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在5月1日正式上線新版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內容中最大的改變就是,即便是小型、微型企業,雇主須依法強制幫勞工納保,避免勞工因為發生工安意外而無法申請保險給付。而同時,如果是非雇傭關係的員工,也可以自行投保。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過去法規規定未滿5人之企業,雇主無須強制幫勞工投保保勞保,這使得一些勞工在發生工安意外之初,無法及時申請保險給付。而新法上路後,未滿5人之企業,雇主雖然可以不用強制幫員工保勞保,但仍需強制幫員工保職災保險。而對於像是外送員、影視幕後從業人員,這類型的人大多與企業之間並非是雇用關係,過去如果沒有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的話,發生意外須自行負責。但如今,這類型的工作人員除了可以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保外,也能針對職災保險進行自我投保。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指出,桃園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朱梅雪表示,新版《災保法》將勞保、職災分開,對於一些小企業任職的勞工比較有保障,但對於正式上路後的實行,是否會發生障礙、困難,仍有需觀察。而新北產業工會秘書長姚光祖表示,《災保法》的上路,需肯定勞動部的做法。但他認為,就長遠目標來看,勞保應該是要朝4人以下企業都完全納保前進,這樣才能讓勞工有更全面的保障。
深圳全市社區、城中村和產業園區從本周一起實行封閉式管理,一些快遞小哥即使有官方出具的出入證明文件,也被迫有家歸不得,只能露宿街頭。微信朋友圈16日流傳一篇文章〈疫情之夜,那些無家可歸的深圳騎手〉,描繪快遞小哥在疫情之下為生活拼搏的現狀,但文章隨後被網路管理員封殺,全網下架,目前只剩海外中文網站還有備份。深圳封村導致有家歸不得,快遞小哥被迫露宿街頭,在微涼的深夜席地而睡。文章寫道,深圳寶安區白石廈村15日晚間升級了防疫措施,改為「只准進、不准出」,進村意味著要封禁到本月21日,快遞小哥如果沒有工作,家中經濟立即斷炊。住在城中村的外賣騎手聚集在村口,不知所措。無家可歸的騎手們只能露宿街頭:有的騎手卸下了外賣箱,用電動車做了簡單的屏風,在路邊鋪上塑膠袋或者瓦愣紙箱席地而睡;有的躺在公園的露天長凳、廣場石階上,裹上薄外套或者自帶的被子休息,有的甚至睡在公廁母嬰室的單人沙發上。深圳封村導致有家歸不得,快遞小哥被迫露宿街頭,在微涼的深夜席地而睡。文章稱,其中一位騎手林哥心情格外焦急,他的妻兒仍在白石廈村中,但他今夜不能進村,因為進村意味著沒法工作賺錢。有的騎手甚至自嘲說:「如果感染病毒了,平台每天能補助500元人民幣,算是賺了。」深圳封村導致有家歸不得,快遞小哥被迫露宿街頭,在微涼的深夜席地而睡。深圳封村導致有家歸不得,有的快遞小哥躺在母嬰洗手間的沙發上休息,湊合著過一晚。原文如下。〈疫情之夜,那些無家可歸的深圳騎手〉前些天,朋友圈刷屏一位外賣小哥在深圳衛健委公號文章的留言,他寫道,雖然疫情期間無接觸配送無需上樓方便了騎手們,但他覺得「不希望方便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很多人被這位外賣小哥樸素的正義感所打動,但真實生活可能會將他的期望反轉,呈現出的情形可能是「我們的方便正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昨晚,我在九點駕車途經寶安區白石廈村一帶,看到一群騎手聚集在村口,但看陣勢並非送餐,後下車向騎手們打聽。瞭解到,原來是村子在今晚升級了防疫措施,改為:「只准進、不准出」。這些勞累一天的騎手們原本想著能在夜裡收工,早早回城中村的出租屋休息,哪曉得如今政策「突變」,擺在他們面前只剩兩種選擇:要麼進村睡覺;要麼留在外面,明天才能繼續穩工。當然,大多數騎手沒能立馬作出決定,他們選擇在門口僵著,有幾個健談之人則與把手入口的看守磨嘴皮子,但無濟於事。我攀談上的樸樸騎手林哥,心情格外煩躁,他妻兒仍在村子中,但他今夜不能進村,進村意味著要封禁到21號,也意味著這段時間沒法搞錢。接著,林哥拿出了三張A4紙並向我抱怨,它們分別是:《生活必需品保供企業證明》(深圳市商務局2022年3月13日出具)、《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從業人員工作證明》(深圳市樸樸科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14日出具)、《工作證明》(深圳市樸樸科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14日出具)。這些文件無非說明,林哥所在的樸樸公司為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保障的重點企業,林哥為樸樸正式員工,他需要出入的小區、街道不僅是工作所需,也是保障深圳市物資供應、基本民生所需。林哥本以為憑借這些「通關文牒」可保證他在疫情期間正常上工,但沒想到它卻在回家的村口時變成了「單程票」。同樣,令我不解的是,深圳市多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文指出,需要外賣騎手來送餐、送糧油米麵肉菜來保障市民基本生活,但為何在今晚卻讓住在白石廈村的騎手「只准進、不准出」?莫非這些政策的制定者家裡的菜都是親自出門買的?當然,白石廈村並非特例。我在前一天聯繫了在南山區的騎手兄弟阿鄭,他早就被封在了南山村,他朝我抱怨說,早知道車停村外,直接翻牆出來開幹了。另外,有其他騎手兄弟告訴我,在南山被封的村子還有灣廈村、丁頭村、南園村、向南東村。不熟悉深圳的朋友可能聽到這些村名沒有感覺,我可以換個說法:住在這些村子裡的騎手,他們的配送服務輻射著蛇口地區、粵海街道的人,前者是深圳Old Money聚集地,後者被譽為「中國最牛街道」,騰訊、大疆、華為、中興等企業註冊於此。我看著村口左右為難的林哥,只能寬慰他幾句,突然想知道南山區那些「無法回家」的騎手兄弟今夜如何度過,便開著車往南山方向駛去。之所以叫他們騎手兄弟,是因在去年夏天我在南山做過一個月外賣騎手,品嘗過職業其中滋味。我猜他們中不少有拒絕回村的人,今夜定會露宿街頭。對他們而言,賺不到錢比感染Omicron更悲慘,他們中甚至有人開玩笑地說:如果感染病毒了,平台每天能補助500,算是賺了。我想在今晚盡可能地找到他們。最先,我去了蛇口的海上世界,但沒能找到一人。此前,有騎手會在深夜出現在明華輪看得見的地方。有時候,他們在藝術中心的女媧像底座的長椅上休息,但那裡已拉起了警戒線。我立馬改變策略,在濱海大道以南巡遊,如果凌晨12點的街邊停著外賣電動車,他們大概率就在不遠處。我在創業路旁發現線索,接著在南山書城一帶發現了三個騎手兄弟。你可以看到,他們三人都不願意將自己的臉暴露在黑夜裡。我瞭解他們,把餐從A點送到B點賺到每筆配送費,光明磊落地掙錢,沒有人願意看起來像個流浪漢。他們當中勤快者能在南山片區月收入過萬,當他們無法回到城中村,又想省掉一晚房費時,只能靠遮臉來保持最後的體面。昨晚,深圳夜裡氣溫22℃,南山書城的街心公園涼風陣陣,騎手兄弟裹緊了變出來的被褥、毛毯,他們在這個夜晚打起鼾聲,絲毫不在意呼吸間會吸入了被嚴防死守著的病毒。在他們睡著的不遠處是一排電動車換電箱,我在那裡遇到了正在「換電」的張哥,他也住在城中村裡,今晚回不去了,但他趁著這會還有精神再送幾單,他告訴我海岸城一帶也有些騎手睡在那邊。當前往海岸城後,在一樓水池的平台上看到了兩個騎手兄弟,他們卸下了外賣箱,用車做了簡單的圍擋,掩面而睡。所幸,他們身旁的後海大道,安靜得只聽見風吟,兩側大樓也暗淡不少。我順著後海大道,開往南油文化廣場,過去曾在那二樓平台專設騎手核酸檢測點,那地人少、寬敞、有牆避風,沒准有些騎手在那裡度過今晚。當我到達那個地方時,確實發現有一人躺在台階上,可能是聽到了我的步伐,他立馬驚坐起身,我立即向他道歉並表明並無惡意,隨即,聊了起來。劉哥,52歲,湖北人,早年在深圳做保安,今年春節後返深做起了美團眾包騎手,家住附近的灣廈村,封村後已三天未回家。他跟我說,現在做外賣搞不贏年輕人了,年輕人輕鬆過萬,他說年輕人的腦子像是有計算器一樣,知道怎麼搶單和規劃路線,他則每天維持在一兩百之間的低收入水平。我問他怎麼跑得如此慘淡,他說一是路線不熟,二是同時最多接兩單。心想難怪如此,那些能月入過萬的騎手兄弟,哪個不是在午高峰同時拿著十幾單,他們讓深圳特區的交通法規徹底見鬼,以命相搏才能賺到這個辛苦錢。我勸劉哥換個方向,換「達達快送」平台送些超市的東西,時效不那麼急,道路安全有保障。當然,代價是經常需要拿上糧油米麵這樣的重物爬樓,想到這我又把話咽下去了。分別之際,我提議給他拍張照片,但他立馬戴上了口罩表示抗拒,他代表的是美團公司,不能破壞公司形象。我想拆穿他的把戲,美團壓根與他沒有半毛錢的雇傭關係,但他的職業素養讓我覺得應該此刻閉嘴。最後,我還是隔著很遠拍了他的身影,但至少遵照了他的意願,讓人無法辨別不出他衣服的顏色。即便在夜裡三點,還有騎手在街上穿梭,我想起了剛加入外賣騎手時,隊長帶我們開會的南山文體中心。當我從南海大道向北駛入前往時,看到了個兄弟躺在路邊玩著手機。我試著送給他幾瓶水、紅牛飲料,他再三謝絕,稱自己箱子裡備著。自尊心強的他第二個夜晚在街邊度過,他玩著王者榮耀打發時間,他僅僅需要側目一下,他就能看見不遠處這款遊戲廠商的大樓,閃著Tencent(騰訊公司)字樣的大Logo。我在南山文體中心一無所獲,反倒又遇兩輛急救車閃燈經過,早已心無波瀾。最終,兜兜轉轉我將車停在了學府路,順著南海大道再向南走,這段路沿途發現了若干騎手老哥。同樣,他們也不將自己的面目示人,電動車和折疊雨傘是他們的盾牌,在這個難得的寂靜之夜守衛他們夢鄉。我在南山巡遊至凌晨四點後感到身心疲憊,又在回家路上經過白石廈村口,還有幾位騎手在門口和守夜的保安磨嘴皮子,但仍無濟於事。有好事騎手老哥聽聞我想找露宿街頭的騎手,建議讓我去附近的萬福廣場看看,剛剛在村口散場的老哥很多都在那過夜。我後又在萬福廣場遇到了兩個小兄弟,我問他們:白天你們給被封閉的人送餐,到了晚上反倒有家不能回,心裡有怨氣嗎?其中,一個00後湖南老弟回答道,沒有什麼好生氣的,畢竟掙錢要緊,人家的規定,我倆有什麼辦法?老弟的回答令我五味雜陳,我感嘆他20歲不到出來打拼,吃苦耐勞。但又覺著他已經被錘得很老了,老到沒能對「人家的規定」,有半點怨言。而正是這他媽的「人家的規定」,正將他拒家門之外。我正想怎麼跟他講「為權利而鬥爭」,但小兄弟接過話鋒,說道:「掙到錢才能挺起腰桿。」我沒有做任何反駁,如果這個信念能一直指引著他,也沒准終有出人頭地之日。我倆在互加微信後,告別。當我從廣場公廁直抒尿意出來時,發現洗手盆旁的母嬰室的門縫緊閉,感覺事有蹊蹺,便拉開了門。原來裡面一位「黃袍加身」的老哥正睡得香甜,一掃心中陰霾,但願他夢中有柔軟被子和清新空氣。回去的廣深高速如同冥界般幽暗,在這座城市隱蔽角落裡到底藏著多少有家不能回的騎手呢?我無法得知。但經過今晚,我可以確信的事情有:他們會在陽光展露時最先醒來、多數人不覺著昨夜悲慘、以及照常上線接單。即便沒有掩面,你們也很少有人記住他們的臉。當他們用勤快手腳建立無數連接,不覺著是你們口中的城市英雄。要知道,他們每日像陀螺一樣不停旋轉,為的絕不是要被這座城市所依附,求的只是不被這座城市無情甩出。
台北一名滕姓男子從東吳大學經濟系畢業後,繼續前往美國深造,取得數據分析碩士學位,並於2018年間進入第一銀行服務,擔任數位銀行處大數據分析暨建模中級專員,月薪6萬5000餘元。不料半年試用期滿後,銀行卻以他多次遲到、未依規定打卡、不善與人溝通等事項為由,逕自將其解雇,氣得滕男提出訴訟。根據判決書,滕男表示,他從2018年6月25日開始,擔任第一銀行數位銀行處大數據分析暨建模中級專員,約定每月薪資6萬5129元,並簽署新進員工同意書,未料半年試用期滿後,資方卻將其資遣,惟同意書約定試用期過長,對勞工顯失公平,應屬無效,且銀行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他不能勝任工作,主張雇傭關係存在。第一銀行辯稱,雙方當時簽署的同意書為試用契約,兩造得隨時終止契約,無須具備勞基法之法定終止事由,且上頭皆已明確記載試用期間為6個月、考核標準等細節,另滕男於試用期間多次遲到、未依規定打卡,專業能力、團隊合作及溝通能力也未達考核標準,經多次建議仍未改善,依規定終止雙方雇傭關係。歷審裁判認為,滕男曾多次遲到,到職沒多次就出勤不正常,理由是「不熟公車路線」、「坐錯車」等,顯見自我管理有問題;另一方面,滕男無法適時接受他人建議,討論過程中數度情緒激動,影響團隊溝通效率,認定一銀解雇有理。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處滕男敗訴,全案確定。
韓劇《愛的迫降》去年在台灣紅極一時,讓不少民眾想嘗試飛行傘運動,本刊卻接獲投訴,21歲女大生咕綺(化名)去年在胡姓教練陪同下體驗飛行傘,卻因教練操作不當而重摔,咕綺留下嚴重後遺症,下半輩子可能便溺失禁,得終身吃藥控制,花樣年華就此破碎。12月16日下午,本刊抵達咕綺的甜點工作室,她在一年多的休養後已勉強能站立行走,一瘸一拐的腳步仍無聲記錄著那次悲劇造成的傷害,搖晃而踉蹌的身影讓人不捨心疼,但她不願假手於人,咬著牙將烤箱和麵糰奶油等材料擺放歸位,開始全手工製作每天的訂單。「原本想開美美的咖啡廳,讓走進來的每個人感到幸福,現在卻連上班都沒辦法,只能改接訂單。」在甜點的馥郁香氣中,咕綺微笑著回憶曾經的理想,她大學唸的是烘培,最大願望是有一間自己的店,親手製作各種點心,親眼見證客人的笑容,這個甜美而微小的夢卻在去年10月化成碎片。去年10月4日下午4時許,咕綺跟著朋友一起到萬里體驗飛行傘,當時太陽即將下山,飛行傘公司似是為了消化龐大客流而有些倉卒,並沒有告知任何風險及危險,僅含糊表示有投保300萬元保險,遊客們連保單都沒看到就被趕鴨子上架,穿著裝備上陣。咕綺由胡姓教練帶領起飛,原要從山區滑翔到沙灘降落,但一離開地面她就覺得大事不妙。「那時候就發現,其他人都在往上飛,怎麼只有我在往下降。」回憶當時的險象環生,咕綺大眼中仍帶著揮之不去的恐懼,她說,當時驚覺自己並沒有順利翱翔於天際,反而離地面越來越近,甚至差點墜入海中,最終甚至勾到電線,2人從5公尺高空重摔落地。咕綺當時意識清醒,感覺到下半身麻木、毫無知覺,緊急送醫後發現她胸椎和腰椎嚴重受損,連頸椎都遭到傷害,還因神經損傷而導致大小便失禁,在手術和復健後她終於能夠起身行走,便溺失控情況卻未改善,醫生判定她下半輩子不能跑跳和從事粗重工作,終生恐得靠藥物治療,殘忍醫囑對這個人生正要開始的女孩而言宛如死刑,但比起自己的傷勢,咕綺更心疼母親為她流的淚。咕綺因意外而遭受嚴重傷害,在母親的陪伴和辛勤復健下才能站立行走,但下半輩子將不能跑跳,還得終生服藥治療便溺失禁情況。(圖/黃威彬攝,ctwant合成)「媽媽那時候衣不解帶的守著,一有任何聲音她就會立刻發現,然後起來照顧我。」談起母親的辛勞,咕綺的情緒終於潰堤。她出身單親家庭,因不捨媽媽辛勞而從15歲開始打工,原希望能分攤家計,沒想到如今卻因一次出遊而變成被照顧的對象,自責和愧疚幾乎將她吞噬,在至親的開導下才稍稍釋懷。而毀了咕綺下半生的真正罪魁禍首卻始終沒有現身,胡教練從頭到尾都不曾來看望咕綺,僅在她出院前由其妻子代表致意,飛行傘公司一開始曾來探視,發現咕綺狀況越來越嚴重後便試圖將所有責任推到教練身上,稱公司與教練是承攬制而非雇傭關係,胡姓教練更選擇輕生以逃避壓力。在胡姓教練離開人世後,飛行傘公司才開始談論和解,更對咕綺提出的賠償細項百般刁難,但咕綺母女被龐大的醫療費用壓得喘不過氣,她們拖不起,更沒有對簿公堂的本錢,最終在第四度和解時勉強達成共識,且咕綺拿到的和解金加上保險理賠金總共僅1300萬元。咕綺在出院後立刻坐著輪椅重返校園,如今即將畢業,她不願成為家人的負擔,因此以自己的綽號在網路上開設點心賣場,販售親手製作的減糖精緻小點,希望客人在享受美味的同時還能兼顧健康,而飛行傘意外頻傳,她也希望相關單位能訂立完整法規,別再有無辜民眾像她一樣受害。咕綺受傷後無法外出上班,只能以自己的綽號在網路上開設點心賣場,販售親手製作的減糖精緻小點。(圖/黃威彬攝)本刊致電該業者,業者則大聲喊冤,表示已與咕綺達成和解,咕綺的意外是帶飛教練操作失誤導致,已將該教練除牌、永不錄用,教練也已付出代價。業者強調,停業以來一切皆依照政府指示,其他業者都到外縣市經營,他們則是至今都尚未復業,任何運動都有風險,連跑馬拉松都有可能猝死,希望政府別因噎廢食,還給飛行傘運動正常發展空間。(《CTWANT》關心您,自殺解決不了問題,給自己一個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飛行傘可體驗遨遊快感,加上戲劇加持讓不少民眾躍躍欲試,每年約有2萬人體驗該運動,但飛行傘屬於「三不管地帶」,中央始終未訂周全法規,目前僅屏東和宜蘭有法可管,其餘區域只能靠業者自律。律師林詠善提醒,消費者體驗前應問清「保險」是誰負責,發生意外時才方便究責。據了解,飛行傘講究氣流穩定、飛行落差夠以及降落腹地廣闊,而台灣四季如春、不會降雪,是全亞洲最佳的飛行場,日韓玩家都爭相來台體驗,新北市、新竹、宜蘭、花蓮、台東、南投、屏東等多縣市都有業者在經營,疫情前平均每年都有2萬人參加。 屏東是台灣少數訂有飛行傘自治條例的縣市,三地門賽嘉村則擁有台灣首張合法無動力飛行場證。(圖/報系資料照)但高刺激也伴隨著高風險,從2015年至今飛行傘運動共造成10死6傷,連79歲的資深日籍玩家去年在南投都因遭遇亂流,半空中人傘分離喪命,花蓮還曾發生飛行傘教練載客卻卡在高壓電線上而造成死傷的悲劇,飛行傘是公認的「高危產業」,政府的法規卻始終停留在模糊地帶。本刊調查,現有飛行傘相關法令為教育部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而訂定頒布的《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該辦法僅是行政命令層級,是以輔導業者為主要目的,因此辦法中並無罰則,飛行傘業者仍須由各縣市政府加以管理。目前各縣市中只有屏東和宜蘭訂有自治條例,並訂有罰則,而其他縣市皆無相關法源依據,只能用《消保法》要求業者改善或自律,儼然把民眾的安全賭在業者的良心上。律師林詠善提醒,倘若真有意外發生,飛行傘公司可能會與教練切割,宣稱與教練是承攬制而非雇傭關係,要求消費者與教練自行解決,因此消費者在體驗前應問清楚「保險」是誰負責?是公司還是教練?最好要有LINE等文字紀錄為證,真有任何問題才方便將公司拉進來究責,以最大可能保護民眾權益。律師林詠善提醒,消費者玩飛行傘前,應問清楚「保險」是誰負責,最好要有LINE等文字紀錄為證,真有問題才方便對公司究責。(圖/翻攝畫面)新北市政府體育處表示,《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雖有規定業者需為受載飛者、學員及專業人員投保責任保險,如:每人體傷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以上,但法令中並無罰則,因此業者若未依規定進行投保,地方政府只能以其他名目的法令對業者開罰。體育處強調,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場,還是希望中央能儘速完備飛行傘的相關法令,讓地方政府裁罰有據且能依法行政,而在法令未完善前,民眾若有意從事危險性較高的活動,務必要注意投保問題,也可提高保額,加強保障自身權益。
是真愛還是炒作,或許只有當事人才清楚。南韓一對年齡相差35歲的情侶全東基(전동기,38歲)與玉順子(옥순자,74歲),在一起開設的YouTube頻道「다정한부부 a loving couple」幾乎天天上傳影片放閃,卻有網友挖出兩人的黑歷史,懷疑他們根本不是情侶,而是只想騙人錢財的假夫妻。原本沒沒無聞的全東基與玉順子在2020年開設YouTube頻道後立刻暴紅,由於當時男方聲稱自己年齡37歲,女方則是63歲,因此這段嬤孫戀除引來眾人的祝福外,也有人懷疑他們是為了賺網友「斗內」(捐款)的假情侶,他們之後還自爆女方在洞房夜時向男方坦承謊報年齡,玉順子的真實年齡其實是73歲,並拍片向網友們「道歉」。不過這件事並沒有阻礙兩人的愛情發展,他們幾乎天天拍放閃影片並上傳,更不吝在鏡頭前親吻,展現濃情蜜意的一面,還說兩人對房事十分熱衷,為了求子,還一起去醫院諮詢做試管嬰兒。然而,南韓線上維基百科網站《나무위키》卻披露,玉順子過去經營茶室「Ticket茶房」並身兼媽媽桑,曾雇用未成年人當童工、仲介性交易、多次迴避債務與不當領取政府補貼的前科,外界也懷疑,全東基很可能是玉順子在他未成年時就雇來的童工,甚至擔任載送小姐的司機。對此,兩人全盤否認傳言,東基也在接受SBS節目採訪時表示,他們是在玉順子經營的餐廳認識,然而,玉順子事後又改口,表示認識地點確實在茶室,不過雙方並非雇傭關係。雖然目前兩人並無法律文件證實雙方是夫妻關係,不過他們確實同居已久,目前全東基與玉順子依然頻頻上傳吃播與放閃影片,還在頻道簡介說道:「雖然夫妻倆還有許多不足之處,但希望觀眾們能帶著美好的祝福喜愛我們。」
「大方自然體驗營」蘇姓老師昨日帶著31名學童和學童家長赴虎豹潭上課,蘇女卻疑似經驗不足,導致6人落水意外,釀成4死2失聯悲劇,警方現依過失致死罪調查蘇女,但律師林詠善認為,過失致死罪應會成立,但通常只會「意思意思一下」,最終刑責恐判不到2年。據了解,蘇女昨日帶著學員和學員家長出遊,但山區氣候多變,她發現天降大雨欲折返時已為時甚晚,有6人在渡河時落水,目前已有2名家長和2名學童遇難,尚有2名女學生失聯中,蘇女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調查,該營隊負責人涂淑芳和創辦人張文賢也在神隱24小時後,今下午4時許到瑞芳警分局說明。林詠善表示,該營隊是收費課程,而蘇女屬於雇傭關係的領導人,具有注意義務,此義務應涵蓋天氣變化,且天氣變化有各種資訊可供參考,並不難預測,她若非第一次帶隊,過失致死罪有高度可能成立,但刑責應該不會太重。「過失致死罪通常只會意思意思一下。」林詠善說,過失致死罪最重只會被判5年徒刑,但法官往往不會太苛責,此案最終刑責恐在2年內,若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大多數只會緩刑處理。律師林詠善認為,蘇女最終刑責恐不到2年,若與家屬達成和解還有可能緩刑。(圖/翻攝畫面)
一名軟體設計公司蔡姓負責人指控,師大承攬客委會「客家學習網」網站製作,不僅付款不乾脆,還要求他以公司員工向師大「領薪」方式支付製作等相關費用,涉嫌以「雇傭關係」規避法令,律師對此表示,《政府採購法》明令得標廠商不得轉包,必須自行履約,如果廠商以不正當手段掩飾承攬關係,恐有觸法之虞。投訴人蔡宇順說,師大教授原本跟他約定,用付薪水給「瓊樓玉宇」員工的方式支付做網站及APP的款項,預定付到今年9月,但在他交出程式碼之後,就變臉表示要提前結束合作。「我們提供了程式碼與700多項素材,竟然被別人拿來做APP跟網頁,放在客話學習網上,這根本是侵權。」蔡宇順說,他的公司做好2個APP,被師大相關人員指為不合格,但他在6月發現,客委會「客話學習網」上的APP以及遊戲,根本只是把他製作的內容稍加變動就放在網上。蔡的妻子也痛批說,「你可以辯解程式設計與網頁編排只是相似,但人物與背景的繪圖一模一樣,明顯就是侵權。」蔡宇順說,因為負責專案的師大教授們說有時效壓力,當時他就發包給近20名美工人員繪製網頁及APP所需的圖案,一張插畫的行情價要1500到1800元,他請人畫了近700張,並且已經先付錢,師大拒不付款,害他損失慘重。然而,在他提出告訴後,「客話學習網」已經把他提供的圖像都換掉,只不過,裡面的客語動畫短片仍然是他的版本。蔡宇順說,還好他都已經截圖,「如果不是自知有侵權的行為,為什麼要把圖像換掉?」蔡宇順說,師大當初以「方便預算核銷」為由,不跟「瓊樓玉宇」公司簽約,反而要求他提供員工充當師大的臨時聘僱人員,用領薪水取代直接付錢給公司,現在卻藉此辯稱雙方是僱傭關係,主張在支付薪水期間做出來的網站素材都屬於師大,根本是預先設好的陷阱,不僅要規避《政府採購法》中「不得轉包」的規定,更可能一開始就打算「盜用」他公司的創作。《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一書作者、律師鄧湘全指出,《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契約,不得轉包;他解釋說,契約中全部或主要部分交給其他廠商做,就是「轉包」;若部分工作委由他人做,是可被允許的「分包」。他說,得標廠商以僱傭的名義把工作交給其他人施作,從幾點可以檢視是否為「假僱傭、真轉包」:這項工作若分由5個人完成,得標廠商是否分別與這5個人簽訂了聘僱契約?有無明訂雙方關係是僱傭還是承攬?勞健保是掛在設計公司、還是得標廠商名下?另外,舉例來說,有5個人合作蓋房子,有的做木工、有的灌水泥,是誰在整合彼此的工作,如果是設計公司負責統合工作,那明顯就是轉包,可能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師大校長室表示,據了解此案當事人提告客委會、師大以及師大教授,校長因為是學校代表人所以成為被告,而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方便評論。客委會表示,此一採購案是由師大以聘用的方式,請蔡先生夫妻製作圖樣素材,也已簽定著作權轉讓書,因此有使用素材的權利,而今年2月到6月間,蔡生先夫妻無法產出內容,也不出面開會,因此師大在7月解僱,不再發放薪水。蔡宇順說,「客家學習網」使用的繪圖是他們公司所製作。(圖/讀者提供)
士林夜市地主兼攤商陳老先生八年多前向國產署承租土地,並為協助弱勢無償出借使用,卻遭人惡意檢舉「違法轉租」、「不法牟利500萬元」,申訴無門後又突遭解約,臨時要求一個月內拆遷完畢,地主之子相當無奈,至今仍不敢告知高齡90、仍在住院的老父,大嘆「乞丐趕廟公」,繳交千萬租金反被追殺。包含大東路與文林路101巷口這處L型土地,陳先生感嘆,當初「主動坦承」違建向國產署承租,沒想到好意卻惹來無止盡的風波。「唉…檢舉人跟媒體講的都是假的,我們前後付了一千萬租金,她付了什麼?只有一張嘴!」精神萎靡、口氣明顯流露出無奈的陳先生,帶著我們來到士林區大東路及文林路101巷口,他指著這塊L型土地,感嘆地指出,八年前向國產署租地,沒想到演變至最後卻成了跳進黃河也說不清的糾紛。文林路101巷早期為大水溝,四十年前填平後成為攤商聚集之處。大水溝變平地 攤商進駐營生文林路101巷過去原為大水溝,約莫多年前填平後,政府便提供該處予早市攤商營業。陳先生指出,其父親陳益堂位於大東路及文林路101巷口的屋子有鐵皮搭建加蓋,直至八年多前覺得白白使用國家土地多年不應該,便主動就加蓋部分進行承租,因戶籍位於大東路上,國產署雖因住家租金優惠將每月七萬餘元租金,降至六萬餘元,但仍追溯前五年使用之補償金,「光五年補償金我們就繳付三百八十餘萬,加上承租至目前八年四個月,前後已付了上千萬。」陳先生表示,若當初選擇繼續違規沉默,便不會有糾紛,也省下高額租金,但沒想到自己的「誠實」,卻因為惡意檢舉與媒體不實爆料,風雲變色。陳先生強調,早市這群攤商早在其承租前便已存在,他不忍承租後趕人,無償讓攤商使用,卻遭檢舉轉租、不法牟利500萬元。不法牟利500萬?檢舉人扣帽引糾紛陳益堂老先生後來遭顏姓女子向有關單位檢舉與媒體爆料,指控其不僅「違法轉租」,多年來並累積「不法牟利500萬元」,違背國有土地承租後不能再轉租的規定,讓陳家一時間飽受媒體圍剿,更遭國產署再以「非自用」追回194萬的租金優惠,後來更以「遮雨棚也算租用範圍」為由,再要求補繳兩百多萬使用費,突如其來變故讓陳先生焦頭爛額,至今仍不敢跟住院老父提及,而關於這些「指控」,他更感到無奈。為了讓攤商能繼續擺攤,不影響生計,陳先生與攤商透過「雇傭關係」解決轉租爭議,然而審計部並不承認攤商切結書的效力。「我父親在未承租土地前,這些攤販便已在此早市擺攤,承租後我們秉著照顧弱勢族群的想法,並未向攤商收取任何租金,僅有其中三攤因需要使用遮雨棚與水電,收取一些合理補貼,連租金都沒收,因此何來500萬不法暴利可言?」陳先生解釋,按照正常作法,他大可圍地趕人,只是如此一來,市井攤商生存便出問題,他甚至於去年協調會時,建議國產署讓他透過「雇傭關係」破解轉租難題,「國產署當時也同意,但我沒想到這樣的好意卻變成最後解約的主因。」面臨老父親臥病在床、租金追繳超過四百萬,加上一紙公文要求當月拆遷,陳先生心力交瘁,希望審計部與國產署能夠釐清事實,還陳家一個清白。陳先生秀出門諾基金會匯款證明指出,他後來以「士林早市愛心市集」名義,要求每個攤位以每月2000元盈餘作為愛心捐款,並未再收取任何金錢,且都取得攤商們的切結書,但後來審計部卻表示攤販的僱用關係切結書不足以證明僱用關係事實,並要求附上薪資轉帳及勞健保投保證明。陳先生無奈嘆氣,想不到原本想透過雇傭關係來幫攤商解套求生存,最後卻作繭自縛,反成啞巴吃黃蓮的投訴無門。陳先生提出匯款證明,表示並未收取攤商費用,而是將愛心市集盈餘捐出作為捐款。
從愛情走向婚姻,許多女性都嚮往被男友求婚的甜蜜時刻,但在中國大陸,卻有一名年約50多歲的保母,被聘請來每天照顧一名62歲大學教授的生活起居,某天教授因為對保母的細心照料,日久生情,離婚獨居的他,索性向保母提出求婚請求結果慘遭這名保母狠狠打槍拒絕。保母拒絕的理由是,因為如果結婚了,她所有做的家事就無法支薪,一切家務勞動,瞬間變成應該的,對她來說實在「划不來」,所以拒絕嫁給這位大學教授。據《網易新聞》報導,這名62歲的張姓教授,過去有過一段婚姻,但很久前就與妻子離婚,目前小孩也都在國外。過去他是任教於上海復旦大學經濟學系的教授,從學校退休後,他每個月還有1萬元人民幣,約合於4萬3000元新台幣的退休金,加上他名下還有2棟房子,以及100多萬人民幣(約433萬新台幣)的存款,經濟條件還算寬裕。張教授長期一人獨居生活,因為不想這麼累,就為自己請了來自農村,年約50多歲,只有國小學歷的婦女擔任保母,照顧他的生活起居。結果兩人共處一室,朝夕相處,張教授漸漸對保母產生了感情,便向她求婚,沒想到立刻遭到打槍,氣得張教授痛批保母不知好歹,「要不是你比較勤快,我真的不願意娶你。」而這位保母聽了,只平靜表示,雖然對方經濟條件寬裕,「但是那些都跟我沒有關係,以後都是你孩子的,你肯定不願意在你的房子上面加我的名字」。保母認為,現在她跟教授只是雇傭關係,每個月她還能拿到大約1萬9千5百元左右新台幣的薪水,但如果結婚了,她所有的勞動都會變成「應該的」,連薪水都沒有,還得低頭跟老公伸手要錢,她覺得這場求婚對她「划不來」,直言:「那種生活我可不想過」。
學生打工需要注意的事項相當多,娟娟(化名)是中國江西某大學的大一學生,趁著暑假特地來湖南道縣暑假打工,通過應聘給中小學生補習英語,卻在來到道縣的第4天選擇自殺。近日,娟娟父母將開辦補習班的公司負責人和旅館老闆告上法院,並索賠100萬餘元(約新台幣431萬)。根據《瀟湘晨報》報導,娟娟原本是江西某大學的大一學生,2020年6月底,娟娟有意參加暑假實踐活動,遂參加了一家名為投桃報李的公司組織的面試,被聘為該公司暑期補習班的培訓老師。娟娟通過面試後,被分到了李某的教學團隊,需要在2020年7月10日趕到湖南省道縣開辦培訓班。起初娟娟的父親並不同意女兒遠赴湖南道縣暑假打工,但娟娟非常有主見,娟娟放暑假沒有回家,學校宿舍又只能住到7月5日,因此她決定提前來道縣。沒想到娟娟到達道縣後接下來幾天的經歷,卻和她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7月7日娟娟和李某一同進行開辦補習班的前期準備工作,把公司郵寄來的物資搬運到了幼稚園。2人在搬運包裹的時候,娟娟產生了抱怨情緒,認為她不是來做苦力的。雖然公司工作人員承諾會幫忙找房子給他們住,但當天晚上她們還是一起住在幼稚園園長家中。對於這樣的狀況,娟娟心裡非常不滿意。7月7日早上8時許,娟娟還曾通過微信向父親抱怨當地條件差、工作辛苦,且她與其他人相處不好。7月8日早上,娟娟來到道縣的第3天,她決定回家。當天,娟娟獨自坐車來到道縣縣城,入住銀泉賓館,但沒有登記身分證。在賓館裡,娟娟又與賓館老闆娘起了小爭執。直到晚上22時許,娟娟一直沒有下樓進行登記身分,老闆娘多次要求娟娟進行登記,但娟娟懷疑賓館安全性,提出了多種要求,比如懷疑房間「有鬼」要換房間、想和老闆娘一起睡、懷疑房間有藏攝影機等。直到老闆娘說沒有身份證不能入住,要求娟娟退房,她才總算肯拿出身份證登記。然而7月9日7時許,老闆娘便發現娟娟倒在賓館門前,報警後經公安機關現場查看,娟娟已經死亡。經鑒定,娟娟死因是生前從高處墜落至重型顱腦損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腦挫裂傷而死亡,符合自殺的狀況。據瞭解,道縣銀泉賓館共有5層樓,賓館房間窗戶均安裝有防護欄,從樓梯可以通往樓頂,樓頂天臺呈開放狀態,圍牆高約0.96公尺。事發後,娟娟父母起訴至道縣法院,並索賠102萬餘元(約新台幣439萬)。認為娟娟被投桃報李公司招為暑假補習班中小學英語教師,但由於投桃報李公司沒有與當地幼稚園談好合作辦補習班的事情,導致娟娟等人沒有安身之處,晚上不得不臨時借宿在幼稚園打地鋪,勞累一整天卻無處洗澡,還要遭受蚊蟲叮咬,根本無法正常安睡。因此娟娟的父親認為,投桃報李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外,道縣銀泉賓館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投桃報李公司的負責人卻以沒有直接聯繫為由否認存在雇傭關係,賓館老闆也認為已盡到責任,是娟娟自己選擇輕生。道縣法院審理認為,娟娟作為年滿20歲的大學生,其自身行為能力和精神認知能力已經達到成年人標準,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因此她深夜獨自上到樓頂天台後墜樓死亡,其死亡後果主要是其自身原因導致,應由其自身承擔主要責任。至於投桃報李公司,雙方雖未正式簽訂勞動合約,但根據相關證據均可以證實是投桃報李公司組織在道縣橋頭幼稚園開辦暑期培訓班。但公司未提前與橋頭幼稚園協商好開辦培訓班事宜,在工作安排上的不當,確實對娟娟的死亡具有一定的誘發原因,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而道縣銀泉賓館作為正常經營的個體戶,其房間設施並沒有對娟娟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利影響。根據消防規定,樓梯與樓頂天台之間的通道應當保持通暢,不能封閉。道縣銀泉賓館的樓頂設置的圍牆高度只有0.96公尺,不足以防止意外墜樓,據此可以認定道縣銀泉賓館存在管理疏忽,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娟娟作為正常的成年人也應當注意自身安全,她在深夜主動前往樓頂,本身就存在重大過錯,所以應適當減輕道縣銀泉賓館的責任。綜合上述,法院酌定由被告投桃報李公司負責人李某、冷某對娟娟的死亡承擔10%的責任,道縣銀泉賓館承擔5%的責任,娟娟自身承擔85%的責任。判決由被告李某、冷某共同賠償娟娟父母89062.15(約新台幣383897)元;道縣銀泉賓館賠償娟娟父母44531.08(約新台幣191753)元。
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李萬吉,日前從大陸返台後,因多次無視防疫規定外出,甚至到公司開會,因此遭到重罰。消息曝光後,被懷疑是吹哨者的女員工慘遭職場霸凌,除了苛扣獎金、電腦上鎖外,公司甚至直接貼出紙條指名道姓的辱罵該員工,該名女員工也迫於壓力而離職。但事實上,此非康軒首起霸凌事件,早在2012年間,就有康軒女員工因為懷孕,遭主管以「績效未達考核標準」,要求「自動離職」。根據判決書指出,一名陳姓女員工自2010年任職於康軒文教集團,她在懷孕三個月時主動向主管通報,即便是在懷孕期間,醫生也建議臥床休養,但她擔心公司人手不足,配合公司調度派遣,甚至2度到新竹支援說明會。但在陳女懷胎9月時,卻遭卻遭組長曹湘萍、經理謝婉玲以「考績未達標準」為由,要求她為公司著想「自動離職」,壓力過大的陳女被醫生診斷出有早產跡象,為此,陳女提出產假申請,卻遭主管駁回,或是同意她休產假,但產假結束後要回來辦理離職。由於請假未獲准,雖然有早產跡象,但陳女依就天天到公司上班,但主管天天要求她在線上提出離職。2012年6月26日,陳女被主管帶到會議室與人事部協理郭國平面談,他們要求陳女一定要選擇「自動離職」或「資遣」,否則不會讓她離開會議室。為此,陳女不堪巨大的壓力,突然暈倒,緊急被送往耕莘醫院急救,後來又因併發癲癇,轉送往萬芳醫院進行緊急剖腹生產。除此之外,陳女也併發產後憂鬱症。陳女表示,康軒文教拿著她所簽署的文件,認為早已與她解除雇傭關係,但她認為,當時所簽署的文件都是遭到脅迫而簽署,並不符合離職流程,因此對康軒提出訴訟,要求確認僱傭關係之存在,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薪資、育嬰津貼等費用。康軒則回應,陳女在職期間表現不佳,透過主管協商後,決定休完產假辦理離職,強調公司也有其他女員工懷孕、甚至2度申請產假的員工都有。而法院調查時發現,主管要求陳女離職時,陳女表示休完產假後才會考慮,而當時主管也表明,陳女所簽署的是「會議記錄」,而非「自願離職」的文件。因此法院判決陳女與康軒之間的雇傭關係存在,康軒必須支付陳女41萬元,其中包含欠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損害賠償,且自陳女復職日止,康軒需按月於次月5日前,給付陳女3萬0966元,並按月提繳1908元,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陳女退休金個人專戶。
高雄市1名80歲的鄭姓老翁雖然年事已高,卻仍性致勃勃,竟趁著家人不在時,多次對菲律賓籍女看護小敏(化名)猥褻,甚至強行硬上得逞。鄭翁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我知道年輕人會有需要,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法院審理後,一、二審皆判處5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被告須賠120萬元確定。判決指出,鄭翁於2018年1月間請兒子聘雇小敏到家中照顧妻子,誰知短短1個月過後,他就趁著發放紅包時,故意碰觸女方胸部猥褻,還曾噁稱「我聞看看」,對她熊抱、強吻,甚至撫摸下體,連續3次強制猥褻得逞;同年5月間,鄭翁按捺不住慾火,竟直接將小敏推倒,隨即以手指、下體性侵得逞。由於先前多次遭亂摸,小敏早已有所警惕,平時都會隨身攜帶手機,以便及時蒐證,不料最後仍難逃鄭翁魔爪,讓她既羞憤又委屈,決定拿著沾有男方精液的衛生紙報警。老翁到案後否認性侵,強調自己把小敏當女兒看待,睡覺前都會親親抱抱,甚至辯稱「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法官勘驗醫院驗傷報告後,發現小敏當天外陰部紅腫,處女膜也有撕裂傷,且證物衛生紙確實驗出鄭翁及被害人的染色體,顯示雙方生殖器確有摩擦接觸之事實存在,加上小敏接受偵詢時不斷哭泣,甚至數度激動到無法言語,因此認定被告猥褻、性侵行為屬實,一、二審皆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全案上訴最高院中。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審酌,鄭翁和被害人為雇傭關係,明知對方為了貼補家用而離鄉背井,竟為滿足自身性慾,強行對小敏為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犯行,且犯後仍不斷狡辯,甚至企圖羞辱女看護,讓女方備受委屈,心態可議,因此判處鄭男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20萬元;全案確定。
小甜甜、金寶三、許德瑋、詠兒25日出席網劇短片《教官怎麼辦》媒體探班,小甜甜母親節因腎結石差點休克緊急送醫,23日才出院,經過這場大病,她體悟到身體健康的重要,好友愷樂也送上關心,「我生病的時候她很關心,都是用訊息,沒有通話。」她重申對於愷樂捲入羅志祥感情風暴一事,自己真的事先不知情,「當時謝忻事情我不開心,是因她介入別人家庭,明明我們很親近,卻完全不知道。」網劇短片《教官怎麼辦》舉行媒體探班。(圖/中國時報吳維書攝)小甜甜坦言,沒有多問愷樂這件事,「她現在一定不好受,身為朋友多問什麼,感覺好像沒有很愛妳的朋友。」她跟愷樂每年都會健康檢查,被問好友去年底訂婚一事,她回應:「那也是媒體寫的,我覺得真正的好朋友,在不對的時候導正,在需要的時候陪伴。」她跟愷樂先前有約定,結婚會為彼此留下伴娘位置,至於愷樂目前狀況,她坦言,「她有很棒的爸媽跟好朋友,沒有像外界傳的那樣糟。」不只小甜甜,金寶三也成另類受災戶,與羅志祥曾為潮牌雇傭關係的他,多人運動風暴時臉書發文,「這二天感觸很深,是好朋友的話,就不要再落井下石了!」被指為不辨是非,還上微博熱搜,他無奈表示:「罵我就算了,還罵我老婆、小孩,真的跟大根狀況一樣,我也是網路霸凌受害者。」他透露羅志祥也發訊息,「不好意思,害你被罵。」現在只希望一切圓滿。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各行各業都受到衝擊,紛紛放起無薪假,不過行政院宣布,未來無薪假將改名為「減班休息」,同時鼓勵企業對減班勞工進行職訓與教育訓練等。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今(9)表示,不論是無薪假還是減班休息,勞工沒上班生計就是受到影響,補助要如何雨露均霑,也在考驗政府的應變能力。邱臣遠說明,勞動部這一波祭出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中,總共編列了41.25億,這是從原本500億的「就業安定基金」分了30億出來,然後把原本就有的150億「就業保險基金」擠出一點錢,加上部份勞動部本身預算,就是這次的41億多特別預算的內容。他質疑,這兩個方案本來就是勞動部就已經在執行的方案,把原本的經費預算挪來用於這次疫情特別時期的紓困補助,「難道不會排擠原本的計畫與經費?」事實上,「安心就業計畫」要原本投保薪資高於基本工資23800元的勞工才會被補助到,最高補助1萬1千元,最多6個月;另外的選擇是,參加教育訓練補助的「充電再出發」勞工,將以每小時基本時薪158為補助,每月最高可領18960元,期限為3個月。不過這都是與雇主有正式雇傭關係的勞工才能享有,一些臨時、沒有正式雇傭關係的勞工,依舊是邊緣人,要如何維持這個族群的生計,也值得政府深思。邱臣遠認為,預算東挪西移「也只是挖東牆補西牆」,多數勞工養家活口的需求並不會因為疫情停下,他呼籲政府應找出合宜補助方法,讓所有勞工都可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