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沉寂10個月…被爆找《犀利人妻》製作人求復出 本人發聲了
藝人宥勝去年6月捲入「#MeToo」風波,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法官首度開庭時,他駁斥「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但之後坦承犯行,裁定8萬元交保。如今,宥勝被爆料聯繫《犀利人妻》製作人王珮華,希望能復出,本人也對此做出回應了。宥勝在性騷風波後沉寂10個月,這段時間去禪修,上心靈成長課程,今年更陸續參加公益活動,先是在花蓮以「全球友善耕地永續環境推廣協會」理事長名義出席稻米活動,隨後又出席慈善團體舉辦的公益園遊會。由於宥勝過去因演出《犀利人妻》打開知名度,他被媒體爆料向該劇製作人王珮華求救,希望能夠復出,而對方建議能多做公益,並用過往做行腳節目的經驗,經營親子旅遊頻道。宥勝PO出對話澄清。(圖/翻攝自宥勝臉書)針對傳聞,宥勝在臉書發聲,坦言事件發生以來,他只希望能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從來沒有心思去尋求復出,同時PO出與王珮華的對話,可以看到王珮華表示:「有一則新聞,指私下要我支援你復出,沒有採訪我,也未曾如此說過,跟你說一聲」,因為被問到給宥勝復出的建議,「我提或許直播親子,會溫暖」。宥勝得知後,徵求王珮華的同意公開對話,他更強調:「自我反省,修正品格,扛下責任,是目前我唯一該做的事,沒有其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8歲弟遭武術教練打死「拉上椅擺拍」 事隔10月未下葬…爸吐心碎原因
大陸山東省青島市1名8歲男孩去年在武術俱樂部被毆打致死,引發關注。男童母親指控,自己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死亡,身上遍體鱗傷,且教練為撇清責任,還把已經全身癱軟的兒子硬拉上椅子拍影片。據悉,該案將於本月24日開庭審理,死者父親透露,至今尚未將孩子下葬,「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回顧案發經過,男童母親去年6月22日透過網路社群指控,自己的孩子於6月1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某武術俱樂部遭到教練毒打後離世,「看著孩子身上的傷,孩子當時是多無助多無奈,一個8歲大的孩子還沒來得及好好看這個世界,爸爸媽媽沒有保護好你」,希望相關部門給出一個說法,還孩子一個公道。死者母親指出,當她趕到醫院時,兒子已明顯死亡,全身上下遍體鱗傷,懷疑是武術俱樂部的教練動的手。更誇張的是,教練當時還拍攝照片,試圖證明男童一切正常,然而他的姿勢明顯不對勁,全身都已癱軟,最後更從椅子上滑了下來,臉色慘白,疑似是被人硬拉到椅子上擺拍。針對本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事後發布情況通報稱,2023年6月18日14時許,城陽區某武術運動俱樂部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1人死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將該武術運動俱樂部負責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經過檢方偵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故意傷害罪嫌起訴。驗屍報告顯示,男童是遭人用鈍性物體多次重擊,導致創傷性休克,並引發肺臟脂肪栓塞死亡。事隔10個月,青島中等法院將於4月24日開庭審理,男童父親22日透露,目前孩子仍未下葬,「凶手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死刑釋憲辯論2/政府不該「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 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指出,憲法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死刑侵入身體、強加痛楚、剝奪生命,以「嚇阻」與「應報」來維持社會秩序,他質疑是否有正當性。死刑能增加多少嚇阻作用,難以確知,為了增加缺乏實證的嚇阻效果而剝奪生命,犧牲與效益是否合乎比例,答案取決於生命的價值為何。但大法官釋字576號解釋早已確認「生命無價」。李念祖指出,刑法一開始就顯示死刑是殘酷的應報,在鬧市流血行刑,嚇阻的效果最好,但刑法放棄公開執行,改採隱匿執行,立法理由是「死刑殘酷,不利教化」,但隱匿執行就不殘酷嗎,放棄公開執行的嚇阻效果,殘酷應報才是如今死刑的真正目的。李念祖表示,應報來自報應、報復,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成被害人的賠償。何況應報或報復都缺乏客觀理性的標準,全然是情緒、情感恣意作用,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李念祖說,法官有一句名言「求其生而不可得」,這句話不過就是說「非殺不可」,但也是結論,沒有理由,這是社會防衛。受刑人完全置於公權力控制之下,長期監禁足以防衛社會,剝奪生命不是正當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下令或動手實際結束他人的生命,將生而平等的活人變成屍體,一個人不會因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有資格下令或動手殺人。李念祖表示,今天的刑法不是依「禮教」而設,討論死刑違憲不該受到「不倫」的指責,請憲法法庭揚棄不合時宜的釋字第476號解釋,否定報應性。中國西漢開國者劉邦將秦國的死刑留下,直到今天,還是報應論,梁山好漢也說替天行道,但法官是人,不是神、不是天,也不是梁山好漢,民主的憑藉不是神權而是理性,不要再動殺機,以殺止殺。2000餘年殺心還揮之不去,是畫句點的時候了。
死刑釋憲辯論1/死囚代理律師:死刑讓政府怠惰面對「犯罪成因常來自國家系統失能」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逃避面對社會制度不足才醞釀出犯罪成因的事實。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宣毅律師指出,死刑的存在讓國家怠惰,疏忽犯罪成因的追尋,也對定讞後被害人的照料有所疏忽。他自陳1996年高中暑假,將他一手帶大的阿嬤遇上搶劫,死在街頭。當時他有強大意圖想殺了犯罪行為人,想要復仇,直到進入大學後,犯罪學中各種罪犯的解析才讓他自由。李宣毅表示,當時他明白過來,犯罪成因可能是年輕人想去賭場翻身、可能是失業的中年人走投無路等,到底是家庭、學校、部隊、職場哪個環節讓這些人與社會脫節。如果可以追溯犯罪的成因,國家系統的失能才會不斷被發現,進而修復。李宣毅指出,他在求學時,漸漸意識到想要消彌犯罪,該追殺的不是那個被告,而是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能阻止悲劇再度發生。阿嬤的死是提醒大家擁抱身邊的人,唯有緊密聯繫人與人的關係,放棄歧視、排除身邊的人,犯罪成因才有滅絕的可能。李宣毅認為,創傷需要國家建立有效的系統來協助,然而要做到這一點十分困難,死刑的存在會降低國家步上艱困道路的決心。為了更美好、更安全的社會,應該要直接面對問題,而不是藉由死刑來逃避。
陸孕婦遭夫推下「34米懸崖」奇蹟生還! 5年後重返泰國淚謝恩人
2019年,一對中國籍的夫婦,前往泰國烏汶府的帕登(Pha Taem)國家公園旅遊。當時欠下巨額債務的余姓丈夫,為了詐領保險金,竟狠心將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妻子推下34公尺深的懸崖。王姓女子雖然被當地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救起,卻因為身受重傷、全身多處骨折,不得不將孩子引產,自己也在床上幾乎癱瘓了3年。近日,她憑藉著莫大毅力認真復健,終於能夠正常行動,於是回到帕登國家公園拜訪當年救助她的工作人員,並含淚向他們表示謝意。而王女的故事,後來也被改編成中國懸疑電影《消失的她》,在全球斬獲4.92億(約160億)票房。2019年,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中國籍女子,在與丈夫同遊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時,被丈夫親手推下34公尺高的懸崖。萬幸的是,王女墜崖後雖身受重傷,卻因為帕登國家公園工作人員發現及時,緊急施救並將她迅速轉移下山,才能撿回一命。王姓女子被推下懸崖後,多處嚴重骨折,全身扭曲變形,若非國家公園工作人員搶救及時,生死難料。(圖/翻攝微博)王女獲救後,俞姓丈夫一度威脅她,若敢說出真相就殺人滅口,王女為了保護自己與腹中胎兒,只好絕口不提。但當地警方調查後發現,王姓女子在泰國經商數年,身家頗豐,而俞姓丈夫早在案發前,還為妻子買好鉅額保險,且受益人就是他自己,因此朝謀財害命方向偵辦,事件也因此曝光。這起事件2020年2月20日在泰國法院開庭,2020年3月24日一審結果出爐,余姓男子殺人罪名成立,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余姓男子當庭提出上訴,2021年5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0年,王女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泰國皇家法院2023年三審認定俞姓丈夫蓄意殺人未遂,最終判處33年又4個月徒刑。而王女也在判決後指出,會透過公證訴請離婚。案發當時,王女全身有17處嚴重、甚至粉碎性骨折,經多次手術打了100多根鋼釘,渾身上下也布滿可怖的疤痕,並被醫生告知有可能終生癱瘓。雖然當時保住了胎兒,但因為日後治療中多項用藥令胎兒發育異常,最終在懷孕5個半月時引產。後來,王女始終沒有放棄,經過持續的治療與手術,以及漫長又痛苦的復健,她總算在2023年3月恢復了行動能力。如今的她回到中國,成為一位影片創作者,不時發布影片用自己復健重生的經歷激勵他人。而她也在2024年重新回到帕登國家公園,與當初救下她的工作人員一一致謝。王女見到救命恩人後止不住淚水,抱著對方痛哭表達謝意,而工作人員看見她如今平安無事也備感欣慰。這一幕被帕登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拍下,放上官方粉絲團,引起泰國網友巨大迴響,而帕登國家公園也強調,國家公園管理人員一向將遊客的安全視為首要任務,並提供最新的救生設備與定期人員培訓,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隨時保障每一位遊客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後來王姓女子的遭遇,被中國製片商改編成懸疑電影《消失的她》,2023年在中國上映,並獲得超過35億人民幣(約台幣157億)的驚人票房,也曾在台灣Netflix平台穩坐多期榜單冠軍寶座。
5億高中生告白女生遭拒秀地契嘆「我這麼優秀」 好友作證「他從沒說過喜歡同性」
5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檢方認為夏男和賴生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台中地院今(22)日再次開庭,釐清2人有無結婚真意,檢方傳喚賴生好友林姓同學出庭作證,林男表示,賴生曾對班上女同學告白遭拒,當時他秀出手機中的地契照片,感嘆「我這麼優秀她怎麼不喜歡我?」林男指出賴生從沒說過喜歡同性或要同性結婚。據了解,與賴生交好的高中同學林男,目前就讀大一,2人在高二、高三同班感情要好,某次下課林男「無聊好玩」,用手拍打賴生的屁股,讓賴生「很不爽」、「叫我不要再拍他」,甚至林男有次用手拍了賴生的頭,賴生氣炸跑去向導師反應,導師告知林生,賴生不喜歡別人碰他身體。林男表示,賴生不喜歡同性肢體接觸,不是同性戀,只對異性有興趣。賴生曾告訴過他喜歡班上某名女同學,向她告白遭拒,感嘆「我這麼優秀,她怎麼不喜歡我」,還秀出手機照片讓他看自己有多少坪的土地和地契,到去年3月畢業旅行時,自己覺得女生還是不喜歡他,但是賴生對他還是沒有放棄,感覺想找她但是不敢。檢察官詰問後當庭表示,從林男的證詞可知,賴生不僅喜歡女生,且對於異性的肢體碰觸感到厭惡。本案定5月3日辯論終結。
「5億高中生」同學遭傳喚 他曝賴生「告白女生失敗」秀地契嘆:我這麼優秀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去年5月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母事後指控夏姓配偶假結婚謀財害命。檢方今(22日)開庭為釐清夏姓配偶與賴生是否有結婚真意,因此傳喚1名與賴生要好的林姓同學。對此林生也透露,賴生曾經在告白心儀女同學遭拒後,向他秀出地契並感嘆「我這麼優秀,怎麼不喜歡我」,甚至還約定「要買BMW載他出去玩」,同班期間林生更是隻字未提喜歡男生或有結婚念頭,強調賴生不可能輕生。檢方今傳喚有重度聽障的林姓同學到場作證,法官還為此委外請通譯人員,以唇語加上手語向林生傳達法官或檢方意見。現在是大學一年級的林生聲稱,他高二到高三時曾與賴生為同班同學,有次他曾在高三上學期的下課時間,因為「無聊好玩」拍打賴生屁股,沒想到也因此被賴生投訴到導師那邊。賴生當時向老師表達「被觸碰身體很反感」,老師也因此告知林生不要再做,不過他後來還是因為好玩又去拍打賴生頭部,而賴生也再次向導師告狀。林生補充,賴生曾於高二、高三時多次跟他透露,有心儀的女同學,也就是檢方提示LINE對話中的女生。後來賴生告白遭拒時,也將告白的結果向林生闡述,甚至還拿出手機裡的地契照片感嘆「我這麼優秀,怎麼不喜歡我」。而且就在去年3月20日至3月22日的畢業旅行上,賴生還打算持續追求女同學,但期間感覺女方好像對自己不順眼,因此作罷。檢方也因此詢問林生,賴生在生前談到地契及告白話題時,有無提過替他處理業務的男性代書、以及有無親密及依賴的男性朋友?林生則回答,沒有聽賴生提過,也沒聽賴生講過喜歡男生,又或者透露出有同性戀傾向和結婚念頭。林也坦承,他不相信賴生會輕生,因為就連賴生的爺爺去世後,都沒聽過他有透露輕生念頭,對方甚至還跟他約定要買BMW載他出去玩。對此,檢察官在庭訊結束前也得出結論:「從證人證詞可知,賴生喜歡女生,也不喜歡同性觸碰,可排除是雙性戀。」而夏男律師及夏男對於檢方今天的提問,以及林生的證詞均表示沒有問題,但夏男律師還是以「今天傳喚最後一名證人,需要時間整理辯護意旨狀」為由,聲請下次開庭辯結,因此法官諭知下次庭期為5月3日。
5億高中生再開庭!傳賴生好友「釐清性向」 夏男第6度穿同件POLO衫現身
5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檢方認定賴生與夏男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台中地院上次傳喚賴生的母親、學校導師、輔導老師,都證稱賴生喜歡女生,但夏男仍否認犯案,檢方今(22)日傳喚賴生在學校最要好的男同學出庭,釐清使否為假結婚。特別的是,夏男從去年至今5度出庭都穿著同1件藍色條紋POLO衫,今天仍穿著同件POLO上衣現身法庭。夏男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上月18日開庭時,傳喚賴母、賴生施姓導師、翁姓輔導老師出庭作證,賴母、2名老師都指證賴生是喜歡女生的,還曾因感情因素行為脫序,而有輔導紀錄。其中,賴生的施姓班導師指出,賴生從高二開始就喜歡班上1名女同學,曾向對方告白遭拒,高三時又告白1次,女同學明確拒絕後,賴男開始有偷拍行為,遭到女同學制止;另外賴生雖然有交好的男同學,但也曾向她反應不喜歡對方「打屁股」嬉鬧,更從未聽賴生說過喜歡男生或同性婚姻等相關情事,強調「賴生喜歡女生」。班導也回憶,賴生祖父過世後曾詢問是否需要協助,當時賴生還提到都已經安排好,上大學後要騎機車環島,完全沒有透露任何輕生念頭,「當時聽到他墜樓非常震驚!」因上次開庭時,賴生導師表示,賴生在校時跟班上1名男同學特別要好,檢察官遂請求22日傳該名男同學出庭作證,釐清是否為假結婚。此外,去年5月22日檢方首度傳喚夏男出庭,他身穿件水藍色條紋POLO衫,之後接連5次開庭,無論天氣如何,夏男都穿著同件上衣,搭配深色褲子,而今日上午出庭,夏男又穿著同件水藍色條紋POLO衫,引起媒體好奇追問,但他始終保持沉默。
疑似有家暴歷史!持刀殺害25歲妻 中國男子遭判死刑緩期執行
2023年5月15日,中國江蘇徐姓男子在上海持刀殺害25歲的伍姓妻子,最後被依法起訴。而在歷經一年多的訴訟後,法院於19日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徐男死刑,緩期2年執行。為此,伍姓女子的家屬感到憤憤不平,已經揚言準備上訴。據了解,死刑緩期執行又稱死緩,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刑法,與一般緩刑不同的是,死緩的期間,被告是需要入獄服刑的,期間,如果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 即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可以減為有期徒刑。而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15日下午,徐男找到伍姓妻子在外的暫居處,由於伍女拒絕開門讓徐男入內,情緒激動的徐男,先是在門口隔空與伍女對罵,後續又持磚塊砸破玻璃進入室內,最後竟拿刀械捅刺伍女頸部、腹部等處數刀致其死亡。後續,徐男便報警主動投案。伍女的母親表示,事發地點就是自己與先生在上海的住所,女兒於2022年3月與徐某分居後,就帶著4歲的兒子前往該處居住,在事發前一兩天,女兒還因為兒子生病的事情,與徐男發生衝突。而事發當下,伍女的母親、伍女的小孩也在家裡面,並且全程目睹整個案發過程。伍女的父親表示,徐男與女兒結婚後,多次家暴女兒,女兒早有離婚的打算,只是為了孩子一直隱忍。女兒曾在2022年9月向老家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但被法院駁回。徐男的母親受訪時表示,表示兒子不是做壞事的人,平常「人挺好的」。兒子結婚之後,她不清楚兒子夫妻倆的事,也不清楚兒子有沒有打過媳婦。徐母也提到,兒子殺害伍某青當天給她打電話,要她幫忙帶孩子,她當時想讓兒子把伍某青和小孩一起接回家。面對家暴與故意殺人的指控,徐男開庭時就直接否認,更表示自己攜帶刀械前往伍女暫居處,並非是企圖殺人,而是希望以刀械的方式威脅伍女與小孩跟自己走。後續徐男也表示,自己曾有輕生的念頭,但是在姊姊的勸戒下,徐男才報警自首。後續法院認為,徐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由於徐男具有自首情節,因此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但伍女的家屬則拒絕與徐男和解,更要求法院判處徐男死刑,因此面對法院的判決,目前已確定會提出上訴。
「75歲中風男」早年出軌欠債未養育妻兒 2孩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
75歲中風男阿國在台中遭2名親生孩子指控,在成長過程中都是由母親帶大,父親不負家庭責任,也不幫忙養家糊口,在成年前父親均無扶養照顧,因而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法院說明,因阿國中風導致行動不便無法到場開庭,阿國提出自白書表示,接受小孩的所有指控,不予追辯。法官考量,因阿國近3年所得給付總額為0元,名下並無財產顯示,顯見阿國無經濟能力來維持生活。他的2名小孩在此情況下即負有扶養義務。阿國前妻出庭說明,2孩年幼時阿國就沒有與他們同住,孩子出生後,阿國未善盡扶養責任,只管過自己的日子,都是她做家庭代工和跟娘家借錢才得以維持日常所需開銷,後來她將小孩帶回娘家照拂,事後因阿國在外欠債和出軌便與他離婚。法官表示,由於阿國疏於對孩子在成長期間的照顧,也未支付贍養費用給小孩,阿國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法院依法宣判免除2孩對阿國的扶養義務,可上訴。
以「軍夫與罹病男有染」為藉 人妻出軌男同事遭判賠償25萬元
羅姓女子在跟蘇姓海軍士官結婚前夕,遭蘇男坦承曾跟罹病男子發生關係,羅女知情後無法接受心生不滿。於是羅女在婚後與蘇男產下1子後,出軌了黃姓男同事還被蘇男抓包,於是蘇男向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事後高雄地院判羅女和黃男賠償蘇男25萬元,全案可上訴。羅女和蘇男在2021年7月結婚,婚後產下1子。但蘇男於2023年6月13日發現羅女與黃男的鹹濕對話,包括「你很色」、「我有想過我們在後面放鞋子的地方發生關係」、「我有嚇到,第一次濕成這樣」等,蘇男看到對話後氣憤質問兩人,並在一周內與羅女離婚,同時向羅女和黃男提告兩人各需求償100萬元。羅女在開庭時表示,蘇男婚前才坦承曾跟罹患愛滋病的男性友人發生關係,迫於她當時已經懷孕,才選擇跟蘇男結婚,但婚後羅女仍對此事耿耿於懷,才打算請黃男傳情色對話來製造出軌假象,使蘇男同意簽字離婚,除此之外羅女還坦言,黃男確實有在家中過夜過,但兩人並未發生關係。蘇男說明,面對羅女的說詞,他表示婚前早就坦承,且有到醫院檢驗,確定無感染愛滋病,但事到如今羅女才說出這些前後矛盾的話,說明羅女的辯解全是對婚姻不忠的藉口。法官表示,羅女明明可以使用其他的方式來跟蘇男離婚,但卻帶黃男回家過夜和傳情色對話,法官難以採信羅女說詞,事後判處羅女和黃男向蘇男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打詐專法納「窩裡反」條款 立委籲設高額破案獎金
立法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陳冠廷及吳沛憶19日舉辦「司法應設置檢舉詐騙獎金及代位求償制度」記者會,呼籲打詐專法應納入「窩裡反」條款,設置檢舉破案獎金,並由政府代位被害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政府單位擔任公益訴訟人。 蔡易餘表示,現在詐騙集團多是使用跳板的形式,雖然人在國內或其他地方,但因為IP註冊在第三國、第三地,少了司法互助關係導致無法成功溯源,是科技上目前的障礙。建議行政院正在研擬的打詐專法應設置高額的檢舉獎金,透過高額獎金讓內部組織分化,瓦解內部結構才是打詐能夠成功的方式。檢舉獎金係因與檢舉查獲金額連動而有道德風險,法務部仍可透過編列預算方式避免,「窩裡反條款」仍要有獎金制度,才有足夠誘因策反詐騙基層。蔡易餘說,政府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民眾被詐騙後面對應訊、開庭等陌生法律程序,已沒有精神及能力提起民事訴訟,但唯有勝訴取得債權憑證後,未來加害人名下有財產,民眾才能追討回被詐騙的財產。被詐騙沒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民眾也面臨罹於時效,未來無法向加害人追討的問題。莊瑞雄說,政府積極打詐,除了將打詐工作提升到院層級,也藉由整合公私資源及修法來遏止詐欺判罪。目前多縣市有制定獎勵查察詐騙案件辦法,期望政院後續打詐專法能將檢舉破案獎金制度入法,並參照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依違法程度設計獎金階距。莊瑞雄表示,目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頭門號亂象也頒訂多項措施,建議政院可參考日本的「手機非法使用防止法」,若警方發現有手機門號可能涉及詐欺或恐嚇取財罪,可要求電信業者對契約對象進行確認,並有相關停止通話的公權力,藉此強化第一線警察端於犯罪預防及嚇阻功能,降低詐騙發生率以保障公眾財產安全。陳冠廷說,打詐最主要訴求三點:找得到人、扣得到錢、擋得了詐。透過高額獎金吸引詐騙集團底層的車手、青少年提供資訊,分化集團組織犯罪;透過名下財產追溯請求權延長,扣住詐騙集團的不當得利;並使用持續使用公權力控管、阻斷非法使用的電信門號、簡訊。王美惠認為,她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自己受騙、錢財卻要不回。法務部在去年7月1日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直至今年2月底為止,歸還被害人統計金額有11億2,008萬元,然同樣時間,國人全般詐欺財損金額就高達75億8975萬元,突顯相關打詐、偵查之措施似無達到行政單位預期之效果。王美惠呼籲,政府應有更具體的作為,也盼內政部儘速將打詐專法送至立法院審議,避免更多國人受騙上當。吳沛憶表示,很多跨境犯罪使用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的金流並不是無法追蹤,在黃子佼案中就有業界平台自發性的提出金流追蹤報告。相關查緝技術請執法部門要盡速掌握,同時政府也要業界建立合作,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剴剴之死/保母妹妹否認犯行!反咬「是姐姐施虐」 姐妹情決裂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劉姓保母竟與妹妹後續被依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等罪起訴,並且裁定羈押禁見3月。據了解,劉姓保母的妹妹開庭時將罪行全推到姐姐身上,而劉姓保母只認罪綑綁和打腳底板的部分。檢方表示,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檢方指出,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檢方提到,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根據媒體報導,劉姓保母在開庭時向法官道歉,翻供說自己只有綑綁和打腳底板,其他行為都沒有,希望別羈押她。劉姓保母的妹妹則將罪行推到姐姐身上,稱自己看到男童被綁起來有去幫忙拆開,並沒有施虐,姐姐還要她別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