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跟老闆夫開房遭抓包 立切結書又違約下場慘
台南一名詹姓女子開代書事務所,而她發現老公跟陳姓女員工有一腿,多次相約到汽旅開房間,而詹女要小三簽切結書,如果違反約定,要賠償400萬,但2人還是藕斷絲連,詹女怒告陳女,最後法院判賠400萬。判決書指出,薛男跟詹女結婚30年,陳女在詹女開的代書事務所任職,明知薛男的人夫身分,還跟他逾越一般男女社交感情分際,履履進出汽車旅館,侵害詹女配偶權,而陳女在2020年7月簽切結書,表達抱歉及悔過之意,承諾絕不再犯,如果再有往來願意賠400萬。據悉,雙方本來調解成立,但2021年3月,陳女又被發現跟薛男去了3次汽車旅館,陳女說,她跟薛男去台南市的汽旅3次,違反了當初詹女撤告要她做的承諾,日後保證不會再聯絡,「本人虛心接受並願意賠償新台幣400萬元整,恐口無憑,特立此切結書。」陳女辯稱,是薛男主動打給她,她都沒聯絡薛男,看到手機的未顯示號碼來電,接起來才知道是薛男,她馬上掛斷,希望法院將違約金減到20萬元。法院認為,從2份切結書內容可見,陳女承認跟薛男開房間,也願意賠400萬,所以詹女索賠400萬有理由,應予准許,判陳女要賠償400萬元。可上訴。
帶人妻游澎湖還寄裸照挑釁綠帽夫 囂張小王遭判賠15萬元
彰化縣曾姓男子因其妻吳姓女子,出軌鄒姓男子被戴綠帽而有不甘,還遭嗆聲而精神受創,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向鄒男求償撫慰金50萬元,一審判定降至30萬元,且妻子與其新歡各需連帶賠償一半,全案還可上訴。法院判決,曾男與吳女於2022年1月結婚,鄒男明知女方是有夫之婦還過從甚密,期間互傳曖昧露骨的訊息、相約碰面和開房過夜,還一同到澎湖出遊,曾男甚至收到鄒傳送的妻子裸照。法院認為,鄒男的誇張行徑已違背社會善良風俗,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所生身分法益,且嚴重妨害原告家庭和諧,使原告對圓滿家庭的期待落空和蒙受痛苦精神受創,因此提告要求精神慰撫金,共求償50萬元。開庭日鄒男未到場,也未提出準備書狀、任何聲明和陳述。法官審理,被告於原告和吳女還有婚姻期間不正常往來,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已達破壞原告婚姻生活的程度,侵害原告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情節重大,原告求償有理,但金額應縮減為30萬元,被告與吳女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各分擔15萬元,起訴後,吳女賠償12萬元達成和解,免除吳女應分擔部分,鄒男則需賠償15萬元給曾男,全案可上訴。
他被警校麻吉綠了!小王同學會後盯上嫂子 9年激戰180次
基隆一名員警發現妻子出軌,而出軌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兩人不僅交往長達9年1個月,期間性交180次,還拍下性愛過程留念,甚至侵門踏戶到員警家「激戰」,讓他得知後大受打擊。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45萬。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員警與妻子結婚14年,但他近日從未成年子女口中話語,推敲出妻子外遇的消息,而外遇的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員警調查兩人姦情,發現好友在2011年警校同學會時,就取得妻子的聯絡方式,兩人從2014年開始交往,姦情時間竟長達9年又1個月。據員警調查,妻子與好友交往期間,兩人會透過Skype互訴情意,在台中任職的好友每個月會來基隆和妻子私會,兩人會到摩鐵、旅店甚至員警家中發生親密關係,還用手機拍下過程以供留念。員警說,外遇曝光後,妻子親手寫下自白書,坦承每年都會和好友性交約20次,多年來共計約180次,此外,好友竟還慫恿妻子與他離婚。他得知一切後非常痛苦,然而好友至今仍未向他表示過歉意,讓他承受家庭破碎和精神痛苦,因此決心對好友求償求償2百萬。全案審理時,員警好友坦承和該妻子交往,但主張個人並不會因結婚而喪失「性自主權」,因此婚內和他人發生性關係並不侵害配偶權,因此對方不能對他求償,且求償的金額也過高。而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員警好友和其妻子長年交往,造成員警精神痛苦,審酌兩人都是警專畢業校友,在估量雙方薪水後,判員警好友須賠償45萬元。可上訴。
科技男做兩事露餡了 被逮偷吃判賠60萬
聯發科某工程師被老婆Amy發現晚間常藉故外出運動,還不時無故飆罵並希望分居,Amy認為不對勁,自行扮演福爾摩斯查看老公手機,還委託徵信社蒐集外遇證據,Amy提告求償120萬元,士林地院認為老公和小三已侵害Amy的配偶權,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60萬元,還可上訴。老公則否認外遇,辯稱對方只是普通朋友,反指Amy不時查勤並監控行蹤,還要求他必須與可疑異性斷絕往來,非常不合理。至於Amy指控的小三也說,自己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原告的丈夫,但兩人並未逾越分際,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判決指出,Amy表示她和老公2017年結婚,原本幸福美滿,不料2023年2月起,老公常說要到健身房運動,還因小事對她飆罵,甚至希望分居。Amy心知有異,當起福爾摩斯,利用老公手機的分享位置功能,發現對方2023年4月15日晚間前往北市大直樂群三路附近,停留約20分鐘,不接她的電話也沒回訊息。Amy趁老公睡覺時偷看手機,赫然發現老公手機訊息有:「我只覺得很大」、「你該不會自己嚕槍了吧」、「你都上了幾次了」、「每次被榨乾的都是我」等鹹濕訊息。Amy還找徵信社跟蹤老公,查出老公曾與小三一同去礁溪玩、一起看醫師,發生多次性行為;老公甚至匯款給小三,備註為「老婆週供」。士院認定相關證據顯示老公與小三關係匪淺,代表兩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學經歷,判決兩人應賠償Amy60萬元。
人妻控丈夫外遇!怒告求償80萬 靠「手機基地台」告倒小三
一名人妻指控小三明知丈夫已婚,去仍與丈夫發生婚外情,因此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小三對此事矢口否認,不過法官認為,她與男子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高度重疊,其中有7天還是在醫院附近,加上院方的探視紀錄有出現男子的名字,最終認定她與對方有超友誼的行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並判她應賠人妻40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一名人妻指控自己與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與小三發生婚外情,2人甚至疑似產下一名子女,丈夫還在醫院陪產。而她直到小三的阿姨告訴她才知曉此事,後續還發現2人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懷疑他們有同居的嫌疑,因此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80萬。不過事後小三辯稱,她與人夫只是普通朋友,並無任何違反分際之舉止。即使兩人的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也不能憑此妄自揣測他們曾共同旅遊、同居、陪產等事情,一切都是猜想,毫無根據與可信度。另外有關陪產一事,是因為生產無親友陪伴,情急之下才會請求人夫陪同。但台中地院法官調閱小三和人夫的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資料,進行比對後發現,2人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間,有大量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的情況,足跡遍及台中、雲林、南投、彰化、新竹、桃園等地,顯然並不是巧合,也足以推認2人晚上有於同一處同居、白日有共同出遊之事實。不僅如此,法官指出,小三和人夫在2023年2月間有長達7天的時間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在同一個地方,恰好這段時間小香正在附近的醫院待產。而在院方的紀錄上也記載當時的「家屬」及「留宿陪伴人」名單中確實有人夫的名字。最終法官認定她與人夫的確有「超友誼」的行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並判她應賠人妻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喜愛動物的粉絲們請集合!LINE社群搜尋:毛孩公社這裡有獨家動物新聞、良醫推薦、好物分享,還能讓毛爸毛媽交流心得、踢爆無良商家…不管你愛的是有毛沒毛,加入我們→https://reurl.cc/G4856Z
加班愛妻就失聯…他「補辦婚宴前夕」查出心寒真相 秒離婚
男子阿國(化名)與妻子小萱(化名)去年3月登記結婚,2人任職於同1間公司,登記後2人也約好在同年9月補辦婚宴。但婚宴前阿國發現,妻子常在他加班時無法聯絡上,便請友人暗中查訪,赫然發現妻子與他的下屬阿華(化名)多次出入汽車旅館,2人還一起出遊,事後阿國質問妻子此事,妻子則坦承外遇,阿國當場氣炸,憤怒向阿華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判決書記載,阿國發現妻子跟自己下屬阿華疑似外遇,2人經常相約出遊,還入住汽車旅館幽會,猶如熱戀男女,去年9月婚宴前,他得知妻子與阿華在桃園某家汽車旅館開房間,還疑似發生性關係,趕緊到場與2人對質,但阿華卻在退房後,留下小萱1個人在房內,這讓阿國相當氣憤,與小萱溝通後,小萱坦承與阿華有發生婚外情,而且對方也知道她是阿國的配偶。阿國表示,妻子與阿華的通姦行為,已經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忍受的程度,造成他對婚姻關係不安、懷疑,甚至導致他與妻子離婚,阿國認為阿華為逞一己之私欲,明知小萱已有配偶,仍執意對他的家庭蠻橫破壞,而且雙方離婚後,阿國還要一一通知、聯絡親友取消婚宴,讓他內心相當痛苦,最終只能透過醫師協助治療,以減緩痛楚。對此阿華辯稱,小萱對他謊稱已經與阿國分手,導致他誤以為小萱單身,殊不知她與阿國早已結婚登記,阿華強調,阿國已向小萱請求慰撫金36萬元,所受到的精神上損害已獲部分填補,而且小萱也已給付30萬元,清償2人因侵害阿國配偶權所生債務,認為阿國請求80萬元高額精神慰撫金顯然過高。根據法官審理,阿華與小萱共同侵害配偶權的侵權行為,阿國請求賠償以45萬元為適當,小萱已賠償阿國30萬元,依規定,阿華就小萱清償的30萬元範圍內,同免其責任,因此阿國請求阿華賠償的金額,應以尚未獲償的15萬元為限度。全案可上訴。
風流教授「瞞婚騙砲」…被抓包還煽動妻告小三 情婦心寒踢爆:他收錢代寫論文
中華醫事科大一名鍾姓副教授遭踢爆,不僅婚內出軌、騙砲、欠債,甚至「代寫論文」賺外快,被害人琳達(化名)得知自己淪為小三後氣到提分手,怎料鍾男卻挾怨報復,教唆妻子告她侵害配偶權,她忍無可忍決定公開揭穿鍾男的惡行。被害人琳達向《鏡週刊》控訴,她與鍾男相識時,事先並不知情男方已有家室,直到2人進一步發生關係後,鍾男才向她坦承自己的已婚身分,更惡劣的是,鍾男還恬不知恥地直接告知她,其實他外頭還有另外2個女人,意外發現她不僅成為第三者,且地位竟排行「小五」。琳達透露,2人交往期間,鍾男以各種名目向她借款450萬元,自己也在男方身上砸了不少錢,但鍾男卻相當摳門,就連去開房間都是挑「便宜」的摩鐵,雙方鬧翻後,鍾男還賴帳近200萬元,甚至煽動妻子向她1人提告,小三、小四全都安然無恙,讓她心寒不已。此外,琳達加碼爆料,任職副教授的鍾男私下也幫人代筆非法斂財,他還開設一家論文「代寫」公司,但對外卻聲稱是「論文輔導」企圖掩人耳目,就連某企業知名人士、高雄某名醫的論文都是由鍾男代筆,痛批對方根本就是渣男兼學術界蟑螂。
聯結車司機外遇女房東 她竟嗆正宮:我為他拿3個小孩
高雄一名聯結車司機阿驊(化名)外遇租屋處的女房東,同居一事被妻子發現後,小三還嗆「我為他拿了3個小孩」,洪妻對她提告,法院判小三要賠償2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驊在1999年跟妻子結婚,他是職業聯結車駕駛,因工作因素常在高雄租屋,2020年妻子去他的租屋處住,發現浴室有女性換洗衣物及內衣褲,行動寬頻申請書的名字還是小三的,但妻子沒追究此事。去年4月,妻子接到小三電話,才知道阿驊長年外遇,小三還要她離開阿驊。小三嗆,「我也拿掉他3個孩子」、「妳看到浴室的衣服那是我的,因為我們在XX住過一陣子。」妻子才發現老公外遇3年,因此對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小三辯稱,阿驊謊稱自己單身,她才跟他交往,阿驊跟老婆沒夫妻之實,也沒共同居住,所以她沒侵害配偶權,而阿驊老婆2020年就發現,卻在去年才上訴,時間過太久。法官認為,小三傳簡訊給正宮,「是你老公來追我的,我還告訴他,你有婚姻不可以,他說他跟你一點感情都沒有」等語,可見當時小三知道阿驊是人夫,小三仍與他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顯已逾越正常男女互動分際,判她要賠正宮25萬元。可上訴。
酒店妹不爽被分手 怒PO「人夫裸照」討分手費!遇到法務正宮慘了
北市1名酒店妹和陳姓人夫搞不倫,後來男方擔心地下情曝光提出分手,她心有不甘,先以裸照威脅陳男支付分手費,遭拒絕後竟將照片PO到陳妻擔任法務的公司Google評論區,讓元配怒不可遏,直接把2人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陳男和酒店妹應連帶賠償陳妻25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與陳男於民國101年7月23日登記結婚,雙方婚後生活幸福美滿,育有3名子女;小三因在酒店工作而結識丈夫,明知對方係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過從甚密,甚至展開逾越一般普通朋友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關係,還在她為女兒慶生之文章下留言「陳男早就背叛你了」等語。人妻指控,小三為破壞她的家庭生活之圓滿及幸福之婚姻,並促使2人離婚,除先恐嚇丈夫給付一定之金錢,否則要散布裸照外,並將男方之私密照片傳送予原告,另將上開照片張貼至原告社群軟體Facebook留言板及原告任職公司之Google評論區上,對於原告造成莫大之身心傷害,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酒店妹辯稱,陳男因與原告夫妻感情不睦,遂找上自己訴苦,其後開始展開單方面追求,過程中亦有贈送禮物,但她自始自終並無與之成為情侶之意思,其後陳男畏懼被發現,急欲與其切割關係,她見男方反悔原先答應要送的禮物,又突然要撇清關係,自覺遭戲弄,一氣之下才會跑到原告社群媒體留言。台北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陳男曾傳訊給酒店妹稱「妳股票錢誰墊的。這些都是應該的?妳後來也知道有老婆。妳幹嘛繼續」、「我真的沒看過分手還要跟人要錢的。不給妳錢就要用照片威脅的人」等語,足徵被告間之關係顯非僅止一般朋友間之社交互動,以侵害原告配偶權,考量一切情狀後,判處陳男及酒店妹應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
高雄人夫無業3年搞小三 約泡還被測速照到
高雄一名羅姓男子跟施姓妻子結婚多年鬧不合,他趁參加職訓課程時借住另名劉姓女友人家,怎料住出情愫,而羅男跟劉女交往這3年來都無業,又不跟妻子離婚,劉女提分手,羅男竟然把婚外情一事跟妻子說,施女對劉女提告求償78萬元,法官判賠10萬元。判決書指出,羅男2008年跟施女結婚,2022年協議離婚,而羅男在上課認識劉女,在2019年6月去她家和她同居交往,還發生關係,一起去往陽明山泡澡、南部遊玩、祭祖,也有去高雄和台南旅館開房間,直到2人發生金錢糾紛而分手。施女表示,她受極大精神上痛苦,持續看診身心科醫生,所以要向劉女提告求償78萬元。羅男說,他跟劉女去陽明山泡澡,有發生關係,回程還被測速照相照到。劉女辯稱,羅男跟施女婚姻早已破毀,在2019年6月就分居,所以她沒破壞施女婚姻,羅男因考取事務管理人證照前往台北,問她能否介紹工作,順便讓他的女兒及女兒男友一起住土城,還向她借證照費。劉女表示,她基於人情而答應借錢且分租,她沒跟羅男去開房間,而羅男多次說要跟妻子離婚,也稱會還款,她才以男女朋友身分交往,仍要求羅男要離婚,否則不會與他有親密接觸,羅男長達3年未就業,還一直跟她借錢,又並沒清償債務及離婚,所以她跟羅男分手,縱使施女認為她侵害配偶權,但情節輕微,應該只要賠5萬元。法官認為,施女指控羅男跟劉女前往南部祭祖時,有發性行為,但沒有證據可佐證,侵害配偶權益等事實,即屬無據,而無可採,只能證明2人有出遊,而2人也確實同居3年,判施女要賠償10萬。可上訴。
「前北市議員黃郁芬」產後出軌助理:被喜歡是最美好的事 她關臉書避風頭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黃郁芬近日被爆出軌謝姓男助理,她產後3個月就外遇,跟謝男去溫泉旅館待4小時,還傳親密訊息,「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可以遇見你被你喜歡,就是最美好的事了」,遭前夫發現提告謝男,而法院判謝男要賠40萬,目前黃郁芬也關閉臉書。據了解,「台灣小柴玲」黃郁芬出身太陽花學運,也曾加過民進黨、時代力量,她跟林昶佐幕僚符男交往5年,在2022年3月結婚,同年9月她生下一子,而12月就跟謝男有一腿。如今事情爆發,黃郁芬的臉書也緊急關閉。判決書指出,謝男跟黃郁芬曾共度一晚,黃郁芬拍了多張謝男沉睡中或甦醒的照片,她說,「有時候會很想念那天早上。」謝男說,「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2人還一起去金山溫泉旅館停留約4小時,黃郁芬也跟前夫坦承,她跟謝男有擁抱、親吻等行為。黃郁芬挺孕肚質詢。(圖/翻攝YouTube台北市議員黃郁芬頻道)2人互傳訊息,「你真的是很會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讓我好害羞,我們溜出去睡覺好了」、「可以遇見你被你喜歡,就是最美好的事了,我知道我是真的喜歡你」。符姓前夫為此多次前往身心科診所就診並服藥,每次心理諮商費花2500元,徒增經濟上負擔,所以提告謝男求償60萬元。謝男辯稱,他因為跟黃郁芬價值理念與政治想法相近,逐漸產生好感,他跟黃郁芬及其他辦公室員工去宜蘭舉員工旅遊,沒和黃郁芬單獨前往,更無同床共眠,得知黃郁芬喜歡看海,才邀她去新北某觀光農場參觀,在金山地區用餐,由於選舉失利,黃郁芬很難過,他一時心動,便擁抱及親吻黃郁芬,並未有更進一步身體接觸。謝男說,符男發現此事後,黃郁芬也主動說不要私下碰面,2人絕少往來,亦無再為侵犯符男權利之行為。法官認為,符男因被侵害配偶權,精神痛苦,多次前往精神科就診,從診所收據等憑據,堪認他飽受痛苦,而謝男跟黃郁芬從事政治工作,生活及工作環境高度重疊,不當交往對符男影響很大,判謝要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太陽花小柴玲」黃郁芬出軌選舉專員!林昶佐前幕僚怒告下場曝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台灣小柴玲」黃郁芬,前年(2022年)3月與交往5年的林昶佐前幕僚符姓男子結婚,同年更生下孩子。但符男不久後就指控黃在結婚同年年底與謝男有親暱對話、擁抱和親吻等親密行為,2人甚至還曾在溫泉酒店停留4小時。對此,台北地院認為謝男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判決書顯示,黃郁芬在婚後及懷孕期間,擔任台北市議會第13屆市議員,而謝姓男子則是她的選舉專員。符男指控,謝男明知道她的家庭狀況,卻在2022年12月27日、29日、31日,與她有多次親密對話,包含「能被你喜歡真的很幸福」、「好想抱你睡喔」、「你真的是很會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讓我很害羞,不然我們溜出去睡覺好了」、「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等。符男還指控,2人又曾在2022年12月26日到金山區海灣溫泉HOTEL停留約4小時,黃郁芬也向他坦承和謝男有擁抱、親吻等行為,使符男認為不知該如何繼續維持婚姻,更表示謝男與黃郁芬都是政治工作者,生活重疊度高,黃郁芬又是公眾人物,婚姻關係受大眾檢視,2人外也讓他生活陷入尷尬窘迫,承受精神痛苦須到身心科就診,故向謝男提告求償60萬元。謝男則辯稱,自己是黃郁芬的行政助理,因2人價值理念與政治想法相近,逐漸產生好感。他也透露,2022年12月26日他知道黃郁芬喜歡看海,便邀約她到某觀光農場用餐,並在金山地區用餐,結果當時看到黃郁芬因選舉失利心情沮喪,他便一時心動便擁抱和親吻她,但2人並未有進一步身體接觸。此外,2022年底至2023年初被符男發現後,黃郁芬即主動斷開私下聯繫,兩人從此很少往來。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和黃郁芬相互表達愛意之後,進而產生擁抱及親吻等行為,顯然已逾越朋友社交往來之界線。考慮到黃郁芬和丈夫都從事政治工作,生活及工作環境高度重疊,謝男和黃郁芬不當交往對符男影響甚鉅,因此判謝男需賠償符男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長年離家、吸毒入獄怨妻跟人跑 怒告妻求償百萬法官不讓
一位王姓男子因吸毒入獄服監,長年不在家留妻子照顧兒女,最終妻子外遇且懷孕,離婚後王男不甘心向妻子提告100萬元求償,最終法院考量王男考慮到長期離家,與妻子互動鮮少,欠缺婚姻關係之共同生活,應以10萬元為允當。綜合新聞報導,新北王姓男子與小萱(化名),在2011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王男在卻發現小萱與阿國(化名)外遇,2023年3月小萱還用臉書傳訊給王男,說她已懷有阿國的小孩,王男雖多次希望她能回歸家庭,但小萱仍堅決要離,最終在2023年5月30日,結束了12年的婚姻,王男憤而提告連帶賠償100萬元。新北市王姓男子與小萱(化名),在2011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過小萱卻與阿國(化名)外遇,甚至2023年3月還向王男表示,已經有阿國的小孩,雖然用臉書傳訊息給王男,不過王男仍勸小萱回歸家庭。不過小萱仍堅決要離婚,在2023年5月30日結束這段12年的婚姻,被戴綠帽的王男則提告連帶賠償100萬元。在法院審理時,小萱承認與阿國偷腥的事情,不過她卻指控是王男先不負家庭責任,先失蹤將近7、8年,甚至還因吸毒而入監服刑,總總因素下小萱只能獨自扶養子女,最終小萱認為對方請求之金額實屬過高。然而法官審酌,王男確實在未離婚前,多次因為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判刑且入監服刑過,考慮到長期離家,與小萱互動鮮少,欠缺婚姻關係之共同生活。法官表示,最終考量小萱與阿國外遇事實,共同侵害王男配偶權身分法益之程度,王男所受精神上之痛苦程度等,應以10萬元為允當,可上訴。
妻徹夜未歸…尪心急報警意外揭「她偷吃外籍移工」 人夫崩潰提告
一名人妻花花(以下皆為化名)2021年12月30日晚間外出後,整個晚上都沒回家,讓丈夫擔心不已,隨後跑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人妻隔天早上打電話給老公,承認自己和外籍同事小強共度春宵,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小強和人妻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花花於民國108年間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詎花花於110年12月30日晚上外出,整夜未歸,自己擔心妻子發生意外,遂至名間派出所報案,不料女方於隔日上午7時許回電,告知其前晚與小強在飯店共度並發生性行為。人夫指控,小強與花花為公司同事,利用工作上機會與其交往,先後於110年11月某日、同年12月11日及12月30日發生3次性行為,其行為顯然逾越正常社交之範圍,非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已嚴重干擾2人之家庭生活,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要求賠償新臺幣50萬元。小強辯稱,他和花花為同事關係,因語言關係,除工廠同事及同鄉外,少與外人接觸,與女方均透過手機LINE翻譯軟體溝通,對方並未表明其婚姻關係存續;又雙方僅相約在外用餐2次,並未發生性行為,懷疑花花夫妻看準他是外籍移工,才藉此事向他索討金錢。南投地院查出,2人婚外情曝光後,人夫曾以通訊軟體LINE揚言提告,後續並相約於宿舍見面商議,被問到是否開始籌錢,小強亦回覆「我會盡力的」等語,足徵上訴人確因與花花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而與人夫聯繫及商議應如何賠償之事實,考量雙方收入等情狀,判處小強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
疑尪偷吃女同事 人妻衝辦公室潑咖啡…害她「聞到味就怕」黯然離職
新北市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偷吃女同事花花(化名),竟跑到公司朝對方潑熱咖啡,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期間人妻踢踹、拉扯對方頭髮,甚至二度潑灑熱咖啡,導致女同事自此聽到身後走動及聞到咖啡味時仍心有餘悸,最後黯然離職。法院審理後,刑事部分依強暴侮辱罪處拘役30日,民事則判賠2萬元。判決書指出,花花指控,人妻因懷疑其配偶與她有染,遂於民國110年4月13日上午8時24分許,自他處拿取2杯熱咖啡前往辦公室,尋得她的座位後,先將1杯熱咖啡從椅背上倒下,潑灑到其背部,待她起身後再出腳踢踹、拉扯頭髮,致她因而彎腰,隨後將另1杯熱咖啡潑灑在她身上,侵害其身體、名譽及自由權。花花表示,她自此聽到身後走動及聞到咖啡味道時仍心有餘悸,並因而自公司離職,受有新臺幣200萬元之非財產上損害,決定提告求償。人妻辯稱,花花侵害其配偶權,並透過各種方式騷擾,自己為了生活不被打擾,才會至對方辦公處找她談判,當時僅將咖啡倒在花花椅背上,並無直接潑向對方。花花同事證稱,當天他在場聽到爭吵聲,就馬上過去花花的位置,看到對方跟人妻在吵架拉扯,其馬上把2人分開,人妻仍繼續罵個不停。新北地院審酌,人妻潑灑咖啡後,又為腳踹、拉扯頭髮之舉,並將另杯咖啡潑灑至花花身上,已足使花花陷於困窘難堪之處境,依強暴侮辱罪處拘役30日,民事則判賠2萬元。案經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