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審查結果出爐!台南第5選區藍營王家貞失格 民進黨林俊憲得利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5日舉行委員會議,審定通過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中選會則將於2024年1月2日公告候選人名單。其中,國民黨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緩刑期未滿,不符規定,進而可能保送對手,也就是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對此,王家貞則回應,將走法律程序向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捍衛參選權益。中選會於15日下午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定通過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符合規定的政黨、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將於12月20日舉行號次抽籤,而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則於同日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舉行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中選會將於2024年1月2日公告候選人名單。其中,中選會審查通過結果顯示,區域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受理登記計315人,符合規定者309人,不符合規定者6人。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緩刑期未滿,不符參選規定。(一)台北市不符合規定者1人:第2選舉區 藍信祺:藍信祺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之罪,經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502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二) 臺南市不符合規定者1人:第5選舉區 王家貞:王家貞因犯刑法第214條之罪,經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38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確定,114年4月11日始緩刑期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三) 高雄市不符合規定者1人:第7選舉區 朱磊:朱磊因出生地為安徽省,原住香港,於106年入境並初設戶籍登記,尚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四) 新竹縣不符合規定者1人:第2選舉區 黃秀龍:黃秀龍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1項及第3項之罪,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2年度訴字第121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月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五) 屏東縣不符合規定者1人:第1選舉區 鄭清原:鄭清原因犯刑法第271條之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6年度上重二訴字第359號判決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8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六) 金門縣不符合規定者1人:歐陽儀雄:歐陽儀雄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1年度訴字第1988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受理登記計10人,符合規定者9人,不符合規定者1人:平地原住民選舉區 洪曹純明:洪曹純明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之罪,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490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6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受理登記計10人,均符合規定。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部分:計有16個政黨,提出178位候選人名單,符合規定者177人,不符合規定者1人。台灣維新不符合規定者1人:名單次序3號張幸松:張幸松因曾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之1第1項(即現行第99條第1項)之罪,經臺灣高等法院96年選上訴字第35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港版國安法上路 台商三角投資架構受創
港版國安法拍板,台灣民間及廣大台商進而關注台灣現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中,關於台灣與香港經貿往來關係內容是否會有所變動?會計師指出,如果港澳條例內容停止適用,台灣與香港間往來的法律基礎將回歸《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將對於台商個人直接持有香港投資、台商個人直接持有香港營運公司、台商個人透過香港公司投資大陸、台商透過香港回台投資等架構,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安永家族辦公室執業會計師林志翔指出,台商以往長期於香港布局設立貿易轉單公司以及控股公司進入大陸投資,也因為過去香港高度自由化與國際化的特性,使香港成為企業在資金往來調度中心、IPO籌資中心、吸引台灣人才於香港工作、私人財富理財中心、購置不動產以及藝術品拍賣等商業活動的首選。林志翔指出,如果港澳條例內容停止適用,香港不再視為第三地,而屬於大陸地區,此情況一但發生,台商個人若有來自於香港來源所得,其性質將從海外所得轉變為大陸來源所得;此外,如果台商、香港人士或外資透過香港公司來台投資者,例如購置台灣不動產或於台灣成立營運公司等,投資人身分也將從目前僑外資轉變為陸資身分,則投資項目及審查機制將變嚴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指出,若台灣稅制認定香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個人之香港留存利潤可能面臨高達40%的所得稅負,同時,透過香港進行股權投資的台灣企業,亦可能面臨重複課稅的影響。勤業眾信建議,台灣企業應做好跨國際貿易的稅收規劃,更應關注過去投資架構中透過香港或澳門進行布局的作法,是否有替代地區或國家供進一步在交易流程與投資架構研擬因應方案的必要。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瑞峰認為,港澳條例行之有年,一旦停止適用對人才、經貿交流將產生重大影響,政府應視香港國安法發展且完善配套措施後,才評估是否停止港澳條例。張瑞峰建議,若欲停止港澳條例適用,應考量給予一定期限的落日期限,以利相關受影響人員有充分時間因應;或非全面停止而視情況保留部分條款適用性。他認為,因應方式將視個案而異,可評估將資金匯回台灣或運用境外公司投資。林志翔指出,對於台商如果在香港有投資布局,除了檢視目前投資架構是否會受所得性質轉變影響之外,也需要留意政府後續對於港澳關係條例處理態度,並諮詢專業會計師提供因應建議。對於政府後續如果要變更或停止港澳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之適用,因影響重大,牽一髮而動全身,建議政府應給予適當過渡期間及提供相關配套措施,降低衝擊。
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 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港人
中國大陸略過香港立法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港版國安法」,立法院朝野各黨團經過協商,在今(29)日發表共同聲明,堅定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並譴責該舉措肇致香港情勢急遽惡化,港人安全自由權益危殆。這份由立院民進黨團、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經協商發表的共同聲明全文如下:一、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本院堅定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對中國大陸略過香港立法會,逕為制定「香港版國安法」,嚴重破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之承諾,立法院朝野各黨團皆同表關切,並表示強烈遺憾及嚴厲譴責。各黨團支持港人的民主與自由及「雙普選」,與建立各界的溝通管道,以利迅速恢復香港的安定,俾利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二、我國政府應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法規之規定,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有緊急危害之香港居民提供必要的協助,並在既有的基礎上,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此外,針對目前在臺就學、就業的香港人士,其有參與實體及線上聲援活動者,於返港後之人身安為,宜透過有關機構提供關懷並適時協助。三、本院將持續密切關注香港情勢後續發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的精神及規範,要求陸委會每季提出「香港特殊地位檢討報告」,評估香港政治、經濟、社會面向之獨立性。並因應時勢變化適時檢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及監督政府相關部會實際執行情形;在此之前,行政院應積極落實「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不停止對於追求香港民主受到迫害的香港人依法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具體的行動給予香港人民支持、關懷與協助。
港澳條例恐停用 民眾黨籲撐香港別淪為政治操作
民眾黨今(26)日針對中國大陸兩會提出「港版國安法」舉行記者會,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賴香伶表示,總統蔡英文24日在臉書上指出,「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賴香伶認為蔡政府應具體說明,哪一些條文要停用,「否則這麼做,是在懲罰香港政府、還是香港人民?」賴香伶指出,港澳條例包含許多港澳人士居留、移民等規範,若全部停用可能反過來懲罰香港人民;停用不同的條文,都會對於不同類別或族群的香港人民造成影響,蔡總統不應該含糊其辭,她強調,民眾黨希望政府能真正撐香港的民主活動,而不是做政治操作而已。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也說,2020大選時,蔡總統就定調對香港反送中「關心但不介入」,但民眾黨團認為,應該要「關心且行動」。民眾黨團也已於「港版國安法」事件發生之前的5月15日,提案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且通過一讀,進入委員會待審。香港的變局可能會來得很快,張其祿表示,台灣撐香港不能「口惠而實不至」,民眾黨團呼籲各黨派共同努力,盡速完成《港澳關係條例》的修法。
一旦陸版港國安法立法 國安會評估一國兩制會變這樣
中共决定推進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引發港人反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立院質詢時詢問國安會官員,港版國安法一通過,是否代表香港不再是一國兩制,而是一國一制?國安會副秘書長蔡明彥則答詢,若通過港版國安法,對香港一國兩制承諾已經破滅。賴士葆則追問,蔡英文總統已表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不排除修改,府方是否有此規劃?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則四兩撥千斤的回答,修法問題要尊重立法院。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107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邀請總統府及國安會派代表列席,不少朝野立委關切陸方推進「港版國安法」。由於蔡總統臉書昨天指出,依據港澳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但希望香港情勢不致走到這一步,也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適時進行必要的應變措施。」,因此,也有不少立委詢問,未來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將會如何修法?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指出,中國大陸若完成香港國安法立法,是否等於陸方將改推動「一國一制」?國安會副秘書長蔡明彥則點頭表示肯定。林德福追問,若香港國安法過關,我方未來是否要修改港澳條例?蔡明彥說,這得看立法院是否決定修法,他說,國安會對於香港情勢非常關注,從前年12月開始成立專案會議注意相關情勢發展,「反送中」開始後也都有掌握。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則表示,港版國安法若通過,嚴重迫害香港自治,原來「一國兩制」已經消失,至於港澳條例是否修,因為已經有不少立委提出修法要求,蔡英文總統已經在臉書表達總統的立場,並認為港澳條例第60條是否修改有保留空間,若北京政府強行破壞香港自治,破壞自由,就不排除修法可能。總統府的立場是希望北京政府再考慮,至於未來港澳條例是否修法,尊重立法院。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關切,現階段香港居民進出台灣是否也可能修改?香港人投資移民來台灣的600萬元門檻,未來政府的評估是提高或降低比較好?如何保障香港人民來台不會受到阻擾?李俊俋說,過去香港人來台都透過港澳條例18條規定,立港版國安法會讓香港情勢改變,會變一國一制,自由民主價值不見了,至於是否要配合香港局勢修改港澳條例,未來會再討論,並沒有針對港人入台標準是否改變直接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詢問蔡明彥,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是否會受陸版港國安法影響而動搖,可能出逃的資金是否會來台灣?蔡明彥答覆,確實有此可能,因為香港在「反送中」時期已經資金外流,去年與同期相比有6成。賴士葆追問,這是否代表今年資金外流可能更多?蔡明彥表示不能排除該可能性。賴士葆也詢問,未來是否會有大量移民來台灣?蔡明彥則語帶保留的說,還是要看實際狀況而定。
港版國安法一旦通過 蔡總統:港澳條例將不適用
大陸人大會議擬推「香港版國安法」,蔡英文總統今晚表示,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對此,國安人士表示,一旦香港成「一國一制」,將回歸「兩岸關係條例」,會影響資金、港人居留等措施。蔡英文今晚以「這一刻,我們同所有民主陣營的夥伴們,都和香港人民站在一起」在臉書發文表示,這幾天,中國的人大會議正計畫繞過香港立法機構,制定所謂的「香港版國安法」,嚴重威脅香港的前途。蔡英文指出,法律如果實施,香港民主自由及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將受到嚴重侵蝕,所謂「50年不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也瀕臨破產。對於香港的情勢發展,她說,政府始終高度關心,謹慎因應,以確保在雙方交流過程中,國家的安全及利益能得到充分保障。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我們希望香港情勢不致走到這一步,也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適時進行必要的應變措施」。國安人士表示,若「香港版國安法」通過,導致香港淪為「一國一制」,造成香港地位被根本性改變而危害台灣安全時,《港澳條例》讓香港成為特別地區的現況將不存在,從而在法律適用上回歸《兩岸關係條例》。他說,若一旦如此,將影響香港來台的資金審查、港人居留、旅行管制等現行的各項措施及作為。也因此,蔡總統的宣示代表某種程度抵制香港被「中國化」,也表示呼籲北京當局勿片面改變現狀。
台版陳同佳案 法務部歡迎香港被害人跨海提告
被香港媒體稱為「台版陳同佳案」的台籍林姓男子在香港搶劫鐘錶行後潛返台灣案,涉案的林嫌已於11日晚間在台中落網,法務部今天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台中地檢署有關請求港方移轉卷證的公文,不過,法務部強調,這件搶案台灣絕對有司法管轄權,同時歡迎香港被害人來台灣提告。根據港媒報導,林姓嫌犯於10月6日上午自台灣飛抵香港後,即假扮顧客進入尖沙咀麼地道一家鐘錶店,持空氣槍威脅店員,搶走2只價值99萬港幣約388萬台幣的手錶後逃逸,並於當天即搭計程車前往機場搭機返台,顯為預謀犯案。法務部獲悉本案後,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確認台灣有管轄權後,立即指示台灣高檢署指揮警方去了解案情,並迅速緝獲林嫌到案。法務部表示,由於林嫌的犯罪地在香港,卷證資料都在港方,偵審過程必須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港方索取相關卷證,但目前尚未收到中檢提出移轉卷證的相關公文。法務部強調,我方對這件搶案絕對有管轄權,所以,歡迎港方被害人跨海來台提告,這樣可以直接進行偵辦,省去卷證移轉的手續,被害人身兼證人,更可以直接作證,可以讓偵查更有效率。
台版陳同佳 法務部:在港搶劫返台案我具有司法管轄權
根據香港消息,1名台籍男子在香港搶劫後返台,如同「台版陳同佳」,媒體報導並稱恐將難以起訴該名男子,但法務部今天傍晚對此發出新聞稿表示,根據港澳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適用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本案刻由台灣高檢署聯繫警方依法釐清事實及所涉罪嫌,將進一步積極偵辦。法務部表示,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在香港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適用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所以報載一名台籍嫌犯涉嫌在香港搶劫後返台,由台灣高檢署聯繫警方,依法釐清事實及所涉罪嫌,積極偵辦中,若確涉及強盜罪嫌,因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我國本即具有司法管轄權,將依法訴究,繩之於法。法務部同時再度呼籲,港府應提供相關在港證據,以共同打擊犯罪,不讓犯罪之人再度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