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府遭搜索...縣長楊文科50萬交保 知情人士曝與「天坑」有關
新竹縣政府2024年2月29日遭新竹地檢署大動作搜索,外傳縣長楊文科遭約談、帶回偵訊,據傳楊以50萬元交保,可能跟貪瀆案有關,不過尚未獲得檢方證實,竹檢只承認確有搜索行動,相關案情可能要隔天才較明朗。有消息人士認為本案跟新竹這兩年一連串天坑事件有關,還有人直指不排除是豐邑案。豐邑建設在新竹縣竹北市豐采520建案,從2022年6月開始連續發生5次道路塌陷意外,新竹地檢署指揮縣調站追查公務員涉貪案,2023年9月搜索時任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住處時,搜獲1000多萬元現金,兩天後江良淵、黃姓承辦人、豐邑建設盧姓副總及劉姓協理4人遭羈押禁見,羈押3個多月後,2023年12月29日江良淵以30萬元交保、黃姓承辦人5萬交保,兩名廠商釋放。事發當天,縣長楊文科要求全案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也到豐采520查看地下室。檢察官在偵辦竹北豐采520道路坍塌事件時,意外發現江良淵恐與此案有關。現在檢方深夜搜索新竹縣政府,外界認為案情不單純。
新北殯葬處公務員疑收賄 15名被告複訊完均獲交保
新北市立殯儀館與火化場遺體冷藏室再爆公務員收辦理後事的死者家屬紅包,新北地檢署本周分別於21日、今(23)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發動兩波搜索,約談葉姓領班等多名基層公務員、業者,稍早第二波行動中通知到案的被告均複訊完畢,統計15名被告分別以3萬至20萬不等交保。檢廉調查,有殯葬業者為求方便行事,自2016年起以每具遺體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金額用紅包塞給葉姓領班等公務員。檢廉去年破獲新北火化場員工貪瀆案,偵結起訴後,今年又發現還有其他公務人員與殯葬業者涉案。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許宏緯分別於21日、今日發動搜索,陸續帶回10餘名基層約聘僱人員,以及5名業者、1名證人,稍早均已複訊完畢,統計15名被告分別以3萬至20萬不等交保。新北市民政局說,此案為2022年由新北市殯葬處主動移送的政風案件後續調查,殯葬處對於收賄不法情形絕不寬貸,會全力配合調查,並尊重司法。民政局說,兩次行動是基於2023年1月同一案件尚未約談員工進行後續調查。如有涉案將依規定懲處,而去年被調查遭起訴的員工則皆已解職。目前殯葬處已將現有人員重新編組,並加強政風現場督導作業及加裝監視器。另修正殯葬處端正政風要點,增加對業者或喪家進行實施不定期問卷查訪,以即時了解掌握機關員工服務態度及廉政狀況。此外,針對殯儀館一線服務同仁,每週施行法令宣導,並不定期至現場辦理端正政風查察作業;為使火葬作業透明化,已於去5月1日啟用火化爐排程系統,讓民眾直接透過螢幕得知各區火化爐之火化進度,以達公開透明。
新北殯葬處再傳「集體收賄」 10公務員6業者被約談
新北市立殯儀館及火化場10名約聘人員涉嫌向業者收紅包,加快遺體火化流程或搶占吉時辦後事,21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檢方這2天指揮揮廉政署再度搜索約談,帶回10名公務員、6名葬儀業者訊問,全案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偵辦。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21日先約談9人,包含1名證人、5名涉貪公務員與3名涉行賄業者,訊後諭知8名被告交保,金額3萬到18萬不等,今(23日)再度約談5名公務員和2名業者,釐清案情細節,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據了解,有殯葬業者自2016年起,以每具遺體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金額,塞紅包給領班等公務員,要求配合指定時間入塔、加速火化速度、協助往生者撿骨等。民政局指出,新北市立殯儀館及火化場收賄一案,是市府殯葬管理處經長時間調查,發現員工有疑似收取紅包情形,將相關事證移送市府政風處與廉政單位處理,案發後將現有人員重新編組,也修正殯葬處政風要點,增加對業者及喪家不定期問卷查訪。檢廉當時破獲新北火化場員工貪瀆案,怎料案情偵結起訴後,如今又發現還有其他公務人員與殯葬業者涉案,再度爆發醜聞。
涉貪立委廖國棟自曝得1病…求法官不要境管 裁定結果出爐
立委廖國棟因涉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一審遭重判8年6月,由於他的限制出境將於9月14日屆滿,他日前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應訊,說自己不會串供及逃亡,他因糖尿病引發一種難以治癒的疾病也須配合療程,請求法官不要對他境管,但合議庭裁定9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檢方指控,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等,以《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李在2012年找蘇震清向經濟部施壓,但蘇卻不斷開口要錢。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後,廖國棟遭重判8年6月,他提上訴辯稱,是辦公室主任假借名義收賄,否認犯罪,全案目前二審高院審理中。廖說,他高齡且長期患有心律不整、糖尿病、筋膜炎、腎臟功能不全等宿疾,需在熟悉病情之醫院長期治療,若非國內健保制度,難認足以提供完整之醫療支持,且他近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目前醫療技術難以治癒之疾病,已經開始進行各項療程。他表示,面對此類重大疾病,必須接受完整且妥適之醫療照護,更不可能逃亡海外,承受顛沛流離之躲藏生活,他無犯罪嫌疑重大之情,不應延長限制被告出境出海。高院認為,廖雖否認犯行,但本案有相關人證、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監視器畫面及帳冊資料在卷可佐,堪認他犯罪嫌疑重大,且他身為立法委員,堪認有豐富之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無法排除逃亡海外之可能 ,裁定9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前南檢襄閱涉違法監聽判決逆轉 林仲斌二審改判無罪
台南地檢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現任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遭前同事、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自訴違法監聽,一審台南地院判決林仲斌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11日)改判林仲斌無罪,還可上訴。林仲斌2011年為台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南檢調查時任台南邱姓派出所長疑似貪瀆案,林仲斌指揮檢察事務官陳能群,及支援辦案的郭姓等員警調查蒐證。郭姓員警2013年1月8日晚間監聽時,得知酒店業者王孝瑋當晚要派5名酒店小姐到北海KTV出場,計畫請民間友人A男戴手錶型密錄器、並喬裝賣檳榔小販到包廂蒐證,林仲斌同意進行蒐證。當晚11點51分,A男走進北海KTV包廂,詢問在場人士是否需要買檳榔,因此錄得吳岳輝、李宗榮和酒店小姐的對話,A男離開包廂後,將攝錄檔案傳給郭姓員警,郭姓員警隔天把檔案帶回台南地檢署,陳能群和郭姓員警看過攝錄檔案後,由陳向林仲斌報告並交付檔案。同年3月15日檢察總長收到匿名信件,檢舉吳岳輝、李宗榮等檢察官找女陪侍飲宴。檢察總長指派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在同年3月15日訊問吳岳輝,要求吳解釋為何在檢舉信件光碟中,錄到他和一些女生的聲音,吳岳輝才驚覺當時在北海KTV包廂遭竊錄,因此向台南地院自訴林仲斌等人。庭訊時,林仲斌否認違法監聽,辯稱沒有主觀犯意,強調當時只同意A男進入包廂掃視在場人士,不是要取得他們的對話內容,且KTV包廂不算是隱私場所,因此不受《通訊監察法》的保護,但一審不採信,將他判刑。二審認為,貪瀆案為侵害國家法益的重大犯罪,為恐錯失事證,檢方找A男協助蒐證,前後不過1個多小時,有急迫的必要性,難以認為違反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及衡平性原則;且A男從開啟包廂門入內到退出包廂,前後僅約15秒,自訴人秘密通訊自由隱私受侵害的部分,相較檢警偵辦貪瀆案件的國家法益,自非鉅大,難認有違比例原則中的最小侵害原則,原審未察即判刑,自有違誤,應撤銷改判無罪。
大同分局巡官涉「酒駕、三貼」 觸犯公共危險罪依法移送
人民保母竟知法犯法,北市大同分局一名沈姓警官,1日凌晨約5點騎乘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因未戴安全帽加上「三貼」遭轄區信義警分局吳興所警網攔下,警員發現他渾身酒味,經酒測酒測值為0.28mg/l,認定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將他逮捕帶回,訊後依法移送。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當時沈員騎乘共享機車還熱心搭載同行兩名友人,但因機車內僅有兩頂安全帽,其中一位友人沒有戴安全帽,行經信義區松仁路時,除了未戴安全帽且三貼太顯眼,遭信義轄區巡邏警攔下。沈員落網後神智清醒且態度良好,坦承酒後騎車,因此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開庭後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且沈員犯後態度良好,加上酒駕行為並未造成他人危害,複訊後裁定無保請回。據了解:沈姓警官原本官拜大同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在同儕間評價相當高,加上外型酷帥挺拔本來預料是警界明日之星,日前卻因該分局寧夏派出所長葉育忻涉勾結黑幫詐騙集團貪瀆案件,大同分局督察系統進行一波外勤官警的預防性職務調整,沈姓警官也遭調整,在分局內勤當巡官。沈員因此工作士氣受到影響,30日晚間接受友人邀約到北市東區餐敘,在聚餐和續攤過程中陸續有飲酒行為,1日凌晨他等待近天亮約凌晨5點左右,在信義區刷卡租賃路邊的共享機車上路返家。針對沈員酒駕案件,北市警局證實並均依規定辦理,並待分局內部調查完成後記與行政處分,並追究分局主官管考不周連帶責任,並強調依法究辦絕不護短。
移民署收容所爆弊案!3保全涉貪 誆收容人「繳錢可提早回家」
宜蘭移民署收容所驚爆貪瀆案,短期外包的3名保全涉嫌替收容人夾帶金錢與食物,並藉此收取手續費,更疑似向收容人宣稱疫情期間可以「幫忙早點回國」。宜蘭地檢署也在29日發動搜索,帶回保全3人與其中1人的妻子,移民署也對此強調,已在4月初就掌握相關情資,並主動通報,本案為自檢案件,後續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據了解,宜蘭移民署收容所的收容人可攜帶零用金,但有其上限,3名保全疑似替收容人夾帶現金進去,再從中抽成,抽成金額超過5成;另,由於受到疫情影響,不少國際航班停飛,導致原本應遣送回國的收容人無處可去,3名保全更疑似向收容人聲稱可以幫忙處理交保業務、讓他們早一點回家,收容人因此信以為真,匯款數萬元至保全指定帳戶中。宜蘭地檢署也在29日發動搜索,將蔡姓、何姓、林姓保全與蔡姓保全的妻子帶回偵辦,並預計在下午對4人聲請羈押。而立委王鴻薇也表示,該起事件是因接獲不少越南籍人士與他們的台灣友人檢舉,收容所人員竟提供一個帳戶,要求收容人匯錢才可以提早離開,或是可以採購生活用品,怒批宜蘭收容所宛若第三世界政府機關,目無法紀,公然有收賄帳號。對此,移民署也回應表示,該案4月初即掌握相關情資,因涉及刑案偵查事項,因此主動將調查事證報請廉政機關辦理後續偵處事宜。目前已立即要求承攬契約保全公司調整保全員勤務並落實勤務督導;另宜蘭收容所已重新規劃崗哨,降低保全人員與受收容人直接接觸之機會。若保全公司有違反承攬契約規定,後續將依規定追究辦理。移民署也強調,本案為自檢案件,後續仍將全力配合司法偵查,勿枉勿縱。
桃機X光機採購弊案逆轉 2航警1緩刑1無罪
喧騰一時的航警局為桃園國際機場採購X光機貪瀆案,承辦官警遭控收賄放水並洩漏底標,讓蔡姓廠商牟取不法利益7462萬元,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結,27日出現逆轉,航警局3線1星林姓安檢隊長,依洩密罪輕判2月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陳姓航保科警務正獲判無罪、蔡姓廠商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6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0萬元。可上訴。桃園地檢署起訴指控,44歲陳姓航保科警務正,明知54歲蔡姓得標廠商提供的儀器,無法符合採購契約所訂爆裂物標準,竟以蔡提供的偽造原廠證明書,使5部不合標準的電腦斷層掃描儀陸續通過驗收,讓蔡不法獲利7462萬;林姓安檢隊長則洩漏預算金額和參標廠商家數給廠商,且新家10萬元裝潢是由廠商埋單。陳男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罪;林男涉收賄罪;蔡男涉犯偽造文書、行賄罪。案經桃院審理後,陳男出庭稱,認為廠商「不會騙我」,且儀器都是國際大廠製造,不知證明是偽造,承認有疏失但絕無圖利意圖。林男則稱,擔心標不出去預算被收回,行李檢驗延宕會影響飛機起飛、耽誤旅客時間,才在快流標時,以電話告知廠商,坦承疏失,但根本不知廠商幫出10萬元裝潢費,直到被調查官詢問才知道。蔡姓得標廠商坦承涉及偽造文書,惟強調當時詢問原廠可否調整成符合台灣法規要求的參數,但原廠以儀器符合美國、歐盟等國際規範,拒絕調整,他才造假。裝潢費部分,因與林是朋友才幫忙,林確實不知情。
新北警串謀冒領遺失物 分局自清調查非首次
新北市新莊警方昨天(13日)傳出警員貪瀆案,一名警備隊警員與友人串謀,冒領現金遺失物,該名警員為了貪圖民眾所拾獲的現金,竟找友人冒領,不法獲利共新台幣21,300元。新莊分局表示,絕不護短依法送辦。由於該警員堅持否認串謀,檢方裁定收押禁見。新莊分局副分局長張俊明表示,呂員此次事件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將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主動查處依法偵辦。(圖/翻攝畫面)據了解,97年基特班畢業的41歲呂姓警員,先分發至新北市永和分局服務,後來調職到新莊警備隊服務約4年多。去年(111)2月份,就透過職務之便,得知民眾拾獲現金3000元,呂警竟串通41歲景姓友人冒領,未遭主管發現下,隔沒3天,又有民眾拾獲現金5000元,景男再度冒領成功,不法獲利已達8000元。去年12月底,有民眾拾獲現金13300元送至新莊警備隊,呂警得知後,今年1月初,再度聯絡景男前來冒領,但沒想到,失主卻向新莊派出所報案,尋求警方協尋,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已有民眾拾獲送往警備隊,經查卻遭人領取立即通報分局督察組調查,該起警員串謀貪瀆案才被發現。新莊分局表示,呂員此次事件嚴重影響警察形象,有損害公眾對警察機關的信任,將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主動查處依法偵辦,以維護警紀之決心。未來,本分局將落實各項勤業務督考制度,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目前經檢方裁定,呂員將收押禁見。
檢察長走人1/高虹安案配合度不高? 天下第一檢舵手林邦樑被去職
2024年總統大選箭在弦上,距離投票不到1年的時間,驚傳「天下第一檢」、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即將打包走人,對於林邦樑為何去職,黨政界和法界傳言不斷,直指與九合一大選有關,至於北檢檢察長一職未來由誰接任,外界相當好奇,而林邦樑下一站是哪裡,一樣備受關注。不少黨政界及法界人士認為,林邦樑此刻去職與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案脫不了關係,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即指出,高虹安競選期間被控貪污案,因為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配合度不高」,所以近期將調職。有法界人士進一步指出,相較於九合一大選前,宜蘭地檢署和廉政署敲鑼打鼓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貪瀆案,媒體還多次登載只有專案人員才看得到的卷證資料,但北檢偵辦高虹安等黨政高層重視的案件時,似乎少了上窮碧落下黃泉的「狠勁」,因此林邦樑去職並不意外。北檢檢察長林邦樑受到基層檢察官愛戴,許多檢察官不希望他去職。(圖/報系資料照)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否認,聲稱都是傳聞,因各級檢察署檢察長有出缺,法務部於3月31日剛受理檢察官報名完,目前都還沒有開會,還不知道哪個檢察長會調動,「這次調動是基於正常職務輪替,並非哪個人的配合度問題而調動!」儘管法務部高層否認,不過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民選委員最快今(13日)晚間投票宣布檢察長人選的入圍名單,法務部長蔡清祥4月21日公布檢察長異動人選,屆時將真相大白。北檢檢察長林邦樑如果真的去職後,一般認為檯面上最有資格繼任人選包括:廉政署長莊榮松、調查局長王俊力和法務部常務次長林錦村,不過莊、王兩人都未報名角逐檢察長,依法務部內規,兩人不具參選資格,因此繼任人選似以司法官訓練所28期的林錦村可能性較大。主要原因除了林錦村是老北檢,當過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還歷任屏東、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在資歷、期別上都夠格。另外,林是現任常務次長,慣例上應先獲法務部長首肯才會報名,這也是林呼聲較高的原因,另外,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洪培根,也被認為有機會。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在立院質詢時指出,林邦樑因指揮偵辦高虹安貪污案不力,可能調職,但法務部否認。(圖/報系資料照)至於林邦樑卸任北檢檢察長後的去處則有數種可能性,一是讓身為台中人的他回到故鄉擔任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更好的缺則是循前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的路,卸任北檢檢察長後接任院長。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柯麗鈴是曾任內政、教育兩部長葉俊榮之妻,她獲法務部推薦為大法官後,被外界認為是獲得總統蔡英文提名、任命大法官的熱門人選,因此如果林去接任柯的院長職務也相當合理。林邦樑較差的缺則是改接林錦村職務、擔任法務部常務次長,但如調到最高檢察署當檢察官,他應該也能接受。有法界人士認為,萬一林邦樑4月21日後未能有好出路,恐怕就坐實他真的因為高虹案「辦事不力」才遭罷黜,至於最後如何安排,正考驗法務部長蔡清祥的智慧。林邦樑是司法官學院26期結業,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北大學法研所碩士,曾擔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南投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高檢署及北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等,學經歷完整。林邦樑擔任北檢檢察官時,曾處理台開內線交易案、太電掏空案,調升高檢後,曾是前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到庭論告檢察官之一。基層檢察官多認為他為人溫和有禮,起訴品質把關嚴謹,是暖男型的長官。法務部常務次長林錦村被認為是接任北檢檢察長的熱門人選。林的座位前方為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圖/報系資料照)
陳耀祥被爆助鏡電視闖關 立委批:將成為敗壞NCC的大罪人
多位立委昨日收到匿名爆料信,指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準備「偷渡」鏡電視案審查,NCC主委陳耀祥今(10)日表示無法接受相關說法;對此,立委陳椒華表示,「陳耀祥若硬闖關鏡電視審查案,將成為敗壞NCC的大罪人」。陳椒華指出,昨日有媒體披露陳耀祥可能在4、5月時,闖關通過鏡電視一系列審查案,而傍晚先是鏡電視發聲明,隨後NCC也發出新聞稿。他說,雖然NCC一再強調是委員會制、各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然而面對鏡電視執照核發,以及後續產生的股東賣股、人頭代持、NCC內部洩密,甚至陳耀祥已被檢方列為貪瀆案被告偵辦中,鏡電視一案有諸多爭議,尚未調查清楚。陳椒華說,陳耀祥去年12月28日在交通委員會誇口承諾,相關爭議未調查清楚前,不會對鏡電視案做出決定,其公開發言代表的是NCC立場,不管是立法院質詢公報紀錄,或是當日臨時提案文字,都非常清楚。她表示,如果說NCC的委員制是任何一位委員都可以提出議程,要求審查鏡電視案,那陳耀祥當日就應該說這不是一人能決定的。陳椒華表示,事實上NCC處理案件的議程安排,跟委員會制、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無關,昨日NCC放出那樣的新聞稿非常離譜,擺明就是先射箭再畫靶,硬是要闖關鏡電視一系列審查案。她強調,陳耀祥既然在立法院公開做出承諾,就應該嚴格遵守,別拿獨立行使職權做擋箭牌,沒有調查清楚就不應該進行審查,如果硬闖就等於NCC將特許事業的監理權限自廢武功,而陳耀祥將成為敗壞NCC的大罪人。
最貪鄉長判決出爐!苗栗温志強涉132弊案索賄千萬 遭撤職停止任用4年
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任職期間涉132起貪瀆案,不法獲利高達1,289萬餘元,另涉犯洗錢罪嫌。監察院1月投票通過提案彈劾,並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結果3月15日出爐,温志強將被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苗栗地檢署去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温志強,認定其涉嫌向得標廠商索賄,其中包括工程案129案、人事案2案、洗錢案1案,全案由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據法院判決書,温志強於任職期間,多次利用督辦鄉公所各項公共工程之職務上機會,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復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的機會,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不法獲利合計達新台幣1,289萬8,100元。温志強為隱匿其相關不法所得,另涉犯洗錢罪嫌,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且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因此監察院1月10日審查,以13比0全票通過提案彈劾。判決書指出,據移送機關提供之資料,已足認事證明確,温志強任苗栗縣三灣鄉鄉長,本應清廉自持,致力推動地方建設,為民謀福利,竟利用職權索取賄賂中飽私囊;利用三灣鄉公所進行多項工程採購案之機會,向參與採購案之廠商牟取不法利益;就多件工程採購案件之發包程序,悖法亂紀;開價收受鄉公所清潔隊員職缺,並有隱匿犯罪所得等行為。法院認為温志強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法行為次數甚多、不法所得數額頗鉅,遂宣布判決,將對温志強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全案仍可上訴。
問蘇揆指鏡電視「不必查」還能信嗎 ?藍黨團要求陳耀祥即刻請辭
鏡電視執照申設案,台北地檢署已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列他字案瀆職罪被告。國民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陳耀祥主委要知所進退,立即請辭,靜候調查。黨團也呼籲檢方,在揭露的口譯文本中提及蔡英文總統、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及綠營英系大將洪耀福,應接著調查這些人是否也介入鏡電視案,揪出幕後黑手,給國人一個真相。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說,陳耀祥一路配合民進黨,強行關閉中天新聞台,,又違反行政中立,將52台直接讓給華視,隻手遮天護航鏡電視取得執照,在執政的民進黨操控下,NCC獨立機關的精神,已經蕩然無存,變成「民進黨附隨組織」,就是「髒CC」。林思銘說,鏡電視在執照審核通過前,爆發股東鬥爭及一連串經營和財務上的問題,爭議不斷,顯見在去年1月19日,NCC通過核發鏡電視執照確實有問題。現在台北地檢署已經正式將陳耀祥列為瀆職罪被告,這是NCC成立17年來最大的醜聞,國民黨團要求檢調務必查出真相,讓操控獨立機關的不法分子全部現形,並接受司法制裁,以正官箴。林思銘提到,NCC一連串打壓異己、護航親綠媒體的動作,應非陳耀祥一個人獨力可以完成,民進黨府院黨均有介入,那麼,幕後黑手究竟是誰?曝光的錄音帶中點名的蔡總統、蘇貞昌和洪耀福,各自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需不需要出來負責?昔日蘇貞昌大辣辣地在備詢台上表示「不用去查」,此案沒有貓膩才怪!林思銘認為,陳耀祥捲入醜聞,不僅應迴避對鏡電視上架的繼續審查,而是已明顯不適任NCC主委,陳應該知所進退,國民黨團也要求陳耀祥立即下台接受調查,也支持檢方,徹查幕後黑手,看看到底是誰在破壞國家體制,以一黨一人之私,遂行操控獨立機關。立委李德維指出,陳耀祥遭北檢以他字案列入貪瀆案被告調查,為何鏡電視案會演變到今日局面?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有人在其中護航。蘇貞昌曾說這個案子不用調查,在野提案提案在立院交委會組成調閱小組,也遭到民進黨立委以多數暴力封殺;簡言之,有人一路護航鏡電視案,黨團也不希望看到檢方高高舉起、又輕輕放下。立委王鴻薇表示,鏡電視案到底有沒有行政介入、干預,政府違法失職的問題?當陳耀祥列入貪瀆案被告,這是何等重大事件,國民黨團在今年2月14日召開過記者會,呼叫監察院針對疫苗採購案、新竹棒球場案、鏡電視等三大案,趕緊對外公佈調查結果。監察院在3月1日公布疫苗採購案,結果也是輕輕放下,外界認為根本是在打假球。至於NCC有沒有行政介入鏡電視執照申請案?或是受到來自總統府、蘇貞昌的指示?王鴻薇提醒監察院,北檢已經啟動調查,陳耀祥已經被列入貪瀆案被告,監察院難道還要繼續裝睡?而且,在去年4月,已經有監察委員向NCC調閱相關資料,將近一年了,監察院調查結果在哪裡?王鴻薇說,陳耀祥日前在立院交通委員會答詢時表示,從未接受監察委員約詢,其他NCC相關業務公務員,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接受監察委員約詢。她質疑,這會不會太扯了?監察院去年4月調閱NCC相關資料,請教調閱資料的監委,難道是調辛酸?調心安?還是調護航呢?她呼籲監察院應盡速提出鏡電視調查報告,也期望北檢勿枉勿縱,倘若查明出陳耀祥行政介入鏡電視案,國民黨團絕不容輕縱,會持續監督鏡電視案相關後續。
NCC主委陳耀祥 遭列瀆職被告
檢方偵辦鏡電視申照涉不法案出現最新進展!鏡電視創辦人裴偉遭檢舉,疑透過府院高層向通傳會(NCC)主委陳耀祥施壓、通過執照審查,涉及貪瀆案;士林地檢署日前將府院及NCC疑護航鏡電視審照涉貪部分,移轉管轄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將陳耀祥列為瀆職罪被告,並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簽分「他字案」偵辦。關於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質疑鏡電視涉非常規交易,告發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罪,北檢亦以「他字案」偵辦中。陳耀祥昨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時,獲知被列為瀆職罪被告,直呼「無法接受」,辯稱他是清白的。去年1月19日,鏡電視拿到NCC近10年的首張新聞台執照,外界盛傳背後疑有政治勢力介入,且因董事長一再更換,引發各界質疑。時力立委陳椒華提出吹哨者的錄音檔,指控鏡電視取得執照過程疑有府院高層介入施壓,錄音檔顯示裴偉向大股東表示,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要陳耀祥盡快通過鏡電視執照,英系要角洪耀福也對陳耀祥說,「這是總統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都還是要做的。」雖然府院、鏡電視與裴偉均否認,但仍難消各界疑慮。此外,民眾黨立院黨團公布鏡電視通過申照前,內部會議商討對策的完整錄音檔,出席者包括裴偉、《鏡週刊》總編輯廖志成、曾任NCC機要祕書的律師黃馬煜等人,討論裴偉在擔任「停雲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期間,自己付給自己每月150萬顧問費等情事,質疑涉及不法。時任民眾黨立委的蔡壁如認為,鏡電視與《鏡週刊》間存在諸多違法事證,且鏡電視在申請執照的過程疑涉不法,去年9月正式向法務部提出檢舉,請求依法偵辦,釐清真相。陳椒華與時力另一立委邱顯智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陳耀祥應迴避鏡電視後續審查工作。委員會召委陳雪生說,待北檢正式行文立法院再處理該臨時提案,屆時會通知陳耀祥迴避。陳耀祥表示,這類型案件「他字案」很多,如果「他字案」就要迴避,就有太多人需要迴避了,應等檢察機關有明確的文件通知再說。
疑似「護航」鏡電視被檢方盯上?陳耀祥堅稱清白「護航不是法律名詞」
立委爆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施壓通過執照審查,媒體報導北檢已將NCC主委陳耀祥列為《貪汙治罪條例》、瀆職罪被告,時代力量立委今天在立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呼籲陳耀祥迴避「鏡電視」的後續審查。但陳耀祥受訪時態度強硬,不僅對外界說法,表示詫異遺憾「我無法接受」外,還針對媒體指他踩到「護航特定媒體紅線」之說,強調「護航」是一般的名稱用語,在法律上沒所謂「護航」議題。陳耀祥還說,「我當然沒有請辭問題」,他說「鏡電視案」事實還沒有很清楚。但有立委私下認為,回顧時代力量去年接獲吹哨者錄音檔,爆料鏡電視創辦人裴偉透過總統府、行政院高層關係向陳耀祥施壓通過執照審查,引發軒然大波,甚至影響綠營縣市長大選,士林地檢署還將府院及NCC疑涉包庇鏡電視不法案,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時代力量立委一路以來,堅稱該案非空穴來風,如今又傳出陳耀祥疑似因「護航」鏡電視案遭檢方盯上,甚至可能被起訴,即使法律上沒有「護航」兩字,陳耀祥就能否全身而退,仍有待觀察。陳耀祥今日在立院表示,他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這個新聞,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去年就有民眾到NCC去控告,對於鏡電視股東紛爭,他覺得「公親變事主」,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接道偵察通知,不知道該案是他字案還是偵字案,強調個人是清白、沒辭職的問題,相關案件有沒有需要迴避,這是NCC的問題。針對時力立委再度提案,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則針對立委要求陳耀祥迴避NCC審查一事表示,他個人認為,應等到北檢法律文書後出爐後再處理,屆時將通知陳耀祥迴避鏡電視審查,臨時提案他依主席職權「暫時不處理」。提案立委陳椒華、邱顯智隨後對陳雪生的裁決表達同意。陳耀祥也說,若他真的被列被告,到時候不只是迴避審查的問題,而是NCC還能不能繼續處理的問題,這類型案件他字案很多,檢查機關應會有明確的文件通知。鏡電視涉及不法案件,台北地檢署除偵辦NCC主委陳耀祥涉貪瀆案外,另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質疑鏡電視非常規交易,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創辦人裴偉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罪,檢方也正依照「他字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