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狠批NCC邏輯鬼打牆 官司打兩三年仍沒人知道什麼叫「不當干預」
《中天新聞台》被NCC以「不予換照」的理由從52台消失,《中天電視》向NCC提出《中天綜合台》營運變更計畫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預計今(27)日做出一審宣判,但法官認為中天與NCC雙方仍有一些事情待釐清,因此裁定「再開辯論」,會再開一次辯論庭,雙方進行攻防。《中天》委任律師陳少璿表示,這個案件從一開始NCC的心態就有爭議,109年6月,《中天新聞台》、《中天綜合台》同時提出換照申請,當時因為「新聞台」還存在,所以「綜合台」就提出要繼續播綜藝節目、戲劇節目,無製播新聞需求。109年12月,「新聞台」換照「不予通過」,但「綜合台」換照有過,因此「綜合台」就申請「製播新聞」,一天可能播4到5小時的新聞。但「綜合台」提出申請後,NCC卻認為「綜合台」在換照時沒說要播製新聞,等到「綜合台」換照通過才變更營運計畫,顯然是在規避換照審查。律師陳少璿表示這是邏輯論題,當初申請換照時「新聞台」還在,沒有人知道「新聞台」會被關台,「綜合台」自然不會提出申請,而且NCC允許「綜合台」換照時,在處分文裡面寫:如果之後「綜合台」要製播新聞節目,必須要提出營運計畫變更申請。陳少璿表示,《中天》有照著NCC的要求提出申請,結果NCC還說「為什麼換照時不提出申請?」,這個邏輯很像「鬼打牆」。律師陳少璿指出,NCC駁回「綜合台」播製新聞的第2個理由,是不符合對舊營運計畫的負擔。但現在《中天》已經提出新的營運計畫,那就必須要針對新計畫提出新的「負擔」跟「要求」,但NCC直接說新計畫違反舊計畫的「負擔」跟「要求」,這就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律師陳少璿表示,「言論自由的事前審查」這個概念,在民主國家都是被嚴重禁止且違憲的,這會造成寒蟬效應與侵害言論自由,但《中天》的個案卻是在新聞做都還沒做之前,NCC就認定《中天》有問題,說是會有「大股東不當干預」,所以將來「綜合台」想做的新聞直接被認為有問題,這就是NCC的邏輯。陳少璿進一步指出,NCC沒有說清楚什麼是「不當干預」,這個官司打了2、3年,還是沒有人知道什麼叫做「不當干預」。律師陳少璿指出,委任律師們曾以「許多友台的綜合台也播製新聞」,要求NCC允准「綜合台」可以播製新聞。但NCC駁回的理由是「新聞台跟綜合台內容須有所區隔」,但現況就是《中天》已經沒有「新聞台」了,到底要怎麼跟「綜合台」有所區隔;NCC也表明「綜合台」不能撥放「未經申請的新聞節目」,律師陳少璿無奈表示,我們現在不就在申請了?律師陳少璿直言,NCC無論如何都不讓中天播新聞,再想理由駁回,讓人有「先射箭再畫靶」的感覺。

烏龍共諜案滯台3年半 7月再開辯論庭…向心夫婦盼還清白
2020年總統大選前,受王立強「假共諜」案牽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遭指涉共諜違反國安法部分,雖已獲北檢兩度不起訴,但被訴涉嫌洗錢罪部分,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5日再度開庭,遭境管滯留在台3年半的向心夫婦,希望全案早日審結,還給他們清白。庭末,法官諭知7月12日開言詞辯論庭。本案起因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說,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灣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藍營當選後,調查局官員立刻在桃園機場攔截當時即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將兩人改列被告,並限制出境至今共1279天。由於本案發生當時正值總統大選期間,蔡英文總統藉此批評「中國介入台灣選舉意圖非常明顯」,但北檢偵查2年,找不到向心夫妻是共諜的證據,2021年11月12日處分不起訴,案經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後,北檢二度偵查,今年4月28日二度作成不起訴。檢方共諜案辦不成,改依洗錢罪起訴向心夫婦。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2人無罪,檢提上訴,高院昨日開庭,向心的律師方伯勳說,本案所有的卷證資料都顯示,向心夫婦用來在台北買豪宅的錢與洗錢無關。庭末,法官諭知7月12日進行最後的辯論程序。步出法庭後,方伯勳律師感嘆地說,向心夫婦因一位詐騙犯所編織的故事導致滯留台灣不能返家,對於身為外國人的被告可謂變相的處罰,台灣的政府重視人權保障,但怎會以此看待無辜的向心夫婦?向心在法庭外受訪表示,他無辜遭境管3年半,他的88歲父親因此生重病全身癱瘓,也因看不到他而嚎啕大哭,他活了60歲,第一次得知父親落淚;當初來台灣買房,卻成了「罪犯」,這結果始料未及,他只希望官司能盡早結束可以回家。

玉井真理佛堂縱火釀7死 台南高分院更審仍判無期
男子曾文彥因與人有隙,2019年12月14日凌晨跑到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潑汽油縱火,釀成7死2傷慘劇,他犯後態度冷血,曾嗆「出獄後還是會再放火」,一審遭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天上午宣判仍判無期,可上訴,曾文彥出席聽判,未對判決表示意見。據悉,台南高分院法官在更審辯論庭上,詢問曾男是否後悔,曾男冷回「不後悔,因為他們得罪我」,且對於佛堂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張鳳書特別不滿,指出張鳳書打了他兩巴掌,又說他嚴詞偏激,「若出去還會找他」。對於釀成7死慘劇,曾男竟說「得罪我,他們活該,也許這也是天意」,還辯說自己的確倒了汽油,但應該是有人丟菸蒂引發火勢,他是過失致死不是殺人罪,法官又問有沒有與被害人和解,他則回答「那是我父母的事。」雖然曾男說「不後悔」、「有出去會再放火」等言詞,但他又說若證據充足,殺人罪成立,他希望被判死刑才符合比例原則,又拿北捷鄭捷殺人案為例,指出捷殺了4個人被判死,他背負7條人命,判處無期徒刑不符比例原則。檢警調查,曾文彥在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居住期間,與道親相處狀況不佳,又和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張鳳書起衝突,離開後想回到前輩堂遭拒,心懷怨恨,2019年12月13日深夜搭計程車購買10公升汽油,14日凌晨前往前輩堂,在建物北棟1樓玄關及西邊走到附近潑灑汽油,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縱火,當時居住在內的道親逃生不及,造成7死2傷慘劇。台南地院一審認為曾男預謀縱火殺人,手段冷血殘酷、泯滅人性,判處死刑,二審則依兩公約施行法,考量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但治療不彰,改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身障者爭取「活得像人」! 玉姐吿贏新北社會局、法院令提高照顧時數
獨居低收入的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玉姐(化名)」,因全身無力、無法自理生活,但政府未提供足夠的生活人力時數協助,玉姐被迫關在家中20餘年,遂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增加照顧時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判決,撤銷新北市社會局每月僅提供60小時的照顧時數,要求重新評估。對此,無法到場聆聽判決結果的玉姐,透過電話表達對法官的感謝,她表示一路走來十分不容易,自立生活非常辛苦,希望新北市社會局未來的評估能提供她足夠的協助,也希望其他身障者能夠得到足夠幫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指出:非常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並全力支持、希望能在社區自立生活。考量障礙者因特殊因素而有較高的服務需求,去年10月起,調整到最高100小時,本案玉姐自今年2月起,就已核定為100小時。目前新北市自立生活補助最高100小時,已經是全國最高者。希望中央有全國一致性的規範,補助經費和人力,新北市會全力配合,讓特殊身心障礙朋友擁有更自立的生活。許多身障朋友齊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聆聽判決,挺身支持玉姐,爭取政府提供足夠照顧時數。(圖/方萬民攝)2021年起協助玉姐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由也是身障者的總幹事林君潔代表發言指出,玉姐20年來沒法好好躺下來,疫情期間因為沒辦法打疫苗而染疫,住院14天,非常辛苦。長期協助玉姐訴訟的翁國彥律師呼籲新北市社會局不要上訴,他表示玉姐的困境不是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該發生的,玉姐連家中蟑螂爬到她身上都無力驅趕,還常被電熱器燙傷,新北市社會局一直以如果新北17萬人的身障者都來申請補助、會破產為由,拒絕提供照顧時數,但這不是理由,因為沒有這麼多人申請,他希望全國縣市政府社會局都能檢討改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月9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玉姐透過視訊與法官對話,希望爭取足夠的照護人力及時數。她盼望政府能提供足夠資源,讓他能好好吃飯、自由生活。本案2021年8月由知名人權律師翁國彥律師協助提告,北高行歷經1年半審理,今天上午10點半宣判。這件案子是台灣第一起涉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身心障礙者在社區自立生活權利的行政訴訟案件。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委任律師認為,政府財政負擔沉重、補助資源有限,不是每個地方政府都能有足夠財力滿足所有身心障礙者需求,如果提供每天24小時的照顧,就不是當初社會局訂立自立生活服務計畫的目的。玉姐委任的翁國彥律師指出,玉姐的情況需要每天24小時照顧,政府機關目前的協助不符她的實際需求,導致生活水準低於一般國民。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指出,玉姐的遭遇對全民來說是重大的威脅,也是政府漠視已久的問題,這絕對不是玉姐或少數人的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有關本案(李玟燕)自立生活行政訴訟判決的回應:一、 新北市非常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尤其是特殊身障者希望在社區自立生活,市府也都全力支持。二、 考量障礙者因特殊因素而有較高的服務需求,新北市從去年10月起,調整到最高100小時,這位案主從今年2月起,就已核定為100小時。三、 新北市自立生活補助最高100小時,這已經是全國最高者;如果中央有全國一致性的規範,並願意補助所需要的經費和人力,我們會全力配合,讓特殊身心障礙朋友擁有更自立的生活。

身障者爭取「活得像人」! 玉姐VS社會局求法院讓她自由
獨居低收入的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玉姐(化名)」,因全身無力,平時舉手投足、生活大小事都需要有人力協助,才能自立生活於社區,但目前政府的居家照顧及個人助理制度,僅核定換算每個月約210小時的生活人力協助,不但無法讓她有尊嚴活下去,更不足以處理吃喝拉撒睡等基本生理需求,玉姐被迫關在家中20餘年。對此,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2021年起協助玉姐,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給予玉姐足夠的個人助理服務,協助她自立生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玉姐透過視訊與法官對話,希望爭取足夠的照護人力及時數。她盼望政府能提供足夠資源,讓他能好好吃飯、自由生活。本案2021年8月由知名人權律師翁國彥律師協助提告,北高行歷經1年半審理,終於決定今年3月16日上午10點半宣判。這件案子是台灣第一起涉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身心障礙者在社區自立生活權利的行政訴訟案件。許多身障朋友齊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挺身支持玉姐提告新北市社會局、爭取足夠照顧時數。(圖/黃威彬攝)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委任律師認為,政府財政負擔沉重、補助資源有限,不是每個地方政府都能有足夠財力滿足所有身心障礙者需求,如果提供24小時的照顧,就不是當初社會局訂立自立生活服務計畫的目的。玉姐委任的翁國彥律師指出,玉姐的情況需要每天24小時照顧,政府機關目前的協助不符她的實際需求,導致生活水準低於一般國民。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指出,玉姐的遭遇對全民來說是重大的威脅,也是政府漠視已久的問題,這絕對不是玉姐或少數人的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另外,近年適逢新冠疫情襲捲全球,玉姐因無人協助生活起居而無法施打疫苗,爾後染疫入住隔離病房,歷經14天的劫難出院返家,多了許多後遺症但仍無人力照料其生活,只能透過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公民團體協助和自力救濟,短暫解決問題,但今後玉姐自立生活的人力需求仍無著落,需要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正視並解決問題。

愛河酒駕釀一死三傷 BMW男二審重判9年10月
從事酒商業務的男子黃子洋,2021年12月底在高雄愛河旁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釀成1死3傷慘劇,高雄地院歷經多次審訊僅依酒駕致死罪判黃子洋徒刑7年10月,林男對於判決不能接受,檢方也提出上訴,今天高雄高分院則撤銷原判決,依酒駕致死等罪嫌重判9年10個月。黃姓男子前年12月在愛河旁酒駕闖紅燈,釀成1死3傷慘劇,一審判高雄地院判7 年10月,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9年10月。(圖/翻攝照片)前年12月26日晚間7點20分,38歲男子黃子洋在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當場死亡,林男和2個女兒也重傷送醫,黃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且是酒駕累犯,林家3人迄今傷勢未癒,留下嚴重後遺症,林男還需以輪椅代步。高雄地檢認為黃子洋有無照高速行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猛採油門又緊急煞車,有不確定殺人犯意,並依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則認為黃事發前踩剎車,有緊急採取防止結果發生的舉止,認為黃不具殺人犯意,僅以酒駕致死判7年10月。林男獲悉判決後直指政府一直帶頭喊酒駕零容忍,但判決結果讓人大失所望,批酒駕零容忍只是口號,政府只會要被害人和家屬「一直忍」;雄檢指檢警案發後全力偵辦縝密蒐證,將被告飲酒駕車肇事前後的歷程完整調查,對於被告具有不確定故意之殺人犯意,起訴書均已詳載,請求法院從嚴從重論罪處刑,以資儆懲。惟判決結果僅從輕認定酒駕致死罪,令人遺憾,並依法提起上訴,以求妥適裁判。黃男雖曾拿出名下在小港區價值1800萬元的房子做為和解條件,但黃母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房產是「借名登記」並非黃男所有,仍在訴訟中,林男對此不滿亦未達成和解;林男及林妻父母對黃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簡易庭法官去年底也依法判黃一共要賠償3549萬餘元。高雄高分院今年初召開最後一次辯論庭,爭論點仍在地面煞車痕,及黃男是否案發前一刻曾踩剎車,避免造成撞上行人造成死傷;最後辯論時,檢方認為黃男有不確定殺人犯意,過去有酒駕致死紀錄,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重判12年半的判例,依殺人罪求刑15年,林男則認為司法不應該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如果不重判,也只是告訴酒駕犯「沒什麼,大不了判幾年而已」。

醋男刀殺情敵又放火燒成焦屍 檢方指「比殺警案更凶殘」 一審判無期徒刑
在南科園區工作的男子洪振凱,因不滿葉姓同事追走他的前女友,去年12月29日清晨在路上埋伏,雙方爆發衝突,他狠殺對方7刀,又騎被害人機車將其載到附近停車場,卻不慎擦撞燈柱,洪竟縱火燒機車,把葉男燒成焦屍,今年10月開庭時,檢方認為洪嫌比殺警案兇手更凶殘、且犯後無悔意,毫無教化可能,向法官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下午宣判洪無期徒刑。這件駭人聽聞的兇案發生在台南科學園區,南市消防局2021年12月29日清晨5點16分接獲報案,南科園區迎曦湖環東路一段有火燒車事件,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後發現燒到剩下骨架的機車上有一具男性焦屍,身上疑似有刀傷,通報警方前來處理。南科保警隊調閱事發地點周邊監視器,循線將洪男逮捕,他因感情問題,29日清晨到南科園區堵葉男,雙方爭執並在馬路上鬥毆,洪男持刀刺殺葉男,發現他失去意識後,又騎機車載葉離開現場,中途卻自撞爐旁電線桿,看到機車漏油,他索性縱火焚屍,手段相當兇殘。檢警相驗後,發現葉姓死者背部有7處刀傷,胸部肋骨部位有1處刀傷,其中,背部2處、胸部1處深及肺臟,造成死者氣血胸,但檢方判定刀傷仍非致死原因,初判是焚燒之燒灼傷所致,即表示葉男有可能是活活被燒死,檢方最後將洪男以殺人罪嫌起訴。洪男將負傷的葉男載離現場,途中自重燈桿,洪竟縱火燒車,也把葉男燒死。(圖/翻攝照片)台南地院本月11日開辯論庭,洪男出庭時哽咽說道,他找葉男是想好好把話說完,沒有殺人犯意,法官問他為何刺了1刀又再殺6刀,他則辯稱戴著安全帽,不知道有沒有刺到死者,葉母聽聞後情緒失控,當庭痛哭失聲,大吼「你就是要他死!」葉父也說洪太惡質,一定要判死刑。檢察官指出從證據研判洪男是預謀殺害葉男,洪積怨已深,案發前就多次到葉男家騷擾,案發時還準備刀子,可見有殺人犯意,洪犯行所生損害對死者家屬影響甚鉅,且活的人被火燒死,那是多麼痛苦,洪殺人手段比殺警的凶手更為凶殘,無教化的可能,向法院求判洪死刑。法官最後問洪男有無其他意見,他痛哭說自己很後悔,自己也有小孩,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只能道歉、沒有辦法,也當庭下跪向死者家屬磕頭,洪母也哭著道歉說「我不會教孩子」,一起下跪磕頭,死者家屬強調不接受道歉、痛罵洪「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悔意」。

「惡龍」張錫銘提18次假釋都失利 提行政訴訟欲翻盤遭駁回
涉犯殺人、擄人勒贖、槍砲等重罪的「惡龍」張錫銘,共因10項罪名被判73年6個月徒刑,併刑55年6月,從羈押、入獄服刑共17年,符合舊法申請假釋規定,近5年已提出假釋18次均遭矯正署駁回,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日前他也出庭替自己辯白,希望矯正署能「依法行政」,台南地院今天上午10點宣判駁回。張錫銘在法庭上陳述,希望矯正署不要對他差別待遇,針對第14、15次假釋審查會都做出同意的建議,第16次就變樣,並提到自己在隔離舍考核長達6個月,受到的對待難以名狀,而張錫銘認為自己有心向上卻不被看見,另外又提到因運毒案被判無期徒刑的味丹少東楊世銘,2020年2月提出假釋,2020年11月獲准,3個月就通過猶如「特快車」,質疑假釋標準不一。張的委任律師則以張錫銘同案被告均獲釋為由辯白,矯正署回擊每個人犯罪情節及刑度不同,無法相提並論,並舉張的「師傅」詹龍欄為例,2人犯罪情節幾乎一模一樣,詹服刑20年、申請43次假釋才在2020年通過,且張還比詹更嚴重,造成1人死亡,15位受害者,都沒有與任何人達成修復和解,這也會納入考量。由於當日辯論庭中,兩造於言詞辯論終結時均表示不到庭聽判,台南地院今天以公告主文取代,經過審理,裁定駁回請求,訴訟費用1000元由張錫銘負擔。

林秉樞交保後首現身 被具體求刑3年喊冤稱「我沒這麼壞」
林秉樞涉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與拍攝不雅照,遭檢方依8大罪起訴,全案歷經8個月審理,今辯論終結。由於林秉樞精神鑑定報告,顯示犯罪當下未符合無辨識能力要件,律師團、公訴檢察官針對此點展開激烈言詞交鋒,雖然林律師團請求傳喚鑑定人,但未被法官採納,公訴檢察官則建請求刑3年,合議庭最終裁示9月30日宣判。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偵結林秉樞案,依傷害、妨害祕密、強制等8罪起訴,移審新北地院,林秉樞羈押禁見近8個月後,7月15日獲8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今開辯論庭,檢辯針對林秉樞精神鑑定報告做辯論,據悉,報告顯示林秉樞犯案時沒有精神疾病導致辨識能力減損的狀況,因此不具備刑法19條減刑要件,林律師團認為,林精神狀態不一,需要犯案下的客觀證據佐證,但鑑定報告內沒有提及,因此希望傳喚鑑定人出庭,但未獲法官准許。外傳林秉樞與醫師對談時,稱希望學習電影「教父」的麥克柯里昂,成為政壇教父,甚至坦言慣性劈腿。據悉,林對此強力否認,並稱「沒有這樣講」,只是談到小時候有看電影,喜歡看教父,並非想成為政壇教父。據了解,林更向法官喊冤稱「人生已經毀了,我沒這麼壞」,他稱交保後外出脫口罩吃飯、搭計程車都會被認出來,並給法官看藥單證明,聲稱自己有在吃藥,而審判長見狀則急忙安撫,要他好好吃藥,鼓勵他人生沒那麼困難。針對檢方起訴的8大罪狀,林在庭上幾乎全數否認,尤其對拍攝裸照、私刑拘禁極力否認,並稱高嘉瑜拍攝時都有看鏡頭、自白書也是她自己寫的,但檢方仍具體求刑3年,其中以私刑拘禁1年6月徒刑最重,其餘罪嫌都建請處8月徒刑。本日審理歷經7小時,林秉樞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記者提問禾馨集團執行長林思宏涉嫌幫他喬特權疫苗遭起訴、他在臉書暗指給政治人物數十萬等問題,他皆未回答,林律師則稱,法官有特別希望他不要受訪,因此不方便回答,隨後快步離去。

無照保母殘酷施暴逼女童喝尿舔穢物 惡夫妻不知悔改下場出爐
宜蘭無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去年2月受許姓女子所託,照顧5歲的蘇姓女童,但2夫妻竟用殘忍手段凌虐女童,甚至逼喝尿、舔穢物,導致女童腦傷、半癱、右眼失明、左眼視力僅剩一點,一審判曾女8年、許男9年,民事一審判賠2396萬餘元,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無照的保母曾女及丈夫許男2人,2021年2月1日起受雇照料許女5歲蘇姓幼女,並與她同住。沒想到2人從2月起至3月5日全日照顧蘇姓幼女期間,不僅讓她長時間挨餓,還多次用「不求人」抓癢器及塑膠管毒打女童,以及拗折其雙手,並命她快速上跳,甚至喝令女童趴在地上,舔地板的穢物,多種殘酷惡行令人髮指。蘇姓女童僅受托育1個多月就已變得骨瘦如柴,體重從18公斤迅速降為16公斤,渾身遍體鱗傷,去年3月5日深夜11時許,女童因口吐白沫被許男緊急送醫急救。醫師診斷現女童全身有數十處挫傷及瘀傷、頭部鈍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其腦部傷害部分,已導致水腦症及意識改變,造成重度身心障礙,疑遭家暴或虐待,因此通報警方。警方循線逮捕2人,許男坦承虐待女童,但曾女只承認部分犯行,辯詞反覆,檢方對2人聲押獲准,並依照「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2人。宜蘭地院將曾女判刑9年、許男判刑8年,2人須賠償女童2096萬餘元、須賠償母親300萬元,共判賠2396萬餘元,全案上訴高院。高院開庭時,曾女2人都認為判刑太重,請求法院輕判,法官詢問2人是否有洽談和解事宜,許男大言不慚稱「我沒有錢談和解,但我今天有帶2萬元要賠償對方。」;曾女更當庭請求法院交保,希望讓她出去賺錢,才有辦法賠償對方。本月初辯論庭時,許男竟表示已匯3萬元賠償女童,使許女心寒痛批太冷血,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

「松山之亂」黑衣人鬧警局 分局長怒求重判法院結果出爐
警界醜聞「松山之亂」案,唯一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的黑衣人徐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將徐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北院二審開庭時,台北市松山警分局長陳昭甫請法官將徐重判,法官審理後判決仍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去年4月16日時任松山警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酒後,與徐權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等人追逐楊衝進中崙所,因找不到楊,大聲咆哮,徐權抄起鐵椅,砸壞值班台警用電腦螢幕,檢方偵結後,僅起訴砸壞電腦的徐權。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為,徐權無視在場執行勤務員警之勸阻,舉起鐵椅恣意砸毀員警的公務電腦螢幕,考量他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但因松山分局不同意和解,而尚未履行,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上訴後,二審辯論庭時,蒞庭檢察官指出,徐權目無法紀,造成警局內部有人遭懲處、有人被罷黜,建請法官重判;分局長陳昭甫也說,徐權的行為藐視國家法令,傷害警察尊嚴,盼法官不要判徐緩刑,也不要給徐易科罰金的機會,以儆效尤,建請從重量刑。

幽靈管委會1/遭催討千萬元管理費 高市前議長之子力抗12年擺不平
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之子朱庭界(50歲,原名朱挺介)2010年投資購買位於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上的長谷民生辦公大樓7、8、9樓,還未正式進駐即被「幽靈管委會」索付2百多萬元管理費,拒繳之後竟遭到大樓管制進出,雙方至今纏訟12年,累積管理費近千萬元,朱庭界痛批這根本是「海蟑螂」行徑。長谷民生辦公大樓於1991年完工,共有11層樓,後因財務不佳等問題遭法拍,統合營造有限公司主要股東丁旭東2010年僅憑其拍得的1個樓層,以管委會名義寄發存證信函給4個樓層屋主,稱對方積欠管理費近300萬元,限制其進出及管制電梯;同年這4名屋主因不堪其擾,將房產賤賣給丁旭東。之後丁旭東持續寄發存證信函給其他樓層屋主,包含擁有3個樓層的朱庭界。目前在11個樓層中,丁旭東掌握了5個樓層所有權、朱庭界擁有3個樓層所有權,還有3個樓層則在匯豐銀行手中,這三方任何一方取得較多區分所有權人的支持,才能進一步掌握管委會及話語權。朱庭界氣憤地說,大樓管委會並未向轄區公所報備,同時未明確制定規約、未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不斷催繳管理費及公共電費等各項費用,而丁旭東十餘年來多次自任長谷民生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即管委會)召集人,卻拒絕公布大樓收入與支出,且十餘年來用該大樓名義私收電信公司基地台租金近千萬元(每月15萬元),甚至佔用大樓公共空間(包含停車場)。原本位在長谷民生大樓1至3樓的滙豐銀行民生分行已人去樓空,該大樓頂樓還有多家電信公司進駐設置基地台。(圖/張進安攝、朱庭界提供)朱庭界與丁旭東爭戰12年的官司,是由一開始的管委會是否合法,一路打到「妨害行使所有權」,雙方不停提出新事證上訴,承審法官也認為「尚有調查必要」,因此審理進度曠日廢時,預計今年9月將再重開辯論庭,最快年底可以等到判決。朱庭界指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曾令統合營造有限公司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召開管委會未果,但僅罰緩3000元,他實在看不過去,因此決定挺身而出揭發此事。本刊實地走訪該大樓,發現原本位在1至3樓的滙豐銀行民生分行已搬遷至市政府對面的四維三路,1樓大門緊鎖、人去樓空;位在隔壁的管理室出入口僅開設一道小門供人員進出,且光線昏暗、毫無生氣。記者走近拍照,原本坐著的管理員立刻警覺性站起,意欲上前盤問,處處透露著「生人勿近」的詭異氣氛,與周邊人車鼎沸的熱鬧景象形成強烈對比。查看實價登錄網站,長谷民生大樓唯一一筆交易資料為2013年,當時的5樓曾以建坪226坪、每坪5萬元價格成交,總成交價為1132萬餘元,時至今日,當地周邊商辦大樓林立、交通地理位置四通八達、鄰近學區、捷運站、商圈,生活機能一流,成為名符其實的蛋黃區,不動產價格飆漲數倍,附近商圈甚至已出現每坪成交價格189萬元的天價。朱庭界表示,長谷民生大樓管理委員會曾因管制住戶出入大樓,驚動轄區警方到場處理。(圖/翻攝畫面)律師徐祐偉指出,公寓大廈為維持管理、維護、修繕等必要經費,產生所謂的公共基金與管理費,區分所有權人應遵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之規定,沒有依法定程序成立並報備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容易造成財務不公開透明、管理費用計算不合理、或欠繳卻無法律強制力等問題。根本解決之道,就是依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制定規約,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轄區公所申請報備,並提供明確規約供區分所有權人遵守。徐祐偉強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未賦予住戶或管理委員會,有對違反規約的住戶斷水斷電的權限,同樣也無權限可以直接取消住戶進出社區大樓的感應卡,因取消感應卡已嚴重影響住戶進出社區之權利,若一般民眾不幸遇到類似這種以水電等民生需求為威脅,催繳管理費方式如同「海蟑螂」手法時,最好的自保之道,就是以刑法的強制罪提告。針對朱庭界的指控,丁旭東則主張,朱庭界等人雖為長谷大樓區分所有權人,但始終否認該管委會合法存在,且從未繳納管理費、修繕費用及維護費用,所以無權要求他提出相關會議記錄及收支明細。

類副總統上轎1/英系強力拉抬陳建仁 賴清德「該擔心了」?
民進黨5 月22 日舉行全國黨代表與地方縣市黨部主委選舉,總統蔡英文和副總統賴清德也分別在新北和台南投下黨員票,特別的是,民進黨中央竟在同天推出「大仁哥親解2.0」影片,由前副總統陳建仁呼籲國人,在疫情下互相合作、彼此包容。卸下公職的陳建仁目前只有「中研院院士」榮譽頭銜,卻備受執政黨鼎力推崇,外界也將其喻為「類副總統」,並可能是賴清德角逐總統大位的潛在威脅。蔡英文日前召開總統府防疫諮詢會議,陳建仁與副總統賴清德分坐在她兩側,下首則坐著包括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長陳時中等其他官員;12日,美國舉辦由總統拜登主持的線上「全球新冠肺炎高峰會」,陳建仁也代表我國出席,並承諾捐出150萬美元;日期再往前推,蔡英文總統9日出席紀念前駐泰代表李應元的《映火》音樂會,民進黨中央發布了一張蔡總統與陳建仁的單獨合照,陳建仁近日在媒體上曝光的頻度,甚至比在副總統任內還高。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時,李應元是他的環保署長,兩人有多年的交情。(圖/報系資料照)政壇人士指出,陳建仁非選舉出身,符合「小英男孩」的清新學者形象,而且不是派系中人,其超然的形象都能為各派系所接受,未來無論是臨危授命組閣或調和派系利益衝突,都算得上是一枚活棋;甚至在2024年小英任期屆滿前,沒有自己派系和班底的陳建仁,想擺在那個位置都極具彈性,並且順理成章地接收英系人馬。另一方面,英系中屬於「謀士型」的幕僚人員,在2024年小英任期屆後,恐怕不能像英系民代般延續政治生命,勢必得尋找或捧出一位新老闆;身邊沒有派系人馬的陳健仁,就是最佳的選擇。爭訟15年的國務機要費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4月22日開辯論庭,前總統陳水扁的幕僚林德訓與馬永成當天同時出庭。(圖/趙世勳攝)這位人士說,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他的重要幕僚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及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現在都還官司纏身。民進黨部分幕僚型政治人物,近來頻頻傳出涉入媒體經營、綠能產業、國營事業人事甚至企業採購,路走多了難免摔跤,為了自保,必須有所準備。一位民進黨人士指出,英系近日在各地極積搶攻黨部主委與黨代表,加上黨中央拱陳建仁的動作頻頻,但陳建仁至今從沒表態有意參選公職,甚至也沒有真正的選舉經驗與戰功,外界把他拿來做為賴清德的假想敵,是想快速把兩人拉抬到同一個高度,打造在後小英時代一座可以依靠的新山頭。

國務機要費纏訟逾15年 扁公布因公支出金流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多,高院更二審上周開辯論庭,被控涉貪的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請病假,陳水扁日前受訪捍衛妻子清白,「你可以說吳淑珍不會理財,但絕對不是所謂的貪汙犯罪」;今更將召開國際記者會,強調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對於開記者會一事,陳水扁昨表示,他將一次公布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的金流,把這些資料攤在陽光下,接受媒體和各界檢驗。高院則指出,未接到陳水扁要開記者會的訊息,對於扁停審部分,相信醫師專業評斷;台中監獄則與扁進行溝通。陳水扁涉貪相關案件經併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僅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高院更二審中,扁則因健康因素,6年前裁定停審至今。高院本月1日更二審開庭,吳淑珍請假,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傳喚陳水扁作證,釐清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合理,並主張陳水扁已暫停審理,吳淑珍的部分也應連帶停止審理,8日將續行辯論程序。陳水扁日前在電視節目受訪指出,「有人說阿扁的太太非常愛錢、貪錢,所以才連累阿扁」;陳水扁昨受訪強調,「吳淑珍不會理財,錢的事情她不會處理,但絕對不是所謂的貪汙犯罪」。陳水扁也舉了不少例子,證明吳淑珍不是愛錢的人,包括當年吳淑珍是麻豆名醫的掌上明珠,若喜歡錢,不會下嫁他這個三級貧戶的窮小子,兩人私奔,門不當戶不對,如果愛錢就不會嫁給他了。扁還說,當年他擔任律師,也會被倒帳、跳票,吳淑珍告訴他,若一個人給律師的錢都會跳票,代表經濟真的有困難,就當作義務幫忙打官司,因為對方比他們更需要錢。扁也提到,當總統後月薪80幾萬,他主動將薪水減半,也是吳淑珍提議。他強調,有人指他幫吳淑珍扛罪,但事實上本來就沒罪,沒有背黑鍋的問題,他有事一肩承擔,沒有的事情,推給太太也不對。

國務機要費更二審開庭 吳淑珍律師請求傳陳水扁作證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其中前總統陳水扁部分已裁定停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1日召開辯論庭,吳淑珍因病請假,她的律師請求傳喚陳水扁作證,釐清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合理,不過,律師也主張扁停審、珍的部分也不能再進行。這起案件當初檢方起訴時分成三部分,包括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案、國務機要費的商業會計法,陳致中夫婦涉及洗錢;國務機要費部分,更一審將扁珍和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判處無罪,違背經驗法則,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今傳訊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馬永成、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前出納陳鎮慧、吳的「助理」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出庭。馬永成否認犯罪,表示無法接受一審判決,他如果知道總統辦公室主任還要負責審查、控管總統國務機要費,他早就辭職不幹;林德訓也主張無罪,辯稱國務機要費核銷都是配合會計處作業,卻被羅織入罪。被控協助洗錢的陳致中夫婦仍主張無罪。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遭檢方起訴涉嫌洗錢,2人當庭認罪,蔡請求從輕量刑,郭銓慶則請求免刑;時任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認罪,但表示沒有能力與扁珍被連帶追繳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