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院女法官恢復心跳 仍無意識、台大以低溫療法查病因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7天前墜樓身亡,高等法院2024年4月19日又傳出法官昏倒!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19日下午5時在辦公室突然暈倒,一旁同事連忙叫救護車,由於陳姓女法官一度無生命跡象,警消到場急救約20至30分鐘,施以CPR及電擊後,已恢復心跳,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目前仍在急救中,她的心跳已經回復,但仍未醒過來,醫護人員晚間8點進行低溫療法並找病因,稍後可能送進心臟加護病房。48歲的陳姓女法官是臺大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40期結業,專長民事、勞動事件,歷任士林、桃園、高雄等地方法院法官,辦案相當認真。高院法官們得知她昏倒後都十分擔心,希望她能趕快恢復意識、好起來。據了解,陳姓女法官19日下午到同事辦公室,與同庭的陪席法官討論案子,突然暈眩、身體不適,一旁陪席法官馬上撥打119,後來陳姓女法官慢慢甦醒過來,不料5分鐘後又失去意識、突然倒下,因為聲音很大、伴隨一旁女法官尖叫,附近辦公室的法官們紛紛走出來探視,這次她變得非常嚴重,沒有脈搏,同事都十分著急,還好警消急救人員迅速趕到,當場急救並施以CPR及電擊,約20、30分鐘後,陳姓女法官恢復心跳,現場法官同事們才稍微放心。據指出,陳姓女法官第一次昏倒後,曾慢慢甦醒過來,同事問她怎麼了,她表示最近感冒、身體不太舒服。不料5分鐘後又突然昏厥倒下,甚至一度沒有心跳,急救後恢復心跳。法官同事們對陳姓女法官雖身體不適,仍堅持上班,非常難過。有法官透露,這是高院民庭法官的常態,因為民事案件實在太多,晚上加班是常態,許多法官連假日也到法院辦公室趕工,希望盡速清理積案,不要讓當事人等太久。
快訊/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昏到 緊急送醫暫無生命跡象
士林地院7天前才傳出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2024年4月19日下午又傳出法官昏倒!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下午5時在辦公時突然暈倒,一旁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由於陳姓女法官無生命跡象,高院法官們得知後都十分擔心。所幸,經過台大醫院搶救後,現已恢復心跳。據了解,陳姓女法官年約48歲,是民庭法官,辦公時突然暈倒,無生命跡象,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當時無生命跡象,法官們都在集氣,希望她能度過生命難關。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快訊/又有法官過勞?高等法院女法官辦公突昏厥 無生命跡象急送醫
又有法官過勞?台灣高等法院19日下午5時許傳出一名年約48歲的女法官於辦公時突然暈倒,無生命跡象,被一旁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治療。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崇越老董接經長黑歷史遭掀 財報3度列暫收款為營收專家直呼扯
520新內閣經濟部長將由現任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出線,由於郭曾犯《證券交易法》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且需支付公庫新台幣600萬元,因而遭外界質疑適任性。本刊調查,郭智輝主導的崇越公司,曾與新加坡企業議定六吋晶圓製造技術整廠輸出計畫,細節合約拆分為「廠務」、「設備」及「製程」三項,合約金額折合新台幣超過15億元。然而,彼時崇越公司為分散履約風險,僅就廠務、設備合約與對方簽約,製程合約部分則另由子公司 BEST 出面與對方簽約,且為美化業績,編制不實財報,將新加坡客戶委託購買晶圓設備的暫付款,在財報中認列為公司營收,遭認定與股價上漲具因果關係,郭智輝因而於2014年遭臺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需繳庫600萬元。緩刑期已於2019年屆滿。對此,會計師向CTWANT表示,一般不肖公司經營者確實會以暫付款或預付款方式任意挪用資金,讓虛假交易創造營收,虛增應收帳款,以維持財報好看數字。會計師攤開判決書直言,以此案來說,明顯違反《財務會計準則》第三二號「收入認列」公報規定,事實上在崇越公司尚未履約前,無論是接受訂單還沒出貨,還是就是已出貨沒驗收,該暫付款都不能在損益表內列為「銷貨收入」,頂多僅能在資產負債表上認列「預收款」。此案還三次直接「烏龍踅桌」,直接依訂單日期認列為各期的銷貨收入,對上市櫃公司來說「非常誇張」。對此,崇越集團16日晚間則解釋,此案2007年發現財報數字有出入時,該公司已主動於後重編2006年1至3季財報,崇越科技也因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故高院從輕發落,判予負責人郭智輝緩刑。至於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一事,崇越強調,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8條規定,並無不得擔任情事。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男子從小多次縱火 :媽說家裡不能玩 燒死1人下場曝
桃園一名中度智能障礙的26歲辛姓男子,從小就多次縱火,2022年走進一家公寓燒雨衣,火勢蔓延燒8戶,一名印尼籍女子喪命,6人燒嗆傷。而檢察官問陳男為什麼多次縱火,他回,「媽媽說家裡不能玩火。」最後高院依殺人罪判陳男14年,執行完畢後監護治療5年。判決書指出,辛男自幼即有中度智能障礙,國小三年開始出現行為問題,高中開始有偷竊及放火行為,他有基本溝通理解及生活自理能力,明知縱火行為犯法,對他人生命、身體、財產造成之危害甚大還是犯案。2022年10月13日,辛男先拿路邊機車上的雨衣,再到某公寓樓梯間內,持自備打火機點燃雨衣,過程中,辛男在一旁徘迴確認火勢燃燒後才離開,火勢蔓延燒到騎樓內機車及高壓電板,繼續往上燒,4名住戶察覺異狀倉促下樓逃生,而印尼籍女子因為逃生不及,導致全身大面積二至三度燒灼傷,引發熱休克,送醫後不治。檢察官曾問辛男,「你會在家裡玩火嗎?」辛男回,「媽媽告訴我在家裡不能玩火」。檢察官又問他為何要該處犯案,辛男說,「因為我想在那沒有人經過,所以我就在那邊縱火。」據悉,辛男無經濟獨立能力,又不受家人管控,經常遊蕩直到犯罪,如偷竊或放火,被警察通知帶回,辛男服藥遵從性不佳,家屬難以約束或規範被告危險行為。高等法院認為,辛男有放火罪等前科,其家庭約束能力薄弱,難以期待其自行規律、固定就醫及服藥,無故放火及殺人之行為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判辛男14年。可上訴。
台北地院確定接下燙手山芋! 士院前庭長蔡明宏涉猥褻改這審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他的案子,當初兩度由士林地院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士院主觀上已認定他有相關犯行,因此他與士院處於訴訟的對立面,再由士院審理並不公平,所以聲請移轉管轄,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出爐,認為蔡的主張有道理,如繼續由士院審理「難期公平」,裁准移轉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由於無人提起抗告,全案確定由北院審理。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大陸地產商世茂遭銀行提清算金額逾65億 股價8日應聲暴跌12%
中國房地產開發商世茂集團今天(8日)一早於港交所公告,中國建設銀行於上周五(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對該公司的清盤呈請,涉及該公司的財務義務金額約15億港元(約新台幣65.2億元)。世茂表示,將極力反對該呈請,並繼續推進境外債務重組以最大化其相關方的價值。世茂集團今早股價下挫12%,最低至0.4港元,成交152萬港元。綜合外媒報導,中國建設銀行上周五就世茂集團約15.795億港幣的財務義務,向高等法院聲請清算。世茂在向香港證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中指出,公司「極力」反對中國建設銀行的聲請,認為該呈請「並不代表公司境外債權人及其他相關方的共同利益」,並表明,為保障其相關方利益,會繼續推進境外債務重組以最大化其相關方的價值。自2021年以來,中國監管重擊房地產開發商高槓桿,引發流動性問題,導致房地產業陷入危機。直至目前,中國政府仍未推出大規模刺激措施來支持開發商,而是採取了一系列旨在重振產業的漸進措施。世茂集團總部位於上海,是眾多海外債券違約的中國開發商之一。2022年7月時,世茂未能支付10億美元(約新台幣321億元)的海外債券利息和本金;那次未付款之後,世茂價值117億美元(約新台幣3760億元)的離岸債券全部都處於違約的狀態。世茂3月28日發佈2023年全年業績。業績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合約銷售額為人民幣428.22億元,合約銷售面積為294.7萬平方公尺;營業額約人民幣594.64億元,較前一年下降約5.7%;權益持有人應占虧損約人民幣210.3億元,應占核心業務虧損約爲人民幣145.08億元。截至2023年底,世茂集團的淨負債率約473.2%,較2022年有所擴大;剔除預收款項後的資產負債率約88.7%,現金短債比0.04。公司擁有銀行借貸、其他金融機構借貸以及債券的還款額合計約2639.6億元,其中一年以下1513.9億元。世茂在3月制定了詳細的債務重組條款,一些主要債券持有人已表明,反對世茂的重組計劃。《路透》引述知情人士消息報導,這是因為債權人將面臨的損失規模,以及計劃缺乏預付款項的問題。截至發稿,世茂股價下跌0.045元或9.89%,現報0.41港幣。
市區開車竟120公里高速衝撞 倒楣騎士遇難、狂男最後輕判6年半
男子胡金豪2022年7月間駕車在台北市街頭闖紅燈,隔日凌晨途經士林區中正路轉承德路口,高速衝撞輾壓一名騎士致死,檢方認為胡男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他有精神疾病,輕判胡男6年6月徒刑確定,執行完畢後還須監護3年,全案定讞。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胡姓男子2022年7月1日晚間自彰化駕車北上,進入台北市區後頻闖紅燈;翌日凌晨4時41分許,胡男駕車沿士林區中正路由西向東行駛,於承德路口再闖紅燈。胡男不顧前方可能有車輛在前方停等,仍以時速120公里高速闖紅燈,追撞前方廖姓民眾駕駛的車輛,廖男車輛遭推擠到人行道,造成骨盆骨折等傷害;胡男接著逆向駛入承德路,陳姓騎士被撞倒後、慘遭輾斃。53歲胡姓男子到案坦承闖紅燈,但辯稱:「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所有的炫光都要讓我通過」,又說:「為了要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我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檢方查出胡男有施用毒品紀錄,再加上精神鑑定後,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興奮劑使用障礙症,檢方請法院依法減刑其刑。一審認為胡男行為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輕判6年6月徒刑,上訴後,二審認為一審漏掉宣告保安處分,因此增加刑期執行完畢後,須在監所施以監護處分3年,檢察官和胡男皆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朱國榮棄保潛逃影響…全國逾1600名通緝犯 護照全將註銷
最高檢察署因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遭通緝,日前邀請檢警調、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等單位,開會研商外逃要犯註銷護照作為,最高檢依「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彙整出全國1600多名通緝要犯,指示各檢察機關執行檢察官依職權向外交部請求廢止註銷這些人的護照,目前已陸續完成上百名要犯護照註銷作業,並持續追緝中。據了解,最高檢鑑於去年朱國榮棄5億元保證金潛逃,分別遭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地院、台北地檢署6案通緝中,認為朱涉犯多起炒股、內線交易案,卻在刑罰執行前,潛逃境外繼續享受龐大犯罪不法所得,決定指示檢察機關對於判決確定案件的重大外逃通緝犯,第一步動作先採取廢止註銷其護照。最高檢2月2日邀請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刑事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機關,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研商會議,最高檢依據「時」(時程)、「刑」(刑度)、「案」(重大案件)、「逃」(外逃)4項審查標準,彙整符合標準的1600多人名單。這1600多名通緝要犯,大多集中在北部,通緝罪名包括毒品、加重詐欺、性侵殺人、強盜、證券交易法、銀行法、貪汙等。最高檢2月2日、17日分別公布10大、13大重刑外逃要犯及偵審中逃亡的要犯朱國榮,指示8個地檢署函請外交部廢止註銷這些人的中華民國護照。目前高雄、士林、台中等地檢署已註銷26人、19人、50多人護照。
母救賭鬼兒2/德州撲克藏身大學城桌遊館 律師:有賭金及抽頭就是賭博
鄰近大學城、高檔社區大樓一樓的桌遊店,遭指控涉賭以德州撲克殘害大學生和年輕族群,社區媽媽們屢次檢舉仍屹立不搖,還遭嗆「靠山很硬」。曾擔任法官的律師吳孟良表示,現金換籌碼或代幣、有輸贏之分還能出金,明顯涉嫌《賭博罪》,呼籲檢警全面掃蕩、維護治安。記者直擊,該桌遊館位在台中大里高檔社區大樓一樓,距中興大學5分鐘車程,主打高級裝潢加上提供手搖飲服務。週五晚間10時許,大批人、車聚集相當熱鬧,桌遊店內外滿滿人潮,室內30坪的開放式空間,擺著10張麻將桌和德州撲克,所有牌桌都如火如荼酣戰。負責德州撲克的2位女荷官正熟練切牌發牌,2桌擠了20人,特別的是,客人清一色年紀約20歲初頭,臉上帶點青澀學生樣。看到記者進門又是生面孔,一旁工作人員上前招呼,說明這裡採會員制,德州撲克上桌一分鐘2元,一小時120,接著特別加重語氣「出金的話會收服務費2﹪」,原來「出金」時店家會帶著客人到小房間給現金,規避警方查緝。經查,該店商業登記為桌遊休閒館,去年3月設立,資本額高達5千萬,該址還另外登記一間茶鋪。該桌遊館Google評論上3.5顆星,有人留言「出入的人感覺都怪怪的,被警察查過又故態復萌」、「一堆89把警察吸引過來開住戶違停」、「有手搖飲的麻將館欸」。IG上店家則鎖定大學生強力行銷,「強力推薦給大學生,沒地方消遣?相揪來摸兩圈,學生包桌一律贈送飲品」,還有專屬優惠「學生包台500元/4hr」。藝人胡瓜的哥哥多年前涉入詐賭案,2016年萬華警方抄一家麻將協會時赫然發現他也在現場,帶回送辦。(圖/報系資料照)對於桌遊休閒館藏德州撲克,是否涉賭犯法,曾審理胡瓜詐賭案的前法官、現為律師的吳孟良指出,雖然2022年 10月後,高等法院認證德州撲克是「競技」而非賭博,不過該桌遊館以儲值或現金方式轉換為代幣,等同於賭金,加上涉及輸贏以及抽頭,就可能認定為賭博,而《賭博罪》判刑不重,賭場負責人涉及刑法 268條,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賭客則是5萬以下罰金。目前全國著重打詐,被害人動輒財損高達上千萬,法界也將重點放在此,不過,吳孟良表示,所謂職業賭博也算是詐欺一種,「開賭場莊家穩贏」,算是詐欺先期模式,檢警無差別掃蕩不法,才能還給民眾安心生活。回顧胡瓜詐賭案情,胡瓜遭名媛陳菁菁指控裝針孔偷看牌詐賭,場地是胡瓜家敦南名園,賭客是胡瓜找的,胡瓜跟哥哥都輪流上桌,胡瓜遭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檢院雙方存在不少認知差距,哥哥胡男一肩扛起詐賭責任;二審宣判胡瓜亦獲判無罪,哥哥則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而2016年警方抄萬華一家麻將協會,他們以交流、切磋牌技為幌子,私底下提供會員賭博,員警現場赫見胡瓜哥哥在場,雖然他辯稱沒下場,只是來找朋友聊天,但仍被帶回偵詢,依《賭博罪》送辦。本刊調查,德州撲克是國際撲克比賽正式項目之一,每年在各國舉辦比賽多不勝數,玩家也會飛到當地參賽。以最知名的世界撲克大賽WSOP為例,每年都會舉辦10000美金無限下注德州撲克主賽事,此項賽事自2004年起吸引了數千位參賽者。2019年有8569人參加主賽事,最後德國玩家Hossein Ensan贏得冠軍,拿到約3億元獎金。而去年台灣知名牌手、德州撲克自媒體網紅「小六」以折合台幣約 36 萬元在捷克布拉格舉辦的世界撲克大賽歐洲站主賽事 WSOP 中出戰,賽事長達5天、每天約12小時激戰,小六最後獲得亞軍,帶走 89 萬歐元、折合台幣3100萬的獎金。社區媽媽們大聲疾呼,希望市長媽媽盧秀燕和主管機關幫幫忙,掃蕩假冒休閒、競技為名之賭博場館,嚇阻歪風。(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政府強調,霧峰分局針對轄內桌遊店(麻將社、棋牌社)均造冊列管,去年8月曾查抄一次,一干人等都送辦,後續也安排勤務進行臨檢、取締。去年5月、8月及今年3月警方也查報該桌遊館違反《建築法》,未經許可擅自變更使用,依法開罰負責人賴男6萬元,如本月未完成改善或補辦手續,將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分局統計,查緝轄內桌遊店運用第三方警政查報違反《建築法》等相關法規計有12家,本年度迄今因分局查報致使停業或解散之桌遊館計有3家。市府警察局、都發局等相關單位將持續鐵腕執法,期能迫使違規業者停業,斷絕不法。
被勸戴口罩他刺死超商店員!紙雕師二審判無期 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在2021年疫情警戒期間,進入超商被蔡姓店員提醒戴口罩,竟心生不滿,持刀刺死蔡男,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但二審卻改判蔣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量刑違法且判決理由不完備,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蔣男2021年11月21日未配戴口罩,到桃園市住處旁的便利超商,蔡姓店員依當時政府的防疫措施,要求他配戴口罩,並告知若未配戴口罩將無法為其結帳,他返回住處配戴口罩,但第2次到超商消費結帳時,又與蔡發生爭執,他再回家拿刀到超商殺死蔡男。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將蔣判處死刑,他及檢察官都未上訴,但法官依職權送上訴。案發後法官為釐清蔣男殺人時行為控制力是否完全,辨識力有無減低,將蔣男分別送至2家醫院鑑定,但2家醫院出現不同的鑑定結果,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鑑定報告,認為他因服用藥物後產生暴力反應,符合《刑法》減刑規定。高院審酌蔣男有部分反社會人格,是由藥物濫用之藥物導致,非無矯治、再社會化的可能,令他長期隔絕,以免危害他人,已兼顧他的更生改善及復歸與社會安全之維護,並與罪責相當,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雖認定蔣男是自首,但不符合減刑的規定,卻未在判決理由說明,且他有2分醫院鑑定報告,但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醫院鑑定結果,卻未詳述為何不採用對蔣不利的鑑定報告之理由,此外,二審量刑調查程序也違背法律規定,因此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羈押禁見 高院駁回抗告繼續關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護航、圖利監視器業者,台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200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21日傳訊他重開羈押庭後,法官認為他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他提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北院依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認定他涉犯圖利等罪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非予羈押難以進行後續之追訴與審判程序,而有羈押必要,故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無違法或不當,陳重文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陳重文被檢調人員搜索,從台北市議會辦公室帶回訊問後遭檢 方聲押,原本北院諭知200萬交保,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 ,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陳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 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且他交保後確有勾串證 人的舉動,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為適當裁定。北院法官開庭訊問陳重文後,他對檢方指控的《公司法》 部分事實不爭執,法官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財產來源 不明罪及公司法的資本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的罪嫌彼此 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北院認為,陳重文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確有事實」足認他有犯重罪而有勾 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陳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 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為了保全證據,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汙犯 行,侵害公帑,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無法用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甘29年10月刑期 拚假釋出招求翻盤遭高院打槍
「淫魔富少」李宗瑞因在夜店把妹,將女子帶回家下藥性侵偷拍,在2018年被法院判決李宗瑞入監服刑29年10個月,最快要到2027年中旬才會服刑過半達到申請假釋門檻。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不但連續三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累進處遇」加分,還在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但目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現年39歲的李宗瑞,從2012年11月7日開始先後被檢方、院方羈押接著服刑,至今已被關了11年又4個多月。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獲獎,爭取攸關假釋的「累進處遇」加分。另一方面,他想縮短刑期,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主張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他的刑期卻「只少2個月」。李宗瑞主張,不論是販毒、殺人等重罪或竊盜等輕罪,就算多罪併罰次數多達數十次至上百次,全國各法院裁定刑期時,也幾乎沒有達到上限30年的,但他卻僅差2個月就達上限30年,認為實在太重。李宗瑞自2021年起,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加分。(圖/矯正署提供)另外,李宗瑞表示自己被依妨害性自主類型的18罪判刑,但犯行的同質性高,侵害的「加重效應」應該遞減,但法院卻只象徵性地酌減2個月。他稱自己入監已超過10年,生命有限,對於昔日犯罪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29年10月徒刑實在過於嚴苛。高等法院認為,關於李宗瑞定應裁行刑的裁定,多年前就已確定,除非經過非常上訴或其他合法程序撤銷或變更,不得再爭執,亦不能任意聲請法院重新改定執行刑,否則就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此外,高院認為李宗瑞2018年被判刑定讞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然後再由檢方依裁定執行入監,當時李宗瑞雖請求台北地檢署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遭檢方駁回,現在他聲明異議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但實際要爭執的卻是「刑期過重」,兩者並無關連。而且李宗瑞並未說明檢方執行過程哪裡違法,因此高院裁定駁回聲明異議。李宗瑞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