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涉貪收賄1725萬! 高院二審改判15年10月
高雄市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原名白樣.伊斯理鍛),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被控收取廠商賄款1725萬餘元,27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其處15年10月有期徒刑,比一審判決減少2年2月,但褫奪公權6年,並保留上訴權。判決指出,吳牧群於2018年當選第三屆區長後,在就職前的12月間,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收受陳姓包商的60萬元賄款,並將賄款放在競選總部辦公室冰箱內,隔一段時間再回頭開冰箱拿取,雙方以「不會終止工程契約」為交易條件。吳牧群就任後,透過多種手段向特定廠商索取賄款,包括「內定得標廠商」、「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等,涉案金額達1725萬餘元。一審判決中,吳牧群被認定犯下貪污罪等多項罪行,判處18年有期徒刑,吳牧群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高院審理後認為其收取回扣等罪行均有明確證據支持,一審對於吳牧群的犯行及量刑沒有錯誤,因此對於原判決的部分予以維持,但對於吳牧群在紐西蘭考察時向廠商要求贊助旅費6萬元一事,認為證據不足,改判此部分無罪,27日改判15年10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毒辣椒粉案再押1人!法院重開聲押庭 「津棧負責人大姨子」遭羈押禁見
蘇丹紅食安風暴未歇,高雄市津棧、佳廣國際貿易商被查出進口大量違規辣椒粉,且津棧在同地址登記多間公司,產品6年前就驗出蘇丹紅,檢方聲押負責人李彥廷,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高雄地院今(13日)再度召開聲押庭,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稍早再裁定李男大姨子吳正言羈押禁見。高雄地檢署3月1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轄內廠商所製造產品經檢出含有「蘇丹紅」之情事,隨即指派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莊玲如、檢察官李侑姿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等單位,至涉案業者相關處所2處進行搜索,查扣相關帳冊、電磁紀錄等,並指示衛生局查封違規產品共32,739公斤,另針對現場違規產品進行抽檢,另帶回被告李彥廷及其配偶2人進行調查。檢警查出,李男涉嫌以其親友掛名為負責人,在臺灣地區成立「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杰展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初衣食伍素食食品有限公司」、「廣元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釜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玉記昌有限公司」、「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淞鋒實業有限公司」、「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等 10 家公司,李男並在大陸地區成立與臺灣地區同名之「龍海同記食品食品有限公司」,吳女、謝女、章女則分別為公司之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檢方發現,李男先以大陸地區公司之名義向大陸地區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之原料並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予渠等所成立之臺灣地區公司,並由該等公司在臺灣進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後,出貨與下游廠商。而上開公司自107年間起,即陸續遭檢出所進口之產品含有「蘇丹紅」色素,仍繼續向「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進貨,且為規避檢查,復變更以香港某公司之名義為出口商持續自大陸地區進口辣椒粉原料。另李男公司於110年間曾出貨與小磨坊公司之「青辣椒粉」,經小磨坊公司自行委託檢驗公司檢驗,發現檢出「蘇丹紅」色素,而退貨與李男公司,詎李男復將同批貨品再出貨與另一廠商。雄檢密集檢視查扣所得相關資料後,再於同月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調查處資安科、保七第三大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會同高雄市衛生局、食藥署南部管理中心等單位至涉案業者相關處所4處進行搜索,並拘提被告李彥廷、吳正言、謝姓女品管、章姓女會計等4人及通知證人5人到案進行訊問。檢察官於9日晚間訊問完畢,經綜合卷內事證,認被告李彥廷、吳正言、謝女等3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款及同法第49條第2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章女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嗣法院審理後,認被告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逃亡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李彥廷以新臺幣80萬元交保、吳正言、謝女則以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高雄地院今日再度召開聲押庭,上午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稍早再裁定吳正言羈押禁見。
進口毒辣椒粉!津棧負責人喊「塑料袋曬太陽」交叉污染 吳秀梅:非常牽強
蘇丹紅食安風暴未歇,高雄市津棧、佳廣國際貿易商被查出進口大量違規辣椒粉,且津棧在同個地址登記多間公司,產品6年前就驗出蘇丹紅,檢方偵辦後申請羈押負責人李彥廷,法院裁定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高雄地院今(13日)上午10時再度召開聲押庭,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李彥廷今天重開羈押庭前發表聲明,指本企業集團確為家族企業,媒體報導所謂之十家公司,本為一般企業經營常有之關係企業常態,各大企業更是如此。因此本企業不同公司各有相異之營業內容,而分為貿易(津棧,杰展,佳廣,廣元,釜山),加工製造(海順),電商銷售(初衣食伍)等,在商業上各司其職,某些媒體所稱之設有多家公司或是不同公司設在同一地址即質疑有不法意圖,恐為對法規和商業常態之誤會。李彥廷表示,「我們一向秉持無毒、無農藥、無有害物質檢出之原則,跋山涉水在各地尋找好的原物料,而為了防止產品出問題,在生產銷售過程,我們均持續送給各合格的檢驗公司進行檢驗,此均有相關送檢報告可稽。」聲明提到,另有報導提及之鼎記貿易為津棧之下游廠商,與本公司並無關聯。再者,本公司與保欣集團完全無關,部分媒體誤認為他們與保欣為同一集團,並非事實。李彥廷指出,亦有媒體提及本公司賣給小磨坊之產品驗出蘇丹紅後退貨再轉賣,亦非事實,該問題產品本公司回收後即擺置倉庫分批丟棄,目前倉庫上有部分未丟棄完畢之產品可為證明,就此事實,本公司會向檢調說明流向,以解社會疑慮。而自蘇丹紅事件調查開始,本公司完全配合衛生檢調之調查並清楚交代產品流向。亦於2024/3/1起知道可能含蘇丹紅之產品狀況後,便告知下游廠商即停止相關產品之販售並協助回收。李彥廷說,關於部分從中國進口之商品經由香港進口之緣由,係因廠商為了考量地緣政治風險,降低高風險的營運方式,故而以三角貿易模式降低風險,才採取從香港進口方式,並非媒體報導之為了規避入境檢查,此部分報導亦與事實不符。李彥廷特別說明,ppm 是 part(s) permillion (百萬分之一) 的縮寫,ppb 是 part(s) per billion (十億分之一) 的縮寫,本公司少數批號產品被檢出有蘇丹紅含量僅為極微量的4-8/ppb,到目前我們仍不知道確切是如何感染到此物質的。但舉例來說,有如於十億公斤的辣椒粉中加入僅僅4-8公斤的蘇丹紅,實際上毫無增色之效果,依生活經驗法則及實際情理完全沒有添加的必要,何必自找麻煩呢!而事實上本公司也沒有進行此成分之任何添加。再根據2017年的文獻 (Adulteration with Sudan Dye HasTriggered Several Spice Recalls ),印度食品添加標準蘇丹紅為100-200ppm,而非ppb。歐盟的檢驗標準亦是以ppm為單位。美國FDA的認定上,由於擔心包裝污染可能會出現違禁染料,食品實驗室隨後將 HPLC/MS/MS方法測定的違禁染料的作用水準設定為 1 ppm。如果含量超過 1 ppm,檢測到食品中的染料表示故意使用染料來為食品著色。所以ppm與ppb為絕對不同的標準,實際直如天壤之別。而蘇丹四號常因位置異構體(positional isomer)的干擾使產生陽性反應的紊亂。不避言,產地出貨為有色塑料袋,我們都使用原型白色編織袋,因此我們不能排除有非人為的二次污染之可能性,這亦有多國文獻可供證明。往後,本公司更將致力於改善包裝製程。李彥廷強調,對於此次事件造成大眾社會不安,本公司於此致上深深的歉意,並盼以上事實的澄清,有助於檢調、衛生機關對於整件問題的釐清。針對李彥廷聲稱檢出蘇丹色素可能是「塑料袋曬太陽產生的交叉污染」,食藥署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署長吳秀梅被問到此事時,直言「這非常牽強,我們不同意這種說法。」另津棧公司在同地址登記多間公司引發疑慮,吳秀梅說明,未來邊境產品檢出食安危害物質不合格業者,名單會通報經濟部調查,如有負責人、登記地址相同的公司,食藥署會聯合海關嚴加監控。
快訊/才剛當庭釋放!進口蘇丹紅主嫌「交保逆轉」改羈押禁見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日前遭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聲押後,高雄地院法官裁定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昨天(12日)發回更裁,不過李彥廷在交保後卻立即神隱消失,雄檢一度開出拘票強制到案,交由警方將他逮回偵訊。對此,高雄地院昨天晚間開庭,法官認定警方未出示拘票「違法逮捕」,將李彥廷當庭釋放,今(13日)上午10時高雄地院再度召開聲押庭,稍早結果出爐。高雄地院法官裁定李彥廷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李彥廷等人聲請羈押一案,高雄地院今(13日)上午10時再度召開聲押庭,法官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
高雄警爆「翻拍拘票」違法逮人!進口蘇丹紅主嫌當庭釋放 李彥廷控警濫權喊告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日前遭檢方依違反《食安法》聲押後,高雄地院法官裁定以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昨天(12日)發回更裁,不過李彥廷在交保後卻立即神隱消失,雄檢一度開出拘票強制到案,交由警方將他逮回偵訊。對此,高雄地院昨天晚間開庭,法官認定警方未出示拘票「違法逮捕」,將李彥廷當庭釋放。涉嫌逃亡疑慮,李彥廷出面澄清,昨天上午他與衛生局一連通話好幾次,當中漏接了2通電話後,便立馬回撥給衛生局,沒想到他才剛將車輛停在路邊紅線,就被員警上前盤查,員警一查發現他就是被拘提的李彥廷,立刻出示手機上的「拘票照片」,並將他帶回警局偵訊。李彥廷指出,他被帶回三民二分局偵查隊後,員警先是拿出「拘票影本」讓他看,隨後調查局才持拘票正本趕抵警局,他喊冤強調自己沒有要潛逃,電話也從沒關機拒接,只是漏接電話,手機內都有與衛生局的通聯記錄,後續不排除對濫權逮捕的員警提告究責。對此,高雄地院審理認為,三民二分局員警逮捕李彥廷時並未出示拘票,且從高雄市衛生局公務電話紀錄中,也未見李男有拒接電話的情事,故認為該件拘捕程序不合法,裁定當庭釋放。至於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李彥廷等人聲請羈押一案,將於今(13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針對違法逮捕一事,三民二分局長許健基回應,警方一切均依照檢調指揮偵辦,至於拘提過程適法性,將由檢察官統一說明。另外,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指出,針對李彥廷是否有關機失聯一事尚不清楚。
自家5天內連2女吸毒猝死 媽竟幫忙「棄屍涼亭」…母子下場出爐
屏東縣1名陳姓男子2022年11月14日在住處和1名女性友人施用海洛因,發現對方失去生命跡象,嚇得打電話報警,無奈友人送醫後宣告不治。沒想到,陳男4天後再度邀約1名黃姓女子吸毒,結果黃女同樣失去呼吸心跳,他擔心吸毒犯行再度曝光,竟和母親一起將死者棄屍在涼亭,遭檢方起訴。判決書指出,黃女於111年11月18日18時至19時間,在陳男住處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因濫用藥物,海洛因使用過量中毒而死亡。由於4天前才有女性友人在家中吸毒身亡,陳男見黃女身體僵硬、無呼吸心跳,遂請託母親不要報警,其2人共同基於遺棄屍體之犯意聯絡,決意將黃女之屍體載運至他處棄置。陳男當時先將黃女屍體裝至大型塑膠袋內,隨後把塑膠袋抬至黃女的機車腳踏板上,再由他騎機車在前、母親跟隨在後,一同前往位在屏東縣竹田鄉文筆路與太平路口之文筆亭;同日19時50分許,陳男母子協力將黃女屍體自塑膠袋內取出,將屍體以趴臥姿勢棄置在文筆亭內之石桌椅處,2人隨即離開現場。屏東地院審酌,被告2人在黃女因施用毒品暴斃身亡後,未報警妥善處理,竟決意棄置屍體,渠等無視對死者應有之尊重,使被害人曝屍公共場所,引起社會大眾恐慌,所為均屬不該,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和有期徒刑8月。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母子撤回上訴,合議庭考量陳母和黃女家達成和解,維持一審判決,另宣告陳母緩刑2年;仍可上訴。
連千毅入獄8個月喊「沒收到判決書」聲請再審 法院1句話打臉
網紅直播主連千毅因組織犯罪被判刑7年,去年6月到新北地檢署報到,正式入監服刑。不過,連千毅近日聲請再審,主張因最高法院啟動防逃機制,於判決後5日即通知他於民國112年6月1日自行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並發監執行,然而他入監執行已逾3月,卻未收到判決送達,已影響其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權利。根據判決書,連千毅主張,自己尚未收到最高法院第三審判決前,即因最高法院啟動防逃機制,於判決後5日即通知他於民國112年6月1日自行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並發監執行,惟其入監執行已逾3月,尚未收到最高法院判決送達,影響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權利,且其所為亦不符合組織犯罪構成要件,為此聲請再審。高雄高分院查證後發現,第三審判決正本於被告尚未入監以前,即已於「112年5月31日」送達被告戶籍地,經被告同住親屬(姊)簽收,並有最高法院送達證書及本院電話紀錄可參,已合法送達,惟聲請人具狀聲請再審,未敘述原確定判決有何再審理由,復未附具原判決繕本及證據,亦無釋明未能提出之正當理由或請求調取,已違背同法第429條聲請再審程序規定。高雄高分院審酌,第三審確定判決於聲請人入監執行前,即已合法送達。聲請人應以第二審實體確定判決為聲請再審之標的,而誤對最高法院第三審程序判決聲請再審,且聲請再審之書狀既未敘述原確定判決有何再審理由,復未附具原判決之繕本及證據,亦無釋明未能提出之正當理由或請求調取,經定期間補正而逾期仍未補正,核其聲請再審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高雄身障女殺99歲父「重判16年」 法官二審改判12年:再犯可行性低
長照悲歌!高雄一名63歲吳姓女子2022年6月10日和99歲父親爭吵,一氣之下持刀殺人隨後自殘,送醫後救回一命,但老父宣告不治。高雄地院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刑,一審判16年有期徒刑,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改判12年,可上訴。根據判決,吳女當天下午4時許和父親發生口角,隨後拿料理刀弒父,接著再割腕自殘,2人均送醫,但警消到場時,吳父已因刀傷失血過多身亡,全案依家暴殺人罪嫌偵辦。吳女一審時辯稱,當時有服用安眠藥,睡著時被別人砍傷痛醒,不清楚父親為何遇害。不過吳女妹妹證稱,當時老家鐵門深鎖,持鑰匙進入後發現命案報警。警方勘驗,發現屋內沒有外人闖入跡象,加上吳女是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難認他人有謀才入侵的動機。高雄地院綜合相關證據,認定吳女持刀殺害父親,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處16年有期徒刑。法院二審改判12年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發現,吳女罹患躁鬱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近10年來疾病纏身,而且視力嚴重惡化,又受到家中經濟逼迫,身心狀況需要別人照顧的情況下,還得與高齡失智老父共同生活,缺乏社會資源幫助,累積長期的壓力,案發前還試圖把父親送往榮家照護,但遭到拒絕,陷入長照困境無法自拔。二審判決認為,長照是社會須嚴肅面對的課題,審酌吳女的身心狀況、家庭結構及經濟情形,且長期照顧身心俱疲,顯見其並非凶暴惡劣之徒,再犯可能性亦低,若維持原判,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因此撤銷改判12年有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4年。
城中城大火主嫌無期定讞 前男友認「應該判死」要黃格格付出代價
高雄市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3傷慘劇,主嫌黃格格因懷疑時任男友郭男出軌縱火,今(25日)遭最高法院維持無期徒刑定讞,掀起各界議論。對此,郭男除認為黃格格要付出代價,更應該要被判死刑。郭男於2021年10月13日晚間,在城中城大樓1樓套房內與疑心病又大發的黃格格爭吵,事後離開套房暫住朋友家。但黃格格向男酒伴訴苦後,再懷疑郭男找前女友,遂於隔天凌晨1點把未熄滅沉香倒扣在皮沙發後離開,進而釀成89死傷慘劇。黃格格當時傳訊給郭男,「你敢玩,我就陪你玩,我沒什麼好怕!」、「你敢瘋,我就陪你瘋,現世報很快!」、「我有前科,不然我們來玩一次看看」,審理時還多次否認縱火,甚至反控郭男入屋放火。高雄高分院檢視鑑定報告、劉姓計程車司機「黃女房間先出現火光」證詞後,認定黃女縱火。然主張死刑的檢方,上訴至最高法院仍獲無期判決。合議庭認為,現年53歲黃格格犯行與蓄意使用明火縱火、以殘忍手段殺人之情形應有所區隔,屬非「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考量黃女53歲,若假釋已年近80歲,判無期已能達更生改善、復歸、社會安全之維護,且與罪責相當。另開庭時當黃女面強調「我們已經分手了」的郭男,聽聞最高法院判決,表示黃女必須為自己奪走46條人命付出應有代價,「應該要判死」。據悉,郭男之所以能迅速獲得檢方不起訴,其中原因是其熱心助人,主動幫助弱勢住戶,幫忙申請補助和送餐,被大家尊稱「文哥」,故他沒有殺害共處多年、有深厚感情鄰居的理由。
服務處主任涉賄!張再興當選無效定讞 落選頭莊光大今遞補就職
澎湖縣前議員張再興,前年底五合一選舉時,因服務處莊姓主任涉賄選,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高分院在上月20日定讞去職,由同馬公選區以些微票數屈居落選頭的莊光大在今(22)日遞補宣誓就職,莊的親朋好友近午也擠滿了議場旁聽席見證。澎湖縣議會日前收到內政部來函,確認莊光大取得第20屆澎湖縣議員資格,遂訂於今日上午11時由澎湖地方法院院長楊國精監誓、議長陳毓仁主持,澎湖縣長陳光復率一級主管及大批親友一旁觀禮下,宣誓就職。也是繼湖西鄉議員許育愷之後,第二位當選議員的退休警察。警界退休的莊光大,曾任前縣長王乾發隨扈9年,2022年警職退休後投入縣議員選舉,卻以些微票數屈居最高票落選,選後向澎湖地檢署控告3名涉賄遭起訴的議員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張再興就是其中之一,而莊確定遞補議員缺的資格後,也已向高雄高分院撤回他對張再興等三人的當選無效訴訟,本屆澎湖縣議員的當選無效訴訟也至此告終。無黨籍議員張再興是因服務處主任莊仲瑜,前年底五合一選舉時,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賄選,要求投選張再興,而被檢方依選罷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澎湖地院一審審理後,去年5月31日判張再興當選無效,張不服上訴,上月20日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張確實涉嫌買票而駁回,讓張再興當選無效確定,其議員職務自判決確定日起即解職。莊光大因前議員張再興涉買票賄選判當選無效去職而遞補,在22日於澎議會宣誓就職時,大批親友擠滿議場旁聽席見證。(圖/許逸民攝)
東港高中435人食物中毒疑案 業者二審無罪
屏東縣東港高中3年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造成435名師生上吐下瀉,全案偵辦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營養午餐業者,不過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判業者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宣判,駁回上訴。判決書指出,前年3月11日,鮮大師食品公司承攬東港高中2020學年度學校營養午餐,並於2021年3月11日中午,提供白飯、古早味肉燥、蝦米高麗菜、枸杞銀耳湯、炒青江菜、蕃茄炒蛋、三色玉米粒、豆干丁、酸菜素鴨、白木耳甜點等餐點,未料,有435名師生因中諾羅病毒導致上吐下瀉,對此,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周姓負責人和郭姓總經理。但業者喊冤道,他們的食品接受衛生局檢驗後並沒有問題,且人員受檢驗後也沒有病毒,加上當時不僅供應午膳給東港高中,還有其他很多學校,但除了東港高中的400餘人有出現異狀外,其他人與其他校都沒有事。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認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因此判業者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18日宣判,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尚未定讞。
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組販毒集團 走私10億安毒!無期徒刑定讞
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2021年間組跨國販毒集團,被控漁船走私安毒640公斤,市價約10億元,一二審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檢調單位2021年間追查屏東漁船「祥勇6號」、「漁百財9號」運毒案件時,查出船東陳耀華、船長莊啟義與顏旭懋合謀走私安非他命,由顏旭懋出資、陳男供船、莊男開船的方式,到東沙海域取得38包,約640公斤之安非他命,在陸上分批裝運過程中,被岸巡人員發現循線破獲,但已有至少500多公斤的安毒流入市面。一審依《走私》、《運輸毒品》等罪,判處顏旭懋、陳男、莊男無期徒刑,共犯洪男等6人,各處6年2月至13年半。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10月宣判,顏旭懋、莊男仍判無期徒刑,陳男改判17年,其餘6人各判6年2月至12年半。最高法院10日駁回顏男等人上訴,全案定讞。
3名空軍官兵向地下錢莊借貸還不出 盜賣機密給中國遭判收押禁見
空軍某雷達站有多名官兵,疑似因無力償還與地下錢莊的借貸,竟將部隊機密賣給中國,經部隊同袍向國防部檢舉,案情才曝光。原本橋頭地院裁定涉案的胡男請回,陳男10萬元交保,黃女及許男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上訴,5日高雄高分院裁定發回原審更裁,經更裁後,3名士官遭收押禁見。近日國軍爆出洩密案,在空軍某雷達站胡姓、陳姓士官,向地下錢莊借了數萬元,卻無力償還,竟將歪腦筋動到國家機密上,以按件計酬方式,向中國盜賣機密資料,以換取金錢。部隊同袍發覺有異,向國防部檢舉,案情因此曝光。案經國防部調查後發現,還有其他多個營區及機敏單位士官兵,疑似也有機密資料外洩的情況,懷疑背後是有共諜組織操控,於是將案件移送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國安站調查後,帶回涉案的陳男、胡男以及1名黃姓女子及錢莊的許姓老闆。橋頭地院2日訊後,將胡男請回,並令陳男10萬元交保候傳,黃女及許男則各以2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5日認為,此案明顯是共犯結構,另有關鍵共犯迄未到案,且黃女、許男、胡男的手機內資訊已遭滅證,許男甚至敲毀電腦,將硬碟丟到窗外排水溝,已符合羈押的條件,於是裁定發回原審更裁。橋頭地院更裁後,裁處3人全部羈押禁見,不得上訴。不過因為此案事涉機密,因此地院並不對外多作說明。
噴劇毒磷化鋁除蟲!害高雄4歲女童中毒枉死 二審判決出爐
高雄有名劉姓男子因發現家中的木作裝潢被蛀蟲咬爛,因此委請林姓除蟲業者噴藥除蟲,到了當天林男拿著劇毒磷化鋁農藥噴灑,卻告知一家人「不用離開房子」,導致劉姓全家中毒,家中的4歲小女兒還因此不幸身亡,一審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林男2年,二審法官考量林男與劉家以120萬元和解,判他徒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此案發生在2021年10月18日上午9時,48歲的林男帶著24歲的陳姓員工和兒子到鼓山區劉男家中進行除蟲,並使用磷化鋁的農藥進行燻蒸,在過程中劉家人仍留在屋內,未被人員請離家中,林男則是在除完蟲後離開現場,豈料隔天凌晨,劉家人開始出現胸悶、頭痛、呼吸急促、嘔吐等症狀。其中又以4歲小女兒的情況最為嚴重,在被送往聯合醫院急救後,再轉院至高醫,但仍搶救不治。經法醫解剖發現,女童死因為吸入過多的「磷化鋁」中毒,出現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肺炎等病症,導致肺、心、腎、腦多重器官壞死身亡。對此劉男指控,當天噴完藥後,他有問林男「人要不要離開家中」,林男僅交代不要接觸施藥區域,從頭到尾都沒說要離開家裡。另有證人指出,當林男得知劉家小女兒命危在急救時,甚至還說「死了,我用的是農藥」。經檢警調查也發現,林男雖從事登革熱防治超過20年,但並沒有取得室內設施燻蒸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一審法官審酌後認為,林男未向劉家人告知自己噴灑劇毒磷化鋁農藥,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至於陳男員工,法官認為他事先不知道老闆使用的是劇毒藥物,所以判無罪,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林男與劉家以120萬元和解,陳男也願賠償劉家80萬元,法官考量雙方和解,林也坦認犯行,判林男徒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陳男則維持無罪。
懷疑另一半出軌…屏東翁狗繩勒斃「小24歲女友」膠帶封口鼻 二審仍逃死
屏東一名70歲邱姓老翁因懷疑小24歲林姓女友有新歡,竟拿遛狗繩先將對方勒昏,再以膠布黏貼口鼻,導致林女窒息身亡,逃亡3天後才落網。警方偵訊後將依殺人罪偵辦,屏東地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19日)宣判維持原判決,而邱男也放棄上訴了。邱男去年9月15日和林姓女友投宿旅館,2人疑似因金錢起口角,加上懷疑林女出軌,拿出遛狗繩勒斃對方,再用膠帶纏繞林女口鼻,造成林女腦部缺氧窒息死亡,案發後取走林女身上的現金、黃金手環和項鍊,以及手機等物品,隨後搭火車逃亡,最後在台中被逮。檢方偵辦後發現,邱男曾在2000年間,因感情問題意圖殺害妻子,妻子經送醫後才撿回一條命,他則被判刑入監,在2004年入獄,2011年假釋,如今卻惡性不改,再度以殘暴手段殺害女友,考量到他的年紀,無期徒刑須執行超過25年才能假釋,就算出獄也超過90歲,再犯的危險性也明顯降低,因此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邱男也表明不想上訴,不過檢察官仍可決定是否要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