人雙手,誘惑自摸,來到包廂區,年輕妹子超瘋狂尖叫聲不斷,有的大膽直接上桌和女郎尬舞,也有躺在桌上任其在上面瘋狂扭腰抖臀,一群人又笑又叫大聲助陣,還有的持手機猛拍。20分鐘秀舞結束,休息過後女郎換了套衣服出場,銀色珠珠裙裝跟隨擺動加強性感力道,夜色還未深,全店2度陷入瘋狂。記者觀察客人們年齡偏低,約20歲到25歲左右,男女比例差很大,女性幾乎占一半以上,艷舞女郎跳得賣力,年輕女生們混合羞澀跟好奇,玩得比男生更瘋狂。本刊調查,純愛小吃部設立於2021年,登記營業項目是「餐廳」,一個月有3次辣妹秀舞,最後一周則是8塊肌猛男演出,店家將秀舞養眼畫面都PO上官方IG等社群媒體,Google評價4.2顆星,網友評論「氣氛滿分」、「店內裝潢真的滿ㄎ一ㄤ滿用心」、「猛男秀超精采,但是火車便當有點煽情」、「好適合拍有港味的網美照」。店家菜單「色色的」,封面是女郎2點不露擺M字腿,其中2張菜單上全是酒水飲品,包括生啤、罐裝啤酒、特色調酒等。(圖/(左)翻攝店家FB官網 (右)本刊影音組)餐酒館在當地相當知名,附近店家和租屋學生族幾乎都曾光顧,由於鋼管地點設置在長方形餐廳的最深處,喧鬧聲不易傳到店外,且附近住家多出租給基金會或小型辦公室,下班後都不會有人,不致影響到住家安寧,因此也不曾被居民檢舉。據了解,該小吃部名聲遠播,尤其在抖音上流傳著多段豔舞影片,引起當地警方重視,主動派員前往關切,不過臨檢卻遭人PO上臉書社團「靠北警察」,指責警方臨檢害店家生意難做云云。對於純愛小吃店是否涉及妨害風化或其他違法事項,中正二警方表示,去年8月間網路巡邏發現有爆乳妹介紹該店之視頻提及「嚴禁尻槍」等等,由於言詞露骨加上尺度遊走在「社會秩序維護法」模糊邊緣,分局長曾親自帶隊進行臨檢,不過未查獲違規情形,店家解釋該影片為女直播主自行拍攝云云,後續也拆除鋼管。警方為防堵不法,每周都有派制服員警臨檢或便衣探訪。該店行銷手法一流,包括官方FB、IG甚至抖音短視頻,常有大尺度清涼照片視頻,今年2月間與同業合作前進信義區試水溫。(圖/翻攝店家FB官網)此外,根據都發局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該店位處第3種住宅區(住3),依規定只能設置住宅及一般零售業,禁止工業使用及較具規模之商業使用,純愛小吃部商業登記為餐館業,但是營業樣態卻屬於餐酒館且有整整兩頁菜單是酒精類飲品,至於是否違法營業則需由主管機關前往稽查認定。
歐洲央行第4度宣布「利率按兵不動」 預測通膨2025年夏季降至1.9%
歐洲中央銀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CB)7日指出,他們在降低通膨方面取得了良好進展,預估通膨將在2025年重返2%目標,因此歐洲央行第4度宣布關鍵利率按兵不動,同時謹慎地為今年晚些時候的降息做好準備,歐洲央行行長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宣稱,時間點可能在6月。據《路透社》的報導,歐元區通貨膨脹率已連續18個月下降,2月降至2.6%。因此歐洲央行一如外界預期,自去年10月以來第4度維持利率不變,歐洲央行決策者7日也表示,他們正在準備首度降息,時間點可能在6月,前提是即將公佈的數據,尤其是薪資數據,能夠證實通膨緩解的趨勢。歐洲央行總部。(圖/達志/美聯社)拉加德在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沒有在本次的會議上討論降息問題,不過我們已開始討論放鬆限制性立場(restrictive stance)。」拉加德的言詞強烈暗示,降息很有可能在歐洲央行6月6日的政策會議上發生,因為屆時將公佈第1季的薪資數據。在此之前,歐洲央行將於4月11日召開另一場政策會議。在7日發布的新一季經濟預測中,歐洲央行下修了歐元區2024年經濟成長預估值,從之前預估的0.8%,調降至0.6%,並將今年物價成長預期從2.7%下調至2.3%,同時通膨率預估將在2025年夏季降至1.9%,並保持在這一水平直至2026年底。不過,拉加德發言特別謹慎,她認為歐洲央行降息前需要更多證據,「通膨正在明顯下降,我們因此更有信心,但這還不夠。」對此,投資人預期歐洲央行今年可能會3次調降銀行存款利率,甚至更可能達到4次,並把利率降至3.25%或3.0%。德國商業銀行(Commerzbank)首席經濟學家凱梅爾(Jörg Krämer)也表示:「歐洲央行行長拉加德今天又朝著首次降息邁出了謹慎的一步」、「拉加德首次暗示歐洲央行認為6月降息是可能的。」
網友約旅館開毒趴遇警盤查! 竟辯稱要「陪媽媽掃墓」
台中一起「毒趴行動」在警方突襲下悄然結束,28歲蘇姓男子和38歲高姓網友,相約在此施用毒品,卻遭遇警方盤查,蘇男詭稱要等公車,隨後又聲稱要陪媽媽掃墓,警方疑其詞不信,深入搜查後,在蘇男包包內發現安非他命及針頭等違禁品,最終2人坦承施用毒品,警方訊後將依法移送法辦。中市警局第二分局的警員謝承瀚和張育群為落實社區警政計畫,3月2日於華美街一旅館內查訪時,發現蘇男與高男2人神色異常,上前盤查時,雙方言詞不一,行為可疑。盤查過程中,蘇男表現極度緊張,一下說要等候公車,又說要陪媽媽掃墓,前後說詞錯綜複雜,且警方於其包包內發現可疑眼鏡盒,盒內竟裝有毒品安非他命及針頭等違禁品。據了解,蘇男和高男是網友,相約在旅館房間內施用毒品,但聽到警方訪查其他房間時,慌忙欲離開旅館,卻被警員攔下盤查。分局長周俊銘呼籲,大眾切勿輕忽毒品危害,並強調若遇不法行為應立即報警,共同打擊犯罪。
員工抱怨公司…聊天紀錄遭老闆偷錄「提告求償20萬」 法院判決曝
在網路發言,要注意別使用過分激烈的言詞,以免引來爭端。中國有一名員工在微信群吐槽老闆,結果被對方偷錄提告,法院審理後,結果也曝光了。據《瀟湘晨報》報導,小林(人名皆為化名)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小劉等3人是上下級同事關係,他指控小劉自2021年以來,一直透過微信群頻繁並長期發布大量級據侮辱性言詞,像是「老闆沒管理能力」、「兩面三刀」等,惡意對其進行誹謗、汙衊、謾罵。小林認為,該行為故意貶低和醜化他的人格,導致公司員工對其產生負面認識,以致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到嚴重損害,精神極度痛苦,便將相關3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書面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人民幣,下同)和律師費3.5萬,總共4.5,萬約20萬新台幣。小林私自查看小劉等3人的聊天紀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小劉等3人辯稱,小林未經允許私自在公司電腦上查看他的私人聊天紀錄,侵犯隱私權,因此證據不具合法性。更指出,該聊天群並非工作群,而且只是私下調侃,並沒有辱罵,聊天內容多是對公司制度、管理方式的吐槽,以及群內成員生活相關話題,群組成元一共5人,除了小劉等3人,還有2人是交情比較好的同事,並沒向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公開傳播,所以沒產生小林所說的負面影響。法院審理發現,小林透過小劉電腦的自帶錄影功能取證,在2021年5月小劉離職後,因為電腦中的微信未登出也沒關機,因此可以查看小劉的歷史聊天紀錄,進而進行取證。法院認為,微信作為常用的即時通訊軟體,聊天內容不一定全是工作,還可能有些私人生活,也就是私密訊息,小林未經允許翻看小劉個人微信聊天紀錄的行為,構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害。因此,小林的證據不能當作案件事實的根據,未盡到主張事實相應的舉證責任,最後法院駁回小林的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國民法官新制爆爭議!酒駕致死案 台中院檢互控違法
國民法官新制爆發院檢爭戰。台中丁姓工人酒後開壓路機不慎輾死同事,台中地檢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但台中地院認為,該案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應由國民法官審理,檢方起訴違反法令,判決不受理;檢方則上訴,指地院逕自不受理才違反法令,此案刑成台中院檢互指對方「違反法令」,案經台中高分院認定,檢方缺失可補正,判決發回台中地院。檢方起訴指出,2020年底某日下午4時許,丁男喝酒後駕駛膠輪壓路機在工地施工,因酒後注意力下降,倒退行駛時撞上後方同事,送醫急救死亡,警方到場時丁男酒測值0.44毫克,檢方認定丁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台中地院認為,依新公布施行的《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適用國民參與審判程序,由該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但本案檢察官逕依普通程序提起公訴,起訴程序違背規定,且無從補正,就丁被訴部分,應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判決。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主張《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83條、第85條及刑訴法規定,起訴程序違背規定,屬可補正範圍,且從法理可知,應行國民參審案件,若有違反卷證不併送規定,法院「應通知檢察官取回」但一審不受理判決,卻無任何論述,也未優先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通知檢察官取回卷證、更正起訴書內容,反控地院才違反法令。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本案確實應為國民參審案件,台中地院應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83條規定,通知檢察官取回卷證,非屬不能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