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要變天?1/外資看吳東進還是洪士琪順眼? 6月6日答案揭曉
漸入股東會旺季,放眼今年董事會改選大戲非新光金(2888)莫屬,因屢遭主管機關懲處,公司治理亮紅燈,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200%警戒線急需增資,金控今年第一季虧損逾90億跌破眼鏡,種種危機迫使創辦三大家族78年來首度分裂,以「改革派」及「公司派」分推32人參選搶15席,陷入史上最緊繃局勢。新光金將於6月9日召開股東會,改選12席董事與3席獨董,第一階段股東線上行使電子表決已於5月10日開跑,至6月6日為止,目前泛公司派吳東進宣稱掌握到新光集團2/3股權,改革派則回擊說「若屬實,恐有『未依法據實申報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之虞」。根據新光金官網公布股東結構與大股東名單,泛新光集團(包含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新勝、新光實業、新光合成纖維、家邦投資、吳東進與吳家錄基金會等)及洪家、林家共佔比約25%,外資佔比19.23%,散戶50.31%,義聯集團創辦人林義守堂弟林高煌的裕鐵企業也有持股1.08%。這場緊繃戰局,由新光金創始股東家族洪士琪為主的五家公司改革派,對決創辦人吳東進、老四吳東昇、董事會等泛公司派,為要爭取約75%外資、散戶股東支持,雙方從聲明喊話空戰,進入委託書大戰,就連吳東進夫人許嫻嫻、吳東亮夫人彭雪芬也上陣拉票,雙方友軍也設暗樁「捉鬼大隊」查買票,選情緊繃。2022年7月,新光金控創辦吳家、洪家與林家皆出席新壽南東大樓拆除工程祈福典禮,時隔不到一年,即因董事改選分裂搶經營權。(圖/新光人壽提供)根據CTWANT調查,雙方團隊目標以「搶八席次」(8:7)險勝一席取得多數決優勢,其中三席獨立董事更是重中之重,目前皆採取「邊打邊談」政策。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5月8日丟出「循往例按股權分配席次」、「不要徵委託書破壞和諧」訴求,「改革派」回應CTWANT記者採訪,首度透露「可以談」的意願。此次股東紀念品為摩斯漢堡套餐兌換券,外界評估「公司派」握有股東名冊優勢,正動員拜訪大隊拉票,「改革派」則委託全通、長龍、聯洲三大通路與17家證券銀行公開徵求委託書,雙方陣營緊張升溫,連主管機關銀行局也表態,劃出紅線「若有出現價購」等違規方式將徹查,涉危害公司治理也不排除邀大股東喝咖啡了解。兩大陣營隔火交戰,起於一年前。新光金創始股東包括吳火獅家族(二代吳東進、吳東亮、吳東昇等,三代吳欣盈、吳欣儒、吳昕東等)、洪萬生家族(第三代洪士琪)、林家(第三代林柏翰)等三個家族,第一代於1945年創辦「新光行」展開「共治時代」,洪、林兩家「尊吳」,由吳家主導經營權,吳火獅驟逝後,由吳東進接掌新光人壽,並於2002年成立新光金,而創辦台新銀行的吳東亮則成立台新金。2020年9月,金管會金檢新光人壽海外投資發現多項缺失,並違反公司治理設立有如「太上皇」的投資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等五大缺失,新壽遭重罰2,760萬元,時任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被停職到本屆任期結束;去年3月,再因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並下指導棋,對新壽罰款300萬元,調降董事長薪資。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子女吳欣儒、吳昕東,皆獲提名董事候選人。(圖/黃威彬攝、報系資料照)新光金董事洪士琪遂於去年4月,在董事提案「與台新金控合併可行性」,隔月董事會雖獲三分之二表決通過研議,7月新光人壽起家厝「南東大樓」拆除工程祈福典禮中,三家族的吳東進、吳東亮、吳東昇、洪士琪、林柏翰、吳昕達等二、三代同堂和樂融融,沒想到此後提案「卡關」無下文。新光人壽則從去年11月開始出現虧損,到年底資本適足率(RBC)下降到213.6%,接近法定標準200%,新光金今年3月董事會通過私募或現增20億股,或是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不超過50億元,以籌措長期資金,解決新壽虧損。只是保險業迎接2026年會計準則接軌IFRS17與ICS(新清債能力指標),估算整體將承受巨額增資挑戰壓力(立委以韓國保險業試算推出7700億元),而新壽今年第一季大虧近113億元,導致新光金連帶慘賠逾90億元,難怪新光金大股東們心急如焚,新壽能否在6月底前讓RBC回到200%以上,將成關鍵。今年4月13日,洪士琪憤而揭竿,在吳東亮等支持下,提出一份15席董事名單足額參選,鐵了心要全面改革新光金;吳東進則以新光保全等為主,提出12席名單,而獲吳東進支持選任新光三越董事長的吳東昇,也以大股東身分提出2席名單,同月25日公司派再提一份15席名單,使得參選人空前爆量。「大家共提43人,吳東進、吳東昇兩兄弟陣營提出的14人,與董事會提名的15人中就有11人重疊,最令人注目的是吳東進次女吳欣儒、兒子吳昕東都在名單中,老爸退居幕後,由第三代接棒企圖明顯。」新光金親近吳家人士說。「新光金從吳東進到吳欣儒,走過金融海嘯、新冠肺炎疫情,與其他金控相比的績效列車尾,這是現今經營團隊面臨的責難與挑戰,這一仗能否守住就看外資、散戶買不買單!」這位人士說。
新光金要變天?2/洪士琪改革派曝「股權席次可以談」 看績效吐「當新光股東很辛苦」
鐵了心要全面「整改新光金(2888)董事會」,以洪士琪為代表的臺灣新光實業、新勝、王田毛紡、東興投資與家邦投資等五家公司的「改革派團隊」,聯合接受CTWANT採訪時首度透露,「可隨時溝通」,還說「相對其他金控,當新光金控股東真的很辛苦。」「改革派」團隊成員指出,新光金是擁有大型壽險公司的金控,總資產排名第四名,僅次於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在四大金控中,新光金整體經營績效不彰,近五年累積稅後淨利687億元,另外三家為二千多億到三千八百多億元,可說是敬陪末座,今年前四個月還大幅虧損78億元,是14家金控唯一虧損的公司。「當新光金控的股東真的很辛苦!」該改革派成員說,因新光金獲利能力不佳,近五年股利平均發不到0.40元,其他三家從1.08元到2.86元,因為股利發的很糟,股價也在這幾家金控裡面敬陪末座,去年底為8.77元,其他三家則是22元到56元不等。尤有甚者,新光金不但股價長期在面額以下,還連續數年要跟股東籌資,改革派團隊翻開財報數據,新光金過去五年累計發放的現金股利為241億元,而五年累計辦理現金增資達266億元,「跟股東拿的錢,遠大於發放給股東的股利!」以2022年4月GDR發行價格為9.52元為例,如今股價8.52(5/9股價)已跌破發行價,損及股東權益,今年預計還要增資2、300億,面對2026年之前將新IFRS17、ICS 2.0管理準則尚有鉅額增資壓力,該成員認為,眼下無法回饋股東,未來還要持續向股東要求增資,豈不是傷及股東權益。新光金「改革派」認為其董事提名候選人,多在銀行、壽險與證券及公職、民營等擁有豐富資歷,左起為張榮豐、魏寶生、陳淮舟。(圖/報系資料照)其實在改革派成員眼裡,新光金不乏優秀人才及完整產品線,只因長期未有正確領導,以致經營績效不佳,且屢因大股東干預公司業務之公司治理議題遭致裁處,員工士氣低落,客戶信心漸失,因而力推「董事會整改」。至於何謂大股東干預公司經營?該成員解釋,過去六年光是被主管機關懲處就高達44次,包括董事長不當干預「投資審查決策」,以致造成公司嚴重虧損而遭處分離開投審會,後又變相操作另一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衍生出凌駕於投審會及董事會之上的權力組織,最終罕見遭金管會「解職」。再以去年5月新光金啟動公司合併研究為例,當時在洪士琪等幾位董事力推及溝通下,董事會以2/3多數決議通過,但自此之後,「彷彿像是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從中干預,再也無法通過1/2決議。」後來,外部顧問提出合適對象名單,也有其他金控公司提出邀約,「無奈公司經營團隊後來沒下文,也沒送交董事會審議,很可惜。」該成員說。針對大股東在公司治理的規範,金管會銀行局 4 月 27 日預告修訂金控法、銀行法,將大股東不當干預、持股申報虛偽不實或隱匿,修訂入法予以嚴懲,包括對大股東本人可處最高5,000 萬元罰鍰、限制持股表決權行使、限制大股東直接或間接當選董事、甚至解除董事職位,情節嚴重者可限期處分持股。這次修法被金融界人士視為「吳東進條款」。新光金「改革派」以近五年累計配發股利與獲利,相較國泰、富邦與中信金控的表現,有所差距。(圖/報系資料照)為要排除創辦人吳東進干預公司治理之疑,洪士琪等五家力主改革的家族公司遂聯署,呼籲新光金股東們支持(整頓改革)重組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陳淮舟、魏寶生、賴進淵、陳鼎中等,多在銀行、壽險與證券及公職、民營等資歷;獨董人選的張榮豐曾擔任李登輝總統時代之國安局副秘書長,也曾擔任富邦金控及富邦人壽獨董多年。「只有徹底改革董事會結構,才能消弭大股東干預公司經營。」改革派成員表示,有信心拿過半席次(超過8席),更多元專業人士的加入新董事會後,可引領新光金控整改再造,避免少數人做決策,將公司治理導回正軌,重視風險控管。對於吳東進釋出「願就股權談席次」,改革派團隊回應,「目前並無就董事會名單以及席次進行協商,所提名的名單是力主改革的家族公司,在考量新光未來及股東利益等所做出之最適決定,家族股東們有任何的想法,彼此溝通管道都很順暢,都可隨時進行溝通。」
台新新光金1/股東逆襲吳東進「暫無意見」 吳東亮表態「努力積極看待合併案」
新光金(2888)日前向台新金(2887)拋出「金金併」議題,讓這樁20年來浮上檯面三回合的合併大案,再度成為金融圈焦點。「吳東進、吳東亮兩兄弟,雖然王不見王,吳東進那一邊傳出『目前無意見』的態度,似乎未阻擋研議合併案,台新金內部也有一股『樂見其成』的氛圍。」熟悉吳家友人觀察分析說。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6月17日股東會上表示,由於台新金為了處分彰銀股份發行己種特別股3億股正處於緘默期,無法進一步細說,但他仍就股東詢問公開表態,「會以積極正面、好的態度看這件事,審慎評估才能往前走,我們會努力」,這也是他對此案的首度回應。2002年時任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左)、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右),就曾聯袂召開記者會,宣布兩家金控公司將合併之案。(圖/報系資料照)CTWANT調查,儘管新光金拋出合併之招親案,並不只限台新金,還包括其他民營金控,且市場也點名永豐金(2890)、玉山金(2884)、元大金(2885)等,但金融界私下多議論「感覺新光比較偏愛台新,都是吳家,先等等再說」。新光集團起自1945年吳火獅、洪萬傳、林登山共同創立「新光商行」,2002年吳火獅長子吳東進,接掌集團主要金融事業的新光銀行、新光人壽,成立新光金控;三子吳東亮則從創辦的台新銀行起家,後與四子吳東昇打理的台証證合併,成立台新金控。回顧這20年來,新光金、台新金其實三度傳出要談合併,但最後都功敗垂成。先是在2002年,時任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與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宣布將合併成「台灣新光金控」,後因新光人壽須增提196億元準備金,合併案破局。接著2016年,新光金投資宏達電、巴西公債失利、股價低迷,洪家、林家股東不滿,新光大家長、吳火獅遺孀吳桂蘭建議由吳東亮接掌新光金,化解兩家族歧見。只是該案隨著吳桂蘭過世,並無進展。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夫人吳桂蘭(中),生前力促新光金、台新金兩家金控合併,該案在她過世後即未有進展。(圖/報系資料照)兩年後的2018年,時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力促「金金併」,市場再掀第三波金融改革風,金管會不但修改《金控投資管理辦法》正式開放金金併,還點名力推新光金和台新金合併,兩家金控內部遂展開評估,後因吳家兩兄弟無共識,以及顧立雄離開金管會,這樁「金金併」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然新光金卻陷入一連串新風波,2017年起新光金控副董李紀珠及吳東進長女、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的「兩個女人戰爭」,其公司治理屢遭立委關注,吳東進為化解風波,在2020年6月辭任新光金董事長,仍為新光人壽董事長。屋漏偏逢連夜雨,同年9月,金管會金檢新光人壽海外投資等多項缺失,且違反公司治理設立有如「太上皇」的投資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等五大缺失,重罰2,760萬元,新壽董事長吳東進則被停職到本屆任期結束,也就是在明年6月新壽董事改選時。吳東進停職期間,新光金兩名董事積極力推「新光金、台新金」等金控合併案。這兩名董事,一位是新光集團創辦家族洪家第三代洪士琪,另一名吳東進堂兄弟吳東明,他們其實在去年董事會上即提出未過,今年3、4月再度闖關未竟。5月20日,洪士琪及吳東明三度提案,雖有兩名獨立董事反對,理由是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但在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過關,包含吳東進派的董事與另一創辦家族董事林伯翰,遂正式通過成立專案小組評估合併之可行性。而6月2日,台新金董事會則是決議啟動與新光金合併之可行性評估,成立合併研究委員會下設立合併研究小組,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與吳東亮之子、台新銀兼台新證董事吳昕豪都是小組成員,吳東亮本人更是在17日股東會中,回應股東關切金金併表態說「會努力、積極審慎評估」。
吳東進停職「干政27次、交易4案」 新光人壽董座潘柏錚「未督導」遭減薪三個月
大股東干預保險公司資金政策,金管會今天(10日)祭出重罰!針對前新光人壽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並下指導棋,對新壽罰款300萬元,並調降現任董事長潘柏錚三個月薪資,月減幅度3成,且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等6家公司暨與吳東進有關的投資交易,新壽還需依比例原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2020年9月,金管會金檢新光人壽海外投資發現多項缺失,並違反公司治理設立有如「太上皇」的投資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等五大缺失,新壽遭重罰2,760萬元,時任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被停職到本屆任期結束(明年6月),新壽投資長袁宏隆也遭解職,五年內不得復職,並要求新壽三個月內須組織重整。豈料,隔年11月,立委林楚茵爆料收到檢舉,吳東進在2021年10月1、2、7、22日與11月7日五度召開金控董總高階主管會議,干預信用卡業務、涉入新壽土地開發等。經過金管會要求新壽獨立董事調查及公司說明後,於今天公布調查與裁罰結果,光是說明長文就超過兩千字,鉅細靡遺。金管會表示,新光人壽辦理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有未落實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未落實不動產投資管理兩大部分。首先是在「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新壽相關部門依已停止董事長職務吳東進的指示,召開相關會議,未遵循公司內部控制程序事前簽報等未落實遵守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情事。例如,新壽外務企劃部及不動產投資部,仍依吳東進指示召開業務推動及不動產開發等會議,由吳的秘書逕行通知新光金控董事長、新光人壽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等人與會,且有提供公司資源供召開集團會議之關係企業使用,吳東進與吳投資事業及利害關係人參與會議,未落實利益迴避。新壽在2021年間不動產相關會議由吳東進擔任主席者計24次,及吳東進未出席會議但涉有指示者計3次。依吳東進指示提報董事會審議新壽與吳東進投資事業進行交易者共4案。再者,未落實不動產投資管理部分,金管會發現未確實落實新板傑仕堡B棟之查核控管,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對該商旅申請核銷之餐飲相關費用有偏高且欠合理情形,逕依所請予以核銷。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且在辧理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有不當比較,出租予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僅以出租之淨租金單價高於出租標的附近實價登錄淨租金單價,作為交易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證明,惟未另行與同棟其他非利害關係人承租戶之收費標準進行比較,且未將內含於租金之健康諮詢等相關服務納入比較,顯有欠妥。金管會指出,考量新光人壽業務經營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未有效發揮功能,內部控制作業程序有嚴重缺失,違規事實明確,有礙健全經營之虞,違反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300萬元整予以糾正。並為使新壽徹底改善,再依保險法限制新壽收到裁罰書翌日起3年內,不得新增新壽與新光傑仕堡健身(股)、新禧悅(股)、昕新健康管理顧問(股)、銀廚事業(股)、傑仕堡商旅(股)、瑞新興業(股),暨吳東進及其投資之具有符合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28號所稱有重大影響之關聯事業為授信或授信以外之其他交易,於提報具體改善計畫,經本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恢復辦理。但交易對象為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新光金控及其子公司者不在此限。至於現任新壽董事長潘柏錚擔任董事長期間,未妥適督導新光人壽遵守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之具體作為,未有效善盡董事長之督導職責,致該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有應作為可以作為,而作為有欠缺之情事,也依保險法規定,調降董事長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金管會還特別強調,保險業資金多來自於保戶,從事各項業務經營須秉持公司治理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之,且應要求公司各部門人員恪遵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不得有聽從非權責人員指示、干預而違背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保險業董事會負有確保建立及維持適當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之最終責任,董事長統領董事會,為公司之領導人,負有督導公司遵守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之責。金管會呼籲,保險業對於本案缺失應引以為鑑,塑造良好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之企業文化,以確保公司健全經營。
公主逆勢承擔1/新光第三代吳欣盈吳欣儒齊力 重公司治理拚營收增淨值
「坦白地說,新光金(2888)也表現得不錯,只是近年多是紛擾吵架的消息,股價沒法跟著獲利飛高高!」網友抱屈有理,新光金2月25日董事會通過,去年每股盈餘1.67元,每股配發現金股息0.43元,每股淨值18元,都創下近年新高,無奈地,股價仍卡在10到11元之間。網友議論的「紛擾吵架」,並非經營權之爭,而是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長女吳欣盈及次女吳欣儒,與吳東進力邀的前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李紀珠,大小公主與最美麗副董事長的三姝鬥,連同前央行副總裁、獨董李勝彥也涉入,予人如此印象。一切紛爭,在2020年6月新光金股東會後,吳東進辭任董事長,由許澎接任,8月25日由吳欣儒接掌新光金控總經理,外界原以為暫告段落,期待新光金由第三代開新局,沒想到,隔月新光金控旗下新光人壽即出大事。金管會金檢新光人壽海外投資發現多項缺失,並違反公司治理設立有如「太上皇」的投資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以新光人壽有五大缺失,包括辦理資產配置、投資決策、風險控管、清償能力評估與控管、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等,都出現重大違失,因此祭出重罰令。前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右)在2020年9月,遭到金管會予以停職處分,卻遭立委林楚茵爆料說,吳東進隔年涉有召開金控董總高階主管會議作指導。(圖/報系資料照、林楚茵立委辦公室提供)新光人壽被金管會重罰2,760萬元,就連擔任新壽董事長的吳東進也被停職,到本屆任期結束(明年6月),新壽投資長袁宏隆也遭解職,五年內不得復職,並要求新壽三個月內須組織重整。此事還餘波盪漾,從新光金控兼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改派到新光銀行副董事長的李紀珠,在吳東進離開金控董事會、新壽董事會後,隨即遭董事會內部調查及追討薪資千餘萬元,不過李紀珠拒絕退還,此案目前仍在申訴中。未料,去年11月,立委林楚茵質詢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時提到一樁檢舉案,就是新光金控遭到停職的吳董(吳東進),仍五度召集高層開會,從金控董總、高階主管到人壽的主管,對信用卡、土地開發業務到年度活動等,給予指示與指揮。林楚茵說:「難道新光『家天下』罰不怕?其實罰的都是投資人、小股民的錢!」檢舉資料提到,吳東進遭解職後,2021年10月1、2、7、22日與11月7日仍召開金控董總高階主管會議,「干預信用卡業務、涉入新壽土地開發,直接下指導棋成影武者,又可以規避金管會審查,有實權卻不用問責」。今年2月22日,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針對新光金吳東進遭檢舉一案,新光金審計委員今年初已提交調查報告,待新光金陳述意見後,銀行局會進一步調查釐清責任,一旦新光金有以上不當情況將視情況予以開罰。所幸,三天後,新光金董事會通過2021年稅後淨利227.3億元,吳欣儒繳出了一張漂亮成績單。「對於『人治高於公司治理』疑慮不斷的新光金,或許少了一些人的吵鬧,回歸經營本質,拿出獲利數據才能秀出真本事。」新光金小股民如是說。「很多事情不言而喻,吳總與團隊很努力地扭轉乾坤,讓許多事情愈加透明與明朗化,每個人做好自己本分與承擔責任就對了。」資深金融界主管有感而發地說。「至少,疫情時代拜台股大好年,各家金控都受惠,許董(許澎)、吳總(吳欣儒)與經營團隊,也為新光金開出不錯的紅盤,吳董(吳東進)也可以放心交棒給公司治理團隊了。」從新光金退休的資深幹部有感而發地說。
新光金吳東進又被點名…林楚茵爆料「地下董事」下指導棋 黃天牧稱調查中
立委林楚茵今天(18日)質詢金管會時提到所接到檢舉案,新光金控遭到停職的吳董(吳東進)仍五度召集高層開會,從金控董總、高階主管到人壽的主管,對信用卡、土地開發業務到年度活動等,給予指示與指揮,難道新光「家天下」罰不怕?其實罰的都是投資人、小股民的錢!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證實,銀行局收到該檢舉函後已在11月中旬,行文給金光金控三位獨立董事,要求進一步調查並彙整報告後予金管會,金管會也將就「公司治理」層面,了解吳東進是否為實質控制新光金業務上的行為,就公司法、證交法及行政裁量上,逐一就具體的違法行為開罰及裁量。去(2020)年9月15日,新光人壽因自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破壞公司內控結構,遭金管會重罰新台幣2760萬元,並解除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職務,停止執行董事與董事長職務到此屆任期2023年6月結束。立法委員林楚茵接獲爆料並在今日財政委員會質詢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吳東進雖已被解除董事長職務,卻在今(2021)年10至11月間至少5度召開新光金高階主管會議,且都在新光人壽子公司傑仕堡商旅,痛批吳東進遭免職後仍伸黑手,讓新光也變成家天下,要求金管會徹查新光金控內部治理問題。林楚茵提到,金管會2017至2020年間連四年拔掉4董座,但是解除董事長職務後,金管會是否持續追蹤?林楚茵表示,吳東進遭解職後,今年10/1、10/2、10/7、10/22、11/7仍召開金控董總高階主管會議、干預信用卡業務、涉入新壽土地開發,直接下指導棋成影武者,又可以規避金管會審查,有實權卻不用問責。此外,林楚茵指出,今年7月新光金才因為在新板傑仕堡演練異地辦公而被罰460萬,新光金罰不怕,玩弄投資大眾資金於股掌之間。林楚茵認為,新光金有沒有召開這幾次會議,金管會去調監視器通通看得見,應盡速調查。黃天牧回應,銀行局確實有收到檢舉函,已經發函請金控的獨立董事進行調查,會盡速調查並依法處理,如果有違法事實將以行政裁量導正這樣的行為。黃天牧補充,公司治理不是單純的法律而是文化,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公司治理。林楚茵強調,吳東進長女吳欣盈任新光人壽副總、次女吳欣儒任新光金總經理、兒子吳昕東任新光人壽董事,金控下屬怎麼敢不參加創辦人吳東進的會議,吳東進沒職務卻仍有實際指揮權,金管會應有作為,不能讓新光金控成為家天下。
吳東進鐵定停職 黃天牧:他投資上令人不放心
新光人壽的問題與董座吳東進有相當關聯性!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6日指出,新壽每隔一段時間,投資上就會出現令金管會不放心的事,所以將新壽董事長吳東進停職,「這是必須要作的決定」,也以此案為戒,提醒金融機構以後「不容再犯」。金管會15日宣布對新光金控創辦人、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祭出停職處分,停止執行董事與董事長職務到此屆任期(2023年6月)結束。黃天牧16日指出,吳東進經營事業有成,是社會尊敬的企業家,但吳東進在新光人壽的經營上,尤其是在投資方面,一直是金管會長期以來非常關心的議題,「因為他一段時間就會有投資上,讓我們(金管會)覺得顧慮或不放心的一些事情」。黃天牧強調,這次對新壽的處分是根據2019年跟2020年初金融檢查發現的缺失,其中展現一些對嚴格公司治理、內控內稽、法遵、乃至風管比較「嚴重的疏失」,「與負責人(即指吳東進)有相當的關聯性」,所以必須要作這個處分。新壽被金管會金檢時發現吳東進與其指定過半人員組成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凌駕在董事會及投資審議委員會之上,決定新壽投資策略,新壽投資出現年初二天內加碼美國股市新台幣966.6億元,超出內部設定的風險承受值,之前也出現過拉尾盤以提升新壽淨值,內部人員跟單獲利,及債券賣出又以較高價格買回洗獲利,卻墊高投資成本,損及公司利益等情事。黃天牧表示,保險公司收納保戶的保費,運用資金投資雖是獲利重要工具,但在資金使用的過程中,一定要牢記保險資金是來自社會大眾、是保戶的錢,要注意公共性,要獲利同時也要注意安全性,尤其是使用資金的決策流程,一定要有可問責機制、可課責性,但在新壽這件事上,「很遺憾沒有看到內控、公司治理真實執行」。黃天牧說,金管會業務會報15日針對新壽案作最後討論,也徵詢各局意見,最後結論就照保險局的提議裁處,「這是非常沉重的決定,但也盼以此個案為戒」,金管會三局在監理各類金融機構時,要注意到這類情事,「不容許再發生」。
金管會重罰!新壽董座吳東進 被停止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史上最重!金管會15日宣布,對新光人壽開罰2,760萬元及5項糾正,國外投資上限由43%降到39%,同時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被停止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到本屆任期結束(即2023年6月),同時解除新壽投資長袁宏隆職務,並不得再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主要是金管會發現新壽在辦理資產配置與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作業及股權作業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事件,有重大疏失。具體罪狀即新壽成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稱資負會),是高度決策單位,未經過董事會核定成立,且由吳東進主持,半數成員是吳東進指派,遴選制度欠當,今年1月第一週連續二天,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