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麵包過期1天…他花13塊買下事後竟提告 法院判店家賠3百倍
大陸廣州市一名男子小孫(化姓)在當地一家日用品店購物時,發現了一份過期一天的面包,當下花人民幣3元(約新台幣13元)買下,又在事後將商家告上法庭索賠。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日前公開了該案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約新台幣4483元)。《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公開判決書顯示,2023年5月6日,小孫在廣州一家日用品店內購物,其中一個流心麵包價值3元,生產日期為2023年2月6日,保質期至2023年5月5日。小孫在店內已發現該麵包過期了,但他仍選擇購買,但並未食用該麵包。事後,小孫將日用品店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當面或書面道歉,退還購物款3元,賠償1000元及承擔本案維權支出費用。小孫提交了涉案食品過期的證據,包括支付憑證、購物視頻,拍攝有在被告日用品店貨架上選購涉案食品、查看該食品外包裝信息,直至結帳付款的購物全過程。法院認為,生產者、經營者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同時,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本案中,小孫在被告處購買的涉案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被告作為直接銷售涉案食品的銷售者,在涉案食品外包裝上明確標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情況下,對過期的涉案食品未能盡到及時檢查和下架處理的義務,仍銷售給原告,應認定屬於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形,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故小孫要求被告退還貨款3元並賠償1000元,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鑒於涉案食品早已過保質期,法院責令小孫自行將該食品作無害化處理或銷毀。而小孫自認其明知涉案食品過期仍選擇購買,且未食用涉案食品,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小孫的人格權受到侵害,故其要求被告賠禮道歉,理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
台中大雅男欠租縱火釀3死 約定「5年後賣回給他」!遭強制執行起殺機
台中市大雅區昨(11)日發生縱火案,釀成3死1重傷!潑油點火的58歲前屋主楊男送命外,也燒死新屋主林男姐姐以及表姊游姓女律師。經查,楊男原本是屋主但因欠下大筆債務所以將房子抵給林家人,約好5年後購回,他則是付租金仍繼續住在此處,不過楊男拖欠租金1年多加上還有債務未還清,遭法院判決強制執行還屋,疑似楊男不滿林家毀約,竟預謀買油縱火,釀成3死慘劇。警方調查,前屋主楊男因經營五金買賣失敗,積欠林男父母大額貨款,將房子抵押給林母,並附帶條件5年後購回,他以每月2萬5千元租金承租,和長子2人住在此處,不過但楊男欠繳房租1年多加上仍積欠林家債務約1400萬元,後經法院判決楊男需歸還房屋。楊男疑似不滿林家違背「5年後賣回給他」之約定,心生不滿起殺機,他在點交前一晚2度騎車前往加油站買好汽油,接著隔天下午林男與姊姊和律師表姐一同前往和楊男點交,下午2時55分進屋,57分就冒出熊熊火光,火勢兇猛導致縱火的楊男以及林男姐姐與律師表姊游女3人葬身火窟,林男則是跳窗逃生受傷。
三家上市櫃財報難產恐下市 牧東小股東召開股臨會改選董事
根據金管會統計,迄今仍有三家上市櫃公司未如期出具2023年度財報,牧東(4950)、廷鑫(2358)、昶虹(2443),若仍未於期限內補齊的話,恐將陸續於今年6月、11月面臨下市之虞。牧東最新公告已收到3%小股東來函,向台北市商業處要求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以召集人名義召開113年股東臨時會,預計5月29日在台北校友會館召開,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案,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昶虹變更名稱前為億麗科技,今年4月3日重訊子公司某員初步判斷涉及舞弊後續處理,依董事會決議與律師討論後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及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對該員提起刑事告訴並追討挪用之款項。截至今年4月1日止,應申報2023年全年財報的上市櫃公司(含第一上市櫃)共計1826家,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牧東2023年第三季及年度財報,連續未繳財報,證期局已加重罰緩72萬元之外,並自2023年11月17日起停止買賣,若連續滿六個月未改善,估計恐將在今年6月20日終止上櫃。廷鑫、昶虹則是未繳2023年度財報,證期局除了已罰鍰24萬元,兩家公司也股票也於4月上旬遭處分為停止買賣,若連續滿六個月未改善,估計恐將在今年11月18日下市。高晶萍指出,在今年4月1日為止,仍有這三家公司未依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繳交財報,且原因都是類似的,多為會計師終止委任後還未找到接手的會計師,導致未能如期出具年度財報。牧東光電在2023年6月5日,即遭櫃買中心公布,由於其及其子公司於從事新業務與首次往來對象交易時,屢次發生未確實評估供應商及客戶之履約能力、付款條件與其他供應商顯不相當、徵信未落實致產生逾期帳款並提列重大減損、簽約後即全額預付貨款致公司受有損害及承擔不利益之風險,且未適時採取債權保全措施,嚴重損及股東權益,其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遭櫃買中心爰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0萬元。今年3月25日,金管會來函不同意牧東申請展延補行公告申報112年第三季財報,牧東自112年11月17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迄今;並於4月10日,牧東公告已收到3%小股東來函,向台北市商業處要求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以召集人名義召開113年股東臨時會,預計5月29日在台北校友會館召開,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案,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
台中大雅3死縱火案 男子欠租燒死新房東和律師!前晚2次買汽油時間點曝
台中市大雅區昨(11)日發生縱火案,釀成3死1重傷!潑油點火的58歲前屋主楊男送命外,新屋主林男姐姐以及表姊游姓女律師也命喪火窟。經查,楊男原本是屋主但因欠債所以將房子抵押,後續付租金仍住在此處,但他拖欠租金1年多後續新屋主昨天與之點交,未料發生慘劇;警方調查,點交前一晚,楊男騎車2度前往加油站,前後共花了1400元買下46公升汽油,當天雙方碰面之後,約莫2分鐘隨即起火。警方調查,舊屋主楊男因經商失敗積欠林家人貨款,將房子抵押,但他仍以每月2萬5千元租金承租,和長子2人住在此處,但楊男欠繳房租1年多加上仍積欠林家約1400萬元,法院判決楊男歸還房屋。經查,楊男疑似不滿林家催討、心懷怨懟,早準備好汽油,他在案發前一晚,2度騎車前往加油站買汽油,包括10日晚間9時17分出門、27分買800元95汽油25.72公升;11日凌晨0時10分又出門,再買600元20.27公升的92汽油,共計46公升。恐怖的是,昨日下午林男與姊姊和律師表姐一同前往和楊男點交,下午2時55分進屋,57分就冒出熊熊火光,火勢兇猛導致縱火的楊男以及林男姐姐與律師表姊游女3人葬身火窟,林男則是跳窗逃生受傷。
台中男欠債縱火釀3死!家中藏「10加侖汽油」 進屋不到1分鐘葬身火窟
台中大雅11日發生縱火案,慘釀3死1傷。據悉是因為肇事者楊姓男子積欠貨款,3年前就將房子抵給債主林姓姊弟,不過一家人仍承租該屋居住;怎知林姓姊弟偕律師昨日到現場點交,僅進屋不到1分鐘屋內就突然冒出火球,導致楊男、林女及游女葬身火窟,林男則是跳窗逃生受傷。這起悲劇發生在昨日的台中大雅區,當天下午約2點多,林姓姊弟及游姓律師表姊進到屋內後,前屋主楊男就立馬將門鎖上,並點燃疑似早已備好的10加侖汽油,引發爆炸及熊熊火勢。林男表示,3人當天下午一進屋內,楊男就馬上將大門反鎖,並潑灑汽油,但因為火勢是在靠近大門的方向被點燃,因此火勢降為裂,3人只能往後方逃生,林男則跑到2樓再跳下逃命,最後林男驚險逃過一劫,但全身40%有2度燒傷,已緊急被送往醫院治療。瞬間引爆的火勢強烈,導致往房屋後方逃命的林女及游女不知如何開鎖,在屋內被活活燒死,楊男也與2人同歸於盡。據警方調查,楊男在潑汽油時曾說,房子是他人生的全部,要守護他的財產,因此研判楊男應是預謀犯案。原來,楊男於6、7年前買下,但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生意大減還欠下積欠600多萬債款,但仍以每月2.5萬元承租該屋居住,不過他積欠了1年多的房租未繳,林姓姊弟決定不續租房屋,而楊男在得知11日林姓姊弟將到場進行點交房屋後,就決定與所有人同歸於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消失的黃金!專家告訴你如何避免黃金投資「踩坑」
新華社4日報導,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中國黃金富力廣場店關店,引發關注。該店為中國黃金加盟店,多位消費者在此常年辦理黃金託管業務,因關店造成不同程度財產損失。「消失的黃金」背後,凸顯哪些行業亂象?黃金投資又該如何避免「踩坑」?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寶)1日公開回應,表示將先行墊付有關消費者,並將加強對加盟業務的准入控制和監督管理。一位王姓市民說,她於2016年在該店購買了價值2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實物黃金,當時店內提供黃金託管服務,每400克黃金一年返現10克的「寄存利息」。今年2月,王女士想辦理續存時,卻發現門店已經關閉。多名消費者遭遇類似情況。讓他們「踩坑」的是一項名為「金條無憂預訂」的託管業務:在一次性交清貨款後不拿走金條而是由金店託管,購買時每克能減免一定費用,還能按比例返還一些黃金產品作為「寄存利息」。據瞭解,涉事金店突然關店後,一些消費者報案,有的消費者託管黃金價值不菲。目前,加盟金店實際控制人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羈押,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新華社事後走訪多家位於北京的其他中國黃金加盟店時發現,這些門店均已在醒目位置張貼海報,提示「本品牌不開展任何形式的產品保管服務、不開展任何形式的售後回租等籌集資金或衍生融資業務」。業內人士認為,上述中國黃金加盟店的黃金託管業務,已經有一定的金融屬性,相當於打著黃金託管旗號開展黃金資產管理業務。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2018年12月發布的《關於黃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對黃金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實物黃金應當進行登記託管,登記託管服務僅限金融機構和上海黃金交易所等經大陸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黃金交易場所提供。「金店並非金融機構,不具備開展黃金託管業務的資質。」北京市律師張翼鵬表示。中金珠寶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涉事金店擅自開展的「金條無憂預訂」業務,是中金珠寶明確禁止開展的未授權業務。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中國黃金加盟店出現違規操作、閉店跑路等問題,也說明對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和經常性監督缺乏力度,內控制度不甚完善。中金珠寶直面問題為受害者「先行墊付」,讓相關消費者鬆了一口氣。然而,黃金作為避險資產,並非沒有風險。近年來,一些經營者「渾水摸魚」甚至專門設置騙局,黃金投資亂象頻出。山東警方去年破獲的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也是將黃金託管業務作為「道具」。2021年12月,隋某某在山東省沂源縣註冊成立某珠寶有限公司,以「高回報、無風險」為誘餌,騙取客戶與某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託管黃金買賣合同。契約到期後,隋某某等人卻失聯了,公司提供的保險單也被證實是虛假的。據披露,該公司先後吸收數十名投資者的存款達600餘萬元,造成群眾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如何讓黃金投資更安心?江蘇省南通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此前曾發布提示,提醒民眾在投資黃金託管產品前,務必查證相關機構是否具備發行或代銷資質,摸清投資的實物黃金是否在金融機構或者正規的黃金交易所進行登記。業內人士表示,對於黃金零售端違規從事金融業務,日常監管仍存難點。趙精武認為,除品牌方自身要加強對加盟商的監管外,行政監管部門要將監管關口前移,通過開展黃金及其飾品經營規範整治行動,加強對金店等場所摸排,發現問題嚴肅查處,維護市場秩序。此外,投資者也需多做功課。「黃金是無息資產,實物黃金投資收益的實現只能通過低買高賣實現,變相支付利息的產品需要高度警惕。」黃金市場專家蔣舒指出,市場參與者要明確介入市場的目的,從而選擇更合適的投資或消費管道。
寶林再爆財務問題 積欠貨款60萬無誠意解決遭菜商怒罵「惡劣」
台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目前已累積9例,當中還造成2人死亡,而這已非寶林首次登上媒體版面,該店2023年底就曾遭控積欠60萬元貨款,被菜商怒罵「惡劣」,北檢現已立案調查,將一併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據了解,「寶林茶室」素食餐廳近日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共累積9名案例,40歲呂姓男子和66歲長者身亡,還有2萬患者重症,均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此消息曝光後人心惶惶,而寶林在台北市有5間分店,2023年底卻遭菜商出面指控積欠約60萬元貨款,寶林當時聲稱拿要解決此事,最終卻被認為毫無誠意,菜商則決定提出告訴,北檢現已分案調查,將一併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台股狂漲千點!證券劃撥餘額飆破3.4兆創新高
大盤2月大漲1,077點,漲幅6.02%相當亮麗,支持住散戶雄心壯志。中央銀行21日下午將公布2月金融情況,代表散戶資金動能的證券劃撥存款餘額上揚至3兆4,563億元,再創歷史新高,月增達1,317億元,散戶交易熱度仍在高點。國內證券劃撥餘額自去年8月起連三降,但自從「起漲點」10月的3.15兆元起,餘額已逐月上升,雖然1月小幅下滑,隨2月股市交投熱絡,餘額衝上歷史新高,且逼近3.5兆元大關。根據央行公布2月貨幣總計數,M1B及M2年增率分別為4.47%及5.59%,差距已縮小為1.12個百分點。央行官員表示,主要是外資淨匯入,以及放款與投資年增率上升所致。觀察股市指標,2月台股月平均股價指數走高到18,612點,創下歷史新高,連帶使股市融資餘額月底數繼續上揚至3,513億元,創2022年1月以來的逾兩年新高。而有「散戶投資風向球」之稱的證券劃撥存款餘額,2月跳升1,317億元後,已來到3兆4,563億元。官員指出,2月股市交投相對熱絡,因而反映在證券劃撥存款餘額上,但若從台股交易比重來看,去年12月本國自然人(散戶)占比為56.7%,今年1月微降至54.8%,2月則升到55.4%,整體來說,近幾個月比例變化不大。至於僑外法人(外資)則由上月32.2%上升至2月33%,本國法人(內資)則由上月13.1%降至11.6%。至於近期ETF募集夯到爆,是否也會連帶衝高3月證券劃撥存款餘額。官員則解釋,由於募集資金是先放在保管銀行、後續再移轉到投信業者,目前兩檔募集爆量的ETF,資金並不會呈現在證券劃撥存款餘額中;且ETF相對台股市值比重不大,對整體影響不會太明顯。另,2月外匯存款期底餘額增至9兆2498億元,官員分析,主要反映兩大因素,一是2月有農曆春節,當時大額貨款較難進來,因此假期後就有大額匯款,二是反映新台幣貶值因素。至於外資買超匯入的外國人新台幣存款帳戶餘額,2月降至1,906億元,主要原因同樣是股市熱絡所致,外國人新台幣存款餘「錢」進股市,就使餘額減少。
無聊當有趣!拍片「扮車手」提50萬挑釁 2男遭新莊警狠逮下場慘兮兮
新北市新莊區24歲鐘姓男子昨(19)日晚間隻身來到天祥街一處便利商店ATM提領50萬元貨款,碰巧22歲王姓友人前來找他,2人居然一時興起,自拍一段假扮詐欺車手的提現橋段,配音還不斷呼喊「新莊分局」,誇張的挑釁行為全遭警方盯上,警方火速循線鎖定2男身份,並順利將2人逮補歸案,搞怪行為也將依法函送法辦。事發當時,鐘男平時在各大夜市擺攤賣小吃昨日晚間隻身前往超商ATM領取50萬貨款,碰巧遇上王男前來拜訪,王男見鐘男領出大筆數目,竟突發奇想要求鐘男一起拍假扮車手的影片,影片中還不斷呼喊「新莊分局」,2人將無聊影片PO網想博君一笑,卻被警方當真而惹上大麻煩。警方網路巡案發現影片後,火速展開調查鎖定2男身份,並順利循線追查到鐘男及王男,2人落網時辯稱只是在惡搞,沒想過會惹禍上身,全案訊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
羅宋烘培名店「創盛號」突宣布倒閉 大年初二寄道歉信曝負債6千萬
主打比臉大的羅宋麵包,知名連鎖麵包店「創盛號」,號稱一出爐即秒殺的羅宋麵包,深受顧客喜愛,也陸續在各地開分店。不過「創盛號」去年7月爆發倒店潮,員工被欠薪,隨後又傳出創辦人與股東間發生投資糾紛,股東控訴公司財務不透明,連連虧損下創辦人居然買車又買房,沒想到「創盛號」竟於新年期間宣布倒閉,根據員工貼出的一封公司內部信顯示,由於累計借貸金額已高達5、6千萬,因此忍痛向大家宣布將辦理停業與清算。「創盛號」突宣布倒閉清算,內部道歉信曝負債6千萬。(圖/翻攝自創盛號臉書)根據「創盛號」給員工的道歉信中提到,「這兩年裡,公司經歷了許多的意外,導致管理出現問題,門市虧損嚴重,百貨包底不足,物料大漲所有的成本不斷的墊高,雖不放棄持續不斷調整經營,但始終無法補平虧損,我們負債的狀況沒有改善」。聲明中,公司強調經營遇上種種困難,包括負債高達5、6千萬、借款無法彌補虧損、資產被抵押等問題,迫使公司做出結束營業的艱難決定,另據公司公告,街邊店和百貨店在最後上班日,113年02月11日結束營業,街邊店包括新泰店、富國店、雙連店,而百貨店包括微風南京創盛號、微風北車創盛號、微風北車捲捲人生、中友百貨捲捲人生。此外,石牌、大江、三重門市則將轉讓至另一公司。「創盛號」〉在2023年爆發倒店潮,員工還被欠薪,股東更因不滿公司虧損,但是財務不透明,還見到吳姓創辦人買車買房,而吳姓創辦人則反控股東積欠千萬貨款,公司高層爆出互控互告,沒想到「創盛號」就在新年期間宣布倒閉並進行清算;員工大年初二驚訝看見公司寄發的「道歉信」也紛紛感到傻眼。據「創盛號」強調,薪資部分會推派代表向勞工局提出「政府代墊薪資」,並給予非自願離職單辦理補助,對於如此結局實在感到抱歉,「公司真的努力了,沒有哪個人過著好日子,所有同仁都辛苦的生活著」,感謝公司所有同仁的付出外,也希望大家見諒。
ONE BOY「悄撤下大型廣告」驚傳財務危機!33歲創辦人直球回應了
女星朴敏英、郭雪芙都曾代言過的台灣機能服飾品牌ONE BOY,近日悄悄撤下各大捷運站、公車站的大型廣告看板,疑似出現財務危機。對此,ONE BOY創辦人兼董事長顏瑋廷出面闢謠,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砸大錢打廣告的服飾品牌ONE BOY,近日傳出積欠供應商貨款,財務陷入困境,不僅如此,就連在捷運站及公車站隨處可見的大型廣告看板,也被悄無聲息地下架拆除,加深傳言的可信度。ONE BOY砸重金,請來女神朴敏英、郭雪芙代言。(圖/擷取自Facebook/ONE BOY)對此,ONE BOY發出聲明稿闢謠,針對近來網路上出現有關影射本公司「營運有問題已經很久了,積欠供應商不少貨款,財務有難關」等不實言論,此已嚴重毀損本公司之商譽及權益,本公司特此聲明:本公司之一切營運均屬正常,敬請喜愛本公司產品之消費大眾、往來廠商、及所屬全體員工均安心。聲明強調,過往對於類似侵害公司商譽、權益的行為,大多以勸導改善處理,但類似問題卻層出不窮,已對公司造成困擾,如若再出現任何惡意詆毀公司商譽、或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將蒐集相關證據後,訴追其相關法律責任,絕不寬貸。至於是否積欠廠商貨款?33歲創辦人顏瑋廷回應,公司絕無財務問題,貨款也均在規定時間內撥付,而撤下大型廣告只是「行銷策略的改變」,不過並未具體說明新規劃。
OK超商獨家攜手蝦皮 寄取件包裹重量升級到10公斤
OK超商今(5)日宣布與「蝦皮」獨家合作的寄取件服務,自2月起重量升級,也就是將寄取限制提高至10公斤,突破以往消費者網路購物僅能購買5公斤以內商品限制。根據市調機構指出,每年農曆春節相關消費商機高達2,500億元,隨著農曆春節倒數,24小時不打烊的網購商機持續看漲,消費者最愛的網購取貨方式,近5年皆由便利商店的超取服務奪冠,使用比例超過8成。OK超商也根據後台資訊分析,每年1月至農曆春節前包裏寄取量較平日成長2成以上,因此升級寄取件服務,目前全台OK超商寄取服務涵蓋率提升至1,200家。除了寄件重量超過5公斤以外,OK超商在門市「店到店寄取件」服務中,還推出輕、中、重3種寄件服務規格:1.靈活輕規格:寄件商品低於「長+寬+高≦105cm,最長邊≦45cm」並限重50克,費用28元。例如: 50克不到的小零件、生活小物、文書資料寄件等。 2.常用中規格 :寄件商品限「長+寬+高≦105cm, 最長邊≦45cm」並限重5公斤,費用60元。3.便利重規格:寄件商品「長+寬+高≦120cm,最長邊≦50cm」並限重≦10公斤」,費用75元。無論是冬被、課本、漫畫、重物都可以寄。同時,OK超商在線上OKAPP上同步新增「店到店訂單服務」,不僅可以一次建立多筆訂單,省去至門市打單的時間,還能開通代收貨款功能,在建單時就能選擇取貨付款,代收金額從100元至10,000元之間。2024年,OK超商除持續提供蝦皮購物、PCHOME等購物平台寄取件服務,也深入社區經營、跨品牌合作,包括大賣場、公家單位等場域,同時聚焦商品、網購寄取與服務升級的三大策略導向;另外,洞察市場走向,在社區服務、會員經營的多元組合層次下的服務升級,保有與各產業合作的可能,升級市場便利性。
欠債人連發「20個250元」 債主怒報警:履行方式不當
大陸山東省一名張姓男子向齊姓男子買賣貨物,但對方長期拖欠貨款。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齊某在2022年10月1日前支付貨款5000元。調解書生效後,齊某通過微信向張某發送20個金額均為250元的微信轉帳,合計金額5000元。然而,張某未接收轉帳並將對方拉黑,最終未能按期收到欠款,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齊某提出執行異議,認為自己已經履行了還款義務,但張某拒絕接收,請求法院駁回張某的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審查認為,齊某未經與張某溝通就以微信轉帳的方式進行還款,且轉賬未標註性質和用途,導致張某認為該行為具有侮辱性而拒絕接收。法院認為齊某的履行方式不當,不能視為張某對欠款的拒收。此外,雙方的調解書並未約定支付欠款的具體方式,微信轉帳並非唯一選項。在微信被拉黑後,齊某未採取其他履行方式進行補救,導致還款義務未能完全履行。因此,法院最終裁定駁回齊某的異議請求,並支持張某的強制執行申請。在法官的觀點中,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必須被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方式,雙方應遵循誠信原則和習慣做法。對於以微信轉帳方式支付欠款的行為,法院認為有悖於公序良俗,不應予以支持。法律的作用是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價值判斷和行為準則,法官在裁判中應負有責任引導公眾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則。因此,根據以上判決和法官的觀點,法院支持原告張某的強制執行申請,駁回被告齊某的執行異議請求。
手握證據喊「不要逼我」 陶晶瑩:只是不想往死裡打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如今卻捲入經營權糾紛,並遭供貨商指控積欠貨款等,被新北地院判賠315萬元。劉姓合夥人1日再發4點聲明,要陶晶瑩別再混淆視聽。而陶晶瑩面對網友詢問回應,「我只是不想往死裡打。」劉姓合夥人聲明表示,大家應該相信「藝人直播,淚流滿面」,還是「法院判決,事證明確」,藝人不應該因為擁有媒體話語權僅陳述部分,而無視商業道理和法律公理;陶晶瑩對商業邏輯的謬誤導致雙方對簿公堂,經法院一年多的審理,已有判決,李李仁控告他背信、圖利等罪名,台北地檢署於112年6月12日已做成「不起訴處分」,並認定本人並沒有背信、圖利的犯行。聲明指出,3項休閒食品皆是由他原公司開發、設計、管理代工供應商的獨家商品,並非市場現成商品平轉銷售予辣杯杯,且經陶晶瑩、李李仁及藍均齊等股東們試吃同意,除應給付給代工廠之代工費用外(原公司早已結清代工費217萬餘元),原公司收取合理之研發、管銷等費用,此為正常商業和法律認知,此費用之合理性也為法院所肯定。劉男說,「我說的每一句話都能被法律驗證,法院已明確判決返還不當受領的利益,不希望再浪費社會資源,請自重,不要再混淆視聽。」有網友在陶晶瑩的貼文下方貼出劉男的聲明詢問,「誰說的是真的。」陶晶瑩回,「很多受害者來找我,還有很多證據,我只是不想往死裡打,不要逼我。」網友認為,「妳應該要往死裡打才對,因為他們也是翻臉不認人啊。」對此陶晶瑩說,「好。」
「辣杯杯」陷風波!陶晶瑩直播哽咽 合夥人4點聲明反擊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如今卻捲入經營權糾紛,並遭供貨商指控積欠貨款等,被新北地院判賠315萬元。對此,陶晶瑩日前在直播中數度哽咽。劉姓合夥人昨(1日)再發4點聲明,「兩人行為與說話如此肆無忌憚,真的令我大開眼界。」劉姓合夥人聲明表示,大家應該相信「藝人直播,淚流滿面」,還是「法院判決,事證明確」,藝人不應該因為擁有媒體話語權僅陳述部分,而無視商業道理和法律公理;陶晶瑩對商業邏輯的謬誤導致雙方對簿公堂,經法院一年多的審理,已有判決,李李仁控告他背信、圖利等罪名,台北地檢署於112年6月12日已做成「不起訴處分」,並認定本人並沒有背信、圖利的犯行。劉姓合夥人發4點聲明。(圖/翻攝自劉姓合夥人臉書)聲明指出,3項休閒食品皆是由他原公司開發、設計、管理代工供應商的獨家商品,並非市場現成商品平轉銷售予辣杯杯,且經陶晶瑩、李李仁及藍均齊等股東們試吃同意,除應給付給代工廠之代工費用外(原公司早已結清代工費217萬餘元),原公司收取合理之研發、管銷等費用,此為正常商業和法律認知,此費用之合理性也為法院所肯定。劉男提到,起初合夥陶晶瑩、李李仁、藍均齊,大家也知道,藍為陶晶瑩之友人,形式上各持20%股份,但實際上可以視為陶晶瑩佔60%,他們夫妻倆為40%,而三董一監的董事會席次,陶2席、他1席;但在麻辣點心大賣,辣杯杯公司進帳甚豐的當下,陶晶瑩等先自行指定時間要他退股離開,「我無意願便透過持股優勢將我拉下董事長位子,在我已非董事長職位並交出公司印鑑後,又不斷要求我私人用印進行放款,試想我既已不是董事長,用印豈不是偽造文書?」劉男說,「我說的每一句話都能被法律驗證,法院已明確判決返還不當受領的利益,不希望再浪費社會資源,請自重,不要再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