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精神不濟!國1遊覽車自撞護欄釀禍 1小客車慘毀2人受傷送醫
國道1號頭份段南下車道今(14)日發生驚險交通事故,1輛遊覽車疑似因駕駛精神不濟,在行經該路段時不慎擦撞護欄,不料隨後又擦撞另輛小客車,且再次撞上護欄,當場除了車輛受有嚴重毀損外,亦有2人因受有傷勢被送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將由警方調查後釐清。據了解,肇事的遊覽車駕駛為1名64歲的吳姓男子,他於今(14)日上午駕駛遊覽車在國道1號往南行駛,約莫7時45分許行經至頭份路段116.9公里時,整輛遊覽車卻突然失控擦撞道路護欄,接著又不慎波及另輛正要通過的小客車形成交通事故,路過民眾見狀後深怕再度發生2次事故,遂連忙打電話報案。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說明,在獲報趕抵時發現遊覽車與小客車均有傷者後,隨即協助2名受有擦挫傷之乘客送醫治療,所幸經送往頭份市為恭醫院救治後,目前皆已無大礙,且經實施酒測後,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已初步排除酒駕肇事可能,研判本次事故可能與駕駛行車時精神不濟有關,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將由警方調查後釐清。經查,事發當時吳男駕駛著遊覽車先是向右擦撞護欄,才又往左擦撞到由71歲黃姓男子所駕駛的小客車,接著2車撞上內側護欄後才停下,而雙方車輛也因受到撞擊而毀損,其中無辜受害的小客車車頭更是呈現全毀狀態,可見當時之撞擊力道應是相當猛烈。國道警方提醒駕駛,在駕車時若因精神不濟打瞌睡或分心,而有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之情事者,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本大隊也藉此呼籲駕駛人「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疲勞時應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以避免事故發生。
新竹遊覽車司機「煞不住」沿路撞 7部小客車慘遭波及現場一團亂
62歲黎姓遊覽車駕駛,今日清晨6時許行經新竹寶山鄉環北路一帶時,竟不慎擦撞路邊自小客車,甚至疑似「煞不住」,沿路波及車輛多達7部,造成現場一片混亂;所幸除司機頸椎受傷外,無人傳出其他員傷亡,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後,現場已恢復通行。竹東警分局表示,遊覽車駕駛為63歲黎姓男子,今日上午6時許,疑似因一時恍神,在行經寶山鄉環北路往東時,自撞停放路邊自小客車,後續又波及路旁7部自小客車,由於碰撞力道猛烈,司機頸椎受傷,緊急送往台大新竹分院救治,沒有生命危險,現場其餘乘客則無人受傷。從現場照片可見,遊覽車擋風玻璃已碎裂,多部自小客車遭撞擊後,車頭、車尾皆有明顯毀損跡象,其中更有車輛受到推擠後,因遭前後夾擊而翹起,還有車輛車身已橫跨雙向車道,造成現場一團亂,道路通行更一度受阻。竹東分局後續說明,員警於事故現場實施交通指揮疏導,經處理後已恢復通行,並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疲勞駕駛,應充足睡眠後再上路,行車前應檢查車輛機具設施運作是否正常,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桃園環保志工遊覽車翻覆 趙正宇趕赴宜蘭協助處理後續
一輛載著桃園環保志工的遊覽車昨(5)日在宜蘭太平山下山時,疑似剎車失霝發生側翻,造成1死38輕重傷,這輛發生事故的遊覽車來自桃園市八德社區環保志工團隊,該選區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也得知消息後親自驅車前往宜蘭陽大附醫,探視送往醫院的民眾,並督促公路局要求業者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今天下午3時許從太平山下山途中,行經宜專一線5.3公里處時,因煞車失靈撞擊護欄後側翻,39人送醫,其中年約70歲郭姓婦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於晚間6時宣告不治。初步調查,遊覽車駕駛並無酒駕,行經事故地點時,疑因剎車失靈無法減速,拉起手剎車後車輛撞擊護欄翻車。趙正宇表示,公路局於下午立即成立「1105宜蘭太平山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並且迅速前往醫院探視傷患,公路局也已要求業者妥善處理傷者後續理賠事宜,另外新竹區監理所也將前往該公司進行全面安全查核。「要特別感謝辛苦的警消、醫護人員及公路局同仁,在週日的夜晚依然為了守護我們的鄉親堅守崗位,也希望所有的鄉親都能夠平安無事,儘早返家。」趙正宇認為,近期已連續發生多起大型車輛事故,交通部應該正視此一情事,針對大型車駕駛及車輛提出立即性的改善措施,否則將導致民眾對於大型車行駛安全的恐慌。
太平山遊覽車翻覆1死38傷!駕駛還原煞車失靈過程 1舉動力保乘客命
桃園市八德區廣德里舉行里民活動,今(5日)下午前往宜蘭縣太平山國家風景區,沒想到返程時發生意外,遊覽車疑似煞車失靈,撞上護欄後翻覆,造成1人死亡、38人受傷。郭姓遊覽車駕駛表示,當時正值下坡段,車輛突然失速,煞車踏板及手煞車都失靈,當下有請導遊及時告知乘客狀況,自己則盡力避禍。據了解,忠原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忠原交通公司)KAB-5660號遊覽車由太平山下山時不慎側翻路旁事故,公路局及臺北區監理所、新竹區監理所立即成立「1105宜蘭太平山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乘客40人,另有駕駛、導遊,總計42人,經消防局通知1人OHCA,6人重傷、23人輕傷,車內已無人受困,傷者陸續送醫中,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已派員分赴各醫院探視傷患。公路局指出,本次事故車輛忠原交通公司KAB-5660號遊覽車駕駛人為郭姓男子,該車於108年2月出廠,上次檢驗正常,下次定檢日為113年2月25日,駕駛人駕籍均正常;公路局已要求忠原交通公司妥善處理相關傷者後續理賠事宜,另新竹區監理所也將前往該公司進行全面安全查核。郭男稍早受訪時指出,當時正值下坡路段,遊覽車車速不快,不料車輛突然失速,嘗試踩煞車和拉手煞車都無法控制,當下立即請導遊將情況告知乘客,自己則是想辦法避免車禍,無奈最終還是撞上護欄翻覆;另有乘客透露,車輛翻覆前,導遊確實有告訴所有人,指車子疑似煞車失靈,要大家做好應變措施。
太平山遊覽車翻覆1死6重傷!公路局最新調查「車輛檢驗、駕籍均正常」 新竹市監理所將查核
宜蘭太平山今日下午發生遊覽車翻覆事故,交通部公路局表示,事故車輛上次檢驗正常,駕駛人駕籍均正常,新竹區監理所也將前往該公司進行全面安全查核。桃園八德40名環保志工5日到宜蘭縣太平山國家風景區旅遊,他們所搭乘的遊覽車下午行經鳩之澤溫泉區附近,疑似煞車失靈,造成車輛翻覆。公路局傍晚表示,目前已與臺北區監理所、新竹區監理所立即成立「1105宜蘭太平山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總計42人,當中1人到院前無呼吸心跳OHCA,6人重傷、23人輕傷,車內已無人受困。車輛上次檢驗正常。根據公路局表示,5日下午3點14分發生忠原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KAB-5660號遊覽車由太平山下山時不慎側翻路旁事故。公路局及臺北區監理所、新竹區監理所立即成立「1105宜蘭太平山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公路局表示,這起事故車輛忠原交通公司KAB-5660號遊覽車駕駛人為郭O統,根據駕駛表示,他當下踩不到煞車,隨直接拉起手煞車。初步排除酒駕等問題,司機酒精濃度是0。另外,該車於108年2月出廠,上次檢驗正常,下次定檢日為113年2月25日,駕駛人駕籍均正常。公路局已要求忠原交通公司妥善處理相關傷者後續理賠事宜,另新竹區監理所也將前往該公司進行全面安全查核。
國道車禍4死原因 遊覽車公會嗆公路局「還在騙」:內行看了都傻眼
國道3號10月21日發生4死18傷重大車禍,疑似肇事的遊覽車駕駛的9次超速紀錄,也引發各界議論。對此,運安會將建議交通部公布高違規紀錄遊覽車名單;遊覽車客運公會雖同意此政策,但指出遊覽車多起事故起因為行程不合理、疲勞駕駛,呼籲公路局強制遊覽車安裝打卡機,以嚴管駕駛工時。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公會支持運安會要求公布遊覽車黑名單,但這次國3遊覽車車禍,「公路局不敢公布人為因素是疲勞駕駛,還在講違規和超速,內行人都覺得傻眼,只是騙外行人」,直指背後原因是疲勞駕駛,檢視當時影片和剎車痕跡,就能發現駕駛是撞到後踩剎車但已來不及,很明顯是疲勞駕駛、工時出問題。另依該駕駛口述,當時行程為乘客上午6點在新竹報到,9點半到劍湖山,但這段期間乘客要不要上廁所?又遊覽車上下客要半小時、期間有2段塞車,實務上10點半才能抵達,如此造成司機趕行程。加上該車為台北車,若早上6點就要到竹北載客,「司機要幾點出門」?且消費者當時同意旅行社排的行程,如今出事把責任全推給駕駛合理嗎?魯孝亞指出,「公會今年初即發文給公路局」,要求訂定合理工時管控,從駕駛報到至結束應在11小時內完成,但公路局迄今未明訂規範。他也建議公路局強制遊覽車裝設刷卡機,駕駛上車就感應打卡,並把工時上傳到公路局動態資訊中心管控,11小時就強制換車換人,以保護客人與管控司機工時。魯孝亞也說,民眾租用遊覽車的觀念要改變,要考量行程安排合不合理,否則長期下來「沒有品質公司,只有低價公司」,造成風險提高,試想,全車30、40個家庭掌握在握方向盤的司機手上,但主管機關若無法保護勞工,就無法保護乘客,駕駛也有家庭,也想保護自己。
國道4死車禍今頭七…家屬不敢讓阿嬤知道 家屬轟肇事司機:不配得到原諒
國道3號南下雲林斗六段本月21日發生遊覽車碰撞小轎車,造成4死22傷的悲劇,其中轎車內的52歲陳男及50歲女友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搶救仍宣告不治。陳男姪女痛訴真相,砲轟肇事司機不配得到家屬原諒。陳男姪女昨(26日)在臉書發文,提到叔叔和女友當天要前往高雄甲仙辦事,2人很常到天台山靈隱寺為神明服務,怎料行經雲林斗六段,發生嚴重碰撞。後方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肇事遊覽車先失控撞內線車道,之後再碰撞小客車,將小客車擠去撞國道護欄,再拖行小客車撞內線車道。車禍發生後,家人接到國道警局的通知,立刻趕到醫院,高齡82歲的阿公當場大哭:「不行了、沒救了,整個身體冷吱吱啊」,從白天待到黑夜,在太平間等待檢官問訊,等待法醫相驗,隔天一同前往事發地點招魂,但擲杯好幾次都沒有結果,直到大家哭喊「跟我回家」,才終於允杯。而還在住院的阿嬤並不知道,她的兒子已經離開人世,還不斷詢問兒子在哪,「兩老的身體狀況不佳,如今卻白髮人送黑髮人」。陳男父親(左三)悲痛不已。(圖/報系資料照)陳男姪女指控,肇事的63歲陳姓遊覽車駕駛是累犯,前科累累、違規次數多到數不清,當天頻頻超車、超速,還多次按喇叭,行徑相當囂張,事後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辯稱乘客趕時間,因此車速會開到120公里,這樣的態度讓她無法接受,「像這種沒有職業道德,沒有犯後悔意的肇事者,真的不配得到我們家屬的原諒!」陳男姪女坦言,任何的道歉、賠償,都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肇事駕駛頂多被關幾年就沒事,但家屬卻是一輩子的痛,到現在滿腦子都是當天舅舅躺在急診室的畫面,依然歷歷在目、揮之不去
離譜!遊覽車肇事駕駛「超速9次」業者竟列甲等 王國材回應了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21日發生4死22傷嚴重車禍!1輛遊覽車因超速與1輛自小客車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變形,共造成遊覽車內1對母子、自小客車上男駕駛與女乘客死亡,另有17人受傷。據悉,該駕駛一共有9次超速違規紀錄,但公司評鑑卻仍是甲等,遭立委邱顯智質疑評鑑草草了事,導致駕駛有恃無恐繼續違規,他也建議駕駛若違規應連坐業者車輛停駛處分,才會讓業者落實管理責任。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回應了。回顧該起嚴重車禍事故,新竹耀群科技公司昨日舉行員工旅遊,包了5輛遊覽車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進行1日遊,上午9時43分許,陳男駕駛的遊覽車在國道3號南下264K處與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造成4死22傷。司機陳男事後供稱,案發當時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車速是有一點快、有時會超過120km」,訊後陳男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上述遊覽車駕駛過去就有9次的超速違規紀錄。然而,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都還可以拿到甲等評鑑,到底民眾看到甲等能不能相信是品質優良公司,還是評鑑根本應付了事?他指出國外許多法規已會把駕駛人行為連結到業者,因此建議台灣也要設計把駕駛責任跟砂石車、遊覽車業者責任連結一起,業者才會去督促管理駕駛員。邱顯智也舉日本道路運輸法和運輸規定為例,駕駛超速違規第1次會對業者警告,第2次就處罰公司停駛使用10日車一次,第3次處罰停駛20日車一次,逐次加重處罰,建議台灣應比照日本加以科以處分。此外,相比台灣很多評鑑項目都無法判斷安全度,日本評鑑基準就非常詳細,包括駕駛休息設施、被處分紀錄等都一目了然,日本遊覽車業者要拿到3顆星很困難和嚴格,要維持每年都在80分以上才能拿到3顆星,要求評鑑比照日本,由具獨立委員會制定安全評鑑標準,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邱顯智也強調,台灣遊覽車駕駛違規紀錄很嚴重的還有很多,有超速、酒駕的,顯然不只是健全通運,這絕對不是個案,昨(24日)在蘇花公路新澳隧道肇事、釀1死11輕重傷的砂石車公司也有18項違規紀錄,因此交通部一定要要求業者拿出管理態度。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則回應,針對駕駛管理,昨也討論未來精進作為,目前遊覽車駕駛有3年定期回訓制度,貨運駕駛發生重大違規也會召回回訓,交通部將綜合考量,檢討上述制度,砂石車除超重、闖紅燈要回訓外,被記點幾次後要回訓也會討論,另針對駕駛人有重大違規要換照,相關法案也已預告。至於評鑑制度需要改建的部分,王國材則說明,目前公路局對業者有定期評鑑,總違規數也在評鑑項目範圍內,各別駕駛有3年回訓1次規定,針對有連續有超速等違規行為,除記點制度外,就連續犯行為也會評估不只3年回訓,另遊覽車評鑑可以檢討,針對有關安全評鑑項目和對業者課責等都可以來檢討,公路局3周內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國道遊覽車車禍4死22傷 律師拋:遊覽車業者、領隊都恐連帶賠償
雲林21日下午發生國道車禍,因遊覽車駕駛搶快,造成4死22傷的狀況,如今遊覽車司機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聲押獲准。執業律師呂俊杰就表示,司機需負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但遊覽車公司如果有監督不周的責任,帶團領隊如有不合理指示或不制止違規行為,都可能需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國道嚴重車禍造成4死22傷,陳姓駕駛承認有超速與變化車道超車的狀況,因此釀成車禍,但他也提到因為當時被告知「趕時間」,這樣的說法也被好奇是誰說「趕時間」。而他承認超速後,警方也將他依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在複訊後將他聲押。雲林地院今開庭後,認為陳男坦言只拿得出1萬元交保,且恐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執業律師呂俊杰透露,遊覽車司機除針對駕駛過程中疏失,應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外,如果遊覽車公司無法證明監督管理責任,依《民法》第188條,遊覽車公司與司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若證明遊覽車公司善盡監督之責,可免連帶賠償。呂俊杰表示,如果領隊有對司機不合理的指示,或領隊指示後,司機為達指示目的超速,領隊因此有違規駕駛卻不制止,依《民法》第185條,領隊與司機負連帶賠償責任。
國道釀4死22傷!遊覽車駕駛遭聲押 業者:保險700萬…該負責會負責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昨(21日)發生1輛遊覽車與1輛自小客車碰撞意外,釀4死22傷慘劇。對此,雲林地檢署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今(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男訊後坦言,「對死者及家屬相當難受,自己會盡力配合所有責任要求。」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則在昨天表示,遊覽車車齡11年多,都有進行保養,駕駛也沒有問題,「該負責會負責。」國道3號雲林斗六南下路段今(21日)發生4死18傷嚴重車禍。(圖/民眾提供)陳姓遊覽車駕駛供稱,「車速是有一點快、有時會超過120km」,並稱當下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另雲林地檢署昨晚間10時許,已完成4具大體相驗程序,同時經漏夜偵訊後,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昨上午則表示,該車輛為11年多車齡的遊覽車,平時都有保養,監理所資料也正常,駕駛也沒有問題,懷疑是路況問題,但實際原因還不清楚。洪姓老闆也表示該負責的公司會負責,此次員工旅遊是由旅行社標團、租用遊覽車,遊覽車公司有保險,上限為700萬元,會以最高補助協助家屬,其餘部分為旅行社處理。事件發生在21日上午9點43分,新竹耀群科技公司當天舉行員工旅遊,包了5輛遊覽車載著員工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1日遊,沒想到其中1輛遊覽車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264公里處時,與1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死22傷憾事,遊覽車上2名死者為11歲男童與47歲母親,小客車死者為52歲男駕駛與61歲女乘客。當時同坐在遊覽車最後一排、均有繫安全帶的11歲賴姓男童、龍鳳胎胞姊、父親(公司員工)與母親朱女受創最深,男童頭顱嚴重破裂當場死亡,母親朱女則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自小客車則嚴重扭曲變形,駕駛與乘客被夾在車內,搶救後宣告不治。
國道4死!遊覽車駕駛「7年10違規」 監理所明查核業者曝重點
國道3號今(21日)發生4死18傷重大車禍。交通部公路局晚間表示,該事故遊覽車2020年至今共有6件違規停車,另駕駛陳男2015年至去年有1件違規停車、9件超速;台北市區監理所明天將到遊覽車公司「健全通運」進行全面查核。該輛載運40名新竹耀群科技員工到劍湖山旅遊的遊覽車,上午9時許在雲林斗六南向約264公里處與另輛小客車發生2次碰撞,造成小客車翻覆,車內一對男女OHCA送醫後不治;遊覽車上最後一排、靠窗的12歲男童,因隨車輛直撞護欄隔音牆,頭部重創當場死亡,其OHCA母親搶救後宣告死亡。公路局表示,若確認業者管理不當與事故有因果關係,最重處9萬罰鍰,並停止營業中車輛數至少二分之一以上,期間為3個月,同時調整評鑑等第為不列等。另該事故車輛及駕駛之車、駕籍均正常,遊覽車2012年12月出廠,上次檢驗日為112年10月18日,檢驗結果正常,下次定檢日為明年3月7日。該車2020年起共計6臨時停車違規;肇事駕駛人陳○貴2015年至去年共計10件違規,上述違規均已結清。公路局指出,各區監理所平日均定期對所轄業者辦理公司、駕駛人及車輛管理等安全考核,而駕駛人訓練是否完整、對高風險駕駛人輔導作為及改善情況,以及業者上、下半年應對所屬駕駛人辦理1次以上教育訓練等,均為查核重點。另考核頻率依評鑑成績,採分級分群處理,不列等業者每月至少查核1次。
國道車禍釀4死22傷!倖存員工指司機猛超車 遊覽車司機認「開快車」:他們說趕時間
國道3號南下264K、雲林斗六段於21日上午9時43分傳出死亡車禍意外,據悉,新竹耀群科技公司包了5輛遊覽車前往劍湖山世界,豈料途中遊覽車與1輛自小客車擦撞,釀成4死22傷的悲劇。事後,倖存乘客仍餘悸猶存的表示「司機上了國道一直超車。」而遊覽車司機陳男稍早則坦承自己車速確實有較快「因為他們有說趕時間。」經初步調查,新竹耀群科技公司於21日舉辦員工旅遊,並包了5輛遊覽車從北部出發前往劍湖山世界,不料其中一輛載約40人的遊覽車於上午9時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南向約264公里處時,與1輛自小客車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嚴重變形。此事故不幸釀成4死18傷,造成坐在最後一排的12歲賴姓男童、及其48歲的母親朱女重傷身亡,車內1對男女經搶救後,則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研判,當時遊覽車從外側車道想超越行駛在中線車道的小客車時,不慎擦撞,遊覽車因此偏向內線車道擦撞到分隔島的護欄,未料拉回後又再度撞上持續往前的小客車,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則仍有待釐清。而倖存乘客回憶起事發當下,仍餘悸猶存的表示,事發當下多數人都在休息,突然感覺到撞擊力,遊覽車偏移後,隨即整個人被拋起來,重摔在地上,車禍發生時還感覺到連續撞擊了有2至3次,還有人指出,乘車時明顯感覺到司機上了國道一直超車、變換車道,開得非常不平穩。公路局表示,本次事故車輛為健全通運有限公司KAB-0899號,遊覽車駕駛人為陳O貴,事後陳姓運將則表示,「我不知道,我沒有撞到車,是車子失控了我才知道,因為我人跌倒,起身才發現旁邊有一台小客車!」他也坦承,當下自己的車速約在110公里左右,確實較快,且前方沒車時,時速甚至會超過120公里,「因為他們有說趕時間。」
新竹科技廠包車員旅!國道車禍4死22傷 駕駛無酒駕紀錄
國道3號南下264K、雲林斗六段21日上午9點43分傳出嚴重車禍,一輛遊覽車與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後,自小客車當場翻覆,目前已知整起意外釀4死22傷。而初步了解,遊覽車是由一間新竹科技廠包車進行員工旅遊,原本計畫前往劍湖山遊樂園遊玩,未料半途卻發生如此意外。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意外發生之後,救護人員隨即抵達現場,而車內一名12歲的男童已明顯死亡,另外同車中也有一名48歲女性失去呼吸心跳,另外還有一名55歲女子、52歲男子無生命徵象,已經於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搶救。而當中送往大林慈濟醫院搶救的55歲女子,最後於上午11點20分宣告不治。後續也傳出,52歲男子在送往醫院急救後,於12點30分宣告不治。而遊覽車上12歲男童的48歲母親也宣告不治。而輕傷的部分則有22人,其中5人送往斗六台大醫院、3人送往雲林基督教醫院、4人送往若瑟醫院、6人送往斗六成大醫院、4人送往大林慈濟醫院治療。報導中也提到,出事的遊覽車是由新竹某科技廠包車進行員工旅遊,原定是要前往雲林劍湖山遊樂園,未料半途發生交通意外。根據公路局監理單位資料顯示,這輛遊覽車於2012年12月出廠,目前車齡11年,過去並無逾期檢驗的問題,過去曾有6件交通違規紀錄,但罰單全數繳清。除此之外,目前遊覽車駕駛的駕駛資料與駕照資格也都十分正常,過往也沒有任何酒駕紀錄。(圖 / 民眾提供)
新竹遊覽車駕駛無班可上 上山電魚下場慘
新竹縣朱姓遊覽車司機因疫情引響,導致無班可上的他,索性與友人跑到五峰鄉上坪溪溪流行水區電魚,且此處是新竹縣政府公告禁止採補魚類區域,朱男一電就是10台斤,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當場將3人及魚俱獲,並依朱男違反漁業法第60條第1項之非法採捕水產動物罪判,處拘役40天,易科罰金為4萬元。新竹61歲的朱男在2020年3月底時,與2名友人攜帶電魚工具、竹簍共同前往,新竹縣政府公告禁止採補魚的五峰鄉上坪溪溪流行水區進行電魚,朱男先將工具連接電瓶、線圈後伸入溪水中釋放電力,待溪水中之魚類降低活動能力,再由另外2人將魚撈起放置於竹簍採補,3人共捕獲10台斤的魚。警方接獲民眾舉報,循線前往鎖定朱男3嫌犯,當場將其逮捕,警方訊後將3人移送法辦,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朱男不思保育、合理利用水產資源,擅自到禁區使用電氣設備採捕水產動物,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所為實屬不該。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起初以緩起訴處分確定,但緩起訴期間朱男未依規定提供義務勞務,可見朱男犯後難見悔意,未知珍惜原緩起訴處分的寬典,緩起訴處分遭檢察官撤銷,朱男最後依漁業法非法採捕水產動物罪處拘役40日,易科罰金為4萬元,其餘兩名共犯則另為緩起訴處分。
台旅行團遊濟州島車禍…遭撞畫面曝:以為是戰爭 1關鍵僅7人輕傷
南韓濟州島25日上午約10時30分(台灣上午9時30分)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台灣旅客包車的遊覽車在濟州市朝天邑一處交叉路口遭到一輛自卸車撞上,事故造成7人輕傷送醫,目前已經出院。南韓警方分析這次避免了更大傷亡,是因出發前司機提醒大家要繫安全帶,遊客受訪也證實此事。《韓聯社》報導指出,一輛台灣旅客包車的遊覽車在濟州市朝天邑一處交叉路口遭到一輛自卸車撞上,造成37人受傷,其中包括33名台灣觀光客及1名台籍導遊,其餘分別為1名韓籍導遊及1名遊覽車駕駛、1名自卸車駕駛;警方確認事故發生當下2輛車駕駛都未飲酒,研判為自卸車違反交通號誌闖紅燈,隨後才撞上遊覽車,而該名50多歲駕駛已被依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特立法嫌疑,目前正在調查當中。從事故現場影片可以看到,旅行團遊覽車行經十字路口,突然遭到闖紅燈違規右轉的25噸自卸卡車攔腰撞上,撞擊力道相當大,路口紅綠燈桿都被撞斷。目擊者表示,車禍當下發出宛如大砲般巨響,「以為是戰爭開打的程度,撞擊聲非常地大。」濟州東部警察署交通調查組組長姜仁哲(音)表示,從車輛毀損的情況來看,確實受到不小的衝擊,而車上人數眾多,卻沒有造成重大傷亡,是因為車上所有乘客都有繫好了安全帶,「繫安全帶是車禍中確保安全最可靠的方法。」傷者接受韓媒KBS採訪時,一名台籍男性遊客也證實,上車後司機確實有提醒他們要繫安全帶,且55歲李姓駕駛還表示「如果沒繫安全帶就不開車」,並一一檢查每位乘客都有確實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