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他人纏訟17年! 前汐止市長黃建清判刑6年定讞
2007年改制前的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違法核發「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派下全員證明書給蔡宏昇,讓其獲得土地補償費用6684萬餘元,全案歷經法院纏訟17年終於確定。最高法院10日認定,黃建清的犯罪事證明確,依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同案被告吳仁惠、趙河清、蔡宏昇也分別被依圖利等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確定。但更三審認定應沒收土地所有權,於2008年5月8日變更登記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的14筆土地,最高法院則認為,應再調查是否為有對價關係的犯罪所得,這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本案是因蔡宏昇得知「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實為神明會,而非祭祀公業,且「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有大筆土地,部分土地經土地徵收而有6000多萬元的土地補償費,蔡於是從中動手腳獲取不法利益。蔡宏昇提供不實沿革、派下員系統表,申請變更為管理人,但屢遭駁回,蔡由地政士吳仁惠透過趙河清介紹,認識時任汐止市長的黃建清,共同犯罪,由黃指示祭祀公業業務的承辦人後,同意核發派下員證明並同意備查蔡宏昇為管理人,蔡因此順利請領土地補償費6684萬餘元。高院更三審考量黃建清時為汐止市長,受國家俸祿,應清廉自持,竟濫權核可,圖利他人,惡性不輕,且犯後未坦認犯行,並無悔意,依圖利等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就判刑部分駁回確定。
連千毅入獄8個月喊「沒收到判決書」聲請再審 法院1句話打臉
網紅直播主連千毅因組織犯罪被判刑7年,去年6月到新北地檢署報到,正式入監服刑。不過,連千毅近日聲請再審,主張因最高法院啟動防逃機制,於判決後5日即通知他於民國112年6月1日自行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並發監執行,然而他入監執行已逾3月,卻未收到判決送達,已影響其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權利。根據判決書,連千毅主張,自己尚未收到最高法院第三審判決前,即因最高法院啟動防逃機制,於判決後5日即通知他於民國112年6月1日自行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並發監執行,惟其入監執行已逾3月,尚未收到最高法院判決送達,影響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權利,且其所為亦不符合組織犯罪構成要件,為此聲請再審。高雄高分院查證後發現,第三審判決正本於被告尚未入監以前,即已於「112年5月31日」送達被告戶籍地,經被告同住親屬(姊)簽收,並有最高法院送達證書及本院電話紀錄可參,已合法送達,惟聲請人具狀聲請再審,未敘述原確定判決有何再審理由,復未附具原判決繕本及證據,亦無釋明未能提出之正當理由或請求調取,已違背同法第429條聲請再審程序規定。高雄高分院審酌,第三審確定判決於聲請人入監執行前,即已合法送達。聲請人應以第二審實體確定判決為聲請再審之標的,而誤對最高法院第三審程序判決聲請再審,且聲請再審之書狀既未敘述原確定判決有何再審理由,復未附具原判決之繕本及證據,亦無釋明未能提出之正當理由或請求調取,經定期間補正而逾期仍未補正,核其聲請再審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獨/朱國榮棄保潛逃出境點曝 派出所簽到後27小時火速轉廈門
國寶總裁朱國榮涉及多起炒股與內線交易案件,遭高院判刑16年與8年,高院和檢方共責令朱國榮以5億元天價交保,並規定朱需每日晚間7時許前向轄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但朱國榮9月7日下午3時許正常前往派出所報到後,卻在8日未正常報到,疑似棄保潛逃引起軒然大波;而派出所遲至12日晚間11時許才發現通報,被指因缺失才會導致朱落跑成功。不過警方已掌握相關消息,證實朱國榮在台南潛逃出境,其簽到後擁有27個小時,逃往廈門轉機前往菲律賓,完全綽綽有餘。朱國榮被媒體指出,其疑似在北部港口搭乘豪華遊艇潛逃出境,其女友宣宣隨後更帶著朱剛滿月的兒子出境,疑似要與朱會合。不過據警方掌握最新消息指出,朱並非如媒體所說在北部搭乘豪華郵輪,而是在台南潛逃出境,加上朱並未在對岸遭到通緝,按常理推算,廈門到高雄的距離最短,僅距離台灣165海里,換算為305.6公里,其7日向派出所報到後再前往台南,搭乘高鐵也僅需1個多小時的時間,其抵達台南後再前往廈門高橋機場出境,完全可以在8日早上抵達廈門機場後再轉往菲律賓。而此次三張犁派出所在朱國榮8日未即時向派出所報到後,直至4天後才察覺有異,緊急通報高院法警室,被指因缺失導致朱成功落跑,但據知情人士指出,朱從7日晚間向派出所簽到後,距離其應報到時間還有27小時,要潛逃出境完全綽綽有餘,推算下來其8日人早就已經在廈門機場等候轉機,「去派出所報到不等於不會跑」。知情人士也指出,朱國榮未報到落跑一事,其根本源於防逃機制失靈,何況朱國榮年事已高,宣判在即,逃跑機率不小,但院檢明知朱有潛逃的可能性,卻未在朱等待宣判期間,未要求朱攜帶電子腳鐐,更未扣押朱的相關財產,事後卻試圖想將鍋甩在警方身上。而針對朱國榮並未攜帶電子腳鐐一事,高院則回應,金融犯並非會造成即時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此外,也有不少官警質疑防逃機制中的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措施,以報到來說,不同人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均不同,以朱國榮為例其需每天晚間7時許前向派出所報到,但還有其他人是應每個禮拜報到一次、每個月報到一次,只要有心落跑,報到根本無法起到防逃作用,「難道人在30天後落跑也要歸咎於警察嗎?」
報到=不跑?朱國榮棄保潛逃 知情人士:防逃機制失靈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炒股、內線交易等多件案件,先前以天價5億元金額交保,並依規定須天天前往三張犁派出所前往報到,不過朱卻疑似棄保潛逃,其9月7日下午3時許向派出所報到後,8日即未出現,警方未即時通報,直至12日晚間11時許才向高院通報。對此,信義分局也坦承疏失,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初步了解,朱國榮因涉及多起炒股與內線交易案件,將被高院宣判在即,並已5億元天價交保,同時須每日晚間7時許前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孰料朱國榮在9月7日下午3時許前往三張犂報到,神色自如的完成簽到後隨即離開,但他隔天隨即未出現,疑似棄保潛逃,引起軒然大波。而朱國榮落跑後,被媒體指出其疑似搭乘豪華遊艇潛逃出境,其女友宣宣隨後也帶著剛滿月的兒子出境,疑似要去與朱國榮會合,而朱國榮未向派出所報到後,三張犁派出所卻直至12日晚間11時許察覺有異,緊急向高院法警室通報,被質疑晚了4天通報,進而導致朱國榮落跑成功。對此,信義分局也坦承疏失,將對當晚值班幹部與所長追究相關過失責任,並要求幹部需每天確實落實轄區報到人口。不過有知情人士指出,朱國榮未報到落跑一事,其根本源於防逃機制失靈,定時報到不等於不會落跑,何況朱國榮年事已高,又宣判在即,若院檢明知朱國榮潛逃的可能性,在朱等待宣判期間,卻未要求朱攜帶電子腳鐐,更未對其扣押相關財產。對此高院才回應表示,金融犯並非會造成即時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此外,也有不少官警質疑防逃機制中的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措施,以報到來說,不同人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均不同,以朱國榮為例其需每天晚間7時許前向派出所報到,但還有其他人是應每個禮拜報到一次、每個月報到一次,只要有心落跑,報到根本無法起到防逃作用,「難道人在30天後落跑也要歸咎於警察嗎?」
樂陞案許金龍坑殺2萬股民 最高法院重判10年確定
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審結樂陞前董座許金龍炒股案,負責承審的刑九庭支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為他擔任上櫃公司董事長期間,取得私募股票伺機牟利,未據實申報公告,還利用百尺竿頭公司名義負責人,讓投資人陷於錯誤,購入樂陞股票或參與應賣,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重判許男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全案確定,最高法院並同步聯繫檢方,對許男啟動防逃機制。一審時許金龍遭判刑18年,上訴後,二審改判12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證券詐欺、侵占等罪,改判許男10年徒刑,併科罰金6000萬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2016年樂陞炒股案爆發,樂陞科技(已改名為齊民公司)前董事長許金龍自導自演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案,破局後不但坑殺近2萬股民,許還靠內線交易大撈一筆,並找曾涉國票案的楊博智操縱樂陞公司股價,藉私募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套取個人利益,估計許金龍等人不法獲利高達40億元。民事賠償部分,投保中心先替1萬9979名投資人向百尺竿頭公司、關係企業「Mega Cloud」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求償46億餘元,台北地院2017年8月18日判投保中心勝訴,百尺竿頭公司未上訴,全案定讞。投保中心接著在2017年8月24日,再次替投資人向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人求償,台北地院今年7月審結,判決許金龍、百尺竿頭公司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中國世紀華通CEO王佶、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律師鄭鵬基、操盤手楊博智(本名楊瑞仁)因涉公開收購、炒作股票,須連帶賠償51億多元,許金龍涉內線交易部分須賠償1億多元,還可上訴。
中藥商行賄案纏訟15年 前立委邱垂貞判刑3年10月定讞
26年前中藥商公會全聯會涉行賄立委遊說修法案,檢方2008年起訴8名前任及時任立委,官司爭訟15年,2人死亡、5人無罪確定,僅存的「唯一被告」邱垂貞,歷經5次更審後,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500萬元確定,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本案是因中藥調劑權1993年遭修法刪除,改成需要通過國家考試才能調劑。時任中藥商全聯會理事長的徐慶松,向地方公會募得3900多萬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涉嫌向時任立委邱垂貞等人送錢遊說。立法院1998年通過相關藥事法修正案,但後來爆發立委收賄醜聞,2008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8名前任及當時的立委李俊毅、趙永清、許舒博、馮定國、廖福本、邱垂貞、林光華、陳鴻基。一審只有廖福本、邱垂貞被判刑,另6名立委都獲無罪判決,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逆轉改判8名立委都有罪,之後案件在二、三審間來回,2013年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將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判決無罪確定;廖福本因死亡,判公訴不受理。後來林光華、馮定國(已死亡)及許舒博也陸續獲判無罪確定;遭起訴立委中,只有邱垂貞歷審都認定有罪。高院更五審認為,邱垂貞知道中藥商公會送錢,是為了求他推動修法,他與中藥商公會全聯會成員達成收賄的意思合致,他收500萬與其職務上行為有對價關係,構成貪汙罪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判刑3年10月,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直播主之亂定讞! 連千毅重判7年確定
知名網路直播主連千毅和寵物店老闆「大仁哥」2019年在網路互嗆,雙方在高雄街頭砸店、開槍引發所謂「直播主之亂」,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皆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槍砲、恐嚇等罪,重判連男7年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原判,連男判刑7年確定,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至於他所涉可易科罰金1年刑期及併科罰金部份,二審時已確定。判決指出,連千毅2016年成立蘭庭國際,吸收多人加入高雄分會,由謝育全暫任高雄分會會長,楊姓、黎姓男子分別擔任副分會長、連千毅則為高雄分會的實際主持人,謝、連2人經常在臉書上炫誇高雄分會勢力。以「『現主時』(現在)來,仔細聽」、「刷一整排愛心、漢堡」或是大聲喊「包軌(包起來)」等誇張言詞,讓連千毅大為火紅。寵物店老闆鄭又仁不滿連千毅作風,持刀械毀損直播倉庫鐵門電鈴、監視器設備等;連乃指揮黎姓男子等人報復,但誤認陳姓、葉姓男子為鄭又仁的同夥,毆打2人成傷,還毀損他們的自用小客車。連還找人持棍棒、刀械到鄭男的寵物店敲砸門窗,毀損店裡客人的自用小客車。連千毅和鄭又仁兩派人馬在街頭高調衝突,檢方起訴連千毅在內的27名涉案人。
「直播主之亂」告段落!連千毅遭判刑7年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直播主連千毅2019年和寵物店業者鄭又仁網路結怨,雙方陣營在高雄掀起「直播主之亂」大鬧高雄治安,最高法院駁回連的上訴,將他依組織犯罪等罪判囚7年,另有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判決指出,連千毅2019年7月間起,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之名義對外活動,連所經營之蘭庭精品公司多名男性員工隨之加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恫嚇網路上發文嘲諷或不利連千毅或蘭庭精品之網友。後來,連因此與家人經營寵物店之鄭又仁發生糾紛。雙方相互於2019年9月17日至19日間,由連千毅方對於其認為屬鄭又仁人馬之被害人砸車、打人、砸店,鄭又仁也在9月17日至連千毅之直播倉庫外叫囂恐嚇。中間雙方雖一度言和,惟言和後仍有人透過網路群組集結至直播倉庫挑釁,後來對方於警方在直播倉庫外守望時開車衝撞直播倉庫之大門,連千毅、謝育全等人認為對方出爾反爾而心生不滿,於9月19日凌晨推由搶手,在連千毅、謝育全之指揮授意下對寵物店開槍。一審及二審對連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就主持高雄分會與恐嚇部分,依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就非法持槍彈及恐嚇寵物店部分,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10萬元, 另涉2強制罪及毀損罪部分各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拘役55天、4月及6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遭判刑1年定讞將入監服刑 陳致中: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
前總統陳水扁涉入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已纏訟多年,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的上訴,判刑1年定讞,因此陳致中近期將入監執行,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也依洗錢罪被判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也駁回了黃睿靚的上訴,黃睿靚確定獲緩刑。已裁撤的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先後起訴陳水扁所涉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等四大案,經一、二、三審審理以及發回後,已有部分案件判決確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於更二審判決中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其中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是指示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陳致中近期將會入監執行,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陳致中則在臉書發文表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都會勇敢走下去。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會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
阿扁兒子陳致中要入獄! 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案判1年確定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控涉及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陳致中須入獄服刑,院方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陳是現任高雄市議員。至於陳致中的妻子黃睿靚則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最高法院同時判決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至於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被控洗錢罪,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吳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一造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及新冠疫情之變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高院更二審吳淑珍雖然請假未出庭,但委由律師辯 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 她涉犯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陳致中及黃睿靚部分,更二審考量陳及黃協助吳淑珍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透過繁複手段設立海外帳戶,涉入不淺,各依洗錢罪判刑,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陳致中要坐牢了!洗錢案判刑1年定讞須入獄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陳致中須入獄,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至於陳水扁老婆吳淑珍洗錢罪將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吳無正當理由到庭,一造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及新冠疫情之變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高院更二審吳淑珍雖然請假未出庭,但委由律師辯 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 她涉犯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陳致中及黃睿靚部分,更二審考量陳及黃協助吳淑珍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透過繁複手段設立海外帳戶,涉入不淺,各依洗錢罪判刑, 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信義夜店殺警案定讞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判8年
震驚社會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警員薛貞國被殺案今天落幕,最高法院上午將「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各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至於率眾前往的主謀蕭叡鴻等61人,先前已依聚眾鬥毆致死等罪,各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2014年9月14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糾集70多人前往SPARK理論,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在場聚集青少年不滿薛斥責他們吵鬧,除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毆致死。最高法院2018年間先將蕭叡鴻及周譽騰等61人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其中蕭判刑13年、「黑二代」萬少丞重判8年8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9年確定,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將曾劉夫妻各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頂新案魏應充再入獄 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頂新油品案,前董事長魏應充部分犯行遭判刑確定,入獄執行後去年初出監,最高法院針對發回更審部分,駁回上訴,魏應充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年10月,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纏訟多時的頂新油品案,2019年最高法院判決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決定讞,其中19罪可易科罰金,另7罪刑度從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計判刑5年9月,另犯45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販賣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無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4年4月徒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魏應充先前因味全混油案,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入獄後假釋出獄,後來頂新及味全混油確定部分,法官裁定合併執行4年8月,魏應充2020年1月8日入獄,去年1月19日出監至今。檢方將再向法院聲請定執行期,由法官裁定魏應充須再執行多久刑期。頂新油品魏應充判刑確定入獄出監最高法院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頂新混油案又定讞 魏應充再判刑9年2月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混油案,魏先前判5年9月定讞,入獄執行後去年初出監,最高法院今天針對發回更審部分,駁回上訴,魏應充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年10月,全案定讞,刑度共9年2月,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纏訟多時的頂新油品案,2019年最高法院判決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決定讞,其中19罪可易科罰金,另7罪刑度從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計判刑5年9月,另犯45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販賣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無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4年4月徒刑,以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
師生假借有通靈、改運解厄能力…誘騙17人詐上億 判決結果出爐
新竹縣退休女校長彭春蘭與她的學生林沛穎,被控共同假借有通靈及改運解厄能力,誘騙17名被害人投資,購買玉器、木雕消災解厄,詐得1億多元。最高法院11日駁回檢方上訴,將彭判刑13年、林判刑15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昔日的師生竟聯手詐騙,這起杏壇醜聞,2人先由彭女在2015年間,到新竹地區各佛寺、宮廟或山區,觀察習佛學員、信徒或登山者,並主動接觸、攀談,挑選其中因自身或家人身體有狀況、家庭關係不佳、有親屬往生者作為詐騙對象。彭女利用她退休校長的身分,卸下對方心防,透過閒聊、分享習佛或購玉心得、自身經驗,並以聚餐及會面等方式取得信任,再引介自稱老師、神仙的林沛穎與對方認識。彭與林找這些對象聚餐或會面時,由林以宗教上的災厄、鬼神的理論及政治局勢等話題,引發對方在信仰的需求或投資意願,並以其出售的佛像、雕刻、玉石配件等,實屬難得珍貴的說法,促使這些對象相信這些物件可消除業障、避免災難。林、彭甚至還誆稱被害人自身或家人、朋友遭逢厄運、有業障需要消除、往生親屬託夢、將罹患重病或血光之災,遊說被害人花大錢購買玉器、木雕,或請林舉辦祈福或消災解厄法會,其詐騙時間長達4年,被害多達17人,犯罪金額合計約達1億823萬多元。台灣高等法院考量,彭春蘭2010年間已因為犯詐欺案件經法院判刑確定,所涉詐欺案件與本案詐欺手法相似,都跟宗教有關。此次更變本加厲,犯罪時間長達4年,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多元以上,足見毫無自省能力,依加重詐欺罪及洗錢等罪判處13年徒刑,她的學生林沛穎因犯罪情節較重,判處15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2人將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