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宗桃花劫1/大寶法王台灣代言人陷情網 正妹不爽被分手連環罵
擁有全球千萬信徒的第17世大寶法王噶瑪巴,在台灣的首席大弟子熊慧行(筆名羅卓仁謙,29歲)遇上桃花劫!一位擁有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網紅C姓女子指控熊慧行已有女友還欺騙她感情,甚至以pua(藉由心理學技巧操縱、追求)手段追求女性,憤而與C姓友人在IG、臉書等處PO文痛罵他,遭熊提告求償100萬元及刊登判決書,法院一審認為熊是公眾人物,C女和C男相關言論屬於言論自由,判熊敗訴,不料全案上訴二審後,案子竟悄然消失。本刊追查發現,其實這起法王高徒和前正妹女友的桃花糾紛並非無端消失,而是雙方達成和解,因此熊慧行撤案,不致像熊慧行先前為保護大寶法王噶瑪巴與女信徒的感情糾紛,最後要靠法院作出確定判決才能偃旗息鼓。至於實際的和解內容因兩造簽有保密協議,無法得知。據了解,這位在IG上小有名氣的正妹網紅C姓女子,2021年3月8日在IG的限時動態PO文,痛批:「有人佛學推廣、哲學講的頭頭是道、出書當老師、還是youtuber網紅?在網路上教別人如何解決人生難題、找自己各種正念正能量的。實際上!已經有女友還用著pua手段到處亂騙感情、騙身體。這位厲害的時間管理大師!造成別人生理心靈嚴重傷害。現在對宗教信仰要打上個問號了?真心為受害的女生們感到不平。」熊慧行表示自己早已還俗,不會利用宗教與弟子或施主交往。(圖/趙世勳攝)C女接著又PO文指出:「權利不對等關係,先貶低女生尊嚴」、「用騙的pua控制」、「包裝下這麼的下流」、「上床後不理」、「他在業界就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專玩漂亮讀者書迷」、「這種騙子還到處頭頭是道的說些屁話,到處誘拐欺騙女孩子」、「約會強暴」、「騙感情」、「騙身體」。C女還在自己臉書分享上述貼文。幾乎同一個時間,C女的C姓男性友人也在自己的臉書、IG發表類似言論,陳男還在2021年5月1日到熊慧行的Youtube頻道「快樂大學」影片留言區留言罵熊,陳強調「自己說謊下地獄,歡迎熊提告,還虧熊說已經要提告,『但我等了1個多月!還沒等到,是因為我說出實話了吧!』」等語。然後C女和C男就真的收到法院開庭傳票了。官司歷經近2年,今年3月初才達成和解。對此,在YT擁有超過30萬人追蹤的熊慧行,承認他確實曾與C女交往相處過,熊說當初分手時,可能因為自己接受西藏教育,說話比較直接,才會讓感情處理得不好,現在事過境遷,覺得本來就不是要讓整件事置於死地,希望達到雙贏,不要兩敗俱傷,所以透過律師達成和解,讓整件事變得更有彈性。 正妹C女不滿熊慧行與她分手,氣憤難消。(圖/翻攝C女IG)對於女方指控自己利用宗教欺騙感情,熊慧行直呼不可能,他表示自己和弟子及施主間是不建立任何宗教以外的關係,「連一頓飯也不吃」,因為太接近會產生權力濫用的問題,很多認識他的人也不是透過宗教,而是在一些正常的社交場合,他就是希望宗教不要和生活重疊,現在案件落幕了,只是「誤會一場」!

「非洲明珠」性平黑暗期來臨 烏干達通過「全面反對同性戀」法案
曾被稱為「非洲明珠」的東非國家烏干達,21日宣布通過「全面反對同性戀」的法案,未來若性傾向與異性戀不同者,在該國都視同犯罪,也讓性別平權在該國成為一大禁忌,若從事同性戀活動、出版、支持、傳播、贊助LGBTQ者,都被視為有罪,面臨起訴與監禁。烏干達總統穆塞維尼將收取國會通過的法案,他可以選擇否決,但過去就有反同言論的他,也被認為這樣的可能性極低。(圖/達志/美聯社)東非聯邦之一的烏干達,長期因內戰與錯誤政策,導致過去在英國殖民時的「非洲明珠」國家,受到巨大的經濟災難,烏干達的政府更是被「透明國際」組織評價是世界上最腐敗的政府之一,在性別平權方面,烏干達早已明定禁止男女同性性行為與同性婚姻,如今烏干達國會又以多數決通過反對同性戀法案,若民眾發現身邊有同性戀者,都有向烏干達政府通報的義務,並且同性戀者將面臨刑期。法案當中更包含,若是從事因同性性行為而誘拐兒童或走私者,都會被處以無期徒刑,另外支持或贊助多元性別的個人或機構,以及出版、傳播、發行同性文學作品等,都會被起訴與監禁。烏干達的平權人士與LGBTQ族群也表示,烏干達的反同思想,讓他們長期存在肢體與網路暴力威脅中,如今新法案通過將會造成全體烏干達民眾更黑暗的影響。該法案將送往總統穆塞維尼(YoweriMuseveni),他有權利否決或簽署該法案,不過過去就曾公開批評同性戀的穆塞維尼,否決的可能性極低。信奉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為大宗的烏干達,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最高可被處予終身監禁,而目前非洲有34個國家或地區禁止同性戀行為,有的國家則是女性合法,男性不合法,至於烏干達所屬的東南非地區,則是東非聯邦6國都不允許,包含肯亞、坦尚尼亞、蒲隆地、盧安達、南蘇丹、烏干達等。

公公幫準媳婦「走後門」 慘遭惡女誘拐捲走520萬
社會上不少事情需要靠人幫忙才能更快達到,廣西就有一位好公公,想幫快畢業的準兒媳婦找好工作,因此透過一名女子幫忙「喬事」,並一次就給她5萬人民幣(約台幣22.2萬)的疏通費,之後又被其騙了共117萬人民幣(約台幣520萬元),結果準媳婦沒有工作,他的錢也都沒有下文,最後報警提告。據陸媒《廣西台報》報導,一名劉姓男子想幫要畢業的準兒媳婦幫忙推薦工作,因此找上多年前一位潘姓女同事,過去潘女曾幫人辦過人事手續,因此找上她希望能幫忙打點,結果對方跟他收了5萬元人民幣後,又以要打點各種關係為由,繼續跟劉男拿錢,就這樣前前後後騙走他117萬元人民幣。直到2022年底,劉男的準媳婦還是沒有工作,潘女卻用各種理由塘塞,這樣的才劉男驚覺自己遇上了詐騙,並報警逮人。近日潘女遭到逮捕,此事也被爆了出來,不少網友誇讚這名準公公財力雄厚,更認為「如果婆家那麼有錢,何必出去工作」。

媳婦拋夫棄女「對郎造」 竟是公公挖自家小孩牆角釀禍
印度一名男子帕萬(Pawan Vairagi)日前發生妻子拋下6個月小孩私奔的事情,而挖帕萬牆腳的小王,竟然是帕萬的父親拉梅什(Ramesh Vairagi)。根據《India.com》報導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印度拉賈斯坦邦,苦主帕萬長年在外地工作,並不會時常回家。但沒想到在一次回家時,他意外地發現自己的妻子竟然拋下6個月的女兒不顧,自己就跟小王私奔了。而小王也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父親拉梅什。而且兩人在離家時,還竊取了帕萬名下2輛汽車。帕萬認為,妻子有可能是被從事非法工作的父親誘拐。雖然事發第一時間,帕萬已經向警方報案,但他認為警方沒有認真的對待此案件。但當地警方表示,目前已經有對這對私奔男女進行調查。報導中也指出,帕萬的事情並不是十分罕見,過去拉賈斯坦邦就曾發生類似的事情,之前就有一位40歲的岳母,因為愛上自己的女婿,所以與女婿聯手灌醉岳父後,兩人就這樣私奔消失無影。

「古柯鹼河馬」氾濫成災影響生態 哥倫比亞政府:讓牠們移民
位於南美洲的哥倫比亞,當地自然生態被一群「古柯鹼河馬」給攪得一團亂,當地生態被嚴重破壞。而目前有消息指出,哥倫比亞政府有意將其中的70頭河馬轉送給印度與墨西哥。據了解,這批被暱稱為「古柯鹼河馬」的河馬們,其實一開始只有4隻,是由哥倫比亞毒梟艾斯科巴所引進哥倫比亞的。艾斯科巴(Pablo Escobar)自1975年開始,他仰仗著生產、走私古柯鹼到美國銷售而發家致富。全盛時期甚至壟斷美國古柯鹼走私量的80%,身價高達500億美金。而他在1993年在美國與哥倫比亞政府的合作下,被兩國組成的特別行動小組給開槍擊殺。而艾斯科巴曾擁有一個佔地7000英畝的野生動物園,當特別行動小組襲擊艾斯科巴時,動物園內有4隻河馬逃脫,當時警方並沒有特別在意,原以為河馬會死在野外。但沒想到歷經27年後,這4隻河馬竟然繁衍出如此龐大的族群。根據《美聯社》報導指出,這些野生的河馬目前單是在北部安蒂奧基亞省(Antioquia)就有130頭,推估在未來8年內會暴增至400頭,如果繼續放任不管,將會影起當地的生態浩劫。環保部門主任莫拉萊斯(Lina Marcela de los Ríos Morales )表示,哥倫比亞政府目前有意捕捉其中的70頭轉送給印度與墨西哥,他們計畫採用食物來誘拐這些野生河馬進入鐵籠。莫拉萊斯也表,除了印度與墨西哥當地的保護區與野生動物園有意接手外,目前厄瓜多、菲律賓跟波札那也傳出有意接手的消息。

南韓女童失聯6天終於找到了! 當場逮捕50歲疑似誘拐犯
近日南韓發生一起11歲女童失聯6天的案件,該名女童10日時從江原道春川市的住家離家出走後,便失去音訊,手機訊號最後出現的地點是首爾蠶室。南韓警方今(15日)在忠清北道忠州市某工廠發現女童蹤跡,另外在現場逮補了疑似誘拐女童的嫌犯。根據《韓聯社》、《朝鮮日報》的報導,這名失聯6天的11歲少女本名李彩希,10日她從江原道春川市的住處離家出走,竟搭乘計程車前往春川市外的巴士轉運站,搭上開往首爾的高速客運,最後抵達首爾市松波區蠶室站附近,此後手機便失去訊號。女童父母發現不對勁之後,於11日上午9時向警方通報失蹤,南韓警方通過公開偵查尋找女童下落依然沒有收穫。失蹤第5天(14日)晚間8點時,女童竟向母親發送手機簡訊寫道「我人在忠州,我覺得很害怕。」女童母親隨即撥打112報警,案情才終於有進展。今(15日)上午11點30分時,南韓警方終於在忠清北道忠州市蘇台面某工廠(也有韓媒說是民宅),發現失聯女童,同時也在現場逮捕疑似誘拐女童的50歲男性嫌犯。警方找到女童時,她並無明顯傷勢,但據傳她身心仍處於不安恐慌的狀態。警方關係人士表示,未來會調查釐清該案件是否涉及綁架等相關犯罪,目前正將女童帶回她位於江原道春川市的家。

阿公阿嬤參賽舉重 9旬嬤舉起62.5公斤、7旬翁舉起147.5公斤
你想過60歲以後的生活嗎?你想像過自己80歲的時候是臥病在床還是健步如飛呢?運動對健康有好處是常識,但能做到的人並不多,然而運動對於長輩、行動力不好者,甚至於癌症病人帶來的驚喜卻是無法想像的。44位阿公阿嬤參賽 90歲阿祖帶曾孫、71歲舉起147.5公斤為了鼓勵新手及長者,12月10日舉行的「聖誕老人硬舉大賽」,聚集了44位超過60歲的民眾參加,舉起的不單純只是重量,更是對生活和自我的肯定。當中男性長輩們舉起100公斤者就超過4人,70歲的謝世炤更舉氣147.5公斤,創下長者組最高重量!最高齡90歲的凌周茶阿嬤,更帶著7歲曾孫一起參賽,輕鬆舉起62.5公斤,比去年參賽的45公斤進步許多,曾孫許峻睿也舉起了47公斤,現場驚呼連連,熱鬧非凡。▲90歲的凌周茶,舉起62.5公斤。▲70歲謝世炤訓練一年,成功舉起147.5公斤。83歲沈劉阿嬤換人工關節 訓練後種菜、上樓梯沒問題83歲的沈劉阿味,髖關節、膝關節都已換成人工,仍感到無力、虛弱,下背部也常會抽痛。今年初由兒子帶著一起加入訓練,至今健齡只有十個月,在賽事中輕鬆舉起50公斤。本來爬上樓梯都必須藉由手的力氣拉著扶手往上,開始訓練之後,肌力越來越強,精神變得比較好,步伐也越見輕鬆,上樓梯已經不是問題,每天早上都可以去菜園種菜、自己騎腳踏車買菜。被問到訓練前會不會擔心受傷?沈劉阿嬤笑說:「拿不動就不要拿,自己可以拿多重就拿多重,不勉強就不會受傷。」教練也在旁邊補充,訓練全程都有專業人士在旁邊輔助,不會有問題。▲83歲的沈劉阿味阿嬤,即使換了人工髖關節、膝關節,也能輕鬆舉起50公斤。77歲徐阿姨買菜不用人陪 連爬五樓回家沒問題滿頭白髮的徐秀雲阿姨今年77歲,一般選手必須全神貫注、經過幾個呼吸,再一鼓作氣舉起,只見她提起六角槓跟買菜一樣輕鬆,成功獲得52.5公斤佳績,帶領她參賽的教練曾子桓更笑說應該幫她報更高的重量。(如主圖)徐秀雲也是在女兒的推坑下一起開始訓練,至今訓練7個月,被問起訓練有什麼好處,她沒辦法一一說出,「我去買菜的時候只帶一個環保袋,本來沒想要買,結果第一攤買了四個芭樂、第二攤買了四個蘋果,一路買了菜頭、南瓜,再提回五樓的公寓。」訓練成果卻明顯反應在生活之中,她還說,本來膝蓋痛掛號要看醫師,結果訓練後不痛掛號都取消了。女兒也表示,這樣自己白天上班,剩媽媽一個人在家也比較放心。腦幹癌鬥士唐玉珍 訓練讓她不必終身臥床除了長輩之外,也有許多一般人「印象中」沒辦法進行重量訓練的「病人」。今年57歲的唐玉珍,2年前開始常覺得頭暈、走路不穩,最後被兒子拖去就醫,才發現罹患惡性腦幹瘤,被判定未來可能沒有復原希望,必須終身臥床。身為健身教練且具有護理背景的兒子,認為媽媽不該這樣走完一生,應該更有尊嚴地活下去,在與醫師討論之後後開始陪媽媽復健、訓練,「我們沒有進入長照系統,直接在家訓練後進入健身房。」透過積極訓練,過程有苦有淚,但肌力訓練也扭轉了她的癌後人生,雖然必須仰賴輪椅移動,但是因為訓練,可以自己起身如廁、走動,不至於完全癱在床上。唐玉珍成為台灣首位健力三項比賽的腦癌患者,也獲頒台灣癌症基金會十大抗癌鬥士,對於這樣的結果,母子倆也從未想過。本次比賽成功舉起77.5公斤,現場歡聲雷動,許多人不敢置信。▲罹患腦幹癌的唐玉珍,在兒子(右)陪伴訓練下,舉起77.5公斤。帕金森氏症、原發性震顫症 靠肌力訓練改善病情、獲自我肯定患有帕金森氏症的陳瑞德,今年62歲,比賽中更舉起115公斤。他相信人體有自我修復的能力,每天健走、訓練、打高爾夫,尋求任何可以幫助身體健康的事情。「快樂可以刺激多巴胺分泌,做這些事情讓我很快樂,也對帕金森氏症很有幫助。」陳瑞德大方分享,訓練帶來的好處非常多,一方面是讓身體健康,另一方面也帶來的成就感和自我肯定。另外,患有原發性震顫症的保羅阿公,今年66歲,比賽中舉起145公斤。原本做任何動作,如倒水、吃飯、寫字都顫抖到不行,被兒子誘拐進入健身房訓練肌力之後,步伐、日常生活也更穩健。▲患有帕金森氏症的陳瑞德,今年62歲,挑戰115公斤成功。肌力訓練擺脫病痛 長者生活自理不求人物理治療師既肌力訓練教練鄭宇劭表示,人類40歲後,每十年會流失8%的肌肉量,喪失肌肉會影響到人體的代謝、調節與行為能力。「肌少症」指的是人體因年紀增長導致肌肉流失的情形,肌力下降伴隨而來的是整體健康走下坡,增加走路不穩和跌倒的風險!藉由肌力訓練,不但能改善肌肉力量、肢體協調,更讓長者們生活有了其他重心與興趣。練健康為推廣中高齡肌力訓練,因此希望藉《聖誕老人六角槓硬舉大賽》提供長者表演的舞台,也檢視自己的訓練成果,鼓勵自己也激勵他人,活動發起人黃元杰希望在這次賽事之後,能喚起大眾對於健康及肌力訓練的重視,一同為自己的健康把關,以訓練擺脫病痛外,更獲得自在人生。▲長輩們以自身經驗鼓勵大家,活到老、動到老,才能健健康康。(以上圖片來源:練健康)

回來就好!身心障礙女赴柬埔寨4個月返台 港警追查:20名弱勢女子被拐
花蓮縣21歲金姓女子有中度身心障礙,她7月時誤信友人分享的高薪工作廣告,遭騙到柬埔寨打工,金父心急如焚立刻報警,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則立刻啟動專案小組調查,先是破獲誘拐金女的詐騙集團,並透過管道找到金女,趕在她被轉賣前搶救回台,父女相隔4月今日終於重逢,金父感動不已,直呼「回來就好」,場面令人動容。據了解,金女因身心障礙而求職困難,她7月時看到朋友在社群平台張貼高薪工作,誤以為核對帳款、文件收發、訂單出單就能領到快7萬元高薪,並被45歲陳姓主嫌及27歲傅姓共犯送去柬埔寨,金女家屬發現她離境後心急如焚,立刻報警處理。花蓮港警總隊立刻啟動專案調查,在花蓮檢方指揮下將陳傅逮捕,並得知已有逾20名弱勢女子被人蛇集團騙到柬埔寨,追查後鎖定38歲葉姓主嫌,10月中旬將該集團瓦解。但金女此時仍滯留柬埔寨,且隨時都有被轉賣的生命危險,因此透過當地台商等管道打聽其下落,盼能找到她。不過金父上月底卻突然致電花蓮港警總隊,指稱接獲外交部官員電話表示金女人在緬甸邊境遭警方以非法入境拘留,需準備2萬多元購買機票辦理返國手續。警方擔心金父遭人所騙,便請外交部領事局和刑事警察局國際科協助查證,最後傳來好消息,確認金女確實由緬甸政府機關拘留,金父聽聞女兒還活著的消息也相當開心。金女最後在外交部駐外等單位協助下,搭乘今天下午4時的班機回到台灣,金父在桃園國際機場見到女兒時,趕緊衝上前擁抱她,2人相擁均紛紛流下喜極而泣的淚水,金父則不斷哽咽地說「回來就好』,場面相當溫馨,花蓮港警總隊也派遣專案小組成員從機場一路護送2人回花蓮住所,進一步了解其被害經過。

父親是連環殺手「30年內殺70女」 女兒爆料還強迫她埋屍
75歲的父親竟是連環殺手!美國愛荷華州一名女子自曝,已經死去的父親殺害了50至70多名婦女,還強迫她和4名兄弟姊妹幫忙處理屍體,不過女子的親過姊姊卻出面反駁,強調父親絕對不可能是殺手。愛荷華州一名女子自曝,已經死去的父親殺害了50至70多名婦女。(圖/翻攝自News Week) 根據美國的《News Week》等美媒報導,這名叫作露西(Lucy Studey)的女子向警方表示,父親斯圖迪(DonaldDean Studey) 於2013年3月去世,但他的真實身分其實是名是連環殺手,生前約殺害50至70多名女性,她知道屍體在哪裡,都被倒在一個約30公尺深的井中。警方懷疑斯圖迪是誘拐性工作者或是過境女性,將她們帶到自家農田中殺害。(圖/翻攝自KETV) 根據露西透露,「雖然父親只會叫我們兄弟姊妹去井那裡,但我知道那代表了什麼,每次被叫去井旁邊或山上時,我都想著自己再也不會回來了,因為他可能會殺了我」。另外露西還表示,父親喝醉酒後脾氣十分暴躁,然後會在拖車內對受害女子施暴。根據警方紀錄顯示,斯圖迪曾有過兩段婚姻,其中一人被發現使用電線勒死自己死亡,另一人則是開槍自轟,弗里蒙特郡警方表示,他們帶著警犬前往露西所指的地方調查,警犬出現明顯反應,雖然當下並沒有找到屍體,但顯示該地確實有過腐屍。警方懷疑,斯圖迪是從附近的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市(Omaha),誘拐性工作者或是過境女性,將她們帶到自家農田中殺害,屍體倒入井後,再用化學腐蝕劑滅屍,若露西的指控屬實,斯圖迪將成為美國史上殺害最多人的連環殺手之一。斯圖迪於2013年3月去世。(圖/翻攝自KETV)對於露西的指控,她的姊姊蘇珊(Susan Studey)則是出面反駁,強調父親雖然是一名嚴父,但絕對不可能是殺手,針對警犬聞出腐屍的說法,她認為可能是家中死去的黃金獵犬或是產下便死亡的兄弟姊妹遺體,「我比露西大2歲,我想我會比她更清楚爸爸是不是連環殺手」。

《原子少年》小孩槓許維恩經紀人 寄律師函要求3日道歉
《原子少年》天王星的 成員小孩(何世華)陷入感情糾紛,日前宣布退團,將在明(17日)正式生效,而他先前發出的聲明中,控訴許維恩公司「維恩原創國際」及其經紀人以不實聲明攻擊,揚言提告。今(16日)小孩又委請律師發表律師函,要求許維恩經紀人或公司在3天內道歉。理樸法律事務所僅代表當事人何世華向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雨晴 (以下簡稱林雨晴) 為下列通知:一、林雨晴於2022年10月7日出自散布於眾之意圖,對新聞媒體散布足以毀損何世華名譽之文字,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一)林雨晴於2022年10月7日,以「許維恩經紀人」之身分,主動向多家新聞媒體傳送「原子少年暴力性侵」、「當事人O小姐未成年」、「當事人O小姐與她母親經過社會局訪談,她們已在前往警局報案並做筆錄當中」、「先發一份聲明稿,請各位媒體能夠協助發文」及「若不是你們負責的線也請告知窗口或代為轉達」等文字訊息。(二)林雨晴將前項文字訊息主動發送予多家新聞媒體要求發文,顯係出於散布於眾之意圖且已完成散布行為,其散布文字內容又係不實指控何世華「暴力性侵未成年O小姐」,嚴重毀損何世華名譽,故林雨晴已該當刑法加重誹謗罪。(三)林雨晴於完成前項第一次加重誹謗罪犯行後,同日第二次出自散布於眾之意圖,不僅對新聞媒體散布與事實不符而毀損何世華名譽之聲明稿(詳後述),更通知單一新聞媒體前往獨家拍攝林雨晴所稱「O小姐與其她母親前往中和警分局製作筆錄」之畫面後,再繼續捏造「何世華於當日晚間前往中和警分局製作筆錄,得知媒體都在外等候,偷偷從分局小門離去」此一與事實完全不符、完全沒有發生過之作假資訊,透過該單一新聞媒體報導散布後,誘導閱聽者誤信「O小姐一報案後,何世華立即遭警方傳喚製作筆錄」而誤解「何世華犯罪嫌疑重大」,顯已再次毀損何世華名譽,故林雨晴此時該當第二次刑法加重誹謗罪。(四)特應陳明者,林雨晴進行第二次加重誹謗罪犯行時向多家新聞媒體散布之聲明稿,有下列多項不實:1.林雨晴散布之聲明稿誣指何世華「在她(即林雨晴所稱O小姐)不願意的情況下,使用暴力企圖強行進行性侵」。實則何世華從未對林雨晴所稱O小姐「使用暴力」,更未「企圖強行進行性侵」,且林雨晴散布該不實聲明稿前,未向何世華為任何查證,更顯其破壞何世華名譽之惡意。2.林雨晴散布聲明稿誣指何世華「知道當事人(即林雨晴所稱O小姐)未成年誘拐發生性行為」。實則何世華從未誘拐任何女性,縱與林雨晴所稱O小姐發生關係,亦係於雙方均滿16歲且確定處於男女朋友交往關係下合意進行,從無誘拐,且此客觀事實(即合意下發生關係)尚經林雨晴所稱O小姐於其網路直播時證實無誤,顯見林雨晴所散布「何世華誘拐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之不實文字,已該當刑法加重誹謗罪之犯行。3.林雨晴散布聲明稿誣指何世華「利用自己公眾人物身分放任媒體作出攻擊當事人惡意流出交往時間line對話」。實則何世華從未直接、間接、明示、暗示任何新聞媒體攻擊任何當事人,更未惡意流出與任何當事人交往期間之對話;林雨晴散布此一污衊何世華之不實聲明內容前,未為任何查證,顯已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之犯行。二、林雨晴受雇於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更自陳係因受雇於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之機會,認識林雨晴所稱「O小姐」,且林雨晴於遂行上開加重誹謗罪時,均係以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經紀人名義聯繫各新聞媒體,以致各新聞媒體轉述林雨晴所散布文字訊息內容時,報導內文均以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作為散布該文字訊息之主體,顯見林雨晴絕非以其個人身分進行上開加重誹謗犯行,故倘林雨晴係利用其任職於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之機會、職稱、資源,遂行對何世華之加重誹謗,則依民法第188條規定,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須為林雨晴之加重誹謗犯行所造成何世華受有嚴重名譽損害及財產損害,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此點併予敘明。三、綜上所述,何世華特此要求林雨晴或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須於收到本律師函3日內,向各新聞媒體傳送「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雨晴日前向新聞媒體散布關於何世華先生之不實文字,使何世華名譽遭受嚴重不法侵害,特此向何世華先生表達歉意,並鄭重強調林雨晴日前所散布之文字內容並非事實,盼社會公眾週知」之澄清,否則何世華先生將對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及林雨晴提出民事及刑事訴訟。理樸法律事務所

《原子少年》小孩再發律師聲明 要許維恩經紀人3日內道歉
選秀節目《原子少年》人氣王「小孩」何世華,近日捲入桃色糾紛當中,而幫忙未成年女網紅與家人處理媒體事務的,就是知名女星許維恩的經紀人,今(16)日小孩再度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提出多點證據認為許維恩的經紀人刻意操控媒體輿論,已涉及加重誹謗罪,要求她必須在3日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原子少年人氣成員小孩剛走紅就傳出「酒後亂性未成年」消息。(圖/翻攝自小孩IG)小孩委託律師再度發出聲明全文:一、林雨晴(許維恩經紀人)於2022年10月7日出自散布於眾之意圖,對新聞媒體散布足以毀損何世華名譽之文字,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一)林雨晴於2022年10月7日,以「許維恩經紀人」之身分,主動向多家新聞媒體傳送「原子少年暴力性侵」、「當事人O小姐未成年」、「當事人O小姐與她母親經過社會局訪談,她們已在前往警局報案並做筆錄當中」、「先發一份聲明稿,請各位媒體能夠協助發文」及「若不是你們負責的線也請告知窗口或代為轉達」等文字訊息。(二)林雨晴將前項文字訊息主動發送予多家新聞媒體要求發文,顯係出於散布於眾之意圖且已完成散布行為,其散布文字內容又係不實指控何世華「暴力性侵未成年O小姐」,嚴重毀損何世華名譽,故林雨晴已該當刑法加重誹謗罪。(三)林雨晴於完成前項第一次加重誹謗罪犯行後,同日第二次出自散布於眾之意圖,不僅對新聞媒體散布與事實不符而毀損何世華名譽之聲明稿(詳後述),更通知單一新聞媒體前往獨家拍攝林雨晴所稱「O小姐與其她母親前往中和警分局製作筆錄」之畫面後,再繼續捏造「何世華於當日晚間前往中和警分局製作筆錄,得知媒體都在外等候,偷偷從分局小門離去」此一與事實完全不符、完全沒有發生過之作假資訊,透過該單一新聞媒體報導散布後,誘導閱聽者誤信「O小姐一報案後,何世華立即遭警方傳喚製作筆錄」而誤解「何世華犯罪嫌疑重大」,顯已再次毀損何世華名譽,故林雨晴此時該當第二次刑法加重誹謗罪。(四)特應陳明者,林雨晴進行第二次加重誹謗罪犯行時向多家新聞媒體散布之聲明稿,有下列多項不實:1.林雨晴散布之聲明稿誣指何世華「在她(即林雨晴所稱O小姐)不願意的情況下,使用暴力企圖強行進行性侵」。實則何世華從未對林雨晴所稱O小姐「使用暴力」,更未「企圖強行進行性侵」,且林雨晴散布該不實聲明稿前,未向何世華為任何查證,更顯其破壞何世華名譽之惡意。2.林雨晴散布聲明稿誣指何世華「知道當事人(即林雨晴所稱O小姐)未成年誘拐發生性行為」。實則何世華從未誘拐任何女性,縱與林雨晴所稱O小姐發生關係,亦係於雙方均滿16歲且確定處於男女朋友交往關係下合意進行,從無誘拐,且此客觀事實(即合意下發生關係)尚經林雨晴所稱O小姐於其網路直播時證實無誤,顯見林雨晴所散布「何世華誘拐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之不實文字,已該當刑法加重誹謗罪之犯行。3.林雨晴散布聲明稿誣指何世華「利用自己公眾人物身分放任媒體作出攻擊當事人惡意流出交往時間line對話」。實則何世華從未直接、間接、明示、暗示任何新聞媒體攻擊任何當事人,更未惡意流出與任何當事人交往期間之對話;林雨晴散布此一污衊何世華之不實聲明內容前,未為任何查證,顯已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之犯行。二、林雨晴受雇於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更自陳係因受雇於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之機會,認識林雨晴所稱「O小姐」,且林雨晴於遂行上開加重誹謗罪時,均係以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經紀人名義聯繫各新聞媒體,以致各新聞媒體轉述林雨晴所散布文字訊息內容時,報導內文均以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作為散布該文字訊息之主體,顯見林雨晴絕非以其個人身分進行上開加重誹謗犯行,故倘林雨晴係利用其任職於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之機會、職稱、資源,遂行對何世華之加重誹謗,則依民法第188條規定,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須為林雨晴之加重誹謗犯行所造成何世華受有嚴重名譽損害及財產損害,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此點併予敘明。三、綜上所述,何世華特此要求林雨晴或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須於收到本律師函3日內,向各新聞媒體傳送「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雨晴日前向新聞媒體散布關於何世華先生之不實文字,使何世華名譽遭受嚴重不法侵害,特此向何世華先生表達歉意,並鄭重強調林雨晴日前所散布之文字內容並非事實,盼社會公眾週知」之澄清,否則何世華先生將對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及林雨晴提出民事及刑事訴訟。

許維恩公司遭《原子》小孩提告 經紀人親揭電話內容喊:莫名其妙
《原子少年》天王星成員小孩(何世華)遭網紅控酒後霸王硬上弓,事後該網紅與媽媽到警局報警並請許維恩公司「維恩原創國際」對外發出聲明。今(12日)小孩宣布退團並提告「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提告內容指出對方「利用媒體多年資源,先致電野火娛樂製作人,宣稱希望未來合作,可放棄該公司藝人合約,讓糾紛和平落幕」,遭拒後卻利用女方家人名義撰寫「性侵、誘拐未成年、避免更多少女受害」等不實之攻擊聲明,而被提告的經紀人回應本刊:「我是在得知此事之後想要了解他們公司的想法...才詢問他們是否有何決定,可告知我們。」許維恩經紀人遭提告後直言「莫名其妙」,她否認向野火娛樂製作人談合作,而是致電詢問「是否有何決定」,她說:「我是在得知此事之後想要了解他們公司的想法...才詢問他們是否有何決定,可告知我們,因為我們也不想要把事情弄的更糟。只是當時我才掛完電話沒多久,就得到小女生打給我說她跟她母親因為社工幫她們報警了,婦幼警察局介入調查,要她們去警局做筆錄同時她母親寫了份聲明稿,希望我幫她們傳給媒體記者們。」經紀人也說:「真的非常奇怪!當天聲明稿是女方母親所寫,並非本人或公司所寫,《原子少年》何先生的指控實屬不實,維恩原創也尚未與小女生當事人簽約,並非小女生經紀公司,當初是對方母親請求我個人幫忙她把聲明稿給媒體朋友們,表明她們目前的立場,因為當事人小女生一直接到媒體詢問情況,所以她母親才會有如此的聲明,現在卻把矛頭指向我及維恩原創公司,真的莫名其妙。」「我本人行的正坐的穩,未說過任何一句對《原子少年》何先生的任何不好或誣蔑的話,相信各位媒體在當天收到聲明稿時就非常清楚我的立場與態度,從頭到尾並未以公司名義去幫忙小女生這件事,如果何先生對我個人有任何不滿,歡迎提告,但也請不要因為自己官司的事,去牽扯到其他無辜,且並不相干的人,請何先生弄清楚,告你的人不是我,不是我們公司,而是那位受害者小女生的母親。」最後經紀人也喊話小孩:「他應針對有無做這些事去反駁或回應才對,怎會要告我及我們公司。」

「原子少年」小孩不滿遭污衊控許維恩公司毀謗 經紀人:歡迎提告
《原子少年》冠軍團天王星成員「小孩」何世華,近日疑涉入性侵,未成年女方家屬已報警提告,小孩則稱雙方是交往中發生合意親密關係,雙方各執一詞,對此,小孩所屬野火娛樂和滾石唱片共同發聲明,除了已排定的工作,小孩的個人演藝事業後續規劃將宣告暫停,不過他本人12日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聲明,宣布將從天王星退團,聲明中提及許維恩的經紀公司「維恩原創國際」及經紀人林宜慧,利用不實謠言謀私利,對此經紀人也給出回應。根據報導,該名網紅母親透過許維恩經紀公司發表聲明,而小孩的退團聲明中有3項提到「維恩原創國際」及經紀人林宜慧,控訴對方利用媒體資源,對小孩未審先判。對此,許維恩經紀人回應,聲明稿是網紅母親所寫,並非她或是公司所撰寫,不明白小孩的指控為何。另外,林宜慧表示,「維恩原創」也尚未與當事人簽約,「當初是對方母親請求我個人幫忙她把聲明稿給媒體朋友們,表明她們目前的立場」,對於現在矛頭指向「維恩原創公司」感到不解,「我本人行的正坐的穩,未說過任何一句對原子少年何先生的任何不好或誣蔑的話,如果何先生對我個人有任何不滿,歡迎提告,但也請不要因為自己官司的事,去牽扯到其他無辜且並不相干的人...請何先生弄清楚,告你的人不是我不是我們公司而是那位受害者小女生的母親」。以下為小孩聲明全文:理樸法律事務所謹代表當事人何世華(藝名:小孩),發表下列聲明:1、 何世華現為滾石唱片與野火娛樂簽約之天王星團體,但不願個人日前遭謠言誣陷一事影響其他團員,特此聲明自願退團,並於2022年10月17日起生效。2、 針對近日不法人士利用媒體散布誣陷何世華之謠言,包括不限於散布不實聲明之「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惡意利用媒體操作並散布不實聲明,已嚴重破壞何世華名譽,造成難以彌補之負面觀感,何世華將委請本所提出訴訟,以司法公權力捍衛清白。3、 前項「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利用媒體多年資源,先致電野火娛樂製作人,宣稱希望未來合作,可放棄該公司藝人合約,讓糾紛和平落幕;但遭野火娛樂婉拒後,卻利用該藝人家人名義撰寫「性侵、誘拐未成年、避免更多少女受害」等不實之攻擊聲明,企圖污衊何世華,造成未審先判之定論。4、 甚且,「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散布上不實聲明時,還刻意通知特定媒體拍攝所謂何世華遭提告之獨家照片,捏造「何世華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假新聞;事實上同一時間何世華正在高雄彩排演唱會,現場有數百名證人,可見「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利用不實謠言牟其私利,動機行徑惡劣,莫此為甚。5、 何世華再次強調,個人多年努力化為泡影事小,但是團員演藝權益事大,期待更好天王星能出道,所以才懇求終止與兩家公司的合約,讓資源能完整給予天王星其他團員,世華將於司法訴訟期間靠自己力量來還自己清白,如同第一次踏上舞台時靠自己發熱的小孩,靜待司法還原真相。理樸法律事務所

《原子少年》小孩宣布退團 發布5點聲明提告
《原子少年》天王星成員「小孩」何世華鬧出桃色風波,遭控試圖酒後霸王硬上弓,對象是位未成年少女,該位少女日前與媽媽至警局作筆錄,小孩所屬野火娛樂及滾石唱片則發出共同聲明,在真相釐清前將暫停小孩個人的演藝事業規劃。不過今(12日)小孩突然宣布退團,並發布5點聲明,表示要對散布不實聲明的「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提告。何世華退團與提告聲明理樸法律事務所謹代表當事人何世華(藝名:小孩),發表下列聲明:1、 何世華現為滾石唱片與野火娛樂簽約之天王星團體,但不願個人日前遭謠言誣陷一事影響其他團員,特此聲明自願退團,並於2022年10月17日起生效。2、 針對近日不法人士利用媒體散布誣陷何世華之謠言,包括不限於散布不實聲明之「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惡意利用媒體操作並散布不實聲明,已嚴重破壞何世華名譽,造成難以彌補之負面觀感,何世華將委請本所提出訴訟,以司法公權力捍衛清白。3、 前項「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利用媒體多年資源,先致電野火娛樂製作人,宣稱希望未來合作,可放棄該公司藝人「女方」合約,讓糾紛和平落幕;但遭野火娛樂婉拒後,卻利用「女方」家人名義撰寫「性侵、誘拐未成年、避免更多少女受害」等不實之攻擊聲明,企圖污衊何世華,造成未審先判之定論。4、 甚且,「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散布上不實聲明時,還刻意通知特定媒體拍攝所謂何世華遭提告之獨家照片,捏造「何世華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假新聞;事實上同一時間何世華正在高雄彩排演唱會,現場有數百名證人,可見「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林宜慧」利用不實謠言牟其私利,動機行徑惡劣,莫此為甚。5、 何世華再次強調,個人多年努力化為泡影事小,但是團員演藝權益事大,期待更好天王星能出道,所以才懇求終止與兩家公司的合約,讓資源能完整給予天王星其他團員,世華將於司法訴訟期間靠自己力量來還自己清白,如同第一次踏上舞台時靠自己發熱的小孩,靜待司法還原真相。理樸法律事務所李之聖律師

《原子少年》小孩發聲明:與女方認知有落差 難過波及團員「不該被我耽誤」
《原子少年》天王星成員「小孩」與未成年少女鬧出感情糾紛,遭控試圖酒後霸王硬上弓,昨日少女與媽媽前往警局做筆錄,小孩所屬野火娛樂及滾石唱片則發出共同聲明,在真相釐清前將暫停小孩個人的演藝事業規劃,今日小孩親自發聲,澄清謠言與事實不符,屆時他會在司法程序中一一呈現,讓大眾公評。小孩表示整起事件的核心焦點,是首次女方在他喝醉的情況下來到家中,他是否違反女方意願脅迫求愛,「但這點我與女方的主觀認知與記憶都顯有落差,沒有共識,只能讓司法依照證據與雙方說法的合理性來判斷」,他也強調兩人「親密關係」始於女方要求交往之後,從未誘拐欺騙。他對私生活波及「原子少年」其他團員感到無奈難過,喊話「其他熱血追夢的人,不該被我耽誤」。※何世華聲明各位好,我是小孩何世華,經過兩天沈澱我想我必須說些話:一、整起事件的核心焦點,在首次女方於我喝醉情況下來我家中,我是否違反 女方意願脅迫求愛;但這點我與女方的主觀認知與記憶都顯有落差,沒有共識,只能讓司法依照證據與雙方說法的合理性來判斷。二、至於隔日與女方電話聯繫,是擔心前一晚因喝醉導致無意識的動作過大, 造成女方受傷,但與違反女方意願求愛無關:女方當下也立即表示無礙, 我就沒想太多。三、兩人「親密關係」始於女方要求交往之後,我從未誘拐欺騙;且男女雙方 均滿 16 歲在交往中的合意親密關係,並沒有違反法律,但此點卻一再遭有心人士扭曲、邪化、帶風向,尚請媒體先進明察。四、基於曾有過的情誼,我隱忍至今,然而許多人證與對話紀錄都可清楚證明 謠言與事實不符,屆時我會在司法程序中一一呈現,讓大眾公評。五、事已至此,我遍體鱗傷,身心俱疲,但總相信世上仍有公理。為了不想讓 信任我的家人及朋友被因此事而得利的人消費,我已委任理樸法律事務所李之聖律師,除了在日後司法程序幫助我證明清白,也會追究散播不實謠言者的責任,以盡我保護愛我的人的努力。六、最後,因我的私務波及「原子少年」其他團員的努力,感到很無奈難過, 也請諸位先進體諒,其他熱血追夢的人,不該被我耽誤。謝謝各位體諒,由於接下來可能進入司法程序,我將統一委由律師對外發言,再次感恩。何世華 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