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深夜不回家 男房仲「賓士溫馨接送情」真相綠炸…悲情夫崩潰提告
台中1名謝姓人夫婚後發現林姓妻子屢屢深夜不歸,為挽回關係多次嘗試和女方溝通,然而林女卻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還經常搭劉姓男同事的車一起上下班、出遊,認為雙方關係不單純,經質問妻子坦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氣得他一狀將2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150萬元。根據判決書,謝男主張,他與林女於民國110年5月20日結婚迄今,然而自妻子在公司認識劉男後,即屢屢深夜不歸,他為挽回婚姻關係,不斷努力與女方溝通,林女卻表示「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等語,仍經常搭乘劉男的賓士車一同上下班、出遊、逛超市,甚至深夜跑到對方經營的餐廳幽會。謝男指控,自己質問妻子後,林女自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劉男則透過中間人稱「我知道我有錯啦,我現在講什麼都不對」、「他在上班都說她有婚姻的,這我也知道」等語,足認其確實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卻仍發展不正當之婚外情,破壞原告家庭圓滿幸福情節重大,要求2人連帶賠償150萬元。被告辯稱,謝男之婚姻在女方認識劉男前,早已因個性不合存有重大破綻,被告2人固為同事,下班後會有互動,然無任何逾越普通朋友關係之親密舉動,原告提出之對話係因劉男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為避免誤會,已於談判期間一再否認有與謝妻過夜,惟因對方提出賠償要求,加上中間人在場,迫於壓力才道歉。台中地院查出,林女和劉男曾於非上班時間之夜晚獨處牽手同行,並於看診時臉頰靠近、嘻笑打鬧,甚至凌晨12時、1時許仍共同在外,類似親密互動非一般普通朋友社交往來所應有,已逾社會一般人認知有配偶之人與其他異性友人間正當往來之程度,考量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判處2人應賠償謝男30萬元;可上訴。
小三出軌友人丈夫生下男嬰! 正宮飽受精神折磨怒告求償50萬元
苗栗葉姓女子和李姓男子為夫妻關係,不料李姓丈夫趁葉女不在家的期間,與2人的共同好友楊姓女子出雙入對,更生下一名男嬰,葉女得知此事後,不甘婚姻關係受到侵害,飽受精神折磨,氣憤向李男和楊女提告連帶賠償慰撫金50萬元。法官說明,經葉女指控,楊女明知李男是有婦之夫,且為2人的共同友人,卻和李男從2020年開始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在此期間成為情侶出雙入對,甚至生下男嬰,此誇張行徑,讓葉女對美滿婚姻的嚮往破滅,對配偶之忠誠感到不安,在精神層面飽受莫大的痛苦。法官判決,根據李男和楊女的非正當男女關係,和危害葉女婚姻的誇張行徑跟加害手段,以及葉女得知真相後在精神上所受到的打擊和痛苦,基於上述種種原因,法官認為葉女得請求之慰撫金以20萬元較為適當,逾此範圍者則無理由。
帶人妻游澎湖還寄裸照挑釁綠帽夫 囂張小王遭判賠15萬元
彰化縣曾姓男子因其妻吳姓女子,出軌鄒姓男子被戴綠帽而有不甘,還遭嗆聲而精神受創,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向鄒男求償撫慰金50萬元,一審判定降至30萬元,且妻子與其新歡各需連帶賠償一半,全案還可上訴。法院判決,曾男與吳女於2022年1月結婚,鄒男明知女方是有夫之婦還過從甚密,期間互傳曖昧露骨的訊息、相約碰面和開房過夜,還一同到澎湖出遊,曾男甚至收到鄒傳送的妻子裸照。法院認為,鄒男的誇張行徑已違背社會善良風俗,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所生身分法益,且嚴重妨害原告家庭和諧,使原告對圓滿家庭的期待落空和蒙受痛苦精神受創,因此提告要求精神慰撫金,共求償50萬元。開庭日鄒男未到場,也未提出準備書狀、任何聲明和陳述。法官審理,被告於原告和吳女還有婚姻期間不正常往來,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已達破壞原告婚姻生活的程度,侵害原告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情節重大,原告求償有理,但金額應縮減為30萬元,被告與吳女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各分擔15萬元,起訴後,吳女賠償12萬元達成和解,免除吳女應分擔部分,鄒男則需賠償15萬元給曾男,全案可上訴。
科技男做兩事露餡了 被逮偷吃判賠60萬
聯發科某工程師被老婆Amy發現晚間常藉故外出運動,還不時無故飆罵並希望分居,Amy認為不對勁,自行扮演福爾摩斯查看老公手機,還委託徵信社蒐集外遇證據,Amy提告求償120萬元,士林地院認為老公和小三已侵害Amy的配偶權,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60萬元,還可上訴。老公則否認外遇,辯稱對方只是普通朋友,反指Amy不時查勤並監控行蹤,還要求他必須與可疑異性斷絕往來,非常不合理。至於Amy指控的小三也說,自己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原告的丈夫,但兩人並未逾越分際,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判決指出,Amy表示她和老公2017年結婚,原本幸福美滿,不料2023年2月起,老公常說要到健身房運動,還因小事對她飆罵,甚至希望分居。Amy心知有異,當起福爾摩斯,利用老公手機的分享位置功能,發現對方2023年4月15日晚間前往北市大直樂群三路附近,停留約20分鐘,不接她的電話也沒回訊息。Amy趁老公睡覺時偷看手機,赫然發現老公手機訊息有:「我只覺得很大」、「你該不會自己嚕槍了吧」、「你都上了幾次了」、「每次被榨乾的都是我」等鹹濕訊息。Amy還找徵信社跟蹤老公,查出老公曾與小三一同去礁溪玩、一起看醫師,發生多次性行為;老公甚至匯款給小三,備註為「老婆週供」。士院認定相關證據顯示老公與小三關係匪淺,代表兩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學經歷,判決兩人應賠償Amy60萬元。
不滿妻晚歸大吵…她惱羞離家「月底懷孕了」 人夫驗精蟲揭超綠真相
桃園1名人夫不滿妻子經常藉口加班、與同事聊天打球等理由晚歸,請求她將重心拉回家庭,不料女方勃然大怒,2人爆發激烈爭執,老婆奪門而出,直到隔天才回家。沒想到,人妻同月底表示自己懷有身孕,丈夫到醫院檢驗精蟲,發現自己的精蟲正常型態比率低於標準值,驚覺被戴綠帽,憤而提告。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自111年10月起,妻子開始以公司需要加班、與同事聊天、打球等理由晚歸,起初自己不疑有他,認為僅係與同事間之正常交流,惟女方晚歸情形日益頻繁,他懷疑另有隱情,便從旁得知妻子和許姓男同事過從甚密,並發現2人經常以加班、同事聚會之名義向其報備,實際係單獨相約私會。原告表示,自己請求妻子將重心拉回家庭,詎料女方惱羞成怒,大吵後奪門而出,直至隔日上午才返家,而她當晚竟和許男在汽車旅館過夜,且女方同月底告知其懷有身孕,然而他到醫院檢驗,發現自己的精蟲正常型態比率低於標準值,腹中胎兒之生父顯有疑義,他為此感到心如刀割,要求許男和妻子連帶賠償80萬元。人妻辯稱,自己確有離家居住於旅館一事,但並未與許男同宿,被告2人間並無踰越男女分際之不正當往來,原告雖提出多筆對話紀錄文字檔,試圖抹黑被告有外遇之行為,然文字檔並非不可修改,其可信性、真實性皆有疑問,其餘證據亦無法證明被告有外遇之行為,全係原告憑空想像、斷章取義後得出之結論。桃園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被告2人間確有討論許男性器大小及硬度等情,甚至有談論補班打炮日、塞滿嘴巴等露骨之語,顯為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並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原告婚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判處許男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最貪理專A客戶3.5億「住豪宅買保時捷」 他和親妹下場慘了
前理財專員周男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從2008年至2020年來侵吞11名客戶存款計高達3.5億多元,周男住豪宅買保時捷生活豪奢,最高法院依《特別背信罪》判刑11年6月定讞,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同案被告周男胞妹、黃男等人均因幫助犯,獲判緩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男等人應連帶賠償銀行1億6509萬餘元、美元121萬1000元(折合台幣約3754萬餘元),可上訴。檢方調查,周男因投資期貨失利,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客戶的存款,周男從2009年1月開始,藉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的出款表單上用印或簽名,再將客戶存款轉匯至胞妹及好友帳戶,製造資金斷點後,最後匯進自己的帳戶私用。經查,周男10多年來侵吞6名VIP客戶存款,其中1人被挪用2億9585萬4975元,損失最慘重。直到去年11月,銀行接獲客戶通報,鎖定周男查帳,他聽到風聲後急忙脫產,不但變賣市值尚有200多萬元的保時捷跑車,還找房仲想脫手新北三峽一戶3000多萬元豪宅。台北地院認定周男侵占客戶高達3.1億多元,金額龐大,嚴重傷害客戶對銀行信賴,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將周男判刑10年6月;高院二審指全案再有5名被害人提告、總計11人,且周男案發後僅返還被害人1500萬多元,加重改判至12年4月,創下理專盜領客戶存款最重判決紀錄。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認為,周男濫用客戶信賴誆騙款項,又未賠償銀行損失(各客戶所受損失由銀行先行賠償),漠視法紀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另考量他無前科、坦承主要犯行、返還陳姓被害人部分款項等犯後態度,改判刑11年6月,至於犯罪所得扣除應發還被害人的金額後,其餘沒收。最高法院本月18日駁回上訴確定。
酒店妹不爽被分手 怒PO「人夫裸照」討分手費!遇到法務正宮慘了
北市1名酒店妹和陳姓人夫搞不倫,後來男方擔心地下情曝光提出分手,她心有不甘,先以裸照威脅陳男支付分手費,遭拒絕後竟將照片PO到陳妻擔任法務的公司Google評論區,讓元配怒不可遏,直接把2人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陳男和酒店妹應連帶賠償陳妻25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與陳男於民國101年7月23日登記結婚,雙方婚後生活幸福美滿,育有3名子女;小三因在酒店工作而結識丈夫,明知對方係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過從甚密,甚至展開逾越一般普通朋友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關係,還在她為女兒慶生之文章下留言「陳男早就背叛你了」等語。人妻指控,小三為破壞她的家庭生活之圓滿及幸福之婚姻,並促使2人離婚,除先恐嚇丈夫給付一定之金錢,否則要散布裸照外,並將男方之私密照片傳送予原告,另將上開照片張貼至原告社群軟體Facebook留言板及原告任職公司之Google評論區上,對於原告造成莫大之身心傷害,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酒店妹辯稱,陳男因與原告夫妻感情不睦,遂找上自己訴苦,其後開始展開單方面追求,過程中亦有贈送禮物,但她自始自終並無與之成為情侶之意思,其後陳男畏懼被發現,急欲與其切割關係,她見男方反悔原先答應要送的禮物,又突然要撇清關係,自覺遭戲弄,一氣之下才會跑到原告社群媒體留言。台北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陳男曾傳訊給酒店妹稱「妳股票錢誰墊的。這些都是應該的?妳後來也知道有老婆。妳幹嘛繼續」、「我真的沒看過分手還要跟人要錢的。不給妳錢就要用照片威脅的人」等語,足徵被告間之關係顯非僅止一般朋友間之社交互動,以侵害原告配偶權,考量一切情狀後,判處陳男及酒店妹應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
長年離家、吸毒入獄怨妻跟人跑 怒告妻求償百萬法官不讓
一位王姓男子因吸毒入獄服監,長年不在家留妻子照顧兒女,最終妻子外遇且懷孕,離婚後王男不甘心向妻子提告100萬元求償,最終法院考量王男考慮到長期離家,與妻子互動鮮少,欠缺婚姻關係之共同生活,應以10萬元為允當。綜合新聞報導,新北王姓男子與小萱(化名),在2011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王男在卻發現小萱與阿國(化名)外遇,2023年3月小萱還用臉書傳訊給王男,說她已懷有阿國的小孩,王男雖多次希望她能回歸家庭,但小萱仍堅決要離,最終在2023年5月30日,結束了12年的婚姻,王男憤而提告連帶賠償100萬元。新北市王姓男子與小萱(化名),在2011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過小萱卻與阿國(化名)外遇,甚至2023年3月還向王男表示,已經有阿國的小孩,雖然用臉書傳訊息給王男,不過王男仍勸小萱回歸家庭。不過小萱仍堅決要離婚,在2023年5月30日結束這段12年的婚姻,被戴綠帽的王男則提告連帶賠償100萬元。在法院審理時,小萱承認與阿國偷腥的事情,不過她卻指控是王男先不負家庭責任,先失蹤將近7、8年,甚至還因吸毒而入監服刑,總總因素下小萱只能獨自扶養子女,最終小萱認為對方請求之金額實屬過高。然而法官審酌,王男確實在未離婚前,多次因為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判刑且入監服刑過,考慮到長期離家,與小萱互動鮮少,欠缺婚姻關係之共同生活。法官表示,最終考量小萱與阿國外遇事實,共同侵害王男配偶權身分法益之程度,王男所受精神上之痛苦程度等,應以10萬元為允當,可上訴。
海巡發威2/台灣爆竹煙火9成進口 新興堂爆炸案致4死38傷
警消人員指出,以往台灣爆竹煙火採取一貫作業,「成本1元,起碼可賺10元」,但發生多起煙火爆竹意外後,政府對公共安全要求日益提升,不少爆竹工廠移往大陸,目前90%的爆竹煙火從國外進口,其中以大陸產品為大宗,其中又以中低高空煙火較為熱門、利潤也較好。警消人員觀察,今年、2024年可能由於疫情解封,施放爆竹煙火民眾較以往多,查獲違法爆竹煙火數量也比以前多。有警消高層透露,造成台灣民間和官方的爆竹公安意識抬頭,及爆竹產業外移,最關鍵原因就是2011年4月間,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鋪發生的爆炸案。當時方圓10公里鄰近地區民眾,都聽到「平地一聲雷」,連中央氣象局都一度以為是春雷巨響,不料真相竟是煙火製造商、萬達公司從桃園搬運煙火回五股時發生爆炸,有專家評估爆炸威力直逼2萬顆手榴彈,導致4死38傷、10戶房屋全倒、44戶半倒,車輛7台全毀、10台半毀的慘案。桃園萬達公司因搬運煙火不慎,在新北市五股新興堂香鋪前引爆,造成4死38傷慘案。(圖/報系資料照)警消人員回憶指出,桃園萬達煙火公司先於2011年4月1日發生廠區爆炸,造成1死2傷,遭桃園縣消防局公告廢止「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但未查扣剩餘煙火,只發函指示萬達自行處分殘存煙火。「剛好」新興堂香舖負責人陳邱隆因承接施放煙火業務,向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調用煙火,鄭禮廷遂聯絡陳邱隆,委請司機盧錦熹開貨車載貨。2011年4月22日中午12點左右,盧錦熹從新北市三芝區出發,下午2點多抵達五股載陳邱隆,3點多到桃園縣萬達煙火公司取貨,約晚間8點回五股,沿途都用手機和鄭禮廷聯絡,最後停車在新興堂香鋪旁。不料搬運煙火時,因摩擦和震盪等因素引爆,強烈的爆炸威力,造成陳邱隆及其母陳純美、貨車司機盧錦熹當場死亡,路過的轎車駕駛林文宏慘遭燒死,現場宛如烏克蘭、巴勒斯坦戰區,慘不忍睹。新興堂香鋪爆炸案後,警消前往桃園市觀音區的萬達煙火廠,了解煙火查封與儲存狀況。(圖/報系資料照)刑事責任部分,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檢方起訴,由於鄭男事後與部分被害人和解,最後只判2年徒刑定讞,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被追究國賠責任,纏訟12年後,最高法院2023年3月認為桃園市消防局未採取積極的行政手段,妥善管理萬達公司的煙火,判決應負1077萬餘元的連帶賠償責任確定。警消人員強調,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業者若超量儲存爆竹除依規定全數沒入外,並開立舉發單,若店家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超量儲放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一般爆竹煙火產品須通過型式認可程序,且須張貼「認可標示」後,才能在市面上販售。至於施放地點,原則上是在空曠、人少且風向佳的地點;但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大眾捷運系統範圍、古蹟、醫院等就不能施放,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控錢櫃女員工「酒精噴眼」害失眠禿髮 里長怒求償500萬!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台北市大安區一名邱姓里長於2020年疫情期間至錢櫃SOGO店消費,怎料卻遭黃姓女服務生誤將酒精瓶當作額溫槍,導致邱男的雙眼被酒精噴濺,經醫師診斷為角膜炎、視力下降等傷害,不過後續均可復原,事後邱男怒向黃女、錢櫃求償500多萬元,一審判處黃女及錢櫃連帶賠償3萬8000多元,另錢櫃須再支付同額的懲罰性賠償金,邱男不服提上訴,二審判決結果出爐,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判決書指出,邱男主張,錢櫃服務生黃女因誤噴酒精,導致他角膜炎、雙眼瀰漫性角膜炎、雙側性結膜損傷、視力受損等傷害,甚至害他罹患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失眠及禿髮,由於眼睛受傷勞動力減損9%,以每月薪資4萬5千元為計,直至65歲退休共損失約99萬多元,加上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等賠償,另再要求錢櫃支付懲罰性違約金251萬多元,總計向黃女、錢櫃共求償502萬多元。一審判決認為,根據診所病歷、鑑定報告等資料,邱男所主張的眼睛疾病在事故發生前就已有症狀,難以認定是誤噴酒精所造成,另外邱男先前也曾有多次精神科的就診紀錄,無法斷定壓力來源是黃女導致,不過黃女確實有誤噴酒精之過失,錢櫃也有監督過失,判黃女及錢櫃連帶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共3萬8640元。另外,錢櫃身為經營業者,未能選任審慎的員工對顧客量測體溫,事發後也未能立即提供大量的生理食鹽水或清水讓邱男沖洗,以降低受傷程度,判錢櫃須再另賠懲罰性違約金3萬8640元,邱男共計可獲賠7萬7280元。邱男不服提上訴,要求錢櫃、黃女應賠償剩餘的495萬多元,經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審理,駁回邱男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不過准予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由,上訴至最高法院。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 最衰雇主「連帶賠631萬」?最高法院這樣判
2013年媽媽嘴雙屍命案震驚全台,凶手謝依涵殺害富商陳進福夫婦,遭判無期徒刑。至於雇用謝依涵的雇主呂炳宏與2名股東更二審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餘元,因此又被網友封為「最衰雇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回顧案情,謝依涵為「媽媽嘴咖啡店」店長,2013年2月16日在店內以安眠藥摻入飲料中交付陳進福夫婦飲用,致被害人意識不清後,將其移至該店後方淡水河邊紅樹林附近,以水果刀殺害致死。最高法院指出,謝依涵是受僱於呂炳宏所成立之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業經兩造於更審前原審合意列為不爭執事項,兩造及法院均應受拘束;更二審認定呂炳宏等人非合夥之共同出資關係,而負連帶給付責任需有法律明文規定,上訴人倘非合夥關係,則其等3人間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依據為何,亦未見原審判決敘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法院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係就企業經營者所規定之「無過失責任」,無論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均應就其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所致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與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僱用人就受僱人之選任、職務執行之監督,主觀上是否未盡相當之注意而有過失,顯屬有別。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呂炳宏等人經營之咖啡店提供之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人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之責,於法亦有未合,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2未成年跑去當車手詐騙443萬 拖累父母被判百萬元
高雄許姓、鄭姓兩名少年跑去在2020年間當車手,以假警察、假檢察官的手法,向蔡姓女子詐騙443萬元,驚覺詐騙報案後,警方循線查獲整個詐騙集團,最後蔡女與部分成員達成和解100萬元,法院判2位少年車手和另外2名成員應共同賠償剩餘的343萬元,但由於鄭、許2人犯案時都還未成年,因此2人的父母必須共負連帶賠償責任。根據判決指出,蔡女於2020年11月間被對方以「假檢警」話術給詐騙上鉤,他們向蔡女表示她涉及詐騙案件,需將銀行存款監管,讓蔡女以多次以面交、轉帳等方式交付金錢,總共遭騙高達443萬元。之後,蔡女察覺有問題報案,警方循線成功破獲詐騙集團,並發現集團內有多名未成年車手,法院審理時,也將這些車手判刑或交付保護管束。事後蔡女向詐團車手提起損害賠償,求償443萬元,其中100萬元已與集團成員達成調解,但仍有343萬元損失,向許姓、鄭姓少年及詐團成員鍾姓、張姓男子提告索賠。高雄地院審理時,許姓少年對賠償金額表示:「沒意見,但現在沒錢可賠」,另外的鄭姓少年、鐘男、張男等人則是沒有出庭或意見,法官因而判決4人應賠償蔡女343萬元,不過鄭姓、許姓少年2人犯案時都還未成年,因此2人的父母必須共負連帶賠償責任。
心都碎了!前妻幫兒子改父姓抖出「外遇秘密」 尪崩潰提告下場曝
台中一名女子小萱(化名)在與丈夫離婚後,想幫兒子改父姓,因此幫兒子向前夫(許男)提出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沒想到經法院裁定,確定兒子真的不是許男所生,發現小萱在與許男婚姻存續期間,曾與游男發生外遇,前夫憤而提告2人,最後可獲得40萬元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許姓男子與女子小萱,是在2016年11月18日結婚,婚後小萱懷孕產下一名兒子,不過在2022年5月30日離婚後,小萱為兒子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經過法院審理,反而抖出小萱曾在婚姻存續期間與游男發生外遇,前夫確認兒子不是他的種後憤而向2人提告,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小萱回應,對許男主張的事實沒有意見,在與許男婚姻存續期間,承認與游男有外遇情事,但僅與游男有發生過1次性行為。她更表示,只是為了讓兒子更改父姓,才會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並非有意傷害對方。最後法官審酌,雙方的經濟、地位、身分狀況等,認為被告行為已破壞許男婚姻生活的圓滿,足令其心理造成傷害,認許男請求連帶賠償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以40萬元為適當,還可上訴。
「喬院長」爭議風波再起 民衆黨:不排除對不實報導媒體一併提告
綠、白兩黨因「喬院長」一事而引發的電話羅生門,開啓了國會場外的駡戰。民衆黨立委黃珊珊5日正式赴台北地院對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民進黨提民事訴訟。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不告刑事,而是民事的原因,主要是吳崢是受雇人,雇主是民進黨,兩者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不實報導的媒體也會一併提告。黃珊珊說,他與卓榮泰會面是1月25日,那時民眾黨團還沒做出決議,在30日前各立委都是持開放態度,柯辦也接獲兩大黨的人來表示善意,希望溝通國會正副院長,民眾黨保持開放態度,希望聽取兩黨參選候選人對國會運作、議事意見。黃珊珊接著説,他與卓榮泰有共同朋友,因此持善意溝通立場去聽對方的意見,卓榮泰有提出3項意見,對她而言,那就是卓的方案,她沒有提方案,據實回報給黨中央,但由於後續太多人想要跟黨團成員和柯文哲溝通,因此才會公開歡迎大家都到黨團正式拜訪,婉拒私下約訪,以免爭議。黃珊珊指出,1月29日兩黨候選人拜訪黨團,1月30日黨團會議做成決議,1月31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投票意願與投票方式,沒有與其他政黨交換院長候選人條件的問題,且2月1日自由時報總編鄒景雯就寫了報導,指出綠營多方接觸民眾黨,包含民進黨前主席來溝通,但民眾黨沒有接受民進黨提出的方案,顯見不是民眾黨爆料,而是綠營爆的料。黃珊珊指出,ETtoday和三立兩家媒體和吳崢卻稱,民眾黨主動接觸民進黨,扭曲放話,明明是民進黨黨內內鬥,自己爆料卻要扯民眾黨。黃珊珊直言,卓榮泰如果認為自己被誤解,應該要去問自由時報為何2月1日當天爆料出來?問問自由時報,可能比她清楚。
顧家「工具人」悲嘆尪只要小三! 人妻不忍了怒告下場曝
台南一名葉姓女子與廖姓男子在2015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020年間2人因故舉家搬去與公婆同住,但廖男因為工作關係,平日暫居在工作地點附近,周末才會返家同住。過不久葉女就發現,廖男態度開始變得冷淡和不耐煩,也越來越晚返還居所,或是時常聯絡不到他,返家後更是手機不離手,刻意避開葉女與家人。還常藉故因公事、家務瑣事、孩子教育等事宜,與葉女爭執、冷戰,甚至對對其施暴、砸爛家具,讓葉女與孩子們每天膽顫心驚。葉女原以為廖男是因為工作壓力大,不料,她卻從友人口中得知,廖男過去曾與有過婚外情,現在則是與呂姓女子在交往。葉女為此也偷看老公的通訊紀錄,發現廖男與呂女在2022年12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不僅每天使用微信聊天,早晚還會虛寒問暖、打情罵俏,例如「愛你、好想抱你、很想你、想抱著你睡、我對你全心全意、怎麼能這麼美、想要你在旁邊緊緊抱著你、我無時無刻都是你的、我也很喜歡抱你、抱你的腰、聞你身上味道」等。2人也曾多次單獨出遊約會,甚至還聊到廖男要買房與呂女同居的事。葉女對此也質問廖男,沒想到對方不僅直接承認與呂女的外遇關係,還斷然拒絕與小三分手,要求她不要管太多,只要照顧好孩子們就好,之後便我行我素持續與呂女約會。由於葉女不滿廖男對婚姻之背叛、對家庭的疏忽,還有廖男用言語貶低她,將她視為照顧家庭、孩子的「工具人」,以及呂女明知外遇行為已被她發現,卻仍維持與廖男的親密關係,堅持介入他們的婚姻,甚至還要求廖男盡量不要與正宮和家人同住、同睡,因此葉女憤而對2人提告連帶賠償200萬元。法官審酌後,考量到雙方的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認為葉女因2人的行為,遭受精神上之痛苦,因此認定葉女請求連帶賠償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