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專業捕鼠人因工作收數百封死亡警告 還有人威脅用大錘殺死他4歲女兒
一名英國專業捕鼠者向媒體表示,他因為工作收到了數百條死亡威脅和仇恨評論,其中包括有人威脅要用大錘殺死他4歲的女兒,並希望他的媽媽「慢慢痛苦地死去」。據英國《鏡報》報導,來自英國約克郡(Yorkshire)的29歲專業捕鼠人基蘭桑普勒(Kieran Sampler)創立了一個名為「約克郡除老鼠小組」(Yorkshire Rat Pack) 的臉書專頁,他在該頁面上分享自己的工作成果並為其他的捕鼠同業提供曝光。據估計,桑普勒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殺死了大約50000隻老鼠。桑普勒告訴媒體,自2018年粉絲頁創立以來,他收到了數百條來自不同意他工作職責的仇恨評論,「有大約67000名來自全球的臉書使用者在網上關注我們。其中一名來自蘇格蘭的人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知道我住在哪裡,而且要打爆我的頭。」桑普勒補充:「我們還收到了大量其他信息,包括有人告訴我他們要謀殺我的女兒,我對此感到有些不安。」桑普勒表示,自己的公司郵件信箱在網路上是公開的,所以會收到人們發訊息問他為什麼這樣做。他理解生命有生存的權利,但老鼠會傳播很多疾病,因此當人們發現自己的住處有老鼠時,他們會希望狀況能夠得到控制。他表示自己並不享受殺戮,只是小心且認真的對待自己的工作,也訓練自己的兩隻獵犬以「盡可能人道的方式」殺死老鼠,「農場裡有很多老鼠,因為有牛,他們無法用毒藥殺死老鼠,所以他們就打電話給我。我們帶著梗犬一起進去,說實話,這是最快的方法,只需幾秒鐘牠們死了,不會有太多痛苦。」
男童掐暈4歲妹「丟糞坑溺死她」 未滿12歲獲撤案…家屬崩潰:不接受
大陸湖北省荊州公安縣1名男童和鄰家4歲女孩發生爭執,不料他竟把女童拖到400米遠的菜園掐暈,再扔入旁邊的茅坑,上面還用木板蓋上,導致對方溺斃。被害女童父親近日透露,自己收到了警方的《撤案決定書》,理由是凶手未滿12歲,讓他難以接受。對此,當地警方證實已撤案,目前肇事男孩正在接受心理矯正。綜合陸媒報導,死者家屬表示,該名男孩去年8月哄騙女兒前往離家400米左右的菜園進行施暴,他先是掐住女童脖子直至昏迷,隨後又將她拖到茅坑屋,將孩子扔進去後,又向坑內丟了20多塊磚頭,臨走時還把井字型木塊蓋在缸口用做隱藏,因為糞缸裡面有留存的糞水,最終導致女兒溺亡。女童父親鄭男指出,男孩施暴原因僅因女兒和他的妹妹多次因玩具問題發生爭執,「刑偵當時告訴我們這個原因時,我們是接受不了的,畢竟小孩之間發生爭吵是正常的,但是這個男孩想讓我女兒消失的想法卻持續了1年多,我很難相信,也不敢相信」。男童狠心殺害4歲女童,竟因未滿12歲獲撤案。(圖/翻攝自微博)家屬無奈地說,「我很難想象,一個12歲的男孩,心思如此縝密,作案手法及心性如此惡劣,簡直令人髮指」,然而僅因男孩未滿12歲,無刑事責任能力,因此獲當地公安局撤銷案件,「從法律的層面講,我尊重法律,無可辯駁,作為一個父親,我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可能一輩子我都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案件引發譁然,許多司法界及刑偵方面的專家主動聯繫女童父親,表示願意為其提供幫助。死者父親悲痛回應,「發生這麽久以來,這件事情第一次受到這麽多人關注,但是我並不開心,因為她已經走了,什麽訴求之類的,我真的沒有考慮,我現在內心和腦子裡只有這個結果(涉事男孩撤訴),我真的接受不了。」鄭先生表示,自己在案發後逐漸了解到相關法律規定,也了解到在現行法律背景下,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來說,其違法犯罪行為很難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作為一個父親,他覺得很委屈和不公,「我尊重法律,但從情感上來說,我無法接受如此殘忍殺害我女兒的人卻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們不接受對方的道歉。我始終難以接受這個事實,我們希望能等待到事情轉機的出現。」
接女兒回家…公公突「出手暴打猛踹」怒吼:滾出去! 人妻跪地哀求
越南一名人妻日前把女兒送回婆家,請長輩幫忙照顧,沒想到近日要把小朋友接回家時,慘遭公公出腳猛踹、毆打,整個人被打倒在地,只能不斷哭喊、哀求。全部的過程都被拍下,不少人看完後大罵「打人就是不對」。根據越媒《docnhanh》報導,公公不停的毆打媳婦,甚至出腳猛踹,力道之大,毫不手軟。媳婦則被打到倒地,痛到不斷尖叫,但仍不敢還手,只能不停求饒。公公大吼,「滾出這裡。」媳婦苦苦哀求,「爸爸,讓我進去吧。」女方家屬透露,家裡最近在辦喪事,所以女子把4歲女兒送到公公、婆婆家,請長輩幫忙照顧,自己專心處理娘家的事物,怎料到,18日要去接回女兒時,就慘遭她的公公毒打。女方家屬表示,已向當局報案,請當局協助處理此案,女子在被毆打以後,也已經前往醫院驗傷。對此,相關單位回應,已接獲有關婦女遭到公公毆打的報案,目前正在調查和釐清。影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無論誰對誰錯,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毆打的行為真的不可被接受的」、「打人就是不對」、「做了什麼是要這樣踹跟踢」、「不能好好講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今年首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4歲女童冒紫斑「匡列19人」
國內出現本年首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確定病例,籲請民眾注意呼吸道衛生,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19)日公布今年國內首例本土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確定病例,為北部4歲女童,無國外旅遊史,於今年3月上旬出現咳嗽、鼻塞等呼吸道症狀,一週後咳嗽加劇,並陸續出現發燒、嘔吐、全身無力等症狀,多次至診所就醫未改善。13日女童因四肢出現紫斑至醫院就醫,經醫師評估收住加護病房,住院當日並出現痙攣及意識改變情形,醫院於15日通報並經檢驗確認感染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目前病況尚穩定,轉入小兒科病房治療中。衛生單位並進行疫情調查,至16日已匡列同住、非同住家人及校園接觸者共19名,均無出現疑似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症狀,相關接觸者已全數給予預防性投藥,並由地方衛生單位持續進行健康情形追蹤。疾管署說明,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今年累計1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確定病例,與2015年至2023年同期病例數(介於0-3例)相當,2015年至2023年統計資料顯示,每年累計病例數介於1-12例,個案感染年齡以25-64歲為多(占33%),並以感染腦膜炎雙球菌B型最常見。疾管署表示,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傳染途徑主要為接觸感染者或帶菌者之喉嚨及鼻腔分泌物或飛沫,須透過親密或長時間接觸方可有效傳播,健康者可能呈現無症狀鼻咽部位帶菌,其中僅少數帶菌者會發展成侵襲性疾病,免疫低下者較容易致病,其潛伏期約2~10天,主要症狀為發燒、劇烈頭痛、頸部僵直、噁心、嘔吐、出血性皮疹等,有時也會出現昏迷和譫妄等症狀,嚴重時甚至休克死亡,需及時給予抗生素治療。1歲以下的嬰兒,臨床症狀較不典型而不易察覺,常只有發燒、嘔吐症狀,另可能會出現躁動不安、哭叫、不易餵食等症狀,或有囪門突出的情形,但不一定會有頸部僵直等典型腦膜炎症狀。疾管署提醒,冬春之際是許多呼吸道疾病好發季節,應儘量避免長時間處於過度擁擠或通風不良的場所,並注意手部及呼吸道衛生,以降低感染機會;倘若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早期診斷治療,避免病情惡化。
大馬演員老公與「好閨密幽會」被抓 正宮:現在齋戒月我選擇原諒
馬來西亞男女藝人幽會被抓事件尚未落幕,男藝人阿利夫的演員妻子貝拉聲稱,她拒絕心懷怨恨,並且選擇原諒與丈夫偷情的女藝人兼好朋友魯海妮斯,「我不想繼續被這事件糾纏,而且現在是神聖的齋月,我選擇原諒她,但不可能忘記。」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的報導,貝拉表示「直到星期三(13日),她沒有聯絡我。我也不想繼續被這個問題糾纏,配合齋月這個神聖的月份,我選擇原諒她。但不可能忘記,我不知道將來我們是否會見面,我也還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我希望我不會遇到她。」貝拉接受採訪當下,正在A. Aida Production Sdn Bhd.辦公室簽署拿督A.Aida旗下公司製作的幾部戲劇合約,她補充,「我希望這件事能夠成為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的一個教訓。」有趣的是,在發生幽會事件之後,該劇的製片人馬上將參與其公司製作的電視劇的演員魯海妮斯的角色撤下,並以貝拉取代。貝拉(左)和圈內好友魯海妮斯。(圖/翻攝自《星洲日報》)與此同時,貝拉也坦言,她沒有想到身為她圈內好姊妹的魯海妮斯,會做出這樣背叛她的事情。她還說,她先前也有參與拍攝一部以阿利夫和魯海妮斯為主角的電視劇Terjerat,但自從發生這起事件後,她已宣布退出。「她在拍攝現場都表現得很好,我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所以我不知道如何發表評論。值得慶幸的是,製作團隊理解我的處境。」此外,貝拉11日已向阿利夫提出離婚,並在13日出現在吉隆坡聯邦直轄區伊斯蘭下級法院,進行首次程序。不過,阿利夫當時並未出庭。據悉,他當時剛好正在參與該劇的拍攝。當被問及丈夫的情況時,貝拉拒絕進一步置評,並要求人們繼續為阿利夫祈禱。報導補充,9日,阿利夫和魯海妮斯在隆坡的一處公寓被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宗教局逮捕,並在娛樂圈引起一片譁然。他們事後於當天2時左右獲准保釋,並將在回教法庭受到指控。此外,貝拉和阿利夫於2016年9月9日結婚,兩人婚後生下兩名孩子,分別是7歲兒子莫哈默德艾登,以及4歲女兒拉阿德里安娜。
4歲女童眼球遭「美工刀刺破」…眼白被劃開 醫警告千萬別用
尖銳物務必放在幼童無法取得之處,避免發生意外。有名4歲女童誤將美工刀誤認成筆,擅自拿來使用時竟不慎劃到眼睛,結果左眼球遭美工刀刺破,需要緊急手術。醫師也再次呼籲,不要讓幼童使用美工刀,也必須向孩子宣導尖銳物的危險性,千萬別對著眼睛。急診兒科醫師黃士倫在臉書粉專「黑倫醫師X健康諮詢」發文表示,一名4歲女童拿姊姊的美工刀來玩,結果誤以為是筆,竟不小心劃到眼睛,左側眼球已破裂需要緊急手術。黃士倫緊急聯繫眼科醫師會診,進一步安排眼窩電腦斷層,最後診斷是眼球破裂,就替女童緊急安排手術。黃士倫說,女童是角膜鞏膜撕裂傷(Corneoscleral full-thickness laceration),需要全身麻醉下進行修補術。最後黃士倫再度呼籲家長,美工刀及危險,千萬不要放在孩童隨手可得之處,也必須好好跟孩子說「只要是尖銳物品都別對著眼睛」;他分享,上次才有個5歲妹妹被姐姐的鉛筆劃到眼睛,也是造成眼球破裂緊急手術。
盼妳返家14年2/萬人會場小孩走失變丟包? 兒福尋人業務「被終止」
走失竟成人間蒸發,2010年1月1日跨年夜,信義區發生3歲小女孩黃珮璇走失案,14個年頭過去仍舊沒有她的下落,家人長輩堅決不作失蹤7年的聲請死亡宣告。當年參與協尋的前兒福聯盟員工指出,如果能再跟珮璇的家人接觸,也許還能找出有利尋人線索,但兒福聯盟「協尋」業務自2020年被喊停,相關檔案牽涉個資無法調閱,僅能由警方調查,珮璇返家路似乎更添變數。一名曾參與協尋的前兒福聯盟員工表示,珮璇走失案被列為年度重點案件,兒福策動許多關係、召開多次記者會希望找到小女孩「我們曾懷疑珮璇被拐走,她那時年僅3歲3個月,對很多事物記憶不深刻,確實是人口販子下手的目標年紀。」今年元旦臉書信義區地方社團貼出14年前泛黃的尋人啟事,眾多網友轉貼轉載,希望幫黃小妹找到回家路。(圖/翻攝自臉書社團「信義區三兩事」)他指出,包括演唱會、跨年、燈會等活動,除了小孩走失,因為人潮眾多,偶爾會發生家長故意「丟小孩」的例子。20年前燈會上,曾發生一名4歲女孩走失,她無法完整說出自己名字,奇怪的是現場沒有任何家長找尋、報警,後續被社會局安置,跟以往走失情況不同,兒福人員開始有警覺,一年多後,警方比對家長申報小孩失蹤資料,才幫她回家,原來是家長因夫妻不睦加上經濟問題,故意弄丟小孩,員警發現實情,一度氣得想用《遺棄罪》追究失職父母。本刊調查,刑法第295條《遺棄罪》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兒少法》第32條之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依該法第60條之規定,違反第32條規定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外,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得令其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並收取必要之費用。前兒福聯盟員工表示,跨年晚會、燈會等大型場合常發生小孩走失,也曾有父母故意丟包小孩案例。(圖/CTWANT資料照)兒福聯盟發言人李宏文表示,2020年起兒福聯盟就不再辦理協尋失蹤兒童的工作,以前兒福是與警方聯手尋人,由兒福社工對家長做輔導,一邊取得較細微之線索,再轉交給警方追查,歷年順利尋回許多孩子,約2到3年就能找到一個長期失蹤的小孩,目前全國約有100位失蹤兒童。不過,由於兒福非政府機構,再加上尋人牽涉許多個資,主管機關認為應由警方主導,因此終止兒福協尋業務拿走所有資料,「兒福成了黑機構,甚至被踢出聯合國組織」,目前基金會只能以社區育兒相關、逆境少年輔導工作為主要業務。
開車不長眼!「小黃運將」高速撞母女 4歲女兒昏迷母OHCA
金門縣金寧鄉今(1)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呂姓計程車司機開車行經環島南路時,疑似因一時貪快闖黃燈而直接迎頭撞上載著4歲女兒的41歲張姓女子,強大的撞擊力讓母女2人直接噴飛,張女當場OHCA,4歲女兒經送醫急救後仍昏迷不醒,詳細釀禍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呂男開著計程車行經環島南路時,疑似因一時貪快闖黃燈,而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迎頭撞上載著年幼女兒的張女,強大的撞擊力讓母女2人當場措手不及,噴飛重摔在地。恐怖的意外造成張女當場OHCA,倒地一旁的4歲女兒經送醫急救後,仍昏迷不醒,而詳細釀禍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金城警分局表示,路口號誌黃燈是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警告駕駛人將失去通行路權,提醒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踩剎車、減速、隨時準備停車,而不是催油門加速甚至超速通過路口,如貪快提早紅燈起步或是直接闖紅燈,因雙方都是在加速狀態,一旦發生碰撞都十分嚴重;提醒駕駛人,路口應確實遵守「慢、看、停」原則,多注意並減速慢行,以避免事故發生。
男童掐暈4歲妹「丟糞坑溺死她」 未滿12歲獲撤案…死者家屬崩潰
大陸湖北省荊州公安縣一名男童和鄰居家4歲女孩發生爭執,不料他竟把女童拖到400米遠的菜園掐暈,再扔入旁邊一處茅坑內,上面還用木板蓋上,導致對方溺斃。沒想到,被害女童父親近日透露,自己收到了警方的《撤案決定書》,理由是凶手未滿12歲。對此,當地警方證實已撤案,目前肇事男孩正在接受心理矯正。綜合陸媒報導,死者家屬表示,該名男孩去年8月哄騙女兒前往離家400米左右的菜園進行施暴,他先是掐住女童脖子直至昏迷,隨後又將她拖到茅坑屋,將孩子扔進去後,又向坑內丟了20多塊磚頭,臨走時還把井字型木塊蓋在缸口用做隱藏,因為糞缸裡面有留存的糞水,最終導致女兒溺亡。女童父親指出,男孩施暴原因僅因女兒和他的妹妹多次因玩具問題發生爭執,「刑偵當時告訴我們這個原因時,我們是接受不了的,畢竟小孩之間發生爭吵是正常的,但是這個男孩想讓我女兒消失的想法卻持續了1年多,我很難相信,也不敢相信」。男童狠心殺害4歲女童,竟因未滿12歲獲撤案。(圖/翻攝自微博)家屬無奈地說,「我很難想象,一個12歲的男孩,心思如此縝密,作案手法及心性如此惡劣,簡直令人髮指」,然而僅因男孩未滿12歲,無刑事責任能力,因此獲當地公安局撤銷案件,「從法律的層面講,我尊重法律,無可辯駁,作為一個父親,我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可能一輩子我都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案件引發譁然,許多司法界及刑偵方面的專家主動聯繫女童父親,表示願意為其提供幫助。死者父親悲痛回應,「發生這麽久以來,這件事情第一次受到這麽多人關注,但是我並不開心,因為她已經走了,什麽訴求之類的,我真的沒有考慮,我現在內心和腦子裡只有這個結果(涉事男孩撤訴),我真的接受不了。」
台南透天厝火災「母子2死1重傷」 犯致命錯誤慘被濃煙嗆昏
台南新營一棟透天厝昨(25日)下午發生火警,警方到場救出林姓媽媽、3歲兒子和4歲女兒,均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林女和男童宣告不治,女童恢復生命徵象,仍未脫離險境。而3人在火災犯了嚴重的錯誤,導致濃煙嗆昏喪命。警方調查,起火的透天厝是王姓一家三代同堂11人住,阿公、阿嬤和2個姑姑等家人到宜蘭旅遊,王姓丈夫外出工作,倖免於難。而林姓妻子當時在家照顧2個孩子,沒想到卻發生悲劇。消防局勘查後,判定起火點是1樓客廳,因老式裝潢大多使用易燃性的裝潢材料,造成火勢很快往樓梯和樓上延燒。不過,林姓母子3人受困的浴室僅有稍微燻黑,研判是吸入太多濃煙罹難。林姓母子3人受困浴室,研判吸入太多濃煙罹難。(圖/中國時報張毓翎攝)據《東森新聞》報導,台南市消防局火調科長蔡旭棋指出,在舊式的裝潢裡面,大部分都是用美麗板等一些易燃性裝潢材料裝潢,所以火勢一旦引燃以後,就會很快循著裝潢往樓梯間往樓上快速的蔓延。消防員救出母子3人的地方,是在2樓主臥的浴室,而火警時致命的錯誤就是躲進浴室,因為浴室門常是塑料做的,一秒就會燒掉,而且躲浴室很容易就被濃煙嗆昏。假如碰上火災濃煙,無法往樓上逃生,建議趕快躲進有對外窗戶的房間並向外求救,同時關緊房間的門,用溼毛巾把門縫堵住,防止濃煙竄入,爭取獲救的時間,同時家中也要裝住警器,爭取火災逃生機會。
台南透天厝火警 母子3人遭嗆昏釀2死「女童恢復生命跡象」
台南新營今(25日)下午一棟透天厝發生火災,警消到場後,在2樓陸續救出1大2小共3名患者,均沒有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至於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中。消防局下午2點半獲報,中正路一棟3樓透天厝起火,出動21車38人前往搶救,到場發現濃煙不斷從2樓竄出,得知內部有人受困,馬上架梯爬上2樓救人。2組人員入內搜索,在浴室救出40歲女子,還有1名5歲男童和4歲女童,3人皆失去呼吸心跳,分別送往柳營奇美、衛福部新營醫院救治,而火勢在2點54分獲得控制。鄰居透露,同住家人中,父親外出工作,阿公阿嬤到宜蘭旅遊,火災發生時不在家,因此沒受到災害波及。目前女童經搶救後,在下午3點37分恢復生命跡象,由消防局救護跳島機制,緊急由新營醫院轉送至永康奇美醫院進行後續救治。遺憾的是,媽媽和兒子經搶救後宣告不治。消防員勘查火場,燃燒1樓客廳和2樓前半臥室,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未裝設警報器,研判起火點在1樓客廳,詳細原因及財物損失還有待釐清。
噴劇毒磷化鋁除蟲!害高雄4歲女童中毒枉死 二審判決出爐
高雄有名劉姓男子因發現家中的木作裝潢被蛀蟲咬爛,因此委請林姓除蟲業者噴藥除蟲,到了當天林男拿著劇毒磷化鋁農藥噴灑,卻告知一家人「不用離開房子」,導致劉姓全家中毒,家中的4歲小女兒還因此不幸身亡,一審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林男2年,二審法官考量林男與劉家以120萬元和解,判他徒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此案發生在2021年10月18日上午9時,48歲的林男帶著24歲的陳姓員工和兒子到鼓山區劉男家中進行除蟲,並使用磷化鋁的農藥進行燻蒸,在過程中劉家人仍留在屋內,未被人員請離家中,林男則是在除完蟲後離開現場,豈料隔天凌晨,劉家人開始出現胸悶、頭痛、呼吸急促、嘔吐等症狀。其中又以4歲小女兒的情況最為嚴重,在被送往聯合醫院急救後,再轉院至高醫,但仍搶救不治。經法醫解剖發現,女童死因為吸入過多的「磷化鋁」中毒,出現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肺炎等病症,導致肺、心、腎、腦多重器官壞死身亡。對此劉男指控,當天噴完藥後,他有問林男「人要不要離開家中」,林男僅交代不要接觸施藥區域,從頭到尾都沒說要離開家裡。另有證人指出,當林男得知劉家小女兒命危在急救時,甚至還說「死了,我用的是農藥」。經檢警調查也發現,林男雖從事登革熱防治超過20年,但並沒有取得室內設施燻蒸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一審法官審酌後認為,林男未向劉家人告知自己噴灑劇毒磷化鋁農藥,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至於陳男員工,法官認為他事先不知道老闆使用的是劇毒藥物,所以判無罪,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在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林男與劉家以120萬元和解,陳男也願賠償劉家80萬元,法官考量雙方和解,林也坦認犯行,判林男徒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陳男則維持無罪。
國3南投重大車禍「4車追撞釀3死」 鼻酸!爸媽與4歲幼女三口遇死劫
國道3號北上246.6公里處、南投竹山段,昨(18)日深夜發生重大車禍,釀成3死1傷。其中,1名婦人拋出車外遭輾過當場死亡,同車的丈夫和4歲幼女2人均OHCA、送醫不治。經查,丈夫施男開車載著妻女,途經事故地點因不明原因失控撞上護欄、車子打橫在路中,緊接著後車追撞上,4歲幼女在車內遭輾壓身亡。消防局表示,昨天晚間10時許獲報,國道3號北上246.6公里處、南投竹山段發生嚴重車禍。警消隨即派遣名間、竹山、松柏嶺分隊救護車前往,現場發現1名婦人倒在路上已明顯死亡、43歲男子和4歲女童均OHCA,送醫搶救仍因傷重不治;另外1名約60歲女子重傷。警方初步了解,意外當時施男駕駛黑色轎車,載著妻子和4歲幼女,行經車禍路段時因不明原因先自撞內側護欄後翻覆於車道上,後方顏男駕駛的車輛閃避不及而撞上,導致施男妻子被拋出車外,又遭3車輾過傷重當場死亡;也因為撞擊力道巨大,施男的4歲幼女,被擠壓在車內OHCA。該起嚴重車禍一度造成全線車道封閉、回堵約1公里。整起車禍詳細原因、3名死者、1名重傷者乘坐車輛位置等,國道警方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3北向竹山路段暗夜爆死亡車禍 4車連環撞釀「3死1重傷」
國道3號北向竹山路段(246.8公里處)於18日晚上10點左右發生死亡車禍,有4輛車發生連環追撞,結果導致3死1重傷。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南投縣消防局表示,18日晚間10點左右接獲通報,表示竹山路段(246.8公里處)發生連環車禍,有3人受困在車內,1人遭撞至路邊。南投縣消防局接獲報案後,隨即抵達現場,發現1名女子遭拋飛至路邊後,不幸遭後車輾壓過後當場死亡,另外也發現3名傷者,有一名50多歲男子與4歲女童等2人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1名60多歲女子傷勢嚴重。送醫後,其中50多歲男子與4歲女童均宣告不治,而60多歲女子仍在搶救中。一名目擊者表示,當時他在內側車道開車,發現前車突然熄火,也沒有開警示燈、擺放三角錐,結果自己煞車不及就撞上,結果前車也因為衝撞當場被整個鏟起來,之後又有2輛小客車因為閃避不及而直接追撞。救護人員表示,主要的傷亡都出現在第一輛車,50多歲男駕駛、4歲女童與遭拋飛女子均是同車乘客。第二輛車駕駛傷勢輕微,女乘客則因為強烈撞擊而當場休克,而第三輛、第四輛車雖然也發生車禍,但乘客並無大礙。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釐清意外發生過程與肇事責任。
苗栗私立幼兒園驚傳虐童 4歲女童被老師推去撞牆害頭破緊急縫針
苗栗縣驚傳虐童案,某私立幼兒園老師11日疑似對4歲女童不當對待,被虐女童疑似在午休時間跌坐在地,竟被老師猛力拉起,過程中更推女童去撞牆,女童頭部遭創,緊急送往醫院縫2針,家長氣的將此事放上網路,苗栗縣教育局則表示,將成立調查小組,若認定老師有不當對待會依法處置。據了解,該名老師十分資深,平常教學沒有異樣,但她11日中午午休時間見女童跌坐在地,立刻將孩子強拉起身,過程粗暴更導致女童頭部撞牆,當場見血並被緊急送醫。而女童頭部遭受傷害,所幸緊急送醫縫2針後已無大礙,家長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老師在動粗前曾拿大棉被蓋著女童頭部外,還將孩子拖去監視器死角,讓家長十分憤怒。家長認為老師舉止粗魯、毫無耐心,氣的將畫面放上網路,並於第一時間就醫驗傷向老師提告,此段畫面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迴響,警方今日則已到幼兒園瞭解狀況。苗栗縣教育處副處長徐建男表示,現已接獲通報,後續將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如果確認該幼保員行為認定違反規定,將依照幼教法相關條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