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正式簽署禁令!TikTok將發起法律戰 外媒分析「字節跳動」4劇本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於美東時間24日,簽署了1項近期在美國參眾2院通過的法案,該法案要求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必須在9個月內,剝離其在美國擁有1.7億用戶的TikTok,否則TikTok將面臨禁令。對此,TikTok已誓言將發動一場法律戰,新加坡裔的Tiktok執行長周受資也放話:「請放心,我們哪都不會去。事實和憲法都站在我們這邊,我們期望獲勝。」外媒為此也分析了字節跳動的4種劇本。綜合《紐約郵報》、《美聯社》、MassLive.com的報導,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必須在9個月內,出售其持有的TikTok控股權,而最後期限1月19日,剛好是拜登此屆總統任期結束的前1天,但法案也規定,如果字節跳動在出售交易上取得進展,期限則可以延長3個月。對此,TikTok發言人告訴《華盛頓郵報》:「這項針對TikTok的禁令是違憲法律,我們將在法庭上對其提出質疑。這項禁令將摧毀700萬家企業,並讓1.7億美國人被封住嘴。」該公司也強調,他們「已投資數十億美元來確保美國數據的安全,並使平台免受外部勢力的影響和操縱。」TikTok還誓言將抗爭到底,並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對該禁令提出質疑,而TikTok用戶也將再次採取法律行動,包括蒙大拿州的1名法官也早在去年11月,就以言論自由為由阻止了該州對TikTok的禁令。而成立於1920年的美國大型非營利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也表示,禁止或要求字節跳動剝離TikTok的法案,將為「政府對社群媒體平台的過度控制,開創令人震驚的全球先例。」MassLive.com為此也分析了字節跳動的4種劇本:1.嘗試在法庭上推翻該禁令字節跳動曾多次表示將對新通過的禁令發起法律戰,例如TikTok副總裁貝克爾曼(Michael Beckerman)就曾在法律簽署前發布的1份內部備忘錄中明確指出,該公司計劃提起訴訟作為回應,備忘錄寫道:「我們將持續抗爭,因為這項立法明顯侵犯了TikTok用戶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另根據《華盛頓郵報》的報導,法律專家表示,對TikTok的禁令真的可能違反第一修正案,且政府專門針對特定1家公司的行為可能已經違反憲法。目前尚不清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及其訴訟律師將在這場鬥爭中發揮什麼作用,但該組織一再表示反對該法案。他們也在24日於社交媒體上發文痛批:「我們會一再聲明:這項禁令直接侵犯了超過1.7億使用該平台的美國人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報導補充,還有1個充分理由證明字節跳動可能會贏得這場法律挑戰,因為TikTok此前已有成功的先例:2020年,美國聯邦法院預先阻止了時任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透過行政命令禁止該應用程式的企圖。2.拖延時間字節跳動希望推遲TikTok禁令實施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個主因是,打壓TikTok的政治風向可能會因為美國新總統的產生而發生改變。例如總統任期內曾反對TikTok的川普,近幾個月就對拜登政府取締該應用程式的行為感到不滿。根據《路透社》的報導,字節跳動的律師可能會要求法院,阻止該禁令在針對該法律的合憲性做出裁決之前生效,尤其此案提交給美國聯邦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D.C. Circuit)後,整個過程可能需要耗時1年以上。根據NBC的報導,字節跳動預計最晚在2024年秋季就會對該禁令提出法律挑戰,但1位法律專家告訴媒體,無論誰在D.C. Circuit獲勝,此案最終很可能還是會提交給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而這可能會讓禁令的生效日期再推遲1年。3.出售TikTok字節跳動還可能會嘗試剝離TikTok,儘管這可能是最終不得已的選擇。該禁令規定,字節跳動及其中國員工持有公司的股權合計不得超過20%,且不能擁有「營運控制權」。對於字節跳動來說,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法之一,便是讓美國版TikTok成為一家擁有自己股權的獨立公司。至於誰可能成為該應用程式的買家,微軟(Microsoft)、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或私募股權集團可能都有興趣,其他潛在買家含包括科技巨頭Meta和谷歌,但反壟斷監管機構可能會對此類收購提出質疑。不過即使字節跳動選擇出售TikTok,它也不太可能會出售其演算法,因為演算法才是真正賺錢的工具,而這可能會大大減損該應用程式的實際價值,並降低買家的興趣。4.讓TikTok在美國被禁止字節跳動最終也可能會允許或被迫允許美國禁止TikTok,但此種劇本若真的上演,字節跳動將會損失慘重。根據BBC的報導,一些專家估計,光是其在美國的業務就價值高達1000億美元。許多在該平台上購買廣告的美國TikTok創作者及中小企業主也表示,禁令將嚴重地損害他們的生計。然而,NBC News卻認為,禁令對他們地影響實際上很小,因為大多數用戶也有在使用其他社群媒體,因此可以轉向其他平台發佈內容,尤其是Instagram、Facebook、YouTube和Snapchat都已經有模仿TikTok的部分功能。而且根據《美聯社》的報導,當印度的TikTok禁令於2021年生效時,上述美國的社群平台便斬獲了TikTok在印度的大部分用戶,因此整個TikTok禁令也被懷疑是美國科技巨頭在施壓政府通過立法,以打擊和分食TikTok的市場。不過外界也預期,該禁令至少還需要1年,甚至數年才會生效。
NCC將換主委 賴士葆曝首要之務:讓中天新聞復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正副主委與委員等4名人選曝光,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長劉柏立成為新任主委提名人選,呼聲最高。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NCC這幾年配合蔡政府的媒體的嗜血掌控,大惡小惡不斷,主委陳耀祥留下的爛攤子無法勝數,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打手,首要之務尤其是NCC在中天換照案經法院判15敗訴之後,不該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纏鬥上訴,要讓中天復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呼籲NCC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打手,首要之務是讓中天新聞台復台。(圖/報系資料照)賴士葆在臉書發文指出,蔡政府全面執政8年期間,NCC這個媒體主管單位完全背離獨立機關的精神,成為服務政黨的工具。主委陳耀祥以及政治立場偏綠的委員通力合作打造媒體成為一言堂,道地政府的傳聲筒,綠媒每年承接政府大量的公共工程,互利互惠,絕大多數的媒體已經喪失第四權的功能,不再肩負監督公權力的責任與義務,反而淪為替政府擦脂抹粉的工具。賴士葆表示,NCC這幾年配合蔡政府的媒體的嗜血掌控,大惡小惡不斷,其中的大惡就是以政府的公權力關掉政治立場與蔡政府不同的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提起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都還給中天公道,NCC對中天的不予換照遭法院撤銷,NCC仍繼續上訴,不准中天復台。NCC利用審照權力來箝制媒體,這個權力被私心自用, NCC無法秉公執行公權力,應該修法拿掉這樣的權力,就像給不適任的人握有利器去濫殺無辜一樣。賴士葆說,作為媒體的監理機關,陳耀祥在NCC留下的爛攤子無法勝數,處理其他新聞台的雙重標準,讓NCC變成極具爭議的機關,其實需要打掉重練,名為獨立機關,實則政府附隨組織。賴士葆強調,立法院新的民意必須監督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的打手來打擊異己,尤其NCC在中天案經法院判15敗訴之後,不該還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纏鬥上訴,堅持不肯讓中天復台。
死囚律師「1句話」讓家屬心痛 作家痛斥:菁英廢死強迫原諒
憲法法庭昨(23日)進行死刑辯論,37名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提到,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對此,作家漂浪島嶼痛斥,看在受害者家屬眼中,何其偏頗虛假,要菁英廢死強迫原諒,就仗勢而行。作家昨(13日)在粉專《漂浪島嶼--munch》發文表示,套套邏輯是誰先殺了誰的,「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放在已經殘殺他人是生命的死囚身上,成為一種反諷,破壞全稱命題的神聖宣告,看在受害者家屬眼中,何其偏頗虛假,要菁英廢死強迫原諒,就仗勢而行,還搬出「任何人都沒資格結束他人生命」,簡直就是無視殺人,只究死刑,喊到讓社會心好痛。作家指出,廢死運動如果不能在替代刑罰、補償制度上努力,讓被害家屬接受,社會釋懷,一直在喊那種自打嘴的超人價值,簡直是越走越倒退,最後就是遭到反噬。作家直言,一場憲法大秀已完成,沒有甚麼讓人折服的進步價值,說穿就是靠提名優勢,玩起菁英過半的決定遊戲,司法要政治化,民主國家就是民意解決,立法院不管用,就下屆直接換掉總統,重新提名大法官,再重新審理釋憲一番。作家嘆,反正時光長長久久,十年後再恢復死刑,對於所有家人已死,早已傷心無望的家屬,也不差新添時間的折磨等待。另外,他也引述廢死聯盟聲明,表示「殺人兇犯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
指死刑存廢與否是另一題 法務部重申:死刑不違憲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死囚律師團主張死刑違憲,但法務部持不同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重申,大法官會對所有死刑判決都是「合憲」,他也認為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遠超支持者,因此,是否廢死是另一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司法院秘書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昨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蔡清祥強調,死刑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蔡清祥說,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非常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媒體追問,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但有大法官質疑難道只能跟民意妥協?對此,蔡清祥回應,這是個人觀點,他尊重大法官的意見,至於廢死與否是另一問題,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
欠稅僑委1/綿羊油大王回台豪購Gomaji 遭澳洲政府急追67億欠稅
23日公布新內閣名單中,徐佳青留任僑務委員會主委,外界不知道的是,徐佳青所聘的僑務諮詢委員、知名台商吳進昌卻因高達新台幣67億元的逃漏稅,正遭到澳洲政府調查。吳進昌是僑委會雪梨僑務諮詢委員,他2021年買下團購平台Gomaji(夠麻吉)後,至少每年都會出現在台灣新聞報導上1次,被媒體譽稱為澳洲富豪、「綿羊油大王」。但在台灣又是收購團購平台,又是砸錢買廠辦買店面的僑委,實際上卻是澳洲政府認定的逃稅大戶,長期遭澳洲政府追討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的欠稅,家族在澳資產還被凍結。根據澳洲法院公告,該國法官認定,吳進昌及妻「未能申報透過其英屬維京群島實體出售Nature's Care股票所得的收入」,並且涉嫌「在審計期間試圖就交易的真實性誤導專員」,判決書中也寫明吳家就是被認定逃漏稅,因此同意澳洲稅務局針對吳家的資產進行凍結,並駁回吳家申請稅務局文件保密的要求。澳洲媒體報導,吳家被凍結的資產包括多處房產,以及在聯邦銀行、澳新銀行和西太平洋銀行的銀行帳戶,同時,資產凍結命令,也要求吳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少在澳洲的任何資產價值。不過,吳進昌及妻子陳素珍、長子吳鎧圳早就回台灣定居,因此受凍結令影響最深的為次子吳鎬任。吳進昌大手筆,2022年在有新店華爾街之稱的區段內買下一二樓店面,經營Gomaji與獵人谷之夢兩個品牌。(圖/Google Maps)本刊調查,吳進昌及妻子陳素珍90年代移民澳洲,一開始專賣綿羊油及相關產品,後來投入保健食品行業,並創立Nature's Care(豐納康),成為澳洲第三大保健品牌,在台灣及中國也都有不小的知名度。2018年4月,吳進昌家族將Nature's Care所屬的ANCB公司75%股份,以190.87億元(5.85億美金)賣給兩家中資的股權基金,這筆交易讓吳家一躍成為澳洲最有錢的華人,卻也被澳洲稅務局盯上,吳家最後為此次交易繳納了30.34億元(9300萬美元)的稅金。但澳洲稅務局察覺有異,決定逐年審計吳家的報稅單,從2015年的納稅申報表開始,一張張一筆筆都仔細審查,查核歷時2年,直至2020年12月完成,發現吳進昌一家少報69.5億元(2.13億美元)的收入,澳洲稅務局最終認定吳家有逃漏稅,判定總欠稅金額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而2020年也是吳進昌加速對台灣投資的一年,不僅豪砸7.31億買下團購平台Gomaji(夠麻吉)55%股份,更豪灑6.4億拿下內湖整棟廠辦。接著,吳進昌大肆在台灣買進房地產,先是2021年12月斥資2.53億元買下新店「極景藍區」1、2樓店面,2022年6月則以Gomaji與澳台國際投資2家法人名義,加碼同社區近5.64億元買下店面及辦公室。光是在有「新店華爾街」之稱的新店北新路三段,吳進昌就花了8.17億元,不僅將之前買下的Gomaji遷移到此棟二樓,更在一樓開設「獵人谷之夢旗艦店」,兩家公司皆由吳進昌擔任董事長。當時商仲業者分析,他應該是看到新店裕隆城、寶高工業區的優勢。上述總計,吳進昌2020年起在台灣至少花了21.88億元。獵人谷之夢開幕儀式,董事長吳進昌邀請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左四)到場剪綵,還可見到前行政院長陳冲(右五)。(圖/僑委會官網)另一邊,澳洲稅務局則是自2020年起就與吳家欠稅問題不斷進行爭執與追討,但直到2023年10月,《澳洲金融評論報》(The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簡稱AFR)獨家報導吳家可能會賣掉ANCB公司剩餘的25%股份,這才讓稅務局擔心吳家人會落跑,且特別研究了台灣關於執行外國判決的法律,驚覺「從台灣收回資產很困難」後,稅務局僅花了10周就完成吳家所有資產估算,然後,在同年12月20日,憑藉4529頁的證據、官員75頁宣誓書和30頁的法庭申請,說服法院凍結吳家價值67.54億元的資產。而澳洲最大華文報紙《澳洲新報》也在2023年12月21日報導,聯邦法院批准稅務局的申請,凍結吳進昌家族4名成員相當於積欠稅款2億美元的資產。至此,吳進昌家族從澳洲華人首富成為法院認證的澳洲欠稅大戶,還登上澳洲各大媒體版面,引發澳洲華僑圈譁然。根據澳洲媒體報導,吳進昌家族透過發言人表示:「已根據澳洲稅務局通常的上訴程序對修改後的評估提出正式反對,正在等待該程序的結果。」CTWANT記者上班時間四度致電至吳進昌2021年收購並擔任董事長的上櫃公司「Gomaji夠麻吉」,詢問有關吳在澳洲涉嫌逃稅之事,均未獲得正式回應。直到傍晚才由吳家在台的友人私下來電表示,「可能是因為生意上的眼紅,所以有人找媒體做出這些惡意攻擊,加上澳洲媒體報導的內容太過誇張,原本吳家打算不理會,也有做法律訴訟的準備,沒想到這消息已經傳到台灣來,讓他們感到很驚訝。」澳洲吳氏集團則於台北時間4月23日晚間7點15分來函,針對CTWANT(時報周刊/周刊王)致電詢問澳洲吳氏集團有稅務疑問,回應如下:1. 澳洲稅務局在收入認定上有不同意見,吳氏集團已經委任澳洲律師在進行稅務裁處,而且我們都已經提供稅務擔保,「沒有任何欠稅的問題」。 2. 法院早在2024年元月8日就已經解除資產凍結的命令,目前沒有資金運用或者經營上的問題,都是正常運作,我們都確實遵守澳洲當地的相關法律或規範。3.澳洲媒體的不實報導,都造成家族聲譽影響,已交由當地律師團處理。
欠稅僑委2/澳台商首富賣公司賺190億 孫儷代言保健品牌淪接管重組
旅澳台商吳進昌被僑委會聘為雪梨僑務諮詢委員,他同時也是知名保健品牌Nature's Care的創辦人,但這個他當初為了因孝心而發展的品牌,如今卻進入破產管理程序,吳家也被指控惡意爭奪經營權,登上澳洲各大新聞版面,被稱是「最富有的移民家庭與北京展開競爭」。澳洲知名保健食品品牌Nature's Care創建於1990年代,創辦人為吳進昌及其身為營養師的妻子陳素珍,兩人一開始是以販賣綿羊油及相關護膚品起家,但為了改善陳素珍父親的咳嗽問題,夫妻倆開始研究大蒜精及各種保健食品,進而自己找原料、自己製作,成為澳洲第三大的保健食品品牌,年營業額上看80億元,年銷逾百億顆保健食品。吳進昌獲獎後,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特別做圖宣傳。(圖/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The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簡稱AFR)撰文者Aaron Patrick在3月份的報導,吳進昌原本有意讓Nature's Care在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最後出於不明原因,於2018年4月,將Nature's Care所屬的ANCB公司75%股份,以190.87億元(5.85億美金)賣給兩家中資的股權基金。這筆交易讓吳家一躍成為澳洲最有錢的華人,交易內容卻始終沒有被揭露,更有澳洲媒體後續追蹤發現,縱使吳家賣出了股份,但他們從公司獲得的分紅竟然與沒交易股份前一樣多。雖然Nature's Care在中國市場大受歡迎,還請來女星孫儷代言,頗有營利,但仍在2023年10月跳票一筆高達45億元(1.38億美元)的債務,中資基金有意將Nature's Care拆分售出以償還債務,卻赫然發現當初交易合約上附有但書:如果企業被出售,吳家有權進行最後競價,除非其他人出價超過6億美元。不過,這種可能性極小。澳洲政府指控吳進昌家族逃漏鉅額稅款,將其資產暫時凍結,引起當地不少媒體報導。(圖/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根據法院文件,中資基金指控,45億元的債務之所以會跳票,是因為吳家在股東會上拒絕提供擔保,才導致公司無法順利融資,且吳家私下還不斷買進Nature's Care的債權,截至2024年1月17日,吳家擁有Nature's Care 93%的「優先」債務,這使得中資基金不得不進行第三次自救:請求澳洲法官阻止吳家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中資基金抨擊,吳家透過欺詐和不誠實的行為來控制Nature's Care。訴訟稱,當吳家知道Nature's Care違約時,他們密謀購買債務,從而濫用了機密資訊,嚴重違反當初交易的信託義務,再加上吳家人在集團內仍有任職,顯然「個人利益與其法定和信託義務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衝突」,並指控吳進昌有意當「影子董事」。2017年8月,蜜納集團搶下了澳洲品牌Nature’s Care,進軍健美保健市場,左起Nature’s Care營運長Michael Wu、Nature’s Care創辦人Jina、蜜納集團品牌總經理周瑋葶、Nature’s Care創辦人吳進昌、行銷長Jack Wu。(圖/報系資料照)最終,澳州法院認為吳家購買債權的行為並無不法,因為吳家也是Nature's Care的股東,自然知道公司會跳票的訊息。雖然法院取消了凍結Nature's Care債務的緊急命令,但由於跳票的債務未能如期償還,如今Nature's Care已進入破產管理程序,預計將花費6.5億元(2000萬美元)進行重組。至於吳進昌一家雖然在經營權官司中獲勝,但遭澳洲稅務局認定在2018年的股份交易案逃漏稅,總欠稅金額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於2023年12月20日因涉嫌逃漏稅,遭澳洲聯邦法院批准稅務局的申請,凍結吳進昌家族4名成員相當於積欠稅款2億美元的資產。CTWANT記者上班時間四度致電至吳進昌2021年收購並擔任董事長的上櫃公司「Gomaji夠麻吉」,詢問有關吳在澳洲涉嫌逃稅之事,均未獲得正式回應。直到傍晚才由吳家在台的友人私下來電表示,「可能是因為生意上的眼紅,所以有人找媒體做出這些惡意攻擊,加上澳洲媒體報導的內容太過誇張,原本吳家打算不理會,也有做法律訴訟的準備,沒想到這消息已經傳到台灣來,讓他們感到很驚訝。」澳洲吳氏集團則於台北時間4月23日晚間7點15分來函,針對CTWANT(時報周刊/周刊王)致電詢問澳洲吳氏集團有稅務疑問,回應如下:1. 澳洲稅務局在收入認定上有不同意見,吳氏集團已經委任澳洲律師在進行稅務裁處,而且我們都已經提供稅務擔保,「沒有任何欠稅的問題」。 2. 法院早在2024年元月8日就已經解除資產凍結的命令,目前沒有資金運用或者經營上的問題,都是正常運作,我們都確實遵守澳洲當地的相關法律或規範。3.澳洲媒體的不實報導,都造成家族聲譽影響,已交由當地律師團處理。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死刑釋憲辯論2/政府不該「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 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死刑侵入身體、強加痛楚、剝奪生命,以「嚇阻」與「應報」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質疑是否有正當性。死刑能增加多少嚇阻作用,難以確知,為了增加缺乏實證的嚇阻效果而剝奪生命,犧牲與效益是否合乎比例,答案取決於生命的價值為何。但大法官釋字576號解釋早已確認「生命無價」。李念祖指出,刑法一開始就顯示死刑是殘酷的應報,在鬧市流血行刑,嚇阻的效果最好,但刑法放棄公開執行,改採隱匿執行,立法理由是「死刑殘酷,不利教化」,但隱匿執行就不殘酷嗎,放棄公開執行的嚇阻效果,殘酷應報才是如今死刑的真正目的。李念祖表示,應報來自報應、報復,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何況應報或報復都缺乏客觀理性的標準,全然是情緒、情感恣意作用,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李念祖說,法官有一句名言「求其生而不可得」,這句話不過就是說「非殺不可」,但也是結論,沒有理由,這是社會防衛。受刑人完全置於公權力控制之下,長期監禁足以防衛社會,剝奪生命不是正當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下令或動手實際結束他人的生命,將生而平等的活人變成屍體,一個人不會因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有資格下令或動手殺人。李念祖表示,今天的刑法不是依「禮教」而設,討論死刑違憲不該受到「不倫」的指責,請憲法法庭揚棄不合時宜的釋字第476號解釋,否定報應性。中國西漢開國者劉邦將秦國的死刑留下,直到今天,還是報應論,梁山好漢也說替天行道,但法官是人,不是神、不是天,也不是梁山好漢,民主的憑藉不是神權而是理性,不要再動殺機,以殺止殺。2000餘年殺心還揮之不去,是畫句點的時候了。
死刑釋憲辯論1/死囚代理律師:死刑讓政府怠惰面對「犯罪成因常來自國家系統失能」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逃避面對社會制度不足才醞釀出犯罪成因的事實。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也對定讞後被害人的照料有所疏忽。他自陳1996年高中暑假,將他一手帶大的阿嬤遇上搶劫,死在街頭。當時他有強大意圖想殺了犯罪行為人,想要復仇,直到進入大學後,犯罪學中各種罪犯的解析才讓他自由。李宣毅表示,當時他明白過來,犯罪成因可能是年輕人想去賭場翻身、可能是失業的中年人走投無路等,到底是家庭、學校、部隊、職場哪個環節讓這些人與社會脫節。如果可以追溯犯罪的成因,國家系統的失能才會不斷被發現,進而修復。李宣毅指出,他在求學時,漸漸意識到想要消彌犯罪,該追殺的不是那個被告,而是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能阻止悲劇再度發生。阿嬤的死是提醒大家擁抱身邊的人,唯有緊密聯繫人與人的關係,放棄歧視、排除身邊的人,犯罪成因才有滅絕的可能。李宣毅認為,創傷需要國家建立有效的系統來協助,然而要做到這一點十分困難,死刑的存在會降低國家步上艱困道路的決心。為了更美好、更安全的社會,應該要直接面對問題,而不是藉由死刑來逃避。
被害人律師代表:廢死運動讓民眾反感 台南殺警家屬也痛批沽名釣譽
憲法法庭進行死刑大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陳淑貞律師2024年4月23日代表出庭陳述意見,陳淑貞律師表示,廢除死刑運動讓台灣民眾相當反感,根據犯保協會對被害人及家屬所做問卷,超過96%、接近百分之百比例支持死刑,歐盟廢除死刑歷經53年,台灣、日本、美國同屬人權先進國家,也均保留死刑。她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更直接痛批廢死其實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陳淑貞律師指出,被害人及家屬對於殺害小孩婦幼及家暴殺人,竟還不能判處死刑一事,無法接受,也認為目前精神鑑定制度很有問題,就算精神鑑定結果發現有病,並非就不能判處死刑。對於目前流行的殺人案件說法,指殺死一、兩人不能判死刑,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非常反感。陳淑貞律師直言,死刑執行問題近年來懸而未決,死刑犯在監所生不如死,已有死刑犯不堪痛苦在監所自殺,現在死刑犯關在監獄至少20年以上,之前高雄大寮監獄暴動挾持案,也是因為不堪久待監獄才發生,顯示廢除死刑改採終身監禁也有很大問題。陳淑貞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不應廢除,歷次死刑的違憲審查均認為死刑制度合憲,死刑犯與犯罪被害人之身體自由與生存權同受保障,同享人性尊嚴,特定犯罪以特別刑法規定特别罪刑,符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比例原則。現行法律對於死刑犯訴訟人權已充分保障,社會大眾高度肯認死刑具有防衛社會安全的目的,目前社會共識礙難接受廢除死刑。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黨產會落日沒時間表 國民黨智庫先砍3分之2人力
前立委、現任國民黨智庫教育文化組召集人陳學聖表示,黨內智庫「國政基金會」將分兩階段精簡人力,瘦身後只會留下3分之1人,而不足人力將改以委託方式,維持研究量能。但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林峯正22日表示,並未監控國政基金會的資金。黨政人士向CTWANT指出,近日國民黨持續進行內部組織改革,除了裁撤特種黨部黃復興黨部外,也派任多位黨籍立委擔任地方黨部主委,除了希望達成內造化等目標外,「立委的名氣也比較好募款」。該人士進一步秀出函文苦笑,由於財源不足,國民黨智庫內部人員已遭預告將於6月1日起停止聘用,並需於5月31日前至行政组辦理交接與離職手續,粗估至少30人「我自己也是苦主」。面臨斷炊困境,陳學聖直言,智庫轉型是必然,畢竟入不敷出,一年支出開銷超過新台幣5,000萬,其中人事費占75%,加上執政黨強勢封殺,智庫不可能接中央政府案子;地方政府則往往為了避嫌,也不太讓智庫接案。陳學聖感嘆,至於平常與國民黨關係良好的企業界,這幾年也因不想被「查水表」,即使想幫助國民黨,也多以意思意思贊助活動方式,以免大筆捐款遭執政當局針對。目前國民黨快坐吃山空,智庫裁員是不得已的選擇。對此,旨在緊盯與處理國民黨黨產的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林峯正22日則駁斥表示黨產會從未認定國政基金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也未曾監管財務,目前並未監控國政基金會的資金往來。林峯正22日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強調,目前黨產會認定國民黨458筆土地為不當黨產,並追徵8.6億。彼時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國民黨上訴,全案已經確定。如因此遭國民黨指控黨產會斷其國政基金會財路,實為錯誤解讀。林峯正重申,雖然自己在2021年曾說黨產會3年後落日,然而現在相關訴訟多在進行中,被處分的對象都是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自己無法談結束時間表,必須依照法院的進度。而黨產會委員任期8月將屆,是否有望展延任期甚至改選?林峯正則低調避談。
徐巧芯不斷遭綠攻擊 命理師曝她今年走「命運之輪」:愛情牌在死神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繼任因為大姑涉詐騙案不斷遭綠營攻擊,而吠陀占星權威李靜唯老師表示,「徐巧芯今年剛好走『命運之輪』,意味她將會發生命中注定的機遇或是重大轉捩點」,徐巧芯也對攻擊者開嗆,「你會對你今天所做的事情感到後悔。」李靜唯老師3月曾預測有大地震,她在20日也於臉書發文,「最近看到藍營女戰將徐巧芯連番被綠營攻擊,一向伶牙俐齒的她甚至哭倒在總召傅琨萁的懷裏,如今連她身上的穿戴都被拿出來攻擊,讓我不禁感慨,最近是真的水逆太嚴重了嗎?難道這些位高權重的立委沒有其他國家大事可以討論了嗎?」李靜唯老師表示,「徐巧芯今年剛好走『命運之輪』,意味她將會發生命中注定的機遇或是重大轉捩點,正位可能是好運,逆位則是厄運!但不管是正位還是逆位,老天爺要送給你的禮物不一定包裝得很精美,它可能用一種猝不及防的方式來考驗你甚或摧殘你,重點是你不想接受也得接受,因為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會發生的,躲也躲不過,就像人生走到一個十字路口,向左轉還是向右轉都必須靠我們的智慧去抉擇!」李靜唯老師指出,「再加上徐巧芯愛情牌在『死神』,個性愛恨分明沒有灰色地帶,她可以很果斷說出如果丈夫涉案就離婚這句話,因為『死神』在感情上不喜歡拖泥帶水,頗有一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氣魄!比較辛苦的是財富在『審判』,一生都容易發生跟金錢或工作相關的是非或訴訟,而『審判』也是塔羅牌最大的一張業力牌,象徵內在深層的潛意識,不論是正位或逆位都意味著內心面臨天人交戰,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結,有點類似吠陀占星的甘達(業力之結)!」李靜唯老師說,「『命運之輪』也象徵她必須學會改變及創新,譬如今年初當選立委對她而言是一個新的里程碑,但是『命運之輪』的好運絕對不是憑空而來,同時也必須付出相對的代價!其實生命中的好運並不一定總是以貴人的姿態出現,反而可能先給你致命的一擊,可事過境遷之後才會發現。」對於不斷被綠營攻擊,徐巧芯也在直播節目《危機女王》說,她所面對的種種都會記下來,誰說過什麼,誰做過什麼,「你會對你今天所做的事情感到後悔」,而她也不是一個寬宏大量的人,她是A型天蠍座,綠營像是攻城打她一個禮拜,「我被檢調傳喚了嗎?涉案了嗎?都沒有。」
靈長類也愛自拍?2遊客驚喜合照 他出版照片卻遭告「侵犯獼猴權利」
英國2名遊客日前到印尼峇里島旅遊,走進了烏布聖猴森林(Ubud Sacred Monkey Forest)過後,當他們準備拍攝猴子時,這隻靈長類動物卻突然「反客為主」,彷彿是在自拍一樣張著嘴看向鏡頭,讓2人感到又驚又喜。根據外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的報導,克洛伊(Chloe)和克雷格(Craig Dennis)近日至峇里島遊玩,並造訪了擁有約1260隻長尾獼猴的烏布聖猴森林。而當他們拿起相機,要與其中1隻獼猴拍攝遊客照時,這隻猴子卻將其中一隻手伸向鏡頭側邊,像是在拿著手機自拍一樣,更張大嘴巴疑似做出表情,讓2名遊客不禁露出了難以置信的表情,事後更讚嘆道:「這絕對是次一生難忘的旅行」。不過,這並不是靈長類動物第1次試圖在鏡頭前自拍,報導指出,早在2011年,印尼蘇拉威西島有隻名為鳴人(Naruto)的猴子,就用了無人看管的相機拍下自己微笑的照片,引起了各國的熱烈討論。後來,該相機的持有者大衛(David Slater)將這些照片發表在一本書中,善待動物組織(PETA)卻在2015年代表猴子控訴他侵犯了猴子的權利,也聲稱對方同樣侵犯了《火影忍者》在相關版權法中的權利,而這起案件最終經由美國法院審理,法官也於2018年以「動物不能提起版權侵權訴訟」為由,裁定大衛勝訴,大衛也與善待動物組織達成協議,同意將這些照片所產生之25%的收益捐贈出去,以幫助保護印尼獼猴的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