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揚惡火殉職勇消家屬懇求勿解剖 檢察:有限度採驗
高爾夫球代工廠明揚國際公司,位於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廠房22日傍晚5點多起火爆炸,造成4名消防隊員殉職,轄區屏東地檢署已指派3組檢察官加速驗屍比對身分,罹難隊員家屬懇求採集DNA就好、不要對往生者解剖「再挨一刀」,對此,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表示,會配合屏檢檢察官指示,積極進行後續檢驗工作。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也表示「會以有限度採驗方式完成相驗程序」。高雄市長陳其邁到屏東殯儀館慰問殉職的賴員雙親、弟弟,陳其邁向賴父表達不捨與哀悼。(圖/報系資料照)這場火災爆炸意外已造成6死、102人輕重傷,其中4名罹難者是首批進入火場的屏東縣消防局所屬消防隊員,部分遺體嚴重燒傷,家屬雖已認屍,司法相驗仍須確認往生者身分與死因,屏檢檢察長陳盈錦23日到罹難者靈堂弔唁並慰問家屬,屏檢也指派3組檢察官進駐屏東市殯儀館、隨到隨驗,處理解剖遺體、採集DNA比對等相驗程序。其中,罹難消防隊員賴俊儒的父親在高雄市鼓山區公所擔任技工,高雄市長陳其邁23日慰問時,他當面向陳其邁表示以兒子為榮、不怨任何人,但希望陳市長轉達檢方不要解剖他兒子遺體,「兒子長得很緣投(台語,指帥氣)餒!有DNA就可以了,不要再解剖、不要再挨那一刀,很痛、很痛!拜託拜託!謝謝謝謝」!對於家屬的要求,屏檢檢察長陳盈錦表示,能理解罹難者家屬心情、「那一刀真的會讓家屬心痛」,但檢方礙於釐清遺體身分與死因的責任,為了讓逝者安心、生者放心,避免日後衍生爭議,檢方尊重法醫專業,會以有限度採證方式完成相驗。另外,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表示,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和屏東地檢署取得聯繫,將陸續配合屏檢檢察官指示,積極進行後續相關檢驗工作。至於外界擔憂火災現場含有許多化學物質,恐將影響DNA鑑定,法醫研究所解釋,必須依實際採集狀況而定,法醫所會投入更多人力加快進行,盡速完成鑑定報告,協助釐清疑義。

施姓消防員「確定殉職」 家屬悲慟認屍:還不敢讓小孩知道
屏東明揚科技公司22日發生爆炸,造成4消防員殉職,103人受傷,截至今早仍有6人失聯。其中已殉職的施姓消防員家屬23日早上前往殯儀館認屍,還不敢讓小孩知道父親已離世的消息。施姓警消於23日早上確定殉職,其餘3名失聯消防員,已尋獲2具遺體,和1名目前仍失聯的消防員部分物件。因遺體被燒得面目全非,因此無法辨識身分,還有待家屬指認及DNA鑑定。施姓家屬今天前往殯儀館認屍,岳母悲痛表示,施結婚快8年,育有2名子女,今早送孫子女上學時仍不敢讓小孩知道父親已離開的事實,怕他們一時無法接受。明揚國際公司22日晚發生火警爆炸事件,現場火勢仍未被撲滅,高溫逾千度,仍有火光及濃煙竄出,搜救單位今早持續搜救,不放棄任何救人的機會。

墨西哥國會聽證會展示「外星人遺骸」 專家掛保證:千年前來到地球
美國眾議院今年7月舉行不明異常現象(Unidentified Anomalous Phenomena;代替舊稱UFO)聽證會,3名退役軍人在會中證實外星人存在,掀起各界議論。同樣有大量UAP目擊事件的墨西哥,則有外星人專家在國會聽證會展示2具外星人遺骸,並指經檢測確認遺骸非地球上任何物種,且年代距今已有1800年之久。據《太陽報》報導,UAP專家兼記者莫森(Jaime Maussan)今(13日)在墨國聽證會展示2具外星人遺骸,其外型「意外但不意外」的符合過去對外星人想像,遺骸有巨大且往後延伸頭顱、細長軀幹與四肢,四肢末端各有3根手、腳趾。(圖/翻攝畫面)莫森指出,這2具遺骸都是在秘魯庫斯科發現,最早由礦坑工人發現UAP殘骸,並在殘骸裡找到已變成木乃伊的遺骸。另DNA鑑定顯示遺骸既不屬於人類,更非地球上任何已知物種,並用碳14確認遺骸距今已有千年歷史。(圖/翻攝畫面)雖然莫森展示的遺骸真實性,以及碳14檢測法與DNA鑑定是否準確或適用於外星人,都有待證實,但中南美尤其秘魯時常有UAP目擊記錄,加上庫斯科的馬丘比丘遺跡一直被陰謀論者認為是外星人留在地球上的印記,遺骸真實性雖遭質疑,但仍掀起各界討論。此外,墨西哥國會此次舉辦聽證會,是為推動該國的空域保護法,以保衛墨西哥領空免受非法航班或不明飛行物入侵。且該法一旦通過,墨西哥將成為全球第一個承認外星人存在於地球上國家。

前妻離婚後產子…DNA鑑定讓尪綠炸 她爆小王「超狂承諾」心動偷吃
北部一名女子和張姓前夫結婚2個月後就離婚,並於8個月後產下一子,一口咬定對方就是孩子生父。兒子1歲多時,張男發現小孩和自己長得不像,決定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2人並無血緣關係,經質問前妻才得知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偷吃一名黃姓男子,小王還承諾給她現金、公司股份等,氣得對黃男提告。根據判決書,張男主張,他於民國109年1月8日與張姓前妻登記結婚,同年3月9日協議離婚,女方於109年11月11日產下一子,但其容貌與他極不相似,遂於111年1月12日持2人口腔檢體進行血緣鑑定,經鑑定結果發現,雙方並無親子關係,隨即向台北地院聲請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原告指控,經詢問前妻,他才得知其自109年1月16日即與黃男發生男女情愫;被告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仍與之發生男女情愫,逾越好友間界限,甚至承諾張女若離開前夫與其結婚,願給予現金50萬元、金項鏈、公司股份以及土地持份等利益,雙方並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配偶權,向黃男求償12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全戶戶籍謄本、親緣DNA鑑定報告書、LINE通聯截圖照片、被告承諾書、被告戶籍謄本等件影本為憑,堪信屬實,加上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最後判處黃男應賠償2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夫妻吵架她賭氣嗆「孩子不是你的」 尪堅持驗DNA…結果讓2人都傻眼
大陸一名黃姓女子女和丈夫婚後生下一子,全家都沉浸在幸福的喜悅中,視之為上天賜予的福氣,且在照顧孩子的過程中,公公婆婆主動前來幫助,讓黃女減輕了很多負擔。隨著時間推移,人夫對家庭的關心越來越少,黃女有次和對方發生爭吵,一時賭氣說「孩子不是你的」,然而當DNA鑑定出爐,2人都傻眼了。綜合陸媒報導,黃女和丈夫擁有一個兒子,全家沉浸在幸福喜悅中,視之為上天賜予的福氣。在照顧孩子的過程中,公公婆婆主動前來幫助,讓黃女減輕了很多負擔。隨著時間推移,丈夫對家庭的關注越來越少,他忙於工作和社交活動,黃女一直獨自撫養孩子,內心難免感到委屈,在一次爭吵中矛盾終於爆發。黃女當時憤怒地告訴丈夫,孩子並非他的親生子,雖然她立刻後悔拿孩子的身世開玩笑,但說出口的氣話已經無法收回。丈夫聽到這番話後,堅持進行親子鑑定,無論黃女如何解釋,他都不肯聽。本以為鑑定結果出來後,誤會就會自然消除,然當黃女看到結果時卻瞬間驚呆,因為孩子真的不是2人的親生子。報導指出,孩子並非黃女所生,意味著他與這個家庭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真相浮出水面,家人們雖然錯愕,卻不得不接受這個事實,後來他們去醫院調查,才得知真相,原來是抱錯了孩子。

太魯閣號事故2年才找到遺骨「日本專家難以理解」 桃檢出手:安排DNA鑑定
台鐵大魯閣號408次列車出軌意外至今2年多,奪走49條人命,交通部邀請日本學者專家訪台,並與罹難者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前往現場,卻發現罹難者的頭蓋骨,目前已指派檢察官率法醫到場勘查,將安排DNA型別鑑定。訪台專家難以理解,為何事故發生2年才發現遺骨,應該追究原因。台鐵刑大鑑識人員、台鐵人員今天(1日)上午前往富岡機廠進行現場採證,並搜集乘客遺物,上午先是找到4塊疑似遺骸,下午又找到4塊遺骸,另外也找到罹難者的物品,總共32件。交通部今天邀集日本鐵道改革專家學者與國內鐵道界、學界研討,交流經驗協助提升台鐵安全改革的推動。監督JR西日本改革的關西大學教授安部誠治坦言,發生2年多居然發現遺骨,好奇在保管過程中難道都沒有檢查?認為難以理解,雖然可以了解台鐵很辛苦,但追究原因的時候,也必須追究為何發現遺骨。針對在車廂找到遺骸,桃園地檢署為求慎重,指派檢察官率法醫到場,並指揮司法警察調查蒐證,將安排DNA鑑定疑似罹難者的遺骸。

飯店接待員變公主?她曬「DNA鑑定」認親摩洛哥王室:有權繼承1728億財產
摩洛哥王室可能將出現「不受歡迎」的新王室成員,70歲以色列前飯店接待員珍‧班扎康(Jane Benzaquen)主張自己是已故國王哈桑二世(Hassan II)私生女,應該被納入摩洛哥王室、有權繼承43億英鎊(約新台幣1728億)王室財產。據《太陽報》報導,珍聲稱她的猶太裔母親17歲在卡薩布蘭加擔任服裝店員時,與哈桑二世有染並生下她,但自己在小時候「被趕出摩洛哥」,由比利時一個寄養家庭收養,直到18歲才移居以色列,服役後在飯店工作。珍強調,雖然她對血脈這個潘朵拉寶盒一度充滿憤怒,但哈桑二世1999年駕崩時,她一見對方照片就有了認親念頭。珍表示,在看到那張照片前,自己完全不像家裡其他人,但在之後,「我覺得像家人了,這對我來說是個啟示」。而支持珍是王室血脈的證據,除了阿嬤透露的「媽媽跟王子幽會2年」外,還有與出生證明不符的DNA鑑定,證明記載她的生父是比利時男子喬薩特(Raoul Jossart),但DNA證實她沒有西歐血脈,卻有北非與中東血統。僅管摩洛哥王室不意外地拒絕她的DNA認親要求,還委請律師提告敲詐勒索,但珍也請來打贏比利時國王私生女認親官司的大律師尤頓戴爾(Marc Uyttendaele),不過,阻礙珍取回王室成員資格的最大障礙,可能不是官司而是時間。

奧地利冰川驚見「男性遺體」 警方推估死亡超過20年
隨著氣候暖化影響,全球的冰川都在逐漸消失當中。位於奧地利提洛邦(Tyrol)的施拉滕基斯(Schlatenkees)冰川,被人發現1具預估死亡超過20年的男性遺體,其為近2個月來,同一地帶出現的第2具人類遺骸。根據《衛報》報導,一名導遊當地時間18日在施拉滕基斯冰川約2900公尺的的放,發現1具男性遺體,並在附近找到1個裝有現金、1張銀行卡和1張駕照的背包。當地警方根據現有線索推斷,該名男子2001年死於冰川,時值37歲,詳細身分將在數週以後,DNA鑑定結果出爐才能確定。早在6月下旬,一名登山客就在施拉滕基斯冰川發現人類遺體和滑雪板,當時警方透露,「該具遺體應已死亡數10年。」提洛邦警方發言人維赫韋德(Christian Viehweider)表示,「在如此短的時間發現冰川的人類遺體,實屬罕見。」奧地利阿爾卑斯山俱樂部(Austrian Alpine Club)年度報告揭露,施拉滕基斯冰川是奧地利境內自有記錄以來「融化速度最為嚴重的冰川」,因其2021年至2022年期間,損失高達89.5公尺的冰層。此外,還有登山者7月在鄰近的瑞士特奧杜爾(Theodul)冰川,發現一名1986年失踪的登山家遺體。

女兒失蹤17年 再見面時竟是「對街鄰居」
1999年8月,居住在中國貴州的李姓夫婦發現3歲的女兒梅梅失蹤了,雖然急忙起身尋找,但卻沒有任何收穫。之後,李姓夫婦就開始了17年的尋女路途,但沒想到,找到最後,其實失蹤的女兒就住在老街對街的房子內。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李姓夫婦從事市場零售的工作,每日都會在市場擺攤,而擺攤時,李姓夫婦都會將3歲的女兒梅梅帶在身旁。直到有一日,因為客人比較多,李姓夫婦一陣忙碌後,就突然發現「梅梅不見了」,雖然心裡面想著「女兒可能等等就回來了」,但過去2小時後,一直不見女兒的身影,李姓夫婦就開始尋找,但卻沒有任何結果。事後,李姓夫婦雖然有報警,但警方認為,梅梅可能遭到人口販子拐帶走,而且線索實在太少,找回來的機率十分渺茫。但即便如此,李姓夫婦還是展開了尋找愛女的旅程,他們開始自製尋人啟事,也四處向人打聽。但即便如此努力,還是沒有梅梅任何消息。一直到另外一個女兒香香長大、開始接觸網際網路後,香香在網路上發現了一個尋人平台,他便將妹妹梅梅的資料上傳上去。沒想到,尋人平台的工作人員發現,梅梅的情況跟一位名叫「賈敏」的女子的遭遇十分的像,於是就把賈敏的資料調出來看。而這一查,又讓工作人員相當傻眼,因為賈敏的居住地址其實就在李姓夫婦現居地的隔壁條街而已。為了避免發生誤會,尋人平台的工作人員決定親自拜會賈敏,而他們發現賈敏時,賈敏已經是2個小孩的媽了。賈敏表示,自己清楚知道自己是被別人收養的,他對原生家庭的印象只有父親是賣鞋子的。自己雖然曾試圖尋親,但考量要養育兩個小孩的現實,自己早就放棄了。賈敏描述,自己的養父正在坐牢,丈夫則是在外地打工,已經有兩年不曾返家了。但賈敏也強調,養父對他很好,不曾打罵過,把他當作親生女兒對待。後來工作人員將找到香香的消息告訴李姓夫婦時,李姓夫婦也十分訝異原來失蹤多年的女兒其實就在自家附近,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李姓夫婦先是與賈敏進行了DNA鑑定,最後證明,賈敏的確就是李姓夫婦失蹤17年的女兒梅梅。

熱浪襲擊歐洲瑞士冰川「融到快沒了」 50年前罹難者、失事飛機殘骸重見天日
由於全球氣候變遷的因素,近期歐洲遭遇大範圍熱浪來襲,不僅地中海地區發生多起野火,就連遠在高山上的瑞士也遭遇冰川融化的情況。目前已知阿爾卑斯山冰川嚴重融化,近日還在當地發現1968年失事飛機的殘骸與1986年罹難者遺體。根據《BBC》報導指出 ,瑞士警方表示,有2名來自法國的登山客於3日在攀登瑞士瓦萊州(Valais)的切斯金冰川(Chessjen Glacier)時,意外在當地發現人骨。事後2人報警請求協助,警方也隨即派遣直升機將白骨運送到研究機構進行勘驗。透過DNA鑑定後確認,白骨屬於一名37年前的德國登山者,當時曾展開大規模的搜救行動,但卻無功而返。而這名白骨的主人在逝世時,年僅38歲。除此之外,在8月的第一周,就有阿爾卑斯山當地嚮導發現了隱藏在冰川中的飛機殘骸,調查後發現,這架飛機於1968年在少女峰和莫希峰的阿萊奇冰川(Aletsch Glacier)墜毀,當時機上載有蘇黎世的教師、首席醫療官等人。

從小以為生父死於癌症!她多年後得知「真相」傻了 做1事避免憾事重演
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一名女子,從小以為生父死於癌症,直到36歲那年才被告知,仍在世的生父是匿名捐精者,還發現對方就住在距離自家車程不到40分鐘的住處,但父女倆的聯絡卻被生父的家人阻止,因緣際會之下得以破冰。如今既為人母又是女兒的她,成為當地「廢除匿名精子或卵子捐贈者運動」的宣導者,盼讓民眾發現該措施的漏洞,可能導致孩子原生家庭缺失與對先天病史的認知缺乏。根據《每日鏡報》報導,41歲的蒂芬妮(Tiffany Gardner)從小就被家人告知,自己的生父死於癌症,因此對生在養父和母親的原生家庭習以為常,心中對養父的看法則是「不需DNA鑑定證明有多愛的人」。不過,就在她36歲那年,才被媽媽透露生父是一名匿名捐精者,還說對方仍在世,同時解釋,當年是聽從醫師建議,外加與養父有約,也是出於不讓家人的感情出現裂痕,決定長年隱瞞實情。此話一出,蒂芬妮雖表諒解,依舊踏上尋親之路,結果繞了一大圈才發現,生父的住處就在距離自家40分鐘車程的地方。然而,對方的兒女對父親當過匿名捐精者一事全然不知,也不願她和生父見面,但蒂芬妮仍出於想要知道,自己的性格、樣貌和生父的異同,以及若生父仍在世,會對身為女兒的她抱有何種想法?彼此的關係會如何發展?所以並未就範。初見失散多年的生父,蒂芬妮感到對方略帶謹慎,之後彼此私下互通往來1年,仍被生父的兒女強迫中斷聯絡,直到她因緣際會之下和對方的兒女,也就是自己同父異母的手足碰面,彼此終於破冰,才又恢復往來。如今蒂芬妮和相戀17年的丈夫育有3名兒子,全家人都是同父異母弟弟布萊德(Brad Pfaff)的鄰居。同時,既為人母又是女兒的她,成為美國「廢除匿名精子或卵子捐贈者運動」的宣導者,盼讓人們發現該措施的漏洞造成的危害,「美國的協力廠商配子供體行業,幾乎不受任何機構監管,許多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想提高人們對這種漏洞的認知,以及它是如何傷害捐贈者與受利者的家庭。允許匿名者捐贈精卵,子女的兄弟姐妹可能激增,進而導致他們缺乏對先天疾病的認知。」

丈夫與愛女無血緣關係 妻子堅持無外遇親驗DNA…結果讓人傻眼
美國一對夫妻去年差一點點婚姻破滅,因為丈夫發現自己養育多年的女兒,竟然與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妻子得知之後,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外遇,也跑去與女兒驗DNA,發現女兒也跟自己沒有血緣關係。最後在警方的協助下,這對夫妻找到自己的親生女兒,但這位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他們決定保留這個秘密。根據《鏡報》報導指出,去年有一名女性網友在論壇Reddit上發文,表示自己近期一直不斷被丈夫疑神疑鬼,不僅一直問自己的行蹤,手機還被多次翻閱。最後在逼問之下,丈夫才坦承自己與女兒做了DNA鑑定,結果發現女兒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在得知這件事情後,該名女網友非常震驚,更表示自己絕對沒有外遇的行為。該名網友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也帶著女兒去做DNA鑑定,最終結果出爐後讓眾人十分傻眼,因為女兒與網友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如此結果,夫婦倆雖然關係稍微緩解,但不由得讓人想到「我們的親生女兒在哪?」最後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這才發現自己的親生女兒在生產醫院被辨識錯身分,發現時正被一戶家庭收養。最後該名網友透過合法的程序,將親生女兒帶回自家中。整起事件其實就是生產醫院的疏失所導致,所以這對夫婦決定起訴醫院要求賠償。至於原本養育的女兒,該名網友表示,他們夫妻倆沒打算告訴女兒事情的真相,只告訴他之後會多一個妹妹(指親生女兒)。而對於親生女兒那邊,考量收養家庭也養育了親生女兒5年的時間,未來可能會讓收養家庭持續與親生女兒進行互動。

雙胞胎女兒髮型不同「愈長大愈不像」 人夫做DNA鑑定…竟遇上罕見情況
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事,往往比八點檔更狗血。國外一名爸爸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但隨著孩子長大,卻發現長得愈來愈不像,決定進行DNA鑑定,結果讓人震驚不已。根據越南媒體《Yeah1》報導,這名37歲人夫將2個雙胞胎女兒的頭髮送到DNA中心進行鑑定,因為女兒隨著年齡增長,2個愈長愈不像,回想妻子生產時,醫生告訴他:「你有2個非常漂亮,但髮型不同的女兒」,起初他並沒有感覺不對勁,等到女兒2歲時,差異就愈來愈明顯,令他心生懷疑,在友人的建議下做了DNA檢測。雙胞胎女兒的頭髮不同,而且愈長愈不像。(示意圖/翻攝自pexels)人夫趁孩子入睡後,偷偷取出她們的頭髮樣本,並小心翼翼保存,1根是捲曲的,另1根是直的。到了檢測中心後,他把2個頭髮樣本交給工作人員,選擇了最快的結果,3小時就會知道答案。結果顯示其中1個孩子是親生的,另1個則沒有血緣關係。為了確認是不是醫院弄錯孩子,人夫回家拿了妻子的頭髮樣本進行檢測,DNA結果表明,2個女兒和妻子都有血緣關係,意味著這對雙胞胎的媽媽是同個人,但爸爸不同。報導沒有提到人夫得知情況後,如何處理他的家庭。不過,基因技術中心的負責人指出,這是罕見的案例,但仍然可能發生,一般情況下,女性1個月內只會排卵1次,但有些人會在1個月排卵2到3次,出現這種情況時,如果和多名男性有性關係,卵子可能受到多名男性的精子受精,就可能造成雙胞胎爸爸不同的情況。

5億高中生離奇命案偵結 中檢認「無下毒沒推下樓」!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案情撲朔迷離,包括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該案追查月餘,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第一時間依《殺人罪》裁定30萬交保的配偶夏男不起訴,但因涉嫌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另夏父同樣《殺人罪》不起訴。台中地檢署說明全文如下:臺中地檢署偵辦夏姓被告父子 2 人被訴涉嫌殺害賴姓死者等案件,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爰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至被告夏○源、夏○盛涉犯殺人罪嫌部分,經檢察官詳細蒐證後,因查無充分之積極證據而認其等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本件賴姓死者於民國 112 年 5 月 4 日經救護人員送醫急救無效而死亡後,經警方於同年月 5 日報請本署檢察官相驗,本署謝怡如檢察官於當日即率同本署法醫師前往相驗,並訊問死者家屬、被告夏○源等人。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初步認其涉有殺人罪之犯罪嫌疑,予以諭知新台幣 30 萬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於同日聯繫法醫研究所,擇定於同年月 9 日進行解剖。檢察官於本案發生後,迅即針對所有可疑事證,指揮司法警察密集進行相關偵查作為,除調取相關之監視影像;被告、死者及其他相關人等之通聯紀錄、就醫紀錄、車行紀錄等外;檢察官並同時實施相驗、解剖、勘驗(現場)、鑑定(毒藥物、生物跡證、指紋…等)、搜索、扣押、數位採證(分析)及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進行約詢等共 100 餘項偵查作為,以釐清下列四大重要疑點:一、被告夏○源與死者有無結婚真意?經查:據本案所查得之數位鑑識、通聯紀錄、行車紀錄等分析,被告夏○源與死者,雙方幾乎毫無交集。且據死者之高中輔導紀錄,其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另檢察官亦查得被告夏○源與死者之結婚證人係隨機任意找尋,該位證人甚而不清楚係何人欲結婚及雙方家長亦無不知悉兩者結婚之情事,認定夏姓被告與死者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二、死者墜樓前有無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經查:死者經檢察官會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進行解剖鑑定,其報告指出: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共驗 2551 種);另臺灣大學法醫研究所亦函文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之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是死者於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之可能。從而,本件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三、死者係自何處墜樓身亡?經查:根據夏姓被告居住之 10 樓陽臺欄杆所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及陽臺外側前緣平臺上亦有擦狀抹痕,並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 DNA 等情,比對現場勘查採證之墜樓路徑及身上之致命傷(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死者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四、現場及被告夏○源身上有無犯罪跡證?經查:檢察官於指揮警方至被告夏O源住處搜索並對被告夏O源之身體與所著衣物進行勘查採證後,被告夏○源身體及雙手經檢視未發現可疑傷痕或痕跡,其所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亦無可疑跡證及血跡反應;並再根據被告夏○源及死者之 DNA 鑑定報告,被告夏○源與死者之指甲內均無血跡反應,亦無對方之DNA 等情,實可研判雙方並無肢體接觸。另再根據死者之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並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至死者家屬及外界於本案偵辦期間所提查證方向之調查結果如下:一、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經檢察官指揮警方詢問夏姓被告社區保全人員暨死者墜樓第一時間所拍攝之照片所示,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二、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根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死者急救病歷及相驗照片所示,死者送醫時,醫護人員確有在死者右手、左手施打針劑,並對死者套用護頸,且該死者頸部傷痕所呈之線條與護頸形狀相符,因此針對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三、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本件於被告夏○源住所扣得水果啤酒罐上雖檢測得有死者之DNA,然解剖鑑定報告中之血液、尿液卻無酒精反應。此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稱:有可能是飲用的量比較少或者喝下去之時間比較短,來不及吸收到血液或排泄到尿液中,且酒精要進到血液中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所以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是最準確的等語明確。是依上開解剖鑑定之科學數據所示,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四、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死者之出血量雖僅 800cc,仍會死亡:死者經解剖鑑定後,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稱:死者因其墜落後體表並無裂開,故其倒臥現場並無血液噴濺痕跡,又死者除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約 800cc 外,臟器破裂,血液都流在胸腔及腹腔內,是屬於多重創傷,所以有傷及循環系統造成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並有兩肺破裂塌陷、血胸,所以肺部無法呼吸…死者胸腔、腹腔出血大約 800cc 左右,加上兩肺已塌陷無法呼吸,所以還是可能導致他死亡等語。五、查無死者自其他樓層墜樓之可能:本件經檢察官針對外界所質疑之 3 樓、8 樓進行查證,該 3 樓住戶於偵訊時表示,完全不認識被告夏○源,更未提供門禁磁扣予其他人等語,並提供住家動態監視影像畫面,經檢視皆無陌生人進入家中,是 3 樓之該層住戶與本案實屬無關。另該社區之 8 樓而言,外界所指與被告夏○源、夏○盛有關之戶別為 8-1 戶(被告夏○源所住 10 樓之戶別為 10-3),其與死者墜樓倒臥之處,水平位移長達 10 公尺,且再衡諸上開所述,現場樹叢樹枝有壓斷折損及死者身上之致命傷痕(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所致等情,斷無自 8-1 戶處墜樓之可能。另檢察官全面清查其他樓層住戶後,均表示在墜樓前皆無發現異常情事,是依現有查得之事證,實無法遽認死者係自其他樓層墜樓可言。六、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死者並未被施打或服用毒藥物、酒精致昏迷,以及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業如上述,是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七、外界另有質疑被告夏○源於案發後,有變裝攜帶證物離去等情,應屬誤載: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查證後,該張媒體所登載之照片(被告夏○源身著紅、白、藍 T 恤)係拍攝於 112 年 5 月 8 日,案發日(5 月 4日)被告夏○源係身著淺灰色外套,此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可資證明。另死者墜樓後,被告夏○源係搭乘電梯下至一樓,亦有社區大樓監視錄影畫面可參,故相關外界所傳其係步行下樓此節,亦屬誤會,併此敘明。八、被告夏○源拒絕測謊:至被告夏○源為何沒有測謊乙節,按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1789 號刑事判決意旨,測謊基本程式要件,須經受測人同意配合。惟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後,拒絕測謊,檢察官實無法責令強行執行測謊。綜上所述,本案經檢察官縝密蒐證,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刑事鑑識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等專業堅實之辦案團隊與鑑定機關,除依上開查得之相關事證外,再逐一分析、檢視及相互核對證人之供述、通聯紀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數位鑑識、社區磁扣刷卡紀錄及社區與道路監視器影像等證據資料,均無從認定被告夏○源與其父即被告夏○盛涉有本案殺人罪嫌,而認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 條第 10 款規定為不起訴處分。另被告夏○源於無結婚之真意下,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之公務員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並據此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就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訴。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為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追求真實之核心價值,對任何可疑涉嫌犯罪之情事,必致力追查、全盤蒐證,以釐清事實。然檢察官身為法定公益代表人,亦須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若查無積極證據足資證明犯罪嫌疑,實無法僅憑臆測、推論或涉嫌人不合理之動機、舉措即遽論其涉嫌犯罪,此為法治國家之安定基礎及保障人權之司法精神。

酒店妹懷孕恩客秒失聯!「月薪7K」拉拔獨子上大學 30年後提告結局曝
一名曾在台北酒店坐檯的女子,30年前被許姓恩客看上,多次被帶出場與出國旅遊,但許男得知酒店女懷孕後,雖向女方家長承諾負責,事後竟反悔失聯。不忍兒子父親欄空白的女子,4年前終於找到許男並提告,然而,兒子雖成功認祖歸宗、許男遭判賠255萬,但女子發現許男疑似脫產,再提告討公道,但一審判訴。可上訴。女子1993年3月替當時經商,與客戶到酒店談業務的許男等人陪酒,許男一見女子就暈船,對她出手闊綽並多次帶出場尋歡,兩度帶女方去香江親密旅遊。女子同年6月發現懷孕,許男得知後則擺出家宴宴請女方父母,承諾會對女子負責,未料許男事後反悔,搬家又搞失聯。但被許男如此對待的女子,依然堅持產子,於隔年2月生下一名男嬰。儘管女子辛苦拉拔兒子上大學,但對孩子出生證明「父親欄空白」仍耿耿於懷,從未放棄尋找許男下落,終於在2019年打聽到對方已在美國另組家庭,還有一位成年孩子。未料,許男不只拒絕當年有許下承諾,更不願彌補女子與兒子,因而遭到在早餐店擔任鐘點工、月薪僅7千的女子提告,要求賠償兒子滿20歲前的扶養費。法官雖依女方舉證,認為兒子極可能是許男所生,裁定雙方DNA鑑定,許男雖不斷逃避,更反批女子濫用權利、違反誠信原則,堅稱兒子已成年,沒有配合鑑定義務,但遭法官打臉,稱任何人都有獲知血統來源權利,並指許男刻意隱匿證據資料、妨礙法院發現真實,一、二審都判許男應認領女方的兒子為親生子女、賠償女方代墊扶養費255萬多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許男上訴,已確定。女子雖勝訴,但也發現許男在2020年前案的一審敗訴後幾個月,同時上訴與將名下的1間台北市房屋,以低於市價一半賣給戶口內的兒子,質疑假買賣真脫產,毫無賠償她們母子倆誠意,侵害她依前案判決所得的取償權利,再提告許男及妻兒共3人,連帶索賠255萬多元。法官審理後認為,許男所售價格雖低於市價,但未達顯不相當程度,許男也確實因此入帳700萬元售屋款,無法證明廉售房屋侵害取償權利,判女子敗訴。可上訴。