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桶裡有蛇!民眾三芝賞櫻如廁受驚 倉皇逃出便意全消
新北市三芝區林姓民眾日前與家人至八連溪旁櫻花公園遊憩,家人因內急進入公廁準備方便,剛想坐上馬桶,卻驚見馬桶上竟有1條紅黑相間的蛇在蠕動,當場嚇到便意全消,驚叫奔出,林男急向新北市動保處報案。動保員到場確認是條無毒紅斑蛇,立即使用安全蛇夾將紅斑蛇放入蛇籠,帶往深山地區野放。林男表示,當天偕同家人到櫻花公園賞花遊玩,家人突然想要上廁所,進入公廁才剛要坐上馬桶時,赫然發現1條全身紅黑色,身型細長的蛇盤踞在馬桶上,吐著蛇信的模樣十分嚇人。家人受驚嚇大喊求救,他衝進廁所查看後,立即打電話向動保處報案。動保員唐俊源到場順利捕獲該條蛇,他表示,確認這條蛇是台灣低海拔地區常見無毒紅班蛇,民眾不必太過驚慌。最常見毒蛇種類有龜殼花、雨傘節、眼鏡蛇、赤尾青竹絲等,每種蛇類習性都不相同,但是都不會主動攻擊人類,若到郊外雜草林區活動時,可攜帶手扙、雨傘等,先藉著「打草驚蛇」,提早發現並保持安全距離,降低被咬風險。動保員順利捕獲廁所裡的蛇,帶往山區野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據動保處統計,2023年度共接獲民眾通報捕蛇總案件量已達3650件,其中前3名依序是龜殼花、紅班蛇、臭青母,顯示台灣蛇類活動頻繁,動保處提醒民眾進行郊區戶外活動時,仍需穿著長袖長褲和包鞋,做好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動保處提醒,從事戶外活動時應穿著具防護功能的長袖、長褲和包鞋,避免穿著短褲、涼鞋等進行爬山或夜遊行程。萬一被蛇咬到,務必保持鎮靜,記住蛇的特徵,盡速就醫才是最佳做法。民眾不要輕易嘗試自行捉蛇,可能會導致蛇受到驚嚇而發生攻擊行為,應與蛇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也提醒民眾發現蛇類切勿任意騷擾或飼養,避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民眾如需通報捉蛇案件,可撥打動保處24小時通報電話02-29596353或1999市民專線。三芝櫻花公園入口處有告示牌,提醒民眾小心蛇類。(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逾2千隻斑龜遭放生!宜蘭武荖坑溪驚見「集體暴斃」挨轟造孽
野放動物常因環境適應不良,導致大量死亡,讓立意良善的「放生」活動成了殺生造孽,近日就有民眾發現,宜蘭蘇澳鎮武荖坑溪上游附近,被野放高達2000多隻的斑龜,但原本生活在低海拔的斑龜,疑似無法適應山上的低溫水域,傳出大量死亡災情。有民眾在臉書社團「宜蘭知識+」發文表示,「是哪個放生團體啊!這不是在積陰德,是在造孽…這些河龜抓來深山溪裡放,水又冷又急,還有石頭過大,很多都卡在石頭縫動彈不得,每一隻都無精打采奄奄一息,很多已經死亡,真是阿彌陀佛」,並標註野放地點就在武荖坑秘境林道。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譴責,「變相殺生」、「真以為這樣就是做公德?與其如此,還不如去佈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真的很討厭這種放生概念,因為你們的放生行為,他們才會被抓去被你們買,請不要製造這種不恰當的放生行為了」、「放生變成放死,造福變成造孽」、「無知也是一種罪。」對此,宜蘭縣政府畜產科長卓盟翔今(21日)受訪時表示,由於斑龜生存在低海拔的水域,若被帶至山區野放恐因無法適應山區水溫導致暴斃,目前已聯繫保育人士協助救援,倖存的斑龜也會進行收容醫治,呼籲民眾切勿貿然放生,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2條規定,判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政院修野保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動物脫逃飼主需通報且要付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用獸鋏,也特別針對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動物改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全面除罪化。另外,也增訂「六福村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此次修正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他工具可替代,實務上極少使用,因此修法全面禁止。有鑒於去年六福村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若有逸失,飼主應通報並自行圍捕,可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相關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若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此外,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花蓮高分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保法處3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大法官2021年對此案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僅部分違憲,同年5月20日總統行使赦免權,特赦王光祿。農業部說,為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禁忌、貼近實務需求,這次草案就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要件,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的事後「備查制」。現行野保法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未經申請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處行政罰鍰,卻無規範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罰則,導致曾有原住民遭課以刑責,這次修法則明定若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部門依現行條文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朝不限特定職務類別;也規範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公部門進用比率原則不得低於3%,另花蓮縣、台東縣政府及55個原鄉公所,依其所轄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進用。
埔里稀有冬候鳥棲息茭白筍田 慘遭移工獵殺
南投縣埔里鎮一處茭白筍田相繼出現稀有冬候鳥凍原豆雁、白額雁,近期吸引鳥友拍照記錄,2隻落單候鳥相互幫忙,1隻覓食時另1隻昂首警戒,未料18日2名移工騎乘機車造訪,用彈弓獵走1隻候鳥,警方獲報查緝中。縣府指移工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南投縣野鳥學會表示,凍原豆雁(Anser serrirostris)、白額雁(Anser albifrons)均繁殖於歐亞大陸的寒帶苔原,冬季遷移到日本、韓國及大陸中南部,在台灣為稀有冬候鳥,前者以金門紀錄較多,後者較常現蹤蘭陽平原。埔里鎮茭白筍田地主潘先生說,凍原豆雁去年11月飛抵他的田區過冬,本月16日又飛來白額雁作伴,從鳥友口中得知兩隻是稀有冬候鳥,因此沒驅趕,感嘆「茭白筍幼苗被吃很多,沒有驅趕,沒想到卻被移工吃了,很可惜」。潘先生指出,事發前曾看到移工騎乘機車來了解環境,18日傍晚該輛機車又出現,原以為他們已離開,未料自己在工寮餵狗時,白額雁驚惶飛走,追過去只見現場遺留一雙紅色拖鞋,目擊者指移工潛入茭白筍田,拿彈弓獵走豆雁,事後白額雁飛回茭白筍田上空繞行2、3圈飛離,疑受驚嚇不敢下來棲息。警方指出,接獲南投縣野鳥學會前理事長喻榮華傳訊息告知豆雁疑遭移工獵殺後,已加強田區巡邏查緝。南投縣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長張景富表示,移工獵捕、宰殺野生動物涉嫌違反《野動法》。
水泥萬獸塚2/貓頭鷹也逃不過!廢棄蓄水池成奪命陷阱 石虎跌入只能等死
台中山區一處廢棄蓄水池被生態愛好者蟲蟲(化名)發現至少13隻動物的屍體,而這並非個案,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都曾被發現跌落廢棄蓄水池中,更有4隻貓頭鷹喪生同個蓄水桶內,倘若沒有被及時發現,只能在水泥空間中受困而亡,蟲蟲建議登山客將樹木或大石頭丟進池內,為動物們留下逃生通道。據了解,台灣山區有許多果園,園主往往會興建蓄水池方便灌溉,但果園荒廢後,多數經營者離開前並不會將蓄水池填平或敲毀,因此成為動物奪命陷阱。這些蓄水池往往以水泥建構而成,由於壁面光滑,動物跌入後無處下腳,動輒1至2公尺的深度讓牠們無法跳躍離開,最終只能在恐懼和飢餓中被曝曬而亡,連珍貴的保育類動物都無法倖免。根據調查,近7年間發生至少6起石虎跌落廢棄蓄水池的案例,當中「最幸運」的石虎被救出時只剩1.7公斤,較正常體重少了將近一半,送往特生中心治療後恢復健康,但多數石虎被發現時往往已無力回天,更有石虎的四肢出現脫皮情況,疑似是試圖逃離卻屢次失敗留下的傷痕,讓救援單位無比心痛。石虎也是廢棄蓄水池的受害者之一,近7年間發生至少6起跌落案件,其中僅1隻被幸運救起,剩下的石虎都成為水泥墳墓的犧牲者。(圖/翻攝石虎保育大使阿虎加油臉書)蟲蟲提到,他前年曾在廢棄蓄水池中發現保育類的台灣野山羊屍體,而該水池內側池壁離地約2公尺,壁面上滿是清晰刮痕,比對羊腳後,確認是擅長跳躍和攀爬的野山羊在臨終前嘗試逃離,仍在一次次的跌落中含恨離世。廢棄蓄水池對動物造成的傷害不僅限於陸域動物,連能飛翔的貓頭鷹都無法逃離魔掌。蟲蟲表示,他曾在一個蓄水桶中發現4隻貓頭鷹屍體,該蓄水桶空間狹小,貓頭鷹往往是為覓食而俯衝進入,卻因無法展翅而難以離開,最終成為犧牲者。為了避免類似悲劇不斷發生,蟲蟲呼籲登山客若在山林間發現這類生態陷阱,可將附近的倒木、大石頭推入水池,堆出一條逃生坡道,好為這些珍貴的生命留下活路。保育類台灣野山羊擅長攀爬和跳躍,但牠跌進蓄水池後照樣無法逃出生天,池壁上更留下讓人心痛的清晰刮痕。(圖/翻攝小鵂鶹生態工作室臉書)至於果園經營者未撤除水池致野生動物誤入而死亡,是否有違法問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私人農作場域原灌溉用蓄水池因久未使用或無人巡視,進而造成野生動物不慎掉落或受困其中,因原建造之設施使用目的係為灌溉農作蓄水之用,而非為獵捕野生動物,因此並未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此類容易造成野生動物受困之設施如排水溝、集水井、靜水池與高聳的擋土牆等,該署已透過運用木(竹)材、棉繩網、石材等簡易的材料,於既有構造物增設生態友善設施,讓不慎落入的野生動物能自行脫困,也呼籲各類廢棄農園果園共同合作搭建人與野生動物友好的橋樑。
水泥萬獸塚1/鼬獾、山羌、保育動物冤死果園 廢棄蓄水池慘成亂葬崗
森林是動物賴以為生的家園,台中山區生態資源尤為豐富,但生態愛好者蟲蟲(化名)發現,當地有許多廢棄果園,人類離開後沒將蓄水池填平或敲毀,有動物覓食時不慎跌入,又因水泥壁面光滑、無處落腳,最終只能慘死其中,甚至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貓頭鷹都曾掉入此類陷阱,有如恐怖的動物亂葬崗。蟲蟲表示,他十分喜歡大自然,有空時便會去爬山散心,更會藉機觀察動物活動,他去年12月29日與友人相約至台中山區進行生態探索,卻看到讓他心痛的畫面。2人於一處廢棄果園當中探險,人類留下的設施卻並未被填平或敲毀,這些水泥建物則成為動物的奪命陷阱。「我們跳進去之後,才發現裡面都是屍體。」蟲蟲說,該果園散落多個失去功能的「前」蓄水池,在其中2個明顯看到鼬獾屍體,他原以為只是個案,跳入其中一個蓄水池中觀察,以工具翻動後才驚覺有如亂葬崗。生態愛好者蟲蟲去年底在廢棄果園探險時,發現有鼬獾陳屍蓄水池內,牠更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圖/Grandis Liou提供)「裡面至少有11隻鼬獾、1隻曾列保育類動物的山羌和1隻狗的屍體及骨骸,最後根本挖不下去。」蟲蟲難過表示,該蓄水池長寬約3公尺,深度則為1公尺多,2.7坪多的空間中有起碼13隻動物在此喪命,蚯蚓、昆蟲或青蛙等小生命更是不計其數,這其中更暗藏「連鎖效應」。蟲蟲研判,鼬獾喜食腐肉,應是被山羌或狗兒的屍體吸引而來,飽餐一頓後才發現被困在四方的水泥環境裡,更因壁面光滑、無處下腳,四處掙扎都無法離開,最終只能在恐懼和飢餓中被曝曬而亡。而這並非個案,保育類動物台灣野山羊和石虎都曾被發現跌落類似的廢棄蓄水池,更有4隻貓頭鷹喪生同個蓄水桶內。為了避免類似悲劇不斷發生,蟲蟲與友人就地取材,拿起附近的水泥柱放入蓄水池內作為斜坡,希望將來掉落的動物能以此通道逃生,更呼籲登山客若在山林間發現類似情況,可將樹木或大石頭丟入其中,為動物留下一條生路。蟲蟲在廢棄蓄水池中找到至少11隻鼬獾、山羌和狗兒的屍體,2.7坪的空間成為動物難以彈脫的水泥墳墓。(圖/Grandis Liou提供)至於果園經營者未撤除水池致野生動物誤入而死亡,是否有違法問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私人農作場域原灌溉用蓄水池因久未使用或無人巡視,進而造成野生動物不慎掉落或受困其中,因原建造之設施使用目的係為灌溉農作蓄水之用,而非為獵捕野生動物,因此並未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此類容易造成野生動物受困之設施如排水溝、集水井、靜水池與高聳的擋土牆等,該署已透過運用木(竹)材、棉繩網、石材等簡易的材料,於既有構造物增設生態友善設施,讓不慎落入的野生動物能自行脫困,也呼籲各類廢棄農園果園共同合作搭建人與野生動物友好的橋樑。
誇張!綠島驚見「鯨豚」遭分屍 「人搶肉」釀疑雲
台東縣綠島鄉日前於柴口岸際驚見鯨豚碎屍,疑似擱淺後遭有心人士上前分屍搶肉,現場還遺留裝有部分肉塊的塑料袋,場面相當殘忍,海洋委員會保育署連忙會同相關單位展開調查,也呼籲民眾依同協助破案,找出罪魁禍首,獎勵金高達20萬。據悉,海保署近日接獲通報表示綠島有鯨豚擱淺岸邊,甚至身上還遍布明顯的分割痕跡,疑似遭有心人士分屍搶肉,場面相當心碎,一旁還遺留裝有部分肉塊的塑料袋,手法相當拙劣。勘驗結果指出,該鯨豚為銀杏齒中喙鯨,解剖比對死亡個體與分離肉塊,發現仍缺失約62x35x18cm的肉塊,甚至據台灣百種海洋動物圖鑑透漏,銀杏齒中喙鯨分布於印度太平洋區的熱帶至暖溫帶海域,具有紡錘形的身型、長吻喙,台灣海域活體目擊及擱淺紀錄不多。海保署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及第4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強調,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若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而查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至第42條及第43條第3項的案件,經主管機關裁罰、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依法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依其協力情形及查獲違反案件的情節輕重,可發給2000元至20萬元檢舉獎勵金。
誰下的手?鯨豚慘遭「開腸破肚」曝屍綠島岸邊 海保署祭20萬獎勵金緝凶
海洋委員會保育署日前接獲通報,台東綠島柴口岸際發現1具鯨豚屍體,疑似擱淺後遭分切搶肉,部分肉塊被裝入飼料袋棄置於現場,部分未尋獲,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目前會同相關單位展開調查,也呼籲民眾協助破案,獎勵金最高20萬元。台東海洋保育站於9日上午,會同海保救援網(MARN)團隊成大鯨豚研究中心、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綠島漁港安檢所及海巡署偵防分署台東查緝隊等單位抵達綠島鄉柴口岸際,經救援團隊現場判斷為銀杏齒中喙鯨,量測比對死亡個體與分離肉塊的完整性,發現仍缺失約62*35*18cm的肉塊。此外,現場也採集骨骼、皮膚加肌肉、胃內含物、心臟組織等部位樣本,帶回成大進行後續病理死因分析,並進行相關蒐證,倘若查獲涉案人,將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請地檢署偵辦。海保署指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及第4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海保署表示,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若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而查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至第42條及第43條第3項的案件,經主管機關裁罰、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依法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依其協力情形及查獲違反案件的情節輕重,可發給2000元至20萬元不同額度的檢舉獎勵金。海保署會同相關單位至現場採集骨骼、皮膚加肌肉、胃內含物、心臟組織等部位樣本,進行後續病理死因分析。(海保署提供/蕭嘉蕙台東傳真)
屁孩夜闖高美濕地騎車還吐痰 農業局開罰「最高罰鍰」25萬
12月初有民眾向警方報案,表示在台中高美濕地看見2名年輕人半夜騎車進保育區泥坑,而且還不停在泥坑裡面摔車、吐痰,之後更是故意將檢舉人的車胎氣嘴拔掉,讓民眾相當氣憤。29日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出面證實,將依法對2人各處以最高罰鍰25萬元。12月8日凌晨有2名民眾到高美濕地散步,目睹2名男子無視規定,竟騎車進入泥坑破壞生態,該名民眾以手機錄影存證後,向台中清水分局報案。有關單位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2名男子是自行打開已關閉的側門進入,且已經在保護區裡面遊玩了約1小時,之後被捕更辯稱是「因為好玩」。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2人夜闖高美濕地的行為不但罔顧自身安全,還造成嚴重的棲地破壞,已屬情節重大違規,已依法各處以最高25萬元罰鍰,合計50萬元。農業局表示,高美濕地位處臨海受潮汐影響,公告漲潮前後1小時30分、大潮前後2小時及日落後關閉入口管制門禁止民眾進入,而夜間現場沒有巡守人員,加上保護區為避免驚擾野生動物,也沒有設置多餘照明,為顧及安全,呼籲民眾非開放期間不得擅自進入。農業局也呼籲民眾,造訪高美濕地時務必遵守相關管制事項,共同維護保護區生態環境,若違反管制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水鹿低海拔地區頻現蹤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回歸
台灣水鹿小檔案彰化縣八卦山區近年頻傳水鹿破壞農作物、路殺,專家認為是圈養脫逃的水鹿在淺山繁衍。但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今年7月指出,台灣水鹿過往在海拔2000公尺左右高山活動,但研究顯示,近年已往較低海拔擴散,恢復日據時中低海拔活動區域,代表台灣生物多樣性的回歸。生多所指出,台灣水鹿早年分布海拔300公尺以上區域,隨著棲地破壞及高度獵捕,族群大減,活度範圍僅限海拔2000公尺左右山區。2006年《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台灣水鹿有休養生息的轉機,近3年研究證實,其族群已往較低海拔擴散。生多所助理研究員蔡繼鋒指出,高雄的藤枝研究中心位處海拔高度在1350至2635公尺間,2011年起在不同海拔架設自動相機監測,起初台灣水鹿只在1800公尺以上現蹤,2019年首度出現於海拔1600公尺以下,迄今已是水鹿主要活動場域。今年4月,藤枝研究中心駐站人員又在辦公廳舍周遭林道與森林邊緣發現大批水鹿蹄印和覓食痕跡,檢視監視影像發現是雄性個體,活動時間逾30分鐘。生多所認為是台灣水鹿活動範圍擴張,代表台灣生物多樣性回歸,也是生態系統恢復平衡的重要指標。彰縣農業處代理科長洪銘崧說,經農業部林業署函文指示,2000公尺以上高山水鹿為「野生保育動物」,低海拔水鹿不論圈養或逸逃繁衍的族群都是「經濟動物」,若為害農作得強制移除。但鹿農認為,八卦山區水鹿應是從高海拔遷徙至低海拔覓食的野生水鹿,因為1隻公水鹿購入成本約20萬元,每年鹿茸創造10萬至30萬元收益,不可能讓牠脫逃或野放。中華民國養鹿協會理事長張淑珍說,台灣養殖水鹿約1萬7000頭,都是本土種馴化,以販售鹿茸為主,南投縣國姓鄉每年鹿茸產值即2、3億元,但若有人採集野鹿鹿茸,恐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所以不擔心野鹿族群擴散衝擊養鹿產業。
中山學生早餐遭猴搶 不願鬆手被咬傷
高雄壽山有許多台灣獼猴,而猴子搶食或攻擊人的事件更是不少。一名中山大學學生11日出餐廳時,早餐被猴子搶,而學生不願意鬆手被猴子咬傷,目前無大礙。據了解,該名19歲學生因為跟猴子發生搶食戰,被猴子抓出5公分撕裂傷,之後學生去醫護站包紮,需要送醫縫合,目前無大礙。農業局說,沒有接獲通報,而壽山因為常有人餵獼猴,才讓獼猴發生搶食行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說明,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園區已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民眾若遭獼猴咬傷,可以聯繫本處以進行實支實付的醫藥費用出險。自管處說,最重要的是民眾前來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盡量不要攜帶食物,因為塑膠袋、寶特瓶等都容易引起獼猴注意。萬一遇到獼猴搶奪背包等物品,不要與獼猴爭執或拉扯,通常被獼猴盯上而搶奪的物品,如果獼猴發現沒有食物就會失去興趣而放棄,靜待獼猴離開後即可安全的撿回該物品。自管處強調,「獼猴是群居動物」,因此不建議民眾與獼猴對峙,以棍棒驅趕、作勢攻擊、丟擲石塊或大叫都是挑釁動作,很可能引發猴群為了保護親屬而發生衝突。此外,高市農業局也指出,台灣獼猴2019年1月9日從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很多民眾以為台灣獼猴不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就可以隨意飼養,甚至有些不法業者,打著台灣獼猴登記後就可以飼養的名號,販售台灣獼猴,這些都是錯誤的觀念!一般類野生動物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保護,不可以任意獵捕,如果隨意獵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高美溼地」保育區遭2屁孩騎機車闖入破壞 市府重罰金額曝光!
高美濕地昨(8日)凌晨,遭到2名男子騎機車非法進入,嚴重破壞保育區生態,台中市農業局派員前往現場,發現木棧道和保育區遭到機車輾壓和撞擊,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對2名男子處以最高25萬元罰鍰,同時如有設施損壞,將一並提出民事求償。據了解,昨(8日)凌晨1點多,一名女性網友及其友人在高美濕地欣賞夜景時,目擊18歲李男、19歲黃男騎機車在濕地內騎機車穿梭,嚴重破壞保育類生物的家,且態度極度囂張甚至隨地吐痰,口出惡言,女網友將離譜行徑拍下,事後報警。未料女網友離開時,發現車輛氣嘴蓋子被拔掉,懷疑遭到報復,遂在網上抒發不滿,清水警分局獲報後調閱沿路監視器,以車追人火速逮捕李男和黃男到案說明,李男承認騎機車進入濕地,表示是一時貪玩,沒有意識到嚴重性;此外,警方聯繫女網友詢問是否提告,但其表示不提告,也不願意製作筆錄。警方表示,高美溼地入口因漁民方便出入平時不會上鎖,未料卻因此遭人惡意破壞,農業局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今日再度派員調查,發現木棧道上有明顯的輪胎輾壓痕跡,且多處皆鞋印和機車移動的痕跡。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指出,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開放時間有限,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將受到法律制裁,2名男子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第4項第1款,可處50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果木棧道和其他設施損壞,將提出民事求償。農業局表示,高美溼地自從2013年被公告為保育區至今,首次出現如此違反規定騎進保育區內破壞事故,呼籲民眾在非開放時間不得進入保護區,以維護生態環境。
玳瑁列保育類動物禁販售 男子網拍賣玳瑁眼鏡慘了
玳瑁是海龜的一種,牠的背甲盾板花紋美麗,常被加工製作成各種藝品,日本流行的玳瑁眼鏡更是時尚產品,不過玳瑁已被列為保育類動物,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都違法。北市王姓男子在網路上販賣玳瑁製眼鏡,遭保七總隊網路巡邏時發現逮捕,台北地檢署因王男認罪,且無前科,給予王男緩起訴1年,命他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警方調查,王男今年7月間在蝦皮賣場上販賣玳瑁製眼鏡一副,售價3萬8800元,保七第九大隊於網路巡邏時發現,即喬裝買家與王男聯繫交易,雙方相約7月16日於北市華視大樓門口前交易,警方當場逮捕王男,並查扣玳瑁製眼鏡。王男坦承不諱。檢方審酌王男認罪,且無刑事前科,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條件是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處分金。檢方指出,農業部已將玳瑁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無論輸出入、買賣或意圖販賣陳列、展示玳瑁活體或其產製品,都有刑責,依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刑責不輕,民眾經營網拍或販售飾品一定要注意產品材質,如果是保育類動物製成,千萬不要販售,以免觸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