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家「瘋狂大叔」500萬天價公仔被搬光 才剛破案當天又遭兩男撬門
張姓玩具公仔收藏家「瘋狂大叔」位於基隆市的倉庫12日遭竊,除了價值不斐的工廠機具,還有60具稀有公仔也被竊賊搬空,損失估計500萬元。17日上午,警方逮捕魏姓和陳姓男子等5嫌後,但僅找回18具公仔。沒想到當天晚上「瘋狂大叔」公布監視器畫面,原來是下午又有兩名竊賊熟門熟路找來,好在前次遭竊後安裝的警報即時啟動,才沒有竊賊得逞,還將竊賊犯行和車牌全部錄下。「瘋狂大叔」被搬走約60具公仔,最終只追回18具,損失慘重(圖/翻攝臉書專頁「瘋狂大叔玩具倉庫」)玩具收藏家「瘋狂大叔」位於基隆七堵山區的倉庫12日失竊,除了工廠機具外被搬走外,還有約60具價值不斐的庫柏力克熊也被竊賊搜刮一空,損失約在台幣500萬元之鉅。經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追查,終於在17日上午宣布將一眾竊嫌共5人逮捕到案。然而機具已經被拆解賣掉,玩具也只追回了18具。沒想到「瘋狂大叔」上午才從警局回來,當天下午失竊後新安裝的警報系統又啟動,原來竟又有2名男子重返倉庫撬門!在監視器畫面中,兩名面戴口罩的竊賊大喇喇走向鐵皮倉庫,嘗試大力推動鐵門發出巨大聲響,發現推不開還左顧右盼,半點不避諱監視器鏡頭。後來,2名嫌犯發現開不了門,悻悻然開車離去,但犯行和車牌全被監視器錄下。看到大叔的遭遇,網友心疼留言:「這實在很可恨!當自己家了啊!?」、「不考慮佈置一些捕獸夾跟陷阱,進去讓他們非死即傷嗎」還有人建議趕緊簽約保全公司,畢竟「靠政府不如靠自己,反正那些被抓的也是輕判」。而「瘋狂大叔」18日下午也在粉絲頁發布照片,宣布自己的倉庫已經簽約保全公司,並且感嘆:「系統安裝完成,可以有個好眠了!」
紫南宮發財金讓他想歪招 男子冒名借600元反遭罰金6萬元
南投縣竹山鎮紫南宮因可借發財金聞名全台,新北市吳姓男子2023年春節後不久去參拜時,想借發財金,卻因未滿20歲被拒,吳男竟用女友的姜姓女性友人名義借發財金,成功借得600元,不料後來姜女去借發財金不成,全案東窗事發,南投地院依偽造準私文書罪,將吳男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以1000元折算1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指出,新北市吳姓男子與女友2023年2月3日到紫南宮拜拜,吳男礙於未滿20歲無法借發財金,竟利用女友代為保管姜姓女子身分證的機會,冒用姜女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向廟方借得600元,吳男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不料姜女2023年8月也到紫南宮借發財金,廟方告知她半年前已借過了,沒有還金就無法再借,姜女才得知身分被冒用,憤而提告。吳男坦承犯行,與姜女達成和解並賠償,南投地院認為吳男冒用姜女名義借發財金,造成姜女生活及心理上困擾,考量他有悔意並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偽造準私文書罪,輕判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南投竹山紫南宮是許多台灣人借發財金的首選,也是春節參拜後的重要的新年儀式,廟方統計,2023年全年借金達4億元,還金更多達7億多元,2024年2月8日至14日春節7天連假,到紫南宮參拜、遊玩民眾高達百萬人次,初估春節每日借發財金約1萬人、借出600萬元以上。
詐騙天堂1/詐欺犯波蘭引渡回國竟免押 基層警怒:歡迎回到犯罪樂園
我國籍劉姓男子因涉及電信詐騙案件而遭波蘭拘留超過6年,由台中地檢署透過法務部向波蘭提出引渡請求獲准,並於今年初引渡回國受審,法務部將此當作重大政績,發新聞稿昭告天下,但劉嫌返台後卻並未被羈押,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後便讓他離開,等同是拿免費機票回國,「超優質」待遇也讓基層員警情緒沸騰,直呼「歡迎回到詐騙天堂」。據了解,劉男與其同夥在西班牙設置詐騙機房,於馬德里、巴塞隆納和阿里坎特13個據點實施電話詐騙,受害者以中國人為主,該集團多半選在高級住宅區落腳或在鄉間租借別墅,以「跟團旅遊」之名吸收年輕人加入,在「享受生活」的同時對電話另一頭的肥羊揮舞屠刀,不法獲利高達1600萬歐元,約5億4000萬元新台幣,許多被害人因傾家蕩產走上絕路,造成無數家庭支離破碎。2016年底該集團終於遭警方破獲,西班牙檢警羈押269名嫌犯,其中包括218名台灣人,大部分犯嫌在中國政府的要求下被引渡送中,劉嫌則聞風逃亡波蘭,並於2017年8月入境時遭到逮捕。劉嫌在波蘭羈押期間,外交部隨即通報法務部轉知台中地檢署立案偵辦,中國也向波蘭請求引渡成功,但劉嫌擔心自己恐遭刑求或不人道待遇,向人權法院申訴,法院則在2022年判決停止移交。由於受害者多為中國人,中國主張其有司法管轄權,200多名台灣人被押往中國受審。(圖/翻攝新浪微博)法務部在人權法院判決確定後,去年2月依中檢請求,向波蘭主管機關提出引渡,此案歷經9個月審查程序,終於在去年11月得到同意,劉嫌也於1月中坐上飛機、返回故鄉。法務部2月時還針對此案發布新聞稿,將此做為政績大肆宣傳,認為波蘭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適時發揮功效,創下自外國引渡通緝犯返台的首例,但劉男回國後的事情演變卻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台中地檢署認為劉嫌涉犯詐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和多次出入境紀錄,認為有羈押之必要而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他無羈押必要,裁定戶籍地限制住居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隨後便放他離開感受家庭溫暖,此結果也讓基層員警直呼難以接受。,「就知道押不了還硬要引渡,是讓他拿免費機票回家吃豬腳麵線嗎?」不願具名警員阿國(化名)表示,由於犯罪地在國外,受害者又多是中國人,台灣檢調在此案拿到的證據並不完整,法官才決定放人,最關鍵因素仍是在台灣「詐欺判太輕」。因為相較於可將詐欺犯處以無期徒刑的中國,台灣歷經3次修法,才將加重詐欺刑責拉高到7年,且絕大部分的犯人都落在數月到1、2年間,且多數能易科罰金。台灣與波蘭政府在2020年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劉男憑此協定才能引渡回台。(圖/翻攝法務部官網)阿國提到,詐欺涉及金錢犯罪,受害者會覺得「騙人錢財如殺人父母」,但法官認定騙錢的嚴重性無法與強暴或殺人等身體直接受害相提並論,即使受害人因詐欺走上絕路,其中的因果關係也難以被證明,這也導致詐欺在庭審中最終遭到輕判。「我們一直抓他們一直放,現在還引渡回來一個燙手山芋,基層誰受的了。」阿國提到,台灣去年被詐騙金額再創新高,總計高達88.78億元,大量的案件嚴重癱瘓第一線警力,原以為多抓一個犯人就能少一些民眾受害的可能性,但犯人送到院檢,最後又是數萬元交保,拍拍屁股就能再騙下一個,呼籲制度應有所改變,別讓檢警疲於奔命,卻是越來越多民眾遭騙。
詐騙天堂2/百名詐欺犯「最重僅判1年」 警崩潰:之後每案都有他們
法務部1月初自波蘭將犯下電信犯罪案件的劉姓男子引渡回台,並將此事作為功績大為宣揚,卻因法院未將其羈押而招來基層員警大力反彈。本刊調查,過去有多件國人在國外詐欺被押解返台案例,但多數刑期都在數月至1、2年不等,且大半能夠易科罰金,之後仍持續犯案,宛如抓不完的小強癱瘓檢警人力,讓基層警諷刺表示「與其說回來受審,不如說是回來享福。」據了解,去年國人的遭詐騙金額高達88億元,台灣的詐騙技術和話術都可謂「獨步全球」,更有「詐騙祖師爺」扮演「技術輸出」角色,到多個國家設機房詐騙,其行蹤遍及歐洲、亞洲和非洲,而每當國人在境外犯下詐騙案被抓,檢警就得負責擔任「保母」,想辦法把他們帶回家。「把他們帶回來了,然後向國際證明『詐騙天堂』不是叫假的。」第一線幹員阿國(化名)透露,約從2010年開始,國際間出現多個由台灣人組成的機房被當地警方先後破獲,由於受害者多為中國人,中國政府主張他們有司法管轄權而要求審理犯人,兩岸在搶人大戰中多次攻防,台灣數度將國人帶回受審,最終的判決則是「有目共睹」。台灣的詐騙技術和話術可謂「獨步全球」,印尼在2016年曾破獲詐騙機房,當中就有11名台灣人參與主導。(圖/警方提供)諷刺的是,劉男被押到中國的同夥早已在北京遭到判刑,最重者被處有期徒刑13年,刑責最輕者也被處以5年刑責並處以罰金,而相較於可將詐欺犯處以無期徒刑的中國,台灣歷經3次修法,才將加重詐欺刑責拉高到7年,但絕大部分的犯人都落在數月到1、2年間,且多數能易科罰金。以2016年肯亞詐欺犯為例,台灣在搶人大戰中落敗,44名國人遭遣送赴中,主嫌被重判15年,從犯則分別是13年到1年9月不等,同樣的情節在台灣則最重僅被判6年,集團成員往往則只有數月刑期,這也讓台灣成為「詐欺犯最想回來的天堂」。2010年底,有14位國人因詐騙而遭菲律賓警方逮捕,不法獲利接近10億元,並一度被遣送至中國,在兩岸不斷溝通和協商下,這些犯嫌最終於2011年中回到台灣,其中2人獲判無罪,其餘12人則被判決易科罰金,最終付完詐騙集團「最不缺的」鈔票之後就開心回家。馬來西亞去年7月查獲詐騙機房,當中包括19名國人涉案,刑事局將他們押解回台時,在機場招來許多旅客側目。(圖/報系資料照)而在2011年間,兩岸警方與印尼、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等國警方聯手掃蕩詐騙集團,共逮捕598名犯嫌,並在柬埔寨逮捕122名國人,印尼也查獲上百名國人,刑事局更首次包機,將被押至澳門的犯嫌接回台灣,後又再用專機去印尼押解人犯,每次專機費用約200萬元,「空中監獄」的特殊畫面吸引國際關注,台灣的司法則同樣沒讓人失望。刑事局先後共帶回223名犯人,他們的不法獲利高達數億元,最終卻因證據不足和法官不採信中國提供的被害人筆錄等理由將這些犯嫌輕判,被起訴的199人中,刑期最重僅1年2月,大多數皆為數月,易科罰金則在2到6萬元不等,也讓警方嘲笑這些犯嫌是「買機票還雇了保鑣回家」。新科立法委員牛煦庭表示,民眾反應最多的問題都是詐騙犯的刑責太低,偵查、起訴到判刑的時間還比不過刑期長,刑責太低一直是民眾對政府打詐不力首要改進的部分。而提高金融單位權責,針對異常金流帳戶預防性凍結,有更嚴格的金融規範才有更安全的金融秩序。牛煦庭也建議,政府針對金融產品的網路廣告投放審查應更嚴格,才能減少民眾接觸詐騙集團投放的虛假廣告。
高雄博弈洗錢集團落網!涉案金額高達90億元 20人輕判緩刑
高雄警方在2023年破獲巨大的博弈洗錢集團,引起社會的極大關注,該集團的主腦是方姓等3名主嫌,以高額薪資招募成員,從事洗錢和匯款等非法活動,所涉金額高達90億元,最終法院判處20名共犯6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徒刑,全部緩刑4年,主嫌方姓等3人的案件仍在審理中。據檢警調查,方姓主嫌與胡姓、郭姓男子合作,在台灣租用民宅成立多個洗錢機房,透過自動化系統越南銀行人頭帳戶及賭博集團盤口,並與境外賭博集團合作協助洗錢,還通過虛擬貨幣進行地下匯兌,將不法所得轉回台灣。3名主嫌以每月5萬元到8萬元,高額薪資招募25至35歲員工,或由現有成員招募親友加入,並透過自動化程式降低出入成員數量,以避免被檢舉,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集團1年洗錢金額竟超過新台幣90億元。檢警於2023年2月發動多波搜索,偵破4間洗錢機房,搜扣大量作案用電腦與手機,並成功抓獲方男等23人,高雄地院審理案情後認定,20名從犯雖然參與犯罪行為,但只是方男的下屬,並無犯罪計畫決策權,最終分別判處6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徒刑,全部緩刑4年。此外,涉案成員於機房工作取得的薪資也被宣告沒收,至於主嫌方姓等3人將另案審理,等待進一步裁決。
「只是迫於檢方壓力才認罪!」敬鵬又提監院報告 桃檢痛批毫無悔意
2018年敬鵬大火案,桃園地檢署以「千字文」批法官輕縱,放話上訴到底。辦案人員透露,董座黃維金從偵查庭到審理庭都不認罪,總認自己沒過失,去年2月才軟化談認罪協商,根本不構成犯後態度良好;且從敬鵬5日發布重訊,刻意公布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更可證明一行人根本沒有悔意,「只是迫於檢方壓力才認罪!」法官以黃維金等人窮盡弭平傷痛、查明火災、避免未來災害為由,輕判3至8月,辦案人員透露,黃偵查中都不認罪,2019年2月起訴後,院方審理也自認沒過失,根本沒有犯後態度良好問題,中間因疫情審理牛步,去年2月黃才態度軟化,主動要認罪協商。桃檢對認罪協商條件,認為黃至少要判到最高上限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公益捐2000萬元,豈料最後法官竟對被告意見照單全收,只輕判8月、緩刑3年,公益金甚至只有檢方要求的40分之1、50萬元,為8條人命感到不值,痛批:「從公益金及刑度實在看不出悔過的誠意,酒駕都比這貴!」敬鵬昨傍晚發布重訊,除致歉並強調豪捐數千萬做公益、投入數億元強化工安,還刻意提及2020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並附上網路連結供閱覽。該報告指火警現場救災指揮有疏失,監院因此糾正桃市府。資深檢察官對敬鵬的重訊,大表不滿,直指黃等6人和律師都以監院的報告卸責,認為消防員6死是消防局的責任,與公司無關;但監察院是從整飭官箴、糾彈不法的角度切入,認為消防員6死部分,消防局指揮救災不當負有責任,絕非指黃等人沒問題。老調重彈,證明敬鵬根本沒悔意,全是迫於檢方壓力才認罪。該檢察官也提到,從監院報告可看出,敬鵬在第一時間,沒有提供任何有用資訊供救災,過了3小時,才找到平面圖給消防隊,可見敬鵬平時消防演練就是慌亂、沒章法,甚至長達14年從未清潔過排熱風管,演習和標準作業流程都淪為空話。桃園地院則表示,被告6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且與全部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已賠償完畢,犯後態度良好,6人應能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改依簡易程序予以緩刑。院方也尊重檢方的上訴,不另回應。
敬鵬大火6勇消殞命!董座捐款千萬獲緩刑 桃檢「痛斥輕判」提上訴
敬鵬大火奪走6勇消寶貴性命,董事長黃維金等6名高階主管一審全獲緩刑,桃園地檢署以千字文細數敬鵬不是,斥逾3千員工、年營業額201億的跨國公司便宜行事、忽視工安釀大火,耗費國家大量人力物力救災,尤其6名國家培養多年的優秀消防員冒險救災卻殞命,豈是和解金可彌補,2移工客死異鄉更重挫國際形象,直指類似案件平均刑度達7.5個月,輕判不符比例原則,更不足讓企業引以為戒,將提起上訴。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公司2018年大火,造成6名勇消殉職、2名移工殞命,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捐贈環保基金,窮盡弭平傷痛、查明火災、避免未來災害,將黃等6名高階主管依業務過失致死輕判3到8月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3月至3年,並繳交公益金5萬元至50萬元不等。桃檢指出,敬鵬公司員工達3300餘人的上市跨國公司,2018年營業額201億7388萬元、盈餘3億7506萬元,黃維金等6人分別擔任敬鵬總經理兼董事長、副總經理、經理、環工課長及環保工程師等職,是專業經理人或專業工程師,對於公司消防設施建置及防火設施等,應有更高注意義務及標準,卻擅蓋違章建物、風管又採易燃材質、破壞消防區畫及間隔,導致火災一發不可收拾,甚至長達14年未按時清潔排熱風管,導致內壁堆積大量易燃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更助長火勢蔓延。檢方痛斥,敬鵬火災並非不能避免,而是因黃男等專業經理人長期忽視工安,才會發生重大火災。桃檢提到,桃園市消防局共出動各式消防及救護車輛212車次、消防及義消人員801人次救災,國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卻因黃男等專業經理人的輕忽漠視,導致有7位消防員受困在1樓東南角落貨梯A處附近長達3至7小時,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籍員工共8人不幸罹難身亡,對於死者家屬而言,這無可彌補的傷痛,豈是和解金錢可彌補?桃檢感嘆,專業消防人才養成不易,6名冒險救災卻罹難火場的消防員,都是國家培養多年的優秀人才,卻因黃男等人疏忽、輕視而頃刻間殞命,對於國家救災體系造成莫大損失;且2名泰籍勞工客死異鄉,不僅其家人痛徹心扉,也引起國際注意,誤認我國上市公司僅求營利漠視工安,影響我國國際形象甚鉅。桃檢指出,如此巨大損害卻僅判3至8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5至50萬元不等的公益金,如此輕微的公益金,和敬鵬所獲利益相差懸殊,顯然不合比例原則,更不足以讓事業經營者引以為戒,以加強投資工作安全的措施及設備,避免工安災害發生。桃檢提到,涉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類似判決共4903件,99%(4830件)都是有期徒刑,平均刑度達7.5個月,最高刑度達4年2月,黃男等人刑度有輕縱之嫌,為捍衛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企業經營為節約支出而漠視工安,未依消防專業規畫廠房,再度發生此類工安憾事,依法提起上訴。
兵役延長為一年!如遇事不嚴懲 軍紀案恐增加
海軍一名女性士兵1月時毆打軍中長官,為今年首起「以下犯上」案件。由於兵役今年起延長為1年,國防部更擔憂軍紀案增加,將暴行犯上案件列為維護紀律重點,最高檢察署也指示速查嚴辦;因此,本次案件或將成檢方、軍方合作指標案件,後續偵辦進度及結果皆備受矚目。2013年洪仲丘案後《軍審法》修法,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不受軍法審判,致使軍紀不彰,以下犯上案件頻傳,多獲輕判。故朝野多贊成恢復軍審。國防部長邱國正也曾表達贊成立場。回顧近年案件,2019年底,空軍一名鄭姓中士實施早點名發現李姓士兵未到,親自到寢室叫人,卻被賴床的李姓士兵持球棒痛打;去年7月,海軍教準部軍事訓練役黃姓士兵不滿班長要求重寫悔過書,持滅火器伏襲教育班長後腦勺;去年9月,海軍一名楊姓中士教育班長不滿張姓中校大隊長指正,持榔頭木柄攻擊其頭部。軍中暴行犯上、抗命等違反軍紀事件已時有所聞,國防部擔憂兵役延長後案件增加,將其列為維護紀律及戰力的重點,並和最高檢察署開會研議對策。檢察總長邢泰釗則指示,軍人若是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要速查嚴辦,必要時須聲請從重量刑。軍方人士指出,在軍審廢除後,帶兵上就已經「綁手綁腳」,如今兵役延長為1年,未來軍紀案件恐怕只會有增無減。而首梯1年期役男,多為18歲左右青少年,帶起來會更加吃力。他認為,雖尚未傳出1年期義務役抗命事件,但如今爆出女兵毆打長官,國軍弟兄都相當關注;而軍方、檢方既已研議合作應對,預料此案具有指標性,對未來帶兵統御上會有所影響。不過追根究柢,仍盼軍審盡快恢復,才能有效維護軍紀。
妻拒絕行房爆扭打…人夫遭壓頸窒息亡 法院「輕判3年半」家屬揭疑點
大陸山東省女子張瑩(以下皆為化名)與丈夫張彬2022年發生爭執,男方次日被發現身亡。判決書顯示,張瑩供稱其因拒絕丈夫的行房要求遭拉扯頭髮,隨後雙方發生扭打,自己倒在張彬身上並用手肘壓住其頸部,最終導致死亡。張彬姐姐透露,張瑩案發後曾做假口供稱其不在家,懷疑張彬的死因不單純。《瀟湘晨報》報導,張瑩當時供稱,她按壓張彬頸部的時間約數分鐘,在對方放開她的頭髮後,隨即鬆手起身。屍檢報告顯示,張彬身體多部位有表皮脫落,死因為被他人捂壓口鼻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去年5月7日,莒南縣人民法院認定張瑩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臨沂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張女表示,因張彬夫妻雙方長期感情不和,案發經過僅有張瑩個人講述,為查清案件相關細節事實,他們將向山東高院申請再審。死者家屬指控,張瑩沒有說實話,還一度聲稱自己當天在女兒家住,第二天回家才發現丈夫身亡,母女都不同意屍檢,姪女甚至下跪求她不要進行屍檢,說要給她爸爸一個全屍。律師馮沁涓說明,過失致死罪的構成要件為主觀上不具有積極希望產生對方死亡的事實,無主觀上傷害的惡意,但產生了死亡事實,「從公開的事實上來看,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妻子具有主觀殺人的故意,其對丈夫死亡的結果為過失心理。是否惡意存在捂壓口鼻的行為,以及是否主動追求死亡結果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才能判斷是否構成故意殺人。」律師提到,「疑罪從無」是刑法的基本原則,至於是否存在婚內性侵,在證據搜集上比較困難,定罪難度大。本案尚看不出丈夫有實質性侵證據。司法實踐中,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丈夫的行為可能構成性侵罪,比如妻子已經提出離婚並進入法律程序,包括調解程序,這時丈夫使用暴力強行和妻子發生關係,可以構成性侵罪。馮沁涓強調,夫妻雙方應盡相互忠實義務,「這不僅包括我們通常理解的不得婚內出軌,還包括應盡合理的性生活義務。如果一方一直拒絕同房,另一方可以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提醒「戴口罩」遭挖眼砍傷 法官判「不算殺人」輕判8個月…苦主已上訴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台灣社會發生多起因為勸導戴口罩而發生的傷人事件。其中北市一名56歲的王姓女子,在2021年10月15日搭電梯遇到未戴口罩的陳姓女子後,王女提醒陳女要戴好口罩,結果遭陳女用手指挖眼、持刀砍傷。而目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陳女行為並未涉及殺人,因此輕判其8個月有期徒刑。而王女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上訴。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10月15日,居住在台北市中山區一處公寓大樓的王女,在搭乘電梯時遇到未配戴口罩的陳女,於是出言提醒陳女要戴好口罩。沒想到在電梯打開後,陳女就趁勢將王女強押在地,並且拿出美工刀連砍王女臉部、脖子與大腿部分,甚至還伸手準備動手挖眼。最後整起事件發生時一旁的管理員注意到後,才急忙報警請求協助,警方抵達現場後,就出手壓制失控的陳女,並依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但之後因法官查無陳女有精神疾病病史,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在考量陳女籌不出錢交保,所以將保費降為2000元。但如此情況讓王女得知後,氣的在臉書上大喊「台灣要再死人才會被重視嗎?」王女臉、脖子和大腿遭砍多刀,緊急送醫後才保住一命。(圖/翻攝畫面)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女,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而台北地院認為,陳女如果有殺人之意,應該會以持刀隻手加壓來突破王女的阻擋而切向王女的要害。在王女掙脫呈現跪趴姿勢時,陳女如有殺人之意,可以直接向王女的頸部割喉。而重新檢視王女身上的傷口,最深處僅0.5公分,且喉嚨部位也都沒有任何傷痕,認為王女所受的傷勢並未危及到生命,以此難以認定陳女下手時有殺人之故意,因此認定王女殺人未遂罪不成立,改以傷害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為此,王女表示,在收到一審結果後,律師已經請檢察官依法上訴,並表示自己的左右大腿與臉部皆有明顯刀傷,其中臉部的刀傷接近太陽穴、眼睛的部位,已經是屬於人身要害,腿部傷口則接近大動脈附近,如當時真有傷到,恐有生命危險。除此之外,王女也因為這起攻擊事件的關係,必須長時間的接受心理治療,而陳女除了審判中口頭表示歉意外,並無實質道歉的行為,也尚未與王女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著實惡劣,認為原判的8個月有期徒刑實在過輕。
他迷暈老婆給7男性侵慘被判24下鞭刑 母「想兒子」求法院輕判
新加坡發生一起離譜的性侵案件,有7名華裔男子透過網路論壇結識,為了滿足自己的換妻癖,竟然偷偷對妻子下藥,再互相交換對方伴侶性侵、拍照跟直播,變態的獸行居然長達7年,直到其中一位受害妻子,無意間看到丈夫手機的影片,才讓整起案件曝光,主謀17日被重判監禁29年外加24下鞭刑,不過他在上訴時拿出老母親所寫的信求情,希望能減刑,但最後仍遭駁回。人夫為實現自己的換妻夢,竟下藥迷暈妻子。(示意圖/Pixabay)根據新加坡的英文新聞網CNA報導,現年42歲的主嫌稍早被判坐牢29年和鞭刑24下,不過他聲稱妻子要他請求減輕判刑,因此提出上訴。除此之外,他還拿出一封母親所寫的求情信,希望可以減輕被告的刑罰,這位母親在信中提到,被告是個照顧家庭的孝順兒子,努力工作照顧家庭。 這名母親還表示,由於沒有存款,無力幫兒子聘請律師,但兒子一直很照顧家庭,這位母親還指出,希望可以儘快跟兒子團聚,懇求法官輕判,對此大法官並不懷疑為人母的誠意,但認為被告罪責嚴重,刑罰無法減輕,經審理他的上訴案後,駁回主謀的申請,維持原判。回顧這起離譜的換妻性侵案,這名主謀在2008年與妻子結婚後,陸續生了4名子女。2010年,他透過網路論壇與同樣癖好的網友交流換妻想法,並因此結識了幾名「換妻同好」。為了想換妻,這名主嫌曾試探給妻子看色情片,並詢問妻子是否願意玩3P,結果慘被痛罵一頓狠狠拒絕。不過主謀並未因此對換妻性侵念頭罷休,他後來找來一名同好共同聯手,在2012年把對方妻子下藥迷昏,讓主謀完成換妻性侵的夢想。隔年,換他下藥迷昏妻子「反饋」,並在臥室內裝監視器紀錄下性愛過程,供他的換妻同好成員們「交流與回憶」。未料主謀認為單純互換妻子性侵不過癮,乾脆把換妻陣容越拉越龐大,透過上傳系列影片,吸引更多同好來性侵自己的妻子,光是在2010年到2018年間,就成功邀集不少男網友性侵妻子。直到2020年初,主謀的妻子無意間發現丈夫的手機內竟播出自己的性愛片,還有大批自己在不知情狀態下被拍的裸照;且老公還跟一群男性換妻同好討論怎麼換妻,才揭穿丈夫的惡行。新加坡檢警在經過追查後,確認主嫌罪刑,並陸續確認有7名男子涉案,其中4名同好坦承參與換妻性侵。檢方針對4人分別求處11至23年徒刑,還有2人被求處24下鞭刑。主謀在上訴時拿出老母親所寫的信求情,希望能減刑,但最後仍遭駁回。(圖/翻攝自X)
國民法官制上路一年案子少! 司法院:預估2024年可收200案
司法院刑事廳2024年1月17日召開國民法官施行1周年記者會,公布2023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為108件、審結106件,在場媒體質疑司法院原先預估1年國民法官有300件,結果卻大幅縮水,刑事廳長李釱任表示,國民法官2023年受理案件不如預期,可能有諸多原因,今(2024)年元旦起已受理2件,預估2024年將達200件。李釱任指出,國民法官2023年總收件數108件、審結16件,收案以台中地院14件最多、新北地院13件次之,與原先預估1年收件數300件有差距,可能是2023年實施國民法官新制前,檢方有起訴潮,所以正式實施後案件變少,加上檢方偵查程序更細緻、起訴更嚴謹,整件事朝正向發展,送件法院的案件才會遲延。刑事廳認為各界曾反應「辯護量能不足」及「量刑傾向改變」等問題,表示司法院正研擬策進方案。但不少媒體質疑所謂「量刑傾向改變」一事,違背司法院當初推動創設國民法官新制的目的,有媒體指出,既然司法院當初主張推動「司法民主化」來「救司法」,改變人民不信任司法的情形,那麼國民法官上路後,開庭審判被告的刑期,應該就是人民意志的彰顯,司法院不該認為「量刑傾向改變」是個問題。李釱任表示,「量刑傾向改變」是個議題、但不是問題,外界有各種不同意見,例如與台灣相近的日本裁判員制度,就有輕判化的問題,有人曾提到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決一件家暴殺人案被告7年徒刑,比多年前的鄧如雯殺夫案的刑度重了一倍,未來將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的量刑情形,藉由量刑資訊系統的革新,以人工智慧技術,在判決中標註量刑事由等方式改進。至於各界反應「辯護量能不足」問題,司法院將充分運用、提升法院公設/約聘辯護人及法律扶助資源燈方式,保障被告權益;並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律師公會等團體,從提高律師酬金、促進基金會調整組織制度,且增加11位約聘辯護人方式,強化辯護人辯護技巧。
船長協助載運「弄丟」毒品遭虐打6小時喪命 兄弟主嫌逃亡3年共犯遭輕判
屏東縣連吉興漁船吳姓船長,2021年間疑幫助陳姓兄弟運送毒品,但該批毒品不翼而飛,陳姓兄弟憤而夥同洪男等多名惡煞將吳男施虐銬打,吳男在遭虐6小時候身亡,而陳姓主嫌逃亡至今,台中高分院審結,洪男等9名共犯已與被害者家屬和解,分別判處7年10月到3年2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吳男與其船員疑似在2021年間協助陳男兄弟運送毒品,但陳男發現該批毒品並未送到目的地,一氣之下將吳男等4人約到西螺休息站談判,並將他們帶往彰化溪洲大橋附近的貨櫃屋拷問。而陳男兄弟下手極為狠毒,他們夥同18名惡煞共同銬問,吳男表示毒品被自己丟進海裡,但陳男等人不相信此供詞,以棍棒、電線、衣架等器械毆打,甚至拿空氣槍射擊吳男背部,吳男最終不堪虐待慘死,送往彰化二林基督教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陳男等人在犯案後立刻逃逸,警方則逮捕洪男等9名犯嫌,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洪男等9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另一人則犯傷害罪,分別判處9年到4年徒刑,洪男等人不服而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考量洪男等人已賠償320萬元並與家屬和解,改判洪男等3人犯傷害致死罪,分判7年10月至7年3月,許男等6人則無法預見吳男死亡結果,依傷害罪分判3年6月至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前女警「賓利姐」開警車載詐團男友又詐領加班費 通通認罪求輕判
曾開賓利車上下班、涉嫌幫詐團男友查個資的前北市南港分局員警邱女,被控任職台北市中山分局期間,偷開巡邏車載詐團男友外,詐得油資104元外又詐領加班費975元,被依《詐欺》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開庭,邱女通通認罪,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回顧案情,去年9月間,檢警接獲情資指出員警邱女涉嫌替詐團男友偷查個資,該名男友就是賓利車主,也是詐騙集團主嫌;檢警深入追查邱女是否勾結詐騙集團,針對其住處和辦公室發動搜索,一併將邱女帶回,訊後依《貪汙》、《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收押禁見。北市警局也立即開鍘,將邱女記2大過免職。另外,邱女被控任職中山分局警備隊期間,曾2度執勤時偷跑,1次到信義區夜店狂歡,另1次偷開巡邏車載男友跨轄回到新北市。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邱女涉詐油資104元、詐領值勤加班費975元,共1079元,依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開庭,關於詐領油資跟加班費邱女通通認罪,並希望法官考量她已繳回犯罪所得,能從輕量刑。
國三生遇刺亡…民眾到校門獻花 他曝「小孩曾被拖上山打」:眼睛險被打瞎
新北市15歲國中生遭彈簧刀刺殺身亡,掀起社會譁然,不少民眾從昨(27日)開始陸續到學校獻花,還有獻花民眾透露,自己的孩子也曾因細故被人綁上山毆打到差點眼瞎,對於國三生遇害,直斥殺人男學生、涉嫌教唆的乾妹都要負起責任。該名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也曾發生類似事件,當時小孩只因罵女同學,就被其他同學拖上山毆打,甚至被打到險些眼盲;接著指行兇男學生、涉嫌教唆的乾妹,都要負起責任。另名家長則說,自己也有與國三生年齡差不多的孩子,看到一條年輕生命白白葬送,非常心痛、惋惜,因此特別繞道獻花。法醫昨天相驗完遇害男學生後,家屬們及師長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繼續留在往生室近7小時,據悉雙方除討論喪儀外,也打算向司法機關提出不應以《少年事件處理法》輕判涉案2學生,主張重判以還死者公道。檢警則表示,經相驗確認受害學生身中10刀,身體正面含頸動脈、左胸共計6刀,右下背靠近腎臟位置4刀,且刀刀致命,全案不排除朝殺人罪或傷害致死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