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際搜救技術交流研討會 國內外搜救英雄齊聚交流
北市政府消防局為持續精進北市搜救隊救援技術及經驗,24日於晶華酒店舉辦台北國際搜救技術交流研討會(Taipei International Search & Rescue Technique Seminar 2024),特邀請美國、日本及新加坡等國際搜救隊,聯同台北市及其他縣市政府搜救隊一起分享救援經驗及技術,藉由各搜救隊伍彼此相互砥礪,達成城市聯防的目標。北市搜救隊於民國89年成立,除了支援國內象神、桃芝、敏督利、莫拉克等風災與台南、花蓮震災外,在2001年至2023年期間支援薩爾瓦多、伊朗、海地、印尼、日本、土耳其等國外人道救援勤務,更在110年通過內政部消防署辦理之國家搜救能力分級檢測(NAP,NationalAccreditation Process),為全國首支取得重型搜救能力認證(最高級別能力)之搜救隊伍,是國內歷史最悠久、經驗最豐富、技術最精湛的搜救隊伍。「2024臺北國際搜救技術交流研討會(Taipei International Search & Rescue Technique Seminar 2024)」邀請美國加利福尼亞第2城市搜救隊、日本國際消防救助隊、新加坡民防部隊搜救隊、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及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特種搜救隊代表共襄盛舉,於會中探討臺灣搜救隊動員協調及合作機制、城市捷運重大事故人命搜救技術、國內(外)人道救援案例、東京都震災搜救分工機制、新式搜救破壞器材及技術應用等課題,除由臺北市搜救隊分享本身的救援經驗外,同時也藉由研討會交流方式,蒐集學習其他國際搜救隊的救援技術與科技應用,以促進臺北市搜救量能提升、再進化。消防局表示,面對全球各地的天然災害愈加劇烈,搜救工作所面臨的挑戰日益困難,當大規模災害發生,不能只依賴單一國家或地區的搜救隊伍,而是需要全球各地搜救隊伍聯手合作,方能守護瀕危的生命。本次研討會除了進行技術上的交流外,也希望增進與其他國家搜救隊的合作情誼,建立更縝密的聯繫管道,平時彼此分享救援技術與資訊,災時相互合作裡應外合,共同完成救援任務,進而達到城市聯防「一方有難,八方馳援」之初衷。
女子長期腹痛!檢查竟發現21公分腫瘤 醫曝:5成患者發現已是卵巢癌晚期
明明沒有很不舒服,卻已經是卵巢癌晚期?一位38歲外籍移工林小姐(化名)平時常有腹痛、經痛等症狀,看了腸胃科卻遲遲無法改善,轉而前往婦產科就診,經檢查發現除有7公分子宮肌瘤,旁邊竟還有21公分的巨大卵巢癌腫瘤。義大癌治療醫院婦產科傅啟峰主任指出,卵巢癌主要好發於50至60歲女性 ,若患者出現腹脹、腹痛等問題,除了腸胃科,建議也一併安排婦產科門診,早期篩檢把握黃金治療期。初期症狀難發現!腸胃道不適女性應考慮卵巢癌篩檢根據衛福部今年6月最新公布的111年國人死因統計結果顯示,卵巢癌較110年死亡率增加了10.5% 。傅啟峰主任說,卵巢癌的種類相當多,約有60至70% 屬於上皮性卵巢癌 ,好發年齡於50歲以上 ,其餘為非上皮性卵巢癌,然而,基因遺傳、不健康的飲食習慣、或是有「初經早,停經晚,沒生過小孩」的狀況等,均會提高罹癌機會,近五成的患者確診時已是卵巢癌晚期 ,癌細胞擴散到腹腔附著在腸子、橫膈膜及肝臟等,甚至更遠端轉移至肺部、骨頭等,因較難以開刀徹底清除病灶,化療效果可能也不見理想,整體來說預後及存活率也較差。因此傅啟峰主任提醒,卵巢癌初期可能以生活中常見的腸胃道不適症狀呈現,如下腹痛、腹脹,或不正常出血等,容易忽略嚴重性,建議有家族病史、一生排卵次數多、50歲以上、肥胖過重等高風險族群提高警覺。根據文獻指出,第一期確診的卵巢癌患者5年存活率有80%以上,但進入第三、四期則下降為25~30% ,因此年滿30歲以上的女性每年都應進行例行性的卵巢癌篩檢,選擇腹部超音波、陰道超音波、及腫瘤指數CA125查驗,掌握骨盆腔內的早期變異情況。早期發現及早治療!有效提升預後生活品質傅啟峰主任說明,早期就發現的卵巢癌較有機會以手術切除,到了晚期因腫瘤體積較大,會先以化療「減積」,待腫瘤縮小後再評估是否可進行手術,手術後仍需積極化療。上文中的案例林小姐因早期診斷發現癌細胞,幸運未嚴重擴散,手術切除後定期追蹤,現在已回歸正常生活。傅啟峰主任也指出,因卵巢的位置鄰近腹腔、小腸及直腸等重要臟器,以義大醫院為例,進行卵巢癌手術時會請泌尿科、大腸直腸外科等團隊協助待命或陪同,此外,台灣婦癌醫學會理事長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癌基金會董事長 – 王鵬惠醫師 (現職: 臺北榮民總醫院 婦女醫學部) 也提醒今年3月起針對卵巢癌治療也有健保給付新方案,提醒民眾若有疑慮應及早就診,在有藥物與完善的手術團隊輔助下,可以更加安心面對療程。
妻深夜不回家 男房仲「賓士溫馨接送情」真相綠炸…悲情夫崩潰提告
台中1名謝姓人夫婚後發現林姓妻子屢屢深夜不歸,為挽回關係多次嘗試和女方溝通,然而林女卻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還經常搭劉姓男同事的車一起上下班、出遊,認為雙方關係不單純,經質問妻子坦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氣得他一狀將2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150萬元。根據判決書,謝男主張,他與林女於民國110年5月20日結婚迄今,然而自妻子在公司認識劉男後,即屢屢深夜不歸,他為挽回婚姻關係,不斷努力與女方溝通,林女卻表示「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等語,仍經常搭乘劉男的賓士車一同上下班、出遊、逛超市,甚至深夜跑到對方經營的餐廳幽會。謝男指控,自己質問妻子後,林女自承「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等語;劉男則透過中間人稱「我知道我有錯啦,我現在講什麼都不對」、「他在上班都說她有婚姻的,這我也知道」等語,足認其確實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卻仍發展不正當之婚外情,破壞原告家庭圓滿幸福情節重大,要求2人連帶賠償150萬元。被告辯稱,謝男之婚姻在女方認識劉男前,早已因個性不合存有重大破綻,被告2人固為同事,下班後會有互動,然無任何逾越普通朋友關係之親密舉動,原告提出之對話係因劉男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為避免誤會,已於談判期間一再否認有與謝妻過夜,惟因對方提出賠償要求,加上中間人在場,迫於壓力才道歉。台中地院查出,林女和劉男曾於非上班時間之夜晚獨處牽手同行,並於看診時臉頰靠近、嘻笑打鬧,甚至凌晨12時、1時許仍共同在外,類似親密互動非一般普通朋友社交往來所應有,已逾社會一般人認知有配偶之人與其他異性友人間正當往來之程度,考量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判處2人應賠償謝男30萬元;可上訴。
業務賣保險搭上大嫂 她揪小叔滾床單「為1事」鬧翻…弟媳崩潰提告
彰化縣1名人夫過去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在兜售保險的過程中,竟勾搭上親大嫂,雙方發展出婚外情,時間長達5年,直到他說服女方投資柬埔寨房地產,最後錢被騙光導致雙方鬧翻,不倫戀才曝光,氣得弟媳對大嫂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大嫂也對小叔提投資損害賠償,人夫則應賠償大嫂36萬餘元。根據判決書指出,弟媳主張,被告為原告之兄嫂,明知小叔為其配偶,仍自民國105年11月起至110年2月間止與之交往,期間與男方在車上擁抱、親吻,及在高雄市某處出遊,並發生性行為多次。嗣原告於111年5月間相關訊息截圖,始知2人有不正當交往,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求償慰撫金100萬元。大嫂辯稱,自己因向小叔購買保單認識,又經對方招攬投資柬埔寨不動產開發事業,每月可獲利而匯款5萬元美元(約為150萬元),之後男方稱遇到詐騙集團而血本無歸,雙方因而翻臉,且相關對話截圖並非為真,是因原告前來被告營業處所興師問罪並騷擾,她為了息事寧人,不希望家庭糾紛延燒才主動示好,非為婚外情道歉。彰化地院查出,被告曾和小叔互傳「親愛的情人節快樂,明天可以去找妳嗎」、「我失去5萬美金不足惜,卻換你的冷淡對待」、「你幫我抱得牢牢的,我好喜歡好滿足」等訊息,勘認2人有婚姻外不當交往行為,已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而投資失利一事,人夫在法庭聲稱,投資的錢都被詐騙集團騙光了,但法官表示,人夫確實收到大嫂匯來投資的款項,但從中發現其中有36萬3375元未辦理匯出投資,因此人夫必須將上述款項還給對方。
兒童未坐汽車安全座椅死亡率高8倍! 專家提「4要訣」保平安
新聞事件時有所聞,兩車發生車禍,車內受到嚴重撞擊,車上妻子僅受輕傷,但妻子手中懷抱著剛滿月的嬰兒,就沒有那麼幸運,因為未依規定乘坐汽車安全座椅,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也有駕駛路途中自撞路燈桿,車上載了2名友人、妻子及6個月大的男嬰,自撞事故發生後,發現車內沒有汽車安全座椅,最後導致駕駛不治,男嬰被救出時昏迷。提醒家長們,不論路途的遠近,千萬不可輕忽兒童乘車使用汽車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兒童未乘坐安全座椅 死亡率增加根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 的交通事故統計,兒童未乘坐安全座椅,死亡率是乘坐者的8倍。國民健康署110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結果顯示,未滿4歲兒童每次乘坐轎車時,有將近1成8的家長不常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其中家有3歲到未滿4歲的兒童的家長中,更有將近2成的家長從來沒有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準備適齡汽車安全座椅 牢記使用4要訣行車時使用安全座椅可降低兒童頸部73%衝擊力、減少71%死亡率,後向乘坐的安全性提高75%。因此,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家長務必幫嬰兒準備符合國家標準CNS 11497檢驗規定之適齡汽車安全座椅,並牢記以下4口訣,於每次乘坐轎車時,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讓每位兒童都能安心出門、平安返家。一、「後」:只安裝於「後」座,並選用「後」向式安全座椅。二、「安」:請依循各廠牌說明書「安」裝安全座椅。三、「固」:安裝完成後,必須確認安全座椅穩「固」不搖晃。四、「指」:確認寶寶繫緊安全帶,並保留一「指」寬的空隙。
僅20多歲就得子宮頸癌! 醫曝高風險HPV感染年輕化
一名20幾歲妙齡女子因不舒服就醫,確診竟然已是子宮頸癌第三期,不僅需要負擔龐大的醫藥費,後續更帶給家庭無盡的傷痛!近年台灣子宮頸癌有年輕化的趨勢,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副院長馬漢平表示,子宮頸癌癌前病變無明顯症狀,等到異常出血恐為時已晚,政府補助30歲以上婦女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每3年至少接受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如發現病變就能即早處理。HPV感染風險達9成 男性感染風險更甚女性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人類乳突病毒(HPV)為常見的性傳染病毒,只要曾有性行為就有可能感染。持續感染可能導致子宮頸癌前病變,也可能罹患子宮頸癌、外陰癌、陰道癌、陰莖癌、肛門癌、口腔癌等癌症或者生殖器疣(俗稱菜花),其中子宮頸癌就佔全球女性HPV相關癌症的90%以上[i]。HPV不只與女性相關,國際期刊研究報告指出,男性一生感染HPV的機率逾9成,高於女性的8成3,而且感染後產生抗體的比例更低於女性[ii]。台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長潘怡伶表示,近年受惠子宮頸抹片檢查,子宮頸癌早期患者減少許多,但仍因部分民眾不願意篩檢、疏於追蹤等原因,導致第三、第四期子宮頸癌患者人數並未下降,甚至出現年輕化趨勢。她提醒,據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報告」顯示,國中學生曾經發生過性行為者已占1.4%、高中職學生占 11.6%[iii],如沒有安全性行為觀念,後果不容小覷。3大高風險族群 接種疫苗防護6癌1病馬漢平指出,6年未接受子宮頸抹片檢查者,罹癌風險是3年內有接受子宮頸抹片檢查者之3倍。他呼籲,政府自民國84年開始補助30歲以上婦女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每3年至少接受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如發現病變就能即早處理,如發現潛在的前癌病變,透過即時治療,就能預防子宮頸癌發生。這個政策已經成功使子宮頸癌的發生率和死亡率下降約7成,可見其成效。如為下數3類高風險族群,更應定期篩檢。有過性行為有HPV感染史免疫抑制者此外,如為接受過子宮頸癌或前癌病變治療的女性,更別忘了定期篩檢,如發現復發或新的病變,即時治療就可提高治療成功律。如覺得醫院不方便,其實現在也有許多社區篩檢車,符合公費篩檢資格者,可就近篩檢。除了透過篩檢早期發現疾病,健康管理醫美診所郭彥妤醫師也建議,無論男女都應該要接種HPV疫苗,越早接種效果越好。目前國民健康署已經推動國中女生公費施打HPV疫苗,民國107至110年入學國中女生完整接種2劑之涵蓋率,最新年度已達91.3%,朝接種率穩定達90%以上之目標前進。民國113年起,各縣市衛生局也陸續推出公費施打第二劑,顯現趁早接種疫苗及定期篩檢的重要性。她提醒,HPV多達上百種型別,感染後不一定會有抗體,未來仍有可能持續性感染,因此建議感染後仍需接種疫苗。林美秀呼籲接種疫苗 價數越高防護力越高公益大使林美秀長期關懷癌友,不僅曾演出癌症相關戲劇,自身也有過婦科疾病治療經驗,讓她對於疾病的警覺性提升,日前也接種了HPV疫苗。她分享親弟弟罹患鼻咽癌,感嘆表示:「癌症離大家都很近,提早防範才能避免遺憾」。目前市面上共有2價、4價、9價三種HPV疫苗,價數越高,防護病毒種類越多。最新且預防9種HPV型別的疫苗(9價疫苗)男女都可接種、越年輕接種越有效!醫師提醒民眾,依照接種時程完成,如果無法按期完成,應諮詢醫師是否繼續完成接種。[i] WHO 人類乳突病毒與癌症
高風險HPV感染年輕化 20歲竟罹子宮頸癌第三期
近年台灣子宮頸癌有年輕化的趨勢,國民媽媽林美秀擔任公益大使,和臺灣年輕病友協會、雙和醫院,共同呼籲「安全性行為」、「接種HPV疫苗」、「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三管齊下,提升防護力!另外也呼籲大家認明「HPV衛教友善診所」標章,可提供民眾諮詢和接種疫苗。為了宣導子宮頸癌防治,佐登妮絲將於5/4在華山文創園區,舉辦公益篩檢活動,只要完成挑戰,就能獲得應援夥伴啾啾妹的限量專屬束口袋,歡迎民眾踴躍參加。WHO指出,HPV為常見的性傳染病毒,只要曾有性行為就有可能感染。持續感染可能導致子宮頸癌前病變,也可能罹患子宮頸癌、外陰癌、陰道癌、陰莖癌、肛門癌、口腔癌等癌症或者生殖器疣(俗稱菜花),其中子宮頸癌就佔全球女性HPV相關癌症的90%以上。臺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長潘怡伶提醒,HPV不只與女性相關,有國際期刊研究報告指出,男性一生感染HPV的機率逾9成,高於女性的8成3,而且感染後產生抗體的比例更低於女性。此外,雖然近年因子宮頸抹片檢查,子宮頸癌早期患者減少許多,但仍因部分民眾不願意篩檢、疏於追蹤等原因,導致第三、第四期子宮頸癌患者人數並未下降,甚至出現年輕化趨勢。同時,據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報告」顯示,國中學生曾經發生過性行為者已占1.4%、高中職學生占 11.6%。如沒有安全性行為觀念,後果不容小覷。理事長潘怡伶更分享近期一名癌友年僅20幾歲,因不舒服就醫經確診已為第三期,不僅需要負擔龐大的醫藥費,後續更帶給家庭無盡的傷痛,藉此呼籲大眾重視子宮頸癌防治,打造幸福美滿的家庭。雙和醫院副院長馬漢平指出,政府自民國84年開始補助30歲以上婦女定期子宮頸抹片檢查,每3年至少接受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如發現病變就能即早處理,如發現潛在的前癌病變,透過即時治療,就能預防子宮頸癌發生。這個政策已經成功使子宮頸癌的發生率和死亡率下降約7成,可見其成效。如為「有過性行為、有HPV感染史或者免疫抑制」者,更應定期篩檢。此外,如為接受過子宮頸癌或前癌病變治療的女性,更別忘了定期篩檢,如發現復發或新的病變,即時治療就可提高治療成功律。如覺得醫院不方便,其實現在也有許多社區篩檢車,符合公費篩檢資格者,可就近篩檢。除了透過篩檢早期發現疾病,佐登微爾健康管理醫美診所郭彥妤醫師也建議,無論男女都應該要接種HPV疫苗,越早接種效果越好。目前國民健康署已經推動國中女生公費施打HPV疫苗,民國107-110年入學國中女生完整接種2劑之涵蓋率,最新年度已達91.3%,朝接種率穩定達90%以上之目標前進。民國113年起,各縣市衛生局也陸續推出公費施打第二劑,顯現趁早接種疫苗及定期篩檢的重要性。公益大使林美秀長期關懷癌友,不僅曾演出癌症相關戲劇,自身也有過婦科疾病治療經驗,讓她對於疾病的警覺性提升,日前也接種了HPV疫苗。她於記者會現場分享親友罹癌經驗,感嘆的表示「癌症離大家都很近,提早防範才能避免遺憾」。目前市面上共有2價、4價、9價三種HPV疫苗,價數越高,防護病毒種類越多。最新且預防9種HPV型別的疫苗(9價疫苗)男女都可接種、越年輕接種越有效!也提醒民眾,建議依照接種時程完成,如果無法按期完成,應諮詢醫師是否繼續完成接種。
雙層餐車再推「銀幻色」新版 北市景點配五星飯店套餐最對味
隨著旅遊業逐漸復甦,助觀光產業再升級,台北市第二輛雙層餐車10日正式上路,全新銀色餐車車身外觀使用「七彩雷射白」色彩,為全球首輛視覺效果呈現獨角獸般漸層幻彩變色的雙層餐車;廚具內裝這次與MIT品牌TAYA大雅廚具合作,從電器到面板都使用抗菌板材;並與五星美饌台北晶華酒店合作,除提供豪華套餐、精緻下午茶,還能在車上品嚐到晶華酒店馳名中外的冠軍牛肉麵,歡迎民眾前來體驗美食搭配美景的新旅遊方式。首輛台北市雙層餐車在110年12月首航,吸引國內外旅客搶購訂位,大獲好評後今年再推新版本,外觀色彩採用「七彩雷射白」,陽光照射下呈現七彩炫光的彩虹色,白天黑夜展現不同面貌,車內裝潢則以英式風格,象牙白搭配水晶藍的皮革椅,呈現典雅氛圍,期待成為最潮、最夯的移動打卡熱點。此外,車上餐點也以最高規格來服務賓客,選用台北晶華酒店的五星級下午茶及豪華晚餐套餐,更新增午餐餐期,提供最頂規的晶華酒店牛肉麵,讓乘客一邊飽嚐台北國際牛肉麵節的冠軍美味,還能邊欣賞台北市區的特色風貌。業者e-go台灣租車旅遊集團總經理徐浩源說,雙層觀光巴士雖定位在國外觀光客,但目前雙層餐車8成客源還是本國人,北北基桃民眾或國內遊客可能就只會搭乘一次,目前路線是規畫在台北市20幾個景點,北市區路線要再擴充不容易,現在有在考慮路線能否慢慢從北市延伸到新北。午餐能品嚐到冠軍牛肉麵,下午茶則是精緻法式甜點,晚餐再提供主廚設計星級饗宴,餐費從1100元到1950元不等。圖前排左起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觀傳局長王秋冬,後排左起三晉整合營銷董事長謝憲治、台北晶華酒店餐飲執行副總羅明威。(圖/林榮芳攝)而新一代雙層餐車特別與國內廚具知名品牌-大雅廚具合作,大雅廚具除自有品牌亦代理不少國外頂級廚具,包括義大利手工訂製的Armani/Dada、Restailla義大利🇮🇹廚具及德國的Pronorm頂級廚具,大雅廚具擁有國內最大自動化廚具生產線,在新建案市場市占率數一數二。大雅廚具執行長張怡嘉表示,這次和雙層餐車合作,因考量不能用明火的限制,特別配備高規格電器與各項安全設備,所使用材質也都具有抗菌、超耐磨功能,為旅遊結合美食的新體驗帶來更高規的安全標準。此次餐車內裝廚具與MIT品牌TAYA大雅廚具合作,大雅廚具執行長張怡嘉(右2)表示,從電器到面板都使用抗菌板材。(圖/林榮芳攝)台北市雙層餐車沿途行經北市多個著名景點,包含世界最高的綠建築台北101、被視為史上第一座擁有垂直森林的低碳旋轉建築陶朱隱園,以及國父紀念館、台北大巨蛋、信義A13、仁愛敦南圓環、台北天空塔等指標性建築及景點。餐車全車共有五張四人座及三張雙人座,營業期間為週二至週日,每日共提供4個餐期,分別為午餐、下午茶及2梯次晚餐。台北市雙層餐車皆採預約制,須於用餐日3天前預訂。
見樹不見林1/台智光案惹前後任三市長舌戰 監院報告曝柯白花了這筆錢
台智光案衍生台北市前後任市長互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質疑蔣市府升級全市監視器傳運費增9千萬元是浪費。知情人士透露,當年柯文哲為了評估監視器系統傳輸效率,花56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研究,業者最後建議傳輸適用功率涵蓋3M以下,結果柯仍堅持使用2M,數千萬元的研究報告就這樣束之高閣,根本沒人知道市府白花這筆錢。市府知情人士說,議員爆出收賄疑案,讓台智光案連帶受矚,但該案是政府與民間的BOT案,雖爆發疑似賄賂案,但除非判決定讞,市府才能討論全案解約,現在馬上解約,勢必得面對違約及賠償問題。該人士還說,民國105年柯就任市長後,曾大張旗鼓將台智光案移送至「廉政會」處理,後來廉政會並未察覺內情有任何異樣而結案。若柯現在批評蔣萬安以公安為由升速3M是浪費,那麼當年柯花5600萬請專業顧問公司評估,但卻未按結論照辦,是否也是浪費。台北市政府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全面汰換警用監視器,沒想到與新監視器搭配的網路傳輸頻寬採購,卻引發市府與議會互嗆,爭議迄今都未平息。(圖/報系資料照)本刊進一步調查,112年監委葉宜津、林郁容針對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建置疑雲主動申請調查,報告開宗明義表示,北市警局自110年底開始進行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且「預先委託顧問公司研議整體技術規劃」,卻為「節省網路傳輸費」,擅自調降顧問公司評估所需的頻寬需求,導致監視影像因頻寬不足,經常出現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後遺症,為此申請調查。監院所指的「顧問公司」就是「世曦顧問」,市府當年大手筆花5600萬元,委託世曦針對北市汰換警用監視器進行鉅細靡遺評估。當時世曦在無法預知市府將採購何種畫素之監視器下,做出傳輸頻寬「應小於等於3M」的建議(以3M為主、部份可採2M);市議會則立下「但書」,有3M頻寬需求者,可新增200萬畫素攝影機,如要使用2M頻寬者,只能增設100萬畫素攝影機,讓柯P抱怨買不到100萬畫素監視器,批議會要求形同逼迫全數升級3M,在堅持2M就夠的「心證」下,對欲採3M頻寬傳輸監視器訂下重重門檻,都記載於監院報告中。柯文哲為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多次槓上蔣萬安,他日前再痛批費率是一年一簽,不知蔣要解什麼約;北市府則說明,柯簽的警用監視器傳輸案合約有效期到125年,當然要搞清楚。圖為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說明該案爭議點。(圖/翻攝自中天新聞)報告顯示,柯通令警察局,頻寬流量未達2M的警用監視器有2580支(佔全北市監視器的86.6%),另超過2M以上者(有3M需求)有399支(佔13.4%),這399支有3M需求的監視器「可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是否使用3M」。知情人士說,表面上看,柯P似「很科學」認同路口監視器確有3M需求,但卻要求警方想使用3M得先報市長室點頭,頻寬流量未達2M之監視器需立即降速到2M,並未顧及評估報告中特別提醒還需額外0.5M回傳頻寬(2.5M)才能符合所需。另,後續裝設監視器若「需要續維持」3M者,要先測試15天,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並需持續每月測試,在當月最後一週提報市長室會議「檢討是否仍有必要維持3M頻寬」。該人士感嘆,公文內容說穿了就是「從嚴檢討3M的必要」,「聰明的」公務員一看就知長官心證已定,「誰還在乎399支監視器用2M恐有問題?」。當時市府內還盛傳,柯P為警用監視器案槓上議會,三天兩頭警告市警局、資訊處要員,「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與台智光搞啥」,令這些單位鎮日惶恐。有北市議員對本刊表示,不清楚「世曦」的評估內容,也沒見過完整報告。連長期質疑台智光案、對藍、白處理該案態度很不滿的綠營議員林世宗都說,照柯市府佈建警用監視器情況,「5600萬做評估是否白花,恐怕也得查」。
見樹不見林2/為省錢徒增糾紛 柯文哲為個人信仰遭反噬
北市警局與台智光在民國106年柯市府任內簽訂額外專約,提供警用監視器傳輸,但網路費率遭批不合理,北市法務局、資訊局及警察局都盼廢除專約,改採較為合理的價格支付網路費用。蔣萬安則宣布,啟動終止與台智光106年警察局專案合約的作業程序。外界認為,現任市長蔣萬安處理此事迄今未失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點出癥結,認蔣起碼有件事處理勝過柯P,就是與台智光議約砍了傳輸費率,省下1900萬元,反觀柯P任內的議價紀錄文件,不僅市府到現在還沒找到,現在居然還搶著罵別人浪費。北市議員詹為元也質疑,柯文哲拿監院報告聲稱監視器用2M、3M傳輸量「沒差」,但任內卻堅持77%監視器用2M、23%用3M,請問柯P若認同監院所言,為何有23%監視器用3M,不全部都用2M最省錢?他研判,柯P當時其實已判斷,須提升光纖網路輸出速度,但卸任後卻改口品質都一樣,其間概念似未理解手機用3G、4G、5G傳輸,其實差很多?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引發爭議的北市警用監視器高傳輸費率3M 2200元,是柯文哲前市長110年核定的費率,而「租用費率」決定前是否曾議價則是爭議重點。(圖/報系資料照)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柯近期批判蔣萬安、郝龍斌的說法,其實又在魚目混珠,誤導大眾。例如,柯強力批判台智光主契約不該長達25年,應歸咎郝龍斌,但卻未說清楚,郝沒簽警用監視器傳輸契約,而是BOT契約,是「優先議價租用」(光纖網路),而非「限定租用」。此外,當年市議會但書絕無強迫柯市府必需用3M頻寬,而是提供A、B套餐,關鍵是柯市府為何堅持非採購200萬畫素監視器?若按柯的邏輯,這是否也算「綁標」、圖利監視器財團?市府知情人士分析,從警用監視器傳輸費案到台智光案,除檢調正在深入調查的行賄案外,整起案件其實就是柯一心標榜柯市府「省錢」、「沒負債」,卻操作過頭遭昔日施政反噬。蔣萬安與柯文哲的城市治理哲學有極大不同,柯文哲堅持YOURBIKE應作為通勤使用,不宜做休閒用途,蔣萬安則認為有助北市節能減碳,力挺前30分鐘免費。(圖/黃威彬攝)該人士說,柯堅持採購200萬畫素監視器,因認為符合科技進步的「智慧城市」需求,但另方面卻嫌3M傳輸費太貴,降價用2M就好,未能顧及「200萬+2M」若出現畫面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後遺症是否「真夠智慧」,萬一哪天真遇到重大公安事件,2M傳輸難以符合處理需求,屆時是現任市長蔣萬安負責、還是已經卸任的柯P扛責。「柯P曾強烈反對YOUBIKE前30分鐘免費,因為認定YOUBIKE只能通勤使用、非娛樂休閒用途,但蔣提出YOUBIKE前30分鐘免費的政見,認為有助北市節能減碳就值得做」該人士指出,其兩者間沒有對錯問題,而是蔣、柯二人對北市治理「信仰」差異,而多數北市民已經認同蔣的主張挺他當市長,至於延續柯P「信仰」的接班人則落選。柯若堅持蔣也是「非笨即壞」,其實是強迫現任市長也必須接受他的信仰,既理不直氣也不壯。
昶虹國際未依期限申報財務報告 證交所公告停止買賣:10日生效
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43)前因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昶虹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3年4月8日起併案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將於10日正式生效。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於113年4月2日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就有關大陸子公司之辦理定存質借並開立匯票目的及用途、定存質借後之資金流向與公司後續因應措施等仍未能釐清相關疑義,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將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另上市公司退場機制已於109年4月1日起實施,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43)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迄未改善,屆期若未改善,將適用同細則第 50 條第 1 項第 16 款規定,證交所將另於113年4月8日公告併案停止買賣事宜,謹提醒投資人注意。證交所指出,昶虹公司經公告自110年4月7日起其上市之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於113年4月8日屆滿三年仍無法達成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規定情事,爰依前開規定併案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10日起正式生效。
肺癌演錯了1/《周處除三害》肺癌錯誤連連 唯獨說對「這件事比吸菸更糟糕」
電影《周處除三害》近日在大陸上映,票房賣破24億元新台幣,片中主角陳桂林以為自己罹患肺癌時日不多,因而衍生出一連串的後續發展。電影對肺癌的諸多描述錯誤百出,但唯獨一件事說對,就是癮君子罹患肺癌的風險不一定比較高,最新研究顯示,若三等親中有家人罹患肺癌,風險竟比一般人多出9倍!《周處除三害》在對岸爆紅,Netflix也在此時上架,讓台灣也陷入這股「陳桂林旋風」,劇中阮經天飾演的陳桂林得知自己已是「肺癌末期」,因而決定在生命結束之前除掉三害。胸腔內科醫師何建輝表示,「首先,肺癌第4期並不等於末期,所謂的末期是指前線治療均無效;而且片中只看X光片就判斷是第四期也不正確,而且也不會由放射師來報告病況跟治療效果。」電影最後揭曉,原來罹患肺癌的是謝瓊煖飾演的張貴卿醫師,而不是癮君子陳桂林,這點倒是符合最新醫學研究的結果。台北榮總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羅永鴻表示,「在台灣,肺癌主要發生於不吸菸族群,過往又有5成以上在診斷時已是第4期,這顯示除了菸害之外,還有其他更關鍵的致癌原因。」依最新110年癌症登記報告,肺癌發生人數高達1萬6880例,首度超越大腸癌成為第一位;此外,年增加案例數與死亡率也是所有癌症之冠,躍上國人癌症排行的「三冠王」。羅永鴻說,肺癌的危險因子包括吸菸、二手菸、油煙、空氣污染、肺部慢性疾病、遺傳等,過去許多人認為菸害最為主要,但如今研究證實,若是家中三等親內有人罹患肺癌,自身的肺癌風險將高達2~9倍,尤其是一等親,只要有一人有就建議應做篩檢。台灣多數肺癌患者確診時已是晚期,主要是症狀與感冒相似,醫師提醒若咳嗽超過2周未好轉,建議就醫進一步檢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國健署推動「肺癌早期偵測計畫」,希望藉由低劑量電腦斷層篩檢(LDCT)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提升肺癌存活率。台北榮總也參與了肺癌早期偵測計畫,從111年到今(113)年1月,共有1906人參與低劑量電腦斷層篩檢。羅永鴻表示,篩檢的肺癌偵測率為2%,而確診肺癌的患者中95%都有家族史,重度吸菸者只佔5%,這也顯示出除了吸菸以外,肺癌家族史是相當重要的肺癌風險因子。58歲陳女士因弟弟罹患肺癌,因此在2年前進行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因而發現右下肺葉出現2.4公分結節,最後確診為第二期肺腺癌。50歲陳先生的母親為肺癌患者,同樣經由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確診0期肺腺癌,陳女士跟陳先生因早期發現早期切除,術後皆恢復正常生活,至今狀況良好。衛福部目前補助50~74歲重度吸菸(吸菸史達30包-年以上,仍在吸菸或戒菸未達15年)的民眾免費LDCT肺癌篩檢,50~74歲男性及45~74歲女性若有肺癌家族史(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曾有肺癌)也可以免費接受每2年一次的LDCT肺癌篩檢。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陳育民理事長表示,國健署資料顯示,若第4期才發現肺癌,5年存活率僅1成;但若第1期就發現,5年存活率可達9成。因此,民眾應多加利用LDCT篩檢,它是目前唯一具國際實證,可以早期發現肺癌的篩檢工具,對於肺癌死亡率、存活率的改善有明顯效果。◎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肺癌演錯了2/確診多為晚期「能手術竟只占4成」 醫示警:7大警訊要當心
超越大腸癌,肺癌成為發生人數最多的癌症,同時年增加案例數與死亡率也最高,成為國人頭號健康殺手,醫師表示,關鍵在於患者確診多是晚期,資料顯示竟只有4成患者能動手術,顯示癌細胞已經轉移,呼籲民眾若是出現感冒症狀,且持續2周以上咳嗽、呼吸急促、持續胸悶胸痛等7大警訊,就要趕緊就醫檢查。現年65歲的黃女士一直是健康寶寶,不僅愛運動、也生活規律,退休後過著養生愜意的日子,沒想到8年前竟確診肺腺癌第三期。「我以為只是感冒咳嗽,沒想到卻是癌症,確診當天就立即決定動手術,接著再進行化療,2年後以為已經沒事時,卻又發現復發,而且已經轉移到腦部。」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陳育民理事長表示,肺癌死亡率居高不下,與確診時的期別有關,由110年癌登觀察,首次治療為手術者僅佔4成左右,可見大多患者發現時已是無法手術的病況。「台灣最常罹患的肺腺癌,本來就很容易產生腦轉移,根據文獻約有2~3成患者在初診斷便有腦轉移現象,而5~6成患者在治療過程癌細胞也會擴散至腦部,導致預後不佳。」陳育民說。黃女士(左)一確診就是肺腺癌三期,接受抗血管新生合併口服EGFR雙標靶治療後,目前病況穩定,經常與老公到處遊玩。(圖/黃女士提供)要針對轉移至腦部的癌細胞進行治療,首先要面臨的難關便是「血腦屏障」。高雄長庚醫院內科部副部長暨肺癌團隊召集人王金洲醫師表示,血腦屏障是大腦的一種自我保護機制,可阻擋微生物或是化學物質對腦部造成傷害,但此機制在腦轉移發生時,卻會令藥物無法順利進入腦部,此時抗血管新生藥物就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王金洲說,「抗血管新生藥物可使血管正常化,當血管結構恢復較正常時,可改善轉移造成的腦水腫症狀,降低腦中累積的水分與腦壓,也就能透過血管內外的壓力差,將藥物帶到腫瘤部位。」再者,當腫瘤的血管新生受到控制時,也會改善腫瘤周邊環境,讓合併使用的藥物,如化療、標靶藥物等,更容易發揮作用。台大醫院內科部胸腔科廖唯昱醫師說,抗血管新生藥物若同時合併不同機轉的標靶藥物,雙管齊下就更有機會讓病情受到控制,如合併EGFR(上皮生長因子受體)口服標靶藥物,根據一項日本臨床實驗,這樣的雙標靶組合可延緩病況惡化時間達1年5個月。雖然效果顯著,但這樣的雙標靶藥物過去需自費,整個療程藥費可能破百萬元,如今隨著肺癌備受重視,從3月1日起納入健保給付,這也是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問世以來,在台灣首度於肺癌領域獲得健保給付。黃女士接受抗血管新生合併口服EGFR雙標靶治療至今已近5年,目前病況良好,每天都到處趴趴走。台北榮總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羅永鴻表示,高風險族群如吸菸、二手菸、家族史應定期檢查,如果出現肺癌常見症狀如久咳不癒、呼吸急促,如果發生持續2周以上咳嗽且未見好轉、咳血、呼吸急促、持續胸悶胸痛、聲音沙啞、莫名的體重下降與食慾不振等症狀,便要有所警惕,避免錯過最佳治療時機。
前宜蘭檢察官辦案疏失、不服指揮 吳志成遭罰俸6個月
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服務期間,對於明顯可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的案件,卻違反規定擅自簽結,還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指揮監督,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合議庭認為他違反職務規定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有懲戒必要,判決罰款「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6個月。」還可上訴。懲戒法院判決指出,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對外獨立行使職權,應遵循《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正當程序,並負有真實發現的義務。檢察官辦理他案時,須符合相關內規,才能簽請檢察長核准報結。不料吳志成承辦l08年度他字第234號案件(下稱甲案)、108年度他字第1055號案(下稱乙案)時,均無視於卷內證據資料,有繼續偵查必要,卻違反「他」字別案件簽結規定,2次欲簽結甲案、3次欲簽結乙案。其中乙案部分,又有1次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指揮監督。懲戒法院認為,如檢察官基於法律專業知識,卻違反客觀之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或明顯與卷內證據不符,即有濫權之違法失職。吳志成承辦相關案件時,偵查作為未就有利及不利被告之情形,一律注意,亦未兼顧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之權益,且有不服從配屬主任檢察官之合法指揮監督。根據《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應予懲戒。懲戒法院考量吳志成擔任檢察官職務逾30年,曾被記警告,還曾指示書記官製作2種版本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分送當事人及上傳法務部檢察書類查詢系統,影響機關形象,經法務部令其嗣後注意;近年職務評定達良好6次、未達良好4次之職務表現;行為時未受到特別的刺激或動機,處理甲案、乙案未遵守職務規定,還拒不服從主任檢察官意見,因此予以罰俸6個月。至於監察院還移送吳志成自108年至110年間,偵辦彈劾案文附件所列101件案件,未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即提起公訴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承辦109年度他字第837號案,3次簽結;承辦108年度聲字第7號案件,受理律師聲請閱卷,未依規定簽具意見等部分,因均查無積極事證有何違失,不構成違失行為,均不併付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