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逝去的亡者,大家在操辦後事都會更謹慎,以表對祂們的尊敬;然而台南市立火化場近日發生一起意外,棺木墜地破裂,導致亡者遺體就這麼露出來。對此龍巖回應,已在最短時間為亡者入殮,完成火化。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禮儀師當時推著亡者要前往火化場,在入口時沒有算準角度,結果棺木卡到門框;沒想到他居然硬拖,導致棺木墜地,亡者遺體還外露,嚇壞眾人。對此龍巖表示,已在最短時間為亡者入殮,並且完成火化儀式,至於後續賠償責任,將待家屬喪禮告一段落後再進行討論。而從照片中可以看見,禮儀師跪地,雙手放在腿上,看起來非常自責。不過據了解,該名跪地的非肇事禮儀師,而是值案的禮儀師,為表負責才會這麼做;當時在場的許多同業不忍亡者在地,也紛紛放下手邊工作一起幫忙。(圖/翻攝自臉書)事件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真心希望能夠原諒禮儀師」、「沒人會故意這樣,請見諒」、「棺材真的很重,我相信禮儀師不是故意的」、「要檢討,下次才不會再發生」。
先前傳出國內殯葬大亨李世聰病重,龍巖集團去年底計畫由李世聰長女李凱莉接棒,消息傳出後震驚業界。但近日有媒體發現,李世聰目前已經出院返家休養,身體狀況看起來非常健康。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於1日時傳出罹患「神經膠質細胞瘤」,龍巖集團甚至為此在去年底緊急啟動接班計劃,交由李世聰長女李凱莉接掌董事長一職。而近李世聰疑似身體康復出院,在回醫院追蹤病情時被媒體拍攝到,看起來身體還算硬朗。而有內部人士指出,去年10月底時,李世聰突然感覺身體不適,緊急送醫後,原以為是腦中風,但治療兩個禮拜後沒有任何好轉,更進一步檢查之後,才知道是罹患腦瘤。李世聰不僅開刀處理腦瘤,還有進行標靶治療、化療,目前復原狀況良好,當天前往醫院主要是回診看報告,狀況算是穩定。但由於李世聰罹患的疾病相當棘手難纏,於是提早安排長女接班,自己來對抗病魔。雖然目前李世聰仍掛著龍巖總裁的身分,但他早已安排女兒李凱莉出任董事長,有科技與會計背景的王群中則是擔任總經理,計畫讓兩人在公司的規劃與營運管理上分工管理。
龍巖集團創辦人現年60歲的李世聰驚傳罹患腦瘤,2個月前住進台大醫院,經過醫師開刀後,目前接受標靶治療,對此,龍巖表示,李世聰術後逐漸恢復中,感謝各界關心。知情人士透露,60歲的李世聰,去年在一次聚餐上發現身體不適,正巧餐會一位名醫在場,初判中風,李世聰隨後就醫,因病況一直未獲改善,進一步檢查後,才發現竟罹患了相當棘手的「神經膠質細胞瘤」。據悉, 李世聰因捲入公款私用一案,檢調在2020年11月26日原本要對李世聰進行複訊,但他身體不適告假,直到隔日才現身接受偵訊,如今卻傳出他當時就已確診罹患腦瘤,。關於李世聰是否罹患腦瘤一事,龍巖集團表示,李世聰腦部手術後健康狀況良好,逐漸復原中,至於接班計畫亦為早就已規劃之世代交替。
龍巖集團創辦人、被外界封為是「殯葬天王」的李世聰日前才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檢方諭令200萬元交保候傳,未料今(1日)驚傳罹患腦瘤,且已經是第四期。據了解,李世聰目前人正在台大醫院接受治療,但狀況似乎不是很好。李世聰與妻子劉萍日前因涉嫌利用龍巖及福澤基金會,將捐作公益的善款逐步轉入私人帳戶,並用以支付信用卡費用及購買精品等,7年下來總金額高達2100萬元,之後被檢方分別諭令200萬、100萬元交保候傳。不僅官司纏身,如今他的健康狀況也亮起紅燈。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知情人士表示,李世聰過去曾中風過,一年多前身體再度出狀況,由於情況一直沒有改善,進一步治療才發現罹患神經膠質細胞瘤第四期;據悉,李世聰已開刀,但狀況不是很好,已住在台大醫院2個月。對此龍巖集團回應,李世聰接受完手術後,狀況良好,身體已在慢慢復原,至於接班一事是本來就規劃好的,對不實訊息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夫婦被控侵占公益捐款,檢調昨天發動搜索約談行動,李因病請假,在今(27日)上午自行到案向台北地檢署說明,他辯稱沒有不法,基金會的錢不關他的事;李妻劉萍昨天被約談後,已繳回犯罪所得2100萬元,被檢方諭令以100萬交保,而李世聰本人今天則完全否認不法,檢方訊後諭令200萬元交保候傳以釐清相關疑點。李世聰與妻子劉萍2人涉嫌利用龍巖及福澤基金會,將捐作公益的善款逐步轉入私人帳戶,並用以支付信用卡費用及購買精品等,近7年來,每年侵占300萬元,總數達2100萬元,但李世聰今天到案後辯稱沒有涉犯不法,基金會的錢不關他的事。檢調昨天搜索李世聰夫婦相關處所,因李以生病為由向檢方請假獲准,他今天上午自行前往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接受偵訊後,再至北檢複訊。李世聰的妻子、福澤基金會董事長劉萍因已繳回犯罪所得2100萬元,被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儘管李辯稱龍巖與福澤基金會的資金流向與他無關,但檢方認為李是龍巖公司及基金會的創辦人,並不採信李完全不知情的說詞,因此訊後仍諭令200萬元交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被控與妻子劉萍涉嫌利用龍巖及福澤基金會,以五鬼搬運的方式,將基金會的善款轉入自已的帳戶,由劉萍購買精品等,7年侵占2100萬元,李世聰27日到案說明,辯稱沒有涉犯不法,基金會的錢不關他的事,檢方認為仍有疑點待釐清,訊後諭令以200萬元交保。李世聰26日請假獲准,今天自行到台北市調處接受偵訊後,自行到北檢複訊,他的妻子,福澤基金會董事長劉萍已繳回犯罪所得2100萬元,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李辯稱龍巖與福澤基金會的資金流向與他無關,不過,由於李是龍巖公司及基金會的創辦人,對於資金完全不知情的可能性不高,仍有疑點待釐清,因此訊後仍諭令200萬元交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夫妻涉嫌,將龍巖公司公益捐款轉至福澤基金會,再搬入私帳支付生活開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李、劉住處及龍巖、福澤基金會等處,由於劉生病住院,檢調約談其妻劉萍到案,深夜移送北檢複訊,根據了解,劉同意繳回2100萬元犯罪所得,被檢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檢調發現,李世聰利用主導龍巖公司及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的機會,將公司款項以公益名義,分次轉至龍巖基金會,再轉到由其妻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最後轉到李、劉夫婦2人的帳戶私用,從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搬走300萬元,劉萍則用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並購買精品,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此外,李、劉夫婦從2016年到2019年,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經費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部分售股所得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同樣每年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元,轉給李、劉的私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等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檢調統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占2100萬元善款,依違反《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偵辦。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與妻子劉萍涉嫌以五鬼搬運的方式,將龍巖及福澤基金會的善款轉入自已的帳戶私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李、劉住處及龍巖、福澤基金會等處,晚間並將劉萍移送北檢複訊後,劉繳回2100萬元犯罪所得,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諭令以100萬元交保。至於李世聰則以健康理由請假,檢調確認李的身體狀況後,決定准假再擇期傳喚到案。檢調發現,李世聰、劉萍夫婦利用能夠主導龍巖公司及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的機會,將龍巖公司的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分次轉到龍巖基金會,再轉到由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再轉到李、劉的帳戶私用,從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搬走300萬元,劉萍則用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並購買精品,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此外,李、劉夫婦從2016年到2019年,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經費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部分售股所得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同樣每年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元,轉給李、劉的私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等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檢調統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占2100萬元善款,依違反《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偵辦。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涉嫌利用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公司2100萬元慈善捐款挪至龍巖基金會,再移轉至其妻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帳戶,但被檢舉告發都是用來繳交私人帳款,案經台北地檢署受理偵辦,承辦檢察官林俊廷今(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相關處所,並約談李世聰夫婦2人,但李目前仍在住院中,調查局官員先將劉萍帶回調查,稍晚將移送北檢複訊。檢調調查,龍巖創辦人李世聰係於2013至2014年間,涉嫌透過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捐款陸續移轉至其妻劉萍的福澤基金會,但實際上是作為夫婦2人的私人開銷,據檢調發現,李世聰夫婦每年度挪用約300萬元,用來繳交信用卡、健保費、電話費以及銀行貸款及購買精品等等。除每年挪用龍巖公司捐款外,檢調另查出,2016年至2019年間,李世聰還涉嫌利用參與主導龍巖基金會董事會的機會,陸續出售該基金會所持有的龍巖股票,並將出售股票所得以公益捐贈名義又轉匯至福澤基金會,總計2013年迄今以不法手段挪用金額達2100萬元。李世聰夫婦分別涉及《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調查局官員今天兵分8路搜索取證並將李妻劉萍約談到案,而李本人則因病住院中,將另行擇期約談調查。
自2009年起,日盛金的中資爭議一直沒有停歇過,又由於日盛金仍是國內唯一「上櫃」但沒有轉上市跡象的金控公司,於是一直謠傳日盛金是因為資金來源的關係,不敢提出申請,近日傳出金管會計畫5日約談日盛金大股東,但有媒體爆料,該名股東屆時可能會承認自己僅是代持股票的人頭,實質受益人是中資企業。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金管會為調查中資涉入日盛金經營問題,預計5日約談日盛金大股東、建高控股總裁陳銘達。但有消息人士透漏,屆時陳銘達極有可能坦承他是以人頭身分代持日盛金的股票,股票實質受益人是中國明天系集團創辦人肖建華,此舉無疑就是將日盛金多年的神秘面紗,給一舉揭開。但也有消息人士透漏,由於肖建華自2017年被北京當局從香港四季酒店帶走後,就一直傳聞要將日盛金的股票售出,過去一年,就有南山人壽董事長陳棠、前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王道銀行創辦人駱錦明、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等人及正大卜蜂集團等人,對日盛金的股票有濃厚的興趣。除此之外,建高控股總裁陳銘達似乎也有意要找尋金主,私下承接肖建華的日盛金股權。建高控股主管在受訪時表示,金管會先前就針對陳銘達的大股東適格性進行審核,如果之後金管會要求限期賣出肖建華的持股的話,由陳銘達接手是最適合不過的。
今年48歲的謝曉華(謝女)是義美高家親戚、高雄牧場第三代高志中的前妻,2年前被傳出與殯葬大亨龍巖集團董事長李世聰過從甚密,謝女雖已年近半百,雍容華貴的打扮相當吸睛。但謝女卻因欠稅1100萬元,上月初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布禁奢令長達半年,每個月生活費只能花24000元,換句話說,謝女無法再過貴婦生活了。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發言人鍾志乘證實,謝曉華因滯欠1100多萬元的贈與稅未繳納,執行署在9月1日對謝女發布禁止命令,並對外公告,時間從9月1日到明年2月底。所謂「禁止命令」,簡單來說就是「禁奢條款」,意即在禁止時間內,謝女在沒有正當理由下,嚴禁搭計程車、飛機、高鐵;不得購買2000元以上的商品、服務;不能到4星級以上飯店、夜店消費;也不可買賣股票、期貨等;當然,也不能借款給他人超過2000元;每個月生活費不得超出24000元。本刊調查,謝女原滯欠贈與稅1500多萬元被國稅局移送執行署追討,新北分署清查謝女名下財產發現,謝女已拍賣台北市萬華區1處房產得款400萬元,扣抵追討後又發現謝女生活有豪奢情形,才對其發布禁止命令,未來如果再查出謝女有豪奢情形,就會向法院聲請管收,獲法院裁定核准,可管收3個月。謝曉華因滯欠贈與稅1100多萬元不還,成了欠稅大戶,被執行署下令禁奢半年。(圖/行政執行署通告)行政執行署發布謝曉華的禁止命令,也獎勵民眾檢舉,只要民眾提出謝女的奢華行為屬實,因而讓謝女被管收,可領取3萬元至10萬元的檢舉獎金,如果順利追討1100萬元入國庫的話,還可再加碼領5%的獎金。本刊調查,謝女尚未被行政執行署發布禁止命令前,曾在個人臉書上大秀出國旅遊、美食等照片,被下令禁奢後,如果還沒繳清欠稅,謝女短期內恐怕得要好好控制自己的奢華行為。
日盛金併購案進入戰國時期。金管會駁回正大入主日盛金案之後,據金融圈消息,除了國內多位金融業者均對接手日盛金大股東建群集團的24.09%股權表達興趣,建群集團董事長陳銘達也有意接替正大集團來承接二位加拿大籍華人對日盛金透過NBS的間接持股,一旦陳銘達成功完成收購,日盛金第二大股東建群集團的股權將完成100%整合,對於未來日盛金併購案的走向具有戰略意義。國內對日盛金併購透過管道表達興趣者,金融圈傳出包括寶佳集團少東林家宏、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前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王道銀行創辦人駱錦明、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等人。據了解,國內金融業者爭取日盛金,最具吸引力的是金管會已快20年未發出,在台灣金融圈可說彌足珍貴的「金控牌照」,目前已有金融業的競逐者希望能透過金控的架構來布局規模更大的金融版圖及容納更多元化的轉投資事業,而旗下未有金融事業的則是希望取得有力的「敲門磚」,這些潛在買家均已透過管道對接手日盛金大股東建群集團的股權表達興趣。金融圈指出日盛金有二大外資股東建群、新生銀行,因此眾買家積極向建群「叩關」僅是第一步,第二步恐怕也要有接手新生銀行36%日盛金股權的「銀彈」,倘若依照日盛金目前每股淨值12.3元的價格估算,有意出手的買家至少得籌資250~300億元。日盛金目前資本額為377.24億元,其中建群、新生銀行兩大股東,合計持股日盛金達6成,若以每股淨值來推算,則潛在買家在第一階段收購建群持有日盛金的股權就要花超過110億元,倘若第二階段得進而買下新生銀行的股權,二個階段總計得花上接近280億元,才能取得過半的經營主導權。至於建群集團,也是建高控股董事長陳銘達,金融圈傳出正積極進行整合建群集團股權,若完成整合,陳銘達會成為100%持股NBS的大股東,合計持股日盛金24%。
彰銀經營權爭議案件,歷經六年來爭訟,財政部與台新金控是否能有共識和解,財政部又如何能杜眾悠悠之口合理編列預算,買回台新金所持有彰銀股權解套?目前仍持「僵住、卡關」。臺灣高等法院今年8月21日更一審宣判後,各界雖對法院判決結果各有解讀,例如政府誠信、政策宣示及政權變更間,應如何取捨認定契約是否成立等,還有對公司法、證交法的論證,令學者專家感到震驚,勢必成為財政部上訴最高法院的主要攻防戰場域。首先,法院認為財政部與台新金於94年間因財政部之新聞稿、函文及台新金之得標成立契約,並將該契約定性為「表決權拘束契約」,進而確認該成立於94年間之「表決權拘束契約係屬有效」,為其大開眼界之第一個震驚。熟悉公司法立法歷程的學者專家都知道,我國公司法於104年前是未明文承認表決權拘束契約的效力,且104年以前之最高法院判決亦以此種契約與公司法公平選舉之原意相左且與公序良俗有違為由,否認表決權拘束契約之效力。直至104年公司法始首度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承認表決權拘束契約,並於107年公司法修正時,開放予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使用,同時於條文明白寫明,「表決權拘束契約於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之」。由立法脈絡可清楚明瞭,在107年,立法者仍堅持「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不得藉由締結表決權拘束契約,以強化自己的經營地位或權力分派」,即「堅信股份平等原則應落實於公開發行公司」。對照彰銀案高院更一審判決,可以看到該判決是認定94年間,身為公開發行公司即彰銀股東的財政部與台新金,得成立有效之表決權拘束契約,甚且,其所認定的表決權拘束契約,居然是沒有雙方當事人書面簽名之新聞稿及函文,等同於立法者直至107年仍否認的事,該判決卻反認於94年即可以較少之要件有效為之。法學專家認為,「身為司法機關的法院所應尊重公司法的立法歷程,不應任意以法官造法的方式,牴觸或改變立法政策」。再者,法院於該判決,除了認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得不以書面簽名方式即成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外,甚至還認為,該表決權拘束契約縱使沒有期限,導致其效力可能綿綿無絕期至天長地久,仍屬有效而不違反公序良俗,理由為其附有「財政部完全出售其持股」、「台新金非彰銀最大股東」之解除條件。然因立法院已決議禁止財政部釋股及售股,故解除條件其實僅剩「台新金非彰銀最大股東」。從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內容可發現,法官所指的僅剩解除條件,可以成就的方式包含「財政部可透過在市場購買彰銀股票方式,使自己成為最大股東」,或「直接或間接向台新金購買彰銀股票」,或「由彰銀向台新金購買股票為庫藏股,使台新金喪失最大股東地位」。只是法官以上的建議,再使公司證交法學者感到第二個嘆為觀止的震驚。其一,財政部要如何透過在市場購買彰銀股票方式,或向台新金購買彰銀股票,使自己成為最大股東?財政部若欲購買彰銀股份,須先編列歲出預算並經立法院同意始得為之,於立法院同意財政部購入彰銀持股前,財政部應無從進行購股作業。法院所稱財政部透過買股使自己成為彰銀最大股東之假設,在立法院未同意前,是否能為還是變數。更何況,台新金在今年彰銀配股後,目前總共取得彰銀股數是2,341,359,234 股,假設以股價18元計算,高等法院判決的意思即是財政部需花費新台幣421億4446萬6212元之公帑,以達成法院認定彰銀契約所謂的解除條件。對照過去財政部上訴的計算方式,94年間台新金花365億元得標彰銀之特別股,財政部若要再花421億元買回台新金所有的彰銀持股,再加上彰銀已經配給台新金的109億元現金股利,推斷這個結果會讓台新金大賺165億元。這應該就是目前讓立法院、財政部、行政院感到頭疼之處,如何解套買回台新金所持彰銀股票?編列買回金額的預算也不會排擠到公共政策的全民利益?其二,高等法院法官再指,可由彰銀向台新金購買股票為庫藏股?這一點就曾令公司法權威、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曾宛如先前接受本刊採訪時,表達過「於法不合」。依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股票原則上是不能回籠的,即公司若要買回庫藏股,須符合法規要件始得買回,以公開發行公司之彰銀而言,即須符合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要件。若由彰銀向台新金買回庫藏股,根本不符合證交法第28條之2所規範之三款合法買回情事,即彰銀沒有轉讓員工股票之需求、沒有股權轉換之需求、更沒有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等之需求。甚者,該條文不僅明文規定,於公司實施庫藏股時,應公開向不特定人買回,更禁止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應賣。所以,顯然地,彰銀根本不可能向持有高達22.55%股份之大股東台新金買回庫藏股,這是明確違法的。這樁我國金融爭議大案,一方為政府機關財政部、行政院,一方為私人金融企業台新金控,在嚴格遵法義務,若依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來討論解約方式,恐怕有些解除條件會造成違法行為。這可能也是台新金控內部有一派的主張,財政部應可仿照先前盤後交易承接龍巖李世聰所售出的彰銀股權方式,同樣用於此案。但在未談攏股價及簽署和解方案前,雙方皆已提出上訴,繼續交由最高法院審理給予見解。
藝人黃鴻升(小鬼)16日在家中猝逝,享年36歲。家屬於龍巖A館設置靈堂供親友和粉絲追悼,今(21日)是靈堂公開弔唁最後1天,女友峮峮連續3天,上午9點左右就已抵達靈堂,她頭戴帽低調快速進入靈堂,陪著摯愛走最後一程。據她經紀人透露,峮峮現在狀況比之前好很多,工作部分已先找人幫忙代班。而稍晚身穿黑襯衫的黃爸爸也到達靈堂,過程中黃爸爸頻頻向媒體點頭表示感謝,但未發一語。 小鬼女友峮峮頭戴帽低調快速進入靈堂,陪著摯愛走最後一程。(圖/林士傑攝影) 黃爸爸稍晚也到達靈堂,過程中他頻頻向媒體點頭表示感謝,但未發一語。(圖/林士傑攝影) 六月三度現身,她帶著老公李易準備的客家小炒,希望能用摯友最愛的菜餚陪小鬼度過最後時光。(圖/林士傑攝影) 峮峮前兩日都在小鬼靈堂待很久,今天也是最早抵達,經紀人透露,因為粉絲到現場悼念小鬼,都會有一張卡片可以寫下最後想對小鬼說的話,峮峮會除了幫忙整理,也幫忙剪出一張張圓形卡片、看看粉絲們想傳達什麼心意給小鬼。與峮峮同時到達的六月,三度現身小鬼的靈堂,她帶著老公李易準備的客家小炒,希望能用摯友最愛的菜餚陪伴小鬼度過最後時光,同時也在IG上發文:「你慢慢享用嘿,我們先去工作了。」之後大約待30分鐘左右便先離開。
已故藝人黃鴻升(小鬼)靈堂開放親友悼念3天,女友峮峮連續2天前來守著,20日上午9點多就現身,直到6點多靈堂準備關閉才離開,峮峮被工作人員攙扶走出靈堂,一路低頭沉默不語,現場有人大喊「加油」,她才轉頭向對方致意。根據峮峮的經紀人表示,她在靈堂比較安心,有人陪伴,也在場幫忙將悼念卡片剪圓供粉絲寫下對黃鴻升的思念。《ETtoday新聞雲》引述峮峮的經紀人回應表示,峮峮需要時間整理情緒,她到靈堂心境會比較平靜,「有吳宗憲(憲哥)及前來的藝人陪伴,讓她更安心」。吳宗憲(憲哥)及前來的藝人陪伴,讓峮峮(左)更安心。(圖/報系資料照)之後的工作安排目前考量峮峮情緒,若峮峮願意,經紀人會安排錄影等工作,讓她轉移注意力,不過目前峮峮還需要時間,還未詢問她。龍巖會館一樓開放粉絲弔唁小鬼,也提供圓形紙張供粉絲留下想對黃鴻升的話,峮峮經紀人表示,,峮峮在靈堂會時不時落淚哭泣幫忙剪著留言卡,一旁親友會安慰她,到場的親友也會擔心黃家人及峮峮沒有吃東西,會帶食物到場讓人格外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