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竟是人妻!新北男綠炸「30次清白」遭奪 怒告侵害貞操權
新北一名薛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曾姓女子,雙方很快就墜入愛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並同居住在一起,甚至還生下愛的結晶;豈料,薛男之後才知,曾女竟已結婚多年,氣得提出告訴。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曾女須賠償精神撫慰金35萬元給薛男,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薛男於2022年4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曾姓女子,由於對方表明未婚,因此雙方以結婚為目標交往,並於同年6月開始在他位於五股的住處同居。薛男控訴,曾女為了隱瞞已婚的事實,居然於2023年3月請他人假扮成她的母親傳訊給他,自己直到同年8月才知道曾女隱瞞已結婚多年的祕密。他認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曾女交往,2人還性行為30次,並生下一個孩子,導致他的貞操權受有重大侵害,因此提出80萬求償。此外,他也提到,經過親子鑑定結果,孩子與他之間具有親子關係,然而他卻無法行使保護、教養權利,實屬侵害到他身分法益情節重大。針對控訴,曾女在法庭上坦承不諱。法官審理後認為,曾女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薛男的貞操權,且因次數甚多,堪認其情節重大,審酌曾女隱瞞已婚身分與薛男性交30次之侵害行為手段、時間長短、薛男貞操權益受侵害程度等情節,判曾女須賠償精神撫慰金35萬元,逾此部分之請求,即非有據,不應准許。
惡夫家反覆勒索嫁妝不滿足 印度人妻遭老公一家活活打死
近日,印度一名婦女竟然因為被夫家嫌棄嫁妝太少,長期遭到身體與精神上的雙重虐待,最終更遭丈夫及其家人活活毆打致死。而在她遭夫家殺害前,家人已經為她的安全先後支付了210萬盧比(約台幣80.8萬元)與一台休旅車的代價,卻依然換不回她的生命。據印度媒體《NDTV》報導,本案發生於印度北方邦的大諾伊達(Greater Noida),死者卡里什瑪(Karishma)的兄弟迪帕克(Deepak)向警方指控,卡里什瑪3月29日打電話向家人求救,控訴遭丈夫維卡斯(Vikas)聯同父母、兄弟姊妹一起毆打,家人趕到時,發現卡里什瑪已經死亡。卡里什瑪與維卡斯在2022年成婚,兩人和維卡斯的家人一起住在大諾伊達。據死者弟弟迪帕克表示,婚禮時,家人已經向夫家贈送了價值110萬盧比(約台幣42.5萬元)的黃金和一輛SUV。然而維卡斯的家人多年來不斷要求更多嫁妝,並對她進行身體和精神虐待。迪帕克表示,在姊姊生下一名女兒後,來自維卡斯家的虐待變得更嚴重,家人多次透過在維卡斯村中召開評審會會議協調,希望能改善姊姊的待遇,家人還為此多向維卡斯家支付了100萬盧比(約台幣38.5萬元)的款項。然而,來自維卡斯家的虐待不但沒有停止,他們近期還再次向卡里什瑪的家人提出,要求再追加支付210萬盧比(約台幣80.8萬元)以及一輛Toyota Fortuner休旅車(市價約台幣100~150萬元)。目前,維卡斯及父親、母親、2名兄弟和1名姊妹因涉嫌謀殺被印度警方立案。維卡斯及其父親已經落網,但其他家人仍然在逃。印度的家庭法極不鼓勵離婚,該國法律中只列出幾項允許離婚的情況,包括虐待,不可治癒的痲瘋病,以及因加入宗教派別而永久脫離俗世等。但很多人以「精神虐待」為由申請離婚時,由於精神虐待的界定非常模糊,往往是由法官一言而決,又由於印度文化中有關「貞操」的觀念根深蒂固,法官願意判決離婚的情形,可說是相當稀有。據2023年調查數據,印度離婚率為全球倒數第一,僅有1%。
主管要女員工控制便便…「休息時間才能大號」 網嗆:請他先示範
又有慣主管?一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主管要求女同事「休息時間才能大便」,引爆網友熱議。對此有網友狂酸:「(如果)主管做得到,那請他教一下員工。」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表示,主管在他發文當天要求女同事「想大便要控制」,要求對方「休息時間才能去大,且要控制大便時間」。讓他好奇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網友們看了紛紛搖頭,「不意外啊,有的還希望你能控制生病都在假日」、「男同事呢」、「憋尿能行十里,憋屎寸步難行啊」。其他網友也狂酸,「主管做得到那請他教一下員工」、「主管大便裝腦袋」、「以後主管上廁所,大家都去外面計時」。公司限制員工休息時間才能上廁所,甚至鎖廁所不讓員工使用行為,有律師指出恐違反人格權,達到「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員工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桃園市某公司2021年遭員工爆料「裝監視器觀察員工上廁所頻率」,甚至貼公告要求改善,否則「扣除休息時間」。一時間也引爆輿論。桃園市勞動局當時回應,《勞基法》保障員工休息時間,期間亦可自行運用,該公司若遭檢舉且證據明確,可處以最高100萬元罰鍰,且雇主裝設監視器也應尊重員工隱私。
國中妹搭校車遭性侵!男同學「伸狼爪20分」到校才停 爸要賠50萬
彰化1名國三男學生於111年9月1日上午搭乘校車期間,趁著女同學A女與其相鄰而坐之際伸狼爪性侵,前後長達20分鐘,直至校車抵達校門口才停手。事後,被害人父親對男學生及其家長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父子倆應賠償女學生30萬元、A女父親20萬元。判決書指出,原告A女與被告為同校同年級學生,詎被告於民國111年9月1日7時10分至7時30許,在2人共同搭乘校車期間,趁A女與其相鄰而坐之際,違反其意願用左手從A女的運動褲頭伸入內褲內,以手指性侵得逞,前後長達20分鐘,直至校車抵達校門口,被告才將手移開,侵害A女之身體、性自主決定權及貞操權。被害人父親主張,女兒當時年僅15歲,心智尚未成熟,膽小,無力反抗之心理,被告強行對A女為強制性交行為,致使A女內心存有陰影,睡眠不佳,並對於男性有防衛心理,勢必對其將來人際交往產生嚴重影響,又他單獨扶養A女,亦因此痛心、不捨而飽受煎熬,要求男學生及家長賠償100萬元。男方辯稱,被告仍在就學,由父親照顧扶養,同時尚須扶養母親,依被告能力僅能負擔6萬元,原告請求之金額過高。彰化地院認為,事發之際,A女尚未滿18歲,身體、智識發育均未臻健全,其受此侵害,對其日後身心發展、兩性互動等均影響深遠,情節自屬重大,是A女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彰化地院審酌,A女之父擔負女兒之保護教養責任,於未成年子女遭受侵害時,須付出更多心力照顧、教養及輔導A女之身心、兩性等關係,衡情精神亦受有重大痛苦,考量雙方經濟情況、案發經過、被害人受創程度等情狀,判處男學生及其父親應賠償A女30萬元、A女之父20萬元。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超商外「襲胸8歲妹38秒」媽怒求償2百萬 惡狼喊沒錢:我是流浪漢
台中市一名賴姓流浪漢去年在便利商店外遊蕩,見一名8歲女童單獨離開,認為有機可趁,先要求女童坐到身旁後,竟伸出鹹出手對她襲胸長達38秒,被路人目擊後報警,事後遭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民事部分,台中地院認為,賴男侵害被害人之身體、健康、性自主決定之自由權,應賠償28萬元。根據判決書,女童家屬主張,被告去年5月17日在臺中市西屯區某全家便利商店外的座位區,見被害人單獨欲離開,認有機可趁,竟要求女童坐在身邊,待孩子靠近後,遂以右手搭住肩膀,以左手伸入女童衣服內;期間女童數次表達想回家,並以扭動身體及踢動雙腳方式表達拒絕,不料賴男仍違反其意願,撫摸被害人胸部達38秒。原告表示,被告行為侵害女童之身體權、健康權、貞操權、性自主決定之自由權,及母親基於父母與子女之親密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要求賴男賠償當事人精神慰撫金各100萬元。賴男辯稱,自己在刑事案件審理中已認罪,況且他根本沒有錢,目前獨身,還是流浪漢,關出來後要找工作才有錢。台中地院審酌,賴男不法侵害女童之身體、健康、性自主決定之自由權,嚴重影響被害人之身心健康發展,致母親須耗費更多心力照顧女兒而同受痛苦,考量兩造之學歷、身分地位、資力、被告侵害情節與原告所受痛苦,並女童已獲犯罪被害人補償金32萬元等情節,判處被告應賠償女童8萬元、母親20萬元。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正妹約砲人夫飯店激戰…竟反被正宮告 她嘆:被陰了
一名妹子表示,她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子,約去飯店發生關係後,對方老婆要告她,「我都已經說我是不知情才跟他上床的」,也感嘆自己真的很衰。有網友直呼,「謝謝讓我知道仙人跳也有女生版。」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她今年29歲,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子,10日去飯店發生肉體關係,而她不知道對方的已婚身分,「他老婆發現我跟他發生關係決定告我,儘管我都已經說我是不知情才跟他上床的,她還是堅持告我。」原PO嘆,自己真的很衰,也被陰了。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謝謝讓我知道仙人跳也有女生版」、「被渣夫妻,仙人跳了」、「男的已婚未告知的話,其實是他妨礙你的貞操權」、「看了好舒服喔,再繼續找人約砲阿哈哈」。不過也有人說「為何檢討受害者,女生也很無辜被騙啊」、「明明是男的最爛,檢討女的是有事」,下方回,「你真的認識一個人,會連他結婚了都不知道?要找陌生人約,自己就該承擔風險,現在講白就是自作自受」、「見面就交配自己不檢點」、「也是有交往好幾年才發現對方已婚的喔,防不勝防」。更有人建議「查證方式之一,取出身份證去內政部網站核對,是不是最新證件,非婚前故意偷偷搞丟,新辦一張企圖掩蓋婚後偷情」。
3年才懷龍鳳胎…妻驚見尪外遇氣到流產 抓包他「偷生2個」崩潰提告
高雄市一名人妻婚後3年好不容易懷上龍鳳胎,不料丈夫竟載其他女子出遊,雙方爆發口角導致流產,後來靠人工受孕終於產下一子,誰知當她去申請戶籍謄本時,赫然發現老公早已和小三在外生下2個孩子,氣得對2人提告並求償500萬元、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處人夫應賠償50萬元、小三應賠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與丈夫於民國103年12月4日結婚,為準備懷孕而辭去工作,迄105年8月經試管療程懷有龍鳳胎,嗣於106年3月14日外出時巧遇男方駕車搭載陌生女子,先生乃簽立協議書,承諾於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如有與他人通姦等違反貞操行為,願無條件同意離婚,並給付精神慰撫金500萬元。人妻指控,丈夫之後常藉故與其爭吵,她於某天爭吵後流產,所懷龍鳳胎均不幸夭折。原告經此雖已傷心欲絕,惟仍努力維繫婚姻,決定調養身體後再嘗試試管受孕,終於產下一子,誰知當她去申請戶籍謄本時,赫然發現老公早已和小三在外生下2個孩子,要求男方依協議內容給付500萬元,並向小三求償100萬元。人夫否認藉故爭吵,原告所懷之龍鳳胎早產係身體因素無法保胎所致,且雙方已協議離婚,自己同意支付40萬元,並已給付完畢,同時由他獨自負擔孩子扶養費,自111年9月起每月給付30,000元至成年日止,皆按月如期給付,加上他身體健康狀況不佳,經濟狀況亦面臨問題,500萬元顯有過高之虞,應予酌減。高雄地院審酌,小三明知原告與人夫婚姻關係存續中,竟仍持續與其交往,並產下2名子女,原告因之相關侵權行為受有相當之精神上痛苦等一切情狀,請求10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尚屬過高,應以30萬元為適當;另考量人夫已支付40萬元,目前從事養殖業,月收入約5、6萬元,違約金數額500萬元尚屬過高,應酌減為50萬元為適當。
賴皮寮的考驗 賴清德作為領導人夠格嗎?
賴清德萬里老家不僅成為觀光景點,更可檢驗準總統的能力及誠信!萬里老家被稱「賴皮寮」非媒體戲謔,而是3個月過去了,外界很難想像,什麼功力能讓事件如此化簡為繁,且愈發不可收拾。更讓人質疑,處理違建都如此落漆,真有能力治國呢?事件發酵絕非藍營的功勞,而是賴清德道德高標準使然。賴「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台南市長任內逾百日不進議會,以反民主手段抗議李全教議長貪瀆。當然,民眾能理解「亂世用重典」,但既然樹立高標準,對內就不能兩套標準。賴的萬里老家因屬老礦區,法律面原就存爭議。但賴競辦團隊包括賴本人,從外界質疑違建、未繳稅,到如今憲兵站崗等事涉違法、違反常規爭議,卻都認為「抹黑」,既不虛心接受,還不斷硬拗,就是不承認錯誤,儼然「皇后的貞操」不可質疑,也就讓星星之火燎原不可收拾。第一時間不認錯,違建繳稅不說明,難怪「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會長抱不平;自家老屋死不拆,當年卻強拆人家老屋,還讓人90高齡雙親驚恐中要2小時內遷離,能如此不仁不義嗎?「賴皮寮事件」考驗的正是賴清德作為領導人,究竟夠不夠格?從媒體揭露至今,外界看到的是競辦發言人一次次顧左右而言他,回答問題總是避重就輕,一次次看到賴清德一談老家就老淚縱橫,像是被在野黨「放狗咬人」,渾身是傷博取同情。但事件愈發不可收拾,只讓外界質疑賴清德的治理能力怕是出了大問題。小英有次面對媒體詢問賴的優點,想半天說「他在政壇很久了」,或許這是他唯一的優點?選舉剩不到1個月,選民別看走眼了。
英20歲女大生「拍賣初夜」 競標價破4000萬…政客竟也出價
英國一名20歲女大生勞拉(Laura),最近在伴遊網上賣初夜,競標價來到120萬歐元(約新台幣4115萬元),甚至連政治人物也出價。而每成交一次買賣,網站創辦人能抽20%,但他強調,自己是一位商人。據《每日星報》報導,勞拉在伴遊網「灰姑娘伴遊」(Cinderella Escorts)上賣初夜,現在底標價是120萬歐元(約新台幣4115萬元)。據網站資訊,162公分的她,體重52公斤,胸部是真奶,身上沒有刺青和穿環,網站稱,勞拉想賣自己的初夜,這位漂亮的英國妹20歲了,醫生已經證明她的貞操,如果買家還是不信,可以帶醫生來跟她會面。勞拉表示,她需要錢來付媽媽的醫藥費和自己的學費,她不後悔做這決定,因為每個女人都有權利決定如何運用自己的身體,不必接受別人批判,她現在在讀大學,有這筆錢能讓她專注於學習,她更打算拿錢創業。勞拉透露,出120萬歐元(約新台幣4115萬元)的是一位「政治人物」,她會去倫敦見他,因為對方是政客,讓她有點緊張,如果她接受報價在年底結束拍賣,會隨時讓大家知道,而因受限英國法規,雙方會去德國交易。據了解,一名英國正妹潔絲敏(Jasmin)在2017年也賣初夜,起價10萬英鎊(約新台幣397萬),同樣引發關注。網站創辦人是一位年輕工程師克別爾斯基(Jan Zakobielsk)。克別爾斯基說,當時他在網路上遇到一名想賣初夜的女生,讓他發現賺錢機會,所以創辦了「灰姑娘伴遊」,而每一次成交,他都能抽2成,但他強調,自己只是商人,不是皮條客。
向心儀男坦承與17位男性發生關係 遭拒後淚問「是否沒資格被愛」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今年20歲還未曾與他人交往過,但因為曾經的自己太愛玩,總共與17位男性發生過關係,享受於只性不愛的感覺。原PO表示花了一段時間改正了約人的習慣,近期對一名男子產生曖昧情愫,出自於愧疚感便和那名男性坦白了自己的過去,原PO遭到男子拒絕後,表示「像我這樣的女生是不是不值得被愛」。原PO表示,知道自己可能想藉由性愛,來滿足自己的空虛感,所以花了一段時間改善這種行為的她,與一位男子邂逅,並有了曖昧的氛圍,但因為自己的過去而內心感到愧疚的原PO,決定和男子坦白,男子則表示需要時間思考,最後告訴原PO,自己並沒有辦法接受她的過去,也很生氣不明白原PO為何要跟他坦白過去的事,讓男子不知所措。原PO說到,「我想他現在情緒應該很難受,我也很抱歉,或許像我這樣不珍惜自己身體的女生,永遠都沒有資格被愛吧。」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安慰道,「有些事還是不要太坦白的好。」「有些事真的放在心裡就好了,能夠確定以後能好好和他在一起比較重要,以前的事你並沒有對不起他,就算真的在一起了,要記得自己還是很重要的。」「回頭是岸。」「這個是自己要去承受的,但總會遇到可以接受自己的人的。」「妳是值得被愛的。」「別那麼偏激,做好體檢問心無愧。」也有網友表示自己是最好的,不需要對自己有愧疚感,「妳想太多了,現在哪有什麼貞操問題,妳是最好的,性愛是很美好的事情,不是妳去嘗試就有什麼好愧疚的,身體是妳自己的,想怎麼享受是自己的事,不需要對任何人有愧疚。」「不要為了討好別人改變自己,妳的人生還漫長總會遇到對的人。」「繼續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吧!」
身障修女和神父「視訊色聊」 她因調情神父被驅逐出修道院求償3千萬
美國德州(Texas)一名身障女修道院長日前被主教依「違背貞潔誓言(vow of chastity)」趕出修道院,原因是她被抓包與神父「調情」,不過這名修道院長辯稱癲癇發作「思緒混亂」,且只有「互傳鹹濕簡訊」,她被驅逐後反而提出告訴,指控主教侵犯她的隱私,違法沒收手機和毀謗,求償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16萬元)。身障修女格拉赫「調情」神父被驅逐。根據《紐約郵報》、《鏡報》報導,43歲修女格拉赫(Teresa Agnes Gerlach)原先是德州沃斯堡(Fort Worth)天主教教區於阿靈頓(Arlington)一處修道院的女院長,她在4月24日被主教奧爾森(Michael Olson)發現與蒙大拿州(Montana)馬雷(Bernard Marie)神父長時間「調情」,6月1日被依「違背貞潔誓言」、違反「十誡第六條誡命」,趕出修道院。第六戒規定,天主教神父和修女禁止結婚,須發誓堅守貞操,禁止婚前性行為。格拉赫近日上法院控告奧爾森「侵犯隱私與誹謗」。不過,平時需乘坐輪椅與使用餵食管進食的格拉赫強調,自己與馬雷並未見過面,只是她愛上了對方,當時她因癲癇發作後思緒遭遇困境,「我想我的大腦真的一團亂」,她並表示,「即使是修女也會跌倒」。女修道院院長格拉赫被發現與其他教區的神父偷情。(圖/翻攝自推特) 根據報導,在法庭曝光的40分鐘調查對話錄音檔,格拉赫與奧爾森的對話錄音檔中,格拉赫表示確有此事,但「不太常」發生,後又改口只有視訊聊天兩次,但格拉赫反駁,這是在她剛動完外科手術,並且服用大量藥物後所錄製的,另外,奧爾森等人還針對她月經經期晚了一個月的陳述進行扭曲的解讀,但她並未與馬雷有過身體接觸。格拉赫近日對主教奧爾森與沃斯堡教區提告,要求賠償100萬美元,指控奧爾森侵犯她的隱私,非法沒收她的電子產品,並且誹謗她,至於傳出與格拉赫偷情的馬雷目前被所屬教區「允許休假」,暫時不從事神職事務,另有消息指馬雷準備聘請律師。
幫前任「全都付」卻對現任超計較 她釣出男友「第一次」真心話被轟翻:買貞操?
伴侶之間舉凡金錢使用、價值觀,或是與前任相互比較等,都會成為吵架爭執的導火線。一名女網友就上網抱怨,自己很不滿男友對她會在花費上,記帳記得很精準,給人有種愛計較的感覺,但對某任前女友卻不會,願意幫前女友支付所有費用,讓這名女網友內心極度不平衡,某次雙方吵架時,她大掀這個點狠戳男友。結果換來對方一句,因為那任女友是「第一次」,但原PO不是,對前任在金錢上的包容是種補償,讓原PO氣翻,不少女網友看了也爆炸。一名女網友在《Dcard》上,以「男友很計較公平付出」為題發文抱怨,提到男友每次與她出門,都會把所有花費詳記在記帳本上,讓她感受很差,覺得男友對她很會計較。後來原PO曾為了記帳這件事,與男友攤牌大吵,質問對方,為何對前女友在金錢上就願意全額支付,對她卻無法給出同等待遇。豈料男友卻回她,那任女友是「第一次」,但原PO不是,會對前女友在金錢上包容全付,那是他對該任女友的補償。讓原PO聽了超傻眼又氣憤,上網問問眾網友,男友這麼計較,這是正常的嗎?貼文曝光後,有網友就不客氣的說,「光他說『那是人家第一次,是補償』,這句話我就會跟他爭到底,他是當作買貞操嗎」、「不是第一次就不用珍惜嗎?」。但也有網友覺得,「拿前女友比較真的很無聊,每個人感覺都不一樣;男友的理由更讓人傻眼,是在買人家的處女膜嗎?」還有人覺得原PO也要反省,「公平哪裡有問題?幫你付錢不是義務欸」。
人夫愛上女兒同學媽「簽愛家協議」難滅火 正宮向小三求償百萬下場曝
台北一名人夫愛上女兒同學媽媽,2人發展不正當的男女交往關係,他因自覺背叛婚姻感到愧疚,簽下「愛家協議」,並表示不會再犯,而妻子向小三提告求償165萬元。法院最後判小三要賠10萬元。判決書指出,人妻表示,老公和小三發展不正當之男女交往關,讓老公在2019年8月態度開始忽反常態,還要求說要離婚,小三讓她常失眠,精神受極大痛苦,需要到精神科就診治療,所以她向小三求償165萬元的賠償金。人夫辯稱,雙方的女兒是同班同學,因為參加學校活動而認識,他們沒有過於親密的曖昧互動,更沒有婚外情。人妻向法院表示,人夫因為自覺背叛婚姻及家庭而感愧疚,向她坦承外遇,在隔年簽下「愛家協議」,內容寫道,如果小三主動跟他聯絡,他也不會有任何回應,會主動告知老婆,「本人曾經做讓老婆傷心的外遇不當行為,但是本人深愛家人,理解夫妻應負貞操與忠誠義務是婚姻重要的基礎,特此向老婆致歉與承諾。」其中一位證人家長說,她曾在接小孩時,看到人夫和女方聊得蠻熱烈,「平常家長如果不是很熟見到面就是點頭打個招呼,但他們2位感覺有聊不完的話」,有次還看到女方上了人夫的車,如果是為了避嫌,應該不會坐異性的車。法院認為,人妻提出人夫親筆簽署之愛家協議及相關證詞,可以證明人夫不正當的男女交往事實,而女方也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推翻「愛家協議」,判她須賠償人妻10萬元。
律師界大老不忍了! 憂指陳宗彥案讓「皇后貞操」受重傷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疑似召妓涉貪,案子卻遭台南地檢署「被消失」!引發社會極大震撼。律師界大老林坤賢見此亂象非常憂心,直呼本案受傷最深的其實是司法,林坤賢呼籲第三方監督機關,例如監察委員、大法官等職務,應由政黨分配席次,讓在野黨也有提名監委、大法官的權力,甚至可以考慮開放選舉,經由民意洗禮,才能發揮制衡監督功能。曾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且長期從事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律師界大老林坤賢今天在臉書PO文指出,陳宗彥案讓人覺得政治生態很可怕,本案事隔11年才選擇時機出手,相對的,偵查不公開下,竟能取得資料的人,究竟是何方神聖呢?讓他「十分佩服這位人士」,因為有能力在當時使司法檢調停止向上進一步偵辦,及多年後再重啓偵辦,姑且不論真相如何,受傷害最深的莫過於司法。林坤賢表示,他執業律師40年了,心得是:台灣還是尚未成熟的民主法治社會,因為透過民意取得政權者,仍想掌控司法,無法落實分權及制衡,這都是破壞民主運作機制,但這種現象在民主先進國家,也時常聽聞,畢竟司法能為政權服務,執政者才能安穩「施政」,包括那些瓜田李下見不得光的一面,才能隨心所欲,但可悲的就是會阻礙台灣向上進步的發展,令人擔憂。林坤賢認為,監委應深入調查這類案件,但往往執政者握有提名監委之權,為能夠使制衡機制有效,應該考慮在野黨也有提名監委之權,且大法官也應包括在內,有些制度上的設計,本身就存在難以發揮作用的缺失,但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有志之士大都冷漠,且視而不見,因此PO文看看能否帶動大家一些省思!他強調本文不涉政治,也不想陷入口水戰,但是為長遠考量,制度設計上的缺失,應考慮調整,或許開放選舉,經由民意洗禮,也是選項之一!
媽逼穿「卡通兒童內褲」…20歲男怒爭取「內褲自主權」 大吵被賞2巴掌痛哭
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父母通常都會慢慢放手,讓孩子自己決定事情。然而一名男大生抱怨,自己已經快21歲,卻還是被媽媽逼著穿兒童內褲,抗爭還被賞兩巴掌,讓他真的好無奈,「我最早從國中就說不想穿了。」男大生在Dcard表示,都已經20歲了,卻還是沒有內褲自主權,媽媽會規定他穿小朋友款式的兒童內褲,一定要是白色三角且有卡通圖案的款式。他近日不忍了,為了爭取內褲自主權和媽媽大吵一架,過程中強調「真的不再想穿這種內褲」,怎料到換來的是2記耳光,還被飆罵不懂事,讓他很無助。網友展開柯南辦案精神,神出類似商品的評價,發現有買家留言「小孩明明都穿10幾年了,上禮拜居然跟我說他覺得穿這內褲很丟臉,能不能換素色,我的回答當然是NO,完全不懂得媽媽的用心良苦」、「給上高中的小孩穿,能防止孩子學壞,預計讓小孩大學畢業前都穿這個」、「性器官不大,可以穿到畢業」。不過,對此原PO並無證實買家是否為他媽媽。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防止小孩學壞是什麼鬼,貞操帶嗎」、「這什麼畸形的價值觀」、「跟你媽講,再不給我買,我就買女用內衣」、「想知道你媽那麼堅持的原因是什麼」、「你媽媽好可怕」、「這內容看過至少兩次,不過都要2023年了,你還沒抗爭成功喔」。原PO強調不是杜撰。(圖/翻攝自Dcard)由於過去就曾有人發文抱怨類似事件,不免讓人懷疑是創作文。對此原PO在留言處回應,過去自己曾發文抱怨,不是杜撰的,目前只能住在家裡,「我最早從國中就說不想穿了,結果穿到快21歲還是得繼續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